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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团餐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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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代理]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清雪配餐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详情

[社会代理]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清雪配餐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信息时间:2021-11-12

一、谈判条件 本采购项目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清雪配餐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采购人为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清雪配餐项目
2.2项目编号:ngcg20211112
2.3采购内容:清雪配餐
2.4采购预算:不超过960,000.00元
2.5招标控制价:16元/人/餐(含税价)
2.6选取供应商数量:1家
2.7服务地点:南关区范围内
2.8服务时间:由2022年1月28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2.9服务标准:优质服务,符合行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的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3供应商(下同)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含标的产品,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能开本企业发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厨师需具备初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和财务状况报告;
3.5供应商应具有大型团餐服务经验,近三年(2018年至今)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法定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将以下要求内容的清晰可辨的原件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长春市南关区政府采购中心电子邮箱(316145443@qq.com),并同时拨打采购中心电话0431-85214685联系进行确认。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食品经营许可证
3、人员证书(厨师具备初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4、法人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有法人或被授权人的联系电话)
5、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6、中小企业声明函
7、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 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在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手写)加盖单位公章将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中心邮箱(316145443@qq.com)。
4.2有效报价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下午14时00分,地点为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开标二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联系人:陈军罗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八一水韵城B区1栋108 电话:19944865911 采购代理机构:长春市南关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3388号 联系人:冯黎明 电话:0431-85214685 监督部门:长春市南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1-85281665

采购人名称

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采购人联系方法

19944865911

采购人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八一水韵城B区1栋10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长春市南关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0431-85214685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自由大路3388号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清雪配餐项目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96

采购项目的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清雪配餐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供应商(下同)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含标的产品,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能开本企业发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厨师需具备初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和财务状况报告; 5.供应商应具有大型团餐服务经验,近三年(2018年至今)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

2021-11-15 09:00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地点

长春市自由大路3388号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方式

电子邮件

文件售价(元)

0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1-11-30 14:00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2021-11-30 14:00

地点

长春市自由大路3388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陈军罗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19944865911

附件:
  • 环卫管理中心清雪配餐谈判文件11.12.doc
竞争性谈判

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清雪配餐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 ngcg20211112

采 购 人 :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长春市南关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11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5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5

第四章 服务需求及要求………………………………………………16

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18

第六章 谈判原则和成交标准…………………………………………36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ngcg20211112

一、谈判条件

本采购项目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清雪配餐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采购人为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清雪配餐项目

2.2项目编号:ngcg20211112

2.3采购内容:清雪配餐

2.4采购预算:不超过960,000.00元

2.5招标控制价:16元/人/餐(含税价)

2.6选取供应商数量:1家

2.7服务地点:南关区范围内

2.8服务时间:由2022年1月28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2.9服务标准:优质服务,符合行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的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3供应商(下同)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含标的产品,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能开本企业发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厨师需具备初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和财务状况报告;

3.5供应商应具有大型团餐服务经验,近三年(2018年至今)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11115日至202111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法定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将以下要求内容的清晰可的原件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长春市南关区政府采购中心电子邮箱(316145443@qq.com),并同时拨打采购中心电0431-85214685联系进行确认。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食品经营许可证

3、人员证书(厨师具备初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4、法人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有法人或被授权人的联系电话)

5、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6、中小企业声明函

7、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

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在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手写)加盖单位公章将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中心邮箱(316145443@qq.com)

4.2有效报价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11130日下午1400分,地点为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开标二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联系人:陈军罗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八一水韵城B区1栋108

电话:19944865911

采购代理机构:长春市南关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3388号

电话:0431-85214685

监督部门:长春市南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1-8528166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采 购 人: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八一水韵城B区1栋108

联 系 人:陈军罗

电 话:19944865911

2

采购代理机构:长春市南关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自由大路3388号

联 系 人:冯黎明

电 话:0431-85214685

3

项目名称: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清雪配餐项目

项目编号:ngcg20211112

4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落实情况:已落实

6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符合行业标准。

7

采购预算:不超过960,000.00元

8

招标控制价:16元/人/餐(含税价)

9

选取供应商数量:1家

10

服务地点:南关区范围内

11

服务时间:由2022年1月28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12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将质疑问题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材料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否则不予解答;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谈判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

13

报价方式:本项目采购单价报价方式,不超过控制价16元/人/餐(含税价)

14

谈判有效期:90天

15

签字或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3)竞争性谈判文件格式中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谈判而不委托代理人谈判,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谈判,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16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版一份(U盘);

17

装订要求:采用 书册 方式胶装,装订应牢固、整齐,便于保管和利用,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18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开标二室

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 11月30日下午14时00分

19

是否退还谈判响应文件:否。

20

谈判时间和地点:2021年11月30日下午14时00分

谈判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谈判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开标二室

21

谈判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由供应商代表及监督人检查;

谈判顺序:以响应文件递交的顺序为先后。

22

竞争性谈判小组的组建:

竞争性谈判小组构成:3人,外聘专家3人;

谈判专家确定方式:外聘专家从依法设立的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3

是否授权竞争性谈判小组确定成交单位:是,根据各单位最终报价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并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成交单位。

24

中标供应商候选人公示媒介:发布谈判公告的相关媒介。

25

付款方式:以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7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

28

资格审查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三、人员证书(厨师具备初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四、法人授权书原件

五、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原件

六、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七、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2021年内任意一次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加盖本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加盖本单位公章)

八、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1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加盖本单位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区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加盖本单位公章)

九、提供2018年-2020年与本项目规模、性质类似项目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1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携带原件参加报价供审查)

十一、满足服务需求及要求和谈判文件的其他要求

1.适用法律:本次招标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

2.招标管理机构和采购人:本项目招标管理机构为长春市南关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为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3.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满足谈判文件的资格要求,满足第五章服务需求及要求的相关要求。

4.是否组织答疑会和踏勘现场:不组织。

5.报价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文件有关的费用。

6.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构成

6.1谈判文件包括下列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合同格式;服务需求及要求;报价文件格式;谈判原则和成交标准。

6.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要求,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报价文件,并对谈判文件的要求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

7.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任何要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报价截止时间3日前(含)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单位,超过这个规定期限提出的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采购单位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视所提问题的具体情况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澄清,并以纸质版文件的方式向供应商发出

7.2招标管理机构可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将以纸质版文件的方式向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

7.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均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具有约束力,而无论其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文件。供应商若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则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已收到。

7.4为使供应商有充分的时间对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部分进行研究,采购单位可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报价截止时间,延长报价截止时间的公告将在发布竞争性谈判采购信息公告的媒体上发告,并应当以纸质版文件的方式向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管理机构和供应商受报价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报价截止时间。

8.报价文件构成: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部分:

8.1报价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是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具有合格资格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是能够证明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

8.2供应商应提交本谈判文件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规定的全部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其报价被拒绝。

9.报价文件的编制

9.1报价语言:报价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管理机构就有关提交报价的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

9.2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以及在提交报价、谈判、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中所要求加盖公章之处所加盖的公章,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以及彩喷或者彩印的印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

9.4报价文件应编排有序,并编制文件目录,准确标明文件内容所在位置。

10.报价方式

10.1投价:本项目采购单价报价方式,不超过控制价16元/人/餐。

10.2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

10.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10.4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

10.5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11.报价有效期:

11.1报价有效期为自公开报价之时起60天。报价文件在这个规定期限内应保持有效。

11.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管理机构可与报价供应商协商延长报价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报价保证金。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除按照招标管理机构要求修改报价文件的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报价文件的其他内容。

11.3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有效期等同于合同履行期。

12.报价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2.1报价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中凡要求签署和/或加盖公章的,均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手书签字和/或加盖供应商公章。报价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须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符;由授权代理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2.2报价文件中如有修改错漏处,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13.报价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3.1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报价文件,但招标管理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之前收到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13.2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至报价有效期期满,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报价文件。

13.3在报价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报价文件做任何修改。

13.4从开标时间起,至报价有效期期满,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报价文件。

14.报价文件的递交

14.1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3份)统一打包成一包密封,在信封上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邮编,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在“采购服务谈判公告”规定的报价地点和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管理机构。报价一览表单独封装用于唱标,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用档案袋单独封装备查,封套格式如下。

未按本章第15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并予以退还。

附:响应文件封套格式

密封内容: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3

项目编号:

采购人名称:     (全称)           

供应商名称:     (全称)           

供应商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分前不得开启

报价一览表封套格式

密封内容: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采购人名称:     (全称)           

供应商名称:     (全称)           

供应商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   报价一览表

              分前不得开启

资格审查文件原件封套格式(如有)

此格式贴在资格审查文件封套外

密封内容: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共 件。

(注:需在外包封详列出原件清单明细,以便核实)

1.

2.

3.

4.

     (项目名称) 在2021年 月 日 时之前准时递交

供应商 : (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14.2供应商应提交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版一份(U盘),当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4.3招标管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在报价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报价文件。

14.4到报价截止时间,如果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将重新采购。

15.公开报价

15.1招标管理机构将在“竞争性谈判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举行公开报价会,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并出示其有效身份证件。

15.2 公开报价会由招标管理机构组织并主持。公开宣读报价前,由监督人员或者供应商代表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场宣布检查情况。

15.3 报价文件经检查确认无误后,由招标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按照供应商提交的《报价一览表》,当众宣读报价供应商名称、报价、交货时间等内容。但按规定提交了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报价文件不予开封。

15.4公开报价时未宣读的报价、交货时间等实质性内容,评审时不予承认。

15.5按照本须知第14条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报价文件将原封退回供应商。

15.6招标管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本须知第16.3款的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开标记录将在开标后由监督人员或者报价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15.7在提交报价文件及公开报价过程中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文件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

(2)报价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的;

(3)报价供应商名称与确认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称不符的;

(4)谈判文件规定开标时属于无效报价的其他情形。

16.谈判采购评审过程的保密性:公开报价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除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予以公开的评标结果外,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文件有关的资料以及授予合同的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17.报价文件的评审

17.1评审工作由招标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审工作由招标管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有关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谈判小组的专家成员由招标管理机构组织采购人代表和监督人员从招标管理公司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采购人代表由采购人委派。谈判小组组长由专家担任并由谈判小组成员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具体评标工作。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独立评审,负责完成评审的全过程直至评定成交供应商(简称成交商)。招标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

17.2审查是否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出现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没有支付能力的情况时采购无效,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拒绝所有报价文件。

17.3审查供应商是否具备合格的供应商资格:谈判小组将审查每个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合法、有效,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证明文件,或者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是非法的、无效的,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17.4审查报价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

17.4.1对于经审查确定为资格合格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将审查其报价文件是否对谈判文件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要求都做出了实质性响应。

17.4.2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文件是指与谈判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技术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的报价文件。所谓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者供应商的义务。没有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17.4.3报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离,将被作为废标处理。包括但不限于:

(1)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所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或者所提交的文件无效;

(2)报价文件未按谈判文件《报价文件格式》的规定有效签署和/或加盖公章;

(3)报价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谈判文件规定;

(4)明显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

(5)报价文件载明的货物检验标准和方法等明显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6)报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7.4.4谈判小组将允许修正报价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但这些修正应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7.4.5谈判小组对报价文件的判定,包括对供应商资格是否合格的判定和对报价文件响应性的判定,只依据报价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17.5报价的审查: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以公开报价会上当众宣布的总报价为准。公开宣布的总报价即为评标价。报价文件中的分项报价合计与公开宣布的总报价不一致的,供应商应按公开宣布的总报价相应修改分项报价。如果供应商不按照上述原则修正其总报价及分项报价,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其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

17.6 澄清:谈判小组对报价文件实质性响应了谈判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以及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细微偏离问题,可以书面形式(由谈判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须提交签字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与报价文件签字人一致),并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谈判小组将否决其报价。

18.依法废标: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并由谈判小组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提交报价的供应商:

18.1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对谈判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18.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8.3 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

18.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9.评审方法和标准

19.1谈判程序及内容

1、谈判预备会: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后召开,所有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应参加谈判预备会,由采购管理机构当众宣布提交报价文件的情况、谈判过程、评标办法和标准等注意事项。

2、谈判小组的构成:

竞争性谈判小组共 3人,由采购人代表在监督部门监督下从依法设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社会专家组成,谈判小组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谈判期间,谈判响应方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场,负责该供应商谈判事宜。

3、资格审查:谈判小组按先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

4、供应商最终报价: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供应商按照谈判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

5、评定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对所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评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19.2在确定成交结果之前,谈判小组将当场向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宣布拟评定的成交商。对于报价低的供应商未被评定为拟成交商的,谈判小组将解释原因并听取供应商的意见。对于供应商提出的意见,谈判小组将认真评审并最终评定成交商。

20.签订合同

20.1招标管理机构将在报价有效期期满之前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0.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3成交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果成交商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且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20.4成交结果将在发布谈判采购信息公告的媒体上公告,不再以书面方式通知未成交供应商。

20.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按实际情况确定。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由于项目的特殊性,以双方签署合同的实际情况为准)

第四章 服务需求及要求

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清雪配餐参数需求

一、项目名称: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清雪配餐

二、采购预算:不超过960,000.00元

三、招标控制价:16元/人/餐(含税价)

四、服务期:由2022年1月28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五、具体参数需求:

要求中标商具有大型团餐服务经验,能开本企业发票。

选取供应商1家。

我单位报餐2小时以内取消订餐,无需支付订餐餐费,超过2小时按原订餐数量结算;2小时以内减少订餐数量,无需支付减少部分餐费,超过2小时按原订餐数量结算。

我单位提前六小时通知普通餐和清真餐的就餐人数及菜谱,配餐单位需按我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送到指定地点,确保配餐运送过程中食品温度及食品安全。要求24小时均能提供配餐服务。

如未按规定时间配送致使我单位无法完成正常工作任务的,我单位有权拒绝签收,并不予结算货款。

配餐以打包盒的形式配送,每盒盒饭配备餐巾纸一包筷子一双。

配餐单位应按规定每天进行食品留样,并将留样食品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以备追索与查验。

配餐单位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应持有合法有效的经营必备的法定资质。

配餐单位须遵守本行业相关环境和卫生的标准,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保持菜肴的新鲜。

验收:配餐单位每次随货提供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我单位验收后由接收人员签字确认,作为送餐凭证。

根据当年雪情及科学合理配餐需求,实际配餐金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与供应商结算一次,我单位不承诺具体的配餐金额。  

冬季清雪配餐菜谱

全荤菜单

半荤菜单

素菜菜单

小菜菜单

红烧鸡块

圆葱炒鸡蛋

炒绿豆芽

辣白菜

熘肉段

鱼香肉丝

白菜炒木耳

拌萝卜

红烧鳕鱼

鸡蛋西红柿

炒大头菜

海带丝

红烧肉

肉炒蒜苔

炒土豆丝(土豆片)

红烧鸭块

肉沫茄子

烧豆腐

蒸鸡蛋糕

尖椒干豆腐

肉炒木耳

鸡蛋炒角瓜

肉段茄子

菜品要求:由采购单位按下列菜谱各品类中任意选择一全荤、一半荤、一素菜、一小菜共四种菜色自由搭配,保证菜量充足且每餐应不低于6两饭标准。

    

              

采购单位: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日期:2021年11月4日

第五章 报价文件

格式(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开标一览表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

五、服务需求偏离表

六、投标报价说明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

九、服务方案

十、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报价函

南关区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你方政府采购 项目的编号为 谈判文件,本供应商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 (供应商名称),按照你方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交《供应商须知》第8条“报价文件构成”要求的全部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版一份(U盘),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文件是真实的、有效的和准确的。

据此函,签字人宣布同意如下:

1.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供服务的报价为 投标人须以单价报价,最高不得超过16元/人/餐)。

2.如果我方被评定为成交,我们保证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具体服务时间承诺如下: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3.如果我方成交,对于谈判文件要求在成交后向采购人提交的货物制造厂商授权书,我方保证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如果我方不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即为我方违约,我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完全接受你方按照本报价函第13条的处罚约定予以处罚。

4.我们已详细阅读了全部谈判文件,包括谈判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的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5.我们对谈判文件关于时限、程序方面的规定没有异议,保证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参加谈判活动。

6.我们同意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开标时间起遵循本报价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报价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成交。

7.我们如果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们的报价保证金。

8.我们保证向你方提供你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报价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9.我们完全理解你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0.本报价文件自开标之时起90天内有效。

11.我方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方将被处罚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与其他供应商、招标管理机构或者采购单位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恶意串通的;

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招标管理机构或者采购单位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管理机构签订采购合同的;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签订合同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姓名(手书签名):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签署日期: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约定内容

是否响应

1

服务内容

(详见第四章“服务需求及要求”)

2

服务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2

服务地点

长春市南关区内

3

投标有效期

90天

4

服务要求

优质服务,符合行业标准。


开标一览表

项 目 名 称 :

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

( 元/人/餐)

投标保证金

(有/无)

服务标准

服务周期

优惠条件

服务承诺

备注

本表只做唱标时使用,但本表的一切内容均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更改。

填报的内容必须和投标文件及投标函中的内容一致。

投标报价为采购货物报价的总和。

优惠条件、服务承诺,详细内容必须在投标书中载明,如内容较多,本表只填写“有”“无”即可。

投标人须以单价报价,最高不得超过16元/人/餐。

本表为开标时唱标用,应单独用小信封密封、送达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偏离

说明

1

 

 

2

 

 

3

 

 

4

 

 

5

 

 

...

...

 ...

...

... 

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与谈判文件的商务条款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谈判文件商务条款的要求。如无偏离,在上表“偏离”位置注明(无)即可。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五、服务需求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号

服务标准

偏离

说明

1

 

 

 

2

 

 

 

3

 

 

 

4

 

 

 

5

 

 

 

 ...

 ...

...

 ...

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与谈判文件的服务需求及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服务需求及要求。如无偏离,在上表“偏离”位置注明(无)即可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六、投标报价说明

格式自拟

投标人: (盖公章)

年 月 日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全称

投标方式

独立

注册资金

营业执照编号

成立日期

主要业务

经营场所

行政负责人

1.姓名: 2.职务: 3.职称:

联系方式

1.地址: 2. 邮编: 3. 电话:

4. 传真: 5. E-mail 6. 联系人:

开户银行

1.户名: 2.开户行: 3.帐号

注:在本表后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图片描述:经营场所、生产场所等

(二) 拟投入人员基本情况表

在本项目中所担任的职务

姓名

性别

年龄

备注

……

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招标项目的实际需要,列出拟配备的人员清单。

2、后附相关人员资格证件复印件。

(三)配餐设备配备情况表

一、配餐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数量

1

2

3

4

5

6

注:投标人必须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如发票、照片等

(四)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食品经营许可证

3、人员证书(厨师具备初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4.法人授权书、

5.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6.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加盖本单位公章)

8.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区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加盖本单位公章)

9、提供2018年-2020年与本项目规模、性质类似项目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1

10、中小企业声明函

(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携带原件参加报价供审查)

11、满足产品参数要求及询价文件的其他要求。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