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中灌中心2021年食堂委托管理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RKJY-ZB2021054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宜采计备【2021】XM2764号
三、项目名称
宜昌市中灌中心2021年食堂委托管理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宜昌祥气东来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宜昌开发区西陵一路隧道口
中标(成交)金额:68.5(万元)
服务类 |
名称:宜昌市中灌中心2021年食堂委托管理项目 服务范围:食堂餐饮制作、餐饮内容规划、菜肴质量管理、人员管理、采购管理、餐厅维护等,进餐人数220-250人/天 服务要求:成交服务商严格执行采购人的相关管理制度,服从采购人的统一管理,主动接受采购人的管理、检查、监督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服务标准:在服务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定期进行职工满意度调查,若满意度低于80%,服务商须无条件更换相关服务人员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媛媛,田小玲,王建霏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1-11-09
2、评审地点:宜昌市高新区兰台路易联科技园3号楼2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标准收费打折
2、收费金额:0.6(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质疑: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2、成交通知书领取地址:融科匠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高新区兰台路易联科技园3号楼2楼)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黄柏河流域管理局
地 址:宜昌市发展大道60号
联系方式:0717-60677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融科匠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高新区兰台路易联科技园3号楼2楼
联系方式:15608603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美东
电 话:15608603163
-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 发出版宜昌市中灌中心2021年食堂委托管理项目磋商文件.pdf
宜昌市中灌中心 2021 年食堂委托管理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RKJY-ZB2021054
采 购 人:宜昌市黄柏河流域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融科匠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4
第二章 服务商须知...................................................................................8
服务商须知前附表............................................................................... 8
二、磋商文件..................................................................................... 11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13
四、响应文件的份数、装订和递交.................................................15
五、竞争性磋商程序......................................................................... 16
六、授予合同..................................................................................... 21
七、公告、质疑................................................................................. 21
八、项目验收..................................................................................... 24
九、适用法律..................................................................................... 24
十、磋商文件的解释权.....................................................................24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24
第三章 采购需求..................................................................................... 26
第四章 磋商方法、步骤及标准.............................................................30
一、磋商步骤..................................................................................... 30
二、磋商标准..................................................................................... 33
第五章 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38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40
4
第一章 磋商邀请
项目概况
宜昌市中灌中心 2021 年食堂委托管理项目的潜在服务商应在融
科匠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高新区兰台路易联科技园 3号楼 2
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 9点 30 分(北京时间)
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RKJY-ZB2021054
2、采购计划备案号:宜采计备【2021】XM2764 号
3、项目名称:宜昌市中灌中心 2021 年食堂委托管理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预算:71.6 万元
6、最高限价:71.6 万元
7、采购需求:食堂餐饮制作、餐饮内容规划、菜肴质量管理、
人员管理、采购管理、餐厅维护等,进餐人数 220-250 人/天。(具
体内容详见 第三章 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
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采购。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
询,服务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服务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服务商应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
目磋商。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制做进响应文件中(清晰可见),否则磋商
小组不予认可。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 10月 30日至 2021年 11月 5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
2、地点:融科匠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高新区兰台路易
联科技园 3号楼 2楼)
3、方式:服务商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
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
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融科匠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高
新区兰台路易联科技园 3号楼 2楼)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不接受网
络报名。
4、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 年 11 月 9 日 9点 00 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 年 11 月 9 日 9点 30 分(北京时间)
3、地点:融科匠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高新区兰台路易
联科技园 3号楼 2楼)
五、开启
1、时间:2021 年 11 月 9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融科匠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高新区兰台路易
联科技园 3号楼 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
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2)信息发布媒体:《湖北政府采购网》
(3)磋商服务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
7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第二代有效身份证
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逾期未按要求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受
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
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昌市黄柏河流域管理局
地 址:宜昌市发展大道 60号
联系方式:0717-60677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融科匠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高新区兰台路易联科技园 3号楼 2楼
联系方式:15608603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美东
电 话:15608603163
2021 年 10 月 29 日
8
第二章 服务商须知
服务商须知前附表
注: 请在方框□内划√选择。
序列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1 项目名称 宜昌市中灌中心 2021 年食堂委托管理项目
2 采购人
名 称: 宜昌市黄柏河流域管理局
地 址:宜昌市发展大道 60号
联系人:王建霏
电 话:0717-6067727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融科匠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高新区兰台路易联科技园 3号楼 2楼
联系人: 宋美东
电话:15608603163
4 监管部门
名 称:宜昌市财政局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 7号
电话:0717-6330911
5
磋商服务商资格
条件
同磋商文件第一章 磋商邀请“第二条所规定的申请人
的资格要求”之规定
6 联合体磋商 不接受
7 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
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9
序列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8 备选方案 不接受
9 样品提供的规定 不提供
10 信息公告媒体 《湖北政府采购网》
11
提交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
同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 磋商公告“四、响应文件提
交”
12 磋商时间、地点 同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 磋商公告“五、开启”
13
磋商小组的组建
及磋商专家的确
定方式
专家评委 2 人和业主评委 1人,共 3人组成。
磋商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14 磋商保证金 不设磋商保证金
15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16
政府采购项目验
收电话
0717-6067727
17 信用记录
磋商现场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采 购 网
(www.ccgp.gov.cn)查询主体信用记录,经服务商签
字确认后存档留存。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服务
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0
序列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18 磋商有效期 90日(日历日)
19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
副本:贰份。
20
是否专门面向中
小微企业
?专门面向
□非专门面向
备注:本项目仅针对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
磋商,各磋商服务商需自行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详见附件),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21 本项目所属行业 餐饮业
22 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为 6000 元,由成交服务商在领取
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书中所述项目的服务的采
购。
2. 定义
2.1“采购人”是指:详见服务商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详见服务商须知前附表。
2.3“监管部门”是指:详见服务商须知前附表。
2.4 “服务商”是指:响应磋商并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
和参加磋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1
2.5“成交服务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授予合同的服务商。
2.6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统称为采购单位。
3、货物和服务
3.1“货物”是指:服务商制造或组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
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磋商文件中没有提及磋商货物来
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
的除外。磋商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
物,并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履约。
3.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
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4、磋商费用
4.1 服务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
的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磋商文件
5. 磋商文件的构成
5.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
件组成:
(1)磋商邀请书;
(2)服务商须知;
(3)采购需求;
(4)磋商方法、步骤、标准;
(5)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
(6)响应文件格式;
(7)在磋商过程中由采购单位发出的澄清和补充文件等。
12
5.2 服务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
术规范、参数及相关要求等。服务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
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服
务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接收,或被按照无效磋商
文件处理。
6. 磋商文件的澄清
6.1 磋商服务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
服务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在磋商开始时间 6日前将书面提问材料
提交至融科匠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发布媒
体上向所有服务商公布答疑文件。对于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问截止时
间前未对磋商文件提出异议的,视其完全接受磋商文件内容,并对在
此时间之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7. 磋商文件的修改
7.1 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
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单位将在磋
商截止时间五日前在本项目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将在本项
目发布媒体上向所有磋商服务商公布,并对服务商具有约束力。
7.3为使服务商准备磋商时有充足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
研究,采购单位可适当推迟磋商截止期,并通过本项目发布媒体上以公
告方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服务商。
7.4服务商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布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因服务商
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服务商自
行承担。
13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8.磋商的语言
8.1服务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服务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磋商的所
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服务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
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的修改内
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9.响应文件的构成
9.1 服务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
(1)竞争性磋商响应函(附件一);
(2)竞争性磋商报价一览表(附件二);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5)资格审查资料;
(6)本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资料。
10. 响应文件编制
10.1 服务商应将响应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响应文件资
料目录。
10.2 响应文件应采用 A4规格纸张进行打印并装订,对未经装订
的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其责任由服
务商承担;
10.3 响应文件须加盖服务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
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如为授权代表签字,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应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1. 磋商报价
11.1 服务商应按照“第三章 采购需求”规定的服务内容、责任
14
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磋商一览表》和《磋商报价明细
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
11.2《磋商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应标明“免费”;
(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服务商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
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服务商提交的磋商价格中。
11.3 每一种规格的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
磋商。
11.4 服务商所报的磋商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
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2. 备选方案
12.1 服务商应按照服务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编制磋商备选方案,
否则将被视为无效磋商。
13. 联合体磋商
13.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4. 服务商资格证明文件
14.1 服务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
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4.2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
15.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磋商保证金。
16. 磋商的有效期
16.1 磋商有效期详见服务商须知前附表。服务商磋商有效期不
足的磋商将被视为无效磋商。
16.2 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或者采购
15
代理机构可要求服务商延长磋商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
形式提交。服务商可拒绝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但其
磋商在原磋商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服务
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磋商。
四、响应文件的份数、装订和递交
17. 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7.1 服务商应当编制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须在响应
文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
符,以正本为准。
17.2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正本由服
务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 “法人授权书”
(原件)附在正本响应文件中。
17.3除服务商在磋商工作对磋商文件表达不清处做必要修改外,
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
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无效磋商。
17.4 装订:磋商服务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采用胶装方式进行装
订(不可活页装订),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服务商
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递交
18.1 服务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可将响应文件统一密封或将正本和每份副本分别密封,所有响应文件
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并加盖单位公章。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
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均不退回。
18.2 密封的响应文件应注意:
16
(1)注明服务商名称,并按竞争性磋商邀请中注明的地址送达;
(2)注明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请勿在 年 月 日 点
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启封”的字样;
(3)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服务商自负。
18.3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单位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
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绝。
18.4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磋商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
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19. 迟交的响应文件
19.1 采购单位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
响应文件。
20.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服务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
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
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0.2 服务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磋商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
不退还。
五、竞争性磋商程序
21. 磋商小组的组成和磋商方法
21.1 磋商由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
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人数以及技
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见服务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
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17
21.2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磋商小组应当从政
府采购磋商小组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
业性强的采购项目,磋商小组中应当包含 1名法律专家。
21.3 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磋商方法进行评审。磋商
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分为响应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
价响应文件、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
21.4 本项目评审方法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评审方法、步骤及
标准”。
22. 响应文件的初审
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2.1 资格性检查
22.1.1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性审查内容进行资格
审查,对服务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的服务
商的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22.1.2 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审查时,不得改变磋商文件中已载
明的资格条件、标准和办法。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的服务商的响应文件
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22.1.3 服务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性
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和资格证明文件供磋商小组核查,否则
磋商小组将不予采信。
22.1.4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
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服务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
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
者更正。服务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
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8
磋商小组要求服务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
式作出。服务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
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2.1.5 只有通过全部资格性检查条件合格的服务商才能通过资
格检查,其响应文件方可进入下一个检查阶段。
22.2 符合性检查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符合性审查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
对服务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服务商的
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文件。
22.3 违法磋商行为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服务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视为
无效响应文件:
(1)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服务商按照该组
织要求协同投标;
(2)不同服务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不同服务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不同服务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5)不同服务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
异;
(6)不同服务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7)使用伪造、变造的行政许可证件;
(8)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9)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
证明;
19
(10)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11)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2.4 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2.5 磋商报价的修正
磋商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
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
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
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服务
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22.6 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
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
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对关键
条款的偏离或反对将被认定为是实质上的不响应。磋商小组决定响应
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
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的除外。
22.7 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
件。服务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响应文件成
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
23. 响应文件的澄清
23.1 磋商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服务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
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
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服务商必须按照磋商小组要求的澄清内
容和时间做出澄清。服务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
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服
20
务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服务商对磋商
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服务商的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字。
23.2 服务商的澄清文件是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4. 磋商
24.1 磋商小组应当集中与单一服务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
有参加磋商的服务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4.2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
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服务商在规定时间内
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服务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最
后报价的服务商不得少于 3 家。
24.3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
磋商由服务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
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服务商的设计方
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4.4 符合下列情形,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服务商可以为 2
家:
(1)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2)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
化项目。
24.5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服务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
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24.6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服务商后,由
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服务商的响应文件和最
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1
24.7 在磋商过程中,若磋商小组无法联系上服务商代表或服务
商代表在接到磋商小组通知后 10 分钟内不能抵达磋商会现场的,视
为该服务商自动退出磋商。
25.采购结果确认
25.1 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
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底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
按服务商最终评审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
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5.2 成交服务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发布媒体上
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服务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
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成交服务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授予合同
26. 合同授予标准
26.1 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且排
名第一的成交候选服务商。
27. 签订合同
27.1 采购人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和成交服务商的响应文件承诺订
立书面合同,不得超出磋商文件和成交服务商响应文件的范围,也不
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7.2 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天内与成交服务
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七、公告、质疑
28.采购单位将在本项目发布媒体上发布磋商邀请、通知、磋商
22
结果公告等磋商程序中所有信息。
29.服务商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据《政府采购法》等相
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服务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特注:未按上述程序规定的必备内容进行质疑的,采购人或代理
机构将不予以受理。
30.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
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
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一并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
人有效身份证明。无法提供证件原件的,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复印件,
并签字或者盖章。
31.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
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
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2.被质疑人应当在受理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
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服务商,答复内容仅限于服务商所质疑
的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33.投诉
33.1 质疑人如对被质疑人的质疑回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
23
做出回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管辖内的政府
采购监督部门提起投诉。服务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
材料。
33.2 服务商投诉时,应当当面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
列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
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4)事实依据;
(5)法律依据;
(6)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
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
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3.3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以下条件:
(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2)投诉书内容符合规定;
(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诉讼;
(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5)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33.4 投诉人可以授权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
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向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3.5 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不
24
予受理。
八、项目验收
34. 采购单位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对
服务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包括每一项技术、
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35. 验收标准: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标准。
36. 政府采购项目验收联系电话详见服务商须知前附表第 16项
规定。
九、适用法律
37. 采购单位和服务商的一切磋商活动均适用于《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实施条例》、财政部文件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
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
十、磋商文件的解释权
38.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单位所有。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
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0.服务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服务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
指服务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
25
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2.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服务商作
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43.服务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
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4.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
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服务商(社会资本)
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
求的服务商(社会资本)只有 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
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宜昌市中灌中心 2021 年食堂委托管理项目
2、采购预算:71.6 万元
3、最高限价:71.6 万元
4、进餐人数:220-250 人/天
5、用餐标准:20元/人*天(其中早餐 5-7 元/人*天、中餐 13-15
元/人*天)。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员工早、中餐工作餐及现场服务;
2、协助管理局对用餐所需的食材及易耗品等采购、配送及仓储
管理;
3、食品加工烹调、餐具清洁消毒、餐厅卫生清洁等;
4、每周早、中餐菜单制定;
5、食品及人员安全管理;
6、餐厅及厨房能耗及设备设施管理;
7、餐厅及厨房垃圾清运、灭四害、办证取证等代办工作;
8、餐厅工作人员上岗培训及日常培训考核工作;
9、其他工作(如值班晚餐及接待用餐)。
三、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付款方式:每月 10号前根据服务商出具的有效合规税务发票
拨付就餐费用及合同费用,其中就餐费用税金根据每月实际充值额计
算。
3、服务地点:宜昌市中灌中心
27
4、拟派人员要求:
岗位人员 人数
主厨 1
红案 2
切配 2
白案 1
白案助手 1
杂工 2
服务员 1
会计兼采购 1
合计 11
5、其他要求
5.1 成交服务商负责食堂生产及服务、管理、食品加工流程、食
品卫生安全、食堂卫生,并接受采购人对成交服务商生产加工环节的
监督。
5.2 成交服务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
程,并严格按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以就餐者满意为服务宗旨。
5.3 成交服务商严格执行采购人的相关管理制度,服从采购人的
统一管理,主动接受采购人的管理、检查、监督。
5.4 成交服务商自行与所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承担所派遣人员各类社会保险及各种
福利等,并监督员工遵守采购人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5.5 成交服务商按采购人的安排进行每日伙食品种安排,其中早
餐种类不少于 10种,午餐种类不少于 10种(其中不少于三荤两素),
每周四主厨必须将下一周的菜单提供给采购人审核。
5.6 每日伙食的原材料采购清单必须交给采购人食堂主管人员
审核,并协助采购人库管人员做好原材料的验收、入库等工作,并建
28
立食材溯源台帐,米面油由采购人指定品牌。
5.7 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并
承诺所有货物必须符合卫生标准,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
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
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5.8 成交服务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暂住人口、消防安全、食品卫
生安全等方面的管理。
5.9 成交服务商的派遣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并报采购人备
案。按采购人要求统一着装,如发现员工中有传染病或有违法行为应
及时调离岗位并接受采购人提出的处理意见。
5.10 成交服务商应妥善保管、维护采购人提供的设施、设备;
如因成交服务商原因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工伤事故、
消防安全事故等,由成交服务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5.11 成交服务商派遣人员在工作期间非因采购人原因所发生的
一切事故,均由成交服务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5.12 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服务商不得擅自对房屋、设备
设施做任何改动。
5.13 服务商应对所有厨具、餐具随时保证干净、清洁,清洗后
严格按消毒流程处理。
5.14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服务商除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外,
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作任何赔偿。
1) 发生食物中毒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2) 因食品价格、质量、卫生和服务等引发恶劣影响的。
3) 擅自停止提供服务的。
4) 服务过程中存在转包、分包经营或其他违约行为的。
5) 在服务过程中,因服务方过失导致一方或双方被行政处罚或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的。
29
6) 在服务过程中,存在掺杂做假等违规行为,经采购人规劝、
限期整改依然无效且情节严重的。
7) 在服务期内各项测评的满意率达不到合同约定的。
8) 其他违反合同规定,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
5.15 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服务商不得擅自对派遣人员进
行调离、减少。
5.16 确保派遣人员中相应工作人员在岗,不得擅离职守,迟到
早退。若遇特殊情况有劳务人员临时不能到位,成交服务商应从外抽
调人员补齐。对缺岗、迟到、早退等现象采购人有权对成交服务商进
行处罚,若屡次(超过 3 次(含 3 次))不改,采购人有权解除合
同并追究成交服务商相关责任。
5.17 违约处罚:服务商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菜品及食物的食品安
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接受采购人抽查必须达到合格以上标准,达
不到合格标准的按每次 1000 元接受处罚。如果因服务商的责任发生
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服务商除应当赔偿采购人的直接损失外,还应当
向采购人支付 1万元-5 万元/次的食品安全违约金并终止合同。上述
赔偿金和违约金由采购人从合同价款中扣除;合同价款不足的,采购
人可以向供应商追索。
5.18 食堂菜品按成本价提供,不允许加价。
5.19 在服务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定期进行职工满意度调查,若
满意度低于 80%,服务商须无条件更换相关服务人员。
30
第四章 磋商方法、步骤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财政部文件关于
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确定
以下磋商方法、步骤及标准。
一、磋商步骤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商务
评议、技术评议和价格评议。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
1、磋商小组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
求。磋商小组决定其是否响应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依据
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
查时,可以要求服务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
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
正。服务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
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服务商的澄清
磋商小组要求服务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将以书面形式
作出。服务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三)磋商及最后报价
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服务商分别进行磋商,并
31
按照响应文件递交的顺序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服务商平等的磋商机
会。
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
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
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确认后,将作
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
所有参加磋商的服务商。
3、服务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
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服务商在规
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服务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
部分。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
及时告知该服务商,不再进行最后报价和进入详细评审。
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服务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
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四)详细评审
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服务商后,由磋
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服务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
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详见“磋商评审标准”。
2、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
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服务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1)商务、技术评议
磋商小组只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
技术评议并依据本章“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进行综合比较和评分。
32
(2)价格评议
磋商小组只对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价格评议,
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
服务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服务商的价格分
按本章第三节评审标准中“价格评议”的具体计算方式计算。因落实
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
后报价。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10%(工
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
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
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
格得分的 3%—5%作为其价格分。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
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
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3%(工程
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
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
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
得分的 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
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3
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
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
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文
件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
不重复享受政策。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文件,并分别对声明或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五)计分办法
1、各服务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所评定分数的算术
平均值。
2、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对各磋商小组成员的总分进行复核和汇总。
各项统计结果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六)推荐成交候选人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评审得分且
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方案优劣顺序确定)推荐 3名成交候选服
务商(法律规定可以推荐 2 家成交候选服务商的情形除外),并编写
评审报告。
二、磋商标准
34
(一)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内容及标准
审查内容 审查标准
资
格
性
审
查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能力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磋商服务商
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磋商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
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在响应文件中提
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服务商公
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
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 2020 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服务商行政公
章或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格式要求提交“服务商资格声明承诺函”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要求提交“服务商资格声明承诺函”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障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近期的社保和纳税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服务商行政公
章或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格式要求提交“服务商资格声明承诺函”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要求提交“服务商资格声明承诺函”
主体信用记录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查询,服务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
理机构磋商现场查询,打印并经所有服务商签字后留存)
公正性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
动;(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
件格式要求提交“服务商资格声明承诺函” )
35
服务商身份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
购活动(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
文件格式要求提交“服务商资格声明承诺函” )
中小微企业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按照竞争性磋
商文件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交“中
小企业声明函”)
许可证
服务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
印件并加盖服务商行政公章)
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服务商应以独立身份参与本
项目磋商
符
合
性
审
查
服务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许可证等一致
响应文件签署 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公章或签字
法人或授权代表资格
具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
磋商方案 只有一个磋商方案
磋商报价 不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且报价唯一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磋商保证金
磋商有效期 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采购内容及要求 满足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条款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地点、
人员要求
满足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条款
其他 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
以上审查内容必须全部符合审查标准,否则为无效响应文件。
(二)商务、技术、价格评审内容及标准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细则
商 响应文件制作 2
响应文件编制完整,逐页有连续页码的得 1分;有详细目录,目录
与有关材料顺序对应清晰、查阅方便的得 1分;不规范的不得分。
36
务
评
审
38
分
类似业绩 18
服务商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
食堂承包项目业绩,每个得 3分,最多得 18 分。(提供合同复印件
并加盖服务商行政公章,若合同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还应
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服务商行政公章,否则磋商小组不予
认可,同一业主只计取一次得分)
业主好评 12
服务商所提供的有效类似业绩中,获得过业主好评的每个得 3分,
最多得 12 分。(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反馈评价表复印件并加盖服务
商行政公章,并注明业主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同一业主只计取
一次得分)
拟派人员 4
服务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具有厨师资格证的,每提供一个证
书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4 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服务商
行政公章)
扶贫物资采购 2
服务商自 2020 年 1月 1日以来在 832 平台采购过相关物资的得
2分,未采购的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服务
商行政公章,若证明材料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磋商小
组不予认可)
技
术
评
审
52
分
服务方案 8
供应商须编制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全面合理可行且符合项目实际情
况的得 8分,方案编制简单但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 5分,方案编
制简单且与项目实际情况存在偏差的得 2分,方案编制不可行或不
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不得分。
食品安全保障措
施
8
供应商须编制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措施全面合理可行且符合项目实
际情况的得 8分,措施编制简单但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 5分,措
施编制简单且与项目实际情况存在偏差的得 2分,措施编制不可行
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不得分。
应急预案 20
1、供应商须编制食物中毒应急预案,预案全面合理可行且符合项目
实际情况的得 5分,预案编制简单但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 3
分,预案编制不可行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不得分;
2、供应商须编制能及时满足停水、停电、停气应急预案,预案全面
37
合理可行且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 5分,预案编制简单但基本符合
项目实际情况的得 3分,预案编制不可行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
不得分;
3、供应商须编制消防应急预案,预案全面合理可行且符合项目实际
情况的得 5分,预案编制简单但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 3分,
预案编制不可行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不得分;
4、供应商须编制新冠疫情防控方案,方案全面合理可行且符合项目
实际情况的得 5分,方案编制简单但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 3
分,方案编制不可行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不得分。
人员培训方案 8
供应商须针对提升服务人员的服务水平及服务能力,编制人员培训
方案,方案全面合理可行且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 8分,方案编制
简单但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 5分,方案编制简单且与项目实际情
况存在偏差的得 2分,方案编制不可行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不
得分。
食堂运行管理制
度
8
供应商须编制食堂运行管理制度,制度全面合理可行且符合项目实
际情况的得 8分,制度编制简单但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 5分,制
度编制简单且与项目实际情况存在偏差的得 2分,制度编制不可行
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不得分。
价
格
评
审
10
分
价格评分 10
磋商小组只对资格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
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
服务商的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 10 分。其他服务商的价格
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
报价)×价格权值×100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
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磋商报价。
38
第五章 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民法典》。采购人和服务商之间的权
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此合同书仅作为签
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之内容。)
1. 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采购文件
(2)合同条款
(3)成交服务商提交的报价文件
(4)成交通知书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服务内容
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4.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 ,分项价格见报价文件报价明细表。
5.合同生效及支付条件和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服务时间和服务地点
本合同服务时间和服务地点按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执
行。
采 购 人(盖章): 卖 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39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
字):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
字):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40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本章未提供格式部分由服务商自行编制)
湖 北 省 宜 昌 市 政 府 采 购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服务商名称 :
日 期:
41
商务文件组成
目录
1、竞争性磋商响应函
2、磋商一览表
3、磋商报价明细表
4、磋商资格证明文件:
5、服务商的资格声明;
6、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7、人员配备情况;
8、服务商资格声明承诺函;
9、中小企业声明函;
10、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服务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42
竞争性磋商响应函
致: (采购代理机构)
依据贵方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政府采购的磋商
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磋商服务商名称、
地址)提交下述响应文件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我方郑重承诺:我们是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条规定的服
务商,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第 77条的规定。
2.我们接受响应文件的所有的条款和规定。
3.我们同意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服务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起计算的九十天,在此
期间,本磋商文件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
我们成交,本磋商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
在此,授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补遗书)(如果有的话 );
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
料;
服务商名称(盖章):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43
磋商一览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磋商报价
大写:
小写: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地点
采购内容及要求
服务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服务商名称(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44
磋商报价明细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序
号
类别 备注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1 人员工资(11 人)
包含人员工资及
统筹工资 月 12
2 管理费
包含员工劳保用
品、员工福利、采
购车辆及公司运
行等费用
月 12
3 维修清洗费
包含维修耗材及
人工费、烟道清
洗、灭四害、蟑螂、
老鼠等费用
月 12
4 杂费
包含餐巾纸、洗洁
精、洗手液、垃圾
袋、消毒液、扫把、
拖把、撮箕、员工
工作服、后厨杂件
等其他费用
月 12
5
职工餐费税金
(年)
餐费按 250 人*20
元/人*22 天/月为
基数
月 12
总 计: ?:
说明: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2.分项报价总计价格必须与《磋商一览表》报价一致。
服务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服务商名称:
日期:年 月 日
45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代理机构名称):
兹有同志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我公司办理一切社会公务事
宜,具有法律效力。
附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服务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46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代理机构名称):
兹授权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
目 名 称)采购活动的磋商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采
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
服务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
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粘贴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7
服务商的资格声明
1、名称及基本情况:
(1)服务商名称:
(2)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3)成立或注册日期:
(4)公司性质:
(5)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6)员工人数:
(7)注册资本:
(8)实收资本:
(9)上年末资产负债表:
1)固定资产
原 值: 净 值:
2)流动资金:
3)长期负债:
4)短期负债:
2、服务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它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
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采购单位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服务商名称: (盖章)
服务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48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
类似业绩
业主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
合同签订时
间
服务中或
已完成
业主评价
说明:表后应附有关证明材料。
49
人员配备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序
号
姓名 所在单位
任职
时间
在本项目
中承担的
工作
其他
...
50
服务商资格声明承诺函
(代理机构名称):
(服务商全称) 参加(项目名称)项目(标包编号: )的政府采
购活动,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承诺如下:
1.具有合法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且有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能在成交后根据采
购人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
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根据各地方、各部门明
确的听证范围确定较大数额罚款的额度)等行政处罚;
5.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被列入
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
6.本单位未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它投标
人,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未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未为
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我单位对上述声明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服务商(签章):
服务商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51
中小企业声明函
(适用于工程、服务类项目)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
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
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
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
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
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5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适用于服务类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详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满足的条件”),且本单位
参加 (采购人)的__ 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担工
程(或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1、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2、以联合体方式参与项目投标的服务商,应由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
制造商(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53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
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
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
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
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
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
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 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
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54
技术文件组成
编 制 说 明
由各服务商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
55
附件: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服务商须知
服务商须知前附表
二、磋商文件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四、响应文件的份数、装订和递交
五、竞争性磋商程序
六、授予合同
七、公告、质疑
八、项目验收
九、适用法律
十、磋商文件的解释权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第三章 采购需求
5.3 成交服务商严格执行采购人的相关管理制度,服从采购人的统一管理,主动接受采购人的管理、检查、监
5.4 成交服务商自行与所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承担所派遣人员各类社会保险及各种福利等,并监督员工遵守采购人的各项管理规
5.5 成交服务商按采购人的安排进行每日伙食品种安排,其中早餐种类不少于10种,午餐种类不少于10种
5.6 每日伙食的原材料采购清单必须交给采购人食堂主管人员审核,并协助采购人库管人员做好原材料的验收
5.7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并承诺所有货物必须符合卫生标准,不得有腐烂、
5.8 成交服务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暂住人口、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的管理。
5.9 成交服务商的派遣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并报采购人备案。按采购人要求统一着装,如发现员工中有传
5.10 成交服务商应妥善保管、维护采购人提供的设施、设备;如因成交服务商原因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生
5.11 成交服务商派遣人员在工作期间非因采购人原因所发生的
一切事故,均由成交服务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5.12 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服务商不得擅自对房屋、设备设施做任何改动。
5.15 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服务商不得擅自对派遣人员进行调离、减少。
5.16 确保派遣人员中相应工作人员在岗,不得擅离职守,迟到早退。若遇特殊情况有劳务人员临时不能到位
5.17 违约处罚:服务商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菜品及食物的食品安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接受采购人抽查必须
5.18食堂菜品按成本价提供,不允许加价。
第四章 磋商方法、步骤及标准
一、磋商步骤
二、磋商标准
第五章 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商务文件组成
竞争性磋商响应函
磋商一览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服务商的资格声明
人员配备情况
服务商资格声明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技术文件组成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