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中共赣州市委党校(赣州行政学院、赣州社会主义学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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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本级][线下]江西恒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中共赣州市委党校餐饮服务(项目编号:JXHCGC2021-GZ-C008-1)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赣州市本级][线下]江西恒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中共赣州市委党校餐饮服务(项目编号:JXHCGC2021-GZ-C008-1)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

[2021-11-15]

江西恒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中共赣州市委党校餐饮服务(项目编号:JXHCGC2021-GZ-C008-1)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JXHCGC2021-GZ-C008-1

二、项目名称:

餐饮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西美之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人:王家甫

供应商联系电话:13879718031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坪峰岭路17号副楼2层

中标(成交)金额(元)\(%):13988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餐饮服务1.负责早、中、晚餐的供应及小型接待工作餐服务,学员用餐以自助餐为主,早餐标准为20元/人,有面食、甜点、小菜、汤、牛奶、稀饭、豆浆和水果等,中晚餐标准为30元/人,主菜8-10个,小菜4-6个、汤、粗粮、米饭和水果等。负责供应教职工及学员用餐,承接甲方交办的用餐等食堂所有管理服务。自主管理、自负盈亏,以服务为宗旨,通过努力增加餐饮菜品,提高饭菜质量,改善服务态度,达到采购方的用餐要求等2021年12月1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按合同约定

五、评审专家名单:

夏玉英,温小勇,李春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8190.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赣州市委党校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沙石镇霞峰新屋16号

联系方式:0797-73075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恒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赞贤路16号中廷森林公馆8号楼704室

联系方式:0797-83731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797-7307586


本项目代理费用金额为18190.0元


标段编号:JXHCGC2021-GZ-C008-1
评委姓名:夏玉英,温小勇,李春超

附件下载:
党校餐饮服务磋商文件第二次.pdf
附件下载:
中标通知书.pdf
附件下载:
2d478b0148adced7c79dedf6a04e3ce.jpg
第1页 江西恒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餐饮服务 项目编号:JXHCGC2021-GZ-C008-1 采购人:中共赣州市委党校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恒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 第2页 目录 第一章、磋商文件 ............................................................................................................................................... 4 一、磋商邀请 .......................................................................................................................................................... 4 二、磋商须知 .......................................................................................................................................................... 8 (一)总 则 ........................................................................................................................................................ 8 (二)磋商文件 ...................................................................................................................................................... 9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 10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 13 (五)磋商与评审 ................................................................................................................................................ 14 (六)授予合同 .................................................................................................................................................... 26 三、采购项目需求 ................................................................................................................................................ 27 四、合同条款 ........................................................................................................................................................ 34 五、合同格式(参考)......................................................................................................................................... 39 第二章 响应文件(格式) .................................................................................................................................40 一、响应文件(格式)......................................................................................................................................... 40 二、磋商响应文件资料清单(格式) ................................................................................................................. 41 三、响应函(格式) ............................................................................................................................................ 42 四、响应服务项目报价一览表(格式) ............................................................................................................. 43 五、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格式) ................................................................................................................... 44 六、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 ................................................................................................................... 45 七、技术文件 ........................................................................................................................................................ 46 八、有关证明文件 ................................................................................................................................................ 46 8.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 .......................................................................................... 47 8.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 48 8.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 .......................................................................... 49 8.3.1 响应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书面承诺函(格式) .............................................. 49 8.3.2 响应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采购合同所具有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函(格式) ................................. 50 7.4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 51 7.5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 51 8.6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 .................................................... 52 8.6.1 响应供应商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格式) .......................................................................... 52 8.7 响应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 53 8.8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 54 8.9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 55 8.10 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 56 8.11 交纳响应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 ........................................................................................................ 57 8.12 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截止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第3页 (www.ccgp.gov.cn)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函(格式) ........................................................................... 58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 59 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60 附件二、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61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62 第4页 第一章、磋商文件 一、磋商邀请 江西恒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共赣州市委党校的委托,对餐饮服务采购 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JXHCGC2021-GZ-C008-1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数 量 单 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预算金额 (元) 餐饮服务 1 项 详见“三、采购项目需求” 1460000.00 (四)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 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项目需求、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 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 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 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修正后的参数 要求高于修正前的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 商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五)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 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具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5页 (六)磋商文件的的获取时间:2021 年 10月 25日至 2021年 10月 29日, 每天上午 00:00至 12:00,下午 13:00至 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xsggzy.cn/web/) 方式:网上自行报名和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00元。 (七)响应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地点:2021年 11月 8日 15:00(北京时 间),磋商地点:江西恒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赣州市章贡区赞贤路 16号中廷 森林公馆 8号楼 704室),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 出席磋商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jxsggzy.cn/web/)注册并办理江西省 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入供应商身份进行网上报名和下载采购文件,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 的政府采购活动。 (九)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贰万捌仟元整(¥28000.00),响应保证 金由响应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 函及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电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须在响 应截止时间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 户(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否 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请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还 须充分考虑电汇(银行转账)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 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 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函、支票、汇票、本票的原件在开标 现场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供应商以电汇 (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 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成交供应商以电汇(银行转账)等 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以金 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 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 票。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响应保证金的,除退还响应保证金本金外,还按中国 第6页 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响应 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还须按成交金额的 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 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无违 约情况的,无息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 (九)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正式提供服务之日起,按政府采购成交价 95% 折算,每两个月付款一次,成交价的 5%部分据实支付。 (十)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 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须知。 (十一)温馨提示:开标时新冠肺炎疫情仍未解除,请参加开评标活动的响 应供应商代表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需加盖所在单 位公章),交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备查。请响应供应商代表做好个人防护, 佩戴口罩,并配合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等,请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并充分考虑 这一因素,其他详见附件二。 (十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中共赣州市委党校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沙石镇霞峰新屋 16号 电话: 0797-7307586 联系人:李老师 (2)代理机构:江西恒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赞贤路 16号中廷森林公馆 8号楼 704 室 电话:0791-8373182 联系人:谢工 邮箱: jxhcgczx@163.com 1、开户行:江西赣州银座村镇银行营业部(本账号用作响应保证金收取,请转 账汇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及用途) 户名:江西恒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6503 6687 7500 015, 2、开户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本账号用作招标代理费及报名费 收取,请转账汇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及用途) 第7页 户名:江西恒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870 1010 0100 0962 12 第8页 二、磋商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响应邀请中所述项目的相关货物及服务的采购。 2、定义 2.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江西恒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2 “响应供应商”系指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服务商。 2.3 “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单位。 2.4“公章”系指供应商的行政章,不接受加盖其他印鉴(如合同专用章、投 标专用章、有序号的章等印鉴)的响应文件。 3、响应费用 3.1响应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 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2 本次采购采购人同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向最后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 理服务费,请各位响应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具体收费标准按成 交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 服务类型 费率 成交金额(万元) 服务采购 100 以下 1.5% 100-500 0.8% 第9页 4、合格的响应供应商 4.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相关服务的,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资格要求 的国内供应商可能成为合格的响应供应商。 4.2响应供应商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4.3一个响应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磋商响应文件。如果响应供应商之间存在下 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 4.3.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3.2响应供应商相互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4.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5响应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只能接受一个响应供应商的委托参加响应。 4.6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 4.6.1 本次采购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所有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 4.6.2查询的截止时间点为:开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 4.6.3响应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的响应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 4.6.4响应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提交给评标委员会审核,同时报采购 人存档。 4.6.5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妥善保管响应供应商的信用信息,仅适用 于本项目,不会用于本项目与投标无关的其他事项。 (二)磋商文件 5、磋商事项说明 5.1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 要求。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 第10 页 性响应,其风险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响应有可能被拒 绝。 5.2 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服务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 件、公用设施等情况,响应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澄清与答疑 6.1本项目不进行集中答疑。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疑问的响应供应商, 均应以书面送达形式(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在 法律规定的时间内送达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疑问进行汇总 整理。必要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将答疑结果公布在江 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各响应供应商应注意浏览。 6.2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要求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政府采购 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6.3响应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代 理机构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 各响应供应商。 7、磋商文件的修改 7.1 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 解答响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以补充(变更)公告的方式对磋商文件进行 修改。 7.2 补充(变更)公告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响应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 浏览相关网站,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磋商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 已送达各响应供应商。修改后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将在指定网站公告 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并对潜在响应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8、响应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8.1响应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供应商就响应的所有来往函中均应使用 第11 页 中文。 8.2磋商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响应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 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9、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9.1响应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成册和封装。 9.2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 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9.3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变更)公告及答 疑进行编制。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不完整,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响应 供应商承担。 10、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10.1 磋商响应文件统一格式应包括但不少于: 10.1.1响应函 10.1.2响应文件资料清单 10.1.3响应服务报价一览表 10.1.4服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 10.1.5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10.1.6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10.1.7响应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0.1.8磋商响应文件应使用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1、报价 11.1磋商响应文件中的价格均以人民币报价。 11.2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项目需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 行报价,并按《响应服务报价一览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响应总 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响应总价中 也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第12 页 11.3 响应供应商的报价须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响应供应商的最终 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2、响应保证金 12.1 响应供应商应按本文件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的一部分。 12.2 在开启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 其视为非实质响应响应而予以拒绝。 12.3 未成交供应商以电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 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 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成交 供应商以电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 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退 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响应保证金的,除退还响应 保证金本金外,还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 资金占用费,但因响应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2.4 响应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 12.4.1响应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的; 12.4.2响应供应商未按照采购程序规定签字确认的; 12.4.3成交供应商在公示期内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 12.4.4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2.4.5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2.4.6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被磋商小组查实的; 12.4.7成交供应商拒不按照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12.4.8未提供被认定不予退还情形的。 13、响应有效期 13.1 响应有效期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后 90天。 第13 页 13.2 特殊情况下,在原定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 响应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响应供应商 可以拒绝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响应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但其响应 在原响应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响应供应商将不会被 要求和允许修正其磋商响应文件,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 在这种情况下,有关响应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 有效。 14、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4.1 响应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提交一式叁份磋商响应文件(1份正本、2份 副本),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4.2 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统一格式编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不接受散页或活 页磋商响应文件。 14.3磋商响应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和黑色墨水填写或打印(所有纸张必 须使用 A4纸,宣传材料除外)。 14.4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要求由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经其正式授权 的代表签署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 证明。正式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附在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中。副本可以采用复印件。 14.5除响应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磋商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 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供应商签字和盖章。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5、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响应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装袋上注明 “正本”、“副本”字样。 15.2 封装袋应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供应商名称并于封口处加盖骑 缝章,并按注明的地址送达响应地点。 第14 页 15.3 磋商响应文件未按上述规定密封或加写标记,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6、响应截止期 在响应截止期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7、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7.1 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期前,响应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补充、修改或撤 回其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17.2 响应供应商的补充、修改材料或撤回通知,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 标记和递交,且在密封袋上标明“磋商响应文件补充”、“磋商响应文件修改” 或“磋商响应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17.3 在响应截止期至磋商响应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 内,响应供应商不能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否则其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7.4 补充、修改的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五)磋商与评审 18磋商小组的组成 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 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按有关 规定通过随机方式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依法组建磋商小组。 19磋商 19.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派法 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参加磋商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9.2 磋商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主持,磋商时,在监察部门监督下,由采购人 及响应供应商代表共同检查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 有关部门可以视情况到场监督磋商情况,经当场确认无误后当众开启。 19.3 磋商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宣读响应供应商名称及政府采 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并做好磋商记录。 20响应的评价和比较 第15 页 20.1 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 20.2 评审专家独立进行评审,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评审信息。 20.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磋商响应文件。 20.4 本次采购采购人授权由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如出现成交 候选人并列的,由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1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1.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 格证明、响应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 21.2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 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有无计算错误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 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1.3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21.3.1二次报价(最终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 为准; 21.3.2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1.3.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1.3.4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磋商小组按上述修 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同意并签字确认二次报价(最终报价)后,调整后的二次报价(最终报价)对响 应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不接受修正后 的报价,则其响应将判定为无效响应处理。 21.4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 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 条件和规格没有重大偏离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小组认定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性 只根据磋商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第16 页 21.5 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响应供应商不 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磋商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响 应。 21.6在初审时响应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 要求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1.6.1磋商响应文件数量不足或磋商响应文件没有正本的或磋商响应文件有 两本及以上正本的或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装订成册的; 21.6.2响应供应商未提交响应保证金或金额不足、响应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 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1.6.3响应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磋商文件 要求的; 21.6.4磋商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人章)的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 有效授权的; 21.6.5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21.6.6响应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 21.6.7响应供应商未提供所响应服务的具体响应内容; 21.6.8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的; 21.6.9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21.6.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响应供应商; 21.6.11响应供应商相互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1.6.12响应供应商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21.6.1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参加开标会的; 21.6.14属于磋商文件中规定被视为无效响应其它条款的。 21.7磋商小组磋商后,供应商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实质上没有响应 磋商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1.7.1经磋商小组磋商技术参数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第17 页 21.7.2服务期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21.7.3磋商响应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 21.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响应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 21.8.1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21.8.2不同响应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的; 21.8.3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 人的; 21.8.4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21.8.5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 21.8.6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2在竞争性磋商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2.1 属于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不足三家的(市场竞争 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的响应供 应商可以是 2家;购买服务的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 2家的, 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22.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2.3 响应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2.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2.5 法律、法规规定未提供满足废标情况的。 23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及澄清 23.1 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 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 条件和规格没有重大偏离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小组认定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性 只根据磋商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23.2 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响应供应商不 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磋商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响 应。 第18 页 23.3在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响 应供应商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响应 资格。 23.4评审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响应供应商可应评委的提问对其提供服务内 容、设备配置、特殊优点和售后服务等进行简要说明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 答复原则上应采用书面形式,但响应价格(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除外)和其它 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 23.5响应供应商必须保证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 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24磋商的步骤: (一)第一轮磋商 磋商小组按已确定的磋商顺序,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 服务等进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 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 格和其他信息。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小组召集人和 响应供应商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二)磋商文件修正 第一轮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进行合议。根据第一轮磋商掌握的情况,磋商 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 同草案条款,确定采购内容的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优化采购方案,并经磋商小 组签字。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响应供应商集中,磋商小组强调调整后的采购要求, 将磋商文件的修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响应供应商,给响应供应商提供较充分的 修正时间。 响应供应商根据第一轮磋商情况和磋商文件修改书面通知,对原磋商响应文 件进行修正,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修正文件由供应商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后 第19 页 密封送交磋商小组。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修正文件与磋商响应文件同具 法律效力。 (三)第二轮磋商 磋商小组就修正后的磋商响应文件与响应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政府采购代 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小组召集人和响应供应商在记录上 签字确认。并按(四)最终报价(二次报价)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磋商小组 按磋商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成交供应商。 第二轮磋商磋商小组未能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按(二)磋商文件修正的要求, 对磋商文件修正后进行第三轮磋商。第三轮磋商为最终的磋商。 (四)最终报价(二次报价) 最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 的,所有响应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作最终报价(二次报价)递交磋商小组;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 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 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所有响应供 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作最终报价(二次报价)递交磋商小组。在提交最终报价 (二次报价)前,响应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磋商小组按评审 标准,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推荐成交供应商顺序,形成评审报告。 (五)所有响应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不足 3 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 价(二次报价)的响应供应商可以是 2家;购买服务的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 要求的供应商只有 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磋商活动终止; 终止后,采购人调整项目需求后重新组织采购,或采购人调整采购预算采取未提 供采购方式采购的应当在再次采购活动开始前经采购人的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磋商过程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25评审办法 第20 页 25.1 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 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磋商响应供应商 作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5.2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响应供应商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响应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响应供 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报价最低的方式确 定一个响应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得分且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 定,其他同品牌响应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 重等确定项目的核心产品。多家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 款规定处理。 23.3 磋商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或 者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 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 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5.3 节能产品 本次采购将优先购买节能产品,节能产品是指符合国家能效标准中二级能效 (水效)指标的节能产品,如响应供应商所投所有货物为节能产品且提供节能产 品认证证书者,则对其响应报价给予总价 3%的扣除,如部分货物为节能产品,则 对其部分货物响应报价给予 3%的扣除(须提供相关证明、当部分货物为节能产品 时、则按照部分产品在预算金额中所占的比例进行核减),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 评审活动。 25.4.环保产品 本次采购将优先购买环境标志产品。如响应供应商所投所有货物为环境标志 产品且提供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者,则对其响应报价给予总价 2%的扣除,如响 应供应商所投部分货物为其他环境标志产品,则对其部分货物响应报价给予 2%的 扣除(须提供相关证明、当部分货物为其他环保产品时、则按照部分产品在预算 第21 页 金额中所占的比例进行核减,但该产品响应报价超单子目预算的除外),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活动。 25.5.中、小、微企业 25.5.1本次响应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必 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5.5.2本次响应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提 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必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5.5.3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 业制造的标的,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标的。 25.5.4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5.5.5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25.5.6监狱企业 25.5.6.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 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 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25.5.6.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25.5.6.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5.5.7残疾人企业 25.5.7.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 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人(含 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 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 第22 页 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 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 标的货物)。 25.5.6.2 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 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 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5.5.6.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规定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5.5.6.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 重复享受政策。 26评分标准 价 格 分 (20分) 价格分的计算 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20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响应 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计算分值时,百 分比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 技 术 分 (73分) (一)响应标的与磋商要求的符合性(30分):全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的得 30分,每有一项负偏离作无效标处理。 (二)食堂管理方案(21分): 1.提供符合本项目食堂工作流程管理方案,为拟派服务人员发放统一服 装和必要的安全防范装备承诺,接待工作、菜谱配备、就餐服务、餐后 清洁、环境大扫除、厨师等人员安排和服务要求等。优秀者得 3分,次 之递减 0.5分,以此类推最低得 1分。 第23 页 2.提供符合本项目食堂工作制度,含考勤、服务态度、遵守采购人校内 规章制度、配合采购方食堂物品供应商的餐饮物品配送对接工作,配合 采购人把好餐饮配送物品质量关和成本关、食堂安全工作等。优秀者得 3分,次之递减 0.5分,以此类推最低得 1分。 3.提供符合本项目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含食品、餐具、厨具、环境卫生 等。优秀者得 3分,次之递减 0.5分,以此类推最低得 1分。 4.提供符合本项目食堂库房管理制度,含物品的出入库登记、库房防火 防盗、通风除湿等方案。优秀者得 3 分,次之递减 0.5分,以此类推最 低得 1分。 5.提供岗位职责与考核办法,根据供应商制定的各岗位职责及各项考核 办法是否全面。优秀者得 3分,次之递减 0.5分,以此类推最低得 1分。 6.提供的餐饮人员培训方案,包含人员安全,服务理念,员工形象等进 行对比打分。优秀者得 3分,次之递减 0.5分,以此类推最低得 1分。 7.提供应急管理与应急预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突发事件 采取的应急处理预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理合理 可靠,针对性强,且能够集合本项目特点有效衔接工作等对比打分,优 秀者得 3分,次之递减 0.5分,以此类推最低得 1分。 评审依据: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食堂管理制度及详细 的落实措施文字叙述等进行对比打分,主要考核是否结合本项目实际情 况与现状,是否具有操作性,是否体现本项目重点,是否有详细的落实 措施等进行对比打分,未提供或经磋商小组认定该项内容不符合本项目 实际的不得分。 (三)人员配备(22 分): 第24 页 1、项目经理(6 分):响应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自 2015 年 以来具有从事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不含中小学)餐饮管理经验 3 年(含 3 年)以上的职业经理人得 3 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 1 年得分。 此项最高得 6 分。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人员从业合同复印件盖响应供应商公 章,以实际从业时间为准。未提供者不得分。) 2. 厨师(10 分):拟派本项目的厨师自 2015 年以来具有从事机关、 事业单位、学校(不含中小学)食堂 2 年(含 2 年)以上经验并具有 三级厨师证(含三级)以上的每人得 1 分,4 年(含 4 年)以上经验 并具有三级厨师证(含三级)以上的每人得 2 分。此项最高得 10 分。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人员从业合同及厨师证复印件盖响应 供应商公章,以实际从业时间为准。未提供者不得分。) 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人员(配菜员)具有健康管理师或公共营养师能 力的,每提供 1 人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6 分。 评审依据: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健康管理师或公共 营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进行打分,未提供或经磋商小 组认定为无效的不得分。 商务分(7 分) 企业综合实力和企业业绩(7 分) 1.供应商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资格得 3 分。 (评审依据: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安 全管理体系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进行打分,未提供或经磋 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不得分。) 2.响应供应商提供 2015 年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担的类似 餐饮管理项目,每提供 1 个得 2 分,本项目最多得 4 分。 (评审依据: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类似餐饮管理项 目合同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进行打分,未提供或经磋商小组认定为无 效的不得分。) 第25 页 注:1、突破单位采购预算的将不评分,评分标准中评分因素所涉及的有关资料, 响应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如有), 响应供应商应单独按顺序分类分别用文件袋装好,并提供原件清单一份(名称数 量等) (并标注响应供应商名称及项目编号),响应截至时间前递交。 2、如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 息时,仅提供查询网址即可,无需提供证件扫描件。。 27资格预审 本项目不进行资格预审。 28确定成交供应商 28.1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程序、标准,对磋商响应文件 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成交供应商名单。 28.2 评审结束后,成交结果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一个工作日。 29.响应供应商询问和质疑 29.1 响应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 日或者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前以书面送达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询问,逾期不再受理。 29.2 响应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前以书 面送达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逾期不再受理。 29.3 响应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 工作日内以书面送达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29.4 响应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9.5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询问函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在收到 质疑函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不满 意或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答复,质疑供应商可在答复期满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按规定 向赣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投诉。响应供应商投诉应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政府采购 供应商投诉书文本格式投诉,具体格式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29.6 质疑书应当署名,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响应供应商代表签字和盖章,并加 第26 页 盖响应供应商单位公章。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29.6.1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人的地址、电话等; 29.6.2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29.6.3提起质疑的日期。 29.7 响应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答复。 (六)授予合同 30成交通知书 30.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30.2 如出现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内质疑的情形,则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收回成交 通知书的函收回成交通知书。 30.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0.4当《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所有未成交的响应 供应商,同时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规定退还所响应保证金。 31签订合同 31.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 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 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1.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 作为合同附件。 32解释权 本磋商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解 释权属江西恒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3未尽事宜 第27 页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 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三、采购项目需求 一、所有服务的知识产权问题,由各响应供应商自行负责。 二、本磋商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响应供应商的方案应达到或优于 本磋商文件要求,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三、服务期限和采购预算价 采购预算金额为壹佰肆拾陆万元整(¥1460000.00)。由两部分组成:(1) 一部分为 90万元为学员综合楼未投入使用情况下的服务费,服务期自 2021 年 12 月 1日起至 2022 年 11月 30日,合同期内餐饮服务固定费用占成交价的 95%,包 括餐饮服务人员工资、保险、绩效等;剩余 5%为预留款,零星雇请人工(遇突击 任务时,成交供应商因固定人员不足而聘请临时人员所产生的费用。所聘临时人 员仅限洗杂工、服务员。费用采取记工方式认定按采购人认定的雇工天数人次开 具证明,记录好台账,从合同款中据实支付,费用一般洗杂工为 140元/天、2450 元/月,服务员为 150元/天、2750 元/月。(2)56万元仅用于成交供应商实际进 驻学员综合楼餐饮服务费用,服务期拟自 2022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按实际进场时间折算服务费用据实支付;如合同结束之日学员综合楼未投入 使用,则按未进场处理,此项费用不支出。 四、成交供应商服务或经营业务范围,须符合中共赣州市委党校餐饮服务项 目的范畴,并提供服务项目企业承诺书。 五、成交供应商能开具正规税务发票,并提供纳税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及具备开具正规税务发票承诺书。 六、成交供应商成交后,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有权去实地考察成交人的经营情 况,验证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 (七)总体要求: 第28 页 (一)服务人员配备 1、为学员综合楼未投入使用情况下需提供服务人员(服务期自 2021年 12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1月 30日):项目经理 1人,厨师 2人,配菜、洗杂、服务员 共计 14人(配菜、洗杂、服务员的配置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决定)。服务人员由成 交供应商自行招聘,其工资、福利、工商保险、养老保险等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成交供应商实际进驻学员综合楼提供餐饮服务的人员(拟定为 2022 年 5月 1日起 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需在提供 14 人服务人员的基础上再增加至厨师 3 人, 配菜、洗杂、服务员 18 人,共计 21人,服务费用按实际进场据实列支。 2、采购方有权对配备服务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有权要求 成交供应商调换不适合在采购方工作的人员,成交供应商应及时进行更换。如人 员不符合或不能满足采购方服务要求的、出现失职行为的、出现违法乱纪行为的, 成交供应商必须及时进行更换,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服务主要内容 1.负责早、中、晚餐的供应及小型接待工作餐服务,学员用餐以自助餐为主, 早餐标准为 20 元/人,有面食、甜点、小菜、汤、牛奶、稀饭、豆浆和水果等, 中晚餐标准为 30元/人,主菜 8-10个,小菜 4-6个、汤、粗粮、米饭和水果等。 2.负责就餐区和加工区的保洁、餐具日常的清洗消毒等工作。 3.负责食堂后厨和服务人员的招聘、培训、劳保发放以及人事管理等。 4.维护就餐人员秩序,负责监督就餐人员刷卡,按时开关餐厅空调、电视等。 5.每天定时清理餐厨垃圾,每月定时清理油水分离池、下水道等。 (三)服务要求 1.餐饮服务成交供应商,负责供应教职工及学员用餐,承接甲方交办的用餐 等食堂所有管理服务。成交供应商在自主管理、自负盈亏,以服务为宗旨,通过 努力增加餐饮菜品,提高饭菜质量,改善服务态度,达到采购方的用餐要求。 2.采购方向成交供应商提供厨房、餐厅全套餐饮设备,配套的水、电、燃料 以及办公室和员工午休室。成交供应商进场前由采购方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对食堂 所有物品进行清点登记造册,在交接清单上确认签字后给成交供应商使用,服务 期满后成交供应商应按交接清单的物品交还采购方。 第29 页 3.采购方的餐饮设备在服务期间正常损耗或正常使用损坏需维修的,成交供 应商应及时上报采购方,采购方将安排人员进行维修或更换。餐饮设备设施应合 理使用、妥善保管,服务期满后如数交回,若非正常损坏或者丢失按原价赔偿。 应严格工作人员管理,爱惜食堂设备、设施等,禁止工作人员外带食堂的用品、 用具、设备、食物和其它偷窃行为,一经发现,扣除服务费 1000元,性质恶劣, 造成不良影响的,采购方有权扣除当月的 10%服务费。 4.成交供应商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与食品卫生的标准及相关规定,遵守 采购方的食堂卫生和环境管理制度、食品物品采购制度、食品加工烹调制作管理 制度、食堂餐具清洁消毒保洁制度等, 确保教职工和学员就餐和自身的安全,如 出现食物中毒和各种安全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 成交供应商严格落实成本费用的监督与考核制度,努力控制好成本,严禁 浪费现象。负责制定食堂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建立服务质量 管理和监督体制,加强餐厅质量检查。严格落实财产保管和仓储管理制度,做到 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6. 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和采购方的监督检查,服从采购方的监 督管理,树立为教职工和学员服务的思想,服务热情,礼貌待人。所有员工上岗 前取得饮食行业健康证。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得在采购方工作。所有食品每天做 好食品留样,留样食品保留 2 天以上。做好食堂的饮食卫生和环境保洁,严禁供 应腐烂变质的食品,员工衣着干净整洁,一律穿工作服,操作间内严禁吸烟。 9.做好与采购方食堂物品供应商(已通过政府采购)的对接工作,向食堂物 品供应商提出订购需求,并对配送的物品进行数质量验收,做好所送物品出入库 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与食堂物品成交供应商沟通协调,确保配送物品的数量、质 量符合采购方要求。 10.要做好防火、防盗、安全用电等安全工作,使用炊事器具,要严格遵守操 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严禁随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 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空调,检查各类电 源开关、设备开关等,一经发现水龙头出现跑、冒、滴、漏水现象和没有及时关 闭电源、空调等,采购方有权扣除服务费每次 500 元。 第30 页 11.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采购方无 关,在服务期内不得将餐饮服务转给第三方管理。 12.餐饮伙食饭菜品种、标准由采购方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协商确定,成交供应 商按照采购方需求出菜品,提交食谱和饭菜标准供采购方审核,做到饭菜品种丰 富,质量高、卫生好,价格合理,让教职工和学员满意。不得随意提价或降低饭 菜质量,否则按违约处理。 八、违约责任 1.采购方有权对成交供应商执行采购方相关规章制度、饭菜卫生和质量、服 务水平、卫生环境状况进行检查监督,对存在的问题有权要求及时整改,成交供 应商应及时整改,未及时整改的,每次扣除每两个月服务费 10%。 2.成交供应商进场前、合同期内须按人员配备要求配齐人员,如发现人员未 配齐,采购人将责令成交供应商限期补充人员到位,如超期仍未将人员配齐则视 为违约,违约金按采购人制定的采购预算中人员预算分配比例(项目经理、厨师 8000 元/月,配菜员 4000 元/月,服务员 2750 元/月,洗杂工 2450 元/月)计算扣 除服务费,并在此基础上按超期时间(以日历日为单位计算)加扣服务费的 10%, 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服务费用时扣除。 3.在服务周期内,采购方将组成食堂管理小组进行考核评价,考核采取日常 检查和月度综合考核形式,入驻后第一个月为试运行不进行考核,从第二月度开 始考核,考核每月进行一次。根据《食堂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和满意度测 评进行评分,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如发现有违反卫生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的行为, 情节较轻的,限期整改,情节较重的,有以下情形的,实行一票否决制。(1)发 生轻微食物中毒(5 人以下),认定为当月不合格,扣除当月 50%的服务费。(2) 发生严重食物中毒,除按《食品卫生法》进行处罚外,解除或终止服务关系,不 退还履约保证金。 4.服务期内经统计连续两个月以上教职工和学员满意度调查低于 70%的,一 次扣除每两个月服务费 10%,再次发生连续两个月以上教职工和学员满意度调查低 于 70%的,采购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服务关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5.因成交供应商违反国家和地方食品卫生管理法规以及采购方食堂卫生管理 制度,提供不洁的食物造成食物中毒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第31 页 6.提供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及其配备队伍失职行为或违法违纪行为,导致财产 损失、人员伤亡,出现安全事故、责任事故和违法犯罪事件的,采购方有权中止、 解除服务关系,不退还履约保证金,且有权据此依法要求赔偿,相关赔偿未到位 前,有权暂扣政府采购成交的服务费用。 7.未尽事宜,依照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附件:食堂管理绩效考核评分细则 内容 分值 检查评分标准 扣分 备注 操作间 卫生 30 分 1.锅台、地面、案台、墙壁干净无油污,保持水池 干净,地面无积水 4 2.机械设备、厨房用具用后及时清洗,保持干净 2 3.工作台、冰箱分类分层摆放到位,保持内外干净 2 4.操作间内所有下水道必须畅通 2 5.冰箱生熟分开,定期除霜,标志明显 2 6.所有毛菜需整理干净,无杂物烂叶上架摆放整齐 4 7.垃圾桶外部清洁并及时清运 2 8.餐具必须清洗干净进入保洁柜 2 9.制作间内无卫生死角 4 10.大厅餐桌摆放整齐,桌面无油污,餐后桌面无餐 盘 2 11.操作间内不能存放私人用品 4 个人卫 生 12 分 1.员工上班时穿着工作服,手套、口罩穿戴整洁 4 2.不得在操作间吸烟、嚼槟榔等影响食堂卫生行为 4 3.操作人员讲卫生,不留染长指甲,且不佩戴金银 首饰 4 食品卫 生 18 分 1.无过期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含违规使用食品添 加剂) 4 2.蔬菜清洗不干净,饭菜里不能出现异物 4 第32 页 3.食品原料不得随意乱放、不上货架 2 4.食品留样、餐饮具消毒、浸泡,有无记录 4 5.米、面、油、肉按学校规定采购存放 4 仓库卫 生 12 分 1.库房卫生整洁,有防鼠措施 2 2.米、面放置离墙离地面 2 3.副食类食品按类分开,上架摆放 2 4.所有食品有标签,且无过期食品,保证帐物相符 2 5.所进货物必须进入台帐 4 伙食质 量 16 分 1.主食的份量、质量符合定量标准 4 2.饭菜荤素搭配合理、配料须符合标准 4 3.饭菜色泽正常无杂物、泥沙、异味等 4 4.饭菜无夹生、不熟情况 4 劳动纪 律与安 全 6 分 1.食堂责任人须每天坚持在岗,有事须向学校请假 2 2.员工之间无争吵、打架、赌博等现象 1 3.无事故或事故苗头发生,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和 检查 2 4.服从学校管理,办理健康证 1 服务质 量 6 分 1.管理人员语言文明,讲话和气态度和蔼,对例行 检查积极配合 2 2.严格执行刷卡就餐制度 2 3.与用餐者无争吵 2 第33 页 商务条款 一、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正式提供服务之日起,按政府采购成交价 95%折 算,每两个月付款一次,成交价的 5%部分据实支付。 二、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甲方的要求,向甲 方提交规定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的 5%,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 无违约情况的,无息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 三、服务期限:采购预算金额为壹佰肆拾陆万元整(¥1460000.00)。由两 部分组成:(1)一部分为 90 万元为学员综合楼未投入使用情况下的服务费,服 务期自 2021年 12月 1日起至 2022年 11月 30日,合同期内餐饮服务固定费用占 成交价的 95%,包括餐饮服务人员工资、保险、绩效等;剩余 5%为预留款,零星 雇请人工(遇突击任务时,成交供应商因固定人员不足而聘请临时人员所产生的 费用。所聘临时人员仅限洗杂工、服务员。费用采取记工方式认定按采购人认定 的雇工天数人次开具证明,记录好台账,从合同款中据实支付,费用一般洗杂工 为 140 元/天、2450 元/月,服务员为 150元/天、2750 元/月。(2)56万元仅用 于成交供应商实际进驻学员综合楼餐饮服务费用,服务期拟自 2022 年 5月 1日起 至 2022年 11月 30日,按实际进场时间折算服务费用据实支付;如合同结束之日 学员综合楼未投入使用,则按未进场处理,此项费用不支出。(3)最终成交价格 按照前款(1)、(2)分比例计算。 第34 页 四、合同条款 1 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是指甲(采购单位)乙(供货单位)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 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合同价”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 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1.3“服务”是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要求的服务,如宣传广告服务等。 1.5“甲方”是指购买服务的采购人即采购单位。 1.6“乙方”是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即供货单位。 1.7“现场”系指合同项下服务的地点。 1.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服务符合要 求的活动。 2 技术规范 2.1乙方交付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 (如果有的话)及其响应文件的技术规范偏离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 2.2技术规范中未有规定的,则以国家有关部门现行有效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3 知识产权 3.1乙方应保护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 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起诉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 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4、付款方式 4.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4.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4.3付款方法:成交供应商正式提供服务之日起,按政府采购成交价 95%折算, 第35 页 每两个月付款一次,成交价的 5%部分据实支付。 5、履行期限、履行地点、方式 5.1履行期限:乙方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在 接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履约。 5.2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履行方式:甲方为乙方完成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外,其余工作由乙方自行 完成。 5.4甲方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进度向乙方支付款项。 6. 质量保证 6.1卖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 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 6.2 卖方货物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 24小时内应负责免费送货上门、免费更换。对达不到质量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 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7.检验 7.1 项目完成后,采购方将对项目进行检验,并出具验收报告。如发现项目与合 同不符,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8.延期交货 8.1卖方应按照“采购项目需求”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8.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 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 应进行分析,如果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8.3 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违 约损失赔偿和/或终止合同。 9. 违约赔偿 除合同第 11 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买方可从货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迟交一周,按合同总价的 1%计收。 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 10%。一周按 7天计算,不足 7 天按一周计 第36 页 算。如果卖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0.不可抗力 10.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 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 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0.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 方,并在事故发生后 14天内,将有关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给或送给另一方。 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 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1. 税费 11.1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 11.2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1.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2. 履约保证金 12.1 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向采购单位 提交规定的履约保证金。 12.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12.3在卖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义务后七个工作日内,买方将把履约保证金 退还卖方。 13. 仲裁 13.1 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 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规定提交调解和仲裁。 13.2 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3.3 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3.4 仲裁机构为合同履行地经济仲裁机构。 13.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37 页 14. 违约终止合同 14.1 买方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 14.1.1 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 物; 14.1.2 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 知后 30 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买方可向卖方发 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买方向卖方提出的 索赔。 14.2 在买方根据上述第 15.1 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 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 的费用负责。而且卖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 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 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16. 转让和分包 16.1 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 务。 16.2 对响应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中将分包的全 部分包合同,在原标文件中或后来发出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 责任和义务。 17. 合同修改 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买卖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18. 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 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19. 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第38 页 20. 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 20.1 除了卖方为执行合同所雇人员外,在未经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将 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规格、计划、图纸、式样、样本或买方为上述内容向 卖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卖方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雇用人员提供 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执行合同必不可少的范围内。 20.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使用第 21.1 款中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20.3除合同本身以外,21.1款列明的所有资料始终为买方的财产,若买方要求, 卖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买方。 21. 合同生效及其它 21.1 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买方收取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21.2本合同一式肆份,以中文书写。买方、卖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赣州市财 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 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第39 页 五、合同格式(参考) 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提供服务单位): 甲、乙双方根据江西恒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磋商的成交结果和磋商文件 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件签订本合同。 1、合同文件: 《成交通知书》及下列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 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 (2)服务需求一览表; (3)响应报价表; (4)磋商记录;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一致。 3、服务事项及数量: 4、合同金额: 5、付款方式: 6、服务时间、服务地点: 7、售后事项: 8、违约责任 9、其他约定: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第40 页 日期: 日期: 正(副)本 第二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第41 页 二、磋商响应文件资料清单(格式) 序号 资料名称 页码范围 第42 页 三、响应函(格式) 江西恒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响应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 加本次响应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要求。 二、我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 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我方承诺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采购项目的货物及技术服务。 四、我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式 1 份,副本一式 2份。 五、我方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为闭口价。即在响应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 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六、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 方响应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七、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八、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一次性缴纳足额响应保 证金。 九、若我方成交,愿意按有关规定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缴纳采购代理服 务费。 十、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与本响应有关的通讯地址: 电 话: 联系人: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年月日 第43 页 四、响应服务项目报价一览表(格式)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金额单位:元 品目 项目名称 数 量 单 位 响应单价 响应总价 有无偏离 服务期限 是否属于小、微 企业、监狱或残 疾人企业 备注 一 1 项 响应总价(大写):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联系人及电话: 年月日 备注:1.请各响应供应商自行保留详细报价表一份,以便最终报价使用; 2.响应供应商的二次报价(最终报价)的响应单价不能超过预算最高上限,否则,作无效响应; 3.属于小、微企业、监狱或残疾人企业产品请在明细表中注明,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响应供 应商承担。(不属于小、微企业、监狱或残疾人企业的不需提供) 第44 页 五、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格式)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年月日 说明:无论有无偏离,响应供应商均应填写此表。如无偏离,则应写“无”;如 有偏离,则应对偏离的情况详细填写。 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按响应供应商实际内容填写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描述 偏离说明 第45 页 六、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 序号 内容 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按响应供应商实际 内容填写 偏离说明 1 履行期限 2 付款方式 3 其他商务要求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年月日 说明:无论有无偏离,响应供应商均应填写此表。如无偏离,则应写“无”; 如有偏离,则应对偏离的情况详细填写。 第46 页 七、技术文件 1、技术商务评分内容。 2、响应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响应供应商视需要自行编写)。 八、有关证明文件 填写须知 (1)所附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如实填写。 (2)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3)磋商小组将应用响应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响应 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8.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 8.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8.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 8.3.1 响应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书面承诺函(格式) 8.3.2 响应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合同所具有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函(格式) 8.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8.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8.6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 8.6.1响应供应商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格式) 8.7响应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8.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8.9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8.10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函(格式) 8.11交纳响应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 8.12在响应截止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函(格式) 8.13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注:响应供应商应确保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 何责任都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复印件或影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第47 页 8.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 说明:1、如响应供应商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如响应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3、如响应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的复 印件; 4、如响应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 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 码证)的复印件; 5、如响应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的 复印件。 (当上述证件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时,仅提供查询 网址即可,无需提供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但查询网址必须书面体现在响应文件 中,否则导致的不利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导致 有效期到期而无法办理新证、年检等,有效期自动顺延。(恢复办理的除外)) 第48 页 8.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说明:1响应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为上一年度 或截止到开启之日止在 18 个月内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如公司为本年度成立,则出具上一期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必须是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 2、响应供应商是法人的,如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投标截止时间 前 3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其基本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 有所致单位的,则所致单位须为江西恒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行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在响应文件正本中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3、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可以提供在响应截止时 间前 3 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其银行的资信证明有所致单位的,则 所致单位须为江西恒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行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 响应文件正本中须提供原件。 4、如响应供应商是中、小、微企业的,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 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可不提供财务报告及银行资信证明。 备注:1、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1)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 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签字注册会计师个人执业资格证书; (2)响应供应商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及简要报表附注。 (当上述证件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时,仅提供查询 网址即可,无需提供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但查询网址必须书面体现在响应文件 中,否则导致的不利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导致 有效期到期而无法办理新证、年检等,有效期自动顺延。(恢复办理的除外)) 第49 页 8.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 说明:响应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3.1 响应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书面承诺函 (格式) 致:江西恒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如获成交,保证具有履行本次采购所具 备的设备。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月日 第50 页 8.3.2 响应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采购合同所具有专业技术能力书面 承诺函(格式) 致:江西恒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如获成交,保证具有履行本次采购所具 有专业技术能力。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年月日 第51 页 7.4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说明:1、如响应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和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 一个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缴税凭证或证明。 2、如响应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 个月的缴税凭证或证明。 备注:依法免税的响应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当上述证件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时,仅提供查询 网址即可,无需提供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但查询网址必须书面体现在响应文件 中,否则导致的不利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导致 有效期到期而无法办理新证、年检等,有效期自动顺延。(恢复办理的除外)) 7.5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说明: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 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备注: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当上述证件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时,仅提供查询 网址即可,无需提供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但查询网址必须书面体现在响应文件 中,否则导致的不利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导致 第52 页 有效期到期而无法办理新证、年检等,有效期自动顺延。(恢复办理的除外)) 8.6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 文件 说明: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8.6.1 响应供应商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格式) 致:江西恒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 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月日 第53页 8.7 响应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致:江西恒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愿意针对(采购人全称+项目名称)进行响应。磋商文件中 所有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和准确的。若有 违背,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月日 第54页 8.8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致:江西恒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响 应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响应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响应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正、反两面) 第55页 8.9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致:江西恒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兹授权 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 的响应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该项目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代理期限不少于 90天)。 授权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签发日期:年月日 附: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正、反两面) 备注:若法定代表人亲自来参与投标则不需此件,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第56页 8.10 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致:江西恒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采购中响应(项目编号: ),如 获成交,我们保证按磋商文件的规定,以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其他付 款方式,向贵公司缴交采购代理服务费。 我方如违反上述承诺,所提交的上述项目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我方,我方对此无异议。 特此承诺!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邮编: 电话: 年月日 第57页 8.11 交纳响应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 致:江西恒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响应供应商全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为的采购活动。按磋商 文件的规定,已递交人民币(大写)元的响应保证金。 响应供应商名称: 响应供应商开户银行: 响应供应商银行帐号: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年月日 粘贴转账银行凭证(复印件) 注:请响应供应商认真填写银行信息,并要求与转账银行凭证的相关信息一致,政府采购 代理机构将依据此凭证信息退还响应保证金。 第58页 8.12 响 应 供 应 商 在 响 应 截 止 前 在 “ 信 用 中 国 ” ( www.creditchina.gov.cn ) 以 及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函(格式) 致:江西恒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月日 第59页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 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 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 (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 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 (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 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 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第60页 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 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 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 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 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注: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需提供) 第61页 附件二、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和集 聚,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参与各方的人身安全,疫情期间,请响应供应商 配合递交如下资料信息: 1.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见下表); 2.响应供应商员扫描“章贡区电子通行证审验码”,获取个人手机 信息,二维码为绿色的方可进入交易场所。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 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最新疫情重灾区隔离 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现 场测量体(额)温超过 37.3℃的;五是进入开标评标现场未带口罩的。 4.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 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一家响应供应商只允许一位响应供应商代表进 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 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第62页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现场测量体温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个人住址 单位电话 个人手机 人员身份 □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响应供应商代表□评标专家□监督人 参加:□开标□评标 开评标室号 项目名称 个人健康情况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最近 14天是否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否 □是 ,到达时间为: 最近 14天是否离开过江西?□否 □是 最近 14 天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 □否 □是 ,接触时间为: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所在单位(公章)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