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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打通中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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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打通中学食堂劳务承包服务采购公告(21C00192)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重庆市綦江区打通中学食堂劳务承包服务采购公告”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12月3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21C00192

项目名称:重庆市綦江区打通中学食堂劳务承包服务采购公告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00,000.00元

最高限价:4,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劳务承包服务采购 4,000,000.00元 2
最高限价总计:4,0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1年11月12日 至 2021年11月19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下载

方式或事项:

1、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3、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3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 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通惠大道69号市民服务中心b栋四层)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1年12月3日 09:30

开标地点: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 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通惠大道69号市民服务中心b栋四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綦江区打通中学

采购经办人:文武国

采购人电话:15923267809

采购人地址:綦江区打通中学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余清

代理机构电话:023-48671230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綦江区红星国际广场A座20楼发展改革委2002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48671761

九、附件
重庆市綦江区打通中学食堂劳务承包服务采购.doc
请到原网址下载附件
货物

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项 目 编 号 :21C00192

项目执行编号:QJJY-2021-C124

招标项目名称:重庆市綦江区打通中学食堂劳务承包服务采购

重庆市綦江区打通中学

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二O二一年十一


目 录

TOC \o "1-2" \h \z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 3 -

二、招标项目内容 - 3 -

三、资金来源 - 3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 3 -

五、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 3 -

六、投标保证金 - 4 -

七、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6 -

八、投标有关规定 - 7 -

九、联系方式 - 7 -

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 - 8 -

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 12 -

一、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 - 12 -

二、报价要求 - 12 -

三、付款方式 - 12 -

四、知识产权 - 12 -

五、其他商务要求内容 - 12 -

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 15 -

一、资格审查 - 15 -

二、评标方法 - 16 -

三、评标标准 - 17 -

四、无效投标条款 - 18 -

五、废标条款 - 19 -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 20 -

一、投标人 - 20 -

二、招标文件 - 20 -

三、投标文件 - 20 -

四、开标 - 22 -

五、评标 - 22 -

六、定标 - 22 -

七、中标通知书 - 23 -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 23 -

九、签订合同 - 24 -

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 25 -

十一、缴费 - 26 -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 29 -

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 - 31 -

一、经济文件 - 26 -

二、服务文件 - 36 -

三、商务文件 - 38 -

四、其他 - 42 -

五、资格文件 - 48 -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一、采购人:重庆市綦江区打通中学

、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

最高限价

(万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中标人数量(名)

服务年限(年)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綦江区打通中学食堂劳务外包

400

5

1

2

餐饮业

三、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400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自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綦江)(https://www.cqggzy.com/qijiangweb/)上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投标截止时间:见本项目公告。

(五)开标时间:见本项目公告。

(六)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有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投标人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

方式一:网银

1、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及要求:竞标人需提前到綦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qjjyzx.cqqj.gov.cn/)注册成为电子会员,具体操作详见綦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qjjyzx.cqqj.gov.cn/)上的通知公告《企业网上缴纳保证金步骤》。成功注册成为电子会员后,竞标人登录綦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qjjyzx.cqqj.gov.cn/),查看对应项目的招标公告,根据招标公告中指定的缴纳竞标保证金专户信息内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竞标保证金从竞标人的基本帐户直接划转到指定的竞标保证金专户中。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投标保证金金额(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

3、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任选其一):详见对应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信息栏中的保证金信息。

投标保证金以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开标现场显示的保证金交纳情况为准。

4、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

4.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4.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保证金咨询电话:023-48671003

方式二:保函

1、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

(1)缴纳形式:投标人提供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函;

(2)具体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文件“(九)其他资料”中提供银行或担保机构开具的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复印件,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原件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投标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投标保函无效。

2、投标保证金金额(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

3. 投标人须确保其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能在重庆市中心城区或项目所在地核验真伪,并在投标文件资格文件部分“(九)其他资料”中提供纸质投标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否则该纸质投标保函视为无效。

4. 投标人在开标现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应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纸质投标保函扫描件一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投标处理。

5.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采购人应当对投标人(至少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纸质投标保函开展核验。采购人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等信息无法对该纸质投标保函进行核验的,或发现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弄虚作假的,对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采购人对纸质投标保函无法核验的,应当报行政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对纸质投标保函弄虚作假的,应当报行政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理。

6.纸质投标保函的退还、注销

采购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向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并书面通知相关银行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银行协商。

采购人应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同时书面通知相关银行或担保机构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银行协商。

(二)投标保证金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间和金额提交(请完整填写保证金账号及其他相关信息,避免因账号填写不全等引起竞标无效),若凡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都交由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投标处理

注:本次项目的竞标保证金必须按上述方式之一要求提交。

履约保证金

(一)中标人是否交纳履约保证金:是。

(二)中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1、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2、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金额的10%或按綦信用办发〔2020〕2号文件计取履约保证金金额;

注: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参照《关于在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中运用第三方信用报告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綦信用办发〔2020〕2号)第二条执行。

信用等级根据国家标准,分为A、B、C、D四等十级,分别为AAA、AA、A、BBB、BB、B、CCC、CC、C、D级,每个等级后缀“+”或“-”号以区分同一等级高低。根据报告中载明的信用评价等级享受履约保证金减免优惠政策:评价等级为AAA级(含AAA+、AAA-)的按合同金额5%缴纳履约保证金,评价等级为AA级(含AA+、AA-)按合同金额6%缴纳履约保证金,评价等级为A级(含A+、A-)按合同金额7%缴纳履约保证金,评价等级为BBB级(含BBB+、BBB-)按合同金额8%缴纳履约保证金,评价等级为BB级(含BB+、BB-)按合同金额9%缴纳履约保证金,评价等级为B级(含B+、B-)按合同金额10%缴纳履约保证金。

3、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时间: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签订合同之前)缴入采购人指定账户。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间:采用现金缴纳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无息退还;采用银行保函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退还。

5、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重庆市綦江区打通中学食堂

账号:1144010120010002896

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綦江支行打通分理处

联系人:朱家立

联系电话:13637784818

联系地址:重庆市綦江区打通镇打通北路70号附10号

备注:QJJY-2021-C125项目履约保证金

八、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

(五)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綦江)(https://www.cqggzy.com/qijiangweb/)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六)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七)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綦江区打通中学

联系人:朱家立

电 话:13637784818

(二)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联系人:余清

电 话:023-48671230

地 址:重庆市綦江区红星国际广场A座20楼发展改革委2002室


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本校师生用餐人数:约3000人,住校生大约1000人,早餐就餐人数大约850人,中午就餐人数学生大约2600人,教师150人,晚餐就餐人数大约1600人。本校年营业额约为680万元,实际营业额以当年实际营业情况为准。

2、食堂面积3002平方米,共四层,三个厨房,7个大天然气灶,2个大型电磁炉,平头灶3个,4个蒸饭柜,八个煮面桶,15台保温餐车,绞肉机1台,切丝机2台,脱皮机1台,消毒柜4个,电饭锅14个,就餐位有600个,洗碗机1台。

二、项目相关要求

(一)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要求

本项目需由中标人负责学生食堂的劳务外包服务工作。全校正常行课期间需为学校食堂提供健康合格的管理人员、厨师和普通员工至少35名,节假日期间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满足师生供餐需求。食堂岗位配备及人员基本要求如下:

岗位

人数

备注

大堂经理

1人

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男员工年龄在60岁以下,女员工年龄在50岁以下,具有餐饮服务工作经验。

食堂厨师(红、白案)

5人

普工(含留样消毒员、领料员、库管员)

29人

合计

35人

(二)安全责任要求

1、中标单位在合同期内,不按餐饮业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操作,所发生的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及受相关职能部门处罚等,所造成的一切民事和法律责任概由中标单位全部负责,如学校承担责任,有权向中标单位追偿。

2、中标单位在合同期内,必须支付学校购买食堂食品安全类保险的费用(保额由学校和保险公司根据相关政策文件执行),所需费用由中标单位与学校每学期期末结算时予以扣除。

3、中标单位确保员工思想素质过硬,积极熟悉并正面宣传学校工作,若出现中标单位员工言行导致各类矛盾纠纷、责任事故及损坏学校利益,由此给学校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全部负责。

(三)管理服务要求

1、食堂服务要求

(1)提供采购计划,做好食品原料的领用、保管工作,保证食品储存安全。(食品原料的采购、验收、入库、库房管理由学校负责)

(2)负责编制每周食品安排,提供每天师生食谱,并组织实施。要求:每周内有三天菜品不重复,早餐不少于10个品种,中餐不少于16个品种,晚餐不少于10 个品种,按照学校作息时间供餐。

(3)做好食品的加工和售卖工作,负责提供并售卖全校师生正常行课期间及按规定补课时间内一日三餐及住校生晚间加餐供应。保证饭菜的数量和质量,努力做到荤素合理搭配,品种丰富多样,满足学生的身体健康成长和学校教职工用餐的需要。

(4)要求配足人员,供餐时(特别是中晚餐)确保每个窗口都有配餐人员。

(5)加强员工的培训和管理,为食堂员工购买保险。保管和使用好学校食堂的设施设备,若人为损坏或操作不当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6)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要求负责食堂的环境卫生,做好器具的消毒,同时做好台帐。

2、食堂管理要求

(1)卫生管理

①坚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健康合格证书办理由中标人负责。对体检不合格者,由中标人负责退换)。

②学校食堂经营许可等相关证照,由中标人协助招标业主学校办理。

③坚持从业人员晨检制度并如实做好相关记录。

④时时保持食堂内及周边环境卫生,坚持消毒制度和环境卫生检查制度。

(2)安全管理

①坚持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严把“五关”,确保食品安全。即:一是协助业主学校严把采购关,从源头确保安全。凡大宗物品,要一律实行集中采购,小量物品都要实行定点采购。所购物品必须具备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质量检测报告、卫生许可证等有效证件,并同供货方签订“购销物品质量安全协议书”,从而从源头保安全。二是协助业主方严把验收关,从质量保安全。凡购进的物品,都必须经学校及中标方质检员、库管员及相关领导等人验质认可签字后,方能进入食堂入库,从而做到从原材料质量保安全。三是严把加工关,从操作保安全。食堂有专用的功能用房和操作区域,有专用的清洗、消毒盆池,员工事前必须洗手,餐具用后必须消毒;在操作中坚持不加工腐烂、变质及不合格原材料食品;做到荤、素分开,生、熟分离,专具专用;对容易导致中毒的食物按规定蒸熟煮透,从而做到从操作过程保安全。四是严把准入关,防意外保安全。做到有毒有害物品远离食堂存放,对非食堂工作人员未经许可禁止进入生产加工、仓储存放区域,并坚持24小时巡查制度,从而做到防意外保安全。五是严把销售关,防入口保安全。坚持食品试尝、留样制度,对当餐供应的所有食品,试尝员必须提前半小时按量试尝,在确保食品绝对安全的前提下,才能供应。留样员在售前对当餐的食品取样保鲜留存48小时,试尝员和留样员都务必对当餐试尝情况和留样食品作详细记录,从而做到从入口保安全。

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使用食品添加剂,并做好相关记录。

③坚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强化员工安全培训。

(3)成本管理

①学校食堂坚持打卡销售,校园内,严禁使用其他交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微信、支付宝等)。

②严禁食堂人员子女、亲戚或师生不刷卡用餐,禁止学生进入操作间,特别是食堂人员子女进入操作间用餐搞特殊化。如有发现要及时进行教育,对屡教不改者要对中标人进行处罚。

③严禁食堂人员私自从食堂带走任何物品,否则,将对中标人进行处罚。

④中标人应配合学校,定期对学校食堂经营成本进行核算,饭菜质量、数量及价格由招标业主学校按照相关程序研究制定,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克扣质量、数量标准或涨跌价格。

⑤学校食堂必须厉行节约,对水、电、气及食品原料必须厉行节约,对食堂设施设备必须认真加以爱护,否则,将进行处罚。

(4)从业人员管理

①食堂中标人进入学校进行食堂经营管理服务活动,就是学校管理工作的一部分,中标人必须服从学校统一管理。食堂从业人员由中标人具体管理,学校监督管理。从业人员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食品加工管理条例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好岗位职责。

②招标业主学校食堂管理服务项目,至少设置 35 个岗位,中标人必须保证至少引进35名健康合格并能适应各岗位的各类人员。如经营过程中需增加岗位及人员,由中标人负责,如中途需要换人,由中标人报招标业主学校同意后实施。

③中标人必须对引进的每位员工确岗明责,加强岗位培训,时时检查。

④加强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做好岗前培训工作。坚持每周一会,每月一培训,每季度一检测。

⑤食堂从业人员工作期间,必须统一着装,统一服装由中标人负责统一制作。

(5)作息时间管理

①食堂中标人进入招标业主学校履行食堂经营管理服务劳务工作,随学校放寒暑假而休假。

②中标人每月的作息时间,随招标业主学校的行课安排时间劳动和休息,确保学生行课期间有饭菜供应。

③中标人每天的作息时间,随招标业主学校每天的作息时间,保证全校学生正常行课期间及按规定补课时间内一日三餐的供应。

三、服务质量要求

1、各投标单位应树立企业品牌良好形象,注重社会效益,需科学认真测算标的,不得为了中标,故意压低投标报价。

2、各投标单位须在对现场、周边环境、学校办学规模及就餐学生规模进行全面了解的情况下编制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组织实施计划以及具体的保障措施、工作程序,从而测算出合理报价。

3、投标单位应制订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和相关服务承诺。

4、食堂每日产生的垃圾和泔水,按照学校要求,制定有效的管理方案。

5、投标单位需制定消防、抗震、安全等紧急预案,并切实地培训到每个岗位人员。

6、投标单位需积极完成采购人交代的其他工作。

四、其他要求

(一)投标人投标时,必须认真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及自己餐饮企业实力,认真考虑自身实力能否达到服务质量要求,再实事求是做出各项服务承诺,一旦承诺,就将作为考核验收质量标准。

(二)中标人所招录引进的食堂从业人员工资标准、绩效考核标准、福利标准及各项保险等,由中标人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报学校备案执行,由此造成一切法律纠纷均由中标人负责,与招标业主学校无关。

(三)招标文件中学校办学规模、在校学生数、教职工数,住校生数、就餐人数等均系招标前,该校办学常年规模,所招标的服务期内学校办学规模及就餐人数,招标业主学校不作任何承诺。

(四)中标人所招录引进的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绩效奖金、岗前培训费用、劳保福利、各类保险费、公司利润、税费、经济补偿金等所有费用均在其中,经学校考评审核后由中标人据实发放。

(五)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到该食堂经营管理服务劳务工作招标文件还未涉及到的其他具体工作内容,如:食堂垃圾和泔水处理等工作,按照学校要求,制定有效的管理方案。


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

一、服务时间、实施地点及考核方式

(一)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两年。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止,合同每一学年签订一次。

(二)实施地点:重庆市綦江区打通中学(业主指定地点)。

(三)考核办法:

采购人对中标人实行月考核,总分为100分,采用扣分制,总分减去所扣分,即为当月实际得分。月考核分为三个等次:考核得分在79分及以下支付当月服务费的80%;考核得分在80—89分则支付当月费用的85%;考核得分在90分及以上则支付当月服务费的90%。

考核细则为:

1、员工培训

员工经岗前培训合格,每一人不合格扣1分;做好日培训和月培训,工作日日培训缺一次扣1分,月培训缺一次扣5分;体检获得健康证方可上岗,每一人不合格、无健康证或健康证过期,扣1分。

2、服务态度

态度和善、服务热情,热心为师生服务,若有师生投诉,查实者,每次扣2分。

3、清洁卫生

①卫生区域定位、定人、定质量。每一处检查不合格者,扣1分。

②工作服穿戴整齐卫生。要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上班时勿用化妆品,不戴首饰,不在工作区域吸烟、喝酒,不随地吐痰,更衣室内不准有个人生活用品。违者扣1分。

③餐具一顿一清洗消毒,饭后清理卫生。不合格者每次扣1分。每周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不合格扣5分。

④及时处理剩余或变质饭菜,生熟分开,成品、半成品分开,按规范操作,一项不合格扣1分。

⑤粗加工、切、配、烹调、出售等操作,流程合理,无交叉感染,一项不合格扣1分。

4、饭菜质量

饭菜质量好,花色翻新,品种多样,色香味俱全。随意抽查达不到要求或因饭菜质量被师生投诉者,每次扣1分。

5、履行岗位职责

①严禁现金交易和不刷卡消费,违者每次扣2分。

②节约用水、用电、用气、用料;爱护公物,否则,每发现一次,扣1分,严重者,据实付费。

③上班期间严禁吃东西。食堂员工集体用餐。违规者每人次扣1分。禁私自开小灶,否则,扣5分。

④严禁外人进入加工间及配餐间,否则扣1分。

⑤杜绝出现学生或家长向主管部门或网上有效投诉(经相关部门查实的视为有效投诉),否则每次扣10分。

⑥行课期间,因中标单位原因未能正点保证供餐,影响学校正常秩序,一次扣20分,同时进行警告,如一年内,发生3次未能正点保证供餐事件,招标业主学校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无条件退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单位负责。

6、安全管理

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如出现食品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人身安全事故中的任何一种,视情节轻重,影响较小扣除50%履约保证金或者扣除当月劳务费的百分之2,后果严重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7、上级检查

上级各部门的每次检查,凡不符合要求者,视情节轻重,按上述考核细则据实扣分。若学校在接受上级检查时,因检查不合格被处罚,学校双倍处罚劳务中标单位。

8、服务盈亏情况

劳务费、耗材等计入成本后,中标人须承担部分或全部食堂经营亏损。中标人承担的亏损金额按比例分段累进计算:

当月亏损1万元以内,中标人承担亏损金额的50%;亏损1-2万元部分,中标人承担70%;亏损2-3万元部分,中标人承担90%;亏损3万元以上部分,中标人承担100%。

处罚标准及强制退出机制:

1、满意度:学校每学期组织师生从员工服务态度、饭菜质量、菜品更新、卫生等方面进行民意测评,满意度达到80%为合格,满意度低于70%,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2、月考核:招标人毎月对中标方进行考核,中标方每学期累计两个月得分在79分以下,招标人有权终止劳务外包服务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

3、因加工环节原因,出现师生较大范围的食物中毒的。

4、因管理不当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损失较大的。

5、如一年内,发生3次未能正点保证供餐事件的。

6、因上级文件要求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外包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

7、投标单位未达到采购人要求及供应商各项服务承诺,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经整改仍未达标的,采购人有权对投标单位予以扣款,经2次整改仍不达标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8、合同期间,因中标人工作人员不按操作规程办理或不负责任,造成招标业主学校食堂被相关职能部门处罚,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或出现伤残责任事故的,所造成损失,概由中标人负责,同时招标人有权追究中标人责任,视情节轻重,影响较小扣除50%履约保证金或者扣除本月服务费的2%;后果严重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且直接终止合同。

二、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项目以食堂营业总额的百分比作为报价,最高不超过服务期内营业总额的23%,且不低于服务期内营业总额20%。超过营业总额23%或低于营业总额20%的报价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报价时,劳务服务费按营业额的百分比报价,%前数字保留两位小数。以年劳务服务费总价报价的为无效报价。如两年的劳务服务费超过400万元的,按400万元计算) 。

2、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员工工资、培训费、社会保险费、劳保福利费、管理费、员工住宿费、服装费、项目安全运行管理费、税费等履行本项目直至服务期完毕之前应发生的所有费用。因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1、采购人每月实际支付服务费金额=每月实际的营业额×中标方投标报价比例×月考核等次百分比(注:考核等级得分为:79分以下按80%计算,80-89分按85%计算,90分以上按90%计算)。剩余部分作为安全保障金,无安全事故按学期一次性结算。支付费用前,中标人需提供符合约定的增值税发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付款。

2、中标人与学校于每月25日对当月营业额进行对账,对账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经学校审核后,综合学校考评结果。

四、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五、其他商务要求内容

(一)中标人进入招标业主该学校食堂履行劳务工作前,要与业主学校签订好食堂设施设备移交清单,在履行劳务工作过程中,中标人要爱护公物,如人为损坏或操作不当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由中标方承担,如食堂必须添置设施设备,由中标人向招标业主学校提出申请,由招标业主学校购置。

(二)中标人合同履行完毕,向招标业主学校完清公物移交手续,合同款项付清后,中标人所有人员于当天退出招标业主学校。

(三)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一、资格审查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审工作。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备注

1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投标人为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其法人营业执照等所有证明文件均可根据该行业的特殊情况提供相对应资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1.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

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注)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

1.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特定资格条件(如果有)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

投标保证金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投标保证金

注:

投标人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二、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一)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

投标文件签署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投标方案

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报价唯一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2

完整性审查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

技术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人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相关要求对本招标文件第二篇各项内容作一一响应。

4

商务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人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相关要求对本招标文件第三篇各项内容作一一响应。

5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起九十天内

(二)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

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招标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分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技术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

三、评标标准

(一)评审因素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投标报价

(35%)

35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二)关于小微企业说明”。

2

服务 部分

(33%)

33

1.针对本项目制订全面、完整、可操作性强的食堂管理制度,制度含:员工绩效考核办法、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办法、库房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操作管理制度、食品留样等制度、洗消管理制度、加工出售管理制度、卫生制度、潲水处理等管理制度。制度全面且操作性强的得3分,基本符合要求的得2分,不全面、不合理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2.针对本项目提供管理方案,包括组织架构、员工招募、培训、上岗、培养教育、日常管理、考核等方案,方案全面且切实可行得5分,基本可行得3分,不可行或未提供不得分。

3.提供本项目的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3分。包括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制度及考核办法、产品生产质量控制等方案,根据保障措施进行评审,优得3分,中得1分,较差或未提供得0分。

4.提供本项目的开业前筹备计划及进场交接方案,全面且操作性强的得2分,基本符合要求的得1分,不全面、不合理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5、成本控制方案:6分

投标人提供详细的成本控制方案,措施有力可行。对方案的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等进行比较打分。优秀6-5分,良好4-3分,一般的2-1分,差的不得分。

6、特色档口经营方案:6分

投标人提供详细的特色档口经营方案,对其方案的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以及实质有效性等进行比较打分。优秀6-5分,良好4-3分,一般的2-1分,差的不得分。

提供材料加盖投标人鲜章

应急处置方案:8分

1.提供临时停水、停电、停气状态下保障食堂基本正常营业的方案、食物中毒应急预案、消费应急预案、投诉处理预案、员工群体事件处理应急预案等相关应急预案。方案可行得4-5分,一般的1-3分,差或不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到现场应急处置响应时间在2小时内得3分,2小时及以上,得1分。

3

商务部分(32%)

管理体系认证(3%)

3

提供有效期内: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告服务平台查询的证书有效截图。每提供一个体系认证得1分,最高得3分。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荣誉(8%)

8

1、2018年以来经营项目获区(县)政府及以上主管部门表彰的示范食堂或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称号的,每获一项得2分,最高得4分。

2.2018年以来投标单位或管理人员提供餐饮服务获区(县)政府机关表扬的,出示单位表扬证明,每获一项得2分,最高得4分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业绩(8%)

8

1.近3年(2019年1月至今)有一个服务学校业绩的得2分,有一个机关事业单位食堂业绩的得1分,最高得8分。

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履约能力(13%)

13

1.项目经理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得1分。

2.员工有获得烹饪大师称号的得1分。

3.员工获有效期内食品安全员培训证书,每个0.5分,最高2分,资料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4.投标人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得1分

5.投标人有专业管理团队,配有定期培训员工的专业营养师、一级厨师、二级厨师、三级厨师。每一种可得2分,最高得8分,无不得分。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说明

1.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七)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

(八)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废标条款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

(一)投标人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三)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四)法律责任

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

(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綦江)(https://www.cqggzy.com/qijiangweb/)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一)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二)联合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起九十天内。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

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内继续有效。

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

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每套纸质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六)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

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七)修正错误

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正、副本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2.如果投标文件通过邮寄递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内、外两层封套密封。

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四、开标

(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

(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

(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五、评标

见第四篇“评标”内容。

六、定标

(一)定标原则

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

(二)定标程序

1. 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技术需求的优劣顺序排列;技术需求优劣顺序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

3.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4.中标人变更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七、中标通知书

(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一)询问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

(二)质疑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质疑时限、内容

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2 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招标项目编号;

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4.4事实依据;

1.4.5必要的法律依据;

1.4.6提出质疑的日期;

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

3.其他

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三)投诉

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六)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约定。中标人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

缴费

中标人在公示期届满后,请按照《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綦发改价〔2020〕26号)文件要求到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缴纳相关费用,并按照《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 重庆市綦江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綦江财发〔2016〕486号)缴纳印花税。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一、合同主要条款

1.定义

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1.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1.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2.货物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

3.合同价格

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

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

4.转包或分包

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的要求处理。

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5.5 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应按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的要求处理。

6.付款

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 商务条款”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

7.检查验收

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

7.2货物验收

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的投标时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

7.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

8.索赔

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8.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8.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9.知识产权

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0.合同争议的解决

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11.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12.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

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12.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

12.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 )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项目名称

数量

综合单价

总价

服务时间

服务地点

合计人民币(小写):

合计人民币(大写):

一、服务要求

二、考核方式

三、付款方式

四、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五、其他约定事项:

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备注: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

一、经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二、服务文件

(一)服务条款差异表

(二)服务方案

三、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二)商务条款差异表

(三)其他商务资料

四、其他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五、资格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五)书面声明(格式)

(六)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七)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八)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九)其他资料

说明:

投标人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投标人为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其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均可根据该行业的特殊情况提供相对应资料。相关格式资料根据自身情况可进行调整。


一、经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全称

招标项目名称

劳务包干费 用收取标准

营业总额的比例%

(%前数字保留两位小数)

服务年限

备注

本次招标项目以食堂营业总额的百分比作为报价,最高不超过服务期内营业总额的23%,且不低于服务期内营业总额20%。超过营业总额23%或低于营业总额20%的报价为无效投标;以年劳务服务费总价报价的为无效报价。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

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3.若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在“投标人名称”处注明所有联合体名称。“投标人”处至少应加盖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公章。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招标项目名称:

单位:元

序号

名称

相关信息

数量

单价

合计

1

2

3

4

5

6

7

8

9

10

……

合计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二、服务文件

(一)服务条款差异表

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差异说明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数值或内容的表述,将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本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3.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二)服务方案

三、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 (采购人):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

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起90天内。

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

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

(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字)

年 月 日


(二)商务条款差异表

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

附件(1)

序号

招标商务要求

投标商务应答

差异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