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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包河区常青街道办事处食品慰问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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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青街道2022年企业退休人员春节慰问品采购

招标详情

常青街道2022年企业退休人员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网上磋商项目)

项目概况
常青街道2022年企业退休人员春节慰问品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11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ABBHN00299
项目名称:常青街道2022年企业退休人员春节慰问品采购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80万元
最高限价:80万元
采购需求:常青街道2022年企业退休人员春节慰问品采购,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3月10日,物资发放期限为2个月,如采购人要求送货,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免费送货上门并组织人员发放。如采购人因特殊原因,需调换商品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按成交价调换同等价格商品。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11月13日至 2021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 9:00至 12:00,下午 12:00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方式:
供应商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磋商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磋商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0396、66220387。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11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1年11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3楼1号谈判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磋商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磋商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本项目二轮报价环节采取网上报价,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系统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报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合肥市包河区常青街道办事处
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龙图路917号常青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 0551-635061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
联系方式: 0551-66220396、662203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鲍工
电话: 0551-66220396、66220387

附件:
0299采购需求.doc 常青街道2022年企业退休人员春节慰问品采购招标文件正文.pdf

第三章 采购需求

前注:

1.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下列采购需求中标注进口产品的货物均已履行相关论证手续,经核准采购进口产品,但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未标注进口产品的货物均为拒绝采购进口产品。

2.下列采购需求中: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3.下列采购需求中:标注▲的产品(核心产品),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信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即支付货款总额30%的定金,余款在货物发放完毕后二个月后足额付清(付款以最终交付货物的实际数量结算)。

2

供货地点

合肥市包河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供货期限

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3月10日,物资发放期限为2个月,如采购人要求送货,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免费送货上门并组织人员发放。如采购人因特殊原因,需调换商品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按成交价调换同等价格商品。

4

免费质保期

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货物需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

单位

数量

所属行业

参考品牌

1

▲食用油

★1、加工原料:非转基因物理压榨菜籽油;

★2、加工工艺:物理压榨;

★3、产品规格:2.5L/桶。

10000

零售业

金龙鱼、香满园、鲁花或其他同一档次及标准的品牌

2

袋装大米

★1、规格:5公斤袋装;

★2、符合国家GB/T1354标准;

★3、不低于优质三级籼米。

10000

零售业

金龙鱼、香满园、圣上一品或其他同一档次及标准的品牌

三、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总价报价和分项报价,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货物、配送、税费等为完成本项目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供应商报价前应进行充分考虑各种风险,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等理由增加名目、调整价格。最终结算费用以实际供货数量和成交单价据实结算。

四、其他要求

1、采购人提前3天以书面传真方式通知成交供应商送货事项,成交供应商根据规定的品种、规格、数量以及送货地点等约定事项送货,成交供应商供货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立即退货;

2、成交供应商要保证货物的质量、保质期,米和油的出厂生产日期为2021年10月以后生产的,对非人为破损的货物要无条件更换;

3、成交供应商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溢缺、残损、串错、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4、成交供应商若延期交货或交货数量不足,成交供应商应偿付采购人此批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

5、成交供应商所供食品的卫生、质量及包装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如因食品本身质量问题引起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6、成交供应商有义务提供所需的有关食品资料,如食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食品检测报告及产品合格证等,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或付款;

7、交货方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印制提货单,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双方盖章有效(提货单上需注明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地点和供货日期),货物在指定地点凭票发放,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8、交货地点:由于退休人员数量较大,年纪较高,行动不便,成交供应商在街道周边超市提供发放点或按照采购人需要送至指定社区,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确保所有的慰问品发放到位。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