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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丰建设有限公司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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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箭区鸳鸯乡卫生院食堂厨房设施设备及油烟净化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茅箭区鸳鸯乡卫生院食堂厨房设施设备及油烟净化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14 18:03|发布单位:嘉丰建设有限公司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11-26|项目监管地:茅箭区|

【项目概况】

茅箭区鸳鸯乡卫生院食堂厨房设施设备及油烟净化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嘉丰建设有限公司开评标室(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FJS-HW-2021-071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茅箭区鸳鸯乡卫生院食堂厨房设施设备及油烟净化系统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5.5(万元)

6、最高限价:15.5(万元)

7、采购需求:

采购食堂厨房设施设备及油烟净化系统,具体数量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货物采购及安装调试共计2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办公场所、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本项目的能力;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经第三方有资质的财务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上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完税发票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18年11月1日至磋商截止日前)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6)供应商须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嘉丰建设有限公司开评标室(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

3、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提交上述第二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以上资料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经复核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要清晰可辨,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料或提供资料内容不齐全的,均不予受理;
(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统一以电子邮件方式向供应商发送磋商文件,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4、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11月26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嘉丰建设有限公司开评标室(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1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嘉丰建设有限公司开评标室(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十堰市茅箭区鸳鸯乡卫生院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东环路178号

联系方式:0719-87678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嘉丰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

联系方式:400-0719-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雄、罗金莉、刘耀

电 话:0719-8688078/1887155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