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医院-三亚市人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三亚医院大宗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第二次)-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SCIT-HNZC2021090005L1(招标文件编号:SCIT-HNZC2021090005L1)
二、项目名称:三亚市人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三亚医院大宗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海南启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A包)
供应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五西路31号海悦国际B栋1607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下浮率(%):3.0000000
供应商名称:海南启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B包)
供应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五西路31号海悦国际B栋1607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下浮率(%):5.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海南启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A包) | 生鲜冻品类配送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1年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 | | | |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海南启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B包) | 粮油、干杂调味品、奶制品类配送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1年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鸿生、饶雪玲、蓝灵(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采购预算金额为计费基数,参照《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1〕225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收费金额:A包成交服务费:¥2215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贰仟壹佰伍拾元整)、B包成交服务费:¥51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壹佰元整)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725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三亚市人民医院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解放路558号
联系方式:李女士0898-880210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26号汇通大厦704、706、707室
联系方式:甘女士、刘女士0898-685208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甘女士、刘女士
电 话: 0898-68520848
中小企业声明函(A包).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B包).pdf
报价一览表(A包).pdf
报价一览表(B包).pdf
(售卖版)磋商文件-三亚市人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三亚医院大宗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第二次).pdf
1
项目编号:SCIT-HNZC2021090005L1
三亚市人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三亚医院
大宗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第二次)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三亚市人民医院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共同编制
二〇二一年十月
2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3
第二章 磋商须知............................................................................................. 6
第三章 供应商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
材料................................................................................................................... 18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20
第五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20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34
第七章 评审方法........................................................................................... 52
第八章 采购合同(草案)...........................................................................60
3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三亚市人民医院委托,拟对三亚市人民医院|四
川大学华西三亚医院大宗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第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IT-HNZC2021090005L1
2、项目名称:三亚市人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三亚医院
大宗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 199.00 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 2个包,采购食材配送服务一年。
包
号
标的名称
数
量
单
位
采购标的所属
行业
单包采购预算
(人民币/万元)
备注
A
包
生鲜冻品类配送 1 年 农、林、牧、渔 165.00 详见本磋
商文件第
四章
B
包
粮油、干杂调味品、
奶制品类配送
1 年 工业 34.00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方式 1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方式 1(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方式 2(书面推荐):通过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推荐符合
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方式 3(供应商库随机抽取):通过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
取供应商。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若供应商非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供应商为生产
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4
3.2 供应商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将于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
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参与本项目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3.3 购买本磋商文件并交纳足额磋商保证金。
3.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发售标书时间:2021 年 10 月 27 日- 2021 年 11 月 02 日(每天上午 9:00-11:
30,下午 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标书地点:
发售标书地点一: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分公司(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
国贸路 26 号汇通大厦 706 室)。
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资料购买磋商文件:
供应商须提供介绍信原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人员信息、办理事
项等)、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磋商文件通过邮件发至购买人指定邮箱。供
应商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错误信息
给供应商的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供应商欲变更报名登记的项
目信息,请于保证金截止日前到我单位重新填写报名登记表)。
发售标书地点二: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分公司三亚办公区(海南省三
亚市吉阳区新风街 279 号蓝海华庭 A栋 21d 室)
供应商须使用手机扫二维码登入售卖标书系统进行购买标书信息填写,并将介绍
信(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人员信息、办理事项等)、经办人身份证扫描
发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售卖标书系统审核通过后,将磋商文件通过邮件发至购买人
指定邮箱。供应商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
若因错误信息给供应商的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供应商欲变更
报名登记的项目信息,请于保证金截止日前到我单位重新填写报名登记表)。
3、标书售价:磋商文件每包售价 200 元。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 年 11 月 06 日上午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
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文件
接收时间:2021 年 11 月 06 日上午 09 时 00 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11 月 06 日上午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磋商地点: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分公司三亚办公区开标室(海南
省三亚市吉阳区新风街 279 号蓝海华庭 A栋 21d 室)。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三亚市人民医院
地 址:海南省三亚市解放路 558 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898-88021032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海南分公司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 26 号汇通大厦
704、706、707 室
联系人:甘女士、刘女士
联系电话:0898-68520848
传真:0898-65340856
6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99.00万元。其中,A包:165万元;B包:34万
元。
2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各包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下浮率≥0%(下浮率等于 0%即报价等
于最高限价,下浮率大于 0%即报价低于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
的报价视为无效响应。
3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有效性、完整
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
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
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4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
同小微企业)价格扣
除
1. 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
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
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
扣除优惠政策。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
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5.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
中小企业。
5 磋商保证金
1.金 额:A包:20000.00元;B包:5000.00元,供应商必须以
人民币足额缴纳。
2.交款方式:磋商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
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3.收款单位: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分公司
开 户 行:建行海口国贸支行
账 号:46001003636053010235
4.交款截止时间: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磋商保证金
的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须在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前提交保函原件到采购代理机构)。
5.供应商应将保函复印件或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或电汇凭证复印
件或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收据复印件或加盖采购代理机构财务专用
章的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原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注:不满足以上1.2.3.4.5磋商保证金要求的,将在资格审查时作
无效响应。
6 履约保证金
金额:采购合同金额的5%
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
7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交款时间:采购合同签订时,账户信息由采购人提供。
7
合同分包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具体要求如下:
1.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
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
事前载明。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
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2.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本项目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
容、金额或者比例:
8 磋商文件咨询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898-68520848转813
9
磋商过程、结果工作
咨询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898-68520848转813
10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
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898-68520848转819
地址: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分公司
11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项目问题询问: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898-68520848 转 813
标书售卖相关事项询问电话:0898-68520848
联系地址: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分公司
12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 系 人:甘女士
联系电话:0898-68520848转822
联系地址: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分公司
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
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供应商质疑不得超
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
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13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三亚市人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三亚医院
联系电话:0898-88021027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解放路 558 号
14 成交服务费
以采购预算金额为计费基数,参照《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
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1〕225号)文
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
代理机构支付。
注:服务费收款单位、开户行、银行账号与本项目谈判保证金的
收款单位、开户行、银行账号一致。
15 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
8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采购项目。
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 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三亚市人民医院。
2.2 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 合格供应商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购买了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由代理机构提供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用提供证明
材料。
4. 磋商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2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
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
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3 回避。本次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
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
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
9
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仅适用于允许联合体参与的项目)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
担连带责任。
7.磋商保证金
7.1 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按磋商文件要求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联合体磋商的,
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
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2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7.3 供应商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
7.4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
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
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
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
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7.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一)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成交后放弃、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四)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五)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六)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七)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供应商响应文件
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
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
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
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
任。
9.2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
识产权。
10
9.3 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
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
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
权的相关费用。
三、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1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
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
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
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
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
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
澄清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
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
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
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
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 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
告,以保证其对磋商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
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更正通知通过供应商报名时备注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供应商在收到相应更正通知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如供应商未给予书面回复,则
视为收到并认可该更正通知的内容。
11.4 供应商认为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
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1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
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
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
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
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
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
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 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
订。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组织单位就有关磋商采购的所有
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对应翻译成中文
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
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4.3 如因未翻译而造成的响应文件无效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
计量单位。
16. 报价
16.1 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总的一个下浮率报价。(实质性
要求)
16.2 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为第一轮报价,多轮次报价的报价函格式以
现场提供为准。
16.3 计算基数要求:
A包:计算基数为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于每月上旬、下旬分别到旺豪超市进行产
品零售价格现场询价,取每次所询零售价格最低数的平均数作为供应商供货的计算基
数,如旺豪超市未查询到的品种,双方根据市场调价商议后确认最终价。并做好询价
记录等痕迹管理工作。
12
B 包:计算基数参照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现有同类配送产品结算价(即以上产品配
送单价的最高限价),如四川大学华西医配送产品中未查询到的品种,双方根据市场
调价商议后确认最终价。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
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
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2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
“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3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
正本的复印件,提供电子文档 1份采用光盘或 U盘制作。(注:电子文档和响应文件
正本保持一致)
18.4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
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18.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
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
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
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
属单位印章代替。
18.6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
或者合页装订。
18.8(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第七章 2.4.6 规
定的例外情形除外)。
18.9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9.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
内。
13
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
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4 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
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
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0.2 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
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20.3 报价表在磋商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
20.4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
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
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
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
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
则其磋商保证金将按相关规定不予退还。
21.4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22.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 家,根据采购人内部紧急采购相关规定,供应
商均可进入磋商程序。
23.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进
行。
14
六、成交事项
24.确定成交供应商
方式一: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方式二: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排名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采用方式一确定成交供应商。
24.1 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
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4.2 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 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
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
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
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5.成交结果
25.1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5.2 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
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
26.成交通知书
26.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
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26.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
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
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27.签订合同
27.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
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
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15
27.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
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
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5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
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8.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分包履行合
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
务。
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
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8.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
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
交供应商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
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
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
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1.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
金。
31.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
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2.履行合同
32.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
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2.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
16
规定进行处理。
33.验收
33.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进行验收。
33.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
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
八、磋商纪律要求
34.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5.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17
十、其 他
36.(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
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18
第三章 供应商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
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
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
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注:①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
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
然人身份证明材料”;②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
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③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
等;④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注:①可提供 2020 年度经审计
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
供 2020 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③也可提供
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④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
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1 年内任意 3个月的
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应缴纳情况提供),不能提供
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见本磋
商文件第六章);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原件,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六章,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六
章);
8、若供应商非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供应商为生产
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19
9、供应商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原件,
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六章);
注:将于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
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参与本项目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0、购买本磋商文件并交纳足额磋商保证金(提供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
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提供“非联合体响应”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说明:1.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供应商鲜章。
2.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3.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
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
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
明文规定的,以处罚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20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前提:本章采购需求中标注“*”号的条款为本次磋商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全部满足。
(一)项目概述
包
号
标的名称
数
量
单
位
采购标的所属行
业
单包采购预算
(人民币/万元)
备注
A
包
生鲜冻品类配送 1 年 农、林、牧、渔 165.00
详见本磋商
文件第四章B
包
粮油、干杂调味品、
奶制品类配送
1 年 工业 34.00
(二)项目要求
A 包:
1.技术、服务要求:
1.1 猪肉类(白猪)
*1.1.1 配送产品
序号 配送产品 产品加工需求 单位
1 猪肝片 厚薄、长短、大小均匀一致 kg
2 肥肠寸节 大小均匀;长度约 2cm;预熟 kg
3 粉肠 大小均匀;长度约 2cm;预熟 kg
4 去皮五花肉片 去皮;部位准确;厚薄大小均匀 kg
5 去皮五花肉条 去皮;部位准确;长短大小均匀 kg
6 皮五花肉整 带皮;部位准确 kg
7 带皮五花肉丁 去皮;部位准确;长短大小均匀,无毛 kg
8 瘦肉丁 厚薄、长短、大小均匀一致;无肥肉;无筋 kg
9 瘦肉片 厚薄、长短、大小均匀一致;无肥肉 kg
10 瘦肉丝 厚薄、长短、粗细均匀一致;无肥肉 kg
11 肥肉丁 厚薄、长短、粗细均匀一致;无瘦肉 kg
12 肥肉片 厚薄、长短、粗细均匀一致;无瘦肉 kg
13 肥肉丝 厚薄、长短、粗细均匀一致;无瘦肉 kg
14 猪蹄块 前蹄,无毛;大小均匀 kg
15 猪蹄整 前蹄,无毛 kg
16 猪大肚 / kg
17 猪舌 / kg
21
18 猪心 / kg
19 精排短节 长度 2.5cm;无龙骨 kg
20 杂排 长度 1cm,龙骨 kg
*1.1.2 配送产品(猪肉类)要求
必须为冷鲜肉,应符合三亚市生猪溯源体系的要求并有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
具的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验讫印章以及生猪定点
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须符合 GB 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
畜、禽产品》、GB/T 9959.2-2008《分割鲜、冻猪瘦肉》、 GB 2762-2017《食品安
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国家最新标准要求。
1.2 蔬果类
*1.2.1 配送产品
序号 配送产品 产品加工需求 单位
1 老南瓜 新鲜一级 kg
2 冬瓜 新鲜一级 kg
3 大白菜整 新鲜一级 kg
4 葫芦瓜 新鲜一级 kg
5 黄豆芽整 新鲜一级 kg
6 莲花白(圆白菜) 新鲜一级 kg
7 嫩南瓜整 新鲜一级 kg
8 茄子 整 新鲜一级 kg
9 长白萝卜整 新鲜一级、去茎去根 kg
10 豇豆整 新鲜一级 kg
11 六鳌蜜薯 新鲜一级、去泥沙 kg
12 毛节瓜 新鲜一级 kg
13 苕尖整(地瓜叶) 新鲜一级 kg
14 丝瓜 新鲜一级、去皮 kg
15 椰菜 新鲜一级 kg
16 胡萝卜整 新鲜一级、去茎去根 kg
17 黄瓜整 新鲜一级 kg
18 净白洋葱整 新鲜一级、无外皮无根 kg
19 净空心菜 新鲜一级、寸节 kg
20 苦瓜 新鲜一级 kg
21 青尖椒 新鲜一级 kg
22 长白菜 新鲜一级 kg
23 大韭菜整 新鲜一级 kg
24 大青椒整 新鲜一级 kg
25 大叶空心菜 新鲜一级 kg
26 革命菜 新鲜一级 kg
27 芥兰 新鲜一级 kg
28 凉薯 新鲜一级、去泥沙 kg
29 马齿苋 新鲜一级 kg
30 山药 新鲜一级、去泥沙 kg
22
31 西红柿 新鲜一级 kg
32 小白菜整 新鲜一级 kg
33 油麦菜整 新鲜一级 kg
34 水果玉米整 新鲜一级、去壳、去须 kg
35 紫心地瓜 新鲜一级 kg
36 广东菜心整 新鲜一级 kg
37 红尖椒 新鲜一级 kg
38 净大葱整 新鲜一级、去老叶黄叶 kg
39 净芹菜整 新鲜一级、去根去叶 kg
40 净土豆整 新鲜一级、去皮 kg
41 净西芹整 新鲜一级 kg
42 木耳菜 新鲜一级、去老叶 kg
43 奶白菜 新鲜一级 kg
44 瓢儿白整(上海青) 新鲜一级 kg
45 红皮萝卜 新鲜一级 kg
46 金瓜 新鲜一级 kg
47 毛豆 新鲜一级 kg
48 青萝卜 新鲜一级 kg
49 青笋尖整 新鲜一级 kg
50 杏鲍菇 新鲜一级、去蒂 kg
51 银针菇 新鲜一级、去蒂 kg
52 白花菜整 新鲜一级、去叶去蒂 kg
53 净青笋整 新鲜一级、去皮 kg
54 净香葱整 新鲜一级、去黄叶根净 kg
55 散花菜 新鲜一级、去叶、去蒂 kg
56 娃娃白菜 新鲜一级 kg
57 小青椒整 新鲜一级 kg
58 高笋整 新鲜一级 kg
59 红豆角 新鲜一级 kg
60 螺丝椒 新鲜一级 kg
61 小芋头 新鲜一级、去泥沙 kg
62 净四季豆 新鲜一级、去两头、去筋、寸节 kg
63 莲藕整 新鲜一级、不带泥沙 kg
64 蒜苔 新鲜一级、去尾、寸节 kg
65 西兰花整 新鲜一级、去叶、去蒂 kg
66 小韭菜整 新鲜一级 kg
67 蟹咪菇 新鲜一级、去蒂 kg
68 白玉菇 新鲜一级、去蒂 kg
69 净蒜苗整 新鲜一级,去黄叶根净 kg
70 老姜整 新鲜一级、去泥沙 kg
71 菠菜整 新鲜一级 kg
72 五指山椰菜 新鲜一级 kg
73 净大蒜整 新鲜一级、去皮 kg
74 南瓜藤 新鲜一级 kg
75 山捞叶 新鲜一级 kg
76 韭菜花整 新鲜一级 kg
77 鸡菇整 新鲜一级、去蒂 kg
78 平菇 新鲜一级 kg
79 洗韭黄整 新鲜一级 kg
23
80 香菜整 新鲜一级 kg
81 茶树菇 新鲜一级、去蒂 kg
82 香菇 新鲜一级、去蒂 kg
83 口蘑 新鲜一级、去蒂 kg
84 皇帝蕉 新鲜一级 kg
85 香蕉(当地主销) 新鲜一级 kg
86 菠萝(当地主销) 新鲜一级 kg
87 金黄芒 新鲜一级 kg
88 白皮(木瓜) 新鲜一级 kg
89 西瓜(黑美人) 新鲜一级 kg
90 西瓜(麒麟瓜) 新鲜一级 kg
91 哈密瓜(网纹) 新鲜一级 kg
92 青椰子(带皮) 新鲜一级 kg
93 小酸桔子 新鲜一级 kg
94 巨峰葡萄 新鲜一级 kg
95 夏黑葡萄 新鲜一级 kg
96 红提 新鲜一级 kg
97 冬枣 新鲜一级 kg
98 草莓 新鲜一级 kg
*1.2.2 配送产品(蔬果类)要求
蔬菜应至少为新鲜无公害蔬菜,且能够溯源;须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
污染物限量》GB22556-2008《豆芽卫生标准》等国家最新标准要求。
1.3.牛、羊肉类
*1.3.1 配送产品
序号 配送产品 产品加工需求 单位
1 精牛肉整 毛去净 kg
2 牛腩 毛去净、少筋、部位准确 kg
3 牛里脊 毛去净、无筋 kg
4 牛腱子 毛去净、部位准确 kg
5 羊杂 毛去净、洗净 kg
6 东山羊 毛去净、洗净 kg
7 白水猪耳朵整 无毛、部位准确 kg
*1.3.2 配送产品(牛、羊肉类)要求
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冷鲜牛肉类产品,应符合 GB 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
(冻)畜、禽产品》、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国
家最新标准要求。
24
1.4.水产类
*1.4.1 配送产品
序号 配送产品 产品加工需求 单位
1 罗非鱼 活 500 克以上 kg
2 草鱼 活 1000 克左右 kg
3 黄花鱼 冻 kg
4 带鱼 冻 0.5 斤左右 kg
5 鱿鱼 冻 6-8 个 1 斤 kg
6 基围虾 活 30-40 尾/斤 kg
*4.2 配送产品(水产类)要求
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水产类产品,水产须为鲜活水产品,应符合 GB 2733-2015《食
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
中污染物限量》等国家最新标准要求。
1.5 家禽蛋类
*1.5.1 配送产品
序号 配送产品 产品加工需求 单位
1 鸡蛋(鸡场) 50g/个左右,需挑选,分用途供应,大小均匀 kg
2 鸭蛋 50g/个左右,大小均匀 个
3 咸鸭蛋 50g/个左右,大小均匀 个
4 白条鸭开膛上等 去毛、去内脏、去头、去颈、洗净 kg
5 白条鸡开膛 去毛、去内脏、去头、去颈、洗净 kg
6 文昌鸡开膛 去毛、去内脏、去头、去颈、洗净 kg
7 鲜光乌鸡 去毛、去内脏、去头、去颈、洗净、1/4 分割 kg
8 鲜嘉积鸭 去毛、去内脏、去头、去颈、洗净 kg
9 鲜鹅 去毛、去内脏、去头、去颈、洗净 kg
10 鲜白条鸭 去毛、去内脏、去头、去颈、洗净 kg
11 咸水鸭 去毛、去内脏、去头、去颈、洗净 kg
12 鲜鸽子 无头、无内脏、无毛、去脚 只
*5.2 配送产品(家禽类、蛋类)要求
5.2.1 家禽类
须为当天屠宰的活禽或经采购人认可的冷(冻)制品,按采购人要求,应符合 GB
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 GB 16869-2005《鲜、冻禽
产品》、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国家最新标准要
求。
25
5.2.2 蛋类
必须保证鸡蛋可溯源、新鲜、清洁卫生、无破损,应符合 GB 2749-2016《食品
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
量》等国家最新标准要求。
1.6 冻品类
*1.6.1 配送产品清单
序号 配送产品 规格 单位 备注
1 鲜奶馒头 300g 袋
仅限三
全、思
念、湾
仔码
头、海
霸王四
个品牌
类似产
品
2 蛋奶馒头 300g 袋
3 葱油花卷 300g 袋
4 原味南瓜饼 300g 袋
5 奶黄包 360g 袋
6 豆沙包 360g 袋
7 猪肉小笼包 228g 袋
8 白糯小汤圆 500g 袋
9 灌汤水饺 500g 袋
10 台湾风味千丝葱香抓饼 320g 袋
11 台湾风味千丝辣酱抓饼 320g 袋
12 台湾风味千丝原味酱抓饼 320g 袋
13 中华面点猪肉包 360g 袋
14 叉烧包 360g 袋
15 木糖醇黑芝麻汤圆 320g 袋
16 放心油条 450g 袋
17 中华面点黑米红枣馒头 420g 袋
18 中华面点玉米枸杞馒头 420g 袋
19 中华面点红糖燕麦馒头 420g 袋
20 开封风味灌汤小笼包 450g 袋
21 中华面点葱油花卷 960g 袋
22 珍味三鲜上汤云吞 400g 袋
23 黑糖红枣金麦包 350g 袋
24 醇香黑芝麻汤圆 560g 袋
25 手打天下黑椒牛肉菜水饺 600g 袋
26 手打天下菌菇三鲜水饺 1080g 袋
27 手打天下荠菜猪肉水饺 1080g 袋
28 鲜美虾皇上汤小云吞 400g 袋
29 荠菜猪肉上汤小云吞 400g 袋
*1.6.2 冻品类产品要求
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原则应为预包装食品,能够溯源,须符合国家相关速冻食品
标准,且需符合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国家最新
26
标准要求。
2.商务要求:
2.1 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时须提供专职联系人员联系方式,负责联系(电话、短信、邮
件、QQ 信息)并确认食材种类、数量及配送要求,信息交换方式等由双方自行商定,
每日 18 点前报单。
2.2 交货时间: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次日早上 6:30-7:00。
2.3 交货地点:三亚市人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三亚医院指定验收处。
2.4 运输方式:使用清洁卫生的冷链( 1℃~ 4℃)运输车辆。
*2.5 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配送车
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提供消毒记录。供应商必须无任何理
由地保存在配送车辆出库(出发)到用户接收产品为止的行车记录,采购人将不定期
进行抽查,交通工具应停放在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2.4 人员要求:每辆配送车辆至少保证有 2位配送人员,配送人员应具备有效的健康
合格证明且无影响驾驶和配送的其他疾病,品行端正、无犯罪、吸毒史,运输车辆采
用双人双锁管理,行驶证及驾驶人员有效的驾驶证;
2.5 配送工具要求:干净、卫生,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提供消毒记录,周转箱应有
供应商单位标示;
*2.6 针对应急保障,供应商必须承诺在三亚市范围内具有完善的应急配送网点,在
采购人有补货要求时,补货必须在 1个小时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供应商须提供
承诺函原件)
*2.7 履约期限:一年,合同半年一签,在资金年度预算能保障且经采购人验收和考
核合格的前提下,续签下半年合同。(半年度考核不合格(月考核有 2次及以上不合
格视为半年度考核不合格)将不再续签。)
*2.8 付款方法和条件
2.8.1 合同期限内,配送产品的结算价格的计算公式为:结算价格=计算基数*(1-下
浮率)(如下浮率为 10%,计算基数为 100 元,结算金额=100*(1-10%)=90 元。)。
2.8.2 按月结算,按 1个月的供货总量和结算价格结算货款。
2.8.3 每月中旬确定上月结算价格。
27
*2.9 违约责任及索赔
2.9.1 无故延时到货造成院内工作人员和患者不能按时就餐,根据医院用餐人数的标
准,并视情节给采购人 1000-5000 元/次的经济补偿。
2.9.2 因食用医院供餐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提供之货品问题,成交供应商除须负担全数医药费及赔偿相关一切损失之外,应承担
法律上一切责任,同时办理解约事宜。
2.9.3 供应商未依规定告知,即停止或中断供货的,采购人将立即发函通知将其列为
不良供应商,没收上月全部货款并处以 3-5 万元违约处罚。
*2.10 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工作分配安排。(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原件)
*3.其他要求:
3.1 供应商须参考旺豪超市配送产品零售价统一下浮率进行报价,不接受多个报价。
3.2 产品计算基数: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于每月上旬、下旬分别到旺豪超市进行产品零
售价格现场询价,取每次所询零售价格最低数的平均数作为供应商供货的计算基数。
如旺豪超市未查询到的品种,双方根据市场调价商议后确认最终价。
3.4 以上包括食品原材料价格、运费、仓储、二次搬运、税费、售后服务费、检测费
及其他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3.5 配送产品表中未包含的同类产品,若采购人有需求,供应商须积极响应,最终结
算价=计算基数*(1-下浮率)(如下浮率为 10%,计算基数为 100 元,结算金额=100*
(1-10%)=90 元)。
3.6 针对本包中猪肉类、牛肉类、水产类、家禽蛋类,每批次配送的产品须提供供应
商或生产厂家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
3.7 针对本包中猪肉类、家禽类,须提供配送产品的供应商或生产厂家的《生猪定点
屠宰证》或《畜禽定点屠宰证》复印件;
3.8 针对本包中牛肉类、冻品类,供应商非配送产品生产厂家需提供产品生产厂家针
对本项目配送产品的授权复印件或合作合同复印件;
3.9 针对本包中蔬果类,每批次配送的产品须提供供应商或生产厂家有效的蔬果类检
测报告复印件;
28
B 包:粮油、干杂调味品、奶制品类
1.技术、服务要求:
*1.1 配送产品
1.1.1 粮油类
序
号
配
送
产
品
配送食材档次级
别
规格型
号/产
品系列
产品
配送
单价
(元
/KG)
产品配
送单价
的最高
限价
质量要求
1
米
籼米
(三级)
25KG/
袋
元/KG
5.5 元
/KG
1 谷粒坚实、颗粒饱满
2 滋润无发霉(检测无黄曲霉素)
3 无沙粒、虫等异物
4 碾白度:不得混有滑石粉
5 可提供商品溯源
6 三级籼米等级不低于国家标准
《大米 GB1354-2009》或国家最
新标准规定的三级标准
7 一级籼米等级不低于国家标准
《大米 GB1354-2009》或国家最
新标准规定的一级标准
2
籼米
(一级)
25KG/
袋
元/KG 6 元/KG
3
面
粉
不低于国家最新
有效的“GB1355
-2005”或国家最
新标准规定的一
级的中筋面粉
25KG/
袋
元/KG 4 元/KG
1 粉质干爽、细腻,无发霉、板结
2 色泽乳白或略带淡黄色,具面粉
清香
3 无异物、异味
4 可提供商品溯源
4 油
1 不低于国家
最新有效的
“GB1536-20
04”或国家最
新标准规定
的一级菜籽
油。
2 取方式:压榨
10L 元/KG 11 元/L
3 外观透明澄清,无浑浊、异物、
沉淀
4 嗅觉可感觉菜油香味
5 味觉无刺激感,烹饪后无异味
6 加热至发烟点无刺激味
7 可提供商品溯源
8 产品须具备厂商卫生检验合格
证。
1.1.2 干杂调料类
名 称 单位 规格
产品配送
单价的最
高限价
(元)
质量要求
白砂糖(一级) kg 6.7
1、包装完好,品名、商标及内容物或含
量标示清楚,保质期未过半,无破损脏污;
2、白砂糖呈无色或白色细颗粒状;
3、无异味、异物、发霉现象;
29
食用玉米淀粉(一级) kg 3.5
1、包装完好,品名、商标及内容物或含
量标示清楚,保质期未过半,无破损脏污;
2、有玉米固有风味,淀粉淡黄色,细腻
粉末状;
3、无异味、异物、发霉现象
酱香酱油 桶 1*20L 140
1、包装完好,品名、商标及内容物或含
量标示清楚,保质期未过半,无破损脏污;
2、色泽、气味和滋味、无不良气味;
3、无异味、异物、发霉现象;4、品牌真
实,仅限海天、千禾、中坝、厨邦四个品
牌;
无碘盐 350g 1.8
1、包装完好,品名、商标及内容物或含
量标示清楚,保质期未过半,无破损脏污;
2、食盐呈无色或白色粉末、结晶体状,
无板结现象;
3、无异味、异物、发霉现象;
4、品牌真实;
鸡精 件
2.5kg
*4袋
270
1、包装完好,品名、商标及内容物或含
量标示清楚,保质期未过半,无破损脏污;
2、鸡精呈淡黄色,可有轻微粘结;
3、无异味、异物、发霉现象;
4、品牌真实,仅限豪吉、莎麦、太太乐、
李锦记四个品牌;
味精 件
1*25k
g
235
1、包装完好,品名、商标及内容物或含
量标示清楚,保质期未过半,无破损脏污;
2、味精呈无色或白色粉末、结晶体状,
无板结现象;
3、无异味、异物、发霉现象;
4、品牌真实,仅限重庆飞马、太太乐、
国泰、厨邦四个品牌;
红豆瓣 件
9kg*2
袋
126
1、包装完好,品名、商标及内容物或含
量标示清楚,保质期未过半,无破损脏污;
2、有豆瓣固有风味;
3、无异味、异物、发霉现象;
4、品牌真实,仅限鹃城牌、丹丹、川老
汇三个品牌;
泡红椒 kg 4.6
1、包装完好,品名、商标及内容物或含
量标示清楚,保质期未过半,无破损脏污;
2、泡椒风味浓郁;
3、无异味、异物、发霉现象;
4、品牌真实;
麻辣牛油火锅底料 袋 400g 16
1、包装完好,品名、商标及内容物或含
量标示清楚,保质期未过半,无破损脏污;
2、火锅底料味道浓郁;
3、无异味、异物、发霉现象;
4、品牌真实,仅限大红袍、名扬、好人
家、海底捞四个品牌;
30
鲜香榨菜 件
70g*1
00 袋
115
1、包装完好,品名、商标及内容物或含
量标示清楚,保质期未过半,无破损脏污;
2、榨菜咸香味浓郁;
3、无异味、异物、发霉现象;
4、品牌真实,仅限鱼泉、吉香居、乌江、
饭扫光四个品牌;
1.1.3 奶制品类
名 称 单位 规格
产品配送
单价的最
高限价
(元)
质量要求
纯牛奶 件
250ml
*24
盒
56
1、包装完好,品名、商标及内容物或含
量标示清楚,保质期未过半,无破损脏污,
无漏包涨包;
2、牛奶呈乳白色,有奶香味;
3、无异味、异物、发霉现象;
4、品牌真实,仅限伊利、蒙牛、新希望、
光明四个品牌;
纯牛奶 件
250ml
*12
盒
49.5
风味酸奶(原味) 件
205g*
12 盒
50
高钙低脂奶 件
250ml
*24
盒
64
舒化奶(全脂) 件
220ml
*12
盒
49
优酸乳(原味) 件
250ml
*24
盒
36
1.2 分装要求
所配送产品须为袋装且包装完整,不可散装。
2.3.所配送的食品原料必须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要求。
2.4.定型包装类食品原料应具有 SC 标志,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符合国家标准 GB
2763-2014,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 GB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不
接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
2.5.预包装原料必须为原公司(厂)生产的全新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
环保标准、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不得提供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并达到采购方
对食材的要求,特殊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殊标准和规定。
31
*3.如采购方发现收到的食材品质与检测报告有差异的,有权将随机抽样的食材交由
第三方检测,发生的费用由供货商全部支付。
*4.在配送产品出现安全隐患或其它紧急突发情况时,采购人拥有可调换符合招标文
件要求的其它同档次同级别产品的权利,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相关配送产品应
急调换备选方案,方案中至少须明确可调换备选产品品牌的种类(至少提供两种备选
品牌产品,且该备选产品必须符合“配送产品及要求”),并承诺所有调换备选产品
均严格按照中标价格执行。(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配送产品应急调换备选方案”)
2.商务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具备符合行业规定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
确保食品原料的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
*2.2 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原料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食品。
2.3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要配置至少 1辆“配送专用箱式货车”。
2.4 运输过程须保证食品的卫生与安全,交通工具应停放在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2.5 供应商须提供专职联系人员联系方式,负责联系(电话、短信、 邮件、QQ 信息)
并确认食材种类、数量及配送要求,信息交换方式等由双方自行商定,每日 18 点前
报单;
2.6 交货时间: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次日下午 15:00-17:00;
2.7 交货地点:三亚市人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三亚医院指定验收处;
*2.8 针对应急保障,供应商必须承诺在三亚市范围内具有完善的应急配送网点,在
采购人有补货要求时,补货必须在 1个小时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供应商须提供
承诺函原件)
*2.9 履约期限:一年,合同半年一签,在资金年度预算能保障且经采购人验收和考
核合格的前提下,续签下半年合同。(半年度考核不合格(月考核有 2次及以上不合
格视为半年度考核不合格)将不再续签。)
*2.10 付款方法和条件
2.10.1 合同期限内,配送产品的结算价格的计算公式为:结算价格=计算基数*(1-
下浮率)(如下浮率为 10%,计算基数为 100 元,结算金额=100*(1-10%)=90 元。)。
2.10.2 按月结算,按 1个月的供货总量和中标价格结算货款。每月由采购人、中标供
应商共同核实供货量后办齐相关付款手续,经审核后由采购人将货款支付给中标供应
商。
32
*2.11 违约责任及索赔
2.11.1 无故延时到货造成院内工作人员和患者不能按时就餐,根据医院用餐人数的标
准,并视情节给采购人 1000-5000 元/次的经济补偿。
2.11.2 因食用医院供餐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提供之货品问题,中标供应商除须负担全数医药费及赔偿相关一切损失之外,应承担
法律上一切责任,同时办理解约事宜。
2.11.3 供应商未依规定告知,即停止或中断供货的,采购人将立即发函通知将其列为
不良供应商,没收上月全部货款并处以 3-5 万元违约处罚。
*2.14 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工作分配安排。(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原件)
3.其他要求:
3.1 供应商须参照以上产品配送单价的最高限价统一下浮率进行报价,不接受多个报
价。
3.2 计算基数参照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现有同类配送产品结算价(即以上产品配送单价
的最高限价),如四川大学华西医配送产品中未查询到的品种,双方根据市场调价商
议后确认最终价。
3.3 供应商报价须包括食品原材料价格、运费、仓储、二次搬运、税费、售后服务费、
检测费及其他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3.4 配送产品表中未包含的同类产品,若采购人有需求,供应商须积极响应,最终结
算价=计算基数*(1-下浮率)。
33
第五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针对第四章、第八章所包含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在磋商过程中,
磋商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
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会及时
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4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
具有强制性,但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磋商小组将
在评分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
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
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
但应当注明。
35
第一部分 “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格式 1-1
(正本/副本)
xxxx 项目
资格性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日期:2021 年 XX 月 XX 日
36
格式 1-2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本授权声明: XXXX(供应商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
授权 X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XXXXXXXX” 项目(项目编号:XXXX)磋
商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采购、签订合同以及执
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XXXX。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日 期:XXXX。
注: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
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7
格式 1-3
二、承诺函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日 期:XXXX。
38
格式 1-4
供应商和报价产品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三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
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
39
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文件”格式
格式 2-1
封面:
(正本/副本)
XX 项目
其他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时间:2021 年 XX 月 XX 日
40
格式 2-2
响应函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XXX),决定参加贵单
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 XX 份,用于磋商响应。
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响应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
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 XX 天。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
通讯地址:XXX
邮政编码:XXX
联系电话:XXX
传 真:XXX
日 期:XXX 年 XX 月 XX 日
41
格式 2-3
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二章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
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
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二、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我方承诺不属于此类禁止参加本项目
的供应商。
四、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
有效的、合法的。
五、如本项目磋商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方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
提供的成交产品,我方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磋
商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六、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
强制性规定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求。
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磋商文件第二章关于“磋商费用”、“合
同分包”、“合同转包”、“履约保证金”的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磋商文件
要求履行。
八、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
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
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除
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
我方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
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
42
(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
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X
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43
格式 2-4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注:
1.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2.供应商报价须包括食品原材料价格、运费、仓储、二次搬运、税费、售后服务费、检测费及其他完成本项目所
需的一切费用。
3.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为第一轮报价,多轮次报价的报价函格式以现场提供为准。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
日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包号 采购品目 数量 单位
报价下浮率
(%)
服务年限
44
格式 2-5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
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
称
联系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
称
联系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
日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45
格式 2-6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
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
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接企业为 (企
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
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46
格式 2-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XXXX 单位的 XXXX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
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
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47
格式 2-8
监狱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
定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
划分标准为监狱企业适用。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8
格式 2-9
技术、服务应答表
序号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响应情况
(负偏离/响应/正偏离)
注:供应商必须根据本磋商文件第四章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
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
日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49
格式 2-10
商务应答表
序号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响应情况
(负偏离/响应/正偏离)
注:供应商必须根据本磋商文件第四章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
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
日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50
格式 2-11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以上业绩需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日期: XXXX
51
格式 2-12
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
务人员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
日期:XXX
52
格式 2-13
其他材料
(格式自拟)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
日期:XXX
53
第七章 评审方法
1.总则
1.1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
特点制定本磋商方法。
1.2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
商小组负责。
1.3 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
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
履行下列职责:
1.4.1 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
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
件作出解释;
1.4.2 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1.4.3 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1.4.4 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1.4.5 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1.4.6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
作的行为;
1.4.7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磋商程序
2.1 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
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54
2.1.2 磋商小组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
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应当
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2.1.3 除“2.1.2”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 资格性审查。
2.2.1 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
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
备磋商资格。
2.2.2 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
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
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根据采购人内部紧急采购相关规定,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均可进入磋商程序。
2.4 磋商。
2.4.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
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响应文件递交先后顺序的方式确
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2.4.2 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
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
2.4.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
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
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2.4.4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
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5 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
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
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
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
55
2.4.6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符合性审查),审查中发现供应商响应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
文件处理:
(1)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2)响应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审委员会评判的;
(3)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知识产权、响应有效期等不符合采购文件的
规定,影响磋商小组评判的;
(4)经最终磋商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仍不能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的;
(5) 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及其他采购合同实质性
内容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且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
(6)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无效响应情形的。
但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
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响应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响应文件的有效
性审查:
(1)响应文件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2)响应文件除采购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
关专用章加盖的;
(3)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响应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
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磋商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符合性审查)
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符合性审查)报告,确定
继续磋商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符合性审查)的
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符合性审查)报告中说明原
因。
2.4.7 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
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8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
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2.4.9 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
56
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5 报价。
2.5.1 本次磋商报价以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的报价为第一轮报价,多轮次报价
的报价函格式以现场提供为准,参与报价的供应商按磋商小组要求进行报价。报价超
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或者相关报价不符合采购文件
其他的报价规定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5.2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
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
供应商可以不足 3家。
2.5.4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
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
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
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磋
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最后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在磋商小组发出质询函后供应商未能提
供合理的成本分析和价格构成的或对质函询的解释未被磋商小组采信的,应按照无效
响应文件处理。
2.5.5 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
认(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
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
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
部分。
2.5.6 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
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 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
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
2.7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
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
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
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
推荐顺序在非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之前;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
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且均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并列;评审得分
57
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且不能判定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
的供应商并列。(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需提供属于不发达地区或少数
民族地区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供应商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
2.8 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
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
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9 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9.1 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组织 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
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5)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
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
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
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
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
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9.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10 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
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58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
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
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
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
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
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2.11 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
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
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
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
2.12 供应商澄清、说明
2.12.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
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
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
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
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
2.13 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综合评分
59
3.1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3.2 综合评分明细表
3.2.1 综合评分明细表按须知表中的相关要求进行价格调整,再参与价格分评
审。
3.2.2 综合评分明细表
A 包:
序
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报价 12% 12 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下浮率越大)的报价为基准价,
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
得分=(1-基准价/1-投标报价)* 12%*100
2
技术及服
务要求4%
4 分
供应商完全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的,得 4 分;
非“*”条款每偏离一项,扣 0.5 分,如不满足磋商文件技术、服务
要求(负偏离)≥8项,此项不得分。
备注:供应商须认真核实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对其在
响应文件中提供的配送产品及相关要求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带
来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3
类似项目
业绩 16%
16 分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供应商承接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类似
项目业绩合同得 1 分,最多得 10 分。针对供应商的以上业绩,还能
够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的另加 1 分,最多加 6 分。
注:
①类似项目业绩是指生鲜、冻品类产品相关配送业绩。
②对本项业绩提及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供应商均应提供复印件并加
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否则不予认定。
4
供应商综
合实力
44%
44 分
1、储存条件(10 分)
供应商拟投入在海南省自建或租赁的冷冻库、冷藏库、低温车间总体
积在 5000m?的得 6 分,每增加 2000m?的得 2分,本项最多得 10 分。
(投标时需提供土地租赁合同及房屋修建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及
相关冷冻库、冷藏库、低温车间内外部照片至少各 1 张及面积说明及
图纸(至少包含长度、宽度、高度),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
公章(鲜章))。
2、加工场所(10 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投入在海南省自建或租赁的独立的加工场所(含
仓储、加工区、办公等)且面积在 2000 ㎡的得 6 分,每增加 500 ㎡
的 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10 分。(投标时需提供土地租赁合同及房屋
修建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及内外部照片至少 1 张及面积说明及图
纸(至少包含长度、宽度、高度),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
章(鲜章))。
3、监控(2分)
① 供应商安装能覆盖整个拟投入该项目的加工场所的监控系统得
0.5 分,无不得分。(投标时需提供明确加工场所监控点位分布的平
面图及监控系统相关图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② 供应商承诺中标后将拟投入该项目的加工场所监控系统接入采购
人监控系统,且无需供应商授权即可随时查看整个加工场所的实时画
面的得 1.5 分,无不得分。(投标时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鲜章))。
4、人员配备(4分)
供应商的针对本项目配备的所有人员(包含但不限于配送人员、司机、
60
生产工人等)数量进行评审:成员达到 20 人的得 2 分,每增加 5 人
加 1 分,本项最多得 4分。(投标时需团队人员花名册(至少应包含
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工种)及供应商为相关人员购买的自
2020 年 1 月以来不少于 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
章(鲜章))。
5、食品安全责任险(5分)
供应商购买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为 1 亿元(含)以上的得 5 分;
保额为 1 亿元(不含)—8 千万(含)的得 3分;保额为 8 千万(不
含)—6千万(含)的得 2分;保额为 6 千万(不含)—3千万(含)
的得 1 分;保额为 3 千万(不含)以下的不得分。(投标时需提供供
应商购买保险的保单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6、认证证书(10 分)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
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 认证证书,每具
有一个证书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10 分,未提供不得分。(投标时需
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7、溯源体系(3分)
供应商有独立健全的溯源体系(含冷鲜工艺)的得 3 分,无不得分。
(投标时需提供相关溯源管理软件的截图,并以书面说明全流程溯源
体系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5
配送方案
7%
7 分
1、配送车辆(3分)
对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的专用配送车辆数量进行评比:在满足本项
目磋商文件技术、服务要求的前提下,每增加一辆专用配送冷链车的
加 1.5 分,本项最多得 3 分。(投标时需提供自有车辆购买合同或车
辆租赁合同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未提供不得分)。
2、配送人员(1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的配送人员数量进行评比:在满足本项目磋商
文件技术、服务要求的前提下,每增加 1 名加 0.5 分,本项最多得 1
分。(投标时需提供相关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未提供不得分)。
3、根据供应商制定的配送方案从产品配送流程的合理性,保证采购
人使用的完善性、与采购人无缝隙衔接的规范性、及退换货方案的可
操作性进行综合评审(3分):
供应商产品的配送流程完整,配送人员分工明确,能保证在采购人正
常及临时配送的所要求的时间内进行配送服务,与采购人的沟通机制
健全,能保证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与采购人沟通顺畅,产品退换方案
能保证产品质量,方案能体现供应商的配送能力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
得 3 分,方案中,存在缺项或不合理或体现无法保证本项目配送要求
的,每有一处扣 1 分,扣完为止。
6
作业流程
管理方案
4%
4 分
根据供应商制定的作业流程管理方案从配货管理流程的快捷性及高
效性、物流链的全面性及灵敏性进行综合评审:
能够为本项目提供快捷高效的配货管理流程、全面灵活的物流链且能
完全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的得 4 分,方案中,存在缺项或不合理或体
现无法保证本项目作业流程的,每有一处扣 1 分,扣完为止。
7
检测服务
方案 5%
5 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检测服务方案从检测管理制度的全面性,检测项目的
多样性及对产品自检的承诺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监测管理制度科学全面,检测项目涵盖面广,可检测项目类别多,且
承诺针对本项目能够提供每一批次产品的自检报告的得 5分,存在缺
项或不合理或体现无法保证本项目检测服务的,每有一处扣 1分,扣
完为止。
8
售后服务
8%
8 分
1、临时需求(2分)
供应商为满足采购人临时需求,提供包括临时安排人员、车辆、采买
61
地点、确保食材品质和及时送达食堂验收使用时间等内容承诺函的得
1分,未提供或承诺内容不全的不得分;承诺送达时间在 1 小时以内
的得 1 分,超过 1 小时才能完成送达的不得分;本项最多 2 分。(供
应商提供包括上述内容的书面承诺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
分)。
2、应急工作方案(4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工作方案,包含应急管理机构、应急工
作队伍、应急联系方式、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提供的方案内容完整,
针对性强,服务提升以及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后的处理措施科学合理,
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后的处理措施的规范性快速规范且临时配送的应
急预案能保证采购人的服务要求的得 4 分,内容不完整或未提供均不
得分。(供应商提供包括上述内容的应急工作方案书面材料,不提供
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3、售后服务(2分)
供应商提供并承诺派专人负责项目售后服务事宜和售后服务负责人
相关信息的得 1 分,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供应商有实行“三
包”服务(即包质量、包数量、包调换)书面承诺的得 1 分,不提供
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 2 分。
备注:最终得分取平均值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B 包: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1 报价 30% 30 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下浮率越
大)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
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
得分=(1-基准价/1-投标报价)* 30%*100
2
技术及服
务要求 6%
6 分
供应商完全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
要求的,得 6 分;
非“*”条款每偏离一项,扣 0.5 分,如不满
足磋商文件技术、服务要求(负偏离)≥12
项,此项不得分。
备注:供应商须认真核实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技
术、服务要求,对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配送
产品及相关要求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带
来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3
类似项目
业绩 16%
16 分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供应商承接类似项目
业绩,每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得 1分,
最多得 10 分。针对供应商的以上业绩,还能
够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的另加 1分,最多加 6
分。
注:
①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同类产品相关配送业绩
②对本项业绩提及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供应
商均应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否则不予认定。
4
企业实力
13%
13 分
1、供应商有独立的库房的得 5 分(需提供库
房产权证明材料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
应商公章(鲜章),未提供不得分)
62
2、供应商具有独立的检测实验室且实验室具
有出具质检报告的能力的得 2 分(提供实验室
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质检报告等相关材料并
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未提供不得分)
3、供应商或任一配送产品制造商具有 HACCP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3 分(提供相关证
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未提供
不得分)
4、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的得 3 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
公章(鲜章),未提供不得分)。
5
配送方案
10%
10 分
1、配送车辆(3分)
对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的专用配送车辆数
量进行评比:在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技术、服
务要求的前提下,每增加一辆专用配送冷链车
的加 1.5 分,本项最多得 3 分。(投标时需提
供自有车辆购买合同或车辆租赁合同并加盖
供应商公章(鲜章),未提供不得分)。
2、配送人员(2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的配送人员数量进行
评比:在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技术、服务要求
的前提下,每增加 1 名加 0.5 分,本项最多得
2分。(投标时需提供相关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未提供不得分)。
3、根据供应商制定的配送方案从产品配送流
程的合理性,保证采购人使用的完善性、与采
购人无缝隙衔接的规范性、及退换货方案的可
操作性进行综合评审(5分):
供应商产品的配送流程完整,配送人员分工明
确,能保证在采购人正常及临时配送的所要求
的时间内进行配送服务,与采购人的沟通机制
健全,能保证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与采购人沟
通顺畅,产品退换方案能保证产品质量,方案
能体现供应商的配送能力能满足本项目需求
的得 5 分,方案中,存在缺项或不合理或体现
无法保证本项目配送要求的,每有一处扣 1
分,扣完为止。
6
作业流程
管理方案
10%
10 分
根据供应商制定的作业流程管理方案从配货
管理流程的快捷性及高效性、物流链的全面性
及灵敏性进行综合评审:
能够为本项目提供快捷高效的配货管理流程、
全面灵活的物流链且能完全满足本项目服务
需求的得 10 分,方案中,存在缺项或不合理
或体现无法保证本项目作业流程的,每有一处
扣 2 分,扣完为止。
7
检测服务
方案 5%
5 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检测服务方案从检测管理制
度的全面性,检测项目的多样性及对产品自检
的承诺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监测管理制度科学全面,检测项目涵盖面广,
可检测项目类别多,且承诺针对本项目能够提
供每一批次产品的自检报告的得 5 分,存在缺
项或不合理或体现无法保证本项目检测服务
63
的,每有一处扣 1 分,扣完为止。
8
售后服务
10%
10 分
1、临时需求(2分)
供应商为满足采购人临时需求,提供包括临时
安排人员、车辆、采买地点、确保食材品质和
及时送达食堂验收使用时间等内容承诺函的
得 1 分,未提供或承诺内容不全的不得分;承
诺送达时间在 1 小时以内的得 1 分,超过 1 小
时才能完成送达的不得分;本项最多 2 分。(供
应商提供包括上述内容的书面承诺材料,不提
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2、应急工作方案(4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工作方案,包含
应急管理机构、应急工作队伍、应急联系方式、
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提供的方案内容完整,
针对性强,服务提升以及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后
的处理措施科学合理,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后的
处理措施的规范性快速规范且临时配送的应
急预案能保证采购人的服务要求的得 4 分,内
容不完整或未提供均不得分。(供应商提供包
括上述内容的应急工作方案书面材料,不提供
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3、售后服务(2分)
供应商提供并承诺派专人负责项目售后服务
事宜和售后服务负责人相关信息的得 1 分,不
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供应商有实行“三
包”服务(即包质量、包数量、包调换)书面
承诺的得 1 分,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本项最多得 2 分。
4、食品安全保险承诺书(2 分)
供应商须承诺,若成交后购买不低于合同金额
的食品安全保险,接受购买保险并提供承诺书
的得 2 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备注:最终得分取平均值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4.1 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
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4.2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
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4.3 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4.4 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4.5 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5.磋商小组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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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
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
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
行为;
(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
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
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6.评审专家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
利害关系的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
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
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
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
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
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
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
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
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
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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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采购合同(草案)
合同编号:XXX
签订地点:XXX
签订时间:XXX 年 XXX 月 XXX 日
采购人(甲方):XXX
供应商(乙方):XXX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及 三 亚 市 人 民 医 院 | 四 川 大 学 华 西 三 亚 医 院 食 材 采 购 ( 项 目 编 号 :
SCIT-HNZC2021090005L1)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
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
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
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 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单位 数量 服务期限
二、合同价格
合同价格为计算基数*(1-下浮率) %;该合同报价包含产品价款、储存、
途中运输装卸费、损耗费、人工费、保险及其它服务、税费等一切费用。本合同执行
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技术、服务要求
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四章》及乙方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四、商务要求:
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四章》及乙方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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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XXX 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
之 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XXX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
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
分之 XXX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
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
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
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XX 天,甲
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
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
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
方须在 XXX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
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
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
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
百分之 XXX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
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七、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
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
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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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八、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双方应加盖骑缝章。
3.本合同一式五份,自双方签章并经代理机构审核编号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
两份,采购代理机构执一份。
甲方: (盖单位公章) 乙方:(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见证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签收时间: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单包采购预算
(人民币/万元)
备注
A包
生鲜冻品类配送
1
年
农、林、牧、渔
165.00
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B包
粮油、干杂调味品、奶制品类配送
1
年
工业
34.00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2.采购主体
3. 合格供应商
由代理机构提供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用提供证明材料。
4. 磋商费用(实质性要求)
三、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1.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五、评审
22.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根据采购人内部紧急采购相关规定,供应商均可进入磋商程序。
23.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4.确定成交供应商
方式一: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方式二: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排名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采用方式一确定成交供应商。
24.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4.2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
25.成交结果
25.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6.成交通知书
26.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
26.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
七、合同事项
27.签订合同
八、磋商纪律要求
36.(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
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1.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供应商鲜章。
2.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3.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前提:本章采购需求中标注“*”号的条款为本次磋商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全部满足。
(一)项目概述
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单包采购预算
(人民币/万元)
备注
A包
生鲜冻品类配送
1
年
农、林、牧、渔
165.00
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B包
粮油、干杂调味品、奶制品类配送
1
年
工业
34.00
(二)项目要求
A包:
1.技术、服务要求:
1.1猪肉类(白猪)
*1.1.1配送产品
*1.1.2配送产品(猪肉类)要求
1.2蔬果类
*1.2.1配送产品
*1.2.2配送产品(蔬果类)要求
1.3.牛、羊肉类
*1.3.1配送产品
*1.3.2配送产品(牛、羊肉类)要求
1.4.水产类
*1.4.1配送产品
*4.2配送产品(水产类)要求
1.5家禽蛋类
*1.5.1配送产品
*5.2配送产品(家禽类、蛋类)要求
5.2.1家禽类
须为当天屠宰的活禽或经采购人认可的冷(冻)制品,按采购人要求,应符合GB 2707-2016《食品安
5.2.2蛋类
必须保证鸡蛋可溯源、新鲜、清洁卫生、无破损,应符合 GB 274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
1.6冻品类
*1.6.1配送产品清单
*1.6.2冻品类产品要求
B包:粮油、干杂调味品、奶制品类
1.技术、服务要求:
第五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本授权声明: XXXX(供应商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XXXX(被授权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XXXX。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日 期:XXXX。
二、承诺函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日 期:XXXX。
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一、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二章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
六、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
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磋商文件第二章关于“磋商费用”、“合同分包”、“合同转包”、“履约
八、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
格式2-4
报价一览表
格式2-5
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以上业绩需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格式2-12
格式2-13
(格式自拟)
第七章 评审方法
1.总则
1.1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
1.2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1.3 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4.1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
1.4.2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1.4.3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1.4.4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1.4.5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1.4.6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1.4.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磋商程序
2.1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
2.2资格性审查。
2.2.1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
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
2.2.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4磋商。
2.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
2.4.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
2.4.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
2.4.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
2.4.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
2.4.7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8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
2.4.9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
3.2.2综合评分明细表
备注:最终得分取平均值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备注:最终得分取平均值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第八章 采购合同(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