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江苏省美术馆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江苏省美术馆员工食堂餐饮托管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江苏省美术馆员工食堂餐饮托管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000-HWZX-G2021-0105

二、项目名称:江苏省美术馆员工食堂餐饮托管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金元宝快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秣周东路12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53.7361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江苏省美术馆员工食堂餐饮托管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采购人将职工食堂委托给供应商管理,由供应商为采购人职工及有关人员提供用餐服务。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韩波、唐世艳、孙明军、华珊珊、陈娅(采购人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标准计取。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0.8060万元,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江苏省美术馆

地址:南京市长江路333号

联系人:刘夏燕

电话:025-896208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15楼

联系人:符海玲、朱晴

电话:025-84795964、84795952

邮箱:fhl@jocite.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符海玲、朱晴

电话:025-84795964、8479595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江苏省美术馆员工食堂餐饮托管服务项目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江苏省美术馆

员工食堂餐饮托管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JSZC-320000-HWZX-G2021-0105

采 购 人:江苏省美术馆

采购代理: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10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江苏省美术馆员工食堂餐饮托管服务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1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000-HWZX-G2021-0105

项目名称:江苏省美术馆员工食堂餐饮托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6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60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人将职工食堂委托给供应商管理,由供应商为采购人职工及有关人员提供用餐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餐饮服务业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书或物业管理资质中包含有餐饮管理类内容及相关项目(提供证书复印件)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5、自本项目开标之日前3年起,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10月22日9时0分至 2021年10月28日17时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楼

方式:持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至上述地点购买文件。

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1年11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4楼开标二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2、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美术馆

地址:南京市长江路333号

联系人:刘夏燕

联系方式:025-896208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楼

联系人:符海玲、朱晴

联系方式:025-84795964、84795952

邮箱:fhl@jocite.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符海玲、朱晴

电话:025-84795964、8479595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采购人

详见招标公告

1.1.3

采购代理机构

详见招标公告

1.1.4

项目名称

1.2.1

招标范围

详见第四章

1.2.2

服务期

详见招标公告

1.4.1

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详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踏勘集合地点:长江路333号江苏省美术馆取票中心

1.10.1

开标前答疑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3.3.1

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

3.4.1

投标保证金

3.7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 允许

3.8.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无特殊要求

□特殊要求:

3.8.4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4份,电子文本1份(电子版文件应为U盘形式,内容包含可编辑的word或Excel文档,以及投标文件正本盖章后扫描成的PDF文档)。

4.1.2

封套上写明

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投标文件在2021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同开标地点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5.2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

开标顺序: 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供应商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

1、中标供应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交付招标服务费。

2、招标服务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招标代理账户,招标代理账户信息如下:

名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320006607010141124109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供应商同投标人。

1.2 招标范围

1.2.1 本次招标范围:详见第四章“招标清单及技术要求”。

1.3 供应商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本项目不适用)

供应商应是收到采购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 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标段供货及服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4.3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l)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现场考察

1.9.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考察项目现场。

1.9.2 供应商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开标前答疑会

1.10.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10.2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开标前答疑会后,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颗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供应商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2.采购文件

2.1采购文件组成

本采购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招标清单及技术要求

第五章 合同条款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采购文件的要求。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将书面盖章件和电子文件(可编辑的word版)发至采购代理机构,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 采购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采购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2.3.2 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组成

3.1.1 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内容及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2 投标报价

3.2.1 供应商在填写投标一览表及分项价格、明细价格时,币制要统一;数字、文字清晰,无涂改。

3.2.2 除3.7规定的情况外,采购人对每一项投标货物及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

3.2.3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书中的投标总报价及分项报价,其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投标报价应包含与招标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以及技术资料、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投标报价中包含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如有缺项漏报,视为投标单位给予的价格优惠,已含在投标报价中。

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

3.4 投标保证金(不适用)

3.4.1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请未中标人在知悉评标结果后及时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事宜,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合同签定后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办理退还手续。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本项目不适用)

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次招标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6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6.1 按招标公告 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

3.7 备选投标方案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8 投标文件的编制

3.8.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8.2 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8.3 纸质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8.4 投标文件纸质正本一份,纸质副本及电子文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8.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供应商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8.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以便核查身份,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未出席开标会的,视为其认同开标结果。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l)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称

(2)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4)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供应商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交货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供应商代表、主持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7)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报经监管部门批准后,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根据相关规定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供应商。中标结果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予以公告。

7.3 签订合同

7.3.1 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采购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如有)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如有)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8.纪律和监督

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第三章 评标办法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资格审查

资格要求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 项规定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联合体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1.4.2 项规定(本项目不适用)

2.1.2

符合性审查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1项规定

服务期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2.2 项规定

招标清单及技术要求

符合第四章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五章“合同条款”规定

是否对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是否有投标无效的情形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2.2.2

(1)

投标报价

20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小数点保留两位)

2.2.2

(2)

技术响应

60分

服务团队管理方案(8分)

(一)各类岗位、人员配置齐全、科学,提供所有项目人员名册、劳动合同、社保凭证,专业人员持证上岗,人员考核有标准、有措施、有奖罚淘汰机制。上岗仪表、行为、态度等标准统一、规范,得8分。

(二)各类岗位、人员配置较齐全,提供部分项目人员合同、社保凭证,承诺专业人员持证上岗,有人员考核标准,得6分。

(三)各类岗位、人员配置不齐全,无人员合同及社保凭证,未承诺专业人员持证上岗,无人员考核标准,得3分。

食品安全管理措施(10分)

(一)食品安全管理(根据各项目明细确定)的实施方案全面合理,质量标准具体明确,可操作性强的得8分。

(二)食品安全管理(根据各项目明细确定)的实施方案比较齐全,质量标准比较合理具体,有可操作性的得6分。

(三)食品安全管理(根据各项目明细确定)的实施方案不全面、不具体,无质量标准、不符合或低于国家规定,措施可操作性弱的得3分。

质量检查小组进行食品安全定期抽查的得2分(提供承诺书),未提供承诺书的不得分。

食谱设计、特色美食、厨师轮换方案、厨师宴请美食经历(12分)

(一)食谱设计、特色美食、厨师轮换方案、厨师有宴请美食经历分列完整详细合理,规格档次定位合理,有特色的得12分。

(二)食谱设计、特色美食、厨师轮换方案、厨师有宴请美食经历分列比较完整详细合理,规格档次定位比较合理9分。

(三)食谱设计、特色美食、厨师轮换方案、厨师有宴请美食经历分列不够完整详细合理,规格档次定位不够合理的得4分。

主要食材的采购渠道及采购管理(10分)

(一)主要食材的采购渠道及采购管理方案完整详细合理的得10分。

(二)主要食材的采购渠道及采购管理方案比较完整详细合理的得7分。

(三)主要食材的采购渠道及采购管理方案不够完整详细合理的得3分。

厨房和就餐区清洁卫生管理措施(8分)

(一)厨房和就餐区清洁卫生管理措施完整详细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8分。

(二)厨房和就餐区清洁卫生管理措施比较完整详细合理,有可操作性的得6分。

(三)厨房和就餐区清洁卫生管理措施不够完整详细合理,可操作性弱的得3分。

供餐服务与操作管理流程规范性(5分)

(一)供餐服务与操作管理流程规范、完整、科学、可行、合理的得5分。

(二)供餐服务与操作管理流程比较规范、完整、科学、可行、合理的得3分。

(三)供餐服务与操作管理流程不规范、不合理,或无工作流程的描述或不完整、不科学、不可行的得0分。

应急预案与保险理赔(4分)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与保险理赔完备健全,对本项目针对性强,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得4分。上述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食品安全、人员储备、投诉处理。

(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与保险理赔不完备、不健全,或对本项目针对性不强的得2分。

(三)没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与保险理赔,或不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得0分。

满意率管理措施(3分)

(一)有完备的满意率管理措施得3分。

(二)没有完备的满意率管理措施得0分。

2.2.2

(3)

商务响应

20分

业绩

(15分)

供应商自2018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日期)以来的类似项目业绩(项目金额40万元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每提供一份得3分,最多得15分。

加分项目

(5分)

供应商在满足日常餐饮服务的基础上,额外免费提供资源及便民措施、附加服务,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多得5分。

注: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 租赁与商业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的小型、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扣2分,评价结果为二星的扣3分,评价结果为一星的扣4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资格性检查: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符合性检查: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3.2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依据采购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一)实质性要求是指本采购文件中用带星号(“”)、“必须”或“应(应当)”等其他文字说明的商务和技术要求。

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三分二及以上成员的认定。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二)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如有);

(2)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如有)。

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废标后,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4 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比照供应商须知5.2款执行。

3.5 澄清有关问题。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6价格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办法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7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8 比较与评价。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9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将按各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投标人综合得分排名,出现2份或2份以上投标文件综合得分相同时,则按投标报价较低的投标人排名在前,推荐第一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第三名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

4、确定中标人

4.1采购人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4.2中标人确定后,将中标结果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进行公告,并按规定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4.3所有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采购代理机构均不退回。

5、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6、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6.1 采购代理机构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6.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6.3 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第四章 招标清单及技术要求

1、? 项目名称:江苏省美术馆员工食堂餐饮托管服务项目

二、服务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333号。

三、服务时间:1年。

四、服务办公用房:招标人免费提供物业办公用房,产权归招标人所有。

五、服务费的结算:(详见合同协议书)。

六、服务内容及范围

1.管理模式:招标人提供场地、设施并支付人员管理费用,餐饮公司按照我馆对菜品价格、质量的要求代为采购的部分委托经营方式。招标人将要求投标人提供采购供应商的品牌、来源、流通证明等相关资料,一经确定,原则不予更改,食材费用由餐饮公司直接支付给相应供应商。同时,我馆指派一名管理员监督食堂的运行和采购及成本核算等事宜。

2.服务内容:江苏省美术馆新馆: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333号 ;场地面积:200㎡,餐位:约100个。

要求:每个工作日早餐、午餐、晚餐。早餐约60人、午餐约100人加安保盒饭约70份,晚餐约20人加安保盒饭约20份;

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中餐约20人加安保盒饭约60份,晚餐不开餐,只提供安保盒饭约22份。

七、其他要求

1.餐饮管理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遵守江苏省美术馆的规章制度,服从美术馆相关部门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2.招标人保留设定员工餐及所有销售产品最高限价的权利。

员工餐定价标准:在最高限价基础上按照实际成本支出费用进行核算,餐饮销售价格采用成本定额核算制。餐饮销售价格核算方式为:原材料的实际成本费用支出;须做到员工的餐饮消费支出与实际获得的餐饮水平基本匹配,入口率约为100%。餐饮公司获得餐饮销售价款(含税)加上招投标确定的合同价款(含税),由招标方核定标准统一按合同约定支付。

其余销售产品定价标准:与苏果超市同样产品价格持平。

3.食堂消费采用按份自选划卡形式结算,餐卡消费结算系统终端由招标方办公室控制。

4.厨房与就餐区域内的清洁与虫害控制工作由中标方负责。

5.关于水电气的费用由招标人据实支出,中标人有义务协助招标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提出改善建议。

6.中标后由双方共同制定考核监督办法,由招标人每月进行考核,并以此作为每月结算依据。

八、供餐品种

(一)早餐、中餐和晚餐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

(二)其他:

1.员工午餐菜谱每周1套,提前公布食(菜)谱。

2.饭菜现做现卖,批量制作,份数适当,保证菜品色、香、味、形和温度。

3.不出售隔夜饭菜。

(三)供餐时间为早餐7:30—9:00、中餐11:30—13:00;晚餐17:00-17:30。

九、人员配置要求

投标人在充分满足采购人服务需求的基础上自行配置。项目配置人员均为中标人员工,员工工资、保险、福利、安全保护等均由中标人负责。

十、采购要求

1.投标人所采买食材等物品供应商需有合格证件,符合卫生标准要求。

2.积极响应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采购扶贫农副产品,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主要食材的采购渠道及相应品牌,一旦中标,中标人应将食材供应商相应资质、品牌向招标人报备。

4.招标人根据实际需要,对中标人的采购渠道进行监督,如发现采购渠道不满足招标人或卫生标准要求,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更换。


第五章 合同条款


江苏省美术馆食堂委托管理服务协议书

甲方:江苏省美术馆 (下简称甲方)

乙方: (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江苏省美术馆员工食堂餐饮托管服务事宜经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托管内容

甲方将职工食堂委托给乙方管理,由乙方为甲方职工及有关人员提供用餐服务。乙方根据服务量收取委托管理服务费用、人员薪资费用、低值易耗品费用、其他费用、税费以及伙食成本费。

甲方食堂的设备设施及用品用具均由乙方使用管理。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安全生产、履行合同并做好协调工作。

2、甲方应对乙方的原材料采购、加工生产、餐饮质量、服务标准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3、甲方协助乙方维持职工食堂的治安秩序,并加强对就餐人员的教育,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和公共秩序,遵守职工食堂的各项管理规定。

4、甲方有权派员随时抽查当餐菜肴的质量,当发现职工对菜肴满意率低于60%且菜肴质量确实存在不符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乙方接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一周内未解决问题,甲方有权处罚乙方人民币壹万元,并再次发出书面通知;一周后原有问题仍未改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

5、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就餐时间内提供膳食及相关服务,因未按时开餐(发生不可抗因素除外)而影响甲方正常工作(超过15分钟以上),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餐全部膳食收入。

6、甲方食堂因生产和服务需要的食品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乙方需对食品原材料的质量进行严格把关,甲方有权进行监督管理。

7、乙方因生产和服务需要而产生的能源费用以及因自然损耗而需要重新购置餐具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甲方职工食堂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包括人事安排、提供每日餐食、泔水处理、垃圾分类清运等,每日服务时间依据甲方要求制定。

2、乙方必须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包括人事、岗位责任、饮食、环境卫生、安全防范等制度。

3、乙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相关领导之指示,文明经营,讲究个人及公共卫生,保证安全生产。

4、乙方餐饮服务收费标准依据甲方要求制定,并严格控制食物成本率,确保食物成本不超过预定标准,同时加强对员工教育,厉行节约,减少浪费。

5、乙方每餐制作的菜肴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经营,并做到菜肴新鲜可口,品种不断翻新,注重营养搭配,价格合理,数量适中,质量上乘。否则产生的问题及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6、乙方在委托管理服务期内对于甲方的房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自行改造,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爱护甲方设备设施,包括厨房设备、用具和餐具,人为损坏和遗失应照价赔偿。

7、乙方应确保其派驻甲方职工食堂的所有工作人员符合从事食品工作的身体健康标准,并取得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健康证。

8、乙方在托管期内所有安全生产问题均由乙方负责,其乙方工作人员的安全和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9、乙方应当独立完成所承接的甲方业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所承接的业务交由第三方完成或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承担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整(¥ )。

10、遇特殊情况(如停电、停水、人员临时就餐等,食堂无法正常供餐的情况,乙方应及时提供应急方案,确保供餐)。如未能及时提供工作餐,造成职工误餐情况,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甲方承担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整/次(¥ /次)。

11、乙方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的服务方案及作出的声明、承诺和保证均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三、费用结算

甲方保留设定菜肴及所有销售产品最高限价的权利。

1伙食费用:乙方为甲方提供自选餐食服务,并按照当餐公布的菜肴售价进行收费。员工餐定价在最高限价基础上按照实际成本支出费用进行核算,餐饮销售价格采用成本定额核算制。餐饮销售价格核算方式为:原材料的实际成本费用支出;须做到员工的餐饮消费支出与实际获得的餐饮水平基本匹配,入口率达到约100%。

收费通过甲方发放的消费卡,采用按份自选划卡形式结算,餐卡消费结算系统终端由甲方控制。甲乙双方于每月终日(逢周日和节假日顺延)进行汇总核对工作,甲方须在每月15日前,付清乙方上月垫付的伙食费用。

2、综合委托管理服务费用:乙方按照甲方核定的周一至周五早中晚三餐提供点餐;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提供中餐,晚餐由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人数代订盒饭(乙方负责食品安全),全年收取人员薪资费用、委托管理服务费、其他经营费用、低值易耗品费用及税费等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含税价)。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前两个月综合委托管理服务费 元,从第三个月开始逐月支付乙方综合委托管理服务费,支付时间为每月15日前付清上月的综合委托管理服务费 元。

费用明细见附件。

3乙方结算费用(含税)时出具普通增值税发票,且应在甲方付款前提供。

4、乙方承诺:

(1)售卖的菜肴品种每日翻新,大、小荤品种一周内不重复。

(2)隔日的剩余食品绝不二次上柜售卖。

(3)甲方对乙方现场服务人员不满意时,可以向乙方提出人员更换要求,乙方保证普通员工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管理人员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

(4)乙方承诺使用的餐饮耗材均使用苏果超市品牌产品。

(5)对于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承诺内容,乙方均予以承诺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不洁食品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的(需经卫生防疫部门鉴定),由乙方负责医药、护理、误工、交通等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处罚乙方人民币伍万元,并且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不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发生其他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协议,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积极配合政府及甲方相关部门的调查取证工作,配合甲方做好相应的应急措施,同时依据调查结果,除向甲方承担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整/次(¥ /次)外,还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赔偿金、行政罚款等。

3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协议,无故提前终止协议的,需赔偿甲方人民币 壹拾 万元。

本协议期限为一年,自 20 日至20 日,前两个月为试用期,如试用期内乙方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协议,不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甲乙双方同意,可就协议续签问题进行磋商,协商一致时重新签定委托管理协议,最多续签两次。本协议到期前未达成新协议的,本协议到期自行终止。

五、协议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执时,双方应协调解决,协调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

六、备注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厨房设备、用品用具及其他设备设施须列出清单,经双方核定签名盖章后各持一份。本协议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必须按照清单内容归还甲方。乙方归还甲方物件时,必须保持物件完整和清洁卫生,如有损坏和遗失(正常使用耗损除外),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格或同等价格的实物进行赔偿。如赔偿协调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

七、其他

本协议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附件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予以参照执行。

招标文件与本协议不一致时,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商务部分

格式一:投标书

投 标 书

(招标人)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四份(包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全部资料);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有关澄清和补充说明(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本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90 个日历日。在这期间,本投标文件将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本次招标文件和本投标文件(含承诺书)将作为买卖合同的附件。

4.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5.我方愿意向招标人提供任何与本次招标相关的其他资料。

6.我方将严格履行本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责任,并遵守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所有规定。

7.如果我方中标,我们将 按招标文件要求 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8.如果我们中标,我们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支付中标的有关服务费。

9.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格式二: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总价

(含税价)

(小写):

(大写):

服务时间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经理

备 注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格式三:法人资格证明

法人资格证明

(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证明文件,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

(复印件)


格式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原件)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 名: 身份证号: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格式五: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原件)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 (姓名) (单位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代表本公司授权我单位 (部门、职务、姓名) 作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 (单位名称) 的名义参加 (招标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授权代表签署与本次招标相关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均予以承认。

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格式六:制造商专项授权书(本项目不适用)

制 造 商 专 项 授 权 书(本项目不适用)

(原件)

(招标人)

我们(制造厂家名称)是按照(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国家名称) 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贸易公司地址)(贸易公司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代表我方办理 号投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贸易公司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销的全权。兹确认(贸易公司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 日签署本文件,(贸易公司名称)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贸易公司名称: 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及部门: 签字人职务及部门: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日期:


格式七:联合投标协议(本项目不适用)

联 合 投 标 协 议(本项目不适用)

(原 件)

(所有成员单位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货物名称) (标段号,如果有的话)投标。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1、 (某成员单位全称)为 (联合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的履行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否则,协议书无效。

格式八: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招标文件编号: 标段号(如果有的话):

序号

招标文件

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

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

商务条款

说明

(是否偏离)

我方承诺:除上表中的偏离外,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其他条款。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格式九: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全称

主要业务

营业执照

1、法定代表人:

2、注册资本(万元):

3、营业范围

企业资质

1、名称:

2、等级:

3、证书号:

成立日期

固定资产净值(万元)

投标人人员总数

类别

技术人员

管理 人员

技术 工人

其他

人员

合计

备注

小计

高级

中级

初级

联系方式

1、地址:

2、邮编:

3、传真:

联系人

1、姓名:

2、职务:

3、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基本户)

1、名称:

2、账号:

与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单位

投标人控股、管理的单位

控股、管理投标人的单位

投标人组织机构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格式十: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按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提供


格式十一:业绩清单

业绩清单

附件(2)

序号

项目名称及建设地点

合同价格

招标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