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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某单位采购中心副食品采购(项目编号:ZY211019)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汕头市某单位采购中心副食品采购(项目编号:ZY211019)公开招标公告

2021年11月12日 12:39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某单位采购中心副食品采购
品目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糖及副产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豆腐及豆制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水果、坚果加工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蔬菜加工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水产品加工,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畜禽肉

采购单位汕头市某单位采购中心
行政区域汕头市公告时间2021年11月12日 12:3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西路14号金霖大厦9楼911-913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3日 09:30
开标地点广东卓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
预算金额¥14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4-87276111
采购单位汕头市某单位采购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汕头市龙湖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先生,0754-86351342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卓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西路14号金霖大厦9楼911-91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先生,0754-87276111
附件:
附件1汕头市某单位采购中心副食品采购(项目编号:ZY211019)公开招标公告.doc
附件2汕头市某单位采购中心副食品采购.pdf

项目概况 汕头市某单位采购中心副食品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头市高新区科技西路14号金霖大厦9楼911-91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211019

项目名称:汕头市某单位采购中心副食品采购

预算金额:14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了规范汕头市某单位采购中心副食品采购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卫生,拟对汕头市某单位采购中心副食品采购的供货方资格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本项目配送地点为汕头市龙湖区。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供货期限为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1.1投标人成立时间须满3年(以营业执照成立时间至应答截止时间为准),企业经营范围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2提供2018年度至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及2020年基本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1.3提供2018年至2020年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1.4提供2018年至2020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5投标人须提供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提供《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2、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3、投标人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2日 至 2021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西路14号金霖大厦9楼911-913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卓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9日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下列资料(资料均加盖公章)到广东卓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西路14号金霖大厦9楼911-913)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

4、供2018年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及2020年基本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5、提供2018年至2020年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提供2018年至2020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注:1、本项目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2、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在报名登记时提供原件核查,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3、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市某单位采购中心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

联系方式:李先生,0754-863513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卓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西路14号金霖大厦9楼911-913

联系方式:张先生,0754-87276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0754-87276111

汕头市某单位采购中心副食品采购(项目编号:ZY211019)

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卓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某单位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汕头市某单位采购中心副食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ZY211019

二、项目名称:汕头市某单位采购中心副食品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4,00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采购内容:汕头市某单位采购中心副食品采购

最高限价:14,000,000.00元

2.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了规范汕头市某单位采购中心副食品采购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卫生,拟对汕头市某单位采购中心副食品采购的供货方资格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本项目配送地点为汕头市龙湖区。

3.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1投标人成立时间须满3年(以营业执照成立时间至应答截止时间为准),企业经营范围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提供2018年度至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及2020年基本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提供2018年至2020年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4提供2018年至2020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投标人须提供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提供《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9日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下列资料(资料均加盖公章)到广东卓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西路14号金霖大厦9楼911-913)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

4、供2018年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及2020年基本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5、提供2018年至2020年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提供2018年至2020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注:1、本项目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2、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在报名登记时提供原件核查,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3、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11230930分(注: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八、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卓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

九、开标时间: 20211230930分。

十、开标地点:广东卓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一、本公告期限自20211112日至20211119日止。

十二、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汕头市某单位采购中心

采购人地址:汕头市龙湖区

采购人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4-86351342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卓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西路14号金霖大厦9楼911-91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7276111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7276111

汕头市某单位采购中心

广东卓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2日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