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洪洞县赵城镇中心校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侯村、孙堡学校厨房设备项目的废标公告
侯村、孙堡学校厨房设备项目的废标公告

招标详情

侯村、孙堡学校厨房设备项目的废标公告

来源:洪洞县赵城镇中心校 发布时间:2021-11-12


一、 采购人名称:洪洞县赵城镇中心校

二、 采购项目名称:侯村、孙堡学校厨房设备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1410242021ATP00006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五、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1月08日

七、 预算总金额: 710338.06

八、 废标理由:

包一: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九、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郑小玲,马瑛,王堃(采购人代表)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西冠瑞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乔东

联系电话:15135398801

传真: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贡院东街碧云轩小区1号楼105室

2、采购人名称:洪洞县赵城镇中心校

联系人:李兵辉

联系电话:0357-6565559

传真:

地址:山西省洪洞县赵城镇



附件信息:

  • 竞争性谈判文件.docx

    129.2K




侯村、孙堡学校厨房设备

项目编号:1410242021ATP00006

招标编号:SXGRDZB-20211108


采购人:洪洞县赵城镇中心校 (盖单位章)


采购代理机构: 山西冠瑞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日期:202111



目 录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 ————————————————————————————2

第二部分 谈判人须知前附表 ————————————————————————4

第三部分 谈判人须知 ———————————————————————————8

一、总则 ———————————————————————————————8

二、谈判文件 —————————————————————————————10

三、响应文件 —————————————————————————————11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3

五、谈判采购程序 ———————————————————————————14

六、签订合同 —————————————————————————————19

七、服务费 ——————————————————————————————20

八、保密和披露 ————————————————————————————20

九、询问和质疑 ————————————————————————————21

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23

第五部分 资格审查内容及评定成交标准 ———————————————————27

第六部分 合同草案(可修改) ———————————————————————32

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 ————————————————————36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

项目概况

侯村、孙堡学校厨房设备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1209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10242021ATP00006

招标编号:SXGRDZB-20211108

项目名称:侯村、孙堡学校厨房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10338.06元

采购需求:侯村、孙堡学校厨房设备,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7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18日00时00分00秒至2021年1110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

2.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

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

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谈判文件:

(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

(2)请于谈判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谈判文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12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五、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11 12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地 点:临汾市尧都区贡院东街碧云轩小区1号楼1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未按本项目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2.1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2.2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

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

3)供应商应安装“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电子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

4)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

2.3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供应商可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投标无效。

2.4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供应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洪洞县赵城镇中心校

地 址:山西省洪洞县赵城镇

联系方式:13935709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山西冠瑞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汾市尧都区贡院东街碧云轩小区1号楼105室           

联系方式:15135398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东

电   话:15135398801 

注:供应商需到“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中“供应商库”内进行注册并登陆“供应商库管理系统”中的“注册信息维护”自主备案。



第二部分 谈判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谈判人应

具备的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本包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3、本包是否接受代理商谈判:

4、本包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2

响应文件(纸质)份数

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

3

响应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1、谈判人代表的证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谈判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2)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格式见第七部分)。

2、响应函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谈判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货商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有依法缴纳税收凭证(报价截止日期前供应商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扫描件)

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 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扫描件)

7、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谈判人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谈判人为代理商的填写谈判人(代理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谈判人为制造商的填写谈判人(制造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报价产品中既有自身制造,又有代理的,代理商和制造商的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均需填写;

(格式见第七部分)。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谈判人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七部分);

提供响应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名单的查询记录情况(查询时间必须为采购公告发布后);

提供响应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记录情况(查询时间必须为采购公告发布后)。

9、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按照本部分序号1“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10、响应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开户许可证

(1)提供响应保证金交纳证明扫描件;

(2)提供响应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提供银行证明或提供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相关公告)扫描件

11、联合体谈判协议

响应人为联合体的,提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谈判协议。

(格式见第七部分)

说明:本项目将根据谈判人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具体检查的内容标准详见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

4

响应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

1、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

2、对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

3、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

4、对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

(1)货物、服务技术偏离表

(2)其他响应文件(能够证明响应标的物满足采购文件技术需求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官网链接/功能截图/产品彩页/产品说明书/详细的技术说明文件/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文件等)

5、 对报价要求的响应内容

6、政府采购政策资料

(1)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的话)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有的话)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的话)

(4)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若有的话)

7、采购文件要求或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等

8、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

说明:

1、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七部分;

2、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装订为一册。

5

保证金

本项目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谈判保证金:

是,

1、谈判保证金金额:大写:壹万元整/包

小写:10000/包

2、保证金形式:网上银行、汇票、电汇、转帐支票

3、账户信息(电汇账户):

开户名称:山西冠瑞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山西尧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关支行

账 号:601271010300000047248

行 号:402177000685

响应文件中“谈判保证金凭证”提供转账凭证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未提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

响应文件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

7

政府采购

相关政策要求

(如涉及的话)

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

(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

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

(1)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谈判人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谈判人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

3、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

谈判人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4、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

报价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

5、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谈判要求:

(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

(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谈判的要求: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

(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

7、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

(1)谈判人所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所报产品或服务价格折扣。

(2)谈判人所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

8、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谈判的要求:

(1)监狱企业参加谈判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所报货物或服务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

(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谈判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价格折扣。

8

现场勘查

(或谈判前答疑会)

不召开

召开,具体时间和地点:

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供应商参会人员:/

9

谈判过程中根据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草案条款。

第三部分 谈判人须知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

2. 定义

2.1 “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的采购单位。

2.2 “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采购代理机构。

2.3 “谈判人”指符合本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受邀请获得谈判文件参加谈判,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供应商。

2.4 “货物”指供应商按谈判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5 “服务”指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6 “电子签章”指可通过电子签章软件正确读取数字证书签章信息的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包含单位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2.7 本谈判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2.8 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

3. 合格谈判人

3.1 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

3.2 谈判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

3.3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谈判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谈判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要求。

3.4 本次谈判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详见谈判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 本次谈判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谈判人身份共同参加谈判,详见谈判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

3.6.1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6.2 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谈判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谈判。

3.6.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谈判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谈判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谈判协议格式见本谈判文件第七部分。

4. 谈判费用

谈判人应当承担参与本次谈判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通知的告知及获取

5.1通知的告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进行通知,不再书面进行通知。各市场参与主体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类通知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5.2通知的获取

已获取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可在本次谈判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已发布的通知

未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本次谈判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获取已发布的通知。

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谈判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二、谈判文件

6. 谈判文件的内容

6.1谈判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

第二部分 谈判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谈判人须知;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 资格审查内容及评定成交标准

第六部分 合同草案;

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

6.2 谈判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前附表序号7的规定。

6.3响应人如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存在失信黑名单记录情况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且在执行期间的,对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

6.4除非特殊要求,谈判文件不单独提供谈判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谈判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5 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

6.6谈判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

7.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谈判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供应商应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关注此类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进行通知。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7.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将顺延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7.3谈判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疑问,可根据本须知32.1和32.2规定的程序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答复,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内通知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所有谈判供应商。所有已获取本项目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均可在下载谈判文件处下载相关答复,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答复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7.4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场勘查或召开谈判前答疑会,详细内容见第二部分谈判人须知前附表序号8的要求。

三、响应文件

8. 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谈判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等中的说明以及谈判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谈判供应商承担。

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 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

9.1.1若单个序号的货物中包含多个产品的,可自行设计报价明细表,加盖电子签章后在系统内上传。

9.1.2响应文件还须打印出纸质版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按谈判人须知前附表序号2的规定提交。

9.2响应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按第一部分规定执行。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详见谈判人须知前附表序号3、序号4的要求及谈判人须知前附表序号7 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若有的话)。有格式的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七部分。

9.3纸质版响应文件制作要求

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谈判供应商承担。

9.4 响应保证金

本项目是否要求响应人提交保证金,及要求供应商应提交的响应保证金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5的相关规定。

9.5 谈判报价

9.5.1 所有谈判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谈判人自行承担。

9.5.2 谈判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谈判人报出的总价为货物/服务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

9.5.3谈判人必须整包进行投报,不得拆包分项投报 。

9.5.4 本次谈判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

9.5.5 谈判人应提供货物/服务的单价(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安装调试费、保险费用及其他应有的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

9.5.6 任何超出谈判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谈判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

9.5.7对于有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主要辅材的项目,谈判人自行设计表格,填写 ·主要辅材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等内容。

10. 响应内容填写说明

10.1谈判人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谈判对响应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谈判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10.3谈判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七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 “/”等明确的回答。

10.4 报价一览表应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0.5谈判人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并接受谈判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6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谈判人承担。

11.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谈判人须知前附表序号6的规定。

12.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2.1 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12.2 谈判人在电子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或标准公章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3. 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谈判人须将纸质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和纸质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及谈判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提交。封皮上须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谈判全称、地址,注明“密封”字样并加盖谈判人公章。

1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4.1纸质响应文件须在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密封递交。谈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未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或未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谈判无效。

14.2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谈判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谈判供应商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5.1谈判人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5.2谈判人对电子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在电子响应文件上进行,修改完成后重新上传。如无法及时对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内容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将补充、修改的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书面递交采购代理机构,作为纸质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5.3在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谈判人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五、谈判采购程序

16. 成立谈判小组

16.1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6.2 谈判小组负责完成谈判文件的确认和具体的评审谈判事务提出经谈判小组签字的书面评审报告。

16.3 谈判活动的组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16.4正常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依据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谈判工作。如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谈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为依据进行谈判。

17. 确认谈判文件

谈判小组对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进行书面确认。

18. 响应文件的审查顺序

谈判小组确认本谈判文件后,谈判小组成员按照随机顺序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19. 响应文件审查

19.1谈判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19.2 资格性检查,谈判小组对每个谈判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19.3 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9.3.1 在审查时,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谈判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3.2谈判小组要求谈判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提出,谈判供应商对谈判小组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需采用加盖电子签章的形式进行响应。

19.3.3谈判供应商在进行澄清、说明、更正时,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携带数字证书(USBKey)到采购活动现场同时自行解决所需网络。

19.4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谈判小组将及时告知有关谈判人。

19.5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谈判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谈判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

19.6 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响应人提供的货物/服务的主要技术性能、数量、服务方案和交货(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谈判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谈判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谈判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谈判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0.确定参加谈判的谈判人

20.1 谈判小组按照第19.1条对谈判人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后,符合相应条件的谈判人参加谈判

20.2如果多个谈判人所报整包货物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时,按一个谈判人计算谈判人数量。

20.3谈判小组根据本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人进行谈判。

21.谈判

21.1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谈判人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谈判人平等的谈判机会。

21.2 谈判的顺序,按照随机的顺序进行。

21.3 谈判内容包括货物/服务的技术配置、售后服务、服务方案、价格以及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

谈判时,谈判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谈判人就某些谈判事项作出明确的承诺,承诺内容需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以加盖法人电子签章的形式进行。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1.4谈判人须知前附表序号9 明确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草案条款在谈判过程中不作任何实质性变动,谈判人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谈判人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

21.5谈判人须知前附表序号9 明确了在谈判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或合同草案条款的内容,但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不进行任何实质性变动,谈判人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谈判人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

21.6谈判人须知前附表序号9 明确了在谈判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或合同草案条款的内容,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按照明确的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进行实质性变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谈判人,使每个谈判人均同时获得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谈判人要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加盖法人电子签章进行确认。

21.7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谈判小组成员共同签字。

21.8 发生实质性变动时,谈判人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

21.8.1 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现场能够做出书面承诺,并且经谈判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提交响应文件。

21.8.2 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响应文件,则在谈判现场由谈判小组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

21.9 谈判人按照谈判文件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除要对谈判文件变动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外,还要做出新的一轮报价。

21.10谈判小组应对谈判人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按照本文件要求进行审查。

21.11根据谈判文件(包括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和谈判人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谈判人分别进行新一轮的谈判。

21.12 经谈判、审查,谈判人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谈判人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

21.13 谈判过程中,谈判人的所有承诺、书面补充文件以及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需要以加盖法人电子签章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内进行提交。

21.14 谈判小组要对与每个谈判人的谈判内容以谈判纪要的形式做出记录,谈判结束后,谈判人代表应在谈判纪要上签字确认。

21.15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退出谈判要求要以加盖法人电子签章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内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出谈判的谈判人的保证金。

22. 最后报价

22.1谈判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已详细列明,谈判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要按照谈判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2.2 谈判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没有详细列明,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谈判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2.3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下达最后报价通知及最后报价截止时间,谈判人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

22.4谈判供应商应在自行准备的电脑终端设备上及时关注谈判小组下达的最后报价通知,不论何种原因,谈判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视为主动退出谈判。

22.5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将在最后报价截止时间后,将所有谈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一次性统一显示给谈判小组。

23. 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23.1 谈判小组根据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的规定,即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谈判人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23.2 谈判小组组长根据谈判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

24.评审复核

谈判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情形进行复核。

25. 谈判保密

25.1 在谈判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谈判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5.2 谈判结束后,参与评审谈判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谈判现场的任何资料。

26. 关于谈判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谈判人进入初审、谈判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审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谈判人承担。

27. 采购项目终止

27.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谈判活动:

A、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B、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C、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谈判人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7.2 项目终止谈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7.3 如本项目属于因公开招标而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只有两家导致废标,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转变为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符合竞争要求的谈判人可以是两家,而不被终止。

六、签订合同

28. 成交通知

28.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谈判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成交供应商可以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自行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谈判人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2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谈判人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8.3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 签订合同

2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谈判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成交供应商可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自行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谈判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在系统中自行下载)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

29.2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及谈判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9.3本文件第四部分需求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七、服务费  

集中采购机构作为非营利事业法人,是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

八、保密和披露

30. 保密

谈判人自领取谈判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谈判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1. 披露

31.1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谈判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的有关人员披露。

31.2 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谈判人/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谈判人/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谈判人/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九、询问和质疑

32. 询问

32.1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谈判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谈判供应商对谈判过程、谈判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询问。

31.2询问事项若属于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范畴的,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告知询问对象直接向采购人询问;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询问函。在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供应商询问告知函》,供应商持《供应商询问告知函》向采购人进行询问。采购人须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供应商进行书面答复。

32.质疑

3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且质疑函必须是书面形式(质疑函范本须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下载专区下载)。

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2.2对采购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谈判过程、谈判结果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答复。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供应商质疑告知函》(一式三份),供应商持《供应商质疑告知函》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32.3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谈判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

32.4无效质疑情形

A.未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B.不符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特定条件的供应商;

C.未在有效期内提出质疑的;

D.不同质疑人委托同一人办理质疑事宜的;

E.质疑没有明确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F.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2.5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

32.6质疑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A、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

B、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一、商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

履约保证金:无

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协商。

质保期:一年

二、实质性要求

1、强制性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报产品中如包含“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2、信息安全产品: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目录附后,8类13项),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3、正版软件承诺: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4、其他强制性要求或标准:

三、服务要求

投标人根据自身专业的理解和认识,紧密结合本项目实际编制下列服务方案:

1.主要投标产品技术性能指标

2.产品性能和质量

3.质量保障方案

4.实施方案

5.售后服务方案

四、技术要求

详见本部分技术需求书。

%1、 报价要求

响应文件按谈判文件规定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验收标准

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法》41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45条、财库(2016)205号文件、《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87号令74条(适用于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等规定编制项目履约验收标准;根据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进行验收。

、其他

1、谈判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随时准备对谈判小组的询问予以解答。

2、谈判人在进行澄清、说明、更正时,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携带数字证书(USBKey)到采购活动现场同时自行解决所需网络。






技术需求书

采购明细清单

洪洞县赵城镇孙堡学校采购明细表


物品名称

规格型号

购置数量

单位

备注

太阳能

太阳能16支管,210升

2

更衣镜

80CM*100CM

2

浴霸

浴霸,防漏电保护,带换气扇,照明终身免费换灯泡

4

悬浮防滑垫

环保塑料

21

双炒单温灶

规格:1800*1000*800,板材选用201不锈钢,厚度≥1.2mm,大架4*4角铁,纯铜线双风机,灶腿采用58mm钢管,开关、气阀、水龙头均采用优质产品,炉膛为铸铁。电子打火,电压220V功率550W(产品适用燃气种类:液化石油气,额定燃气压力:2.8kpa)投标人须提供市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能效检测报告,同时提供省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2

一蒸一炒双温灶

规格:1800*1000*800,板材选用201不锈钢,厚度≥1.2mm,大架4*4角铁,纯铜线双风机,灶腿采用58mm钢管,开关、气阀、水龙头均采用优质产品,炉膛为铸铁。电子打火,电压220V功率550W(产品适用燃气种类:液化石油气,额定燃气压力:2.8kpa)

1

大锅灶

规格:1050*1170*800,板材选用201不锈钢,厚度≥1.2mm,大架4*4角铁,纯铜线风机,灶腿采用58mm钢管,开关、气阀、水龙头均采用优质产品,电子打火,电压220V功率550W(产品适用燃气种类:液化石油气,额定燃气压力:2.8kpa)投标人须提供市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能效检测报告,同时提供省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1

燃气双门蒸饭车

规格:1350*500*1700,板材选用201不锈钢,钢板厚度1.2mm,箱体采用整体发泡,支架为角铁,双门双控,配有胶质无声脚轮,脚轮支架为金属材料,自动进水,托盘为201不锈钢,安装火排同时配有电子打火装置。 提供省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与食品接触部分须提供符合饮食安全的市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食品级板材检测报告。

2

燃气单门蒸饭车

规格:600*500*1450,板材选用201不锈钢,箱体采用整体发泡,支架为角铁,配有胶质无声脚轮,脚轮支架为金属材料,自动进水,托盘为201不锈钢,安装火排同时配有电子打火装置。

2

不锈钢排烟罩

规格:27200*1300*500,板材选用201不锈钢,厚度≥1.2mm,安装防爆灯,油网箅采用直径19mm不锈钢圆管制作,配有漏油斗,烟罩周边均制作油槽。

10

集烟箱

规格:600*500,板材选有优质镀锌板,厚度≥1.2mm

5.58

菜墩

竞争性谈判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