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连云港市社会福利中心食堂及洗衣房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连云港市社会福利中心食堂及洗衣房
服务外包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LYG-JYXY-2021011132
采购单位:连云港市社会福利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泰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
日期: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总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46585661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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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江泰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受连云港市社会福利中心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连云港市社会福利中心食堂及洗衣房服务外包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YG-JYXY-2021011132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社会福利中心食堂及洗衣房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59万元,其中食堂预算费用为44万元、洗衣房预算费用为15万元。(投标报价高于预算价的投标无效)。
采购内容: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经营期限:1年。
质量要求: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合法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新办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2)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1年5月-2021年10元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近3年无食品安全违法记录证明(附书面承诺);
(2)拟派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近6个月(2021年5月至2021年10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成交后不得分包、转包。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9日17:30止(北京时间)
2、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大道2-13号四楼408;
3、方式:现场报名;
4、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注: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以备核验: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经办人请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或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报名成功后复印件一律不退还,原件备查,如有缺项一律不予受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5日15时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大道2-13号四楼408
提交文件数量:正本1份、副本4份、U盘1份(内含所有投标文件word版本)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民政局中心门户网站 上发布。
备注:有关本项目的变更事宜或其他重要通知请随时查阅该网站的补充公告。
六、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要求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连云港市社会福利中心
地 址: 连云港市社会福利中心
联系方式: 朱科长 0518-830826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泰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大道2-13号四楼408
联系方式: 文工 15061317597
2021年11月12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1 |
采 购 人:连云港市社会福利中心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社会福利中心食堂及洗衣房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 LYG-JYXY-2021011132 项目内容:连云港市社会福利中心食堂及洗衣房服务外包 项目地点: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青峰路1号连云港市社会福利中心院内 |
2 |
采购预算价:人民币59万元(服务期1年)其中食堂预算费用为44万元、洗衣房预算费用为15万元。(投标报价高于预算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
3 |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开标时原件备查) 1.具有合法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新办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2.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须提供2021年05月-2021年10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近3年无食品安全违法记录证明(附书面承诺); 7.拟派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近6个月(2021年02月-2021年08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www.jscredit.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4 |
其它:自行提供有证明力的文件 |
5 |
投标人应提供:正本投标书一份,副本四份 |
6 |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11月25日14时30分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5日15时00分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5日 15时00分 投标文件接收人: 文工 联系电话:15061317597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大道2-13号四楼408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大道2-13号四楼会议室 |
7 |
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按年中标金额的5%,向采购人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打入采购方指定账户,在中标供应商按合同履约完成后30日无息退还。 |
第三章 磋商须知
(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磋商供应商”)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此项目。
2、项目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
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3.1 满足本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中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3.2 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
4、参加磋商费用
4.1 参加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何,浙江泰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磋商文件所涉及的代理费、评标费和场地费等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计取,供应商综合考虑在供应商报价中,不得单列。请供应商考虑在供应商报价中。
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依法获取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6、磋商文件的询问及修改
6.1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询问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按采购邀请中的通讯地址,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三日前,以发布补充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2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7、磋商文件的解释
7.1 本磋商文件由浙江泰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负责解释。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及保证金收取
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1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自行增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2.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磋商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
2.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参加磋商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
3.1磋商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3.2磋商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3.3磋商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磋商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4、磋商响应报价表
4.1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响应报价表。投标报价,是供应商承诺的质量目标和项目完成时间内为完成磋商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的全部内容的全部价格体现。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利润和税金等一切费用。
4.2标的物
详见项目需求。
4.3有关费用处理
本次采购磋商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4.4其它费用处理
磋商文件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
4.5报价采用的货币
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6 磋商响应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5、项目需求响应方案
5.1提供为完成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
5.2对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应答,并提供依据或说明。
5.3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6、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 投标人应按“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正本和副本的数量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本”或“副本”。
1.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装入密封包装中加以密封,并在密封包装上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接收。
1.3 密封包装的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委托代理投标的还应注明委托代理人姓名,否则不予接收。
2. 提交投标文件及样品截止时间和地点
无
3、迟交的响应文件
3.1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1磋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前。
4.2 磋商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5、磋商响应有效期
5.1 磋商响应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
5.2 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四、磋商与评审
1、磋商仪式
1.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2、磋商小组
2.1 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磋商。
2.2 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3.1 磋商小组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3.2 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3.3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4.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2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5.1 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5.2 在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且其余非实质性技术及商务条款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或重要的商务条款或除上述以外的多项指标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保留或给予纠正这些偏离的机会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磋商小组2/3及以上成员的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3 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1)未按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6)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5.4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
6.1 磋商程序
6.1.1 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6.1.2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本项目采用二轮报价,即磋商响应文件报价为第一轮报价,经磋商小组与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后,统一组织二轮报价,即为各磋商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二轮报价原则上不得高于一轮报价)。
6.1.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6.2 评审方法和标准
6.2.1 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6.2.2 评审标准
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
6.2.3 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6.3 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
五、成交
1、确定成交单位
1.1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1.2 根据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连云港市社会福利中心门户网站”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1.3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
(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6)将合同转包;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成交无效的其他情形。
2、质疑处理
2.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以磋商文件下载时间为准)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必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以原件送达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2.3未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2.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4)提出质疑的日期;
(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代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2.5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2.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2.7 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参加谈判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8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以减少供应商在同一采购环节反复质疑投诉现象的发生。
2.9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2.10质疑与投诉时必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且必须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时候委托代理人同一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时候委托代理人同一人)至少连续近6个月及以上(质疑或投诉时间前)的社保证明(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投标人参与此次项目相关证明(对招标文件有质疑,提供投标人购买标书凭证)。必须由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时候委托代理人同一人)本人持以上相关材料和质疑函或投诉书到相关单位进行质疑或者投诉,质疑或投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无以上相关材料和质疑函(或投诉书)(正本原件)、或非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时候委托代理人同一人)本人到现场,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行政监督部门将拒绝其质疑或者投诉。
2.11投诉事项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
1、签订合同
1.l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1.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
1.3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产品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按年中标金额的5%,向采购人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打入采购方指定账户,在中标供应商按合同履约完成后30日无息退还。
第四章 评标办法
一、评委构成:本采购项目的评委由市财政局库内专家组组成。
二、评标原则:评标小组根据投标单位的报价、技术及商务等进行综合评分,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推荐前3名中标候选人。原则上综合得分第一名为中标人。如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约的,则第二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合同签订前,招标人保留对中标候选人进一步进行资格审查和对有关问题进行综合洽谈的权利。招标人对未中标的原因有权不作任何解释,投标书不予返还。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属重大偏差,视投标文件为无效标。
1、中标后3日内不能确保进入现场完成交接工作的。
2、投标文件中有明显不符合服务标准、要求的。
3、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单位报价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和证明资料的。
三、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独立履行评审职责: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1 |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不具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不能参加投标。 原件备查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诚信声明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2 |
特殊资格条件 |
(1)近3年无食品安全违法记录证明 |
书面承诺,原件备查 |
(2)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 |
|||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www.jscredit.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签署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且签章齐全 |
||
投标方案 |
每个合同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 |
完整性审查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
||
3 |
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投标文件内容 |
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内容全部作出响应 |
投标有效期 |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
||
4 |
市场调研 |
菜品质量 |
前往现场调研相关单位菜品口味、质量,测评满意度 |
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审组长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评委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评委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复核后,采购机构汇总确认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5、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本分包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四、具体评标办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技术、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2) 评分标准
(一)价格部分(15分) |
|
价格(15分) |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5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结果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
(二)技术部分(60分) |
|
经营方案(10分) |
1、目标及整体设想,建立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健全的得3分,一般得1-2分,没有方案的不得分; 2、管理服务体系,有完善的人员、职责、经费、措施、预案落实内容的,得2分;缺一个扣0.4分、内容不完善的每一个扣0.2分; 3、与采购人以及其他单位、部门的综合协调方案,0-2分 4、提供的食品原材料采购渠道及方案: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原材料(米、面、油、蔬菜、肉、禽蛋等)采购渠道,对其原材料卫生质量方面进行相对评价。优:3分; 良:2分;一般:1分;差:不得分;(提供采购渠道证明文件等) |
管理措施(15分) |
1、正式接管前具体措施,0-3分 2、应急预案及措施,0-4分 3、对本项目的节能降耗的保障措施,0-4分 4、有规范健全的规章制度,0-4分 |
员工奖惩考核(2分) |
1、考核内容覆盖全面的,得1分; 2、奖惩措施具体而合理的,得1分。 |
食品加工与供餐服务保障 (6分) |
1、制定食品加工操作规范,五个环节齐全的得3分,反之,每缺少一项,则扣减1分,扣完为止; 2、供餐服务保障符合项目实际的得3分,一般得1-2分,没有方案的不得分; |
对服务质量保证及保证措施(5分) |
根据其可行性、合理性,优的得 5-4 分,良的得3-2分,一般的 1-0 分。 |
员工教育培训(2分) |
1、有员工教育培训组织机构的得1分; 2、有可操作性的教育培训方案的,得1分。 |
标书制作(2分) |
投标文件编制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整齐、利于评委评审、查阅、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编制质量酌情打0-2分;其中投标文件有关内容前后矛盾、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等,评标委员会允许且需要通过询标等程序进行澄清的,该项不得分;投标文件存在其他错漏的,每项(次)扣 0.5-1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市场调研(8分) |
评委根据投标公司目前在承包单位的运营情况,进行了解,按照满意度情况,酌情打分,0-8分。 |
项目经理答辩(现场口头答辩)(10分) |
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答辩评分标准:答辩内容是自我阐述5分钟,主要介绍个人基本情况、从业经历、本项目经营方案和管理方案等,评委根据该经理的基本信息、理论水平、工作思路和陈述情况综合评分答辩得分,优:7-10分;良:3-6分;一般:1-2分;差: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 说明:答辩人必须是派驻本项目管理的具体负责人,需提供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至少包括在本单位缴纳的连续6个月(2021年5月~2021年10月)由社保机构出具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原件备查)。 |
(三)商务部分(25分) |
|
企业实力 (6分) |
1.获得餐饮服务类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有1个证得1.5分,最高得3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2.2017年1月1日至今被服务单位对其餐饮服务满意度证明材料(被服务单位盖公章),每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须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3.2017年1月1日以来获得市级以上奖励证书得1分。 |
项目负责人(4分) |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提供学历证明原件),得2分。 2.具备(餐饮类中级)职业资格的,得2分(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材料)。 (须提供相关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 |
配备人员(5分) |
1.提供食品安全管理师和面点师资质,安全员1分,面点师1分,最高2分。(提供食品安全管理师或食品安全员资格证书证明材料)。 2.专业厨师的数量在2人及以上的得2分,本项合计最高得2分,不满2人的不得分。(提供专业厨师资格证书证明材料)。 3.提供质检员资质,有1人得1分,本项合计最高得1分。(提供质检员资质证书证明材料) |
企业业绩 (10分) |
1、2018年1月以来企业承担机关食堂的,每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8分; 2、正在承办至少一家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每有1家加1分,最高2分。(需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本项合计最高得10分。(提供合同证明材料) 注: 1.同一个项目续签合同的,只计一次分; 2.合同履约期限在2018年1月之后的业绩,同样给予计分; |
注:凡涉及以上评分细则中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涉及到的提供证明文件均需提供原件备查,无原件的不得分,请开标时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评委打分可保留一位小数,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第五章 服务需求
投标人所投内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不得有负偏离。本次采购项目为连云港市社会福利中心食堂及洗衣房服务外包项目,基本情况和管理服务要求如下:
第一节 服务人员配置、项目情况及要求
一、人员配置
食堂人员配置情况表
序号 |
名 称 |
人数 |
备注 |
1 |
厨师长(项目经理) |
1 |
|
2 |
厨师 |
2 |
|
3 |
面点师 |
3 |
|
4 |
切配工 |
2 |
|
5 |
杂工 |
2 |
|
10 |
洗衣服人员配置情况表
序号 |
名 称 |
人数 |
备注 |
1 |
洗衣工班组长 |
1 |
|
2 |
洗衣工 |
3 |
|
4 |
注:岗位设置服务人数为最低要求,投标单位必须保证不低于14人,否则投标无效。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食堂
(1).经营模式
采取半托管模式,食堂人员的招聘调配、劳动合同、社保、福利等由托管单位负责。饮食原材料采购、费用由中心负责,日常饮食按菜谱提供的原材料制作,采取选择性供餐(6选4),由托管单位直接管理的经营模式。
(2).用餐模式
目前中心食堂就餐人数超过500人,其中260人采取选择性供餐(6选4),1号楼二楼餐厅就餐,采取小锅炒菜吃完再炒的方式供应,保证菜品味美新鲜,其余为院民和儿童,人数已有300多人。
(3).用餐标准
按现有标准执行,早餐3元,午餐8元,晚餐3元
(4).供应品种
①.职工餐:
早餐(7:00-8:00):供应粥(每周不低于3种)、牛奶、鸡蛋(水煮蛋、茶叶蛋、煎蛋)、豆浆、包子(每周不低于3种)、鸡蛋饼、豆腐卷、油条、蒸红薯、馒头等。
中餐(11:00-12:00):供应荤菜3个、素菜3个、汤1个、水果1种,职工选择2荤2素。
晚餐(5:00-5:30):供应荤菜1个、素菜1个、稀饭、馒头、纯手工水饺(两种馅料以上)、面条、豆腐卷、鸡蛋饼、凉面、炒面、炒饭、馄饨等,确保8种以上菜品可选择。
下午5:00以后,为职工供应面食、卤货等食品,职工提前预订食品,按实际成本出售。
②.院民和儿童餐(具体菜单因征求儿童院与社会福利院意见)
早餐(6:20):供应粥、馒头(不低于3种)、鸡蛋(水煮蛋、茶叶蛋、煎蛋)、牛奶等,确保每日早餐不重复。
午餐(10:00):供应2荤1素,荤素搭配合理,确保营养均衡
晚餐(4:00):供应1荤1素、粥、馒头、包子(馅料种类不低于3种)、面条、水饺、炒面、馄饨等
营养餐:每日为100名左右卧床的院民和儿童提供3次营养餐。营养供应时间为上午9:30、中午2:00、下午3:30,营养餐包含皮蛋瘦肉粥、鸡蛋虾皮粥等各种营养粥,以及鸡汤面、鱼汤面等,确保营养丰富。
(5).餐饮运行模式
采用半托管的餐饮运行管理模式。其中:投标单位提供服务人员及食材加工服务,具体负责食品原材料加工制作和餐费收取;协助总务科进行食品原材料采购,负责菜单制定、菜点制作、售卖、餐饮工艺流程实施、管理、餐厅厨房保洁服务等,采购单位负责监督管理,组织考核,菜品质量、服务质量、环境卫生等均在考核范围,按考核得分支付费用。
2.洗衣房
(1).服务内容:
①.负责对全院的被服、尿布、服装的收送、清洗、消毒、烘(晒)干,折叠工作,并及时收归各部门。服务对象约300人。
②.被服洗涤消毒,做到无色和有色分开,污物和一般被服分开,不混放混洗。
③.严格遵守各项操作程序,做到安全使用各类洗涤机器。
④.洗衣房的各类物品和机器指定专人负责,并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
(2).服务标准:
①.各楼层换洗下来的衣物、被服、尿布及时收回进行洗涤、烘干、晾晒。
②.对于有色、无色、不同材质、有皮肤病患者的被服、尿布,进行分开洗涤。
③.规范要洗涤衣物、被服、尿布,要进行浸泡、消毒、用料 正确与适量。
④.各楼层的衣物、被服、尿布,要做好登记,及时送回,避免混淆,供应充足
⑤.保证洗衣房的设备正常运转,做好基本保养。地面和工作台面要做到整洁干净。
⑥.洗坏的衣物、尿布、被服,不可私自处理。要及时报告给总务科。
⑦.洗衣房内不得洗涤私人衣物。
⑧.保障用水、用电安全,下班后,需检查各设备电源是否有关闭,水笼头是否有关紧。
(3).管理标准:
①.投标公司有成熟的管理规范,并结合中心相关规定开展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联系我院总务科。
②. 投标公司要配合院总务科不定时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每月征求各相关部门服务满意度,对服务不到位的地方加以改进。
③.工作人员要求有上岗证、操作证和相对应的资格证书,如此工种没有证的需是此行业的熟练工。工作人员同时遵守院内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④.根据需求,科学定岗,保证人员的稳定性,不得跨岗、串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⑤.日常接受院总务科监管,并接受院总务科应急情况下的紧急调度。对存在严重问题影响中心运营,经中心支部研究,可下达整改通知书,如拒不整改或接收中心整改通知达3次以上,中心可终止协议。
人员素质要求
A、身体健康(持有三级甲等医院体检健康证明),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友善,能吃苦耐劳,有亲和力和敬业精神,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和相关工作经历、经验,无不良记录及嗜好。
B、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其中服务人员要求:初中以上学历、五官端正、性格活泼、形象好、气质佳。
1、厨师长(项目经理)要求
(1)相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5年及以上厨房工作及管理经验,熟悉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熟知各类菜点的制作程序和风味;有较强的管理经验,能合理有效安排、分配工作,并能培训和考核下级厨师;具有中餐食品准备、制作的知识,特别是原料的各个部位综合性的食品制作知识;全面了解餐厅对食品质量的要求和质量标准,保证食品质量,督导厨师制作食品,能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
(2)持有国家劳动部门核准的厨师等级证;掌握食品生产质量的要求和标准,具有丰富的中餐原材料采购、供应、库存的知识;具有食品卫生学、营养学、厨房管理学等相关知识;熟悉食品卫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熟知本部门各岗位的工作职责、程序、标准。
(3)具有制作新菜单和烹制新菜的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组织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制作现场管理的各类报表、数据分析能力和撰写总结报告的能力,有良好的计算机操作水平。
2、厨师要求
(1)相貌端正,身体健康,熟知厨房热菜加工程序,并能实际操作;掌握厨房规定的热菜的质量标准,能熟练使用热菜加工设备。
(2)获得国家劳动部门核发的厨师等级证;具备食品卫生学、营养学等相关知识;熟悉食品卫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熟知本岗位的工作职责、程序、标准。
(3)具有制作新菜单和烹制新菜的能力;在工作中,具有良好的协调组织能力,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3、面点师要求
(1)相貌端正,身体健康。熟知各种面点的加工程序,并能实际操作;掌握面点生产的质量标准,能熟练使用加工设备。
(2)获得国家劳动部门核发的厨师等级证;具有食品卫生学、营养学等相关知识;熟悉食品卫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熟知本岗位的工作职责、程序、标准。
4、其余帮工及洗衣工要求
(1)相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工作踏实、认真,有较强的责任感,能吃苦耐劳,听从指挥。
第二节 食堂及洗衣房服务工作标准
1、餐饮服务工作
服务热情周到,食品健康营养,饭菜卫生可口,色香味形兼具。岗位、人数合理,工作高效,服务优秀,就餐者满意度高,打造名副其实的健康食堂、示范食堂。
2、食品安全工作
(1)有明确的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做到“人员、职责、经费、措施、预案”五落实。
(2)有明确的可操作的食品加工操作规范,以及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和食品验收与存储管理制度。
(3)有明确的可操作的食品安全风控机制和应急预案。
(4)有明确的可操作的员工教育培训方案。
3、安全保卫工作
有明确的可操作的安保措施,确保项目采购人公私财物、食堂设施设备、食品安全、就餐秩序、消防等绝对安全。
4.洗衣消毒工作
做到定时收取儿童与院民被罩衣物,并及时清洗,洗衣时要严格按照浸泡、消毒、清洗、烘干、晾晒的流程进行,晾晒完毕后及时归还到各个部门。
食堂及洗衣房人员岗位职责
1、厨师长(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1)在采购人指导下,负责职工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早、中、晚餐的烹饪调制。
(2)负责每日就餐人数统计(估计)及相应主食、蔬菜等物料准备,检查和维持就餐秩序。
(3)负责检查食堂卫生、用餐器具消毒情况,确保用餐安全,不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控制卫生消毒用品、洁具的耗用。
(4)合理安排员工倒班,做好每餐后的卫生清扫和定期大扫除工作。
(5)协助每日主副食料或其他物品的采购。
负责下属人员的业务监督指导,做好绩效考核工作。
(7)每周和月度分析统计食堂运行情况各类报表,撰写相关材料,报采购方;
(8)完成采购单位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2、荤素切配间岗位职责:
(1)负责原料的切配加工半成品及成品工作。
(2)负责本岗位原料保管及验货工作。
(3)严格按照制定的菜谱质量要求,切配要保证刀工质量,丁、丝、片、条、块原料成型,大小、粗细、厚薄均匀,无连刀,符合烹调要求。
(4)切配时,要把好质量卫生关,腐烂变质的原料不加工,荤、素、成品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切配,避免交叉污染,杜绝食物中毒。
(5)摘、洗菜要严格按照程序操作,确保蔬菜洁净卫生。
(6)切、洗菜时盛装容器不允许落地。
(7)切配时要精力集中,使用机械及切、剁、砍、绞时应注意安全操作。
(8)切配工作完成后,要及时将水池、地面、墙壁、机械、案板、盛菜用具洗净,摆放整齐。
(9)负责食堂肉类开生、蹬皮、去骨、扒油工作,做到物尽其用,整齐归类。保证食堂的生产需要,丝、块、丁均匀,细致,符合烹调要求。
3、面点间岗位职责
(1)制订面点制作规格标准,报厨师长审批后执行,不断推出新品种,提高面点的制作质量,出品;
(2)安排原料的审领,加工掌握客情,做好开餐前后的准备和收尾工作;
(3)按标准和不同风味面点的规格质量要求,加工制作各类面点,做到及时出品有序、质量精细可靠,有效的控制成本核算;
(4)本岗位卫生和包区卫生,做好面点间收尾工作。
4、厨房间岗位职责
(1)及时按规格烹制不同风味的菜肴,做到出品质量稳定,风味纯正前后有序;
(2)合理调制菜肴的调味汁,确保口味统一,备齐各类餐具,及时的做好开餐前的准备工作;
(3)与切配密切合作,保证生产有序,出品优,及时检查炉灶制品的质量,妥善处理和纠正质量方面的问题;
(4)节约能源,合理使用调料,降低成本,减少浪费,保持个人工作岗位及包干区的卫生整洁,保养炉灶,发现问题及时报请维修;
(5)确保机关人员按时正常就餐。在保证肉菜等煮熟的前提下,尽量做到“色、香、味”俱全;
(6)变质食品拒绝切配和烹饪,收工前做好油、盐、酱料、调味品和剩余肉菜的整理工作,做好砧墩、台面、灶面等的清洁工作;
(7)爱护公物,保管好用具,节约用水、用电、用燃料,保持炉灶、台、铲、勺等用具的清洁;
(8)加工食品必须生、熟分开,熟食品必须盛放在专用容器内,保证不出售变质肉菜,严防食物中毒;
(9)协助厨师长一起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完成厨师长临时交办的其它任务。
5、洗碗间岗位职责
(1)负责餐厅各类餐具清洗和消毒储存工作;
(2)随时做好洗碗间清洁卫生工作,保证洗碗间物品摆放标准,卫生干净整洁;
(3)严格按照卫生要求及公司餐具清洁要求操作,保证客用餐具清洗及时、干净,确保就餐人员的使用。
(4)做好个人卫生,符合员工仪容仪表规定。
(5)在工作时要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和合理使用清洁用品、用具,杜绝浪费现象;
(6)清洗餐具时要轻拿轻放,爱护公用物品,降低餐具损耗;
(7)完成相关负责人交给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6、外场岗位职责
(1)按工作程序和标准做好开餐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备用调料要充足,摆放整洁美观;
(2)按照标准要求做好每日各项清洁工作;
(3)开餐时随时巡视检查各处清洁状况并及时整理干净,随时检查调料使用情况及时补货;
(4)及时帮助就餐人员解决就餐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必要时将就餐人员的问题和投诉及时反馈给主管,寻求解决办法;
(5)当班结束认真做好收尾工作。
7、卖台岗位工作职责
(1)负责售饭、售菜工作,出售饭菜只可以刷卡或者收取饭票,严禁收取现金;
(2)对待用餐人员要做到积极主动、态度和蔼、文明服务,但必须严格按照菜单价格,严禁出现人情饭菜;
(3)负责卖台和大厅所有卫生工作,及时清洁桌面、台凳、餐具,每周一次大扫除,包括餐厅、冰柜(箱)等,定期清洁墙壁门窗、风扇、灯管等,保持下水管通畅;
(4)及时帮助就餐人员解决就餐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必要时将就餐人员的问题和投诉及时反馈给主管,寻求解决办法。
8.洗衣工工作职责
(1)按时完成单位的洗涤任务。
(2)每日提前到岗,检查机器设备状态,做好上班准备。
(3)负责全院的被服、尿布的洗涤、消毒、烘晒干及接送工作。
(4)负责洗衣设备的管护工作。
(5)定期对洗衣房各项设备进行维护,防止因棉絮过多导致设备卡死的问题出现
第四节 其它要求
一、本次投标报价为包干制,本项目的总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59万元/1年,其中食堂预算费用为44万元/1年、洗衣房预算费用为15万元/1年。(投标报价高于预算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二、建立健全食堂及洗衣房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①食堂管理员工行为规范;②洗衣房管理员工行为规范;③管理人员岗位职责;④食堂工作职责;⑤食堂工作职责;⑥考核奖惩制度。
三、管理期限、费用和付款方式
1、食堂及洗衣房委托管理期限为1年。其中进场托管后前2个月为试用期,如投标单位在试用期内不能履行合同,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履行,投标单位应承担相应的完全责任,包括赔偿因此带来的相应损失。合同期满后如退出本食堂及洗衣房管理时需向采购单位交付全套档案资料(含电子文档),经过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并完成与后续食堂及洗衣房管理企业的衔接后,方可退出,同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聘用所有人员均须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每月缴纳的各项保险复印件要报给采购单位;月工资收入不得低于连云港最低工资标准。如未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为招聘人员缴纳各项保险,发生任何的经济、法律纠纷和人身损害赔偿等,由投标单位自行解决。因食堂及洗衣房外包人员的责任造成采购单位财产损失的,由投标单位负责赔偿。
3、投标单位的用工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必须与招聘人员签订用工合同,并将合同复印件报给采购单位,投标单位派遣外包人员到采购单位工作要出具介绍信或派工单,不得派遣内病退、退休人员。
4、每月食堂及洗衣房服务工作结束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于次月10日前支付乙方食堂服务费用(节假日顺延),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十二分之一,采购单位组织考核,按考核得分支付费用。合同期结束后10日内付清所有余款。
付款时乙方同时需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法定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和考核表,不按约定提供相关材料,不予支付合同款。
第六部分 采购合同
连 云 港 市 政 府 采 购
合同
合同编号:
采购人:
中标单位: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社会福利中心食堂及洗衣房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
甲方: 连云港市社会福利中心 (买方、采购人)
乙方: (卖方、中标供应商)
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连云港市社会福利中心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收乙方为本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所做的投标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中标通知书中的项目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一、合同内容
1、服务范围:
2、服务期限:1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服务措施:
4、技术要求:
5、本项目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 )签订合同后,甲方将对乙方项目负责人进行全程监管,乙方不得随意更换。
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① 成交通知书;
② 乙方成交的投标文件;
③ 采购文件;
④ 乙方在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三、合同价款:
1、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元(¥: )。
2、付款方式:每月食堂服务工作结束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于次月10日前支付乙方食堂服务费用(节假日顺延),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十二分之一,采购单位负责组织考核,按考核得分支付费用。合同期结束后10日内付清所有余款。
付款时乙方同时需提供等额的发票、法定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和考核表,不按约定提供相关材料,不予支付合同款。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现有工作场所设施设备,各类物品列出清单,待乙方进驻时,由甲、乙双方办理交接手续,确认签字后各执一份。
2、甲方负责采购食料和辅料。
3、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下达整改通知;对服务对象投诉,甲方经核实,责令限期整改,如整改不及时、成效不明显的,甲方追究乙方违约责任,根据情节对乙方每次处以2000-5000元违约罚款。
4、甲方有权对乙方每天菜品的份量、质量、品质色味进行监督、验收。
5、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满员安排服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按实际人数核拨经费,由于管理人员不足造成的食堂管理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造成损失的责任,并要求乙方给予赔偿。
6、如遇有重大节日、创建检查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组织加班、突击工作,乙方需无条件服从,并高质量完成甲方布置的任务。
7、若乙方单位在承包管理期间,将管理转包他人,或违反有关规定,甲方有权解除乙方承包合同,并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
8、甲方有权在服务期内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修改服务标准、服务内容及调整岗位和人员。
9、甲方根据需求有权制定原材料供应商及商品品牌
10、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标准制定管理细则,定期考核通报,督促乙方整改落实,乙方应根据服务标准管理细则提高服务质量。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使用本单位资质,一旦发现资质挂靠现象,一律取消报价资格。
2、甲方、采购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结束至合同签订、履约期间,有权要求投标人出具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予以确认其真实性和有效性,如出现与事实不符等情况,将根据有关规定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予以处罚。
3、投标报价应须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符合最低工资标准且必须缴纳社会保险费。主要包含以下内容:人员的工资、社保基金、福利待遇、国定假、双休日加班费用、中夜班费、高温费以及其他各类管理费用、开票税金等。
4、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与所存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合同文本提供给甲方备案。
5、乙方需提供针对本项目有效的用工人员身份证、健康证明、劳务合同及从事餐饮服务的相关岗位证书等复印件。确定中标后,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提供所有用工人员的剩余相关材料给甲方备案,且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6、乙方要严格履行投标文件的承诺和与甲方签订的餐饮服务合同的约定,如发现餐饮服务达不到规定要求,乙方服务水平下降,投诉多等现象或服务中发生重大失误的,甲方将按法律程序进行处理,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控制所属从业人员的留退率(年人员流动率10%?15%),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自行更换管理人员。人员须定岗定位,空缺岗位人员须在一周内补齐。甲方在应急突发事件的情况下,有直接管理、设置和调动乙方岗位的权力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不服从管理、违纪、不称职或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管理服务的人员。
8、乙方对餐饮服务人员实行挂牌上岗,按月对餐饮服务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书面通报给采购方,以确保服务质量让采购方满意。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管理服务人员进行满意度调查和业务水平测试,并作为考核参考。若有违反职业道德、工作职责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甲方将对乙方严格考核,并与服务外包支付费用挂勾。服务的满意度不得低于80%,如甲方接到关于餐饮方面投诉,乙方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如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按法律程序终止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9、乙方负责食物加工制作、销售、管理团队、厨房设备维护、厨房和餐厅清洁,泔水、废油以及餐厨垃圾由乙方按有关规定处理。
10、乙方应加强能耗管理,节水节电,日常能耗较去年同期下降5%左右;
11、甲方对所供厨杂用品允许每年有低于5%(含5%)的合理损耗,超出部分的损耗由乙方承担并及时补齐。
12、提供本项目配备人员最近月份缴纳社保证明(社保部门盖章有效)。
13、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的各项规定,所有服务员、洗菜员、厨师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每年不少于1次健康体检,严格执行清洁消毒规定,不得出售变质、变味的饭菜。
14、所有员工进入岗位前必须穿戴统一工作服,带工作帽,使用一次性卫生手套、口罩,所有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防滑鞋,所有人员不得自带任何食物进出工作区域,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区域,工作时不得会客、吸烟、吃食品、大声喧哗和聊天。
15、严格遵守甲方的用餐时间,保证一日三餐按时正点开餐,在开餐前15分钟确保所有饭菜品全部摆放到位,开餐前5分钟所有服务人员站立到指定岗位等待开餐。供应餐品的基本标准:早餐:四种小菜、鸡蛋、牛奶、豆浆、稀饭、荤素包子、面点(面点不少于4种)、豆腐卷、油条、馒头。午餐:六种菜品(三荤三素)、主食以米饭为主、面食为辅,两种汤品、时令果蔬。晚餐:四种小菜、各类面点(面点不少于4种)、粥品,另提供面条、混沌、水饺、鸡蛋饼、凉面、炒面、炒饭等。
16、每日为院民与儿童提供三餐及额外营养餐。供应的基本标准为:早餐:粥、馒头(不低于3种)、鸡蛋(水煮蛋、茶叶蛋、煎蛋)、牛奶。午餐:供应2荤1素,荤素搭配合理,确保营养均衡。晚餐:供应1荤1素、粥、馒头、包子(不低于3种)、面条、水饺、炒面、馄饨等。营养餐:每日为100名左右卧床院民和儿童提供3次营养餐。营养供应时间为上午9:30、中午2:00、下午3:30,营养餐包含皮蛋瘦肉粥、鸡蛋虾皮粥等各种营养粥,以及鸡汤面、鱼汤面等,确保营养丰富。
17、用餐期间厨房保证食品菜肴不断档,就餐人员离开后及时擦拭干净备第二餐次人员使用,用餐时段结束后彻底清洁用餐区域,余留食品按规定处理。
18、日常保洁工作,要求地面清洁,下水道通畅、无积水,工作场所整洁、无积灰,墙壁无霉斑,各种餐具用品做到卫生、洁净、消毒,餐室(厨房)无蝇、无虫,排油烟罩设施清洁不滴油。
19、甲方不定期邀请第三方对乙方的餐具、菜肴进行检测,在检测中有不合格餐具或菜肴,甲方视情节每次处以500元-2000元罚款。
20、乙方每周五前必须按甲方所提供的用餐人员数量、用餐标准、菜肴品种、规格等方面的要求向甲方上报下周菜单(菜单包括早、中、晚主副食、汤平及营养餐),上报菜单经甲方同意后不得随意更改。
21、乙方负责协助检验甲方采购的食品原材料,按食品验收程序规范操作。
22、乙方未经甲方职能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将外人带入甲方食堂就餐,也不得在厨房内进行食品外加工,一经发现将作违约处理。
23、乙方必须健全餐厅逐日消耗制度、食品留样制度、索证登记制度,并积极协助配合甲方搞好成本核算和膳食管理;建立健全食堂用餐管理制度,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对就餐人员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引导就餐人员按需适量点餐,合理确定数量、分量。
24、乙方应严格管理餐厅、储藏间、操作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确保食材、餐具安全,在经营过程中,因乙方管理、工艺流程不到位,引起病源性传播成食物中毒,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25、乙方要教育所属员工要以“餐厅”为家,爱护餐具厨杂及物品,尤其是不能有监守自盗及其它违纪犯法行为发生,否则,依法纪追究其责任。
26、甲方所付餐费以卡机实际扣费数据为准,多余费用为甲方预付费用,由乙方代为保管,合同终止后,相关款项须在5个工作日内转入甲方指定账户。
27、乙方负责甲方食堂的早、中、晚餐的管理及服务工作。超出正常用餐时间的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安排人员加班。国家规定法定节假日以及节假日需加班,或遇有重大接待,甲方应提前一日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安排人员加班,确保服务质量。
28.乙方负责人工工资、福利、社会保障、员工培训费、员工服装费,各类证照证件办理费用,管理费,宣传费用,必要的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和基本耗材费用等,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乙方为其食堂管理从业人员配置的劳保用品、租赁的生活用房、交通工具、餐饮、水电开支、公共福利费用等;
②乙方所需的易耗用品如消毒、洗涤、保洁、手套、口罩等低值易耗品等由乙方负责。所需消毒、洗涤液等品牌、成分需经甲方同意方可使用;
③乙方需维修、维护和添置设备、设施由乙方书面上报,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因操作不当损坏设备设施影响用餐,维修费、误餐费由乙方承担。)
④甲方不承担乙方单位员工在合同期间所发生的福利费、工伤、生病住院、意外伤(亡)害等费用及责任,如有上述费用,由乙方承担。
29.乙方应严格履行用工合同,为本单位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如因未履行用工合同所产生的劳务纠纷由乙方负责。
六、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严重后果的,不能免除责任。
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七、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①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② 甲方有权在乙方发生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后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③本项目委托管理期限为1年(合同约定的日期起算),其中进场后前2个月为试用期,如乙方在试用期内不能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履行,乙方应承担相应的完全责任,包括赔偿因此而给甲方带来的相应损失。
④乙方如出现挂靠和借用资质谈判情况,不符合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将没收乙方投标保证金,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
⑤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在项目实施期间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如发现乙方违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考核
考核措施
(1)甲方每月对乙方进行工作考评检查,发现问题当场整改,并对考评检查内容进行评分。月平均分高于90分,全额支付费用;低于90分,每低一分扣当月费用的1%;月平均分低于80分,每低一分扣当月费用的2%;月平均分低于60分,不支付当月费用。连续二次考核月平均分80分以下的,不支付当月费用。一年内累计三次检查不达标(80分以下为不达标)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2。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的承包权。
①一年内累计3次检查考核80分以下的;
②同一工作质量问题3次未能整改的;
③服务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形且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a、突击迎检、接待等工作时食堂服务人员玩忽职守;b、因工作质量问题,被新闻媒体曝光或受到区领导批评且整改不及时、不到位;c、经举报、投诉的问题未及时整改。
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后即生效。
(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
(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十、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签约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由连云港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一、附则
1、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 肆 份, 甲乙双方各执 贰 份。
2、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合同地点:
签订合同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1:
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项目名称),为确保甲方就餐秩序稳定,保障就餐人员的身体健康及乙方员工在承包过程中的人身健康和安全,预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项目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青峰路1号连云港市社会福利中心
一、甲方的安全责任:
甲方按照食堂餐饮需求提供安全场所、设施设备和工具,阐明所需承包范围和安全注意事项。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
1、乙方必须协助甲方采购安全的食品原材料,禁止采购转基因食材,食品生产过程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标准要求,保证甲方食堂就餐卫生安全。
2、乙方在食堂服务过程中,因食品安全问题或发生安全事故,对就餐人员健康、权益造成损害,引起食物中毒或其他不良后果,经查明属实,乙方须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3、乙方在食堂服务过程中,因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4、承包期间,乙方必须对食堂服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技能和安全培训。
5、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并按规定按时年检,否则不得参与食堂服务工作。
6、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食堂服务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证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7、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食堂服务作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连云港市社会福利中心食堂日常工作检查表
序号 |
考核 项目 |
考核内容 |
得分 |
备注 |
餐饮管理 20分 |
厨房工作8分 |
1、根据时令变化定期更换菜谱;2、提高菜品质量,设计和创新菜式品种;3、严格遵守各岗位操作程序;4、保持厨房的环境卫生,做到干净整洁;5、做好厨房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及档案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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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服务工作7分 |
1、遵守餐厅服务的各项工作程序、制度;2、及时将就餐人员对菜肴的建议和意见转告给厨师长(项目经理);3、按要求完成订餐、供餐、结算等工作;4、保持餐厅环境的干净整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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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使用管理工作5分 |
1、做好厨房及餐厅内的物资、用具、用品的正常使用;2、定期检查、清点餐具、布草等物品,做到财物相符;3、餐具等物资损耗率控制在行业标准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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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15分 |
设施、设备及消防安全8分 |
1、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消防知识培训,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2、做到厨房及餐厅工作范围内的工具、设备、设施的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3、如因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后果,一票否决,扣除全年目标考核,并追究相关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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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7分 |
1、遵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按要求做好菜品留样工作;2、工作区域内保持干净卫生;如发生食品中毒事件,一票否决,扣除全年目标考核,并追究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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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管理15分 |
员工仪表仪容5分 |
员工工作期间应着各岗位统一服装配带工号牌、帽子、口罩上岗,仪表整洁,服务周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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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作纪律8分 |
1、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工作中使用敬语;2、不得在工作期间会客,不得私自带陌生人进出工作岗位;3、不准私拿公物,禁止上班时间干私活,互相闲聊,串岗,吃零食等;4、禁止相互之间发生争吵、打架行为;5、禁止在工作区域吸烟,不得有损坏公物、盗窃、赌博等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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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培训与档案管理2分 |
1、对新上岗人员进行培训,定期组织厨房人员进行技能比赛;2、对不能满足岗位需求的员工及时更换,做好员工管理制度的制定及档案管理工作;3、所有员工需持有健康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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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满意度50分 |
客人评价50分 |
1、在日常服务过程中,制定满意度调查表;2、不定期征求连云港市社会福利中心各单位对餐饮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整改。 |
满意度测评参加人数( )人,满意( )人,不满意(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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