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海事测绘中心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海事测绘中心和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海图中心复兴岛测绘基地食堂食材料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海事测绘中心和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海图中心复兴岛测绘基地食堂食材料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海事测绘中心和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海图中心复兴岛测绘基地食堂食材料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2021年11月09日 16:12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海事测绘中心和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海图中心复兴岛测绘基地食堂食材料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工程学的研究和试验开发/食品科学技术研究服务,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食品及加工盐/食品用类似原料,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食品及加工盐/其他食品

采购单位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海事测绘中心、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海图中心
行政区域上海市公告时间2021年11月09日 16:12
评审专家名单周仲真、王伟良、丁锡强、张群光、王子彤
总中标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1-65684942
采购单位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海事测绘中心、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海图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共青路82弄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老师 021-65684942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先生 021-32557769
附件:
附件1声明函-鑫智.pdf
附件2声明函-尊兰.pdf
附件3招标文件1018-复兴岛测绘基地食堂食材料采购项目服务.pdf

一、项目编号:0613-217125124956(招标文件编号:0613-217125124956)

二、项目名称: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海事测绘中心和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海图中心复兴岛测绘基地食堂食材料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尊兰农副产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1159弄105号2幢一层1108室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上海鑫智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2767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上海尊兰农副产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复兴岛测绘基地食堂食材料采购项目 食堂食材料采购,报价下浮率33% 按照行业及招标人要求的规格 1年,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招标一次,有效三年 按照行业及招标人要求的规格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上海鑫智商贸有限公司 复兴岛测绘基地食堂食材料采购项目 食堂食材料采购项目,报价下浮率12% 参照上海市发改委公布的《上海市主要食品品种价格信息表》平均价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一年招标,有效三年 参照上海市发改委公布的《上海市主要食品品种价格信息表》平均价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仲真、王伟良、丁锡强、张群光、王子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向招标人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46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海事测绘中心、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海图中心

地址:上海市共青路82弄7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021-656849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

联系方式:陈先生 021-325577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 021-65684942

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海事测绘中心和 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海图中心 复兴岛测绘基地食堂食材料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0613-217125124956 招标人: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海事测绘中心 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海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 10月 I 廉政合同 (2021年修订)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不断增强招投标人员廉洁自律意识,牢筑防腐思想防线,提高拒腐 防变能力,根据交通部有关廉洁自律准则规定以及有关招标项目、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招标项目中的 党风廉政建设,保证招标项目高效优质,保证项目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 上海海事测绘中心、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海图中心复兴岛测绘基地食堂食材料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项目预算总价: 万元)的项目法人 (以下称甲方)与中标单位 (以下称乙方),特订立此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 (二) 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海事测绘中心、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 海海图中心复兴岛测绘基地食堂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 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 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招标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四)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 违纪行为。 (五)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要求告 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 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 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 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 活动等。 (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 和设备。 第三条 乙方义务 II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 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 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招标项目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 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招标项目市场的处罚。 第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 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 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第七条 本合同作为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海事测绘中心、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 上海海图中心复兴岛测绘基地食堂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项目合同的附件,与招标项目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 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双方监督单位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监督单位(盖章) 乙方监督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III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4 第三章 评标方法 ........................................................................ 16 第四章 合同格式 ...................................................................... 2021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 2526 第六章 技术要求 ........................................................................ 45 1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 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海事测绘中心、交通运输部 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海图中心(招标人名称)(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在此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及预算金额 1.1. 项目名称: 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海事测绘中心、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海 图中心复兴岛测绘基地食堂食材料采购项目 1.2. 预算金额:220万元人民币 ,最终以实际发生额结算。 2. 采购需求 2.1. 本次采购内容:复兴岛海事测绘基地职工食堂食材料,约 320人就餐。 中标人以所报较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价格上下浮动率(%)与上海海事测绘中心、上海 海图中心联合签订合同,食堂农副产品采购项目按实结算。 本次招标,拟选择二位中标人候选人,按第一中标人负责单月、第二中标人负责双月轮替为复兴岛海 事测绘基地职工食堂供应食材料。二位中标候选人各按预算额度 50%执行本次项目采购。 2.2. 交付地点: 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海事测绘中心、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海 图中心 。 2.3. 项目周期及规模:1年,2022年 1月 1日—2022年 12月 31日。招标一次,有效三年(2022年-2024 年),经过年度评估后,每年签订合同。 2.4.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 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3.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应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必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 标 人 未 被 “ 信 用 中 国 网 ” (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2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 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 采购活动。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或者 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5.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 活动。 3.6.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1 年 10月 18日起至 2021年 10月 25日,每天上午 8:30至 11:30,下午 13:30 时至 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投标人未合法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 将拒收投标文件。 4.2.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 285号恒达大厦 16楼 4.3.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发售,不代办邮寄。 4.4. 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携带的资料: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加盖公章; (2)投标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与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5.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人须保证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 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5.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果存有疑义,务必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 16:00 前以传真及电子 邮件形式发函给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疑问。逾期收到的疑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回答。如 果未在以上期限内提出疑问,并在开标当天提交了投标文件并参与了投标,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有充分的理由认为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所有要求没有任何疑问并表示完全认可和接受。在开 标以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受理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所提出的任何质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 11月 8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 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的 30 分钟前到达投标地点 办理投标登记等相关手续。 6.2. 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 285号恒达大厦 22楼 6.3. 开标时间:2021年 11月 8日上午 9:30 3 6.4. 开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 285号恒达大厦 22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海事测绘中心、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海图 中心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共青路 82弄 7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1-65813871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 285号恒达大厦 16楼 邮编:200060 联系人:唐老师、陈老师 电话:021-32557769 传真:021-32557272 电子邮件:cxw@shbid.com 开户银行:建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开户银行地址:中国上海市淮海中路 200号 账号:31001550400055646341 账户名称: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SWIFT CODE: PCBCCNBJSHX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海事测绘中心、交通运输 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海图中心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共青路 82弄 7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1-6581387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 285号恒达大厦 16 楼 邮编:200060 联系人:唐老师、陈老师 电话:021-32557769 传真:021-32557272 1.1.3 招标项目名称 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海事测绘中心、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 保障中心上海海图中心复兴岛测绘基地食堂食材料采购项目 1.2.1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2.2 现场考察 ■不组织 □组织 现场考察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集中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3.1 标前答疑会 不召开 1.4.1 分包 不允许 1.5.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见本招标文件技术分册标注星号(★)的内容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 资料 ■无 □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果存有疑义,务必于 (即 2021 年 10月 26日 16:00前以传真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函给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疑 问。逾期收到的疑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回答。如果未在 以上期限内提出疑问,并在开标当天提交了投标文件并参与了投标,则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充分的理由认为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 所有要求没有任何疑问并表示完全认可和接受。在开标以后,招标人和 5 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受理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所提出的任何质疑。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 改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通过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以澄清或修改公告 的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 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 3 样品 不需要 3.1 最高投标限价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万元。 3.2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无 ■有,所报费用包括可能发生的所有与完成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款(含必备的附件,如配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 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税费、安装费、系统集成费、调试 费、培训费等一切费用。 3.3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日 3.4 投标保证金 30000元整。 开户名: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开户银行地址:中国上海市淮海中路 200号 账号:31001550400055646341 账户名称: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SWIFT CODE: PCBCCNBJSHX 3.5.1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相关材料 a)须提供上年度(2020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b) 须提供距开标时间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依法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5.2 其他证明材料 (1) 投标人与采购项目相关的资质证书(含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等);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 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1 投标文件的制作的特 殊要求 ■无 □有,字体要求、字间距、行间距、封装、封面等 3.7.2 纸质投标文件份数及 其他要求 正本 1份, 副本 4份, 电子文件 1 份(PDF/Word 格式)光盘形式递交 3.7.3 纸质投标文件是否需 分册装订 ■不需要 □需要,分册装订要求:共分 2册,分别为: (1)商务部分,单独成册。 (2)技术部分,单独成册。 4.1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 在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之前不得启封 6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1 年 11 月 8 日 09 时 30 分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时间:2021年 11月 8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 地点: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 □是,退还时间: 5 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 11月 8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 地点: 6.1 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 直接确定中标人 是 6.2 中标单位数量及职责 划分 本次招标,拟选择二位中标人候选人,按第一中标人负责单月、第二中 标人负责双月轮替为复兴岛海事测绘基地职工食堂供应农副产品。 7 履约保证金 ■不需提供 □需要提供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 10% 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前 8 招标代理服务费 由招标人支付。中标人无需承担 9 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谈亦称 联系电话:021-32557801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寿路 285号恒达大厦 16楼 联系邮箱:tyc@shbid.com 7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 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 2021年第 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次货物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邀请,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3.2. 投标邀请中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投标邀请所列明的相关资格要求外,还应遵守 以下规定: (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 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 效。 1.4.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1.6.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7.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8. 现场考察 1.8.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现场考察时间、集中 地点参加招标人组织的项目现场考察。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 任何责任。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踏勘现场。 1.8.2. 投标人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自理。 8 1.8.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8.4. 招标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相关的情况,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 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 标前答疑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标 前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标前答疑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 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除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 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 无效。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 和售后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根据采购需求中的规定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资料。 1.11.4.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 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1.12.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格式”和“技术规格及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买方”、“甲方” 和“卖方”、“乙方”、“中标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商务分册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9 第四章 合同格式;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技术分册 技术规格及要求; 其他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作为补充招标文件,构成招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 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 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 的时间距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 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办理签收手续或以书面方式确认其收到;否则,投标 人将被视为已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及补充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 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 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办理签收手续或以书面方式确认其收到;否则,投 标人将被视为已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及补充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3.1.1.1.商务部分: (1) 投标函; (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 (3) 授权委托书; (4) 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适用); (5) 开标一览表 (6) 分项报价表; (7) 商务偏差表; 10 (8) 资格和履约能力证明资料; (9)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构成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其他资料。 3.1.1.2.技术部分: (10)技术偏差表 (11)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2)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计划; (13)技术支持资料; (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构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其他资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款中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考虑影响投标报价的各项要素后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不得 有缺漏项,且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等各项税金。 3.2.2.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等。 3.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 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1款的有关要求。 3.2.4. 若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报价与投标函报价不一致,开标时以其开标一览表报价为准。 3.2.5.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的合价为准; 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并在评审时作不利于该 评标人的处理。 3.2.6.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中载明。 3.2.7. 各项投标价格均以人民币报价。 3.2.8.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 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 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资格和履约能力证明资料 3.4.1. 投标人须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关于 资格和履约能力的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1 (2) 近 2年财务状况报告; (3) 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公司缴纳税收(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 税费的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 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3.4.2. 其它优惠政策 (1) 如投标人为小微企业,应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 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符合财库〔2021〕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将在中标结果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 监督。 (3) 如投标人为监狱或戒毒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或戒毒企业的证明文件。 3.4.3. 投标人未如实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承担在资格审查或符合性 检查中被判定为不合格的风险,或在详细评审中不能享受相关政府采购政策的优惠。 3.5. 备选投标方案 3.5.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无效。 3.5.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 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 方案,但备选投标方案的报价不得高于投标报价。 3.5.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 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按技术分册“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3.6.2.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盖单位公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 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技术分册“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 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 人签字(或盖章)或盖单位公章。 12 3.6.3. 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参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的字样。 3.6.5. 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6.6. 投标文件的签署: (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等重要表格以及凡出现投标人单位落款的地 方除了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签字之外,还必须同时盖单位章。 (2) 投标文件未出现投标人落款的地方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逐页签字或骑缝加盖投 标人单位章。 3.6.7. 凡招标文件提供有相应格式的,投标文件均应完整的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打印、填写。投标文 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投标人需承担其投标在评标时因此被扣分甚至被认定为无效标的风险。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包装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 投标文件的拒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应当被拒收。 4.3.1.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4.4.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4.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 形式通知招标人。 4.4.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2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4.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 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5.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保留进一步核查投标资料原 件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法律后果和责任。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13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代表应当参加开标,如 投标人代表未出席开标大会及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的各方代表均视作对开标过程无异议。 5.2. 开标程序 5.2.1.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招标人、投 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5.2.2. 开标时,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 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代理机构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或招 标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的 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 5.2.3.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5.2.4. 投标人应及时检查开标记录表的数据是否与其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一览表一致,并作出确认。投 标人因自身原因未作出确认的视为其确认开标记录表内容。 6. 资格审查 6.1. 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检查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本项目投 标邀请中列明的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再进行评标,本项目流标。 6.2.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的同时,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信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采用网页 截屏打印,与采购文件等一并归档。 6.3.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包括同一制造商生产的相同品牌产品和不同制造商生产的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 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认定后投标品牌不足 3个的,不再进行评标, 本项目流标。 6.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核心产品的,不同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7. 评标 7.1. 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7.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7.3. 评标 7.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 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3.2.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推荐中标候 选人名单,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3.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14 8. 合同授予 8.1. 定标 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8.2. 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确认中标人后,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 媒介对中标结果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 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8.3. 履约保证金 8.3.1. 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提交时间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格式”规定的 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 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 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8.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须知中第 8.3.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 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4. 签订合同 8.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 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提出其他附加条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 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 过部分予以赔偿。 8.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者提出其他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 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4.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9. 质疑 9.1.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纸质原件形式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 理机构提出质疑。 9.2. 质疑书内容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9.2.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9.2.2. 具体的质疑事项、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法律、法规依据; 9.2.3. 提出质疑的日期。 9.3. 质疑书应当署名,一式叁份。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其他组织或者自然 人提出质疑的,质疑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质疑提起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代 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否则招 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5 9.4. 书面纸质原件形式外的其他任何方式的质疑,或者质疑书的内容不全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均 不予接受和回复。 9.5.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书后 7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但答复内容涉及商业秘密的除 外。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争议的解决 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招投标各方当事人应及时沟通、协商解决。 10.2. 其他补充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 第三章 评标方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 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 2021年第 87号)》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 特制定本办法。 1. 评标原则 1.1. 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 件的实质性要求,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才可以进入详细评审。 1.2. 详细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投标人价格分和技术商务分的合计得分,总分为 100 分;其中价格分为 10分、技术商务分为 90分。技术商务依据评标委员会打分合计后的算术平均值作 为投标人技术商务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后第 3位“四舍五入”。 2. 评标程序 2.1. 符合性评审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①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 外。 ② 投标人的报价有缺漏项或投标人不确认修正后的报价的; ③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④ 投标文件非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时,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授权书的; ⑤ 投标人的“投标函”或“开标一览表”或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或提供的资料不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⑥ 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⑦ 其他未对招标文件技术分册中标注星号(★)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6)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等行为的。 2.2. 澄清 评标过程中,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17 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在合理期限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 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 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对投标 人提交的回复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2.3. 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为准;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书面 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 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5. 价格调整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以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方法进行必要的价格 调整: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的通知,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的项目,当拟供产品(或服务)是由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时,将给予 6%的价格 扣除;当两家以上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且“联合体协议书”表明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或服 务)的占比超过 30%时,将给予 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上述评标优惠的前提条件是小型和微型企业不得将自己承担的工作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 型企业或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 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另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 141 号)和《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投标 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或戒毒企业,且提供了相应证明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执行上述支持 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相同政策。 2.6. 评分细则 评估要素 及权重 分值 评估内容及标准 说明 18 报价下浮率 (10 分) 10 报价下浮率基准价的确定方式:评标报价下浮率最高值为评标基准价。 报价下浮率得分=10-(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 × 价格权 值 × 100 备注: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价格权值 为 10% 配送服务方案及 配送服务承诺书 0-30 根据各投标人对配送过程的管理及组织实施方案、服务承诺进行评价: 1、管理方案的先进性、系统性、完整性合理,组织实施措施实用性、 合理性、可靠性、完整性具体得 23-30 分; 2、管理方案的先进性、系统性、完整性较合理,组织实施措施实用性、 合理性、可靠性、完整性较具体得 15-22 分; 3、管理方案的先进性、系统性、完整性一般,组织实施措施实用性、 合理性、可靠性、完整性一般得 8-14 分; 4、管理方案较差或未提及,未提供方案的得 0-7 分。 主观分 公司实力 0-32 A. 需求理解:(5 分) 对项目需求的理解程度进行评分。投标人对项目需求的分析详细得 4-5 分;投标人对项目需求的分析较详细得 2-3 分;对项目需求的分析较简 单得 0-1 分。 主观分 B.有完善的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及风险控制体系(10 分) 有完善的管理制度、风控方案、应急预案 (包括本地的服务人员规模、 服务机制等)和服务承诺(响应时间、服务年限、方式、维保价格等) 等的得 8-10 分; 管理制度、风控方案完善且提供服务承诺的较好得 5-7 分; 管理制度、风控方案和服务承诺一般的得 2-4 分;如投标人此项未做说 明得 0 分。 主观分 C.公司设备齐全(有冷藏柜、冷冻库、货架等),现场文明整洁、环境 卫生良好(10 分) 现场文明整洁、环境卫生良好、设备齐全的得 8-10 分,现场环境较好、 设备较齐全的得 5-7 分,现场环境一般、设备有部分缺漏的得 2-4 分, 须提供现场照片或提供冷库的施工协议及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作证明材料,无相关证明 0 分。 主观分 D.投标人的地理位置,横向比较投标人的配送出发点与采购人目的地的 车程(7 分) 60 分钟内(含 60 分钟)的得 5-7 分,60 至 90 分钟(含 90 分钟)的得 3-4 分,90 至 120 分钟(含 120 分钟)的得 1-2 分,须提供出发地至目 的地路线图等相关有效证明,无相关证明或车程大于 2 小时的 0 分 主观分 综合配送实力 0-20 A.配送人员的组成 0-10 分(配送人员的资质、数量); 配送人员组成齐全合理且人员能提供证书的得 8-10 分,配送人员组成 较齐全,部分人员能提供证书的得 5-7 分,配送人员组成一般得 1-4 分, 须提供社保证明,无人员配备或社保证明的 0 分。 主观分 B.自备配送车辆的组成 0-10 分(配送车辆的配置、数量及车况); 配送车辆合理齐全的得 8-10 分,配送车辆较好得 5-7 分,配送车辆一 般得 1-4 分,须须提供以投标人名义的机动车行驶证或登记证复印件作 证明材料,无车辆配备或相关证明的 0 分。 主观分 类似业绩情况及 企业信誉 0-8 A.具备近三年(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类似本项目相关业绩,每个得 1 分,共 5 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或任务书等相关证明。不 提供证明 0 分。 B.提供近三年(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类似本项目的用户评价证明, 每个得 1 分,共 3 分。不提供证明 0 分。 客观分 备注: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 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 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顺序择优推荐中标候选人: 19 a. 选择投标价格低的投标单位; b. 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 排序 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F1+F2+F3+F4)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 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则由评委采用记名投票表决,得票多者排名靠前。 4. 评标结果 4.1、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出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 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前三名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当排 名第一的投标单位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 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2、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投标人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并按照排序推荐前二名中标候选人,排 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4.3、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评标总得分相同时,按商务标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排序。 4.4、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委员会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 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 开标记录; (4) 符合要求的评标一览表; (5) 废标情况说明; (6) 评分比较一览表; (7) 评审后将技术资信合格的投标人,按有效投标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推荐前2名中标候选人; (8) 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9) 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10) 签订合同时要注意的事宜。 评标报告应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20 第四章 合同格式 说明:所附合同为本项目拟签署合同的参考样本,具体商业内容以招投标中标情况及采购 人与中标人合同投标情况为准,样本内容不构成对采购人的任何不利约束,采购人保留对样本 合同中的条款进行修改的权利。 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第一条 合同说明条款 1、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合作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 对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海事测绘中心、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海图中 心复兴岛测绘基地食堂食材料采购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 2、合同双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 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3、 合同双方均承诺自身符合法律对签约要求的强制性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手续。 21 第二条 服务内容 1、服务基本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要求。 2、服务期限: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期限为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3、配送地点:复兴岛大院食堂。 4、送货时间:每日到达时间:6:00,不得晚于 6:30。如遇突发情况、车辆抛锚等,要求 立即通知单位,并马上安排替补车辆,保证菜品 2小时内送达。 第三条 委托费用 1、支付依据:乙方每半个月提供一次报价,具体采购品类以实际采购清单为准,结算时 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2、支付方式: 3、付款日期: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货物包装检查,甲方有权拒收包装不合格的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乙方负责更换货物并 承担延迟交付责任。 2、保质期检查,甲方有权拒收保质期不合格的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乙方负责更换货物并 承担延迟交付责任。 3、生鲜货物外观检查,外观检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本批次该类不合格货物,做退 货处理或乙方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延迟交付责任。 4、数量检查,甲乙双方共同校对计量称,货物数量以甲方过磅为准,数量短缺的,乙方 必须按照订单补齐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送货数量超出订货数量的,超出部分甲方有权拒 收,乙方自行将多余货物清运出甲方场所。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进行委托工作所必要的文件、资料。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工作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份书面的工作报告。 2、乙方应严格遵循各项规定,严谨、正确、客观的进行委托工作。 3、乙方在进行委托工作时,应对自身的不当或违法行为负责,但获得甲方明示认可的除 22 外。 4、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违法要求。 5、甲方提供的采购清单中出现缺货情况或价格异常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向甲方 确认是否需要换货、补货。 6、乙方对工作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本义务在委托事项结束后,仍然有效。保密承诺 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7、未经甲方书面明示许可,乙方不得将委托工作转委托给第三方。 8、委托事项完成后,乙方应在 日内将所有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返还给甲方。 9、因甲方需增加临时保障任务等突发情况,无论品种、数量多少,乙方应无条件确保在 1小时内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10、在运输途中,未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前,发生货物损坏或遗失的风险等,所产生的 的一切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按约定提供服务 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要求及时送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次订单商品总额的 10%作为违 约金,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乙方累计超过 3次及以上延迟送货时间或不能满足甲方现 场应急原材料采购物品及供货时间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未来 1 个供货周期的报价及供货权 利。乙方无故未配送处罚当次货物价格的 300%,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提供货物在斤数上不能有缺斤少两等问题出现,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甲方有权终 止合同,且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出现 3 次及以上供货品种无法满足甲方要求,且未提前知会甲方,或乙方恶意提 供品质差的原材料且拒不退换货等影响甲方现场正常运行的恶劣情况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且由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乙方如在配送过程中出现发票造假、恶意抬价、刁难蛮横、以次充好等不法违规行为 时,对乙方做出当时全部货物价格的 3倍进行处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由此造成的 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均有合格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相关的产品检疫合格证等合法凭 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如因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不符合上述相关规定,所造成的一切问题, 由乙方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并作出相关赔偿,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3 6、乙方对甲方情况做到保密,不得拍照、泄露单位信息。如发现乙方因泄露单位情况, 给甲方带来不良社会影响的,乙方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解除后,本条 款继续有效。 7、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任何验收、接受、确认行为,均不免除乙方对货物的质量、卫生、 食品安全承担的责任。 8、乙方提供的货品出现食品安全等问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二)甲方未按约定支付货款 如果甲方不能按期支付乙方货款,乙方有权终止供货服务。 第六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 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 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政府行为”是指国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 实施的强制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拆迁、征收、禁令,以及其他本合同当事方无法控制的且对合 同履行有实质性影响的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 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 情况下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15 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 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审查、确认。 3、发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影响的一方,应 立即通知对方, 发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终止或消除后 15 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 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的终止或消除。 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互不承担责 任。 第七条 双方其他约定的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附则 1、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 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 24 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未作特殊约定的,通讯地址为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 送达时间以下列规定为准: (1)专人交付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邮递以邮政部门可以证明的收到日视为送达之日; (3)传真以顺利发出当天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送达之日。 2、除国家法律本身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无追溯力。本合同可根据 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进行修改与补充,但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经双方签字同意后执 行。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甲方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4、本合同附件、补充文件、本采购项目的招标及补充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其附件是本 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效力。 5、本合同一式__份,双方各执__份。 6、本合同自 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25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致:招标人: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邀请, (姓 名和职务)被正式授权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向贵方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电子文件 1 份。 据此函,投标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 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 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及 其他内容不再持有异议并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2. 招标有效期为自招标之日起 90 日。 3. 如我方中标,投标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 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4. 如果我方有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任何行为,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5. 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进一步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证据或资料。 6. 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他任何投标。 7. 我方同意投标内容均以招标时的报价一览表(最终)内容为准。我方授权投标代表将对报价一览 表(最终)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授权投标代表不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的,由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8. 如果本企业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 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履行合同,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 9. 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 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 我方最近三年内因违法行为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情况: □ 无 □ 有(在□中打钩) (3) 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 辩解。 10. 与本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 单 位: 地 址: 邮政编码: 26 电话/传真: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27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在此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28 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现授权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提 交、撤回、修改(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在此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29 四、联合体协议书 (本项目不适用)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 体,共同参加 (招标项目名 称)的招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人。 2、联合 体牵头 人合法 代表联 合体 各成员 负责本 招标项 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 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 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牵头人名称)承担 ; (成员一名称)承担 ; (成员二名称)承担 。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____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30 五、开标一览表 投标方名称并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人民币 元 项目名称 服务期 报价下浮率 规格/品质标准 备注 说明: 1.报价人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2. 报价下浮率不能低于 3%,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3. 结算价格=∑(该货物平均零售价×实际供货量×(1-报价下浮率)。 4.所有投标报价包括了保险、税费、其他费用等一切支出。 5.本次投标下浮率包括全部供应产品。 6.报价下浮率参照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上海市主要主副食品品种价格信息表》中平均价格进行 下浮 按标书制作日行情报价。各投标人应在“规格/品质标准”栏目中注明。 7.附加资金占有率:是指报价中运输费、管理费、税金、检疫费、储存费等附加费用的合计比例。 8.相关价格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31 六、原材料费用报价参考表寻找一家公开对外的价格作为比价基准价格 投标方名称并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类 别 品名 品牌 规格 计量 单位 数量 等级 品 质 标 准 供 货 价 报 价 下 浮 率 附 加 资 金 占 有 率 备注 1 一、海鲜 类 带鱼 东海 0.8~1 斤/条 g 500 热气 2 板鱼 东海 125g/ 条 g 500 热气 3 目鱼 东海 g 500 热气 4 小黄鱼 东海 75g/条 g 500 热气 5 二、河鲜 类 草青鱼 3500g/ 条 g 500 活杀 6 鲫鱼 150g/ 条 g 500 活杀 7 仔鱼 150g/ 条 g 500 活杀 8 白水鱼 150g/ 条 g 500 活杀 9 基围虾 大 g 500 活鲜 10 三、牛肉 类 牛柳 桓都 g 500 热气 11 牛腩 桓都 g 500 热气 12 牛腱 桓都 g 500 热气 13 牛腿肉 桓都 g 500 热气 14 四、羊肉 类 羊腿 南通 g 500 热气 15 五、腌制 类 咸腿肉 邵万 生 g 500 一级 16 六、冻制 类 鸡翅 大江 g 500 一级 17 猪脚爪 上食 g 500 带筋 18 鸭腿 大江 g 500 一级 19 七、鲜肉 类 五花肉 上食 g 500 热气 20 夹心 上食 g 500 热气 32 21 腿肉 上食 g 500 热气 22 纯精肉 上食 g 500 热气 23 小排 上食 g 500 热气 24 大排 上食 g 500 热气 25 肋排 上食 g 500 热气 26 八、蔬菜 类 青菜 g 500 新鲜 27 大白菜 g 500 新鲜 28 鸡毛菜 g 500 新鲜 29 牛心菜 g 500 新鲜 30 黄瓜 g 500 新鲜 31 洋葱 g 500 新鲜 32 香葱 g 500 新鲜 33 土豆 g 500 新鲜 34 九、干货 类 香菇 g 500 一级 35 黑木耳 g 500 一级 36 山芋粉 丝 g 500 优质 37 十、面粉 及面制品 类 面粉 g 500 一级 38 饺子皮 g 500 一级 39 大馄饨 皮 g 500 一级 40 十一、豆 制品类 豆腐 清美 普通 盒 1 41 薄百叶 清美 刀 刀 1 42 油豆腐 清美 g 500 43 十二、家 禽类 童子鸡 1250g/ 只 g 500 活杀 44 十三、蛋 禽类 洋鸡蛋 g 500 新鲜 45 草鸡蛋 g 500 新鲜 46 十四、调 味类 白糖 玉棠 袋装 g 500 47 盐 中盐 袋装 袋 1 48 老抽酱 油 海天 1.6L/桶 桶 1 49 辣椒酱 川湘 225g/ 瓶 瓶 1 50 味精 双桥 500g/ 袋 袋 1 备注:本表仅供评审参考,不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 相关价格参照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上海市主要主副食品品种价格信息表》中平均价格进 33 行下浮 按标书制作日行情报价。 中标方须按合同,每半个月提供一次报价,经双方协商确认后执行。 格式可调整,但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上栏目。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4 附表 1: 品质、价格及服务质量承诺书 招标人: 我公司作为采购人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投标供应商,为确保我司对所投项目提 供原辅材料的品质、价格和服务质量,特向采购人做出如下承诺: 1、我方承诺向采购人提供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食品卫生许可证等均为真实,并确保在服务期间 有效。 2、我公司确保供应的原辅材料均有合格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相关的产品检疫合格证等合法凭证,符合国 家的相关规定。 3、我公司确保供应能力及速度等均能满足采购人要求。 4、我公司确保供应的原辅材料的保质期绝不低于产品标注的保质期(自产品标注的生产日期算起)。 5、我公司认可采购人的货物验收制度和仓库保存条件,并在对供应货物进行验收时,自愿严格遵守采购人 的货物验收制度。 6、我公司对未通过验收的货物,我公司保证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补充合格的货物。 7、我公司对通过验收的货物,在采购人投入使用之前,出现相关证照不全、品牌不符及任何质量问题的, 我公司承诺无条件退货,并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补充合格的货物。 8、我公司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标签标识方面的管理规定,保证产品外包装符合要求。 9、我公司承诺遵守合同规定,绝不添加采购人指定不得添加或不得含有的物质。 10、我公司愿意用供应货物货款的_____%作为每月结帐的滚动质量保证金,于下次结帐时进行结算。 11、我公司确保供应的原辅材料其他条件均满足采购人招标文件服务指标要求。 为共同确保质量安全,我公司特向贵司作出上述承诺,并愿意遵照执行;如无法兑现,本公司愿意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本承诺书在我司供货期间及双方终止合作一年内有效。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35 附表 2: 2.1原材料质量配送标准 序号 标准名称 重点执行条款 备注 备注;重点执行条款内容可附在本表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2.2 主要管理制度一览表格式 主要管理制度一览表 序号 管理制度名称 执行起始时间 备注 备注;重点执行条款内容可附在本表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36 七、商务偏差表 投标方名称并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招标文件章节及条 款号 招标要求 投标文件章节及条 款号 投标响应 偏差说明 说明: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列出偏差内容,如全部内容均无偏差,则注明“均无偏差”。投标 人未填写本偏差表的,视作均无偏差,但在评审时将作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7 八、资格和履约能力证明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并提供证明材料。若填写内容和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网 址 传 真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 名 电 话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 资质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设备制造商需具有的 资质证书 备 注 注:1、如投标人须知对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则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在本表后附 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38 (二)业绩情况表 1、投标人业绩情况 序 号 单位名称 内容 合同金额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如有) 复印件 (四)财务状况报告 投标人须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 39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等。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五)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 投标人须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提供一定期限内的缴税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 会保险缴纳清单)。 提供的期限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期限的,应提供 成立以来的上述缴款证明。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________(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 大违法记录,包括: 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 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 罚款等行政处罚。 40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 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 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 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 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 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41 (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21〕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 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九)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十)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相关页面的复印件 (当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时) 42 九、其他资料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 43 十、技术偏差表 序号 招标文件章节及 条款号 招标要求 投标文件章节及 条款号 投标响应 偏差说明 说明: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列出偏差内容,如全部内容均无偏差,则注明“均无偏差”。投标 人未填写本偏差表的,视作均无偏差,但在评审时将作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4 十一、投标技术性能指标/投标方案详细描述 (格式自拟) 十二、技术支持资料 (格式自拟) 十三、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计划 (格式自拟) 十四、其他资料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 45 第六章 技术要求 采购需求 复兴岛海事测绘基地职工食堂农副产品采购项目 一、技术需求组成: 1.项目背景 复兴岛海事测绘基地职工食堂是职工内部食堂,主要为保障单位全体职工提供全年就餐保 障,保证海事测绘和航海保障任务的顺利完成。 投标人需提供复兴岛海事测绘基地职工食堂蔬菜等农副食品(包括蔬菜、豆制品、面点、 水果、饮料、其他类等)的供应。 2.项目内容与要求 2.1项目周期及规模:1 年,2021年 月 日—2022年 月 日。费用按实结算,招标一次, 有效三年,经过年度评估后,每年签订合同。 2.2配送时间要求 (1)配送地点为复兴岛大院食堂。 (2)每日到达时间:6:00,不得晚于 6:30。如遇突发情况、车辆抛锚等,要求立即通知 单位,并马上安排替补车辆,菜品 2小时内送达。 (3)因招标方需增加临时保障任务等突发情况,要求投标方积极响应,并在 1 小时内完 成相关配送。 2.3人员要求 要求配送人员相对固定,且必须具备相关工作经验,投标方需对其进行冷链等相关知识的 培训,熟知相应的退换货流程。 2.4设备要求 2.4.1★要求配备冷链运输车,满足良好的保冷、通风、隔热性能、清洁卫生程度、消毒 46 频次要求。(保鲜类如蔬菜要求 2-8 度;冷鲜类如豆制品要求 0-5 度,冷冻类如速冻品要求 -10—18 度。) (以上需投标人提供相应承诺书) 2.4.2冷链运输车车龄 2 年以下。 2.5供货范围 基准期:供应商每月固定报价日期报价,以距离报价当天最近的已公布价格的日期为基准 期。各品类产品结算时的基准价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上公布价格(以下简称“市场 价”,网址:http://fgw.sh.gov.cn/,价格行情栏目)公布的各类产品平均价为参考依据。 基准价根据基准期内的平均价的浮动同比例浮动。投标人依据自身情况综合考虑各产品品类浮 动率,供货单位所报价格不得高于投标时给出的浮动率。 当出现采购货物未能在上海市发改委等价格网址上找到相应公布价格,建议根据同类产品 相关公布价格作为参考由供应商报价,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采购;当采购产品未能找到同类 产品时,应启动核价机制,建议由供应商报价,并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采购。 以上产品品类作为招标参考,具体采购品类以实际采购清单为准,结算时以实际供货量为 准。 2.6技术要求 供应商每日配送的原材料必须提供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农产品及其他食 品,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一律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 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专门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后才能上市销售,蔬菜 类 蔬菜品种需有农药残留检测证明书。 2.7原材料质量要求 ★2.7.1蔬菜类 1)根菜类:要求大小均匀、表面紧硬不开裂,不空心,不糠心、不黑心,弹击有实心感, 干净清洁,无泥沙,根形完整,无畸形,无细小根,无害虫,无腐烂,无断折断。 47 2)茎菜类:要求个体均匀、无泥土、无蛀虫和机械伤,不萎蔫变软、不变绿,无泥土、 无腐烂、无空洞、不起皱,无损伤、不皱缩、无黑心、糠心,个头均匀、无开裂、无折断。 3)叶菜类:要求鲜嫩、含水量多,以叶为食无枯黄叶、无花斑叶、无烂叶、叶茎完整、 无裂口损伤、表面无泥土及其它杂物、捆扎成捆、捆内无杂物,无烂叶、无虫眼、无腐烂及异 常斑点、无农药残留 。 4)花菜类:要求花球坚实、无发乌、无褐变、无虫咬、无霉变、无农药残留。 5)瓜果类:要求外观良好、表皮不损伤、个体整齐、色泽正常、瓜肉坚实、无裂口、无 折断、瓜条上无病斑、烂斑、无农药残留,手捏无干枯空洞、鲜嫩、手折易断、色泽鲜明、无 损伤、无法软皱缩。 (以上需投标人提供相应供货品质的承诺书) 2.7.2湿面制品类 1)感官指标 项目 要求 检验方法 色泽 均匀白色或添加的辅料相对应的颜色 取适量样品置于洁净、白色 磁盘中,在自然光下,用目 视法、鼻嗅法、口尝(需要 时熟化)法检查 气味 无酸味、霉味及其他异味 组织形态 粗细均匀、光滑整齐、形态良好 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异物 2)理化指标 项目 数值 参照标准 水分(g/100g)≤ 45 GB5009.3 酸度/干样品(以 10g 样耗 0.1moL/L Na0H)溶液的毫升数计,单位为毫升 每 10克(ml/10g)≤ 4.0 GB5009.239-2016 铅(以 Pb计)/(mg/kg)≤ 0.2 GB5009.12 48 (以上需投标人提供相应供货品质的承诺书) 3)致病菌限量 项目 采样方案 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 CFU/g表 示) 检验方法 n c m M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1 100CFU/g 1000CFU/g GB4789.10-2016 沙门氏菌 5 0 0 —— GB4789.4-2016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4789.1 执行 (以上需投标人提供相应供货品质的承诺书) ★2.7.3豆制品类 项目 参照标准 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 GB271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冷食菜、豆制品 检验 GB4789.23 食品中各类有害物质的检测及分析 GB/T5009 豆制食品业用大豆 GB8612 豆制品理化检验方法 SB/T10229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GB4789.23-2003 (以上需投标人提供相应供货品质的承诺书) ★2.7.4肉类 GB/T 22210-2008 肉与肉制品感官评定规范 GB/T 22289-2008 冷却猪肉加工技术要求 GB/T 22338-2008 动物源性食品中氯霉素类药物残留量测定 GB/T 20796-2006 肉与肉制品中甲萘威残留量的测定 49 GB/T 20797-2006 肉与肉制品中喹乙醇残留量的测定 GB/T 20798-2006 肉与肉制品中 2 4-滴残留量的测定 GB/T 20799-2006 鲜、冻肉运输条件 GB/T 20809-2006 肉制品生产 HACCP 应用规范 GB/T 25007-2010 速冻食品生产 HACCP应用准则 GB 2760-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肉类: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具加盖属地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肉品须表皮洁 净、膘厚适中、色泽鲜亮、纹理清晰、肉质细腻、无异味、去骨、无毛、按压无水迹。 二、服务考核 若在供货周期内,中选供应商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该供应商未来 1个供货周 期的报价及供货权利,且启动应急措施,根据前序比价过程中排名先后,要求其他供应商依序 补充供货,且必须无条件配合供货。如多次发生以下情况,招标人有权不与该中选供应商续签 合同。 (1)供应商出现恶意提供品质差的原材料且拒不退换货等影响现场正常运行的恶劣情况 的; (2)供应商出现 3次及以上延迟送货时间的; (3)供应商出现 3 次及以上供货品种无法满足招标人要求,且未提前知会招标人,导致 影响招标方现场正常运行的; (4)供应商不能满足招标人现场应急原材料采购物品及供货时间的; (5)其他招标方认为因供应商的原因导致影响现场运行的情况。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