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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大塘敬老院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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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塘敬老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大塘敬老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11

一、采购计划编号:440607-2021-03334 二、项目编号:440607-2021-03334 三、项目名称:大塘敬老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四、采购结果

合同包1(早餐包点):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利达隆农产品有限公司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潦边村民委员会横沥村“大地” 早餐包点:95.00%

合同包2(粮油、干货调味料):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利达隆农产品有限公司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潦边村民委员会横沥村“大地” 粮油干货调味料:95.00%

合同包3(肉类、蔬菜):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利达隆农产品有限公司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潦边村民委员会横沥村“大地” 肉类蔬菜:95.00%
五、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早餐包点):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中标(成交)折率
1-1 其他服务 大塘敬老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早餐包点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 详见招标文件 95.00%

合同包2(粮油、干货调味料):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中标(成交)折率
2-1 其他服务 大塘敬老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粮油、干货调味料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 详见招标文件 95.00%

合同包3(肉类、蔬菜):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中标(成交)折率
3-1 其他服务 大塘敬老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肉类、蔬菜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 详见招标文件 95.00%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5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 胡淑萍 宋晓光 袁静雪 区伟业

采购人代表名单: 洪梅芳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国家计委颁布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早餐包点):0.2000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粮油、干货调味料):0.446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肉类、蔬菜):1.846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早餐包点):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

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

是否小/微企业

技术得分(分)

商务得分(分)

价格得分(分)

综合得分(分)

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名

1

佛山市汇康源食品有限公司

28.40

6.00

28.33

62.73

2

2

广东利达隆农产品有限公司

33.00

30.00

25.23

88.23

1

3

广东鲜鲜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26.60

1.50

30.00

58.10

3

备注: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小组对 4 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发现佛山市洪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签字,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其余 3 家投标人均通过符合性审查。

合同包2(粮油、干货调味料):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

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

是否小/微企业

技术得分(分)

商务得分(分)

价格得分(分)

综合得分(分)

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名

1

佛山市洪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8.80

8.00

27.67

64.47

3

2

佛山市汇康源食品有限公司

28.40

10.00

28.11

66.51

2

3

广东利达隆农产品有限公司

33.60

26.00

26.42

86.02

1

4

广东鲜鲜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27.20

4.00

30.00

61.20

4

合同包3(肉类、蔬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

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

是否小/微企业

技术得分(分)

商务得分(分)

价格得分(分)

综合得分(分)

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名

1

佛山市洪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8.80

12.00

27.36

68.16

3

2

佛山市汇康源食品有限公司

28.40

15.00

29.66

73.06

2

3

广东利达隆农产品有限公司

33.60

30.00

26.12

89.72

1

4

广东鲜鲜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27.20

6.00

30.00

63.20

4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三水区大塘敬老院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大兴大道15号

联系方式:0757-87293459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商业北二街7号206之三

联系方式:0757-877399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劳先生、阮小姐

电 话:0757-87739975

十一、附件

1、大塘敬老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公开招标)-定稿10.20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1日


相关附件:
大塘敬老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公开招标)-定稿10.20.pdf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1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7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31 第四部分 合同书范本............................................................................... 61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 87 1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2 项目概况 大塘敬老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 公司(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商业北二街7号206之三即区工商局正门对面二楼)获取采 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607-2021-03334 项目编号:440607-2021-03334 项目名称:大塘敬老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62480.00元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大塘敬老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2、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1)本项目共分三个包组,具体项目内容如下: 包组号 项目内容 选定单位数量 预算金额 服务期限 备注 一 早餐包点 1家 140400.00 元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 起 3年 二 粮油、干货调味料 1家 313170.00 元 三 肉类、蔬菜 1家 1508910.00 元 注:1)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所有包组的投标,亦可同时中选多个包组; 2)项目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一 个月或任1季度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免税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 按实际的纳税情况递交相关证明;(2)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或任1季度的缴 3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 标人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第三方审计的2020年的财务报告;如 投标人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 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早餐包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 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号)等相关要求。 合同包2(粮油、干货调味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 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号)等相关要求。 合同包3(肉类、蔬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 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号)等相关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早餐包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 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 4 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人提供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 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7)、 已经办理登记手续并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合同包2(粮油、干货调味料)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 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 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人提供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 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7)、 已经办理登记手续并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合同包3(肉类、蔬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 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 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人提供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 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7)、 已经办理登记手续并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5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7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 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商业北二街7号206之三即区工 商局正门对面二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11 月 10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大兴大道中 84 号(大塘商业城)大塘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大兴大道中 84 号(大塘商业城)大塘镇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 2楼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纸质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①如法定代表人前来获取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 ②如委托代理人前来获取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人联系姓名、联系电话号码、传真、电子邮箱。 4、上述资料一式两份,统一用 A4 纸复印装订,每页加盖公司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 人提交的资料核对,不代表其资格的确认。 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若有疑问,请以书面的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 注意事项: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的《关于做好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 知 》 , 凡 参 加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的 投 标 人 应 在 广 东 政 府 采 购 智 慧 云 平 (https://gdgpo.czt.gd.gov.cn/)进行注册登记,请参与本项目的各投标人积极配合。具体 6 注册方法请参见: 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1124/index.html 投标人操作 手册。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https://gdgpo.czt.gd.gov.cn/)、 佛山市三水区政府网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 (http://www.ss.gov.cn/gzjg/ssqggzyjyzx/zfcg/index.html)、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大塘镇专栏 (http://www.ss.gov.cn/gzjg/ssqdtz/ggzyjyxx/)、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 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三水区大塘敬老院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大兴大道 15 号 联系方式:0757-872934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商业北二街 7号 206 之三 联系方式:0757-877399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劳先生、阮小姐 电话:0757-87739975 发布人: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 年 10 月 20 日 7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8 一、★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 构,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经第三方审计的2020年的财务报告;如投标人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 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 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或任1季度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必须 提供相关免税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纳税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 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或任1季度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专用收 据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新 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5)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 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 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提供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 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8、已经办理登记手续并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9 二、项目概况及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预算总金额为? 1962480.00 元。 本项目共分三个包组,具体项目内容如下: 包组号 项目内容 选定单位数量 预算金额 服务期限 备注 一 早餐包点 1家 140400.00 元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 起 3年 二 粮油、干货调味料 1家 313170.00 元 三 肉类、蔬菜 1家 1508910.00 元 注:1)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所有包组的投标,亦可同时中选多个包组。 三、本项目供货资格期 本项目供货资格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3年。 四、★本项目产品配送时间及配送地点 序号 用 户 配送地点 配送时间 1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敬老院 食堂 包组一:每天 6:30 前 包组二:发出配送通知24小时 内 包组三:每天7:30分前 说明:1、如在本项目供货期内,以上食堂发生撤、并或迁址的,以当期情况为准;如因故配 送时间需要调整的,以采购方(用户)确定的时间为准。(投标时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产品标准要求 1、为本项目提供的各类产品必须来源于正规的生产厂家,且质量和卫生标准符合国家相 关要求,不含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添加剂和违禁品,同时具有 SC 认证。 2、本项目所指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招标文件的所述的标准;中标人供应的蔬菜食品,需 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中农药最 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有关的质量要求,严格遵守广东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供应 质量需经过粗加工,食用率达 95%以上。中标人供应的肉类、禽蛋类、冰鲜类食品,需符合相 关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要求,需符合采购人提出的有关特殊要求和质量标准。如 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所提供的物品或食品。若因食品质量 10 引起食物中毒(经工商、卫生防疫部门鉴定),中标人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取消 其供应资格。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 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 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3、中标人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保证合同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 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必须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 期的三分之二。 4、中标人保证所提供的蔬菜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证新鲜感。每次送交的所有货品都 要注明来源。否则,采购人有权退货,中标人必须在 60 分钟内予以退换补货。中标人在每一 次送货时,要将卫生检验报告随同交到采购人指定的负责人手中。 六、溯源标准及要求 为做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的目的,从源头上治理食堂食品隐患。中标人要严格 按照“溯源标准”提供票证,做到货到票证到。验收中无票证、货与票证不相符的以及要素不 全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参加投标的配送(食品流通)单位溯源的标准如下: 食品种类票证要求 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 (签合同时提供原件,其中食 品相关许可证以食监局要求 的最新证件为准,如出现未更 新证件者,在签订合同时需提 供新证) 产品票证要求 冻肉类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 经营许可证》 每批次产品提供《产品合格证》、《卫 生检疫报告》、《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 证明》(水产品适用)每次供货票据(供 货发票与送货清单)应当包括供货方名 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 日期等内容。 鲜肉类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 每批次产品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 证》《产品合格证》、《卫生检疫报告》、 11 经营许可证》 每次供货票据(供货发票与送货清单) 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 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提供的 肉类均为定点屠宰场(厂)经检疫和肉 品品质检验合格的产品,具有由定点屠 宰场(厂)加盖验讫印章并出具《畜产 品检验证明》。 蔬菜瓜果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 经营许可证》及税务登记证 (国税、地税)。 蔬菜瓜果农药残留含量未超过食品安 全标准限量检测报告。每次供货票据 (供货发票与送货清单)应当包括供货 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 购买日期等内容。 干货、点心类、调味 品、预包装食品、杂 货类等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 经营许可证》 货物清单,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货物清单 (送货单)每次供货票据(供货发票与 送货清单)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 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 容。每批次产品提供《产品合格证》。 七、采购产品名称及单位 包组一: 早餐包点类: 为本项目提供的各类产品必须来源于正规的生产厂家,且质量和卫生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要 求,不含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添加剂和违禁品,同时具有 SC 认证。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1 纸杯蛋糕 个 2 肉崧蛋糕 个 3 虎皮蛋糕 个 4 三角蛋糕 个 5 蛋挞 个 6 老婆饼 个 12 7 红豆饼 个 8 绿豆饼 个 9 合桃酥 个 10 椰条面包 个 11 椰汁面包 个 12 莲蓉面包 个 13 豆沙面包 个 14 奶油面包 个 15 椰香面包 个 16 肉崧面包 个 17 馒头 个 18 肉包 个 19 菜包 个 20 莲蓉包 个 21 叉烧包 个 22 糯米卷 个 23 花卷 个 24 大包 个 25 糯米鸡 个 26 咸肉粽 个 27 肠粉 碟 28 猪肠粉 斤 29 陈村粉 斤 30 沙河粉 斤 31 米粉 斤 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种类,如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增加糕点产品品种的,中 标人须予以配合。 包组二: 13 粮油类: (1)采购种类: ①食用油采购包含花生油及调和油; ②食用大米包含一般大米及优质大米; (2)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虫蛀结块挂丝、杂质异物、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 感官性状异常,或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具有固有的色泽和香味,无异味或霉味 (变) 等,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每批次的大米必须提供重金属合格的检测报告等。 (3)要提供 SC 认证、第三方检验机构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食品:包装完整,标 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且标明商品名称、规格、生产商、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 (4)执行标准: ①米类执行标准:符合或优于国家标准一等米,不含添加剂。 ②大米的质量标准:除符合标准一等米外,要求: 碎米含量优于国家标准 小碎米含量优于国家标准 不完善粒优于国家标准 黄米粒按国家标准执行 ③油类执行标准: 花生油:符合或优于国家标准 ④油类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标明 “非转基因产品”。 干货调味料: 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 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 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 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人 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 权拒绝接受。 (1)食品制造过程中不得使用劣质原料,不得添加有毒物质;不得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不得滥用非食品加工用化学添加剂,加工食品过程中不得使用劣质原料;抗生素、激素和其他 有害物质不得残留于禽、畜、水产品体内;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禁止供应有毒、有害、腐 14 烂变质、超过保质期限酸败、霉变、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酱油:氨基酸态氮大于等于 0.7 克/100ml 的一级以上酿造酱油,合格的酱油颜色比 较红、亮,有光泽、透明,把这酱油倒在瓶子里后,摇一下,合格酱油产生的泡沫非常细腻, 保持持久,挂碗现象非常好,有一种发黏的感觉;不合格的酱油泡沫比较大,很容易散去,挂 碗现象不好,很容易滑落。 (3)酱类食品:具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 酸、苦、焦糊及其它异味、异物。 (4)淀粉制品:具有各自品种固有的形态和色泽,不酸、不粘、不发霉,无变质,无异 味,无杂质,口尝无砂质。 (5)食盐:为加碘食盐,结晶整齐一致,坚硬光滑,呈透明或半透明,不结块,无反卤 吸潮现象,无杂质,沾取少许尝试具有纯正的咸味。 (6)生粉:色泽呈白色或微黄色,不发暗,无杂质的颜色,呈细粉末状,不含杂质,手 指捻捏时无粗粒感,无虫子和结块,置于手中紧捏后放开不成团,具有面粉的正常气味,无其 他异味。 (7)腐乳:红腐乳表面呈红色或枣红色,内部呈杏黄色,色泽鲜艳,有光泽。白腐乳外 表呈乳黄色。块形整齐均匀,质地细腻,无霉斑、霉变及杂质。具有各品种的腐乳特有的香味 或特征气味,无任何其他异味,滋味鲜美,咸淡适口,无任何其他异味。 (8)大豆: 大豆根据其种皮颜色和粒形可分为黄大豆、青大豆、黑大豆、其他大豆(赤 色、褐色、棕色等)和饲料豆(秣食豆)五类。大豆皮色呈各种大豆固有的颜色,光彩油亮,洁 净而有光泽,颗粒饱满,整齐均匀,无虫蛀粒,无杂质,无霉变。 (9)食糖:食糖根据经营习惯分为白糖、红糖、冰糖、方糖等。 白糖:色泽洁白明亮,有光泽,具有白糖的正常气味,无酸味、酒味或其他外来气味。 凡 是白糖都应干燥,晶粒松散,不粘手,不结块,无肉眼可见的杂质,白糖的水溶液应清晰透明 无杂质。 白砂糖:颗粒大如砂粒,晶粒均匀整齐,晶面明显,无碎末,糖质坚硬。 冰糖:砂糖的结晶再制品。自然生成的冰糖有白色、微黄、淡灰等色。 红糖:带蜜的甘蔗成品糖,甘蔗经榨汁,浓缩形成的带蜜糖。 方糖:质量纯净,洁白而有光泽,糖块棱角完整,有适当的坚牢固,不易碎裂,但在水中 快速溶解,溶液清淅透明。 (10)辛辣料: 15 辛辣料是采用植物果实和种子粉碎而配制成的天然植物香料,如五香粉、胡椒粉、花椒粉、 咖喱粉、芥末粉等,辛辣料的主要原料有八角、花椒、胡椒、桂皮、小茴香、大茴香、辣椒、 孜然等。辛辣料呈干燥状,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 无发霉味或其他异味。 (11)面粉的品质要求: 要新鲜、色泽呈现乳白或微黄色、手感细腻、颗粒均匀、有自然浓郁的麦香味、手抓后自 然流出、松开手后不成团、用它制成的成品如馒头有麦香味、香甜入口不粘牙、符合国家食品 卫生标准。 (12)所有干货调味料均为正规厂家生产,包装完整,所有产品有“SC”编码,标明商品 名称、 规 格、生产商、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 其他干货: (1)面类:挂面、竹升面、鸡蛋面、南瓜面、拉面、玉米面条、虾子面、排骨面和淮山 面等。 外观:条形大致均匀,无结疤,无并条,无霉变现象 色泽:色泽正常,均匀一致 嗅昧:具有清香味 烹调性:煮熟后口感不粘,不牙碜,柔软爽口 包装:产品的包装可根据销售的要求,采用食品塑料袋密封或其他包装形式,也可以散装。 包装的米粉应标明厂名、品名、重(质)量、生产日期、检验员代号及出厂合格证等。 (2)米粉:长寿米粉、兴化米粉、安义米粉、桂林米粉、江西米粉、河源米粉、常德米 粉、新化米粉、金瓜米粉和南充米粉。 外观:片形大致均匀,平直,松散,无结疤,无并条,无霉变现象 色泽:色泽光洁、有透明感、无斑点 嗅昧:无霉味、无酸味及异味 烹调性:煮熟后有韧性,不粘条,不糊汤,无严重断条、无杂质 包装:产品的包装可根据销售的要求,采用食品塑料袋密封或其他包装形式,也可以散装。 包装的米粉应标明厂名、品名、重(质)量、生产日期、检验员代号及出厂合格证等。 包组三: 16 (一)具体质量要求 肉类: (1)本包组所有供应的肉类包括冷鲜肉、冷冻肉和加工熟肉。 (2)所供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新鲜、无异味、无霉烂变质。 (3)所有货物必须各项质量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 标准。 (4)每批鲜猪肉、猪骨等肉类是佛山市及周边城市政府指定的肉联厂并提供肉品品质检 验合格证。 (5)所有货物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必须提供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6)冷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2%,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5%,冷冻水 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5%,解冻时间为 4小时以内(室温 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 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7)符合国家对熟食生产加工的标准,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8)如中标人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由采购人自行采购,并承担采购人由此造成 的经济损失和接受违约处罚。 (9)对家禽类产品按照国家标准采购。 (10)对货物的品质要求,必须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和下列规格要求,包括但 不限于以下种类: 1.1 冷鲜肉 序号 品名 规格 质量描述 1 五花肉 1×10kg 肥瘦比例为 3:7(三线肉),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 肉质紧密富有弹性,有坚实感,用手指按压凹陷后会立 即复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脂肪洁白, 肉汁透明。 2 上肉 1×10kg 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 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脂肪洁白无霉点。 3 排骨 / 脂肪含量低于 5%。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 有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4 肉胶 / 5 瘦肉 1×10kg 脂肪含量低于 5%。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 有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 17 6 光鸡 每只不低于 1kg 整鸡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有头颈,有腿翅,无内脏, 鸡肉的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在品种不同而呈 黄、浅黄、淡红、灰白等色,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 湿润,不粘手。 7 光鸭 每只不低于 1.5kg 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内脏,鹅、鸭的眼球饱满或平 坦,皮肤有光泽,在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灰 白等色,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 8 光鹅 每只不低于 3.5kg 以上 去头,去蹄,去内脏。肌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脂肪 呈白色或微黄色。肌肉外表微干或风干膜,或外表湿润, 但都不粘手。良质羊肉的肌肉结构紧密,有坚实感,肌 纤维韧性强。 9 猪手 / 必须去除一切毛污物,无异味,交货以干净、新鲜、大 小适合规格要求为标准。 10 鲩鱼 每条不低于 1.5kg 新鲜,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眼球略微隆起。 11 塘鲺 每条不低于 200g 新鲜,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眼球略微隆起。 12 鱼肉胶 / 新鲜,不变质,肉含比 90%。 13 仓鱼 每条不低于 200g 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眼球略微隆起,鳍展平张开, 鳞片上覆有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14 带鱼 每条不低于 500g 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眼球略微隆起,鳍展平张开, 鳞片上覆有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15 大头鱼 每条不低于 2kg 新鲜,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眼球略微隆起。 16 鲫鱼 每条不低于 500g 新鲜,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眼球略微隆起。 17 生鱼 每条不低于 500g 新鲜,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眼球略微隆起。 18 鲜禽蛋 / 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 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 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 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 异味。 18 19 皮蛋 / 外表泥状包料完整、无霉斑,包料除掉后蛋壳亦完整无 损,灯光透照蛋内容物凝固不动,打开观察,整个蛋凝 固、不粘壳、清洁而有弹性,呈半透明的棕黄色,闻起 来有芳香,无辛辣气味。 20 咸蛋 / 蛋壳完整无损,无裂纹或霉斑,摇动时有轻度水荡漾感 觉,灯光透视蛋黄凝结、呈橙黄色且靠近蛋壳,蛋清呈 白色水样透明,生蛋打开可见蛋清稀薄透明,蛋黄呈红 色或淡红色,浓缩粘度增强,但不硬固,煮熟后打开, 可见蛋清白嫩,蛋黄口味有细沙感,富于油脂,品尝则 有咸蛋固有的香味。 1.2 冷冻肉 序号 品名 规格 质量描述 1 牛肉丸 15 克 / 粒 (500 克约 40 粒) 具有良好的弹性,水煮后用手捏应不轻易破裂,且手松 开后能回复。切开丸体其剖面应比较平整,不能有明显 的冰晶状物。 2 香菇贡 丸 15 克 / 粒 (500 克约 40 粒) 具有良好的弹性,水煮后用手捏应不轻易破裂,且手松 开后能回复。切开丸体其剖面应比较平整,不能有明显 的冰晶状物。 3 方火腿 / 表皮应干燥、皮质坚硬,火腿肌肉应是紧密且富有弹性, 切面为深红色、色泽 均匀;无酸败味或其它异味。 4 鸭腿 / 表皮光滑,无淤血,交货以干净、新鲜、无异味,大小 适合规格要求为标准。 5 鸡腿 / 表皮光滑,无淤血,交货以干净、新鲜、无异味,大小 适合规格要求为标准。 6 鱼丸 / 具有良好的弹性,水煮后用水捏应不轻易破裂,且手松 开后能回复。切开丸体 其剖面应比较完整,不能有明显 的冰晶状物。 7 腊肠 / 有商标、牌号、产地、卫生检验合格证,国家 SC 认证。 表面干爽、肉呈鲜红色 或暗红色,无霉变,无异味,脂 肪透明或呈乳白色。 19 8 鸡翅 / 肉质紧密,无污伤、无小毛,个体大小均匀。 9 鸡脚 / 交货以干净、新鲜、无异味,大小适合规格要求为标准。 10 脊骨 / 肉体冻实而坚硬,敲之回音清脆,无化冻现象。 1.3 加工熟肉 序号 品名 规格 质量描述 1 烧肉 / 无异味,油润光亮,皮香脆,肉质滋嫩鲜甜,松脂味清 香醇浓 2 叉烧 3 烧鸡 4 烧鸡翅 5 酱油鸡 6 烧鹅 汤料类: 种类:虫草花、五指毛桃、山药、霸王花、紫菜、茯苓、无花果、枸杞、红枣、桂圆、 南北杏、木耳、茨实、薏米、红枣、百合、玉竹、沙参、陈皮、银耳、党心、蜜枣、雪耳、 莲子、胡椒、栗子、金银菜、腐竹、香菇。 (1)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 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 (2)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 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人 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 人有权拒绝接受。 蔬菜类 (1)所有蔬菜须有无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2)所有蔬菜在交付采购人前必须经过前期处理,使用率达到 95%以上。 (3)为保证在恶劣气候环境下的如期供应,中标人需提供应急供应方案。 (4)具体感观要求: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 亮的 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 20 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 异常气味;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 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从蔬菜 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 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5)对货物的品质要求,必须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和下列规格要求,包括但 不限于以下种类: 序号 类别 品名 质量描述 1 叶菜类 菜心 产品须有无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形态正常,肉质致密、新鲜,茎基部削平,无腐烂、病虫害、 机械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 2 叶菜类 白菜 3 叶菜类 油麦菜 4 叶菜类 芥菜 5 叶菜类 西洋菜 6 瓜类 冬瓜 产品须有无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色鲜,果实圆整、光洁,成熟度适中,整齐,无烂果、异味、 病虫害和明显机械损伤。形态、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 点,无断裂,不带泥土,无畸形瓜、病虫害瓜、烂瓜。 7 瓜类 青瓜 8 瓜类 白瓜 9 瓜类 南瓜 10 瓜类 萝卜(白、红) 11 瓜类 番茄 12 瓜类 茄瓜 13 瓜类 丝瓜 14 瓜类 云南小瓜 15 芽苗类 大豆牙菜 产品须有无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芽苗细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 16 豆类 豆角 产品须有无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病虫害斑。食豆仁类:籽粒饱满 较均匀,无发芽、不变质、不变色。不带泥土、杂质。 黄豆 土豆 红薯 17 玉米 产品须有无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21 籽粒饱满较均匀、无病虫害斑、新鲜。 18 葛类 粉葛 产品须有无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无发芽、不变质、不带泥土、杂质。沙葛 19 辛辣类 生姜 产品须有无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20 辛辣类 蒜头 产品须有无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21 辛辣类 生葱 产品须有无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22 腌制类 酸瓜仔 产品须有无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23 酸菜 产品须有无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24 梅菜 产品须有无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八、供货任务的确定方式 采购人(用户)根据食堂所需的产品品种、数量向中标人发出配送通知,中标人须根据通 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关的产品配送至各食堂。 1、供货说明: (1)采购人(用户)有权在发出配送通知后,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变更配送内容的,对此, 中标人应予以配合。否则,采购人(用户)有权根据本项目的有关规定对中标人进行处罚; (2)中标人在收到配送通知后,如果因实际情况不能完全按要求进行配送的,应及时向 采购人(用户)报告,以便采购人(用户)及时调整配送方案; (3)采购人(用户)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供货任务的确定方式。 2、在本项目的供货资格期内,若相关包组的所有中标人因无法通过采购人的考核而被取 消供货资格的,采购人有权通过其他采购方式重新确定相关包组的供货商。 九、供货及配送要求 (一)总体要求 1、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可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对中标人生产或配送等场所进行查访,如 发现场所与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所描述及承诺内容不符,即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 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必须签署针对本项目的《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3、★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履 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时提供承诺函作为 22 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4、所有产品必须严格按本项目的产品标准和来源要求进行组织、配送,否则,由此产生 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5、交付产品的外观或包装应完好、洁净、不存在污染、破损、变质的情况,否则,中标 人应及时更换相关的产品以确保采购人(用户)的食堂工作不受影响。 6、★中标人在供货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 实后确属中标人责任,中标人须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 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投标时提供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7、投入本项目服务的相关的工作人员应配备符合卫生要求的统一工作服装以防止病原、 细菌传播,如因此造成采购人(用户)或第三方受到损害或损失的,相关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 中标人自行承担。 8、在进行产品装载运输时,应安排专职的负责人、驾驶员、理货员进行操作。 9、为了便于沟通和管理,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本项目合同时,应将专责工作组成员的 身份证明、在中标单位缴交社保的证明、健康证明、联系方式报采购人备案。如在本项目供货 期内,相关人员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应及时通知采购人。 10、为了防止产品交叉污染,中标人应配置专用的容器进行分类装载运输。 11、专用运输车辆和用于装载产品的专用容器必须在使用前进行彻底的清洗、消毒,防止 食品污染情况的发生,如因此造成采购人(用户)或第三方受到损害或损失的,相关的一切后 果和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2、交付的产品每份重量须满足或优于本项目采购要求,不得以“短斤少两、以次充好” 等方式损害采购人(用户)的利益。 13、应依照采购人(用户)下达的送货通知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前将相关的产品按质、按 量送达至指定的地点。 14、中标人应积极配合由采购人(用户)派出的后勤工作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15、中标人在提供服务期间获得或接触到的有关采购人(用户)的管理和工作等信息负有 保密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16、运输车辆在进入院区的时候,应尽量降低车速以减少噪音及降低交通安全风险。否则 采购人(用户)有权根据处罚办法对中标人进行处罚,如因运输车辆不按要求行使而造成交通 事故的,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17、在产品组织、配送过程中,与中标人相关的一切风险、责任和相关的费用由中标人承 23 担。 (二)配送要求 1、交付的产品须为当天生产的产品,且加工工艺和使用的原料须符合国家相关的规范、 标准,不存变质或过期等情况。 2、在交付时,中标人应同时向采购人(用户)提供“溯源标准”的票证,做到货到票证 到;同时,早餐包点类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用户)的送货数量计划,每次、每个品种免费 多送两份作为产品样品,以供产品质量溯源。样品抽取方式:由采购方工作人员随机抽取并 封存,封存时间将不少于 48 小时。 3、在进行配送时,应采取必要的保温、防污染、防挤压措施,以确保送达的产品安全卫 生、形态美观、适口性好,不存在污染、变形、糊化、生冷的情况。 4、中标人应具备应急保障能力,包括但不限于货源、配送、售后,以及临时协助采购人 开展工作。 5、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更改送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商标、名称、产地、包 装、规格和重量)。如确需变更供货内容的,中标人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 购人同意,经发现中标人有私自更改订单中货品时以违约论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 中标人承担。出现 3 次上述情况的,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3000 元,相关款 项在供货结算款中扣除。 6、中标人应当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按与采购人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规定的货物 数量送到指定地点。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中标人应 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由于中标人拖沓造成采购人利益受损的,采 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出现 3次上述情况的,视为中标人违约,违约金为人民币 5000 元。 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采购人经济损失的,中标人须赔偿采购人的损失部分。相关款项在供货结 算款中扣除。 7、中标人所供商品在保质期出现损坏的,中标人应承诺提供替换服务,因替换货物产生 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十、货物配送车辆要求 1、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专车专用,车身有明确的公司 标识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 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24 2、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 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3、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 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十一、货物验收 1、对于中标人送达的货物,由采购人(用户)派出负责专员检查及签收,签收前将对送 达产品的包装完好情况、污染情况、霉变情况、产品来源、质量检验报告、交付的品种及数量 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以确保产品质量、产品来源符合要求,并为产品结算提供依据,否则, 采购人有权拒收相关产品或拒付相关产品款项。 2、采购人(用户)有权对中标人提供的产品进行随机抽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中 标人应在当天早上 9点前无条件对相关的产品退换完毕,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3、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提供的产品进行随机抽样并封存,以为在产品使用过程中出现问 题时提供依据。样品抽取方式:由采购人工作人员随机抽取、由双方工作人员签署确认(签署 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交付及抽取具体时间等)并封存,封存时间根据不同类型的产品及使用 时间而定。 4、对于存在质量争议的产品,交由项目所在地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质量鉴定。 如存在质量问题的,则检测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否则检测费用由采购人(用户)负责。 5、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① 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 的、有毒食品的,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如发现腐败变质肉类等。 ② 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单位伙食物 资验收小组及中标人,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 ③ ★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中标人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 费用外,同时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供货资格。 6、整批产品无或缺少《溯源标准及要求》中提及的相应票证的全部退货。 7、退(补)货流程: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如双方对质量或重 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中标人要每天留样给采购人继续备检,对数量 不足或退货的,责成中标人以不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为前提尽快补送。 8、中标人不能按核定的供货价交付某些商品、不能提供与其承诺相符的服务或中标人存 25 在违反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行为,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取消其中标资格,而且中标人须独自承 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此项下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① 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 ② 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订货要求后,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不能供货或不能如数供货的; ③ 中标人有私自更改菜单中货品的; ④ 中标人未能提供承诺的服务的; ⑤ 中标商品在保质期出现损坏的,中标人未能提供免费替换服务的; ⑥ 中标人的送货单没有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品种、单价、数量,送货单出现涂改,标 记不清的情况的; ⑦ 中标人泄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泄密造成采购人损失的; ⑧ 出现中标人有联手哄抬物价现象的; ⑨ 向采购人管理人员或验收货人进行物质、金钱行贿的; ⑩ 中标人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 将取消中标人的供货资格,中标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a. 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 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b. 检测发现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 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c. 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乳制品。 d.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参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 的食品。 e. 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f. 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 肉类制品。 g. 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h. 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i. 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j. 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k. 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9、★中标人提供有毒、变质等食品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 26 如确实为中标人提供之食品问题,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供货资格,解除中标人供货合同,中 标人除需负担全数之医药费外,同时还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 十二、服务要求 1、中标人必须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内将采购人所订购的货物材料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若采购人临时修改订单内容的,中标人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的 90 分钟内将货物材料送达,经采 购人验收核对后才算完成。 2、中标人每个月提供不超过三次的临时小额配送服务。 3、中标人应当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按与采购人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规定的货物 数量送到指定地点。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中标人应 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 4、中标人必须负责所订货物的运输、搬运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5、每次送货,中标人必须安排不少于 1个送货员及不少于 1辆专车负责送货。负责货物 的运输、过秤,并协助采购人验收货物,货物的品种和重量以采购人验收的结果为准。 6、在采购人未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中标人,货物发生遗失、损坏由中标 人负责。 7、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指令配送商品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否则,采购 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 更。 8、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更改送货内容。如确需变更供货内容的,中标人应在 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经发现中标人有私自更改订单中货品时以违约 论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9、采购人发现新购货物不能正常使用的,中标人应无条件退换。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 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 并对中标人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 取消其供应资格。 10、中标人所供商品在保质期出现损坏的,中标人应承诺提供替换服务,因替换货物产生 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11、中标人的送货单必须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型号、单价、数量,送货单不得涂改。标 记不清的,采购人将拒绝签收。结算期末中标人还应提供送货清单供采购人结算。 27 12、中标人指定的送货专员必须具有健康证、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送货专员 进入采购人指定区域不得做出有损采购人形象和利益的事情。 13、中标人不得泄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泄密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将承担由此产生 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14、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绝对质量可靠,如出现食物中毒事故,送卫生、检疫部门 鉴定属于中标人责任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 证金。如物品非因采购人人为而出现质量问题由中标人包换或包退,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 人负责。 15、送货车进入采购人指定区域车速不得超过 5KM/小时,送货车辆在采购人指定区域内 应主动避让行人,如属中标人车辆责任造成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16、中标人供应配送人员与采购人无任何劳动关系,中标人应自行购买相关保险,前述人 员在供应、配送过程中发生或造成任何第三方、采购人的任何人身、财产损失均由中标人自行 承担。 17、相关监督或检测部门对中标人供应的物资进行不定时抽查及检测时,发现问题归属于 供货商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十三、合同的签订 本项目合同由中标人与佛山市三水区大塘敬老院签订。 十四、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要求中标人与采购人(佛山市三水区大塘敬老院)签订本项目合同后的五个工 作日内向用户缴交履约保证金,各包组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如下: 包组一:应缴纳人民币 10000.00 元整(大写:壹万元整) 包组二:应缴纳人民币 20000.00 元整(大写:贰万元整) 包组三:应缴纳人民币 50000.00 元整(大写:伍万元整) 中标人应按规定缴交履约保证金,否则将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用户)有权 采用重新招标方式重新选择中标人,如因此给中标人带来损失的,相关的一切损失的由中标人 自行承担。 履约担保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生效至服务期结束后一个月。 履约担保可采用现金到账或保函形式提交,如采用保函形式且满足以下要求: 28 1)、履约担保函须由银行出具。 2)、履约担保函须为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保函。 3)、履约担保函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本履约保证金是作为中标人履行合同或承诺的保证,在中标人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 于合同期满后的 60 个自然日内由采购人(用户)无息退还。 3、在中标人不履行应承担的义务或因过失导致采购人(用户)或第三方损失而中标人又 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时,采购人(用户)有权对履约保证金进行处置,如本履约保证金数额不足 以赔偿采购人(用户)或第三方损失时,采购人(用户)还有权继续向中标人进行追讨。 4、如本履约保证金因受采购人(用户)的处置导致数额没达到本项目要求时,中标人须 及时补足,否则,将视为中标人单方终止本项目合同,采购人(用户)有权采用重新招标方式 重新选择投标人。如因此给中标人带来损失的,相关的一切损失由相关中标人自行承担。 十五、考核办法和处罚(参考) 在本项目供货期内,采购人(用户)每月对中标人的供货质量和服务质量及规范进行监督、 考核并作出相应的处罚。监督、考核和处罚方式如下: 序号 项 目 考核内容 扣 分 评分 占比 1.1 供 货 质 量 因产品质量原因导致食品安全事件的,每次扣 20 分。 60 分 1.2 供应的产品经查实为伪劣产品的,滥用或过量使用食品添加 剂、发现使用劣质原料、抗生素、激素等有害物质,每次扣 10 分。 1.3 生产环境存在安全隐患、卫生等问题,每次扣 20 分。 1.4 供应的产品中有部分渗杂异物的,每次扣 10 分。 1.5 供应的产品外形不端正,大小不均匀的,每次扣 5分。 1.6 供应的产品经查实为伪劣产品的,每次扣 10 分。 1.7 未经许可,擅自更改送货内容的,每次扣 5分 1.8 存在短斤少两、以次充好情况的,每次扣 5分 1.9 供应的产品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鉴定为不符合国家质 量标准的,每次扣 20 分。 1.10 供应的产品因不符合要求的原因被用户清退的,每次扣 5分。 29 1.11 本项考核扣分合计(最少得 0分) 2.1 服 务 质 量 在产品交付时,没有按要求提交产品清单,相关产品来源证 明、质量检验报告的,每次、每项扣 10 分。 30 分 2.2 不按采购人(用户)下达的采购通知及时送货或不按规定及 时更换不符合要求产品的,每次扣 10 分。 2.3 经查实有行贿、给回扣等不法行为的,每次扣 20 分。 2.4 不按要求配置专用的容器进行分类装载运输或相关的专用容 器没有明显标识的,每次扣 5分。 2.5 运输车辆在敬老院院内行驶时,没有降低车速行驶的,每次 扣 5分。 2.6 本项考核扣分合计(最少得 0分) 3.1 未经采购人(用户)批准,擅自更换配送服务人员的,每次 扣 5分。 3.2 未经采购人(用户)批准,擅自更换配送车辆的,每次扣 5 分。 3.3 项目服务人员及配送车辆的备案信息与现场查验不一致的, 每次扣 5分。 3.4 项目专职人员在提供服务期间,存在态度恶劣或“粗言秽语” 情况的,每次扣 5分。 3.5 对采购人(用户)的服务需求没有及时作出响应的,每次扣 5 分。 3.6 本项考核扣分合计(最少得 0分) 当月考核扣分合计 说明: 1、当月考核得分=100 分-当月考核扣分合计 2、在本项目实施期内,采购人(用户)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本考核和处罚办法进行 优化、调整。 十六、报价要求 30 1、报价参考: 属于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上公告范围内的产品的,按每月中旬的《佛山市发展和改革 局》网站公布的三水区《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价格表》对应价格为基准单价(说明:不属于佛山 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上公告的产品,其基准单价参照每月中旬位于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建设路 22 号大塘市场的零售价),投标人以此为参考确定供货优惠率。 2、投标折扣率有效报价范围:100%≥投标折扣率≥0%,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中标 折扣率为该投标人的供货优惠率。 3、价格优惠率由各投标人自行报价。 4、中标人不得擅自变更投标人品(含商标、名称、产地、包装、规格和重量等),并严 格按采购人要求供应,否则,用户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 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改变。 5、供货价格必须包含市场调查、货物采购、包装、运输、装卸、搬运、不合格货物的退 换、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勤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 十七、结算方式 1、本项目配送产品货款每月结算一次,当月应付货款在次月的 30 日前支付。 2、当月结算款根据交付的产品品种、数量、相应基准单价、供货优惠率结合服务考核得 分计算。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当月应付货款=当月实际交付产品数量×相应基准单价×供货优惠率×考核得分/100 3、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用户结算: (1)合同(首次,样本见后);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中标人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 致; (3)货物收货清单(加盖用户公章)。 31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3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须知条 款号 项 目 内容 1 招标人 名称:佛山市三水区大塘敬老院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大兴大道 15 号 项目联系人:洪小姐 联系方式:0757-87293459 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商业北二街 7号 206 之三 项目联系人:劳先生、阮小姐 联系方式:0757-87739975 4 投标保证金 1、各包组投标保证金金额: 包组一:人民币贰仟元整(小写:?2000.00 元); 包组二:人民币伍仟元整(小写:?5000.00元); 包组三:人民币壹万元整(小写:?10000.00元)。 为方便查询,应注明:大塘敬老院配送包组 。 2、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注:支票、汇票、本票必须以 投标人名义出具)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 式 。 3、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相同,不接受个人或其它单位代为缴交。 5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一式 7 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5 份、电子文件 1 份(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写,统一装订成册,正本和副本应分 别独立封装),并注明“正本”和“副本” 字样。副本可采用正 本的复印件,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电子文件 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载体要求 U 盘或光盘 介质, WORD 或 PDF 格式,不留密码,无病毒,不压缩,一只 U 盘或一张光盘内含一份投标文件内容) 6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起 90 天。 33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8 评标委员会 的组成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 家成员依法从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 5 人,其中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 总数的三分之二。 9 定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 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 的顺序推荐一名候选人,综合得分排名第一位的为第一中标候选 人。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 荐的候选人顺序确定供货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媒体上发 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 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中标人数量 1名。 11 招标代理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的服务类收费 标准,按照中标金额进行计算并向中标人收取。 12 公告发布网站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https://gdgpo.czt.gd.gov.cn/)、 佛山市三水区政府网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 (http://www.ss.gov.cn/gzjg/ssqggzyjyzx/zfcg/index.html)、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大塘镇专栏 (http://www.ss.gov.cn/gzjg/ssqdtz/ggzyjyxx/)、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 (注:本项目相关公告信息将在上述网站进行发布。) 13 项目分包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4 一、说明 1. 适用法律 本次招标采购参照的主要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办法》及相关的法规、规章、政策。 2. 定义及解释 2.1 “采购人”是指:佛山市三水区大塘敬老院。 2.2 “监管部门”是指: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2.3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4 “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2.5 “合格的投标人”是指:符合本项目投标资格标准的为合格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 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 2.6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2.7 “实质性响应” 是指:是指符合招标文件的关键性和重要要求、条款、条件、规定, 且没有不利于项目实施质量效果和服务保障的重大偏离或保留。实质性条款包括项目采购预 算、最高限价、报价要求、质保期、完工期、服务期、付款方式、本文件涉及的条款及其它带 “★”标注的强制响应条款,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满足的要求。 3. 合格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3.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 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如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必须在财政部公布的强制采购产品清单范围内选择适用产品。 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 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 缮等。 3.3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 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3.4 投标人所提供产品必须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全新产品。所有产品均为合法正当 渠道、包装完好的产品。产品在原厂注册的使用单位为本次招标采购的采购人,并且产品验收 35 时要提供有关的合法来源证明。 3.5 投标人所投产品或服务必须与技术文件所投产品或服务内容一致,如有不一致的情 况,则中标人必须按其技术文件响应的内容进行签订合同,否则,视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 中标处理。 3.6 投标人应保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产品、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 产生涉及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所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 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3.7 投标人必须拥有所投标的物的所有权或合法处分权,一切因标的物的所有权或合法处 分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无关。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 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次投标向各包组的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计委颁布 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取。专家评审费(含交 通费、餐费等费用)由采购人支付。 4.3 中标人应在《缴款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中标服务费存入指定账户,凭 已盖银行收款章的进账单、中标人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原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 标通知书》。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构成 5.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投标邀请函 (2)用户需求书 (3)投标人须知 (4)合同书格式 (5)投标文件格式 (6)在招标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 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 36 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 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以前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 面形式予以答复。 6.2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 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 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6.3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采购单位答复后,应于 24 小时内,在澄清(答疑、答复)文件盖 章页加盖单位公章,并将该文件传真或邮件发给采购代理机构以确认答复。逾期未能确认答复 的,视为已收到和确认该澄清(答疑、答复)文件。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 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 编制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顺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7.2 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 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通知后,应于 24 小时内,在修改文件盖章 页加盖单位公章,并将该文件传真或邮件发给采购代理机构以确认答复。逾期没有确认答复的, 将视为已收到和确认该修改文件。 7.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响应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分析,在招 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适当推迟提 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7.4 潜在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期间应密切留意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采购信息公告网 页(澄清或更正通知、中标公告、采购结果通知书、废标公告均在此发布),并在获取更正文 件后,立即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8. 其他情形 8.1 本项目不举行答疑会,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及风险均自行 37 承担。 8.2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期间,对投标人联系信息均以报名时填报的信 息为依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9. 响应的语言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响应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 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 译本,在解释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 译本为准。 10. 投标文件的构成 10.1 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1. 投标文件编制 11.1 如投标文件分成多个标段招标,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其招 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标段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 11.2 投标文件正本必须打印(招标文件规定要签名的地方除外),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 印件,并装订成册。 11.3 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1.4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 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 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1.5 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 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2. 投标报价 12.1 本项目采用投标折率形式进行报价。 12.2 投标人应按照第二部分的“用户需求书”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 报价,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格式填报。投标报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 在投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报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 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12.3 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8 12.4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 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 效投标处理。” 12.5 价格核准:评标委员会对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按以下方 法更正: (一)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 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参考(87号令)第 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对采购项 目内容的投标报价中,投标供应商出现报价漏项的,评标时将视其投标总报价已包含漏项报价。 13. 备选方案 13.1 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4.联合体投标 14.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 的文件,并作为其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5.2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 15.3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16. 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各包组投标保证金金额: 包组一:人民币贰仟元整(小写:?2000.00元); 包组二:人民币伍仟元整(小写:?5000.00元); 39 包组三:人民币壹万元整(小写:?10000.00元)。 为方便查询,应注明:大塘敬老院配送包组 。 16.2 投标保证金应用投标货币即人民币,并以投标人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支票、 汇票、本票(注:支票、汇票、本票必须以投标人名义出具)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 函等非现金形式 ,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 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备注:投标保证金凭证请另外单独递交,不要 求密封于投标文件资料中。) 16.2.1 支票、汇票、本票的收款单位名称: 收款单位名称: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佛山农商银行三水大塘支行 账 号:80020000005916531 (切勿将投标保证金通过转账形式转到上述账户) 16.2.2 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或者担保保函形式提交的,须在递交招标文件时提交保函 原件。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方式,保函的格式应按照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的格 式提供,但必须不少于以下基本内容:(a)采购人(或受益人);(b)项目名称;(c)投 标人(或被保证人);(d)担保金额;(e)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投标人 未按上述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失去投标资格。 提示:周六、周日的银行一般不办理对公业务,请注意提前办理支付,以免逾期。 16.3 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6.4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支票、汇票、本票或投标保函纸质原件;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 诉处理完毕后退还支票、汇票、本票或投标保函纸质原件。 16.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支票、汇 票、本票或投标保函纸质原件。 退回方式:自取。 自取地址: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商业北二街7号206之三即 区工商局正门对面二楼)。 16.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不予退回: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0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恶意串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7. 投标有效期 17.1 从递交投标投标文件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17.2 特殊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其投标有效 期。投标人可以拒绝或同意上述要求。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招标采购单位既不要求也不 允许其修改招标文件。不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无息退还。 18. 招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资料一式 7 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5 份、电子文件 1 份(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写,统一装订成册(书式胶粘死页装订),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封 装,正本封装成一包,副本4份建议也封装成一包,一共两包),并注明“正本”和“副本” 字样。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另外提交一开标小 信封用于开标,信封上标明“开标信封”,内装以下文件各一份,以下文件必须与投标文件 正本、副本中的完全一致,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按以下顺序排列: ①报价一览表;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③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退投标保证金说明(附:投标人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 存款账户信息》、支票/汇票/本票/投标保函的复印件); ④支票、汇票、本票的票据原件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如有) ⑤投标文件电子文件(U 盘或光盘介质,采用 Word 和 PDF 格式,Word 内容应与供应 商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PDF 内容必须是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含盖章、 签署),不留密码,无病毒,不压缩)。 18.2 投标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已注明要求加盖公章 的地方,必须按要求在该页面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已注明要求签名的地方,必须由法定代表人 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用不褪色墨水签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 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18.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 41 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按18.1要求提交开标小信封和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将投 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信 封和密封外包装必须按要求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19.2 信封和密封外包装上应当注明:(详细参考投标文件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地址: 并注明“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9.3 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并有权拒收该 投标文件。 19.4 本项目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投标人出席开标会的人员须按招 标文件要求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不按招标文件要求规定的相关人员出席开标会的或者出席 开标会的人员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的,其投标文件拒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2)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 件。 19.5 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 (1)未按规定办理报名手续或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 (2)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3)投标文件外封套上载明的投标人名称与报名时登记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已在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工商更名登记手续及相关证书更名手续除外); (4)投标人授权代理人以及招标文件有要求必须到场出席开标会的特定人员,未按招标 文件要求到场或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的; (5)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标记,或因错放或密封不牢靠而造成提前开封的,具体要 求见本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注:投标文件出现上述情形被判定不予受理的,采购人将原封退回该投标文件。 42 20.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0.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 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0.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 20.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四、开标及评审程序 21. 开标 21.1 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 原则上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1.2 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并将密封投标文件退还给投标人。 21.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采购单 位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 价、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 21.4 招标采购单位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如投标人代表对开标 记录不签名确认或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当开 标过程发生争议无法确定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时,则提交评标委员会裁决。 21.5参考《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 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2.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2.1 评标由招标采购单位依照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 43 责。 评标委员会由依法组建的 5 人单数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代表(1名)和有关技 术等方面的专家(4名)组成,评审专家从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选取, 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2.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 审分为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技术评审、价格评审。 22.3 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22.3.1 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 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22.3.2 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 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22.4 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 22.4.1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 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22.4.2 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 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生产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22.5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 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22.6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方法,具体见本部分“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2.7 评标过程中符合资格条件和符合性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依法不得评标。 23. 投标文件的初审 投标文件的初审,就是核定投标人的合格性和有效性,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3.1资格性审查:根据国家行业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 文件中的资格性证明文件及相关证明资料等进行审查,以核定投标人的合格性,通过资格性审 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符合性审查。未能通过资格性审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如果有效投标人不 足三家,则终止评标。 23.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照本项目的技术、商务、采购预算和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44 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未能通过符合性审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如果有 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则不得评标。 23.3 有效投标人家数核定标准及同品牌投标处理: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 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 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 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 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 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 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在采购文件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 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 23.4 评标委员会对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按以下方法更正:投 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 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23.5 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 标: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中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7)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8)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3.5.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过程中和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 45 人进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的投标单位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 的综合评审过程。 24. 投标文件的澄清 24.1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 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 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 式作出。 24.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5. 投标的综合评审 25.1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具体详 见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五、询问质疑 26 质询与澄清(如有)。 26.1 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 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 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必变投 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26.2 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说明或者更正投标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投标人的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供应签字的,应当附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六、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参考《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7.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评标步骤: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先对所有有效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然后把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 标人的投标文件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符合性审查。 46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对是否实质 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有争议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将以记名方式表决,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 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否则将被淘汰。未能通过符合性审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如果有 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则终止评标。 只有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详细的综合评审,进行技术、商务及 价格的比较与评价。 综合评分及其统计: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 就各个投标人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和比较,评出其 技术商务评分。投标人的技术商务评分为各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根据 价格部分评审表的计算公式以及价格扣除原则计算得出。将技术商务评分和价格评分相加得出 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按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 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以经核准和扣除后的价格为基准进行比较);综合得 分相同,报价也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列;商务部分得分也相同的,采用抽 签的方式确认排名顺序。 28.评标步骤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初审、综合评审: (一)初审 1.资格性审查;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初步评审表”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进行评审,只有对招标文 件“资格性审查”所列各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通过资格性评审,投标人才有资格 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否则将被淘汰。 2.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根据“初步评审表”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评审,只有对招标文件“符合性 审查”所列各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通过符合性评审。对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的要求有争议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将以记名方式表决,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有资格进入下一 阶段的评审,否则将被淘汰。 (二)综合评审 1.商务评价;商务评分标准详见商务部分评审; 2.技术评价;技术评分标准详见技术部分评审; 3.价格评价;价格评分标准详见价格部分评审; 47 4.计算综合得分。 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商务评分+技术评分+价格得分。 (三)评标委员会向采购单位推荐候选人名单 29.评标标准 分值分配(包组一、二、三): 评分项目 商务部分 技术部分 价格部分 分值 30 分 40 分 30 分 1、综合得分 综合得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价格得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最终得分高低排定名次,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 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以经核准和扣除后的价格为基准进行比 较);综合得分相同,报价也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列;商务部分得分也相 同的,采用抽签的方式确认排名顺序。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履行合同, 采购人可重新招标。 2、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 该项评分为零分。 48 初步评审表(适用于包组一、二和三) 评审内容 资 格 性 审 查 是否符合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 符 合 性 审 查 投标函 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签署要求和格式要求 投标报价是否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报价范围内 投标报价是否固定唯一 投标保证金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委认定为有效投标 49 技术部分评审表(适用于包组一、二和三)(40 分) 序号 评审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1 项目总体实 施方案及货 物质量保证 10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及货物质量保证的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投标货物的来源、加工、包装、保存、运输各 环节的实施方案和质量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审: ①优:实施方案及货物质量保障措施具体、完善,得 10 分; ②良:实施方案及货物质量保障措施较具体、相对完善,得 7 分; ③中:实施方案及货物质量保障措施不够具体、完善性一般, 得 4分; ④差:没有提供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及货物质量保证,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 10 分。 2 特殊情况 应急方案 10 分 根据投标人的特殊情况应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拟定服务过程 中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以及相应的处理预案,应急处理流程以 及保障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审: ①优:特殊情况应急方案具体、合理、可行性高,得 10 分; ②良:特殊情况应急方案较详尽、基本可行,得 7分; ③中:特殊情况应急方案不够具体、具有一定可行性,得 4分; ④差:没有提供特殊情况应急方案,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 10 分。 3 售后服务及 商品质量问 题的承诺 5分 根据各投标人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中的售后服务、不合格货物 退换方案及承诺进行评审: ①优:售后服务计划完整可行,得 5分; ②良:售后服务计划基本完整,得 3分; ③中:售后服务计划不完整,得 1分 ④差:未提供售后服务计划,不得分。 本项合计最高得 5分。 4 规章制度 5分 根据供应商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等进行评价 优: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科学、完善得 5分; 良: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较科学、较完善得 3分; 中: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欠科学、不够完善得 1分; 差: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科学、不完善不得分。 不提供不得分。 50 5 服务响应及 质量保障 10 分 据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服务承诺,对供应商响应服务保障及能力 进行综合评价: 优:响应服务承诺非常完善,采购人能得到高效、快捷、优质 的服务,货源供养渠道链可靠性强、多渠道的可得 10 分; 良:响应服务承诺完善,采购人能得到较有效、较优质的服务, 货源供养渠道链可靠性较强、有一定渠道的可得 7分; 中:响应服务承诺较完善,采购人能得到一般的服务,货源供 养渠道链可靠性一般、有渠道的可得 4分; 差:响应服务承诺不完善,采购人能得到比较差的服务,货源 供养渠道链可靠性较弱、少渠道的可得 1分; 没有提供本项评审内容的不得分。 备注: 1.各投标单位的技术部分得分为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分值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 位。 2.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 该项评分为零分。 3.评审内容中所要求“原件核查”的,应附“资料原件提交清单(格式自拟)”与投标 文件(切勿与投标文件一起封装)同时提交,以便招标代理机构和评审委员会核对,且原件 与投标文件复印件相符。原件于评标结束当日退回。不提供原件查验,该项不得分。 51 商务部分评审表(适用于包组一)(30 分) 序号 评审分项 评审细则 分值 1 人员力量 对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的技术人员进行评审: 具有食药监局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证书,每提供 1 人得 1 分,最高得 3分。 具有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每提供 1人得 0.5 分,最高得 2分。 注:须提供拟派人员证书的复印件及近三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 告当月往前顺推)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时须提 供原件备查,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5 2 投标人情况 1.投标人具有牛奶供应商,得 4分,没有则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糕点供应商,得 4分,没有则不得分。 注:提供牛奶、糕点合作供应商的必须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合作 协议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备查,不提供 原件不得分。 8 3 同类项目业 绩情况 投标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具备食材配送类项目经验的,每提供一项业绩材料得 2分, 本项最高可得 10 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 评审依据,不提供的不得分: (1)中标通知书; (2)项目合同关键页(要点包括项目名称、签约时间、合同金额、 项目主要内容和双方盖章页); (3)中标公告截图打印件及查询网址; 10 52 备注:1、各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得分为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分值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 位。 2、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 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3、评审内容中所要求“原件核查”的,应附“资料原件提交清单(格式自拟)”与投 标文件(切勿与投标文件一起封装)同时提交,以便招标代理机构和评审委员会核对,且原 件与投标文件复印件相符。原件于评标结束当日退回。不提供原件查验,该项不得分。 4 有效期内的 管理体系认 证情况 投标人提供以下证书: ①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②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③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每提供 3项得 5分; 每提供2项得3分; 每提供1项得1分; 本项目最高5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 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5 5 运输能力 根据各投标人可以调配的运输车辆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优:运力、配送人员充足,车辆能自由调配,能完成满足采购人 配送要求,配送及时的可得 2分; 良:运力、配送人员基本充足,车辆基本能自由调配,基本能满 足采购人配送要求的可得 1分, 一般:运力、配送人员基本充足,基本能保障采购人配送要求的 可得 0.5 分。 注: 投标人自有配送车辆: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投 标人公章; 投标人租赁配送车辆: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车辆 出租方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提供材 料无法证明车辆所属关系,该项为 0分。 2 53 商务部分评审表(适用于包组二)(30 分) 序号 评审分项 评审细则 分值 1 人员力量 对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的技术人员进行评审: 1.具有食药监局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证书,每提供 1 人得 1 分,最高得 3分。 2.具有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每提供 1人得 0.5 分,最高得 2分。 注:须提供拟派人员证书的复印件及近三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 当月往前顺推)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时须提供原 件备查,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5 2 投标人情况 1.投标人具有大米供应商,得 2分,没有则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食用油供应商,得 2分,没有则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副食品供应商,得 2分,没有则不得分; 4.投标人货源渠道进行横向对比,多渠道、供应商充足,得4分; 5.投标人货源渠道进行横向对比,有一定渠道、供应商较充足,得2 分; 注:提供大米、食用油、副食品合作供应商的必须同时提供有效期 内的合作协议及合作供应商的有效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 人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10 3 同类项目业 绩情况 投标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 准)具备食材配送类项目经验的,每提供一项业绩材料得 1分,本 项最高可得 5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 审依据,不提供的不得分: (1)中标通知书; (2)项目合同关键页(要点包括项目名称、签约时间、合同金额、 项目主要内容和双方盖章页); (3)中标公告截图打印件及查询网址; 5 4 有效期内的 管理体系认 ①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②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 54 备注:1、各投标人的商务部分得分为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分值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 位。 2、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 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3、评审内容中所要求“原件核查”的,应附“资料原件提交清单(格式自拟)”与投 标文件(切勿与投标文件一起封装)同时提交,以便招标代理机构和评审委员会核对,且原 件与投标文件复印件相符。原件于评标结束当日退回。不提供原件查验,该项不得分。 证情况 ③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每提供 4项得 5分; 每提供3项得3分; 每提供2项得1分; 本项目最高5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 明材料,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5 运输能力 投标人为本项目投入的配送车辆情况: 车辆若为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每提供一辆得 1分,最多得 5分; 注: 投标人自有配送车辆: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 人公章; 投标人租赁配送车辆: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车辆出 租方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提供材料无法证明车辆所属关系,该项为 0 分。 5 55 商务部分评审表(适用于包组三)(30 分) 序号 评审分项 评审细则 分值 1 人员力量 对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的技术人员进行评审: 1.具有食药监局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证书,每提供 1 人得 1 分,最高得 3分。 2.具有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每提供 1人得 0.5 分,最高得 2分。 注:须提供拟派人员证书的复印件及近三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 当月往前顺推)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时须提供原 件备查,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5 2 供应商种 植、养殖基 地情况 供应商种植、养殖基地总面积进行横向对比;最高得 5分。 1.优:基地规模大,得 5分; 2.良:基地规模较大,得 3分; 3.中:基地规模一般,得 2分; 4.差:基地规模较小,不得分。 注: 1)须同时提供产权证明或土地租赁合同和有测绘资质证书的第三方 单位出具的测绘报告,否则得 0分,如产权证明或土地租赁合同面 积与测绘报告不一致的以测绘报告为准。 2)非供应商名义经营的种植场或养殖场不计算在内。 3)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时提供原 件备查,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5 3 食品安全监 测仪器情况 根据投标人的检测检验场所具有的自有食品安全检测仪器的情况进 行评审: 具有不少于 3 类自有检测仪器(如微生物、兽药残留、细菌检测仪、 食品综合分析仪、肉类安全仪、莱克多巴胺检测仪、食品重金属检 测仪、培养箱、显微镜)的得 5 分;不提供或提供少于 3 类的, 不得分。 注:须提供相应设备的购置发票复印件(或有效期内设备校准证书 复印件)、检验仪器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的证明材料、检测 仪器清单及设备图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须标注清单对应以上哪 5 56 项检测仪器作为证明材料。 4 同类项目业 绩情况 投标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 准)具备食材配送类项目经验的,每提供一项业绩材料得 1分,本 项最高可得 5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 审依据,不提供的不得分: (1)中标通知书; (2)项目合同关键页(要点包括项目名称、签约时间、合同金额、 项目主要内容和双方盖章页); (3)中标公告截图打印件及查询网址; 5 5 有效期内的 管理体系认 证情况 投标人提供以下证书: ①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②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③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⑤HACCP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证书; 每提供 5项得 5分; 每提供4项得3分; 每提供3项得1分; 本项目最高5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 明材料,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5 6 运输能力 投标人为本项目投入的配送车辆情况: 1.车辆若为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每提供一辆得 1分,最多得 3分; 本项最高得 3分。 2.车辆若为投标人自有的冷藏车辆或租赁的,每辆追加 1分,最多 得 2分;本项最高得 2分。 注: 投标人自有配送车辆: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 人公章; 5 57 备注:1、各投标人的技术商务部分得分为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分值四舍五入到小数点 后两位。 2、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 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3、评审内容中所要求“原件核查”的,应附“资料原件提交清单(格式自拟)”与投 标文件(切勿与投标文件一起封装)同时提交,以便招标代理机构和评审委员会核对,且原 件与投标文件复印件相符。原件于评标结束当日退回。不提供原件查验,该项不得分。 投标人租赁配送车辆: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车辆出 租方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提供材料无法证明车辆所属关系,该项为 0 分。 58 价格部分评审(30 分) (1)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a.根据财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审。 b.《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的通知规定 的划分标准为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c.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①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 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d.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①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评审项目 说明 内容 分值 投标报价 30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 低的投标报价(指经核准和扣除后的投标总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 注:核准和扣除之前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 无效报价。 59 ②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2.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 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2.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 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2.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 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2.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单位制造的 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2)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中只享受一 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3)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 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①小型、微型企业评标价的计算 评标价=经修正后报价×(1-6%)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价格分值 ②小型、微型企业以外的企业评标价的计算 评标价= 经修正后报价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价格分值 29.1综合比较与评价: (1)各投标人的商务评分取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到该投标人的商务汇总得 分。 (2)各投标人的技术评分取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到该投标人的技术汇总得 分。 (3)价格得分:按最后报价评分公式计算。 (4)总得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价格得分。 七、确定评审结果 30.确定评审结果 采购人在法定时间内对评审推荐结果进行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结束向采购人 提交评审推荐意见,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60 31.替补候选人的适用情形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 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有),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2.中标通知 32.1中标结果将发布在招标文件指定媒体,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签发《中 标通知书》。 32.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 32.3在未取得合法理由而获批得复前,中标人擅自放弃中标资格,则须承担相的违约 处罚责任,并赔偿采购人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3.合同签订、争议与跟踪 33.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当面向采购代 理机构提交质疑申诉,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投标人捏造事实、 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名单, 禁止其 1 至 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3.2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供挂线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 之日。 2)对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对中标或者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若对招标文件存有质疑的,应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及时当 面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33.3对中标候选人提出质疑时,质疑函及相关质疑内容的举证材料将转递予被质疑 者,被质疑者对举证材料须给予书面澄清回复和接受质询,其投标文件内容应配合予接 受任何形式的审查核实。 36.4投标人递交的质疑文件或澄清回复文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全 权代表签字,并注明日期、联系电话和地址。 36.5通过质疑仍未获得有效解决时,可依法定时间和程序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61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62 大塘敬老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合同书 (包组 ) 采购编号:440607-2021-03334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 订。 63 甲 方:佛山市三水区大塘敬老院 乙 方:(中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 “大塘敬老院食堂 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编号:440607-2021-03334)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结果,经甲乙双方 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 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 部分): 一、合同价: 1、乙方不得擅自变更供应商品(含商标、名称、产地、包装、规格和重量等),并严格 按甲方要求供应,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申 请,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改变。 2、供货价格必须包含市场调查、货物采购、包装、运输、装卸、搬运、不合格货物的退 换、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勤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 3、属于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上公告范围内的产品的,按每月中旬的《佛山市发展和 改革局》网站公布的三水区《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价格表》对应价格为基准单价(说明:不属 于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上公告的产品,其基准单价参照每月中旬位于佛山市三水区大塘 镇建设路 22 号大塘市场的零售价)。 4、供货优惠率为: 5、当月结算款根据交付的产品品种、数量、相应基准单价、供货优惠率结合服务考核得 分计算。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当月应付货款=当月实际交付产品数量×相应基准单价×供货优惠率×考核得分/100 二、服务期限: 1、签订合同期限为 3年:2021 年 月 日至 2024 年 月 日。 2、服务期满,甲方因故未能产生有效合法的新的投标人,乙方需按原合同条款提供不少 于 3 个月的过渡期服务,以保障甲方饭堂的食品原材料配送工作。过渡期内,甲方有权随时 终止服务。 三、本项目产品配送时间及配送地点 序号 用 户 配送地点 配送时间 1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敬老院 食堂 包组一:每天 6:30 前 包组二:发出配送通知24小时内 64 包组三:每天7:30分前 说明:1、如在本项目供货期内,以上食堂发生撤、并或迁址的,以当期情况为准;如因故配 送时间需要调整的,以甲方确定的时间为准。 四、产品标准要求 1、为本项目提供的各类产品必须来源于正规的生产厂家,且质量和卫生标准符合国家相 关要求,不含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添加剂和违禁品,同时具有 SC 认证。 2、本项目所指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招标文件的所述的标准;乙方供应的蔬菜食品,需符 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中农药最 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甲方有关的质量要求,严格遵守广东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供应 质量需经过粗加工,食用率达 95%以上。乙方供应的肉类、禽蛋类、冰鲜类食品,需符合相 关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要求,需符合甲方提出的有关特殊要求和质量标准。如 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所提供的物品或食品。若因食品质量 引起食物中毒(经工商、卫生防疫部门鉴定),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取消其 供应资格。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 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 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3、乙方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保证合同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 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必须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 效期的三分之二。 4、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蔬菜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证新鲜感。每次送交的所有货品都要 注明来源。否则,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必须在 60 分钟内予以退换补货。乙方在每一次送货 时,要将卫生检验报告随同交到甲方指定的负责人手中。 五、溯源标准及要求 为做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的目的,从源头上治理食堂食品隐患。乙方要严格 按照“溯源标准”提供票证,做到货到票证到。验收中无票证、货与票证不相符的以及要素 不全的,甲方有权拒收。参加投标的配送(食品流通)单位溯源的标准如下: 食品种类票证要求 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 (签合同时提供原件,其中食 品相关许可证以食监局要求 的最新证件为准,如出现未更 产品票证要求 65 新证件者,在签订合同时需提 供新证) 冻肉类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 经营许可证》 每批次产品提供《产品合格证》、《卫 生检疫报告》、《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 证明》(水产品适用)每次供货票据(供 货发票与送货清单)应当包括供货方名 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 日期等内容。 鲜肉类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 经营许可证》 每批次产品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 证》《产品合格证》、《卫生检疫报告》、 每次供货票据(供货发票与送货清单) 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 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提供的 肉类均为定点屠宰场(厂)经检疫和肉 品品质检验合格的产品,具有由定点屠 宰场(厂)加盖验讫印章并出具《畜产 品检验证明》。 蔬菜瓜果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 经营许可证》及税务登记证 (国税、地税)。 蔬菜瓜果农药残留含量未超过食品安 全标准限量检测报告。每次供货票据 (供货发票与送货清单)应当包括供货 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 购买日期等内容。 干货、点心类、调味 品、预包装食品、杂 货类等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 经营许可证》 货物清单,加盖乙方公章的货物清单 (送货单)每次供货票据(供货发票与 送货清单)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 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 容。每批次产品提供《产品合格证》。 六、货品质量要求 包组一: 早餐包点类: 为本项目提供的各类产品必须来源于正规的生产厂家,且质量和卫生标准符合国家相关 66 要求,不含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添加剂和违禁品,同时具有 SC 认证。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1 纸杯蛋糕 个 2 肉崧蛋糕 个 3 虎皮蛋糕 个 4 三角蛋糕 个 5 蛋挞 个 6 老婆饼 个 7 红豆饼 个 8 绿豆饼 个 9 合桃酥 个 10 椰条面包 个 11 椰汁面包 个 12 莲蓉面包 个 13 豆沙面包 个 14 奶油面包 个 15 椰香面包 个 16 肉崧面包 个 17 馒头 个 18 肉包 个 19 菜包 个 20 莲蓉包 个 21 叉烧包 个 22 糯米卷 个 23 花卷 个 24 大包 个 25 糯米鸡 个 26 咸肉粽 个 27 肠粉 碟 28 猪肠粉 斤 29 陈村粉 斤 67 30 沙河粉 斤 31 米粉 斤 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种类,如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增加糕点产品品种的,乙 方须予以配合。 包组二: 粮油类: (1)采购种类: ①食用油采购包含花生油及调和油; ②食用大米包含一般大米及优质大米; (2)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虫蛀结块挂丝、杂质异物、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 感官性状异常,或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具有固有的色泽和香味,无异味或霉味 (变) 等,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每批次的大米必须提供重金属合格的检测报告等。 (3)要提供 SC 认证、第三方检验机构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食品:包装完整,标 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且标明商品名称、规格、生产商、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 期。 (4)执行标准: ①米类执行标准:符合或优于国家标准一等米,不含添加剂。 ②大米的质量标准:除符合标准一等米外,要求: 碎米含量优于国家标准 小碎米含量优于国家标准 不完善粒优于国家标准 黄米粒按国家标准执行 ③油类执行标准: 花生油:符合或优于国家标准 ④油类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标明 “非转基因产品”。 干货调味料: 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 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 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 68 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 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甲 方有权拒绝接受。 (1)食品制造过程中不得使用劣质原料,不得添加有毒物质;不得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不得滥用非食品加工用化学添加剂,加工食品过程中不得使用劣质原料;抗生素、激素和其 他有害物质不得残留于禽、畜、水产品体内;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禁止供应有毒、有害、 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限酸败、霉变、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酱油:氨基酸态氮大于等于 0.7 克/100ml 的一级以上酿造酱油,合格的酱油颜色 比较红、亮,有光泽、透明,把这酱油倒在瓶子里后,摇一下,合格酱油产生的泡沫非常细 腻,保持持久,挂碗现象非常好,有一种发黏的感觉;不合格的酱油泡沫比较大,很容易散 去,挂碗现象不好,很容易滑落。 (3)酱类食品:具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 酸、苦、焦糊及其它异味、异物。 (4)淀粉制品:具有各自品种固有的形态和色泽,不酸、不粘、不发霉,无变质,无异 味,无杂质,口尝无砂质。 (5)食盐:为加碘食盐,结晶整齐一致,坚硬光滑,呈透明或半透明,不结块,无反卤 吸潮现象,无杂质,沾取少许尝试具有纯正的咸味。 (6)生粉:色泽呈白色或微黄色,不发暗,无杂质的颜色,呈细粉末状,不含杂质,手 指捻捏时无粗粒感,无虫子和结块,置于手中紧捏后放开不成团,具有面粉的正常气味,无 其他异味。 (7)腐乳:红腐乳表面呈红色或枣红色,内部呈杏黄色,色泽鲜艳,有光泽。白腐乳外 表呈乳黄色。块形整齐均匀,质地细腻,无霉斑、霉变及杂质。具有各品种的腐乳特有的香 味或特征气味,无任何其他异味,滋味鲜美,咸淡适口,无任何其他异味。 (8)大豆: 大豆根据其种皮颜色和粒形可分为黄大豆、青大豆、黑大豆、其他大豆(赤 色、褐色、棕色等)和饲料豆(秣食豆)五类。大豆皮色呈各种大豆固有的颜色,光彩油亮,洁 净而有光泽,颗粒饱满,整齐均匀,无虫蛀粒,无杂质,无霉变。 (9)食糖:食糖根据经营习惯分为白糖、红糖、冰糖、方糖等。 白糖:色泽洁白明亮,有光泽,具有白糖的正常气味,无酸味、酒味或其他外来气味。 凡 是白糖都应干燥,晶粒松散,不粘手,不结块,无肉眼可见的杂质,白糖的水溶液应清晰透 明无杂质。 白砂糖:颗粒大如砂粒,晶粒均匀整齐,晶面明显,无碎末,糖质坚硬。 69 冰糖:砂糖的结晶再制品。自然生成的冰糖有白色、微黄、淡灰等色。 红糖:带蜜的甘蔗成品糖,甘蔗经榨汁,浓缩形成的带蜜糖。 方糖:质量纯净,洁白而有光泽,糖块棱角完整,有适当的坚牢固,不易碎裂,但在水 中快速溶解,溶液清淅透明。 (10)辛辣料: 辛辣料是采用植物果实和种子粉碎而配制成的天然植物香料,如五香粉、胡椒粉、花椒 粉、咖喱粉、芥末粉等,辛辣料的主要原料有八角、花椒、胡椒、桂皮、小茴香、大茴香、 辣椒、孜然等。辛辣料呈干燥状,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 味和味道,无发霉味或其他异味。 (11)面粉的品质要求: 要新鲜、色泽呈现乳白或微黄色、手感细腻、颗粒均匀、有自然浓郁的麦香味、手抓后 自然流出、松开手后不成团、用它制成的成品如馒头有麦香味、香甜入口不粘牙、符合国家 食品卫生标准。 (12)所有干货调味料均为正规厂家生产,包装完整,所有产品有“SC”编码,标明商 品名称、 规 格、生产商、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 其他干货: (1)面类:挂面、竹升面、鸡蛋面、南瓜面、拉面、玉米面条、虾子面、排骨面和淮山 面等。 外观:条形大致均匀,无结疤,无并条,无霉变现象 色泽:色泽正常,均匀一致 嗅昧:具有清香味 烹调性:煮熟后口感不粘,不牙碜,柔软爽口 包装:产品的包装可根据销售的要求,采用食品塑料袋密封或其他包装形式,也可以散 装。包装的米粉应标明厂名、品名、重(质)量、生产日期、检验员代号及出厂合格证等。 (2)米粉:长寿米粉、兴化米粉、安义米粉、桂林米粉、江西米粉、河源米粉、常德米 粉、新化米粉、金瓜米粉和南充米粉。 外观:片形大致均匀,平直,松散,无结疤,无并条,无霉变现象 色泽:色泽光洁、有透明感、无斑点 嗅昧:无霉味、无酸味及异味 烹调性:煮熟后有韧性,不粘条,不糊汤,无严重断条、无杂质 70 包装:产品的包装可根据销售的要求,采用食品塑料袋密封或其他包装形式,也可以散装。 包装的米粉应标明厂名、品名、重(质)量、生产日期、检验员代号及出厂合格证等。 包组三: (一)具体质量要求 肉类: (1)本包组所有供应的肉类包括冷鲜肉、冷冻肉和加工熟肉。 (2)所供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新鲜、无异味、无霉烂变质。 (3)所有货物必须各项质量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 标准。 (4)每批鲜猪肉、猪骨等肉类是佛山市及周边城市政府指定的肉联厂并提供肉品品质检 验合格证。 (5)所有货物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必须提供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6)冷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2%,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5%,冷冻 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5%,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所有冷冻食品 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7)符合国家对熟食生产加工的标准,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8)如乙方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由甲方自行采购,并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经济 损失和接受违约处罚。 (9)对家禽类产品按照国家标准采购。 (10)对货物的品质要求,必须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和下列规格要求,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种类: 1.1 冷鲜肉 序号 品名 规格 质量描述 1 五花肉 1×10kg 肥瘦比例为 3:7(三线肉),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 肉质紧密富有弹性,有坚实感,用手指按压凹陷后会立 即复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脂肪洁白, 肉汁透明。 2 上肉 1×10kg 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 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脂肪洁白无霉点。 3 排骨 / 脂肪含量低于 5%。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 71 有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4 肉胶 / 5 瘦肉 1×10kg 脂肪含量低于 5%。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 有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 6 光鸡 每只不低于 1kg 整鸡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有头颈,有腿翅,无内脏, 鸡肉的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在品种不同而呈 黄、浅黄、淡红、灰白等色,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 湿润,不粘手。 7 光鸭 每只不低于 1.5kg 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内脏,鹅、鸭的眼球饱满或平 坦,皮肤有光泽,在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灰 白等色,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 8 光鹅 每只不低于 3.5kg 以上 去头,去蹄,去内脏。肌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脂肪 呈白色或微黄色。肌肉外表微干或风干膜,或外表湿润, 但都不粘手。良质羊肉的肌肉结构紧密,有坚实感,肌 纤维韧性强。 9 猪手 / 必须去除一切毛污物,无异味,交货以干净、新鲜、大 小适合规格要求为标准。 10 鲩鱼 每条不低于 1.5kg 新鲜,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眼球略微隆起。 11 塘鲺 每条不低于 200g 新鲜,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眼球略微隆起。 12 鱼肉胶 / 新鲜,不变质,肉含比 90%。 13 仓鱼 每条不低于 200g 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眼球略微隆起,鳍展平张开, 鳞片上覆有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14 带鱼 每条不低于 500g 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眼球略微隆起,鳍展平张开, 鳞片上覆有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15 大头鱼 每条不低于 2kg 新鲜,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眼球略微隆起。 16 鲫鱼 每条不低于 500g 新鲜,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眼球略微隆起。 17 生鱼 每条不低于 500g 新鲜,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眼球略微隆起。 18 鲜禽蛋 / 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 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 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 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 72 异味。 19 皮蛋 / 外表泥状包料完整、无霉斑,包料除掉后蛋壳亦完整无 损,灯光透照蛋内容物凝固不动,打开观察,整个蛋凝 固、不粘壳、清洁而有弹性,呈半透明的棕黄色,闻起 来有芳香,无辛辣气味。 20 咸蛋 / 蛋壳完整无损,无裂纹或霉斑,摇动时有轻度水荡漾感 觉,灯光透视蛋黄凝结、呈橙黄色且靠近蛋壳,蛋清呈 白色水样透明,生蛋打开可见蛋清稀薄透明,蛋黄呈红 色或淡红色,浓缩粘度增强,但不硬固,煮熟后打开, 可见蛋清白嫩,蛋黄口味有细沙感,富于油脂,品尝则 有咸蛋固有的香味。 1.2 冷冻肉 序号 品名 规格 质量描述 1 牛肉丸 15 克 / 粒 (500 克约 40 粒) 具有良好的弹性,水煮后用手捏应不轻易破裂,且手松 开后能回复。切开丸体其剖面应比较平整,不能有明显 的冰晶状物。 2 香菇贡 丸 15 克 / 粒 (500 克约 40 粒) 具有良好的弹性,水煮后用手捏应不轻易破裂,且手松 开后能回复。切开丸体其剖面应比较平整,不能有明显 的冰晶状物。 3 方火腿 / 表皮应干燥、皮质坚硬,火腿肌肉应是紧密且富有弹性, 切面为深红色、色泽 均匀;无酸败味或其它异味。 4 鸭腿 / 表皮光滑,无淤血,交货以干净、新鲜、无异味,大小 适合规格要求为标准。 5 鸡腿 / 表皮光滑,无淤血,交货以干净、新鲜、无异味,大小 适合规格要求为标准。 6 鱼丸 / 具有良好的弹性,水煮后用水捏应不轻易破裂,且手松 开后能回复。切开丸体 其剖面应比较完整,不能有明显 的冰晶状物。 7 腊肠 / 有商标、牌号、产地、卫生检验合格证,国家 SC 认证。 表面干爽、肉呈鲜红色 或暗红色,无霉变,无异味,脂 肪透明或呈乳白色。 73 8 鸡翅 / 肉质紧密,无污伤、无小毛,个体大小均匀。 9 鸡脚 / 交货以干净、新鲜、无异味,大小适合规格要求为标准。 10 脊骨 / 肉体冻实而坚硬,敲之回音清脆,无化冻现象。 1.3 加工熟肉 序号 品名 规格 质量描述 1 烧肉 / 无异味,油润光亮,皮香脆,肉质滋嫩鲜甜,松脂味清 香醇浓 2 叉烧 3 烧鸡 4 烧鸡翅 5 酱油鸡 6 烧鹅 汤料类: 种类:虫草花、五指毛桃、山药、霸王花、紫菜、茯苓、无花果、枸杞、红枣、桂 圆、南北杏、木耳、茨实、薏米、红枣、百合、玉竹、沙参、陈皮、银耳、党心、蜜枣、 雪耳、 莲子、胡椒、栗子、金银菜、腐竹、香菇。 (1)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 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 (2)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 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甲方 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甲 方有权拒绝接受。 蔬菜类 (1)所有蔬菜须有无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2)所有蔬菜在交付甲方前必须经过前期处理,使用率达到 95%以上。 (3)为保证在恶劣气候环境下的如期供应,乙方需提供应急供应方案。 (4)具体感观要求: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 亮的 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 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 74 异常气味;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 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从蔬菜 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 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5)对货物的品质要求,必须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和下列规格要求,包括但 不限于以下种类: 序号 类别 品名 质量描述 1 叶菜类 菜心 产品须有无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形态正常,肉质致密、新鲜,茎基部削平,无腐烂、病虫害、 机械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 2 叶菜类 白菜 3 叶菜类 油麦菜 4 叶菜类 芥菜 5 叶菜类 西洋菜 6 瓜类 冬瓜 产品须有无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色鲜,果实圆整、光洁,成熟度适中,整齐,无烂果、异味、 病虫害和明显机械损伤。形态、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 点,无断裂,不带泥土,无畸形瓜、病虫害瓜、烂瓜。 7 瓜类 青瓜 8 瓜类 白瓜 9 瓜类 南瓜 10 瓜类 萝卜(白、红) 11 瓜类 番茄 12 瓜类 茄瓜 13 瓜类 丝瓜 14 瓜类 云南小瓜 15 芽苗类 大豆牙菜 产品须有无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芽苗细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 16 豆类 豆角 产品须有无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病虫害斑。食豆仁类:籽粒饱满 较均匀,无发芽、不变质、不变色。不带泥土、杂质。 黄豆 土豆 红薯 17 玉米 产品须有无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籽粒饱满较均匀、无病虫害斑、新鲜。 18 葛类 粉葛 产品须有无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无发芽、不变质、不带泥土、杂质。沙葛 75 19 辛辣类 生姜 产品须有无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20 辛辣类 蒜头 产品须有无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21 辛辣类 生葱 产品须有无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22 腌制类 酸瓜仔 产品须有无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23 酸菜 产品须有无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24 梅菜 产品须有无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七、供货任务的确定方式 甲方(用户)根据食堂所需的产品品种、数量向乙方发出配送通知,乙方须根据通知要 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关的产品配送至各食堂。 1、供货说明: (1)甲方(用户)有权在发出配送通知后,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变更配送内容的,对此, 乙方应予以配合。否则,甲方(用户)有权根据本项目的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2)乙方在收到配送通知后,如果因实际情况不能完全按要求进行配送的,应及时向甲 方(用户)报告,以便甲方(用户)及时调整配送方案; (3)甲方(用户)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供货任务的确定方式。 2、在本项目的供货资格期内,若相关包组的所有乙方因无法通过甲方的考核而被取消供 货资格的,甲方有权通过其他采购方式重新确定相关包组的供货商。 八、供货及配送要求 (一)总体要求 1、签订合同后,甲方可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对乙方生产或配送等场所进行查访,如发现 场所与乙方的投标文件中所描述及承诺内容不符,即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 收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必须签署针对本项目的《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3、乙方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 金,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所有产品必须严格按本项目的产品标准和来源要求进行组织、配送,否则,由此产生 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5、交付产品的外观或包装应完好、洁净、不存在污染、破损、变质的情况,否则,乙方 应及时更换相关的产品以确保甲方(用户)的食堂工作不受影响。 6、乙方在供货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 后确属乙方责任,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 76 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7、投入本项目服务的相关的工作人员应配备符合卫生要求的统一工作服装以防止病原、 细菌传播,如因此造成甲方(用户)或第三方受到损害或损失的,相关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 乙方自行承担。 8、在进行产品装载运输时,应安排专职的负责人、驾驶员、理货员进行操作。 9、为了便于沟通和管理,乙方在与甲方签订本项目合同时,应将专责工作组成员的身份 证明、在中标单位缴交社保的证明、健康证明、联系方式报甲方备案。如在本项目供货期内, 相关人员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应及时通知甲方。 10、为了防止产品交叉污染,乙方应配置专用的容器进行分类装载运输。 11、专用运输车辆和用于装载产品的专用容器必须在使用前进行彻底的清洗、消毒,防 止食品污染情况的发生,如因此造成甲方(用户)或第三方受到损害或损失的,相关的一切 后果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2、交付的产品每份重量须满足或优于本项目采购要求,不得以“短斤少两、以次充好” 等方式损害甲方(用户)的利益。 13、应依照甲方(用户)下达的送货通知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前将相关的产品按质、按 量送达至指定的地点。 14、乙方应积极配合由甲方(用户)派出的后勤工作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15、乙方在提供服务期间获得或接触到的有关甲方(用户)的管理和工作等信息负有保 密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16、运输车辆在进入院区的时候,应尽量降低车速以减少噪音及降低交通安全风险。否 则甲方(用户)有权根据处罚办法对乙方进行处罚,如因运输车辆不按要求行使而造成交通 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17、在产品组织、配送过程中,与乙方相关的一切风险、责任和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配送要求 1、交付的产品须为当天生产的产品,且加工工艺和使用的原料须符合国家相关的规范、 标准,不存变质或过期等情况。 2、在交付时,乙方应同时向甲方(用户)提供“溯源标准”的票证,做到货到票证到; 同时,早餐包点类乙方须根据甲方(用户)的送货数量计划,每次、每个品种免费多送两份 作为产品样品,以供产品质量溯源。样品抽取方式:由采购方工作人员随机抽取并封存,封 存时间将不少于 48 小时。 3、在进行配送时,应采取必要的保温、防污染、防挤压措施,以确保送达的产品安全卫 77 生、形态美观、适口性好,不存在污染、变形、糊化、生冷的情况。 4、乙方应具备应急保障能力,包括但不限于货源、配送、售后,以及临时协助甲方开展 工作。 5、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更改送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商标、名称、产地、包装、 规格和重量)。如确需变更供货内容的,乙方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经发现乙方有私自更改订单中货品时以违约论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出现 3 次上述情况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3000 元,相关款项在供货结算款中 扣除。 6、乙方应当根据甲方实际情况,按与甲方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规定的货物数量送 到指定地点。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乙方应在得知情 况的同时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由于乙方拖沓造成甲方利益受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 赔偿,出现 3次上述情况的,视为乙方违约,违约金为人民币 5000 元。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 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的损失部分。相关款项在供货结算款中扣除。 7、乙方所供商品在保质期出现损坏的,乙方应承诺提供替换服务,因替换货物产生的费 用由乙方负责。 九、货物配送车辆要求 1、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专车专用,车身有明确的公司 标识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 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2、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 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3、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 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十、货物验收 1、对于乙方送达的货物,由甲方(用户)派出负责专员检查及签收,签收前将对送达产 品的包装完好情况、污染情况、霉变情况、产品来源、质量检验报告、交付的品种及数量等 情况进行检查、核对,以确保产品质量、产品来源符合要求,并为产品结算提供依据,否则, 甲方有权拒收相关产品或拒付相关产品款项。 2、甲方(用户)有权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进行随机抽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乙方应 在当天早上 9点前无条件对相关的产品退换完毕,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3、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进行随机抽样并封存,以为在产品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时 78 提供依据。样品抽取方式:由甲方工作人员随机抽取、由双方工作人员签署确认(签署内容 包括:产品名称、交付及抽取具体时间等)并封存,封存时间根据不同类型的产品及使用时 间而定。 4、对于存在质量争议的产品,交由项目所在地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质量鉴定。 如存在质量问题的,则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否则检测费用由甲方(用户)负责。 5、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① 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乙方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 有毒食品的,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如发现腐败变质肉类等。 ② 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单位伙食物 资验收小组及乙方,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 ③ 甲方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乙方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 同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 6、整批产品无或缺少《溯源标准及要求》中提及的相应票证的全部退货。 7、退(补)货流程: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如双方对质量或重 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乙方要每天留样给甲方继续备检,对数量不 足或退货的,责成乙方以不影响甲方正常使用为前提尽快补送。 8、乙方不能按核定的供货价交付某些商品、不能提供与其承诺相符的服务或乙方存在违 反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取消其中标资格,而且乙方须独自承担由此 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此项下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① 乙方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 ② 乙方在收到甲方订货要求后,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不能供货或不能如数供货的; ③ 乙方有私自更改菜单中货品的; ④ 乙方未能提供承诺的服务的; ⑤ 中标商品在保质期出现损坏的,乙方未能提供免费替换服务的; ⑥ 乙方的送货单没有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品种、单价、数量,送货单出现涂改,标记 不清的情况的; ⑦ 乙方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泄密造成甲方损失的; ⑧ 出现乙方有联手哄抬物价现象的; ⑨ 向甲方管理人员或验收货人进行物质、金钱行贿的; ⑩ 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 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乙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79 a. 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 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b. 检测发现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 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c. 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乳制品。 d.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参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 的食品。 e. 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f. 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 肉类制品。 g. 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h. 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i. 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j. 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k. 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9、乙方提供有毒、变质等食品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 实为乙方提供之食品问题,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解除乙方供货合同,乙方除需负担 全数之医药费外,同时还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 十一、服务要求 1、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时间内将甲方所订购的货物材料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若甲方临 时修改订单内容的,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的 90 分钟内将货物材料送达,经甲方验收核对后 才算完成。 2、乙方每个月提供不超过三次的临时小额配送服务。 3、乙方应当根据甲方实际情况,按与甲方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规定的货物数量送 到指定地点。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乙方应在得知情 况的同时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4、乙方必须负责所订货物的运输、搬运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5、每次送货,乙方必须安排不少于 1个送货员及不少于 1辆专车负责送货。负责货物的 运输、过秤,并协助甲方验收货物,货物的品种和重量以甲方验收的结果为准。 6、在甲方未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乙方,货物发生遗失、损坏由乙方负责。 7、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指令配送商品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否则,甲方有权 80 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 8、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更改送货内容。如确需变更供货内容的,乙方应在得知 情况的同时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经发现乙方有私自更改订单中货品时以违约论处,由 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9、甲方发现新购货物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无条件退换。乙方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 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甲方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乙 方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取消其 供应资格。 10、乙方所供商品在保质期出现损坏的,乙方应承诺提供替换服务,因替换货物产生的 费用由乙方负责。 11、乙方的送货单必须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型号、单价、数量,送货单不得涂改。标 记不清的,甲方将拒绝签收。结算期末乙方还应提供送货清单供甲方结算。 12、乙方指定的送货专员必须具有健康证、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送货专员 进入甲方指定区域不得做出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事情。 13、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泄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 损失和法律责任。 14、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绝对质量可靠,如出现食物中毒事故,送卫生、检疫部门 鉴定属于乙方责任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如物品非因甲方人为而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包换或包退,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15、送货车进入甲方指定区域车速不得超过 5KM/小时,送货车辆在甲方指定区域内应主 动避让行人,如属乙方车辆责任造成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16、乙方供应配送人员与甲方无任何劳动关系,乙方应自行购买相关保险,前述人员在 供应、配送过程中发生或造成任何第三方、甲方的任何人身、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7、相关监督或检测部门对乙方供应的物资进行不定时抽查及检测时,发现问题归属于 供货商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二、合同的签订 本项目合同由中标人与佛山市三水区大塘敬老院签订。 十三、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要求乙方与甲方(佛山市三水区大塘敬老院)签订本项目合同后的五个工作日 内向用户缴交履约保证金,各包组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如下: 包组一:应缴纳人民币 10000.00 元整(大写:壹万元整) 81 包组二:应缴纳人民币 20000.00 元整(大写:贰万元整) 包组三:应缴纳人民币 50000.00 元整(大写:伍万元整) 乙方应按规定缴交履约保证金,否则将视为乙方放弃中标资格,甲方(用户)有权采用 重新招标方式重新选择乙方,如因此给乙方带来损失的,相关的一切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履约担保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生效至服务期结束后一个月。 履约担保可采用现金到账或保函形式提交,如采用保函形式且满足以下要求: 1)、履约担保函须由银行出具。 2)、履约担保函须为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保函。 3)、履约担保函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本履约保证金是作为乙方履行合同或承诺的保证,在乙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于合 同期满后的 60 个自然日内由甲方(用户)无息退还。 3、在乙方不履行应承担的义务或因过失导致甲方(用户)或第三方损失而乙方又拒绝承 担赔偿责任时,甲方(用户)有权对履约保证金进行处置,如本履约保证金数额不足以赔偿 甲方(用户)或第三方损失时,甲方(用户)还有权继续向乙方进行追讨。 4、如本履约保证金因受甲方(用户)的处置导致数额没达到本项目要求时,乙方须及时 补足,否则,将视为乙方单方终止本项目合同,甲方(用户)有权采用重新招标方式重新选 择投标人。如因此给乙方带来损失的,相关的一切损失由相关乙方自行承担。 十四、付款方式 1、由甲方每月按实际供应数量结算一次,当月应付货款在次月的 30 日前支付,供货价 格必须包含税费、市场调查、货物采购、包装、运输、装卸、搬运、不合格货物的退换、所 有工作人员的工勤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 2、乙方凭以下有效文件与甲方结算: (1)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乙方名称一致。 (2)货物收货清单(加盖双方公章)。 3、 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 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 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 82 十五、考核办法和处罚 在本项目供货期内,甲方每月对乙方的供货质量和服务质量及规范进行监督、考核并作出相 应的处罚。监督、考核和处罚方式如下: 序号 项 目 考核内容 扣 分 评分 占比 1.1 供 货 质 量 因产品质量原因导致食品安全事件的,每次扣 20 分。 60 分 1.2 供应的产品经查实为伪劣产品的,滥用或过量使用食品添加 剂、发现使用劣质原料、抗生素、激素等有害物质,每次扣 10 分。 1.3 生产环境存在安全隐患、卫生等问题,每次扣 20 分。 1.4 供应的产品中有部分渗杂异物的,每次扣 10 分。 1.5 供应的产品外形不端正,大小不均匀的,每次扣 5分。 1.6 供应的产品经查实为伪劣产品的,每次扣 10 分。 1.7 未经许可,擅自更改送货内容的,每次扣 5分 1.8 存在短斤少两、以次充好情况的,每次扣 5分 1.9 供应的产品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鉴定为不符合国家质 量标准的,每次扣 20 分。 1.10 供应的产品因不符合要求的原因被用户清退的,每次扣 5分。 1.11 本项考核扣分合计(最少得 0分) 2.1 服 务 质 量 在产品交付时,没有按要求提交产品清单,相关产品来源证 明、质量检验报告的,每次、每项扣 10 分。 30 分 2.2 不按甲方(用户)下达的采购通知及时送货或不按规定及时 更换不符合要求产品的,每次扣 10 分。 2.3 经查实有行贿、给回扣等不法行为的,每次扣 20 分。 2.4 不按要求配置专用的容器进行分类装载运输或相关的专用容 器没有明显标识的,每次扣 5分。 2.5 运输车辆在敬老院院内行驶时,没有降低车速行驶的,每次 扣 5分。 2.6 本项考核扣分合计(最少得 0分) 3.1 未经甲方(用户)批准,擅自更换配送服务人员的,每次扣 5 83 分。 3.2 未经甲方(用户)批准,擅自更换配送车辆的,每次扣 5分。 3.3 项目服务人员及配送车辆的备案信息与现场查验不一致的, 每次扣 5分。 3.4 项目专职人员在提供服务期间,存在态度恶劣或“粗言秽语” 情况的,每次扣 5分。 3.5 对甲方(用户)的服务需求没有及时作出响应的,每次扣 5 分。 3.6 本项考核扣分合计(最少得 0分) 当月考核扣分合计 说明: 1、当月考核得分=100 分-当月考核扣分合计 2、在本项目实施期内,甲方(用户)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本考核和处罚办法进行优 化、调整。 十六、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未按时提供物品或交货的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使甲方遭受损 失或因此扰乱正常管理秩序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甲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如数 补交,并向甲方偿付逾期货物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 1%的违约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 应按逾期或少交部分货款总值的 5%的违约金。违约金将先行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乙方出现供货能力不足的现象以至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无继续履约能力,或乙方擅 自将与甲方签订的供货项目提供给其他投标人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对其违约 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乙方交付的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并向甲方 偿付该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总值 5%的违约金,违约金将先行在履约 保证金中扣除。若连续出现 3 次类似情况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4、乙方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时交货,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货的,乙 方应当在不可抗力解除后并在甲方另行要求的期限内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5、因食用乙方交来货品而导致人员食物中毒的,经卫生防疫部门确定为乙方责任的, 乙方需承担全部费用及法律责任。 6、乙方供应的货品若为国家公布的伪劣产品,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并承担全部费用及 84 法律责任。 7、甲方认为乙方供货质量与合同不符的,双方协商不成时,经鉴定乙方所供货品确为 伪劣商品的,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并承担全部费用及法律责任,出现该情况三次或以上的,甲 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承担货品的检测费用及当批应供货物总价 20%的违约金且履约保证 金不予以退还。 8、若甲方能够证明乙方出现重大事故或者连续两次因乙方原因造成评分不达 80 分的, 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十七、保密责任和义务 1、涉及本项目的所有合同、文档等必须由乙方专人负责统一保管,不得擅自保留或外传。未 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涉及本项目的任何资料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以外的其他方 或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不得对保密信息进行拷贝或抄写。 2、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对知悉的甲方保密信息(包括业务信息在内),同样应承担保密责 任。 3、乙方必须选派道德品质好、责任心强的人员参与本项目,并将参与人员的个人资料送甲方 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有关项目的实施。 4、乙方人员在实施本项目期间,未经甲方工作人员允许,不得进入与本项目服务无关的甲方 其他办公场所。 5、乙方必须与参与本项目的人员签订有关保密协议,以明确参与人员在项目实施期间及离职 后的保密责任。 6、乙方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7、乙方违反以上条款者,甲方除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乙方单位及个人经济上的赔偿责任外,有 权提请司法机关追究有关人员及单位的法律责任。 8、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亦承担保密责任。 9、除非甲方自行公布本项目合同所涉及的保密信息外,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项目合同的终 止而终止,乙方的保密责任有效期限:永久 。 十八、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 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2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存在。 85 2、在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 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 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九、争议和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争议或纠纷发生时,当事人应当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调解无效的或当事人不愿通过 该方式解决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二十一、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本合同执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 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 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二十二、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 份,甲方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 门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由中标人与学校签订。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此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86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87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88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参考(投标人可自行设计编制投标文件的封面,封面上须包含但不限于 以下内容,并在名称处加盖公章,及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大塘敬老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投 标 文 件 (正本/副本) (包组 ) 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89 目 录 一、 自查表 二、 资格性文件 三、 商务部分 四、 技术部分 五、 价格部分 六、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七、 其他资料 八、 投标文件密封袋封面 注:1. 请投标人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 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90 一、自查表 1.1 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评审内容 采购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资 格 性 审 查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证明 书及授权委 托书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资格条件 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 (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 公章)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符 合 性 审 查 投标函 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原件)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保证金(投标 保证金交纳 凭证) 人民币 整(? 元) (提供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格式 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签署要求和格 式要求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采购项目要求 实质性投标文件中的项目采购要求 (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其它 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况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人合格性和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 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直接导致无效投标!在对 应的□打“√”。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91 1.2 评审项目资料表 评审分项 评审项目 评审细则 证明文件 技术 部分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商务 部分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价格部分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中评分标准的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价格评分内 容进行填写并注明对应页码。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92 二、资格性文件 2.1 投标/投标函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依据贵方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服务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姓 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___份,副本 份,电子 文件 份。 1. 自查表; 2. 资格性文件; 3. 商务部分; 4. 技术部分; 5. 价格部分。 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提供报价。 2.投标有效期为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 90 个日历天 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有)。我 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 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5.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 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 必定获得中标/成交资格。 7.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服务费。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93 2.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单位: (盖单位公章)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主营(产): 兼营(产):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为避免废标,请投标人务必提供本附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反面) 94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兹授权 同志,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及办理其他事务代理人,其权限 是: 。 授权单位: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主营(产): 兼营(产):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4.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公司参与上述采购项目的投标响应,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 一切文书资料,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5.有效期限: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公章之日起 生效。 6.投标人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适用。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反面) 95 2.3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全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的采购 活动。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已通过(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交纳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开户银行: 投标人银行账号: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投标人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二: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粘贴支票/汇票/本票的复印件,如果此页空间不足可以后附粘贴) 注:一、投标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支票/汇票/本票的原件须密封在 开标小信封内。 二、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支票、汇票、本票或投标保函纸质原件;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 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退还支票、汇票、本票或投标保函纸质原件。 三、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支票、 汇票、本票或投标保函纸质原件。 96 2.4 以投标担保函形式交纳保证金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全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 动,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 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投标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即本项目 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 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 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 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 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 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 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 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97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 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 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 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注:1、本担保函内容为参考格式。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请将投标担保函原件须密封在开标小信封内, 切勿封装于投标文件内,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机 构对此后果概不负责。投标文件中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8 2.5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关于贵方: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愿意参加投标响 应,提供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物/服务/工程,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 的。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 构,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经第三方审计的2020年的财务报告;如投标人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 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或任1季度的纳税证 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免税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纳税情况递交 相关证明。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或任1季度 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5、与投标人资格要求对应的资质/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注:详见第二部分第一大点) 6、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注:参考格式附后) 7、《关于守法经营的声明函》内容包含: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注:参考格式附后。 8、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注:参考格式附后。 9、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若有) 注:相关证明文件附后,以上有关文件为证明投标人符合资格要求的关键依据,如因缺 漏造成无效投标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附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9 2.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已认真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完全清楚理解其内容及规约,我方特此 承诺,我方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有任何虚假和不实,我方 自愿放弃投标资格并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00 2.7 关于守法经营的声明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此声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01 2.8 公平竞争承诺书 本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保证所提交的相关资质文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良好的历 史诚信记录,并将依法参与 的公平竞争,不以任何不正当行为 谋取不当利益,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02 2.9 实质性响应条款(“★”项)响应表 序 号 “★”项实质性响 应条款 响应实际参数 完全响应/正 偏离/负偏离 偏离 说明 证明文件 (如有) 具体页码 1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2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3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4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5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注: 1.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的标有“★"号的实质性条款内容 逐条响应;供应商如不完全响应或负偏离,将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人可在此基础上作出优惠 承诺和具体实施安排,以提高其投标的竞争力。 2.对于上述要求,如投标人完全响应,则请在“完全响应/正偏离/负偏离”栏内填写“√” 或“完全响应”;对空白或打“×”或填写“负偏离”视为负偏离,对打“○”或填写“正 偏离”视为正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3.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 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03 2.10 其他内容 1、此项附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或投标人认为必要提供的材料; 2、证明材料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4 三、商务部分 3.1 投标人综合概况 (一)投标人情况介绍表 单位名称 地址 主管部门 法人代表 职务 经济类型 授权代表 职务 邮编 电话 传真 单位简介及机构设 置 单位优势及特长 单位概况 注册资本 万元 占地面积 M 职工总数 人 建筑面积 M 资产情况 净资产 万元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 负债 万元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财务状况 年度 主营收入 (万元) 收入总额 (万元) 利润总额 (万元) 净利润 (万元) 资产负债率 注:1)如投标人此表数据虚假,一经查实,自行承担先关责任。 2)提供关于招标文件评分部分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05 (二)技术人员情况 序号 姓名 现职务 曾主持/参与的同类项 目经历 职 称 专 业 工 龄 联系电话/ 手机 … … 注:须按评分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06 (三)同类项目业绩介绍 序号 业主名称 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及 合同金额(万元) 合同签订 时间 联系人及电话 注:须按评分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07 (四)其它重要事项说明及承诺(由投标人自行陈述承诺) (请扼要叙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08 3.2 商务条款响应表 一、基本商务条款响应情况 序 号 商务条款 具体要求内容 完全响应/正 偏离/负偏离 1 报价要求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中的相应要求。) 2 结算(付款)方式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中的相应要求。) 3 考核标准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中的相应要求。) 4 履约保证金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中的相应要求。) 二、其他商务条款响应情况 序 号 主要商务条款 完全响应/正 偏离/负偏离 1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投标人、合格的产品、工程和服务要求 2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投标人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义务 3 同意接受合同范本所列述的各项条款 4 同意按本项目要求缴付相关款项 5 采购文件中的其他(非“★”项、非“▲”项)商务条款均能完 全响应 6 同意接受采购人发布的补充通知中各项商务要求(如有) 7 同意采购人以任何形式对我方提供的商务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和有 效性进行公开审查验证 三、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说明(如有): 109 四、不同意公开的商务部分内容(★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公开的信息,不得作为不同意 公开的内容,否则视为实质性条款不响应,作无效投标处理): 注: 1.对于上述要求,如投标人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或打 “×”视为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商务要求”进行填写。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10 3.3 商务部分评分表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详见内容请按各包组的商务部分评审表,须 按评分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111 四、技术部分 4.1 技术条款响应表 一、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序 号 条款名称 主要技术条款内容 是否完全响 应/正偏离/ 负偏离 1 项目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 二部分用户需求书中的 相应要求。) 2 采购项目产品标准要求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 二部分用户需求书中的 相应要求。) 3 溯源标准及要求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 二部分用户需求书中的 相应要求。) 4 采购产品名称及单位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 二部分用户需求书中的 相应要求。) 5 供货任务的确定方式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 二部分用户需求书中的 相应要求。) 6 供货及配送要求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 二部分用户需求书中的 相应要求。) 7 货物配送车辆要求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 二部分用户需求书中的 相应要求。) 8 货物验收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 二部分用户需求书中的 相应要求。) 9 服务要求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 二部分用户需求书中的 相应要求。) 10 其他要求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 112 二部分用户需求书中的 相应要求。) 二、技术参数偏离情况说明(对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要求”(包括:非“★” 项、非“▲”项),如有偏离应逐一描述,未填写视为完全响应)): 三、不同意公开的技术部分内容(★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公开的信息,不得作为不同意公开 的内容,否则视为实质性条款不响应,作无效投标处理): 注: 1、对于上述要求,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对应的内容进行逐条 响应。对于上述要求,如投标人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完全响应/正偏离/负偏离”栏内填 写“√”或“完全响应”;对空白或打“×”或填写“负偏离”视为负偏离,对打“○”或 填写“正偏离”视为正偏离,该栏未填写的视为不响应。若存在偏离,请在“技术条款偏离 情况说明”栏中扼要说明正偏离或负偏离情况。 2、若上述技术条款内容与“用户需求书”列述不一致时,均以“用户需求书”详细内容 为准。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13 4.2 投标人对用户需求的响应书(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以下承诺内容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注:投标人须按用户需求书的内容进行响应。如投标人完全响应用户需求书的内容,则 在此承诺自身已完全响应用户需求书的内容。若对用户需求书的内容有优于或负偏离之处, 请投标人在此自行编写优于或负偏离条款及与用户需求书对应条款,并说明偏离的情况和原 因。评委会将参照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技术能力证明文件等资料的内容进行对比,若发现 有虚假填写响应书的,则依照招标文件的评审规定进行相应评审。“★”号条款(如有)为 不可负偏离(劣于)的实质性条款,若为负偏离,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14 附件: 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确保院区就餐人员的身体健康和食品安全,根据购买大塘敬老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的要求, 我方对食品质量安全做如下承诺: 第一条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我国其他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法规。严格 执行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 第二条 对敬老院食堂配送的食品保证品质优良、新鲜卫生,符合合同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严禁下列食品进入敬老院食堂: (一)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 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二)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三)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四)包装物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五)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六)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加入非食用化学物质的或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 (七)超过保质期限的; (八)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省、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九)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 的; (十)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第三条 加强对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等各环节的管理,并配备专用配送车辆,防止食品二次 污染。 第四条 配送的食品保证履行索证索票制度,向学校食堂提供索证索票等相关证明件。 第五条 严格履行投标文件中明确许诺的“配送方案”和“服务承诺”。 第六条 对配送的食品的质量问题处理实行“包退、包换、包赔”三包政策。 第七条 如果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件,我方保证服从相关部门处理,并承担一切经济费用和法 律责任。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15 4.3 项目实施方案(包组 ) 以下为项目实施方案的参考大纲,投标人主要根据招标需求的要求制定(格式自定), 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及货物质量保证 2、特殊情况应急方案 3、售后服务及商品质量问题的承诺 4、规章制度 5、服务响应及质量保障 6、投标人认为对投标有利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16 4.2 技术部分评分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1、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117 五、价格部分 5.1 投标报价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包组号 采购内容 投标报价(投标折率) 服务期限 包组 % 注:1、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2、本项目采用投标折率形式进行投标报价,有效报价范围:0.00%≦投标折率≦100.00%, 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以上报价范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 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 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此表是投标文件的必要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还应另附一份封装在开标信封 中,作为唱标之用。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18 六、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 (投标人名称) 在参加在贵公司举行的 (项目名称) (采购项 目编号: )的招标中如获中标,我公司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前按招标文件要 求向贵公司支付“中标服务费”。 如我方违反上款承诺,愿凭贵公司开出的相关通知,同意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理支付手续,扣除我司提交的全部投标保证金,并愿承担全部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119 七、其他资料 7.1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 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 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 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 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 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不提供本表或本表为空表的,视为不适用相关政策。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请在以下十六个行业中,根据投标人自身经营范围选择填写“所属行业”,如未按规定填 写或未根据投标人自身经营范围填写,本声明函将被认定为无效声明。 (一)农、林、牧、渔业(二)工业(三)建筑业(四)批发业(五)零售业(六)交通运输 业(七)仓 储业(八)邮政业(九)住宿业(十)餐饮业(十一)信息传输业(十二)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十 三)房地产开发经营(十四)物业管理(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十六)其他未 列明行业。 120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 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基础, 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 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 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 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 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 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5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 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 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 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 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 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 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 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121 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 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 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 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 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 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 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 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22 7.2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说明(如有) 在本次投标方案中,采用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要 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说明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品牌和型号 产品制造企业 名称 制造企业 联系方式 制造企业地 址 该产品报价 在总报价中 占比(%) 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占比(%)合计: 填表要求: 1.上述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生产制造商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20]46 号)中关于中小企业的条件。 2.以上产品名称、品牌及型号必须与投标明细报价表中列述的一一对应,如有不对应将会影响价格折扣 评分。 3. 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需同时提供相应产品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不提供本表或本表为空表的,视为不适用相关政策。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23 7.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 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 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社会保障金;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 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 证(1至 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 对于不满足上述条件的投标人无需提供此声明材料。 124 7.4 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不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 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监狱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说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不提供本表或本表为空表的,视为不适用相关政策。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25 八、投标文件密封袋封面 大塘敬老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投 标 文 件 正本(副本) 份 (包组 )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投标人联系电话: 投标人传真: 在 2021 年 月 日 10:00 之前不得启封 126 开标小信封封面 致: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小信封 项目名称:大塘敬老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包组 )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在 2021 年 月 日 10:00 之前不得启封 封面 大塘敬老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公开招标)-定稿10.20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六、溯源标准及要求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六、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7.评标方法 28.评标步骤 29.评标标准 初步评审表(适用于包组一、二和三) 技术部分评审表(适用于包组一、二和三)(40分) 商务部分评审表(适用于包组一)(30分) 商务部分评审表(适用于包组二)(30分) 商务部分评审表(适用于包组三)(30分)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五、溯源标准及要求 一、自查表 1.1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二、资格性文件 三、商务部分 3.1投标人综合概况 3.2 3.3 商务部分评分表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详见内容请按各包组的商务部分评审表,须按评分要求提供 四、技术部分 4.1 技术条款响应表 五、价格部分 5.1投标报价一览表 六、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七、其他资料 7.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7.2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说明(如有) 7.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7.4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 八、投标文件密封袋封面 开标小信封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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