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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汇通中晖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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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年11月10日 13:36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新疆汇通中晖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1年11月10日 13:3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17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8号红山新世纪A座33层3311室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3日 16:30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8号红山新世纪A座33层3308室
预算金额¥0.0001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丽
项目联系电话18129412241
采购单位新疆汇通中晖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新疆汇通中晖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国文弘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8号红山新世纪A座33层-G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马丽18129412241

项目概况 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8号红山新世纪A座33层331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3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GW【2021】-0169X

项目名称: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0.0001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1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食堂劳务及食材外包采购,每人每天30元标准,含宵夜(根据甲方出勤天数为准,以每天实际就餐人员计算,具体需求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2)投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包含此次招标货物经营权)副本原件,如证件处于年审阶段,投标单位应提供年审受理回执复印件,并承诺中标签订合同时提供通过年审的证件;所有证件不允许采用挂靠等其它方式取得;(3)政府采购政策: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撑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5)无任何处罚,投标单位企业信用证明,提供网站打印件加盖公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后有“信用中国”水印为准)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截屏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打印件(“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屏信息“信用中国”下载水印时间需在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后时间为准并加盖企业公章);(6)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法定代表人前来的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7)投标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投标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0)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1日 至 2021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8号红山新世纪A座33层3311室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3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3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8号红山新世纪A座33层330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竞标的投标企业,投标企业请携带: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

3.无任何处罚,供应商企业信用证明,提供打印件加盖公章。(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后有 信用中国 水印为准)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信用中国 下载水印时间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 截屏信息时间需在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后时间为准并加盖企业公章);

4.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二套,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提供原件两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购买招标文件,未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竞标。

注意: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齐全招标公告所要求的证件,证件不全者不予获取,招标文件无论任何原因,售后不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汇通中晖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汇通中晖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国文弘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8号红山新世纪A座33层-G5室

联系方式:马丽181294122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丽

电 话: 1812941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