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税务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税务局物业服务和食堂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税务局物业服务和食堂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税务局物业服务和食堂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2021年11月11日 09:48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税务局物业服务和食堂服务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税务局
行政区域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告时间2021年11月11日 09:4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1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8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6号)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3日 09:30
开标地点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8号)
预算金额¥196.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873-3733570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蒙自市凤凰路中段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老师 0873-3733948
代理机构名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侯老师0873-3733570 18787303331
附件:
附件1公告.docx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税务局物业服务和食堂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6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B20210459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税务局物业服务和食堂服务

预算金额:19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最高限价:196万元/年

2.采购需求:1、物业服务项目;2、食堂服务项目(详细内容详见文件第三章)

3.服务地点:(1)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机关;(2)天马路 39 号及凤凰路接待室;(3)银河路44号稽查局办公区;(4)红河州税务局机关食堂、天马路39号职工餐厅等。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至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6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1日 至 2021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6号)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谈人,请于2021年11月11日起至2021年1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6号)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税务局

地址:蒙自市凤凰路中段

联系方式:张老师 0873-37339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6号

联系方式:侯老师0873-3733570 187873033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老师

电 话: 0873-3733570

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税务局

物业服务和食堂服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HZB20210459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税务局物业服务和食堂服务

3.预算金额:196万元/年

4.最高限价:196万元/年

5.采购需求:1、物业服务项目;2、食堂服务项目(详细内容详见文件第三章)

6.服务地点:(1)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机关;(2)天马路 39 号及凤凰路接待室;(3)银河路44号稽查局办公区;(4)红河州税务局机关食堂、天马路39号职工餐厅

7.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至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6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谈人,请于20211111日起至202111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持以下材料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6号)获取招标文件。

2.售价:人民币 800 /本,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税务局

地址:蒙自市凤凰路中段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873-37339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6

联系人:侯老师

电 话:0873-3038980 18787303331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