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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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铜陵市第四人民医院食堂社会运营项目
2、招 标 人:铜陵市第四人民医院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服务要求和标准
为了方便职工及病人就餐,进一步加强医院食堂管理,全力推行后勤服务社会化的模式,建议院领部将医院食堂经营权以托管的模式经营管理。铜陵市第四人医院职工食堂经营权承包项目,食堂面积约650平米,共计三层现开放二层,一楼为病人及病人家属就餐大厅,二楼为职工就餐大厅和2间包厢,装修齐全,水、电、气等配套附属设施到位,设备、设施基本齐全。每天午餐需求人数约200~300人就餐,早餐、晚餐人数不定。注:投标人中标后,项目经理不得更换,且每月必须到岗管理15天以上,否则,招标人可随时终止合同,并按骗取中标上报相关部门。
一、项目需求及指导原则
对拟经营者必需根据现有医院经营场所、服务人群,制定我院食堂社会化细化方案,方案必需兼固医院和职工及患者及经营者利益,提供优质可持续服务。对拟经营者相关要求必需餐饮从业者,最好本地相关餐饮企业,特别是对外包方要全面审核投标方的经营管理水平、技术水平、资金能力、资质信誉、从业人员的素质及健康状况并择优选定。
1、用餐人数及餐费标准:每天午餐需求人数为200~300人就餐,就餐单位有早餐,午餐、晚餐分餐制,就餐人根据个人需求自由选择不同独立菜品组合,菜品价格由招标人核定。
2、食堂设备:食堂现有的设施、设备及装修,请投标人在投标前至招标人处自行现场查看,中标后若需添置其它设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二、经营服务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约定
1、经营服务项目内容
1.1 按时提供一日三餐、以及接待用餐;
1.2 提供明码标价的套餐,价廉物美的公平消费服务;
1.3 提供质量可靠,安全卫生的食品;
1.4 提供干净卫生餐用具;
1.5 提供干净明亮、整洁、温馨的食堂就餐环境;
1.6 提供热情周到、舒适满意的服务;
1.7 保管、使用、维修维护院方配备的设施设备,原有设备由中标人办理交接手续,如新增设备由承包人自行增加费用自理,如对房屋结构进行改造,必须取得甲方许可;
★1.8 病号要免费配餐上门,按照病号需求接受定制化服务;
★1.9 特殊科室要免费配餐上门,接受医院各种会议等活动接待用餐(订餐)服务,允许食堂对外经营,但要优先满足医院需求;
1.10医院工作人员就餐补助元/月,每月月初按照元/月直接累加到个人就餐卡,每月按实际刷卡金额支付当月已发生金额,每年12月31日清零一次。
★1.11为更好地服务病人及家属,食堂经营承包人应在正式进场前在食堂一楼开设日用品超市(商品价格不得超本市大型超市同样商品价格的5%),超市可刷职工就餐卡,并承诺在正式进场前办理好营业执照。
★1.12在承包人经营期限内,如国家有关部门对环保、卫生等提出新的标准或要求时,由承包人负责实施,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属医院所有,如果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医院有权对承包人进行追偿。
1.13承包人对食堂范围内的卫生及生产产生的垃圾负责,排污管的清理等,费用自理。
1.14承包人应按照铜陵市有关规定完成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厨余垃圾处理要符合有关规定,食堂范围内所有产生的垃圾均由承包人负责处理,费用自理。
1.15承包人员的职工安全、消防安全、水电安全等在承包人使用区域内由承包人承担所有安全责任。
★1.16承包人在经营期限内,配备一名全职常驻经理。
1.17承包期内,承包人自行负责维修、维护承包区域内的所有设备、电器等,费用自理。
★1.18承包人所使用油、米、酱油、醋等生产原料应为市场主流品牌。禁止使用转基因食用油。
2、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
2.1 根据医院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供应早、午、晚餐。即早餐供应时间从07:00-09:00,午餐供应时间从11:00-13:30,晚餐供应时间从17:00-19:00止,特色风味小吃、小炒可安排延长到22:00,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2 采购、加工、销售的食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2.3 饭菜质量要求
(1)主副食品加工和烹饪制作规范。要达到“色、香、味、形”俱全的要求。主食以大米饭、馒头、肉包、水饺、面食等为主,并做到按时、足量、热饭热菜供应。各餐菜品种类及数量由中标人自行设计,报经院方同意后实施。
(2)足量提供营养可口的免费汤,做到一周内免费汤菜谱不重复;
(3)就餐人员自主刷卡选择菜品和主食。
★2.4 价格要求:自主定价,提供不同套餐、自选餐,食堂菜品及便民超市日用品价格报经院方审核后实施。
2.5 服务态度要求
(1)热情服务,文明待人;
(2)遇到问题耐心解释,严禁与服务对象争吵。
2.6 食品原料及辅料的强制要求 强制要求采购具有“生产许可”标识的食品原料:
(1)标准包装的面粉;(2)标准桶装或小包装的酱油;(3)标准的瓶装食用醋(4)标准包装的味精;(5)标准桶装的品牌食用油;(6)标准瓶装的调味酒/烹饪酒;(7)标准包装的品牌食用盐(含加碘盐)。
2.7 采购食品辅料强制要求
(1)蛋类:具备卫生许可证、合格证、检疫证;(2)肉禽类:具有卫生许可证、合格证、检疫证;(3)鱼类:具有卫生许可证、合格证;海鱼要求冰鲜、无异味、不变质;淡水鱼必须是鲜活的;(4)豆制品:具有卫生许可证、合格证;(5)蔬菜、瓜果类:菜品必须新鲜,无黄叶、霉烂;农药残留检验单。
2.7.1 严禁购买产品
参照《铜陵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要求。
★2.7.2 强制索证索票
(1)粮食及制品类(面、面粉等);(2)食用动、植物油类;(3)调味品类(酱油、鱼露、鸡精、味精、醋);(4)饮料;(5)禽畜肉类(生鲜屠宰及冻品);(6)水产品类(冻品、不含鲜活);(7)食品添加剂。
2.8 餐厅卫生要求
(1)开餐前餐厅内的桌椅必须保持干净,台面无饭粒菜渣、无油污水渍,凳脚无积尘杂物,地面干净无油污,开餐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维护餐厅内的清洁。
(2)餐厅内的墙面、门窗、天花、瓷砖、玻璃需保持无灰尘、蜘蛛网,风扇、灯管、灭蝇灯、宣传标语、开关插座要长期保持干净。
(3)每周要至少一次卫生大扫除,用清洁剂清洗台面、地面。餐厅内不得有蝇、蚊、蟑螂、老鼠等。
(4)有专人回收餐具,不得乱放乱扔,剩菜、剩饭要及时清运,每年9月-12月,每天清运3次(早、午、晚餐后各一次),1月-7月,每天清运2次(午、晚餐后),保证餐厅无异味。
(5)为了防滑,各排队口、入口、出口铺上防滑地毯,严防人员摔跤。
(6)餐厅地面、餐桌椅、内外墙(含玻璃)至少每周打扫除一次,始终保持餐厅地面、餐桌椅和玻璃明亮洁净。
★2.9 服务员工个人卫生要求
(1)上班工作时要统一着装,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由中标方自行购买,与院方着装保持统一),着装整齐、干净,勤换衣服,勤洗澡,离开岗位应及时换下工作服。
(2)操作人员不得留长发、长指甲,不允许戴戒指、手链等饰品,操作前应洗手,每次离开工作岗位,从事非食品加工的工作后再回来制作食品前要洗手,保证食品清洁卫生。
(3)男服务员工严禁留长发、胡子、长指甲;女服务员工头发盘在工作帽内为宜,严禁留长指甲及涂指甲油。
(4)严禁工作人员上班时间掏耳朵、挖鼻孔、搔头发、抓痒或对别人打喷嚏,严禁随地吐痰、乱抛垃圾。
(5)严禁在洗碗池、洗菜池内洗涤衣服、鞋袜或其他私人物品。
(6)所有工作人员在供餐时必须戴好口罩,需要用手接触食品及餐具时必须戴上一次性卫生手套。
(7)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抽烟、喝酒、吃零食或在医院内嬉笑打闹、吵架、打架、赌博等非工作所需行为。
(8)发现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及化脓性皮肤病者应立即暂停其工作。
★2.10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求
(1)身体健康并持有效健康证明。
(2)具备两年以上餐饮服务安全工作经历。最好本地有餐饮相关营业场所
2.11 餐具、厨具卫生要求
(1)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高温消毒、烘干,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2)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不环保的餐饮具。
(3)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
(4)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5)做好食堂内外(含各层内设卫生间、洗手池、通道、楼梯台阶、顶棚、玻璃、防蝇纱窗等)卫生。
(6)每周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保持食堂内外墙整洁。
(7)配合医院做好各种检查验收活动的卫生保洁工作。
2.12 场所及设施设备使用管理要求
(1)应建立餐饮服务加工经营场所(含地面、墙面、天花板、玻璃等周围环境)、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制度,使场所及其内部各项设施设备随时保持清洁。
(2)应建立餐饮服务加工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并按计划进行维修或检修,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3)食品加工区不得存放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各种设施设备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4)始终保持食堂卫生整洁、物品放臵有序,设施设备、“三防”(防蝇、防鼠、防尘)维护完整,安全可靠。
(5)经营期间,经常擦拭厨具及油烟管道,每年至少2次,必须请专业公司清洗厨房油烟管道及烟囱,消除火灾隐患。
(6)始终保持食堂内的污水管道、排水沟通畅,干净,每年至少1次清理疏通污水管道。
(7)配备食堂中标区域内的设施设备(含卫生间)要经常保养维护,发生故障损坏要及时组织维修,确保正常运行,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2.13 厨师资质要求
(1)厨师必须取得中式烹调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证书。
(2)投标人拟承诺本项目的人员配备中至少有2个及以上厨师,定期交替烹饪,满足就餐人员口味多样化。
2.14 食品采购要求
(1)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标有“生产许可”的食品,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索证索票。
(2)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①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②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③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2.15 食品贮存要求
(1)食品入库前要将仓储室卫生清理干净,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库时要详细记录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索证情况,并按入库的时间分类存放,做到先进先出,以免贮存时间过长而生虫、发霉。
(2)贮存场所、设备应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等,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3)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的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
(4)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放臵,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冷冻、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校验温度(指示)计。
(5)采购面粉冬季一次进货量不超过1个月用量,夏季不超过半个月用量,不得积压。
(6)贮存肉类食品要生熟分开,肉类和鱼类不得混放。
2.16 食品加工要求
(1)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2)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
(3)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4)食品不得接触有毒、不洁物。
(5)不制作凉菜(包括冷菜、冷荤、熟食、卤味)。
(6)不得滥用或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
2.17 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要求
(1)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施应有明显的标识,餐具保洁设施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2)餐用具要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
(3)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4)不得使用一次性餐用具。
(5)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用具应分开存放,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6)盛放调味品的器皿应定期消毒。
2.18 餐厨废弃物处臵要求
(1)应建立餐厨废弃物处臵管理制度,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臵,做到日产日清。
(2)应与收取餐厨废弃物的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并索取其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送监管部门备案。
(3)建立餐厨废弃物处臵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
2.19 仓库管理要求
(1)仓库内臵限存配料、辅料,严禁存放清洁用品及有强烈气味、有毒有害或非食用的物品。
(2)所有食品必须用白色胶箱盛装并加盖,箱体外必须有分类明确的表示且分类分区存放。
(3)必须分类设立明确的仓库管理明细账,对食品的入库日期、品牌、规格、数量、领出者都做出详细的记录。
(4)必须实行物料流程卡管理,物料流程卡必须明确反映食品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有效日期等。
(5)必须通风、干燥、干净卫生、整齐有序,每天专人负责定时清洁。
(6)必须实行专人定点管理,注意防盗、防火、防虫害,人离开时必须锁好仓库门,按规定定期杀虫灭鼠,确保无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
(7)食品的存放量以每周用量为最高贮藏量,食品的使用消耗要遵循“先入先出”的原则。
2.20 记录管理要求
(1)服务员工健康状况、培训情况、原料采购验收、加工操作过程关联项目、食品安全检查情况、食品留样、检验结果及投诉情况、处理结果、发现问题后采取的措施等均应详细记录。
(2)各项记录均应有执行人员和检查人员的签名。
(3)食品安全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相关记录,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督促有关人员采取整改措施。
(4)有关记录至少应保存2年。
2.21 信息报告要求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按程序报告有关部门。
2.22 投诉受理要求
建立投诉受理制度,在食堂餐厅设臵意见投诉箱,公布投诉电话,对就餐人员提出的投诉内容,及时核实及处理、反馈该投诉内容,如食品有异常,应及时撤换,同时告知备餐人员做出相应处理,并对同类食品进行检查。
2.23 售卖食品结算要求
售卖饭菜食品结算一律使用射频卡,不得使用现金及各类就餐券(本院制作的就餐券除外)。
2.24 水、电、气费用缴存要求
每月发包方15日抄划结算水电气费,不足30天按实际天数结算。水电气费的收取办法按当地自来水厂及供电局的收费标准执行。
3、其他规定要求
3.1 经中标单位法人授权的管理人员必须参与现场管理,不得委托他人管理。
3.2 不得超出《餐饮服务许可证》范围经营。
3.3 严格执行招标承诺的服务质量标准要求提供膳食服务,不得擅自停办伙食,或擅自改变加工超经营许可范围食品。
3.4 服从食堂监管人员管理,并积极配合膳食会,开展日常服务监管工作。
3.5 须与院方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并接受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卫生检验检疫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3.6 不得圈养家禽、宠物。
3.7 服务员工及管理人员每年至少体检一次,体检合格后方可持证(健康证)上岗,体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3.8 承担经营和服务中产生的应负的各种事故责任,并按国家法律规定承担经济、民事、刑事责任。
3.9 建立健全预防食物中毒预案。
★3.11中标单位所招聘的服务员须在10日内,提交《健康证》持证上岗,否则,每月餐补费用结算中扣减500元/人,后续新招人员要办理健康证才能上岗
★3.12 服务员工在上班工作期间,不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帽子、戴口罩、穿拖鞋,每次每人每项从每月餐补费用结算中扣减50元。
★3.13 发现售卖菜品中有头发、蚊蝇、虫等异物,除应赔礼道歉、无条件地予以更换该道菜品外,并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减500元/次。
★3.14 不按规定食品留样,每份从每月餐补费用结算中扣减500元。
★3.15餐用具不按规定清洗、消毒、保存餐具,存在污迹、不洁净,被就餐人员投诉,每次从每月餐补费用结算中扣减200元。
★3.16 不按规定每餐明码标价售卖饭菜被投诉,每次从每月餐补费用结算中扣减100元。
★3.17 不按规定清洗厨灶、油烟管道、排烟管、室内外污水管道,每次从每月餐补费用结算中扣减5000元。
★3.18 不按规定每周一次进行餐厅消毒,每次从每月餐补费用结算中扣减500元。
★3.19 不按周菜谱安排提供足量的免费汤,每餐从每月餐补费用结算中扣减500元。
★3.20 滥用或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每发现一次从每月餐补费用结算中扣减5000元。
★3.21 不按规定索证索票、未按规定与收取餐厨废弃物的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提供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去向不明,每次从每月餐补费用结算中扣减1000元。
★3.22 本单位职工饭菜结算一律使用射频卡,不得使用现金及各类就餐券(本院制作的就餐券除外),违规使用的,每次从每月餐补费用结算中扣减1000元。
3.23 收到病号、医护人员投诉查实的一次根据问题的轻重从每月餐补费用结算中扣减100-2000元.
3.24使用过期、变质、三无产品及原料次从每月餐补费用结算中扣减10000元/次.
3.25出现就餐者腹泻、中毒等群体安全食品安全事件除从每月餐补费用结算中扣减2000-20000元/次以外,视情况的轻重上报市场监督局和公安机关。
★3.26 不按规定时间缴纳水、电、气等相关费用,逾期每天从每月餐补费用结算中扣减100元。
3.27 使用转基因油发现一次从每月餐补费用结算扣减5000/次.
3.28 在主管行政部门检查中,受到处罚的,每次从每月餐补费用结算扣减10000元
3.29 在全市文明创建等争先创优活动中扣分的,每分每次从每月餐补费用结算扣减1000元。
3.30 不能积极配合院方相关活动或不能完成院方要求的应急保障,每次从每月餐补费用结算扣减2000元.
3.31 全职经理负责就餐单位上班和用餐时间段的服务对接,不能配备或不能满足需求的每月从每月餐补费用结算扣减按5000元。
3.32 承包后未按招标要求开办超市的,每天从每月餐补费用结算扣减500元。
3.33 未按规定定期杀虫灭鼠,检查中发现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的每次从每月餐补费用结算扣减2000元。
3.34 检查中发现台帐不健全,台帐作假的每次从每月餐补费用结算中扣减5000元。(台帐应基本包含职员相关证件复印件、操作间的消毒、清洗记录、餐具的消毒记录、所有食材、调料进货及存储记录、产品合格证明、正规购销合同、原料供应商的资质资料、进货发票、餐厨垃圾的处理记录等等)
3.35 每月不配合或者对抗院方考核小组考核的,每次从每月餐补费用结算扣减5000元.
3.36 每月考核分数低于85分的,每分从每月餐补费用结算扣减2000元,连续三次低于60分的,则终止合同。
3.37 全院测评中超过半数不满意的,则终止合同。
3.38 违反其他招标文件中的要求的,酌情从每月餐补费用结算扣减.
3.39 违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具体事项要求的,按情节严重程度,从每月餐补费用结算扣减200-20000元。
3.40,菜品价格未经甲方核定后实施的每次从每月餐补中扣除10000元。
3.40 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由中标单位负责的其他责任。
四、承包费用
1、承包期限内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人每月餐费在次月5日前结算,中标人应向招标人开具餐费的正式发票。承包费由招标人出具收据。
3、对职工的伙食补助说明
(1)对职工的伙食补助按100/月充值到卡里。补助可以在食堂就餐,也可以在中标人连锁餐饮消费或购物。
(2)食堂经营风险提醒。
附:2020年招标人食堂相关财务数据
科目名称 |
水电气人员支出 |
本月数 |
本年累计数 |
|
收入 |
||||
伙食收入 |
78679 |
989953 |
||
收入合计 |
78679 |
989953 |
||
减: 费用 |
||||
伙食支出 |
80835.55 |
921952.14 |
||
其他支出 |
水电60000+人员510788.16 |
5927.2 |
80396.21 |
|
费用合计 |
86762.75 |
1002348.35 |
||
利润总额 |
-8083.75 |
-12395.35 |
||
另:捐赠收入 |
0 |
35060.4 |
||
捐赠支出 |
0 |
35060.4 |
||
2020年职工就餐补助 311671.75+60000+510788.16+12395.35=854855.26 |
五、服务管理考核办法
(一)日常服务管理考核办法:
1、服务单位必须遵守所签订的服务合同,服从统筹安排,在合同约定的供货期内完成交代的任务。
2、服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做好质量控制工作,如因质量不合格而进行返工所造成的损失由服务单位承担。
3、铜陵市第四人民医院,对参与供应商进行考核,连续三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二)考核与退出机制
根据《食堂监督管理考核评价办法》对食堂进行监督、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或给予奖惩。
1、正常退出
(1)合同到期后,根据合同约定,双方结清相关费用,办理移交手续后,经营者自行退出,合同自动终止。
(2)经营者提前退出
a.出现不可抗拒因素,经营者可提前退出,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b.因特殊原因经营者无法继续经营,可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经采购人研究批准后,按协议约定办理相关手续后,终止协议。
2、强制退出
中标人在经营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立即终止合同,责令退出食堂经营,并视情追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发生食物中毒或安全生产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
中标人不能满足就餐需要,经采购人多次提出不予整改的。
因中标人责任引发违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定,给采购人造成重大不良影响。被相关职能部门查出有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等,限期整改不到位的。
掺杂使假,使用剩菜、无证、过期、有害食品,危害职工身心健康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情节严重的。
因食品价格、质量、卫生和服务存在问题等引发群体事件影响恶劣。
供餐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未经批准更换的。
擅自停止经营的。经营过程中存在转包、分包经营或挂靠经营行为的。
中标人在经营过程中违法而受到司法部门处理。
被新闻媒体或网络媒介曝光,严重影响采购人形象的。
按中标人中标承诺的主菜品毛利率进行评价考核,采购人不定期进行抽检(同等重量主菜品单价毛利率=(餐厅售价-原材料成本价)/餐厅售价×100%),抽检达不到承诺要求,采购人对其约谈并限期改正。连续三次达不到承诺要求的将解除承包合同。因特殊原因菜品需要提价的,须提前向采购人报备,经同意后方可提价。
考核达不到标准的,自动解除承包合同。
3、监督考核
(1)中标人需接受采购人和政府职能部门监督管理,按照制定的《食堂监督管理考核评价办法》进行考核,考核评价结果作为中标人是否继续经营的依据。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违反合同行为进行处罚,视情节每次处罚违约金500-1000元,如中标人不支付违约金,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监督考核细则
采购人从经营公益性(毛利润)的合理性、食品督查、管理规范(包括从业人员配备、体检等)、饭菜质量满意度、环境卫生、遵守契约、有无转包等方面对经营者每月进行考核评价,考核内容见下表:
食堂经营月考核评价表
考评项目 |
项目内容 |
项目标分值 |
考评分 |
扣扣分事由 |
内部管理 |
(1) 管理制度健全,并及时完善。 (2) 依法用工,签订劳动合同。 (3) 操作流程、安全责任制度上墙。 (4) 内部管理规范,档案、记录齐全。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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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食质量 与价格 |
(5) 主副食品种丰富。 (6) 菜肴品种、质量、价格符合要求,毛利率抽检,达到中标人承诺要求。 (7) 饭菜新鲜。 (8) 菜肴色香味俱佳。 (9) 高、中、低档菜肴搭配合理。 (10)提供牛奶及水果品种丰富。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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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 |
(11)食堂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洁无死角;纱门纱窗配备完好;四防措施到位;桌椅、摆放台清洁卫生、无油渍水渍等;地面干爽,不粘滑、无油渍、水渍;清洗盆、水槽干净,下水道畅通无积物、淤泥等;设备用品摆放整齐,排油烟设备干净、无油渍、水渍。 (12)库房原材料分类摆放整齐,有标识;厨具、物品摆放整齐合理、清洁卫生;冰箱原料存放规范合理。 (13)食品保持清洁,饭菜中无异物、蚊虫等;员工工作衣帽口罩手套等穿戴整洁,无违反操作规范现象。 (14)生熟分开,蔬菜、肉类、水产清洗池不混用,有标识。 (15)原材料采购保管符合要求,票证齐全,食品添加剂使用符合规定。 (16)食品留样符合要求。 (17)餐具消毒符合要求。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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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与规范 |
(18)员工配戴工号牌上岗,餐桌清理及时,服务文明周到。 (19)菜单公示及时,饭菜明码标价。 (20)餐厅文化健康、向上、有特色,就餐环境温馨有序。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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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得分 |
备注:
(1)月度考核内容分为考核评价打分和满意度测评(基本满意以上),权重分别为70%和30%,总分100分。
(2)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70-79分)、不合格(70分以下)。考核结果与服务费挂钩,达到良好及以上的全额支付当月服务费,合格的支付当月服务费的95%,不合格的支付当月服务费的90%。连续3个月考核不合格的自动解除承包合同,中标人应承担采购人解除合同期间物色新经营主体过程中的一切服务工作,直至采购人选取新的经营主体后方可离开。
4、续签合同:年度月考核合格率≥85%的,采购人办公会集体讨论通过后方可续签服务合同,特殊情况双方协商续签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