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本孟州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2021-JYDDDX-F1006),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孟州某单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本次招标共1个标包,为孟州某单位副食品采购,包括蔬菜类、水果类、畜肉、禽肉、水产类、蛋类、豆制品、干货调料类、奶类等副食品,并由供应商安装不少于2台自动售货机。投标单位应分别进行浮动率报价,浮动率是在微信公众号【万邦农产品】公示的河南省的同品质、同品种产品价格的均价(未公布河南省同品质、同品种产品的依据其他省份最低均价)为基础的浮动率,且以开标时间前10天内公布的最近一次产品均价为依据(浮动率为负值的,为下浮动率;浮动率为正值的,为上浮动率)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001 第1包: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状况报表。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具有经济实力、车辆配送能力(含临时配送、紧急配送)、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承诺。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食品安全事故、无卫生监督部门的处罚以及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投标人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承诺)。
2.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四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日期为开标日期前10日内。(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2.7我部因涉及保密工作,不接受台资、中外合资、外资等企业,法人代表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永久居住权。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第六章 十二 承诺书)。
2.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1年11月12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11月18日17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详见招标公告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9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详见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9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孟州某单位委托,就副食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积极参加。一、招标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孟州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
1.2招标编号:2021-JYDDDX-F1006
1.3招标(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次招标共1个标包,为孟州某单位副食品采购,包括蔬菜类、水果类、畜肉、禽肉、水产类、蛋类、豆制品、干货调料类、奶类等副食品,并由供应商安装不少于2台自动售货机。投标单位应分别进行浮动率报价,浮动率是在微信公众号【万邦农产品】公示的河南省的同品质、同品种产品价格的均价(未公布河南省同品质、同品种产品的依据其他省份最低均价)为基础的浮动率,且以开标时间前10天内公布的最近一次产品均价为依据(浮动率为负值的,为下浮动率;浮动率为正值的,为上浮动率)。
1.4项目预算金额:约300万元。
1.5供货期限:每日配送,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1.6供货时间及地点:接招标人通知后,次日8:00之前将所有货品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生产标准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二、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状况报表。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具有经济实力、车辆配送能力(含临时配送、紧急配送)、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承诺。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食品安全事故、无卫生监督部门的处罚以及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投标人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承诺)。
2.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四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日期为开标日期前10日内。(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2.7我部因涉及保密工作,不接受台资、中外合资、外资等企业,法人代表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永久居住权。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2.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时间: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8日,每日9: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区莲花街11号纽科企业1号楼A座A424室)。
3.3 携带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按要求顺序胶装)。
3.4 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5 或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ZYGCZBCG@163.com邮箱,标题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及购买招标文件字样,缴费后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扫描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时间:2021年12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区莲花街11号纽科企业1号楼A座A427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息
名 称:孟州某单位
地 址:焦作市孟州市
联系人:唐先生
电 话:0391-8163147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高新区莲花街11号纽科企业1号楼A座四楼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1-56271905 15136152115
电子邮箱:ZYGCZBCG@qq.com
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1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孟州某单位
地址:焦作市孟州市
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0391-816314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区莲花街11号纽科企业1号楼A座四楼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71-56271905 15136152115
电子邮件:ZYGCZBCG@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