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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年食堂食材配送采购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发布于 2021-11-15

招标详情

发布时间:2021-11-15 11:39

2022--2023年食堂食材配送采购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

受中国共产党广州市委员会党校(简称 采购人 )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简称 交易中心 )组织实施2022--2023年食堂食材配送采购服务政府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项目原始需求进行公示(见附件 采购需求 ),广泛征求各方意见。

有关当事人可采取以下方式对采购需求提出意见或建议。

(1)以书面形式(见附件 采购需求反馈意见书 )使用传真(020-28866414)或邮件(ggzyzczb@gz.gov.cn)发送至交易中心,交易中心负责将把相关意见或建议转交给采购人;

(2)如有关当事人已注册广州交易中心业务系统政府采购供应商账号,可登录业务系统(https://login.gzggzy.cn/#/),在政府采购业务系统中 采购需求反馈意见 提出对采购需求的意见或建议。

采购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实际情况修改完善需求,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本公示内容不作为质疑依据,交易中心对反馈意见不作答复。

附件:

1.采购需求

2.采购需求反馈意见书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1月15日

供货需求

一、采购项目概况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名称:中共广州市委党校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600万元(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三)配送地点:中共广州市委党校食堂。

(四)配送数量:按每天实际就餐人数确定。

(五)配送时间:工作日早餐在05:30前,午餐08:00前将所订购的货物送至订购方所在地。

(六)服务期:2022.03—2023.12

(七)付款方式:采用按月结算的方式。

(八)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

(九)中标中国共产党广州市委员会党校市委党校20222023年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的企业,不得参与此项目的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需求

    为了进一步规范食堂管理,规范食品材料供应工作,选择1家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对食堂进行集中配送所需食材。

序号

货物供应

服务期

每日用餐人数

1

供应大米、牛奶、食用油、蔬菜瓜果类、水果类、鲜肉类、水产类、加工类、配料类、调味料、用品

2022.032023.12

按每天实际就餐人数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用折扣报价,报价应包含所有产品、运输、税费人员等价格。

2、价格要求

1)、供应商在合同期限内,供应商按供货产品中肉类货物及蔬菜瓜果类货物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fgw.gz.gov.cn/ )内广州菜篮子价格公布的“周边5区菜篮子平均零售价”中对应品种的零售价为基准价,报出统一的投标折扣;供货产品中粮油类货物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fgw.gz.gov.cn/ )内广州菜篮子价格公布的“米袋子行情”中对应品种的零售价为基准价,报出统一的投标折扣;供货产品中不在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fgw.gz.gov.cn/ )内广州菜篮子价格公布之列的品种,则以广州市市委党校最近距离周边的综合菜市场售价作为基准价,报出统一的投标折扣。投标人一经中标,供货产品的结算按中标折扣进行结算。采购人有权随时抽查供应商的供货清单价格,发现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的,采购人有权报监管部门处理。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3)、供应商必须负责中标货物的运输、搬运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4)、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成交货品(含商标、名称、产地、包装、规格和重量等),严格按采购人要求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改变。

3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为公平、公正、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中共广州市委党校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的评标。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价格分15分,技术分、商务分85分。

    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入围候选人,得第二名的投标人为第二入围候选人,其他投标人中标候选资格依次类推。评分进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两位。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商务分

2)、评标内容及标准

1、投标报价15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取所有有效投标人中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100

最终有效投标报价的判定;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折扣报价,最高报价限价为0.9如打9折,即报价为0.9,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小折扣0.9,允许报价0.9,否则做无效标处理,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技术分、商务分85分

本项目设技术分、商务分85分

3、技术分、商务分的计算

技术、商务、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技术、商务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评分表

技术评分表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分细则

分值

1

配送实施方案

根据投标人制定本项目的配送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配送方案、储存方案、原材料配备方案等内容进行综合评比:

1.方案具体、可行、全面的,得4分;

2.方案较具体、可行、较全面的,得2分;

3.方案不够具体、可行性较一般、基本全面的,得1分;

4.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

4

2

质量保证措施方案

根据投标人提供货物的加工、包装、保存、运输各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审:

1.方案具体、可行、全面的,得4分;

2.方案较具体、可行、较全面的,得2分;

3.方案不够具体、可行性较一般、基本全面的,得1分;

4.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

4

3

食品安全

根据投标供应商所购买的有效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进行评审:

1)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1亿,得5分;

2)1亿>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5000万,得3分;

3)5000万>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2000万,得1分;

%1) 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2000万,不得分。

(提供有效的食品安全保险单和购买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5

4

仓储与配送能力

1.配送加工中心面积A情况:

1)A≥3000平方米,得 4 分;

2)2000平方米≤A<3000平方米,得2分;

3)A<2000平方米,得1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配送场所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需提供第三方测绘报告;不提供或无法评定不得分。

2.冷库面积A情况:

1)A≥1000立方米的,得4分;

2)1000立方米的≤A<500立方米,得2分;

4)A<500立方米的,得1分。

注:投标人自建的冷库需提供设计安装合同及发票,不提供不得分;投标人为租赁的冷库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及最近3月付款凭证,不提供不得分;

3.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车辆情况:

自有或租赁冷链运输车,每提供一辆得2分,最高得4分。除冷链运输车外每提供一辆运输车(非冷链运输车)的一辆0.5分,最高得3分,本项总分7分。没有冷链运输车不得分。

注:1、投标人自有的车辆: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自有是指机动车行驶证上所有人为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车辆登记证复印件、车辆实拍照片(须提供车辆正面、侧面以及背面的照片),并体现车牌号,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租赁的车辆: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租赁期须涵盖本项目的服务期)、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车辆登记证复印件、车辆实拍照片(须提供车辆正面、侧面以及背面的照片),并体现车牌号,加盖投标人公章。

3、如提供材料无法证明车辆所属关系,该项为0分。

4、所有车辆提供车辆相片。

15

5

出现质量问题退换货方案

根据投标人的退换货措施等进行综合评价:

1.方案完整合理、可行性强,得4分;

2.方案基本完整、可行性较差,得2分;

3.方案缺漏较多,可行性差,得1分;

4.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

4

6

应急方案

根据投标人的应急措施、保障措施等进行综合评价:

1.方案完整合理、可行性强,得4分;

2.方案基本完整、可行性较差,得2分;

3.方案缺漏较多,可行性差,得1分;

4.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

4

7

特色服务方案

根据对各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特色服务方案进行评分:

1.方案完整合理、可行性强,得4分;

2.方案完整、可行性一般,得5分;

3.方案缺漏较多,可行性差,得1分;

4.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

4

合计

40



商务评分表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分细则

分值

1

同类项目业绩

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以投标人名义独立完成或已签订同类项目供货业绩的,且具备类似优的客户评价。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10分。

备注:

1)提供对应的中标公告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证明材料要清晰显示供货内容,否则视为没提供)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同一个供货单位只按一项业绩计算。

3)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10

2

体系认证情况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提供1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8分。

(以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须同时提供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 (http://www.cnca.gov.cn)”对体系证书的信息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已失效、暂停或撤销的不得分,为招标代理当天查询为准。)

8

3

投标人信用情况

投标人提供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或合法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近一年内的企业信用报告等级为AAA的信用报告得5分,AA的信用报告得2分,其它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以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或合法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为准;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是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的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进行备案的机构,出具信用报告或记录时须附信用服务机构的备案证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信用报告或记录的,不需要附备案证明),没有备案证明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4

智能化信息化管理系统

投标人具备食材下单、采购、仓储、分拣、配送、溯源、客户投诉等系统软件。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7分。

(投标人自有系统的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不提供不得分;合作或购买的,提供合作或购买合同及发票,并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不提供不得分。)

7

5

质量控制情况

投标人具有近一年内第三方国家权威认证机构检测(报告必须含有CMA标识)出具的蔬菜类、牛肉类、鲜畜类、鲜禽肉类、烧肉类、水果类、鱼鲜类、河粉类、酸菜类、包点类等10项食品类别的检测报告,每提供1种得1分,最高得5分。(以提供有效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为准)

5

6

服务人员资格

按照GB/T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标准的要求,完成《售后服务管理师》培训,获得《售后服务管理师》资格的,每提供一名人员得1分,最高2分;

获得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销售),每提供一名人员得1分,最高3分。

【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在投标人单位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提供加盖社保机构或税务部门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三个月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

5

7

蔬菜、养殖基地实力

根据投标人的独立自有或合作的蔬菜或养殖基地面积A:

1、A≥1500亩,得5分;

2、1000亩≤A<1500亩,得2分;

3、A<1000亩,得1分;

%1、 不提供不得分

备注:

1)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明材料或者土地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需提供第三方测绘报告;

2)合作的提供合作协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投标人公司名义或法人代表或股东签署的文件方为有效以企业登记资料为准,若为股东代表之一签署/持有的文件,则必须提交股东身份证明,如公司注册登记时的股东出资证明等,合作期须涵盖本项目的服务期),同时需提供第三方测绘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合计

45


四、供应商其他要关要求

1.★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者《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同等含义的相关证书。

五、项目要求

1、中标供应商须在本项目服务期内向采购人供应:禽畜鱼肉类、瓜菜水果类、粮油副食类,及其他食材、厨房日用品等。

2、实际供货数量以采购人每次提供的订单为准。

3、供应商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采购人提前一天以系统、电话(含微信、传真)方式向供应商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规格、数量、送货时间、加工要求等。

5、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订单之日的第二天,早餐在05:30前,午餐08:00前,将采购人所订购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6、肉类果蔬类须使用冷藏车运输,所供应的货品必须安全卫生、量足、质量合格,并提供有完善的售后服务。

7、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按与采购人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预定的货物数量送到指定地点。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供应商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供应商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后将准时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投标时提供承诺函)。

8、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实际要求运送货物甚至进行免费简单加工(活禽类要经宰杀和清洗,蔬菜类要达到净菜上市标准)。

9、每次送货,供应商须委派一名专门负责人,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采购人验收货品,货品的品种和重量以采购人验收的结果为准。

10、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指令配送商品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改变。

11、采购人发现采购货物不能正常使用的,供应商应无条件退换。供应商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供应商予以处罚,供应商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12、供应商的送货单必须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型号、单价、数量、送货单不得涂改。标记不清的,采购人将拒绝签收。结算期末供应商还应提供送货清单供采购人结算。

13、供应商指定的送货专员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送货专员在采购人单位活动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采购人形象和利益的事情。

14、供应商不得泄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泄密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15、供应商提供的所有食品都不能为转基因产品。

16、★投标人应承诺在供货时,提供货物有效合法的供货证明材料(投标时提供承诺函)。

17、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供货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①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②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③ 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④ 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⑤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⑥ 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⑦ 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⑧ 超过保质期限的。

16、其它:

1)、采购人与供应商在响应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

2)、项目结案要求:项目结束后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台账、项目决算表、项目总结报告等相关数据资料。

六、质量要求

1.预包装食品:证件齐全、标示完整、感官无异常,有1年内合格的产品检验报告。

2.肉类:猪肉、牛羊肉、禽类两证齐全,感官无异常;鱼类提供活鱼或符合要求的新鲜度。

3.蔬菜瓜果:属无公害蔬菜水果、应当无毒、无害,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并保证优良的色泽和新鲜度。

4.冷冻类、蛋、油米、副食品、干货类:保证优良的等级和外观,无虫咬、无变色变味。

5.所有食材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要求。

6.有使用有效期的货物,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 80%。

7.供应商所供货物有外包装的,其外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其中油粮产品每件包装必须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规定的标识,标明品名、产地、生产者或销售者名称、生产日期等。每批次的粮油产品须提供厂家自检与第三方的检验报告。商品的外包装必须有简体中文标识。不得配送来源不当的商品,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所提供的食用油、酱油等食材商品,不含有转基因的成分。散装食材(蔬菜、肉类)的包装必须使用无毒、无害、无色(或白色)的胶质包装。

8.供应商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有毒食品的,货物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改变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或终止合同。

9. 若因供应商提供货物的问题造成食品安全问题或事故,并经国家质检机构鉴定为供应商责任的,供应商除须负担全数医药费外,还须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供应商被投诉3次或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供应商供货资格、解除供货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责任。

七、配送服务要求

1.具备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完备的配送流程,供应商送货车辆须实行 1 小时配送圈运作。

2.具备冷、鲜及冻品食材的相关储藏和配送设备。

3.供应商供货商品若与订单不符,须立即更正,补送或更换的商品必须在 1 小时内送达。对不符合质量要求或验收标准的商品,当场清退,数量不足或部分退换货的,中标供应商必须在 1 小时内将补送或更换的商品送达。

4.近三年内无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

5.不合格的货物将被无条件退货,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将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八、验收标准

1.肉类(含生鲜、冻品、鱼类、熟食等)

①中标供应商所供货物须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鲜肉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严禁私宰肉,每批肉类必须提供检验检疫证明、检验合格证、分割销售凭据等,必须有生猪屠宰厂(场)进行预包装或在包装物上标注可溯源的标签、标识等相关资料,随货一同交付。冻食品类产品,供应商须清晰地列出产品品牌、型号、包装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量、含冰量等相关参数,包装箱上须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②鲜肉确保每日新鲜,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洁白。外表微干或微湿润,放血状况良好,肉边整齐,无破碎肉,无黏液渗出或很干的表皮,无点状、虫状等小颗粒灰白色寄生虫。弹性良好,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肉正常气味,无泥污、血污、肉边整齐、无碎肉、无碎骨,无注水。

五花肉指肥瘦比例为 3: 7(三线肉)猪肉;瘦肉指脂肪含量低于 5%的去皮瘦猪肉;排骨指脂肪含量低于 5%,不带排骨头,整排的猪排骨。 鱼体饱满结实、新鲜,无腐烂异味,肉质紧密有弹性,无离骨脱刺现象,可靠放心,无毒、无害、无污染。

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③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5%,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④家禽类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提供《产品合格证》;肉制品须出具半年内有效的《卫生检疫报告》及《产品合格证》;水产品须出具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

2.粮油类

①大米具有固有的色泽和气味,无异味或霉变,米粒无经过打蜡处理,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物;油、面、豆类货物须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散装粉、面需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②米、油:要提供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食品: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散装豆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供应方所提供产品质量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③中标供应商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中标供应商责任,中标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蔬菜瓜果类

①所有蔬菜瓜果均来自蔬菜瓜果生产基地。所有蔬菜瓜果须有无农药残留等检测报告。农药残留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值》(GB2763-2014)的规定。所有蔬菜瓜果在交付采购人前须经过前期处理,可食用率达到 95%以上。

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

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

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②叶菜类:菜心、生菜、麦菜、苋菜、大白菜、小白菜、通心菜、菠菜、椰菜、芥菜、春菜、上海青等绿叶菜类,属同一品种规格,菜叶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瓜果类:冬瓜、节瓜、黄瓜、丝瓜、苦瓜、莴笋、南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根菜类:白萝卜、胡萝卜、沙葛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干心、脱水、腐烂、裂痕、糠心、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薯类:马铃薯(土豆)、红薯、香芋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不干瘪,无腐烂、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茄果类:茄子、圆椒、尖椒、西红柿(番茄)、玉米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葱蒜类:蒜头、洋葱、生葱、生姜、韭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异味。

水生菜类:莲藕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不黑心。

芽苗类:黄豆芽、绿豆芽、蒜苗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③供应商需承诺所供蔬菜符合上述质量要求及农药残留不超过国家限量标准,若不符合,愿意接受退货处理并承担违约责任。

④包装要求: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每件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规定,在包装上或附加标识标明货物品种、种植地。

4.其他农副产品类及副食品

①供货商品均为合格产品,符合食物标准,均在保质期内,严禁使用过期食物。

食品制造过程中不得使用劣质原料,不得添加有毒物质;不得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滥用非食品加工用化学添加剂,加工食品过程中不得使用劣质原料;抗生素、激素和其他有害物质不得残留于禽、畜、水产品体内;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禁止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限酸败、霉变、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② 所有食品均为正规厂家生产,包装完整,所有产品食品须有生产许可证编号,标明食品名称、规格、生产商、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九、货物报价

(一)货物报价及价格

1.供货产品中肉类货物及蔬菜瓜果类货物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fgw.gz.gov.cn/ )内广州菜篮子价格公布的“周边5区菜篮子平均零售价”中对应品种的零售价为基准价,供货产品中粮油类货物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fgw.gz.gov.cn/ )内广州菜篮子价格公布的“米袋子行情”中对应品种的零售价为基准价,供货产品中不在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fgw.gz.gov.cn/ )内广州菜篮子价格公布之列的品种,则以广州市市委党校最近距离周边的综合菜市场售价作为基准价,报出统一的折扣。供应商一经成交,供货产品的结算按折扣进行结算。

2. 供应商根据甲方实际要求加工的食材(广州菜篮子价格或市场无参考价格),按双方达成协议价结算。

3.低温冷藏早餐半成品类糕点,牛奶,(采购人指定品牌)等按双方达成协议价结算。

4. 采购人如有政府指定扶贫产品采购,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采购,按实际价格执行结算。

(二)定价时间:

以30天为一旬,采购人与供应商提前进行市场调查确定新一周期的供货最高限价。

(三)结算公式:

1.结算公式:产品实际供货价=产品基准价×折扣×实际供货量。

2.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不保证供应商在采购周期内业务金额的多少,供应商必须无条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

3. ★本项目报一个统一的折扣(%),折扣必须为固定报价,不接受区间报价(如70%~90%),供应商以统一的折扣形式进行报价,0%<折扣<100%,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4.实际供货价=产品基准价×成交折扣。

5.上述报价均包含货物加工、检测、包装、仓储、送货、质保期保障等一切支出。

6.报价包括税费、运费、人工费等一切费用。

7.★如供应商所报折扣低于70%,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报价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合理性。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十、付款方式

1供应商货款月进行结算。在办理付款手续之前双方须对供应货物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等进行统计,并核实无误。具体结算金额按:结算金额=货款实际金额×成交供应商所报折扣

2、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收货凭证和有效等额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内办理支付手续;(具体付款时间以政府财政支付为准)

3、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

2)、货物收货清单(加盖采购人公章)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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