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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品慰问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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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江县2022年离退休人员春节慰问品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江县 2022 年离退休人员春节慰问品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11-15 15:19

一、项目编号
5105222021000242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江县 2022 年离退休人员春节慰问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四川省文庆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玉蟾街道新坪路28号5幢
中标(成交)金额 855500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货物类:品牌(如有):毛巾 规格型号:74cm*33cm 数量:59000袋 单价:14.5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金葵(磋商小组组长)、周正明、陈林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根据招标代理协议约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15275元。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1527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女士;联系电话:189824051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弘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泸州市江阳区未来大道二段万诚国际 12 号楼 3 楼 311-320
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0830-31110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先生
电话: 0830-311107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1 采购编号:5105222021000242 合江县 2022 年离退休人员春节慰问品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中国·四川(泸州) 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川弘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21 年 11 月 2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3 第二章 磋商须知........................................................................................................6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20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44 第五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45 第六章 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和商务要求..................................................................46 第七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48 第八章 评审方法......................................................................................................49 第九章 泸州市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范本(货物类)......................................57 3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四川弘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拟对 合江县 2022 年离退休人员春节慰问品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5105222021000242。 2.采购项目名称:合江县 2022 年离退休人员春节慰问品项目。 3.采购人: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弘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 88.50 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 1 个包,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采购 100%纯棉印花毛巾 59000 袋。预算金额:人民币 88.50 万元。 (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和商务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毛巾)所属行业为:批发和零 售业。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2.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 4 罪记录; 2.2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 2016 〕 125 号 ) 的 要 求 , 采 购 人 将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四川政府采购”网站(曝光台)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 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 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 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 2021 年 11 月 02 日 09:00 至 2021 年 11 月 08 日 17:00(北京时 间)在四川弘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泸州市江阳区未来大道二段万诚国际 12 号楼 311-320)报名领取或线上报名获取采购文件。 现场报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需注明采购项目 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线上报名:供应商也可通过电子邮箱进行线上报名,将单位介绍信原件(需 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 证复印件及报名表发送扫描件至电子邮箱:1550712301@qq.com(原件于递交响 应文件时一起交于采购代理机构),报名表以本采购文件第 62 页的附件为准。 提醒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须密切关注网站信息,避免遗漏相关信息造成投 标损失。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 年 11 月 12 日 09:30 (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和磋商地点:四川弘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 厅(泸州市江阳区未来大道二段万诚国际 12号楼 3 楼 311-320)。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 5 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讯地址: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邹女士 联系电话:18982405168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弘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未来大道二段万诚国际 12 号楼 3楼 311-320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830-3111077 2021 年 11 月 6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 量和方式 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 本次采购采取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预算:人民币88.50万元; 超过项目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共1个包,最高限价:人民币88.50万元;最高单价 限价:15.00元/袋。 超过最高限价和最高单价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4 联合体 不允许联合体 5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 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 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 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货物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 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 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 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 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 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 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 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 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 业)政策和失信企业报价加 成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 业)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 与本项目采购的企业须为中小企业,且不再另行对小微企 业进行价格扣除。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 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原件。 3.本项目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 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投标人,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按照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投标 人报价参与评审。投标人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 7 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 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 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7 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 品政府采购政策 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 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 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 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 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 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 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的,供 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 单位公章(鲜章),否则投标无效。(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按 照相关规定执行。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 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 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 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 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 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8 磋商情况公告 供应商响应文件资格性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 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 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9 磋商保证金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 号) 规范保证金管理的要求,取消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 故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10 履约保证金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 号) 规范保证金管理的要求,原则上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故本 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1 磋商文件咨询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830-3111077。 12 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830-3111077。 13 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 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830-3111077 14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答复。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830-3111077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未来大道二段万诚国际 12 号楼 3 楼 311-320 8 15 供应商质疑 1.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磋商文件的质疑由采购代 理机构负责答复;对磋商过程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答复;对磋商结果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830-3111077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未来大道二段万诚国际12号楼3楼 311-320 2.仅接受供应商一次性提出的质疑内容,逾期或二次提 出的质疑内容将不予受理。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 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16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合江县财政 局。 联系电话:0830-5241700 邮编:646000。 17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 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 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即合同备案。 18 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 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 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 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 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 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 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 款。 19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 资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成交的中小企业无需提供财产抵押 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 相关政策规定内容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20 招标服务费 1.根据招标代理协议约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15275元。 2.供应商报价应包含招标服务费。 21 采购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 22 结果公告期限 1个工作日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 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 2.2 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弘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 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 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审小组 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 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供应商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 相同品牌产品。 5.2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 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 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 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 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 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4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 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 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 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 规范编制。 10 5.5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 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 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 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 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 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 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 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7.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 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 号)规范保证金管理的要求,取消收取投 标(响应)保证金。故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60 天。供应商响应 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 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 无效处理。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1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 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 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 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 及知识产权。 9.3 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 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 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 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 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1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 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 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 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 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 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 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 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 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 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 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本 12 项目的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磋商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 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 责。 由于报名供应商名单在开标前自动保密,潜在供应商应保持在开标时间前 每日都需主动上网进行查询相关信息,以免遗漏造成损失,采购单位和招标代 理机构不再单独通知和提醒。 11.4 供应商认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 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 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 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 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 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 分,分册装订。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 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 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 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 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 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 定的计量单位。 13 16.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 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 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2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 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 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 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3 相应的电子文档(U盘)壹份,电子文档采用 U盘制作,使用 word 编 制。 18.4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 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18.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 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 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 替。 18.6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7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8(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 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8.9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9.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 封袋内。 14 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19.3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 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 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0.2 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 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20.3 报价表在磋商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供应商 报价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20.4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 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 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 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 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 件。 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 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 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 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 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 15 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八章的规 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排名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 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的评审报告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3.2 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 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 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3.3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 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4.成交结果 24.1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 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4.2 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如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 24.3 成家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应当通 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16 25.成交通知书 25.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5.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 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 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 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 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26.签订合同 26.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 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6.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 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26.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 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 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6.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 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6.5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 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7.合同分包 27.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 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 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 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17 27.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 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7.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 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8.合同转包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 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 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 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9.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 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 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 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服务的名称、价格、 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0.履约保证金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 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 号)规范保证金管理的要求,原则上不收 取履约保证金,故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1.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个工 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 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2.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18 33.履行合同 33.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 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3.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4.验收 34.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 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4.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泸州市政府采购验收记录》办理采 购资金的支付;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 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 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5.资金支付 货物验收合格,并按时完成合江县 21 个镇(街道)送货后三个月内支付全 款。 八、磋商纪律要求 36.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 益; (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19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 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7.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 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 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其 他 38.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 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 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39.(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 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40.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 十一、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4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 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本项目采购的企业须为中小企业,且不 再另行对小微企业进行价格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 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本项目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4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线局域网产品优惠政策:按照国家相关规 定执行,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线局域网产品等。 20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 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磋 商小组将在评分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 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 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 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21 项目名称:XXX 项目编号:XXX 资 格 性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名称:XXXX 日期:XXX 年 XX 月 XX 日 22 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书 四川弘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声明:XXXX(供应商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职 务)授权 X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合江县 2022 年离退休人员春 节慰问品项目”(招标编号:5105222021000242)磋商活动的授权代表,以我方 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X 供应商名称:XXX(单位盖章) 日 期:XXXX 注: 1、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文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 2、身份证明文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等。 3、身份证明文件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23 二、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四川弘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次政府采 购活动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 犯罪记录; (八)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 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 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 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 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 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 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 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 期:XXX 注: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被行政主管部门处以 责令停业整顿,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处于较大金额罚款。 24 2、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 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 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 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50000 元为标准。若供应商被处罚金额超 过人民币 50000 元,但在行业内部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金额的,须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 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予以佐证。 3、本承诺函与资格条件要求的承诺函分开单独提供。 25 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的声明 四川弘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 XXXXXX(供应商名称)参加合江县 2022 年离退休人员春节慰问品项 目(项目名称)的磋商活动,现承诺我公司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26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格式不限,供应商自拟) 27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主要负责人无行 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四川弘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 XXXXXX(供应商名称)参加合江县 2022 年离退休人员春节慰问品项 目(项目名称)的磋商活动,现承诺我公司 XXXXXX(供应商名称)及现任法定 代表人 XXXXXX(姓名、职务)、主要负责人 XXXXXX(姓名、职务)不具有行贿 犯罪记录。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28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格性证明文件 (格式不限,供应商自拟) 29 项目名称:XXX 项目编号:XXX 其 他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名称:XXXX 日期:XXX 年 XX 月 XX 日 30 一、响 应 函 致:四川弘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XXXX项目,编号为XXXX的磋商邀请,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XXXX (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XXXX(供应商的名称),提交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 2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 我们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 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参考资 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3) 本报价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XX个日历日。报价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 力。 (4) 同意按磋商须知中关于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规定。 (5) 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报价有关任何证据或资料。 (6) 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与本报价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供应商名称:XXX 地址:XXXX 电话:XXXX 传真:XXXX 邮政编码:XXX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公章:XXXX 日期:XXXX 31 二、技术参数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XXXX 项目编号:XXXX 序号 磋商文件 条目号 磋商文件技术参 数及要求内容 供应商响应文件技术参数 及要求应答内容 响应/偏离 供应商名称:XXX(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报价日期:XXX 注: 供应商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 二、技术参数及要求内容列入此表并 逐一进行应答。 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报价或成交资格。 若磋商文件中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技术条款应当在此表中列出并应答。 32 三、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XXXX 项目编号:XXXX 序号 磋商文件条目号 磋商文件商务要求 内容 供应商响应文件商 务要求应答内容 响应/偏离 注:1. 供应商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 四、商务要求内容列入此表并逐一 进行应答,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磋商日期:XXXX 33 四、报价函 四川弘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1.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XXX),决定参加贵单 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和服务,总报价 为人民币 XX 万元(大写:XXXX)。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本磋商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用于磋商报价。 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 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7.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采购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 XX 天。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通讯地址:XXX 邮政编码:XXX 联系电话:XXX 传 真: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注:本报价函格式为实质性要求。 34 五、首次报价函格式 (注: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项目名称:XXXX 项目编号:XXXX 注:1、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产品的制造、安装、调试、配件、 机械、人工、运输、装卸、综合运杂费、售后服务及税费等其他未列明的一切费用。 2.“报价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 供应商印章。 供应商名称: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磋商日期:XXX 序号 货物名 称 生产厂家及 规格型号 (中文)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 投标总价(人民币元):XXXX 大写:XXXXX 35 六、最终/第 次报价函 (接到评审小组报价通知后提供,无需装订) 项目名称:XXXX 项目编号:XXXX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磋商日期:XXXX 注:1.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产品的制造、安装、调试、配件、 机械、人工、运输、装卸、综合运杂费、售后服务及税费等其他未列明的一切费用。 2.“报价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 供应商印章。 注:供应商需另外准备至少 3 份未装订并已加盖公章的报价函用于磋商现场报价,未 按规定加盖公章的报价函报价无效,代理机构不另行提供。 序号 货物名 称 生产厂家及 规格型号 (中文)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 投标总价(人民币元):XXXX 大写:XXXXX 36 七、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注:附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备案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 供应商名称: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磋商日期:XXX 37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 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 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批发和零售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 员 XX 人,营业收入为 XX 万元,资产总额为 XX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 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批发和零售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 员 XX 人,营业收入为 XX 万元,资产总额为 XX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 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XX(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投标日期:XXXX 年 XX 月 XX 日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 报。 38 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XXX 单位的 XXX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 物(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 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期:XXXX 39 十、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XXXX 项目编号:XXXX 附以上人员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 供应商名称:XXX(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XXX(签字) 磋商日期:XXX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 理 人 员 技 术 人 员 售后 服务 人员 40 十一、供应商类似业绩一览表(如有) 项目名称:XXXX 项目编号:XXXX 年份 甲方名称 项目名称 履约时间 合同金额 合同内容 备注 注:1、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2、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供应商名称:XXX(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XXX(签字) 磋商日期:XXX 41 十二、知识产权承诺书 四川弘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我公司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 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 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公司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我公司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在此郑重声明,将在中标后提 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公司将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 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 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4、如采用我公司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 产权的相关费用。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期:XXX 注:本承诺书为实质性要求。 42 十三、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书 四川弘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 XXX(供应商名称)参加 XXX(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现本单位做出如下 承诺: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被财政部门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行 为的有 XXX 次。 (四)本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被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 单位认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的有 XXX 次。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期:XXX 注: 1.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评审时不再对其以价格加成进行惩 戒。 2.此承诺函为参考格式,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调整。 3.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壹、贰、叁、肆等。 注:本承诺书为实质性要求。 43 十四、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内容 (格式不限,供应商自拟) 44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2.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 录; 2.2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无。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5万元。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 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 3 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 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5 第五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 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形式的,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 2020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近 1 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 鲜章);自公司成立日期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足 1 年无法提供的,须提供具有良好 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1 年以来任意 1个月 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属于免税企业的,应提供相关 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自公司成立日期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三个月的提 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二)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提供承诺函】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 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无 需提供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无 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四章的规定要求对应。 46 第六章 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和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共 1个包,拟对合江县 2022 年离退休人员春节慰问品项目采购。 (一)采购项目:100%纯棉印花毛巾 59000 袋(一袋内装二张毛巾); (二)单价限价(实质性要求):15 元/袋; (三)限价总金额:885000 元。 二、技术参数及要求 (一)毛巾技术参数及要求 ★1、材质:100%纯棉印花(提供省级以上纤维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2、尺寸:毛巾宽度≥33cm,毛巾长度≥74cm。 3、重量:单张毛巾重量≥95 克。 ★4、不得检出甲醛含量(提供省级以上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5、不得有异味,吸水性(s)≤30,脱毛率≤1%。(提供省级以上检测机构的 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6、不得检出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提供省级以上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并加盖鲜章)。 ★7、pH值在4.0-8.5之间(提供省级以上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8、耐水色牢度:变色≥3级,沾色≥3级(提供省级以上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 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9、花色:花色简单大方、色彩明亮,有多种颜色供选择和搭配。 10、包装清单:毛巾*2+塑封袋。(2张毛巾为一袋(如图),塑封袋上印字。) (二)塑封袋印字要求(实质性要求) 图示 封面一: 新春快乐 合江社保 2022 47 封面二: 自助办理资格认证请扫码: 四川人社 APP 智慧泸州社保 三、样品要求 1、提供 1袋 100%纯棉印花毛巾(一袋内装二张毛巾)样品作为评审和验收标准。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按照项目技术参数要求进行制作,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 评审标准按照综合评分表进行评审,样品的评审无需提供检测报告进行佐证。 3、样品递交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接受逾期递交的样品。 4、样品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 5、样品为盲样,不得出现投标人和生产商的任何信息。否则,样品为 0分。评标 结束后未成交样品当场退还,成交样品作为验收标准交采购人保管。 四、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2022 年 1 月 15 日前。 2、交货地点:合江县 21 个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免费送货上门)。 3、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并按时完成合江县 21 个镇(街道)送货后三个月 内支付全款。 4、验收方法:交货验收时,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 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及泸州市等有关规定组织验收。 48 第七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一、磋商内容 1、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价格。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技术参数与质量标准等商务情况说明。 3、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 二、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1、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 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评审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 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评审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 成部分,评审小组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49 第八章 评审方法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 特点制定本磋商方法。 1.2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 商小组负责。 1.3 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 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 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 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 件作出解释;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 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 文件作无效处理。 2.磋商程序 2.1 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 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50 (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 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 2.1.2 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 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 资格性审查。 2.2.1 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 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 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2.2 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 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3 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 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2.2.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 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本章 2.3.1 的情况除外),终止本次 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 2.3.1 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 充通知》财库[2015]124 号的要求:“磋商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 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 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若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家, 且采购人要求继续进行的,评审委员会应当遵照相关要求进行评审。 2.4 磋商。 2.4.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 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2.4.2 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 文件拟定磋商内容。 2.4.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 51 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 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2.4.4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 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5 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 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 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磋商小组 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 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 件作为无效处理。 2.4.6 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 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7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 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2.4.8 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 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5 最后报价。 2.5.1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 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 应商不得少于 3 家(本章 2.3.1 和 2.5.2 的情况除外)。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 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 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本章2.3.1和2.5.2 的情况除外)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5.2 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 号第 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家。 2.5.3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 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 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2.5.4 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 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5 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 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 52 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 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 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 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 2.7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 低顺序推荐 3 家以上(本章 2.3.1 和 2.5.2 的情况除外)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 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 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 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2.8 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 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 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9 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9.1 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组织 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 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5)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 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 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 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 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 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9.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53 (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10 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 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 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 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 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 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2.11 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 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 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 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 2.12 供应商澄清、说明 2.12.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 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 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 盖公章。 2.13 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2家 的。 54 3.综合评分 3.1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报价、技术性能和指标、实施方案、样品、售后服务、 节能、环保标志、无线局域网产品和扶持少数民族地区等。 3.2 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 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抽取 的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经济方 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 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 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 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3.3 综合评分明细表 3.3.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3.3.2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分) 评分标准 说 明 1 报价 30% 30 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 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 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30%×100。 2 技术性能 和指标 28% 28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没有负偏离的得 28 分,“★” 号条款每有一条负偏离的扣 4 分,非“★”号条款每有一条负 偏离的扣 1 分,本项扣完为止。注:技术参数要求中要求提供 证明材料的以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3 实施方案 16% 16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实施方案:配送过程中人员安排、 货物调度、货物质量保证措施、应急处理措施等四项内容进行 综合评定,内容完整,能够充分满足项目需求且可操作性强的 得 16 分,每有一项缺项扣 4 分,每项内容里有一处不合理或错 误或与项目实际需求不符的扣 1 分,每项分值扣完为止。 注:以上内容“不合理”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套 用其他无关内容、内容不完整以及与本项目履约无关的情况, 内容“错误”是指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逻辑漏洞或科学原理 错误等。 4 样品 12% 12 根据毛巾的质感(走线均匀,边线平整牢固)、柔软度(蓬松 柔软,不易掉毛)、吸水性(快速吸水,清洗不掉色)等进行 综合评审;完全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且没有缺陷的得 12 分,每 有一处明显缺陷或不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的扣 2 分,扣完为止。 未提供样品不得分。 55 5 售后服务 12% 12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情况: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 务网点、售后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细则、响应时间、质保期等 六项内容进行综合评定,内容完整,能够充分满足项目需求且 可操作性强的得 12 分,每有一项缺项扣 2 分,每项内容里有一 处不合理或错误或与项目实际需求不符的扣 1 分,每项分值扣 完为止。 注:以上内容“不合理”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套 用其他无关内容、内容不完整以及与本项目履约无关的情况, 内容“错误”是指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逻辑漏洞或科学原理 错误等。 6 节能、环 保标志、 无线局域 网产品 1% 1 投标产品中属于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范围的,则每有一项为节能 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或者无线局域网产品的得 1分,非节能、 环境标志产品的、无线局域网产品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 1分。 注: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品目清单为准。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 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 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无线局域网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中国 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 2. 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 品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 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3. 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无线局域网产品的,提供政 府采购清单对应页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 7 扶持少数 民族地区 1% 1 分 供应商属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得1分。(指供应商注册地在民族自 治州、自治县、自治乡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4.1 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 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4.2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 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4.3 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4.4 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4.5 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56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 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 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 行为; (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 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 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 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 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 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 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 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 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 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 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 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57 第九章 泸州市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范本(货物类) (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XXXX 甲 方: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购人) 乙 方:XXXXX (中标/成交人) 代理机构:四川弘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名称) 甲方委托四川弘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合江县 2022 年离退休人员春节慰问 品项目进行采购,于 2021 年**月**日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乙方为合江县 2022 年离 退休人员春节慰问品项目成交人。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 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清单及合同金额(详见报价表,附后) 1. 项目编号:XXX。 2. 项目名称:合江县 2022 年离退休人员春节慰问品项目 3. 具体内容:XXX。(详见乙方报价表) 4. 合同金额:XXX。(大写:XXXX 元整)。 二、付款方式及期限 1. 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并按时完成合江县 21 个镇(街道)送货后三个月 内支付全款; 2. 待乙方履约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凭《泸州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记 录》支付费用。 三、交货时间、安装地点及交付方式 1. 交货时间:2022 年 1 月 15 日前; 2. 交货地点:合江县 21 个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免费送货上门); 3. 交付方式:免费送货到指定地点。 四、履约验收 1. 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费用由甲方自行负担。 2. 乙方提供的产品为最新生产的,产品无碰撞痕迹、在质保期内,不得侵害他人 的知识产权。各项指标符合检测标准和出厂标准,各项技术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 乙方投标文件承诺。 3. 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内包换,并承 担换货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乙方所交产品有质量 问题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 10%的违约金,并依法索 赔。因质量问题出现安全事件(事故)的,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 10%的违约金, 58 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4. 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合格证、配件、随机工具等资料交付给甲方,提供的产 品若为原装进口产品,应在验收时提供该产品属原装进口的相关凭据。乙方不能完整 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内补齐,否则 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 甲方按国家相关标准和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每次送货自行组织有关专业人 员验收。甲方有权邀请有资质的检验部门进行抽检验货。 (1)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 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 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采购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 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 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 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 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3)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6. 甲方应自乙方履行完合同义务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甲方无故逾期 不进行验收工作的,视同验收合格。 五、保修条款、售后服务 乙方应严格遵守售后服务承诺,产品在使用中出现任何问题,甲方与乙方联系, 乙方在接到故障电话后 (时间)内到达现场提供现场服务。有关内容如下: 1. 产品制造商家或供应商设立的售后服务网点清单、服务电话以及维修人员名 单; 2. 产品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年。乙方承诺在保修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将 免费负责更换或维修(同一产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的,乙 方必须更换相同型号产品)。在保修期外,以最优惠的价格提供更换、维修; 3. 提供完整的安装计划,说明具体安装方案、内容、时间、地点、目标、安装人 数等; 4. 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其它服务承诺: (1) (2) (3)……(逐条填入)。 六、相关权利及义务 1. 甲方在验收时对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和追究违约责任。 59 2. 代理机构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并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投标文件承诺 内容时加以指出并督促甲方追究乙方责任。 3. 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4. 甲方、代理机构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5. 甲方有义务并指派专人积极配合乙方进行交货及安装调试工作。 指派人员: 电话: 6. 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甲方及时支付相应合同款项。 7. 乙方有义务按响应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承诺提供良好的服务。 8、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指派人员: 电话: 七、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非因不可抗力而单方面终止执行合同的,将赔偿因 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额 10%的违约金,如因乙方原因造 成的,由甲方提请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2. 若因乙方原因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无法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请示项目同 级财政部门(采购股)取消其中标资格,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 10%的违约金,并 按照泸州市投标人诚信管理规定进行记分;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继续履行合同, 甲方视情况在延迟交货期内每天按合同总额 3‰的标准收取违约金,并按照泸州市投标 人诚信管理规定进行记分。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及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3. 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5%的违 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 付货物而违约,按第七条第 2 款进行处理。甲方可将乙方货物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 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检测费用负担原则参照第九条第 1款。 4. 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 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 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 1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 乙方应严格遵守服务承诺,如有违约,将赔偿因服务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 失。若因乙方未按承诺的响应及到场维修时间进行排除故障,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扣 除质量保证金;若甲方电话通知乙方,未按承诺时限到场维修,超过 1 天未解决问题 的,甲方有权动用质量保证金进行故障处理,并凭票扣除质量保证金,追究服务违约 的相关责任,并按照泸州市投标人诚信管理规定进行记分。 6. 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及时支付合同款项,如因甲方原 因造成付款延误的,乙方视情况在延迟付款期内每天按合同总额 3‰的标准收取违约 金。 八、不可抗力 60 甲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乙方和代理机构、项目同级 财政部门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乙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 同时,应在交货时间到期以前及时向甲方和代理机构、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通报不能履 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可以签订延期履行、部分 履行补充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争议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进行质 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 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 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合 同签约地法院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十、合同标的减少与追加处理 1.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变更,存在减少有关产品数量情况,经甲乙双方书面 确认,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股)审核同意后,按乙方中标时的固定单价对总价 进行调减,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合同。 2.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追加与本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总价不得 超过本合同金额的 10%,在不改变合同条款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报项目同 级财政部门(采购股)审核同意后,按乙方中标时的固定单价对总价进行调增,并按 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合同。 3.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变更,甲、乙双方其中一方不同意进行变更的,经双 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视为提出变更方违约。 十一、其它事项 1. 甲、乙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1) (2) (3)…… 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代理机构各执一份,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 股)执一份。 3.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4.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是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 条款执行。 附:乙方报价表。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61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日 期: 年 月 日 62 附件 报名信息登记表 项目名称 合江县 2022 年离退休人员春节慰问品项目 项目编号 5105222021000242 报名时间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邮箱 备注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第五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第六章 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和商务要求 第七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第八章 评审方法 第九章 泸州市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范本(货物类) 附件 项目名称 合江县2022年离退休人员春节慰问品项目? 项目编号 5105222021000242 报名时间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邮箱 备注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