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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江海关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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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江海关厨师团队劳务外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江海关厨师团队劳务外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江海关厨师团队劳务外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江海关厨师团队劳务外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11月2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RH-202111-351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江海关厨师团队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0,000.00元/年。(本项目服务期限3年,共计720,000.00元。)

最高限价:240,000.00元/年;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采购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4,000.00元(大写:肆仟元整)。

交款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或保函的,作为无效响应。

(注:转账或电汇时请在附加信息处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

收款单位: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

账 号:0200 0044 0956

交款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5日17:00(北京时间)(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账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需在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保函原件到代理机构财务室,且保函生效时间须在交款截止时间前。)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需采购厨师团队劳务外包服务,供应商需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服务及厨师团队人员。供应商在采购人的统筹安排下,向采购人提供一日三餐就餐服务及相关工作。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人员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供应商负责服务人员的提供、日常工作中的管理与服务相关工作。服从采购人根据规章制度和工作需要提出的其他管理要求。

▲2.采购人将食堂现有设备设施移给成交供应商使用,成交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设备设施移交清单签字确认后全部移交给供应商使用。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故意损坏设备设施的,采购人有权要求全额赔偿。本项目合同到期后,供应商按照设备设施清单(含服务期限内添置的设备设施)全部退还采购人移交的设备设施,且能正常使用。

▲(二)岗位配置及要求

1.岗位配置及数量

1.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厨师团队服务人员中包括主厨1人(具有二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面点师1人,墩子兼服务员2人,共计4人。

1.2供应商必须保证厨师团队岗位不出现用人空缺。

2.人员要求

2.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置的厨师团队人员中,男性:<50周岁,女性:<45周岁。(供应商提供以上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2.2在本项目签订采购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厨师团队人员的有效健康证原件。

2.3厨师团队人员应身体健康、精神面貌佳,应变能力强、服务态度好、责任心强、无不良行为。

3.厨师团队人员要求

3.1供应商提供的厨师团队人员符合采购人用人要求方可上岗。供应商按照要求及时更换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负责处理和承担本合同期内的服务人员的所有劳资纠纷、及调解与供应商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有关纠纷,所涉及的费用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3.2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包含但不限于薪酬及福利待遇(供应商向厨师团队人员支付的薪酬福利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同时支付不低于项目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薪资。)、加班、社会保险(供应商为厨师团队人员办理缴纳社会保险,保险缴纳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人员培训、体检、产假、伤残疾病、工伤待遇、经济补偿金等。供应商承担服务场所范围内的所有法律责任。(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原件)

3.3供应商向采购人配置厨师团队人员的劳动人事关系隶属供应商。供应商须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种保险。厨师团队人员在本项目服务中的所有人身安全负责由供应商负责,如果厨师团队人员因劳动关系或保险缴纳等问题发生劳动纠纷均由供应商全部负责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费用和责任。若因成交供应商拖欠服务人员工资、社保、福利等造成派遣服务人员上访、闹访的,由此造成采购人损失或不良影响的,采购人可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三)项目服务要求

1.供应商关注在本项目服务期间厨师团队人员的身体(心理)健康状况,并对其人员进行相关岗位培训,对不合格的人员采购人可以随时进行更换,确保其技能满足采购人工作的需要,并建立真实可靠的相关员工档案资料。

2.厨房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供应商及厨师团队人员对厨房食品及质量安全负责:若因食材本身质量问题或食材操作失误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由采购人及厨师团队人员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人相应损失,且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合同,如因供应商及厨师团队人员故意造成采购人食品安全事故,由供应商及厨师团队人员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人相应损失,涉嫌犯罪的,采购人有权将直接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食堂环境安全要求

3.1承担食堂环境的各项安全风险,有明确的风险防范机制。

3.2食堂保持通道和出口的通畅。

3.3确保就餐人员在食堂环境安全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就餐人员秩序、地面防摔防滑等。如应供应商及厨师团队人员的原因对就餐人员造成人身伤害的,采购人有权从劳务费用中扣除相应费用并向供应商要求赔偿。

4.工作时间:供应商所有厨师团队人员工作时间及具体休假时间由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实际工作需要做具体安排。

5.厨师团队人员组建及到岗时间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后7日内完成人员的派遣工作。

6.供应商应建立严格的人事管理制度,针对不同的厨师团队人员岗位,对团队人员的工作职责、内部考核办法等有完善的制度规定。

7.杜绝火灾责任事故,如因供应商的原因造成的,由供应商全部承担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项目服务内容

1.供应商提供的厨师团队人员提供早餐、午餐、晚餐及加班餐、接待用餐,早、午、晚餐采用自助餐,早餐用餐人数约20—30人,午餐用餐人数约25—35人,晚餐用餐人数约10人左右。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要承担接待用餐及临时应急用餐服务。以上服务时间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工作日,节假日及其他加班时间,需根据采购人要求安排人员提供用餐服务。因工作需要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费用,由此产生的加班费用不包含在本项目预算中,由供应商另行支付。

2.配餐标准:早餐需保证稀饭、豆浆、牛奶、油条、鸡蛋、咸鸭蛋、面条(面条须有肉臊子)、抄手、两样中西式面点(包子、馒头、面包、蛋糕等)、两样时蔬小菜,按情况搭配,确保科学营养;午餐至少提供两荤一素、一个荤菜汤,主食米饭,水果;晚餐至少提供一荤一素、一个素菜汤,主食米饭、稀饭。原则上,每天午餐、晚餐提供的菜品,荤素品种不得重复。每周四以前向采购人报送下周食谱计划。每月的菜品根据季节和实际需求,予以调整,每周翻新。在节假日期间根据采购人要求改善职工伙食。如有上级或兄弟单位到采购人单位调研、考察,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接待餐。

3.采购人食堂在实际运行中,涉及应急用餐需求时,供应商应具有快速解决应急就餐的综合能力,本着快速节约的原则,同时保证食材质量和卫生。

4.供应商需满足采购人就餐的相关需求。

5.本项目在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根据食堂实际工作的需求对厨师团队劳务外包服务有变动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执行。

(五)考核要求

1.采购人按照《食堂劳务服务工作考核办法》(考核总分为100分)对供应商及厨师团队服务人员进行考核。

2.考核方式

2.1考核人员:由采购人办公室具体负责。

2.2 考核时间:采购人每个月对成交供应商服务考核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抽查、突击检查、现场调查的形式进行。

3.采购人根据食堂或采购人实际工作需要,可以对《食堂劳务服务工作考核办法》的内容进行调整。

《食堂劳务服务工作考核办法》

序号

考核具体内容

扣分标准

考核分值

1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严格操作流程,及时处理变质腐烂的食品。保障食品安全,杜绝出现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具有食品安全隐患的,一次扣20分。


2

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需求提供三餐,制定每周食谱计划,菜品及时更新,提前交审定,严格控制食堂生产成本,烹调出色、香、味、形、养的菜肴,最大限度的减少食材(食品)浪费

每出现一次没做好扣3分。


3

食堂保证食品加工现场、室内外环境卫生必须符合餐饮业卫生要求,负责做好食堂区域的卫生工作。

每发现一次没做好扣3分。


4

劳务派遣人员要讲究仪容仪表。上班期间按照餐饮业工作规范必须穿戴工作衣帽、佩戴口罩和手套,并做到衣冠整齐,干净卫生,无不良行为习惯。

每出现一次没做好扣3分。


5

保证加强厨具、设备、用具的管理,按要求做好各类物品日常维护、维修保养工作。丢失或人为损坏设施维修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每出现一次没做好扣2分。


6

食堂仓库要专库专用。原料分类存放,食品生熟分开保管,并有防蝇、防尘、防鼠、防潮、防虫措施,防止食品污染。供应商因疏于防范,造成鲜货保管方面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每出现一次没做好扣3分。


7

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作息时间和一切规章制度,开饭时间由采购人根据工作时间确定,特殊情况需调整就餐时间或有加班、接待用餐,采购人将提前通知。

每出现一次没做好扣2分。


8

厨师团队人员将职工食堂物资(含食材)带出食堂以外区域。情节特别严重的,采购人将相关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每出现一次没做好扣3分。


9

供应商提供的厨师团队人员有变动的,未及时向采购人报备厨师团队人员信息,采购人对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发现存在不良问题经核查属实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

每出现一次没做好扣3分。特别是主厨更换未及时报备的扣5分。


10

积极响应节能要求,节约用水、用电、用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三餐结束后,劳务派遣人员把食堂各自工作(包括检查并关闭水、电、气、门、窗等工作)完成后方可下班。

每出现一次没做好扣2分


11

积极配合采购人并完成临时交办的接待任务。

每出现一次没做好扣3分


12

采购人每月组织本单位职工对供应商厨师团队的服务满意程度进行测评,并根据测评结果进行考核。

①测评平均分为100~90分,即测评结果为“优”;

②测评结果平均分为89~80分,即测评结果为为“良”;

③测评结果平均分为79~70分,即测评结果为为“中”;

④测评结果平均分为69~60分,即测评结果为为“差”;

④测评结果平均分为59分以下,即测评结果为为“不合格”。

①测评结果为“优”,不扣分;

②测评结果为“良”,扣4分;

③测评结果为“中”,扣8分;

④测评结果为“差”,扣12分;

④测评结果为“不合格”,扣16分。


-

考核总得分



3.考核结果运用

采购人对供应商的月考核按照《食堂劳务服务工作考核办法》执行,将考核的结果进行计算汇总,月考核汇总的结果作为支付月服务费的依据,并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① 月考核总得分>90分,不扣除月服务费;

② 85分<月考核总得分≤90分;扣除月服务费的5%;

③ 80分<月考核总得分≤85分;扣除月服务费的20%;

④ 月考核总得分≤80分;扣除月服务费的50%。

▲(六)商务要求

1.服务地点:内江海关。
2.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注:1年的合同服务月数共计12个月)。如在一年服务期中,供应商累计2个月的月考核总得分未达到85分的或出现重大责任事故,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3.供应商按时向厨师团队人员发放工资和其他薪酬,不得缩减或变更厨师团队人员社会保险和险种,不得克扣除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按月向采购人提供厨师团队人员工资发放和保险购买金额清单。

4.付款方式:

采购人采用按月支付的方式将服务费付款给成交供应商。(注:采购人对供应商月考核汇总的结果作为支付月服务费的依据。)

5.违约责任

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将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如果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由于受上级主管部门管辖,在劳务派遣上有重大变动,该合同自动终止,不承担违约责任。

注:1.以上带“▲”的要求为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负偏离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2.以上未带“▲”的要求为本项目的一般条款,负偏离将影响供应商得分。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按本项目规定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

2.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3.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

三、获取采购文件

1、磋商文件自2021年11月15日9:00至2021年11月22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或线上发售(现场或线上可二选一)。

2、现场报名方式:获取磋商采购文件时必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

获取磋商采购文件时,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 附件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线上报名方式:请将以下报名资料电子版上传至njrh2003@126.com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 附件1);

(2)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传后请致电0832-8801000,报名成功后,方可获取磋商文件。

4、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6日10:00(北京时间)

地点: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三楼

五、开启

时 间:2021年11月26日10:00(北京时间)

地 点: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江海关

地 址:内江市东兴区大千路1667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832-29360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联 系 人:胡老师

联系方式:0832-88020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老师

电 话:0832-8802009

附件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项目编号(必填)


项目名称(必填)


单位名称(必填)

(加盖公章)

单位地址(必填)


购买文件时间(必填)


联系人(必填)


单位固定电话


经办人移动电话(必填)


单位传真


电子邮箱(必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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