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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东县教育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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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田东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BSZC2021-G3-220327-KWZB)项目预公示

招标详情

各有关供应商:

我公司受采购人委托,拟对田东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BSZC2021-G3-220327-KWZB)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详见附件)。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1年11月15日18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称职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公司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联系电话:0771-2023871,联系人:郑辉海、钟文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1日



附件信息:

  • (11.9定稿)田东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BSZC2021-G3-220327-KWZB)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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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文件 (全流程电子化评标) 项目编号:BSZC2021-G3-220327-KWZB 项目名称:田东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 食品原材料采购 采购单位:田东县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BSZC2021-G3-220327-KWZB 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3 第二章 采购需求 ................................................................................... 6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 13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 34 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 44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49 BSZC2021-G3-220327-KWZB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田东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 (BSZC2021-G3-220327-KWZB)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田东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 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 月 日 9点 30分(北京时间) 前递(上传)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文号:TDZC2021-G3-01016-001-000 项目编号:BSZC2021-G3-220327-KWZB 项目名称:田东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 预算金额:3028.30125万元 最高限价:与预算金额一致 采购需求:对全县中小学校的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采购预算总金额为 3028.30125 万元,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取一家供应商先负责食品原材料采购,再由恒温车统一配送到各个学校,采购食 品为:大米、米粉、食用油、荤菜食材类、干杂货类(粉丝、大豆、木耳、食用碘盐、调味料等)、素菜食 材类(豆腐、蔬菜等),蔬菜类除四季豆、发芽马铃薯、豆芽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 证》。 4. 本项目的特定条件:无。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 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6.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 BSZC2021-G3-220327-KWZB 4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 月 日至 2021年 月 日,每天上午 8:00至 12:00,下午 15:00至 18:0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登录“政采云”云平台投标客户端. 方式:通过 CA 登录“政采云”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在线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可在”政 采云” 网上招投标系统完成注册后再进行文件下载。 售价(元):0 投标人在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通过 CA 登录“政采云”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在线自行下载招标文 件;未注册的供应商可在”政采云” 网上招投标系统完成注册后再进行文件下载。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 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提示:供应商只有在“政采云” 网上招投 标系统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 招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件的时间为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 月 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 CA登录“政采云” 网上招投标系统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上传完成,实行 在线投标响应。 开标时间:2021年 月 日 09:30 开标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开标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 CA登录“政采云” 网上招投标系统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上传 完成,实行在线投标响应。(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到达开标现场,但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准时在线出席电子开评标会议,随时关注开评标进度,如在开评标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 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回复)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50万元。 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用 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并且到账。交纳时请在 备注栏或用途栏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缴纳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的信息: BSZC2021-G3-220327-KWZB 5 开户名称: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 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扫描件制作到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交纳时请在备注栏或用途 栏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计息退还。 2. 网上查询地址 网上公告媒体查询: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zfcg.gxzf.gov.cn) 、 全 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广 西 · 百 色 ) (http://ggzy.jgswj.gxzf.gov.cn/bsggzy)发布公告。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田东县教育局 地址:百色市田东县东宁大道东 8号 联系方式:0776-52381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 141号中鼎万象东方 D区五层 联系方式:0771-20238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辉海、钟文 电 话:0771-2023871 4、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田东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76-5227597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 月 日 BSZC2021-G3-220327-KWZB 6 第二章 采购需求 说明: 1.“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 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2.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仅起参考作用,不属于指定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的 情形。投标人可参照或者选用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替代,但选用的投标产品参数性能必须 满足实质性要求。 3.投标人必须自行为其投标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章未明确的按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若有不一致的,以本章要求为准。 序号 标的的 名称 数量及 单位 所属行 业 技术及有关要求 1 田东县 农村义 务教育 学生营 养改善 计划大 宗食品 原材料 采购 1项 大米、米 粉、食用 油、荤菜 食材类 (经工 厂加 工)、干 杂货类、 素菜食 材类(经 工厂加 工)为工 业;荤菜 食材类 (不经 工厂加 工)、素 菜食材 类(不经 工厂加 工)为 农、林、 牧、渔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 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精神以及国家、自治区有关 文件提出的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要实行“四统一” 政府采购,即“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的 规定,为规范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进货渠道,切实加强对进 入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的监督管理,严防死守源头关,保障食品 安全质量,保证学生生命安全,规避学校食品安全风险,减轻学 校财经纪律风险压力,经局班子研究,拟对田东县农村义务教育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一、招标范围及金额 对全县中小学校的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采购预算 总金额为 3028.30125 万元。 本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的涵盖 67学校 中小学校及教学点,学生人数约为 34837名。各学校的采购量预 算详见附件 1-1。 ▲二、采购食品及质量要求 (一)采购食品为:大米、米粉、食用油、荤菜食材类、干杂货类(粉 丝、大豆、木耳、食用碘盐、调味料等)、素菜食材类(豆腐、蔬 菜等),蔬菜类除四季豆、发芽马铃薯、豆芽外。 (二)采购食品质量要求 1.大米:有质量合格标志、米质优(标一级籼米、粳米)。 BSZC2021-G3-220327-KWZB 7 2.米粉:执有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资格的正规生产企业或作坊, 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质量保证的米粉。 3.烹调油:有质量合格标志、品质优的一级大豆调和油、花生油 等各种符合安全质量的食用油(非转基因原料)。 4.荤菜食材类:具体为新鲜的猪肉、牛肉、羊肉等;鸡、鸭、鹅等 白条肉;鱼、虾、鸡蛋等。以上食材必须是经检疫合格的产品、 质优、无腐无烂、无异味。. 5.干杂货类:符合国家有关部委对干杂货的管理要求。 6.素菜食材类:经检验合格,无农药残留、无腐烂、无异味。 ▲三、配送项目服务要求 (一)送货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备符合行业规定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冷库、 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材料的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 供应商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统一用车通行证进出学校。 素菜要经农产品检测合格并开具有检验合格报告。荤、素菜食材 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并保证于当日早上八点前送到学校, 以确保学校食堂工作的正常运转,确保学生能按时就餐。原则上 荤、素菜食材的品种必须做到营养搭配,按学校实际需求足额足 量配送,配送食品原材料必须确保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二)价格要求 1.价格体现:货品的价格体现已包括供货方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 部工作须支付或发生的费用(包括供应、包装、运输到供货现场 和装卸、保险及拟获得的利润、应交纳的各种税、费等所有费用), 不存在价格以外的附加费用。 2.价格要求:所有食品种类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即各项优惠 率≥5%),供应商按田东县市场实际情况进行报价,学校每个月 按市场价 x (1-优惠率)结算支付货款(优惠率按投标报价货物类 别优惠率计算)。市场价格以田东县教育局组织学生资助中心、 学校代表、中标企业等人员组成的询价小组,对当地市场进行实 地询价后确定的“询价定价表”作为唯一依据,学校与中标供应 商依据“询价定价表”的价格减去“投标报价表”优惠率,形成 货款结算价格,经双方以书面“价格商定协议书”签字盖章确认, 并报县教育局核算中心、学生资助中心备案。 3.报价方式:优惠率按照田东县当地市场零售价格下浮比例确 定,投标人应当深入田东县当地市场进行考察调研,投标报价给 予的优惠率在合同履行期间不予调整。 (三)配送企业服务要求 1.营业场所配备:恒温冷链操作车间、仓储、配送车辆和固定的 配送人员,无拖欠货主货款现象(供货时提供货主认证佐证材 料);必须具备足够的配送能力,配送食品专用车辆必须达到投 BSZC2021-G3-220327-KWZB 8 标人承诺的标准,确保配送过程的安全,采购学校不承担配送过 程中的任何事故责任。(供货时经营场地、设施设备等要有县市 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作为依据)。 2. 供应商必须根据田东县中小学生生长发育和学习所需的能 量,参照中国营养学会推荐的“每日膳食中营养素供给量”,结 合田东县中小学每日所需要的能量和营养素,制定《学校营养餐 配餐建议》。 3. 供应商必须建立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配备农药残留 快速检测仪器设备和检测人员,对采购配送的大宗农产品(水果、 蔬菜、鲜肉等)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每月上报监管部门备案 4.每批次的货品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检验标准提供有效的检验合 格证明,必须按时、按质、按量进行供货。 5. 供应商必须保持投标人承诺的优惠率。 (四)售后服务要求 1.验收时:供货企业所提供的货品在招标人验收入库时如发现以 下问题,必须及时无条件退换货品:感官品质质量不符合规定要 求;货品有腐败变质现象;超过保质期限;内包装损坏;预包装 产品的包装标签内容不充分,产品没有中文标识;需冷藏、冷冻 食品的温度同规格要求不一致的食品;未经国家卫生监管部门检 验检疫合格的食品原料;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 品。 2.验收后:供货企业所提供的货品虽经采购人抽检验收,但在使 用过程中发现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必须及时无条件给予退换。 (五)货款结算方式和依据 按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中的相关规定,实行“专款专用、单独科目”核算。原则上每月 结账一次,学校每个月按市场价格×(1﹣优惠率)结算支付当 月货款的 95%,预留 5%货款在合同履行期满后 30天内结算(有 质量问题或扣款的,结算时扣除相应款项)。供货企业与各采购 学校核实好货物数量和金额后,及时开具税务发票,各采购学校 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贷款。 票据要求:供货企业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真实、有效、合法 的正式发票及转账资料。 2.结算账户要求:货款结算账户要求必须为银行对公账户,账户 名称须与发票专用章上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使用个人银行账户 结算货款。 (六)违约责任 1.供货企业必须按照学校选定的中标品牌供应食品原料,必须确 保食品原料的质量。每次配送食品原料时,必须向采购学校提供 该产品检验检测相关报告,产品生产厂家的出厂抽检报告,每批 BSZC2021-G3-220327-KWZB 9 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国家规定的有效证明 材料。 2.供货企业不按照采购学校规定的货物质量、采购数量、供货时 间等要求造成违约的,每次从预留款金中扣除 3000元违约金。 累计违约 3次(含 3次)以上,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 由供货企业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责任。 3.如供货企业方提供假发票的,除须向采购学校补开合法发票 外,还要赔偿采购学校发票票面金额一倍的违约金,且招标人有 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因终止合同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供货企业 承担。 ▲一、商务条款 合同签订时间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 日内(最迟不能超过 25日) 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商务条 款其他要求 1.合同的终止。中标企业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有 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将不予支付预留的 5%货款,并立即取消供应商的供应资格,供应 商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一是所供食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 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二是所供食品含 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三是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 的;四是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五是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 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六是所供食品超过保质期限的;七是所供食品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八是所供食品与中标食品不相符的;九是转包他人的;十是连 续三次不能按时供货或不按采购数量足量供货的;十一是在学校膳食委员会组织的测评 中,有三次以上(含三次)不合格的。 2.评议考核。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该严格履行合同条款以及承诺,按时按质按量为 各中小学校提供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服务。为确保学生营养食品的安全性。在合 同履行期间,招标人可以定期对中标人进行综合评议考核,如中标人被各中小学校评议 为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下令其整改;若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招标人有权终止供货合同并取消供货方供货资格;若发生严重食品安全事故的,招标人 将有权终止供货合同并取消供货方供货资,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3.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的相关政策发生调整,采购方有权根据其规定作相应调整,中 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执行。 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等四部门关于贯彻落实运 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振兴的有关要求通知》桂财采【2021】33号文件的通知,投标 人必须承诺中标后配合落实国家关于采购脱贫地区采购农副产品工作,包括线上线下采 购。 ▲三、核心产 本项目为食堂食品原料统一配送项目,无核心产品定义。 BSZC2021-G3-220327-KWZB 10 品 四、投标人的履约能力要求表 质量管理、企 业信用要求 无 能力或者业绩 要 求 无 五、政策性加分条件 政策性加分条 件 符合节能环保等国家政策要求。 六、其他要求 请投标人提供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配送团队实力及企业运输能力、食品 安全责任保险、采购配送实施方案、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应急预案、售后服务方案、管 理制度。具体要求见“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七、进口产品说明 进口产品说明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 □本表的第 项货物已按规定办妥进口产品采购审核手续,投标产品可选用进口产品; 但如选用进口产品时必须为全套原装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 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同时投标人必须负责办理进口产品所有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有费 用。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 口产品。其他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 本项目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 产品)参与投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无效标处理。 八、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图纸、技术规范、文件等附件资料及其获取方式 文件或者资料 名称 无 BSZC2021-G3-220327-KWZB 11 附件 1-1 配送量预算表(一天一送餐) 学校名称 学生人数 内宿人数 每生每天/元 天数(天) 合计金额(元) 平马镇中山小学 1168 0 4.7 195 1070472 平马镇四平小学 132 0 4.7 195 120978 平马镇合恒小学 1147 0 4.7 195 1051225.5 平马镇靖逸小学 551 0 4.7 195 504991.5 平马镇甲逢小学 773 132 4.7 195 708454.5 平马镇小龙小学 553 0 4.7 195 506824.5 平马镇合乐小学 311 0 4.7 195 285031.5 平马镇上法小学 905 0 4.7 195 829432.5 平马镇东达小学 125 0 4.7 195 114562.5 平马镇梅桑小学 81 0 4.7 195 74236.5 平马镇怀民小学 101 0 4.7 195 92566.5 平马镇上法中学 1701 1701 4 195 1326780 平马镇祥周小学 386 0 4.7 195 353769 祥周镇祥周二小 574 391 4.7 195 526071 祥周镇百银小学 233 0 4.7 195 213544.5 祥周镇甘莲小学 81 0 4.7 195 74236.5 祥周镇九合小学 63 0 4.7 195 57739.5 祥周镇新洲小学 1098 0 4.7 195 1006317 祥周镇中平小学 263 0 4.7 195 241039.5 祥周镇百渡小学 71 0 4.7 195 65071.5 祥周镇仑圩小学 62 0 4.7 195 56823 祥周镇联合小学 71 0 4.7 195 65071.5 祥周镇联福小学 49 0 4.7 195 44908.5 祥周镇联雄小学 139 0 4.7 195 127393.5 祥周镇布兵小学 622 378 4.7 195 570063 林逢镇林逢小学 1409 0 4.7 195 1291348.5 林逢镇永隆小学 96 0 4.7 195 87984 林逢镇关国小学 140 36 4.7 195 128310 林逢镇关国村龙国教学点 25 0 4.7 195 22912.5 林逢镇祷午小学 154 22 4.7 195 141141 林逢镇林逢初中 1183 1082 4 195 922740 思林镇思林小学 505 0 4.7 195 462832.5 思林镇思林二小 1486 589 4.7 195 1361919 思林镇坛乐小学 299 143 4.7 195 274033.5 思林镇坡塘小学 281 239 4.7 195 257536.5 思林镇坡塘二小 370 341 4.7 195 339105 思林镇思林初中 1150 1150 4 195 897000 作登乡作登小学 516 227 4.7 195 472914 作登乡大板希望学校 296 127 4.7 195 271284 作登乡陇穷小学 148 82 4.7 195 135642 作登乡新安小学 229 0 4.7 195 209878.5 作登乡平略小学 88 6 4.7 195 80652 作登乡梅林小学 188 33 4.7 195 172302 作登乡坡圩小学 52 21 4.7 195 47658 BSZC2021-G3-220327-KWZB 12 作登乡平略村岜皓高小点 107 0 4.7 195 98065.5 作登乡驮瓜村大屯教学点 25 0 4.7 195 22912.5 印茶镇印茶小学 349 0 4.7 195 319858.5 印茶镇印茶二小 893 315 4.7 195 818434.5 江城镇桑洞小学 61 0 4.7 195 55906.5 江城镇江城小学 284 0 4.7 195 260286 江城镇江城二小 795 386 4.7 195 728617.5 朔良镇朔良小学 453 190 4.7 195 415174.5 朔良镇朔良二小 470 277 4.7 195 430755 朔良镇元色小学 144 117 4.7 195 131976 朔良镇百敏小学 163 90 4.7 195 149389.5 义圩镇义圩小学 450 212 4.7 195 412425 义圩镇义圩二小 393 205 4.7 195 360184.5 义圩镇朔晚小学 71 26 4.7 195 65071.5 义圩镇福旺小学 53 39 4.7 195 48574.5 那拔镇那拔小学 367 148 4.7 195 336355.5 那拔镇那拔二小 304 155 4.7 195 278616 那拔镇六洲小学 138 73 4.7 195 126477 滨江学校(小学部) 1288 375 4.7 195 1180452 滨江学校(初中部) 3436 3432 4 195 2680080 右矿中学 1811 1811 4 195 1412580 田东四中 2771 2771 4 195 2161380 特殊教育学校 136 0 4.7 195 124644 合 计 34837 17322 30283012.5 备注:学生人数以 2021年春季学期学生数为基数,全年按 195天计算。 BSZC2021-G3-220327-KWZB 13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 号 编列内容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6.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招标公告。 6.2 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1.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但联合组 成成员不超过 2家,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 协议书》(格式后附)。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涉及行政许可范围的内容,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相应资 质)。本项目有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必须符合招标 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 3.联合体各方之间必须签订联合投标协议,协议书必须明确主体方(或者牵头方)并明确 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各方承担责任与义务的分工必须符合采购需 求,否则,联合体投标无效),并将联合投标协议放入投标文件。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与 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 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 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投标业绩、履约能力按照联合体各方其中较高的一方认定并计算(招标文件另有 规定的除外)。 7.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保 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8.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7.2 ? 不允许分包 □允许分包 分包内容: 。 分包金额或者比例: 。 11.2 ? 不组织现场考察 BSZC2021-G3-220327-KWZB 14 □组织现场考察: 集中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逾期后果自负。集中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不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会议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逾期后果自负。会议地点: 13.1 报价文件: 1. 投标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 开标一览表(格式后附); (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 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 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资格证明文件 1. 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必 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 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 6个月内,连续 3个月的依法 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 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 标处理) 3. 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 6个月内,连续三个月 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 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 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4. 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应提供 2020年度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复印件(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 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 间起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 1 年的供应商,只需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 理) BSZC2021-G3-220327-KWZB 15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 拟);(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6. 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 处理) 7. 投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8. 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9. 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如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10. 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1. 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 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联合体投标时,第 1-6 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分别提供,联合体各方 分别盖章和签字,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商务文件: 1.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 然人投标外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4.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 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人情况介绍(格式自拟); 7.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投标人根据“第二章 采购需求”及“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提供有关证明 材料)。 注: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 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 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技术文件: 1.技术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如有请提供) 3.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BSZC2021-G3-220327-KWZB 16 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 作无效投标处理。 16.2 投标报价包括供货方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须支付或发生的费用(包括供应、包装、 运输到供货现场和装卸、保险及拟获得的利润、应交纳的各种税、费等所有费用),不存 在价格以外的附加费用。 17.2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60日。 18.1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招标公告 相关要求: 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缴纳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 且到账,投标人应将银行转账底单的复印件作为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商务文件中, 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缴纳方式的, 投标人应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的复印件作为投标保 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商务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必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时将支票、 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原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 向投标人出具回执,并妥善保管。 3.缴纳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详见招标公告。 备注: 1.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或者不按规定缴纳方式缴纳的,或者未足额缴 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采用现金方式或者从个人账户(自然人投标除外)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 效投标保证金。 3.支票、汇票或者本票出现无效或者背书情形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4.保函有效期低于投标有效期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5.采用金融、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19.2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应按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分别编制,报价文件、资格 证明文件分别生产电子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按顺序合并生成电子文件。 (1)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百色市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 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 BSZC2021-G3-220327-KWZB 17 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 “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 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 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 CA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 文件的提交。完成 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 7日左右,投标人只需办理其中一家 CA数字证书 及签章,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且政采云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如不懂,请提前熟 悉,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1-7190进行咨询。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供应商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 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 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 CA数字证书参 与整个招标活动。 20 备份投标文件 本项目接受备份投标文件。 1、投标供应商可以提供 1 份以介质(U 盘或光盘等)存储的数据电文形成的电子备份投 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密封并送达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百色市园博园政务中心三楼,具体安排详见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逾期送达或 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 商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 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投标供应商仅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启用顺序和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介 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顺位在先的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下 一顺位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下一顺位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 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4、投标人如提交电子备份文件的,应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装入到一个投标文件袋内加以 密封(要求文件袋无明显缝隙露出袋内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袋在每一封贴处密封签 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等均可】。电子备份投标文 件袋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 21.1 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2.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3.投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23 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BSZC2021-G3-220327-KWZB 18 25.3 (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 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 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 件的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6 评标委员会的人数: 7 人 29.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29.2 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 项。 技术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 项。 30.1 采购人确定中标人时,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情形,采购人按以下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价格分得分高的优先、技术评分高的优先顺序; □随机抽取 35.1 1.履约保证金金额:无。 36.1 签订电子合同携带的材料: 电子采购合同需要供应商通过有效CA证书进行电子签名与签章。 38.2 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 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1-2023972,通讯地址: 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 141号中鼎万象东方 D区五层 现场提交质疑办理业务时间(北京时间):每天8时00分到12时00分,15时00分到18时00 分,业务时间以外、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39.1 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 ?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采购人支付。 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 ? 以项目(□中标金额/? 采购预算/□暂定中标金额/□其他 )为计费额,按本须知 正文第 39.2条规定的收费计算标准(? 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采用差额定 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 收费基准价格/□收费基准价格下 BSZC2021-G3-220327-KWZB 19 浮 %/□收费基准价格上浮 %)收取。 □固定采购代理收费 。 3.账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南宁三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云景支行 银行账号:805029874400001 40.1 解释: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 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招标公告、采购需求、投 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 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 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 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 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40.2 1.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定主 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 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 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2.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 本招标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自 然人指参与投标的自然人本人。 3.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亲自在 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 能代替亲笔签字。 4.自然人投标的,招标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 5.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 过”“以外”,不包括本数。 BSZC2021-G3-220327-KWZB 20 投标人须知正文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 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 1.2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 构。 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6“售后服务” 是指商品出售以后所提供的各种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须承担 的备品备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以及其他 各种服务。 2.7“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 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8“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 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2.9 “正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 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 2.10“负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 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 2.11“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活动过程中必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 BSZC2021-G3-220327-KWZB 21 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5.投标费用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招标文 件、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参加澄清说明、签订合同等,不论投标结果如何,均 应自行承担。 6.联合体投标 6.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九条第二 款的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 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 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7.转包与分包 7.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7.2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投标 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 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 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8.特别说明 8.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 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 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8.2 如果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 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投标人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 获得 。 8.3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 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4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 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 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BSZC2021-G3-220327-KWZB 22 9.回避与串通投标 9.1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 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 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 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 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9.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 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 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 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二、招标文件 BSZC2021-G3-220327-KWZB 23 10.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公告; (2)采购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6)投标文件格式。 1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11.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 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 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 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日的,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当按照桂财采【2007】 65号文件第二十九条规定,在澄清或者修改通知发出后 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采 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形式的除外),否则视为已经收到。 11.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 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投标文件的编制原则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 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四部分组成。 (1)报价文件: 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商务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技术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投标文件电子版: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4.1语言文字 BSZC2021-G3-220327-KWZB 24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除专 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投标人 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应同时附中文翻译文本, 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 中文文本为准。 14.2投标计量单位 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 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 15.投标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 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6.投标报价 16.1投标报价应按“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 16.2投标报价具体包括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3 投标人必须就所项目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投标 人必须就所投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 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 17.2 投标有效期应按规定的期限作出承诺,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 18.投标保证金 18.1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18.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采用银行转账缴纳 方式的计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采 用银行转账缴纳方式的计息退还)。 18.3除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和终止招标的情形以外,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18.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BSZC2021-G3-220327-KWZB 25 (5)投标人出现本章第 9.2、9.3情形的; (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19.投标文件的编制 19.1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 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 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9.2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在规定位置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 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骑缝盖公章不视为在规定位置盖 章。 19.3 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采 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 名。 19.4 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人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等)及公章一致,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19.5 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否则其投标无效。 19.6 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标注为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商务条款及其它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 的承诺。 20. 备份投标文件 详见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1.投标人如提交电子备份文件的,应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装入到一个投标文件袋内加 以密封(要求文件袋无明显缝隙露出袋内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袋在每一封贴处密封签 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等均可】。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袋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电 子备份投标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开标时才能启 封”。 20.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电 子备份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20.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 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修改后重 新递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21.投标文件的提交 21.1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和投标地点提交电子 版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应在制作完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有效数字证书(CA 认 BSZC2021-G3-220327-KWZB 26 证锁)进行电子签章、加密,然后通过网络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政采云平台”。 21.2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标记的电子投标文件,“政 采云”平台将拒收。 21.3 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方式见“招标公告”中“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 间和地点”。 22.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与退回 22.1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 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 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政采云”平台将拒收。 22.2“政采云”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 取投标文件。 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家时,电子版投标文件由代 理机构在“政采云”平台操作退回,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概 不退回。 四、开 标 23.开标时间和地点 23.1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2 如投标人成功解密投标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开标的,视同认 可开标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 24.开标程序 24.1开标形式: (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落实,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基于“政采云”平 台选取评审专家,如采购代理机构未按规定选取专家的,视为本次开评标无效,应当重新采 购; (2)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线上开标活动、 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 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人因未在线参 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4.2开标程序: BSZC2021-G3-220327-KWZB 27 (1)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 理机构依托“政采云”平台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 带加密时所用的 CA锁准时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在线解密时间为 30 分钟。开标后 5分钟投标人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要通知投标人。 通知后,投标文件仍未按时解密,或者投标人没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 理机构无法联系到投标人进行解密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 29.3 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2)电子唱标。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各投标供应商报价均在“政采云”平台远程不见 面开标大厅展示; (3)签署电子《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通过邮件形式在远程不见面开标大 厅发送各投标人签署电子《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4)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如实记录,并电子留痕,由参加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代 表对电子开标记录在开标记录公布后 15 分钟内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线上确认,未确认 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 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在线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6)开标结束。 特别说明:如遇“政采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执行。 五、资格审查 25.资格审查 25.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依法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线 上审查。 25.2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25.3 资格审查标准为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 点载明对投标人资 格要求的条件。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 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25.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 (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注:其中信用查询规则见“投标人须知 BSZC2021-G3-220327-KWZB 28 前附表”,“政采云”平台已与“信用中国”平台做接口,审查专家可直接在线查询) (2)投标文件未提供任一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 的文件资料的; (3)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 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 25.5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 六、评 标 26.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具体人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 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专家,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 27.评标的依据 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8.评标原则 28.1 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 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 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 处。 28.2 评委表决。在评标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均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时,由评 标委员会现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由全体评委投票表决,以得票率二分之一以上专家 的意见为准并由采购代理机构作记录。 28.3 评标的保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封 闭式评标)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 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 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8.4 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电子评标过程实行网上留痕、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 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29.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29.1 本项目的评标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2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BSZC2021-G3-220327-KWZB 29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9.3 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 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4)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29.4 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 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 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七、中标和合同 30 确定中标人 30.1 本项目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按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的规定排列中标候选人 顺序,并依照次序确定中标人。 30.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 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 定中标人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0.3 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 七条第一款规定处理。 30.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 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31. 结果公告 31.1 在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 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 发出中标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应当对中标人信用进行核实,对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 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并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 消中标资格的,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BSZC2021-G3-220327-KWZB 30 31.2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请根据企业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 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32.发出中标通知书 32.1 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发出电子中 标通知书。 32.2 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 综合评分办法评审的,采购人或采购机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33. 无义务解释未中标原因 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还投标文件。 34.合同授予标准 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中标人。 35.履约保证金:无。 36.签订合同 36.1 中标人领取电子中标通知书后,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电子采购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签订携带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2 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 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 36.3签订合同时间: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最长不能超过 25日)。 36.4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 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如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 签合同的,给中标供应商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可追究采购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6.5 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依据,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应当按照采购合 同约定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均不得擅自变 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 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 担相应的责任。 36.6 采购人或中标供应商不得单方面向合同另一方提出任何招标文件没有约定的条件 或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也不得协商另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和合同实质性内 容的协议。 36.7 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将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BSZC2021-G3-220327-KWZB 31 36.8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原合同条款且已报财政 部门批准落实资金的前提下,可从原中标供应商处添购, 所签订的补充添置合同的采购资 金总额不超过原采购合同金额的 10%。 37.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或者受托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 购合同在以下媒体上发布 “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上公告,但政 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8. 询问、质疑和投诉 38.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 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8.2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必 须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 址等信息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如下: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 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 诉。 38.3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 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 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8.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 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 列情况处理: BSZC2021-G3-220327-KWZB 32 (一)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 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 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 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 级财政部门。 38.5 投诉的权利。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 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 八、其他事项 39.代理服务费 39.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9.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费率 中标金额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500万元 1.1% 0.8% 0.7% 500~1000万元 0.8% 0.45% 0.55% 1000~5000万元 0.5% 0.25% 0.35% 5000万元~1亿元 0.25% 0.1% 0.2% 1~5亿元 0.05% 0.05% 0.05% 5~10亿元 0.035% 0.035% 0.035% 10~50亿元 0.008% 0.008% 0.008% 50~100亿元 0.006% 0.006% 0.006% 100亿以上 0.004% 0.004% 0.004% 注: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的收费基准价格; (2)采购代理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货物采购代理业务中标金额或者暂定价为 2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l.5 %= 1.5 万元 BSZC2021-G3-220327-KWZB 33 ( 200 - 100 )万元 ×1.1%=1.1万元 合计收费= 1.5+1.1= 2.6 (万元) 4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0.1本招标文件解释规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0.2 其他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0.3 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 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 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 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的,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 物的,不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依据本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 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BSZC2021-G3-220327-KWZB 34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BSZC2021-G3-220327-KWZB 35 一、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 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评标原则 (一)评委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人以上单 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 会成员人数应当为 7 人以上单数:1.采购预算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2.技术复杂;3.社会 影响较大。 三、评标程序 1.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 内容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符合性审查不通过而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存在对招标文件的任何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负偏离,将被视为投 标无效。 2.1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1 条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 料的; (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3)投标单项标的单价报价及投标总价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单项标的单价及总价 最高限价(或采购预算总价)金额的; (4)投标人未就项目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未就项目的单项内容作唯一 报价;投标人未就项目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招标文 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 (5)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不确认的; (6)投标人属于本章第 5条第(2)项情形的。 2.2在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 不符的; BSZC2021-G3-220327-KWZB 36 (3)为无效投标保证金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1 条规定中“必须提供”或者“委 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 (5)投标有效期、招标文件中标“▲”的商务条款发生负偏离的; (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7)投标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 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 (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10)属于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9.2条情形的; (1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明显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安全、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 的技术需求发生负偏离的; (2)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1 条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 料的; (3)虚假投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 (4)招标文件未允许但存在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3.澄清补正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 标委员会应在“政采云”平台发布电子澄清函,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接收到电子澄清函后根据澄清函内容上传 PDF格式 回函,电子澄清答复函使用 CA证书加盖单位公章后在线上传至评标委员会。投标人的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未在规定时 间内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异常情况处理:如遇无法正常使用线上发送澄清函的情况,将启动书面形式办理。启动 书面形式办理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 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4.投标文件修正 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 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BSZC2021-G3-220327-KWZB 37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 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2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作无效投标处理。 4.3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以此报价计算价格分。 5.比较与评价 (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 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评标委员会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在 计算过程中,不得去掉最高报价或者最低报价。 (4)各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 (5)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6)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 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标意见承担法 律责任。对评标过程中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 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 报告。 四、评标标准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序号 类别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1 价格分 (满分 10分) 投标报价 (满分10分)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所投标产品全部为小型和微型企 业产品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其投标价格给 予 10%的扣除,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10%);并随中 BSZC2021-G3-220327-KWZB 38 标结果同时公示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中 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 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产品提供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 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认定为监狱企业的,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以 投标人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评分依 据); 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予价格扣除;并随 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 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 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 定追究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 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除上述情况外,评标价=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1-综合优惠率。 价格分计算公式: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 价,其价格分为 10分。 评标基准价 某投标人价格分= ×10分 某有效投标人评标价 2 技术分 (满分 80分) 配送团队实 力及企业运 输能力分 (满分15分) 按投标人满足的最高档次所属分值计分,不满足任何 档次要求的不得分。 一档(2 分):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 20 人以上(其 中有驾驶证司机人数必须 10人以上,配备拥有安全员证书 的安全员,有健康证其他送货人员 10人以上),投标人拟 派本项目的固定使用车辆为自有或租赁 5 辆以上冷藏厢式 BSZC2021-G3-220327-KWZB 39 货车。 二档(4 分):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 30 人以上(其 中有驾驶证司机人数必须 15人以上,配备拥有安全员证书 的安全员,有检测工证书的专业检测人员,有健康证其他 送货人员 15人以上),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固定使用车辆 为自有或租赁 8辆以上冷藏厢式货车。 三档(6 分):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 40 人以上(其 中有驾驶证司机人数必须 20人以上,配备拥有安全员证书 的安全员,有检测工证书的专业检测人员,配备食品营养 相关证书的专业人员,有健康证其他送货人员 20人以上),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固定使用车辆为自有或租赁 12辆以上 冷藏厢式货车。 四档(10分):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 50人以上(其 中有驾驶证司机人数必须 25人以上,配备拥有安全员证书 的安全员,有检测工证书的专业检测人员,配备食品营养 相关证书的专业人员,项目负责人拥有项目管理相关证书, 有健康证其他送货人员 25人以上),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 固定使用车辆为自有或租赁 15辆以上冷藏厢式货车。 须附投标人与拟派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聘 用协议)、拟派人员身份证及有效的健康证复印件、司机 有效的驾驶证复印件,其他专业人员需提供专业人员证书, 否则不认定为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人员。须附车辆行驶证复 印件、彩色照片(能清晰反应车牌号码)、购买发票(租赁 车辆的提供租赁协议复印件),否则不认定为投标人拟派 本项目的固定使用车辆。 食品安全责 任保险分 (满分4分) 承诺中标后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且赔付金额高于或 等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得4分。 采购配送实 施方案分 (满分15分) 按投标人满足的最高档次所属分值计分,不满足任何 档次要求的不得分。 一档(2分):供应商投标文件对项目总体有初步认识, 有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图,说明各个阶段工作安排,能说明 人员安排、配送及实施进度,方案整体性、具体性、可执 行性一般,有待改进。 BSZC2021-G3-220327-KWZB 40 二档(4 分):满足一档的条件下供应商投标文件有齐 全的配送计划、配送措施具体有效、有针对性;熟悉食堂食 品经营理念,经营措施和计划可行性、配送流程的方案可 行。 三档(9分):满足二档的条件下供应商投标文件配送方 案详细、先进、技术较成熟,有与现有状况无缝对接的具 体方法,工作计划周密,实施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充足, 进度有保障、详细说明各个阶段工作安排,有保障措施、 进度控制制度、培训计划等、能提供合理的配送及验收方 案,方案切合项目实际。 四档(15分):满足三档的条件下供应商投标文件配送 方案详细、先进、技术成熟,有与现有状况无缝对接的具 体方法,工作计划周密,实施组织机构非常健全、人员配 备充足,进度有保障、能详细说明各个阶段工作安排,有 保障措施、进度控制制度、培训计划等、能提供合理的配 送及验收方案,方案很切合项目实际,且针对性及优越性 强。 食品安全保 障措施分 (满分15分) 按投标人满足的最高档次所属分值计分,不满足任何 档次要求的不得分。 一档(2分):供应商投标文件对进货采购渠道、食材控 制管理措施、检验检疫措施、食材质量标准、追溯方式方 面内容有初步的表述,方案措施一般,有待改进。 二档(4分):满足一档的条件下,供应商投标文件对进 货采购渠道、食材控制管理措施、检验检疫措施、食材质 量标准、追溯方式方面内容表述齐全,方案措施可行。 三档(9 分):满足二档的条件下,供应商投标文件对 进货采购渠道、食材控制管理措施、检验检疫措施、食材 质量标准、追溯方式方面内容表述齐全,符合实际,方案 措施清晰明确。 四档(15分):满足三档的条件下,供应商投标文件对 进货采购渠道、食材控制管理措施、检验检疫措施(能够 提供检验检疫报告查询公开渠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食材质量标准、追溯方式(提供溯源信息查询的公开,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方面内容表述齐全,符合实际,方案措施 BSZC2021-G3-220327-KWZB 41 科学、先进,能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应急预案分 (满分10分) 按投标人满足的最高档次所属分值计分,不满足任何 档次要求的不得分。 一档(2分):供应商投标文件对问题食材发生紧急事件 处理预案内容有表述,预案内容能应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 形。 二档(4分):满足一档的条件下,供应商投标文件对问 题食材发生紧急事件处理预案内容表述完整,预案内容能 应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具体措施得当合理的。 三档(6分):满足二档的条件下,预案内容有具体实施 程序,相关处置方案合理,能尽量降低紧急事件带来负面影 响。 四档(10 分):满足三档的条件下,预案内容有具体全 面的实施程序,相关处置方案合理性、针对性、全面性, 能最大降低紧急事件带来负面影响。 售后服务方 案分(满分 13分) 按投标人满足的最高档次所属分值计分,不满足任何 档次要求的不得分。 一档(3分):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的无针对 性,服务措施不力,售后服务监督和回访、售后服务管理、 承诺及本地化服务均无体现。 二档(6分):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针对性一 般,服务措施基本齐全,但存在售后服务监督和回访、售 后服务管理、承诺不具体等问题。 三档(9 分):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针对性较 强,有售后服务流程图,服务措施基本齐全,售后服务监 督和回访、售后服务管理、承诺较齐全。 四挡(13 分):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详实、 针对性强,有完整的售后服务流程图,服务措施先进、售 后服务监督和回访、售后服务管理、承诺齐全有效,能提 供及时、优质、便利的本地化服务。 管理制度分 (满分8分) 按投标人满足的最高档次所属分值计分,不满足任何 档次要求的不得分。 一档(1分):投标人提供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采购管理、仓储管理、配送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一般, BSZC2021-G3-220327-KWZB 42 有待改进。实用性一般,有待改进。 二档(3 分):投标人提供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采购管理、仓储管理、配送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较 全面,较完整,较完善,可行性较好。 三档(5 分):投标人提供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采购管理、仓储管理、配送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全 面,完整,完善,可行性高。 四档(8分):投标人提供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采购管理、仓储管理、配送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非常 全面,完整,完善,可行性高,实用性非常强。 商务分(满分10 分) 投标人业绩 (满分 5 分) 投标人已承接县级及以上(含县级)同类食材采购配送项 目的,投标人每提供一个得 5 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 分标段中标不计分,满分 5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和中标/成交通知书, 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签订的合同原件和中标通知书原件 供。 管理体系认 证证书(满 分 5分) 投标人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 分,提 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 分;提供复印件并 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 分;提供复印件并 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 分;提供复印 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具有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证书 得 1分,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总得分=1+2 (三)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以投标 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 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四)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 BSZC2021-G3-220327-KWZB 43 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 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BSZC2021-G3-220327-KWZB 44 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BSZC2021-G3-220327-KWZB 45 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 (甲方) 供应商: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就__年 乙方向甲方供应_ 类食品达成如下协议: 一、供货时间 2021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具体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二、日常订货与临时订货 日常订货:新鲜肉类、鲜鱼、蔬菜等原料,采用“周报日配”方式进行(报送以中小学 负责采购原料信息的收集和汇总工作)。即采购学校在每月 30日前将下月需采购品牌、数量、 配送到校时间等信息进行统计后,填写采购申请单,报中标的食品配送公司和学生资助中心, 由乙方按要求进行配送,原则上每周配送 1次;肉、鱼和蔬菜等不易保存的原料,由采购学 校在前一周根据制定的营养餐食谱,进行采购数量的预算和统计,并在每周五前报乙方和学 生资助中心,由乙方按要求配送,原则上中小学(包括村小、教学点)每天配送。乙方在收到 采购学校下达的采购申请后,应及时按采购申请单中的要求,积极组织货源,按要求配送, 肉、鱼、蔬菜等不易保鲜的原料,应在采购学校规定的配送日上午 8点钟之前配送到学校, 确保当日营养餐的按时加工和供应。 临时订货:采购学校因临时需要,可提前 12小时通过电话或传真方式订货,无论数量多 少,乙方都必须全力配合采购学校,必须在采购学校要求的时间内按订单质量、数量要求送 达。 三、供货数量 在协议有效期内,以采购学校确认的采购清单物料及数量为准。 四、产品质量要求 乙方所供应的家禽、家畜、肉类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具有供应当日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出 具的检疫合格证明;叶类蔬菜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具有供应当日农药残留检测合格证明;蔬 果必须水分充足、外形饱满;所有生鲜物料不得有变色、异味、变质、腐烂等现象;干货不 得有受潮、霉变等现象。不得供应《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产品。 五、服务承诺 ①乙方必须在田东县城区域内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无尘无音、封闭式的操作间,有 库房、配送车辆和固定的配送人员。必须具备足够的配送能力,配送食品的专用车辆必须达 到中标人承诺标准,确保配送过程的安全,采购单位不承担配送过程中的任何事故责任。 ②乙方必须根据田东县中小学生生长发育和学习所需的能量,参照中国营养学会推荐的 “每日膳食中营养素供给量”,结合田东县中小学每日所需要的能量和营养素,制定《学校 营养餐配餐建议》。 BSZC2021-G3-220327-KWZB 46 ⑧乙方必须建立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配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器设备和检测人 员,对采购配送的大宗农产品(水果、蔬菜、鲜肉等)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每月上报监 管部门备案。 ④乙方每批次的货品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检验标准提供有效的检验合格证明,必须按时、 按质、按量进行供货。 ⑤乙方必须保持承诺的优惠率。 ⑥乙方必须为学校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六、售后服务: 验收时:乙方所提供的货品在采购学校验收入库时如发现以下问题必须及时无条件退换 货品。①感官品质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②货品有腐烂变质现象;③超过保质期限;④内包 装损坏;⑤预包装产品的包装标签内容不充分,产品没有中文标识;⑥需冷藏、冷冻食品的 温度同规格要求不一致的食品;⑦未经国家卫生监管部门检验检疫合格的食品原料;⑧其他 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验收后:乙方所提供的货品虽经采购学校抽检验收,但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货品存在质量 问题的,乙方必须及时无条件给予退换。 七、交货地点和运输方式 1、乙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将采购学校所订货物送至采购学校指定地点,食品原材料验收 前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必须确保运输车辆和周转包装容器的清洁卫生,运输车辆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 鼠迹、苍蝇、缔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 污染。 八、结算方式和依据 按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实行“专款 专用、单独科目”核算。按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相 关规定,实行“专款专用、单独科目”核算。原则上每月结账一次,学校每个月按市场价格 ×(1﹣优惠率)结算支付当月货款的 95%,预留 5%货款在合同履行期满后 30天内结算(有 质量问题或扣款的,结算时扣除相应款项)。市场询价的价格以田东县教育局组织学生资助 中心、学校代表、中标企业等人员组成的询价小组,对当地市场进行实地询价后确定的“询 价定价表”作为唯一依据,采购学校与乙方依据“询价定价表”的价格减去“投标报价表” 优惠率,形成货款结算价格,经双方以书面“价格商定协议书”签字盖章确认,并报县教育 局核算中心、学生资助中心备案。 乙方与各采购学校核实好货物数量和金额,开具税务发票,采购学校以银行转账的方式 进行支付。 票据要求:乙方必须按照采购学校的要求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正式发票及转账资料。 BSZC2021-G3-220327-KWZB 47 如乙方提供假发票的,除须向采购学校补开合法发票外,还须赔偿采购学校发票票面金额一 倍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因终止合同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结算账户要求:货款结算账户要求必须为银行对公账户,账户名称须与发票专用章上的 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使用个人银行账户结算货款。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在接到采购学校物料采购清单后,若不能提供采购清单上的物品,应在收到采购 清单 2小时内及时通知采购学校,协商变换;物料采购清单从进入乙方传真机或采购学校电 话通知乙方起算; 2、乙方如因送货地点错误、送货时间延误,影响采购学校正常用餐的,按照采购学校当 天的实际损失从乙方当批结算价款中扣减;乙方不按采购学校规定的货物质量、采购数量、 供货时间等要求造成违约的,每次从预留款中扣除 3000 元违约金。累计违约 3 次(含 3 次) 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责任。 3、乙方未能按质量标准供货,导致采购学校食用后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必须赔偿由此 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关责任。 4、乙方必须向采购学校提供物料来源的渠道说明,禁止不合格物料的流入。 5、采购学校未能按规定及时结算货款的,乙方有权通知采购学校在合理期限内转款,逾 期乙方有权停止供货。 6、当因政策性问题或其它因素影响导致协议需要调整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7、合同期内,乙方不得转包、不得分包他人,一经发现, 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8、乙方作为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的唯一合法供应商,甲方不得擅自与非中标企业(个体商 贩)进行采购,否则,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均与乙方无关。 十、合同的终止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甲 方将不予支付预留的 5%货款,并立即取消乙方的供应资格,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和法律责任。一是所供食品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 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二是所供食品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 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三是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四是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 生的;五是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六是所 供食品超过保质期限的;七是所供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八是所供食品与中标食品不 相符的;九是转包他人的;十是连续三次不能按照采购学校规定的货物质量、采购数量、供 货时间进行供货的;十一是在学校膳食委员会组织的测评中,有三次以上(含三次)不合格的。 十一、纠纷解决方式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甲、乙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协议签订地田东 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SZC2021-G3-220327-KWZB 48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代理机构及 同级财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一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 章之日起生效。 采购人: 采购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供应商: 供应商(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BSZC2021-G3-220327-KWZB 49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BSZC2021-G3-220327-KWZB 50 一、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电子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分标:(如无分标,填“/”)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 年 月 日 BSZC2021-G3-220327-KWZB 51 二、报价文件格式 1. 报价文件封面格式: 电子投标文件 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分标:(如无分标,填“/”)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BSZC2021-G3-220327-KWZB 52 2.报价文件目录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 BSZC2021-G3-220327-KWZB 53 3. 投标函格式: 投 标 函 致:采购人名称: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招标公告,签字代表______ (姓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 文件。 据此函,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 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 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2.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 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本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日。 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 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 6.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7.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 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 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 本次投标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 □我方本次投标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 □我方本次投标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 ; 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BSZC2021-G3-220327-KWZB 54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BSZC2021-G3-220327-KWZB 55 4. 开标一览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标:(如无分标,填 “/”) 投标人名称: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优惠率(按田东县市场零售价格下浮,优 惠率≥5%) 备注 1 项目实施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1、 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也不得留空, 如有多分标, 按分标分别提供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有效电子公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 标处理。 2、本表内容均不能涂改,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3、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名称”处必须列明联合体各方名称,并标注联 合体牵头人名称,且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BSZC2021-G3-220327-KWZB 56 三、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1. 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 电子投标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分标:(如无分标,填“/”) 投标人名称: 年 月 日 BSZC2021-G3-220327-KWZB 57 2. 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 BSZC2021-G3-220327-KWZB 58 3. 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 投标人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 序号 直接控股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备注 1 2 3 …… 注: 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 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 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 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 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 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 投标人(盖公章): 年 月 日 BSZC2021-G3-220327-KWZB 59 投标人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 序号 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1 2 3 …… 注: 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 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 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 投标人(盖公章): 年 月 日 BSZC2021-G3-220327-KWZB 60 4. 投标声明 投标声明 (采购人名称): 我方参加贵单位组织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 购活动。我方在此郑重声明: 1.我方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 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 部法律责任。 2. 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 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 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 我方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 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特此承诺。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并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 人分别签字,否则投标无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盖公章): 年 月 日 BSZC2021-G3-220327-KWZB 61 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 合体,共同参加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 目编号: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 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 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和盖章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 均予以承认。 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 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联合体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某成员单位名称)为______(请填写: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其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的______%。【如联合 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的,请填写此条,否则无需填写;如联合体成员中有多个小型、 微型企业的,请逐一列出。】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 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BSZC2021-G3-220327-KWZB 62 四、商务文件格式 1.商务文件封面格式: 电子投标文件 商务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分标: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BSZC2021-G3-220327-KWZB 63 2.商务文件目录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 BSZC2021-G3-220327-KWZB 64 3.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函 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 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 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 文件; 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 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然后 再参加投标; 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 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 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投标人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BSZC2021-G3-220327-KWZB 65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地 址: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注: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BSZC2021-G3-220327-KWZB 66 5.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如有委托时)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现授权我单位在职正式员工 (姓名和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 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成员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 注: 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 章或者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按上述规 定签署。 BSZC2021-G3-220327-KWZB 67 3.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 者自然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 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投标的自然人本人。 4. 若为联合体投标须各方签字或盖章。 BSZC2021-G3-220327-KWZB 68 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注:按项目需求表具体项目修改) 所投分标:(如无分标,填“/”)分标 项目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 投标人的承诺 偏离说明 … 注: 1. 说明:应对照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的“一、商务条款”和 “二、商务条款其他要求”逐条作明确的投标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 2.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 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 即为“无偏离”。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公章: 日 期: BSZC2021-G3-220327-KWZB 69 五、技术文件格式 1. 技术文件封面格式: 电子投标文件 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分标: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BSZC2021-G3-220327-KWZB 70 2. 技术文件目录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 BSZC2021-G3-220327-KWZB 71 3. 技术偏离表格式 技术偏离表 所投分标:(如无分标,填“/”) 分标 项号 标的的名称 技术需求 投标响应 偏离说明 注: 1. 说明:应对照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需求”逐条作明确 的投标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 2.投标人根据投标货物的性能指标,对照招标文件技术需求,在“偏离说明” 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 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公章): 日 期: BSZC2021-G3-220327-KWZB 72 六、其他文书、文件格式 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 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 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章): 日 期: 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 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 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 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标的名称应分别逐项填写:大米、米粉、 食用油、荤菜食材类(经工厂加工)、干杂货类、素菜食材类(经工厂加工)、荤 菜食材类(不经工厂加工)、素菜食材类(不经工厂加工)为农、林、牧、渔业, 有多个生产企业的,应分别列出。不填写齐全的,不予认可为中小企业。 BSZC2021-G3-220327-KWZB 73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 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 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公章): 日 期: 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 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BSZC2021-G3-220327-KWZB 74 3.质疑函(格式) 质疑函(格式)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质疑事项: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日期: □采购过程 □中标结果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BSZC2021-G3-220327-KWZB 75 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 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 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5.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 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BSZC2021-G3-220327-KWZB 76 4.投诉书(格式) 投诉书(格式)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标人: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被投诉人 1: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 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的名称: 采购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 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BSZC2021-G3-220327-KWZB 77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 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 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 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 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 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6.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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