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珠海市香洲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购买二、三饭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珠海市香洲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购买二、三饭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GDJZ2021-F040W
采购计划备案编号: 440402-2021-04019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购买二、三饭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伍佰伍拾万零叁仟捌佰元整(¥5,503,8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伍佰伍拾万零叁仟捌佰元整(¥5,503,800.00元),报价超过上限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珠海市香洲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购买二、三饭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主要内容:本采购项目内容是指饭堂餐饮服务外包:仅限服务人员和运营管理,包括购买服务(包含员工五险一金和纳税等费用及劳保、工资、福利、食宿、服装、交通、加班等费用)和食堂的运营管理(包含操作、管理、安全、卫生)费用,不涉及原材料采购。按食堂的现有运营情况参考,本项目食堂需配备服务人员合计不少于30人,其中第二食堂配备食堂服务人员不得少于15人,第三食堂配备食堂服务人员不得少于15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2)服务期:二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4、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http://ggzy.zhuhai.gov.cn/)、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gdgpo.czt.gd.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地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8-2021 年任意一年(或其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18-2021 年任意一年(或其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 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提供 2018-2021年任意一年(或其中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5)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1.4。);
6)本单位与本项目其他投标单位不存在以下情形: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1.3);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1.3);
7)信用信息: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说明: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本项证明文件,于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 11月12 日至2021年11月1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
方式:现场购买或者邮购。
售价:300元/套,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12月02 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十二楼六号开标室(体育中心东北侧)。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前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领取了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地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若能加投标的是授权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都要提供。)。
3)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4)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珠海梅华路支行
户名: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00 1646 8410 5250 0387
5)获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吴细培18926939198
6)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报名成功后最迟必须于开标前一日请登录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http://ggzy.zhuhai.gov.cn/)、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gdgpo.czt.gd.gov.cn/)注册。(之前已注册的供应商不需重复注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香洲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翠景路99号香洲区府行政中心大院
电话:0756-25232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
邮编:519000
联系方式:189269391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细培
电 话:18926939198
珠海市香洲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 11日
政府采购代理合同.pdf
珠海市香洲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购买二、三饭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售稿).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