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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农业农村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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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市科技大楼片区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比选公告

招标详情

乐山市市科技大楼片区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1-11-09 16:01

经乐山市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片区食堂相关单位同意,乐山市市科技大楼片区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比选采购项目,采购由市农村农村局牵头,市科技局、市科协、市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共同参与,共为采购人,一采同签。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服务商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

市科技大楼片区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比选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预算

项目内容:乐山市市科技大楼片区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比选采购项目(共3个包)。

项目预算:服务期至2021年底,采购金额约为18万元左右,每月约9万元(其中肉类4.5万元左右、果蔬2.7万元左右、粮油干杂1.8万元左右)。在2022年度项目、资金下达,并完成政府公开采购前,服务可顺延,据实结算。

三、采购人名称和地址

名称:市科技大楼片区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222号

四、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第1包:肉类供应商满足以下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生猪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流通类企业的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还需提供猪肉生产企业《生猪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

第2包:蔬菜水果类供应商满足以下要求: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第3包:干杂类供应商满足以下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流通类企业的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2.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五、报名提交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公司介绍信,以上材料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司公章。

2.《采购内容和评分标准》(详见附件)相关材料。

六、公告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9日-15日。

七、报名方式及时间

通过邮件方式报名,各供应商2021年11月15日下午18时前将报名信息加盖公章发邮箱:360306384@qq.com。(时间以接受邮件为准)。

八、材料递交和评审时间

参加报名的供应商应于2021年11月16日下午14点前到市农业农村局第一办公区(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222号901室)递交相关资料(密封并加盖公章),逾期送达材料或报到的将不予参评。评审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下午14时30分。

九、确定供应商

确定供应商的结果在乐山市农业农村局网站进行公告。

(联系人:吴女士,电话:0833-2413718。)

附件:1.报名信息登记表

2.采购需求与评分细则表

乐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9日

附件1:报名信息登记表.docx

乐山市市科技大楼片区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比选方案.pdf

附件1

报名信息登记表



项目名称

报名时间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

经办人信息

姓名

手机号


电子邮件



备注:


附: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身份证也可以单独一页)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