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PM招2021-056-01
二、项目名称:扶风县第三幼儿园厨房设备购置(二次)
三、采购结果:
成交结果: 成交
供应商名称:陕西华隆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安市沣东新城阿房二路以南3号西安正义厨具酒店用品批发市场F区2排18号
成交 金额 : 416,00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报价表.jpg
五、 谈判小组名单:
项目名称 | 专家 | 采购人代表 |
---|---|---|
扶风县第三幼儿园厨房设备购置(二次) | 王孟林、于党群 | 高争科 |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6,2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扶风县第三幼儿园
联系人:王妮
联系地址:扶风县城新区
联系电话:09175211880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8109173868
传真:/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西安普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东岭金融广场B座9楼
联系方式:18109173868
十、附件:
谈判文件(厨具)11-4(发布版).docx
西安普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5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
第二部分 谈判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项目 内容及要求
第四部分 商务及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部分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
扶风县第三幼儿园厨房设备购置(二次)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东岭金融广场B座9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1-12 9: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PM招2021-056-01
2、项目名称:扶风县第三幼儿园厨房设备购置(二次)
3、预算金额:460000.00
4、最高限价:428162.00
5、采购需求: 扶风县第三幼儿园厨房设备购置(二次),1批, 采购预算: 460000.00元, 项目概况:厨房设备采购,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1-17 09:00:00 至 2021-12-6 17: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④.《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⑤.《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⑴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⑵财务状况:提供供应商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⑶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⑷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⑸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出具近3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⑺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授权代表参加谈判全过程,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11-8 17:00:00 止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金融广场B座9楼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发售时间:2021年11月4日至2021年11月8日 9:00-12:00 ,14:00-17:00止(节假日除外)。 2、报名需携带:介绍信、委托书及本单位为被委托人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附法人及被委托人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招标过程不允许变更委托代理人)。(提示: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3、疫情期间,请各申请人代表(限一人)应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11-12 09:30:00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金融广场B座9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扶风县第三幼儿园
地址:扶风县城新区
联系人:王妮
电话:0917-5211880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18991706743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安普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东岭金融广场B座9楼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西安普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日
第%1部分 谈判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采购人 |
采购人名称:扶风县第三幼儿园 联系人:王妮 联系方式:0917-5211880 地址:扶风县城新区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西安普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东岭金融广场B座9楼 联系方式:18991706743 |
3 |
项目名称 |
扶风县第三幼儿园厨房设备购置(二次) |
4 |
项目实施地点 |
甲方指定地点 |
5 |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 |
2021年11月4日至2021年11月8日(工作时间:0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
6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7 |
采购预算 |
460000.00元 |
8 |
最高限价 |
428162.00元 |
9 |
谈判范围 |
厨房设备采购 |
10 |
交货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产品的供货、安装及调试。 |
11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⑴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⑵财务状况:提供供应商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⑶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⑷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⑸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出具近3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⑺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授权代表参加谈判全过程,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书及国家信用公示系统体现股东页面截图)。 ⑼投标保证转账凭证及代理机构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 各供应商应在谈判时提供以上必备资格原件(资质原件需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开标现场不再补充任何资料),以上资质均为必备资质,谈判时应在谈判截止时间前提供原件,以便评审小组进行资质审查。同时在每份谈判响应文件中附一套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包括正、副本)。必备资质中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按无效文件处理。 |
12 |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3 |
谈判答疑会 |
不召开。 |
14 |
谈判有效期 |
不少于90日历天(自谈判截止之日起) |
15 |
谈判保证金 |
谈判保证金交付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提交,以电汇、转账等形式缴纳保证金应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递交保证金时需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谈判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仟伍佰元整(¥8500.00元) 收款单位:西安普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宝鸡三陆医院分理处 账 号:26365201040002175 交款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2日9时30分(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或逾期到账,其投标将被拒绝,视为放弃投标。谈判保证金缴纳后携带加盖公司财务章的保证金转账凭证至采购代理机构换取保证金收据并将其复印件附在谈判响应文件中。保证金转账凭证及采购代理机构所开的保证金收据作为谈判保证金缴纳的唯一证据,否则谈判按无效响应处理。 |
16 |
谈判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 1份,副本 3份,电子版(提供与纸质谈判响应文件一致的PDF格式和word格式)1份,U盘存储。 |
17 |
谈判响应文件 装订要求 |
谈判响应文件应牢固装订成册,不可插页抽页。牢固装订成册是指用适当的办法,书脊涂有胶粘剂以保证谈判响应文件不至于散开或用简单办法不能将任何一页在没有任何损坏的情况下取出或插入。各种用活页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均不认为是牢固装订。 |
18 |
谈判响应文件 密封 |
(1)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及谈判响应文件电子版,用单独的信封分别密封,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字样。 (2)封套应加封条密封,在封线处加盖公章(骑缝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封套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公章)等内容。 注:如果谈判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投标。 |
19 |
谈判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 |
2021年11月12日09:30 (北京时间) |
20 |
递交谈判响应 文件地点 |
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金融广场B座9楼会议室 |
21 |
成交公告公示 媒体 |
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
补充条款 |
||
成交服务费 |
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收取。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服务类标准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报酬的币种:人民币,汇率:无) |
|
其他事项 |
供应商成交后,需提供二份与最终报价相匹配的分项报价明细表。 |
一.名词解释
? 采购单位:扶风县第三幼儿园
? 采购代理机构:西安普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谈判供应商:满足本次谈判要求具有相应资格和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
? 谈判文件:谈判文件与谈判响应文件的统称
? 成交供应商:由谈判小组推荐经采购单位确认的谈判供应商
二.谈判供应商
1.合格谈判供应商的范围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①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②财务状况:提供供应商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④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出具近3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⑥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⑦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授权代表参加谈判全过程,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书及国家信用公示系统体现股东页面截图)。
⑨投标保证转账凭证及代理机构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
2.谈判费用
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谈判相关的全部费用。
三.谈判文件
1.谈判文件
(1)谈判文件由谈判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谈判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对谈判文件的各方面都应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2.谈判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谈判供应商,均应在谈判截止2日前按谈判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收到的书面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在谈判截止期前予以答复,并通知其它购买谈判文件的谈判供应商。对谈判文件中有难以理解或参数有疑义的内容,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资料,否则视为对谈判文件无疑义,因此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由谈判供应商自负。
3.谈判文件的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谈判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为方便谈判供应商对谈判文件修改或澄清内容有充分的时间进行补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谈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均应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谈判供应商。
4.谈判文件的购买
谈判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谈判供应商自行转让或复制的谈判文件视为无效文件;谈判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仅作为本次谈判使用。
5.谈判的处理依据
谈判小组有权对在谈判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条款,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6.解释权归属
本次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
四.谈判要求
1.谈判内容
本次谈判为:扶风县第三幼儿园厨房设备购置(二次)。谈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的资质情况和经营范围对本项目进行谈判,不得将其再行分解或只响应其中的一部分内容,否则谈判无效;谈判、澄清、成交、签订合同均以项目为单位进行。
2.谈判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②财务状况:提供供应商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④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出具近3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⑥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⑦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授权代表参加谈判全过程,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书及国家信用公示系统体现股东页面截图)。
⑨投标保证转账凭证及代理机构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
以上9项为必备资格,应单独密封,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按否决处理;谈判当天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请携带上述必备资质证明文件进行资格审查,过时不接受任何补充资料。
3.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谈判响应文件必须根据谈判文件提供的内容及格式编制,并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具体内容包括:
(1)按照格式要求填写的谈判响应函;
(2)谈判报价表及费用组成明细表;
(3)按要求出具的资质文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书;
(5)供应商为本次谈判采购项目编制的服务方案,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配备了相应的商务和技术人员,项目在组织实施、财务保证、服务承诺及技术支持等方面具体做法和保障措施。
(6)供应商提供相应业绩,证明其供应经验及能力,以及为采购活动提供的合理化建议。
4.谈判报价
(1)谈判报价包含且不限于包括现场踏勘费、资料收集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一切安全保险费、税金等完成此项目的一切费用。以谈判文件的内容和要求作为谈判依据;
(2)谈判供应商应在谈判响应文件中的谈判报价表上,标明谈判响应服务、产品的供应价、其它费用;任何有选择的报价不予接受;
(3)谈判货币:人民币;单位: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响应报价表应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签字;
(5)合同价格:经谈判小组确认的某一谈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受外汇汇率及市场价格变化的影响;
(6)凡因谈判供应商对谈判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谈判供应商自负;
(7)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
(8)谈判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加谈判。当谈判小组认为某个谈判供应商的谈判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产品(设备)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该谈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5.谈判保证金
(1)本次谈判活动需交纳谈判保证金为:(大写)捌仟伍佰元整(¥8500.00元)
(2)谈判保证金应为人民币,以电汇、转账或担保形式递交谈判保证金。
①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
必须从谈判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电汇或银行转账时,备注项目名称及编号,保证金必须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并持加盖公司财务章的转账凭证至代理机构换取保证金收据;谈判单位应合理安排保证金缴纳时间,因异地转账、跨行转账、非工作日转账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视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责任由谈判单位自行承担。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西安普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 账户:2636520104000217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宝鸡三陆医院分理处 |
②谈判担保方式:
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将《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正本递交至采购代
理机构,未能在规定时间递交的,视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责任由谈判单位自行承担(依据“陕财办采资〔2011〕124 号”及“陕财办采资〔2013〕5 号”文件)。《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中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后90个日历天内有效。
(3)申请谈判供应商未交纳、未足额交纳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保证金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4)谈判保证金的交付单位和谈判供应商的名称必须一致,否则将视为投标无效。
(5)谈判保证金退还: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A、谈判会后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有效期间,谈判供应商撤回其所投谈判响应文件;
B、成交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签订合同;
C、成交单位未按时缴付代理服务费;
D、由于谈判供应商的原因导致成交无效的。
6.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产品的供货、安装及调试。
7.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谈判之日起九十(90)日历日;有效期短于规定的谈判有效期,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成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
8.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谈判供应商须依据谈判文件内容和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谈判响应文件;
(2)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注明“正本”“副本”字样。统一胶装。
(3)谈判响应文件份数,本次谈判需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共伍份,正本壹份,副本叁份,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U盘)壹份;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及“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字样;
(4)谈判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指定的页面落款处,必须按谈判文件要求加盖公章或签字;
(5)谈判供应商名称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公章;
(6)谈判响应文件(正、副本)必须逐页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且加盖骑缝章;
(7)谈判响应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按谈判文件要求加盖公章或签字;
(8)谈判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谈判供应商负责。
9.文字要求
本次谈判只接受简体中文文字的谈判响应文件。
五.谈判响应文件封装、递交
1.谈判响应文件的封装及标记
(1)谈判响应文件应按以下要求封装:
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单独密封、所有副本单独密封、谈判响应文件电子版单独密封,且在外层包装上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字样。外层包装应加封条密封,在封线处加盖公章(骑缝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盖章,并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公章)等内容。
(2)如果谈判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封装及加写标记,误投或过早启封的谈判响应文件,出现此类情况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
(1)谈判供应商必须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截止递交时间前递交谈判响应文件;
(2)采购代理机构项目承办人在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只负责谈判响应文件的接收、清点、造册登记工作,并请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对其有效性不负任何责任;
(3)采购代理机构在宣布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之后,拒绝接收任何人送达、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
(4)无论谈判供应商成交与否或者废标,其谈判响应文件恕不退还。
3.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谈判供应商必须在谈判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在截止时间后拒绝接收任何谈判响应文件。
(2)采购代理机构因采购单位推迟谈判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所有谈判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谈判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4.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后,如果谈判供应商提出书面修改和撤回谈判响应文件要求,在谈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2)谈判供应商修改谈判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或补充的内容应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标记,并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撤回谈判响应文件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如采取传真形式撤回谈判响应文件,随后必须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的要求撤回谈判响应文件的正式文件;撤回谈判响应文件的时间以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到达日期为准;
(4)在谈判截止时间后到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谈判供应商不得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
(5)谈判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得对其谈判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六.谈判、澄清、成交
1.谈判
(1)采购代理机构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谈判;谈判大会由采购单位代表、谈判小组成员、谈判供应商代表及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参加,参会各方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为确保谈判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依法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单位及有关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名单由有关人员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谈判小组成员应当遵守并履行下列责任和义务:
A、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公正、客观、审慎地组织和参与评审工作;
B、对所有谈判响应文件逐一进行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并做出评价;
C、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比较和评价;
D、要求谈判供应商对谈判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E、要依法独立评审,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F、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G、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H、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I、配合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答复谈判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3)拆封前,查验谈判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将谈判供应商的名称、谈判项目名称、谈判价格记录,并存档备案;
(4)谈判时,谈判响应文件中出现下列情况,修正原则为:
A、谈判响应文件中响应报价表内容与谈判响应文件中明细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报价表为准;
B、谈判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C、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D、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E、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F、多处内容交叉不符时,以谈判小组成员评审结果为准;
G、文字与图表不符时以文字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谈判响应文件的报价,谈判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谈判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谈判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谈判活动将被拒绝,并且其谈判保证金也将被没收。
(5)唱价后,直到向成交的谈判供应商授予合同为止,凡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谈判的有关资料及被授标意见等内容,谈判小组成员均不得向谈判供应商及与谈判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谈判响应文件的初审
(1)初审内容为谈判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对各谈判供应商文件中的资质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谈判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2)谈判供应商及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性和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但不限于),按无效文件处理:
A、谈判供应商的谈判报价超过采购预算;
B、谈判供应商名称与购买谈判文件时登记的谈判供应商名称不符的;
C、必备资质及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不符合要求的;
D、不能出具保证金转账或电汇凭证及代理机构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原件的;
E、谈判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签字或加盖公章,无谈判有效期或有效期达不到谈判文件要求的;
F、谈判供应商针对同一项目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谈判响应文件;
G、提供虚假资质、虚假证明(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虚假证明)、出现虚假应答的,除按无效谈判响应文件处理外,还将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H、谈判响应文件在商务响应方面附加了采购单位难以接受的条件或条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