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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应急管理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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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应急管理局机关食堂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发布日期:2021-11-15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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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应急管理局机关食堂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竞争性磋商(服务类.2017版)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绵阳市应急管理局机关食堂服务项目

绵阳市应急管理局制

2021 11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3

第三章 供应商、服务/投标产品资格条件及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2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11

第五章 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2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14

第七章 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29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对“绵阳市应急管理局机关食堂服务 ”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绵阳市应急管理局机关食堂服务项目。

2.采购人:绵阳市应急管理局。

3.采购内容:根据需要拟招标采购一家供应商为我局机关食堂提供一年包括但不限于食堂日常管理及后勤相关服务。

4.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在密封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

5.评定方式:综合评分法。

预算金额:240000.00元(大写:贰拾肆万元整)。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服务能满足本项目需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四、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 11月15日9:00至2021年1117日17: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足3家的,可能顺延获取期限,若顺延,将在绵阳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发布公告。

五、获取方式: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六、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 18 10:00((北京时间)

七、磋商时间:2021年 11 18 10:00((北京时间)

八、磋商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绵阳市涪城区绵安路9号303室

九、本磋商邀请在绵阳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绵阳市应急管理局

地 址:绵阳市涪城区裕都大道绵安路9号

联 系 人:郭庆

联系电话:18161052233         

2021年11月15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240000.00元(大写:贰拾肆万元整);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2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240000.00元(大写:贰拾肆万元整)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3

低价投标的处理

(实质性要求)

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

失信企业扣分(实质性要求)

失信企业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分的惩戒方法,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5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最低价法

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7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8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

9

现场演示

?无 □有,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现场演示所需设施。

10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自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起七个工作日内。

11

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文件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2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90天。

13

磋商保证金缴纳

按川财采【2020】28号文件相关要求,本次采购项目不收取供应商磋商保证金。不涉及磋商保证金退还。

14

响应文件份数

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

15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6

合同分包

?不允许 □允许, 应满足要求;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17

磋商文件的解释

本磋商文件由绵阳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18

供应商询问、质疑的对象

本次采购只接收书面质疑。

19

服务费收费标准或金额

二、总则

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2、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 绵阳市应急管理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采购的采购机构是(本次无招标代理机构)。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供应商”系指在报名并获取了磋商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磋商文件“磋商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按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合格的投标产品(如涉及)

(1)参加政府采购所投标的产品,必须是合法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产品涉及到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必须是已依法获得了该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不得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

(2)若投标产品为需要安装软件才能正常工作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正版软件安装使用,不得安装使用盗版软件。

(3)除非磋商文件要求采购进口设备,否则只能用国内产品投标报价;磋商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若国内产品的质量、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需求,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可以参与采购竞争。

5、投标费用。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确定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1)发布公告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2)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3)信息发布媒体:本磋商邀请在绵阳市应急管理局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7、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如涉及,按以下序列号执行)

(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商,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详见采购清单。

(2)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磋商文件

(一)磋商文件的构成

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磋商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投标与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

(2)

(3)

(4)

(5)

(6)

(7)中小微企业和节能环保优惠政策

(8)

(9)

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在绵阳市应急管理局官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磋商文件中采购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按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处理。

3、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采购单位。

(三)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将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

2、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编制

(一)响应文件的语言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三)投标货币

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四)联合体投标

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但不需同时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特殊资格条件。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还应同时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殊资格条件;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则不需同时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特殊资格条件。

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由联合体中的一方(联合体协议中明确为负责投标的全权代表的一方)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标相关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第6项规定。

(五)知识产权

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六)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资格性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资格证明文件。

2、其他响应文件。

(1)报价函。见响应文件格式“报价函”。

(2)技术、服务响应。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服务应答,主要是针对采购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见响应文件格式“技术、服务响应”部分要求)。

(3)商务应答。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的商务响应(见响应文件格式“商务应答”部分要求)。

(4)中小企业优惠和节能环保。(如涉及格式详见第七章中小企业优惠和节能环保)

(七)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

1、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联合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和在规定时间前(以银行实际下账时间为准)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3、供应商所缴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

4、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如竞争性磋商失败,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不与或不按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投标有效期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磋商相关资料有效期为磋商之日后90个日历日。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磋商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关于磋商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如供应商成交,将自动延至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供应商须知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并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资格性响应文件与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应分册递交。

2、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名称和磋商文件的编号、包号(如有分包)与按规定获取(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和磋商文件的编号、包号(如有分包)必须一致,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六、磋商和成交

(一)磋商活动按以下程序进行

1、磋商会开始。磋商活动组织单位宣布磋商会主持人、现场监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磋商小组组长等人员名单。

2、现场监督、采购人代表对已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名单和已到场签到的供应商名单进行比对和核实。

3、 主持人宣布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4、具体磋商、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详见第八章 《 磋商程序、方法和标准》。

(二)成交

1、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招标采购信息网http://www.sczbcg.com/index.htm公告成交结果。

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分包号(如有分包)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3、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供应商应在法定时间内到绵阳市应急管理局领取成交通知书。未按要求领取者视为放弃成交,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一定时期禁入等相关处理。

4、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依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以及评审、商定过程中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除应当对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必备条款进行约定以外,还应当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和总价、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和配置清单、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标准和清单、付款时间和方式以及其他实质性内容事项进行明确约定,并将这些约定内容事项所涉及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充分体现。

2、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之间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得改变磋商文件的规定要求,不得超出响应文件和评审、商定过程中的响应承诺范围。

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确定下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4、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及备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15〕27号)相关规定,进行合同公告及备案;对公告及备案的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5、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也可向有关部门投诉。

6、履行合同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也可向有关部门投诉。

7、验收

(1)、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负责。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验收,但委托验收不能免除采购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验收的,验收服务费及验收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不得由供应商支付。

(2)、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按照《绵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履约验收管理的通知》(绵财采〔2019〕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采购人应向成交供应商出具《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报告》。

八、合同分包

1、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响应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的不得分包。

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不得分包给其他非监狱企业或者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5、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相关规定。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经财政部门和采购人同意后,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且采购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

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向采购人交纳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其缴纳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给予失信行为记录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下列之一情况发生时,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成交供应商单方面原因(自然灾害和国家政策因素除外)不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

(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经质量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查实有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现象的;

(3)成交供应商在售后服务中,被查实有被采购人举报服务质量问题且不妥善处理的。

(七)、支付货款

采购人出具《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报告》确认合格后,按采购合同约定和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政府采购项目资金

(八)、投标纪律要求

1、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采购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私下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1)-(5)项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成交无效。

2、供应商失信行为及处理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不遵守开标、评审现场工作纪律,扰乱或者委托其他人扰乱开标、评审现场秩序的;

(5)向采购人、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或者竞争性磋商采购相关专业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的,或者放弃成交的,或者成交后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7)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8)将成交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者违规分包给他人的;

(9)拒绝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者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10)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投诉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

(11)借维权之名获取非法利益、不当得利并经查证属实的;

(12)在财政部门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隐瞒采购项目相关情况的;

(13)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1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5)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失信行为;

(1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失信行为。

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规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予以惩戒。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可以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但是,采购文件未载明对供应商失信行为处理方法的,评审时不得进行报价加成和扣分处理。

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1年。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供应商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效期的,不再重复计算。

以上属于投标或成交无效情形的,按投标或成交无效处理;属于违法情形的,依法予以处理。

3、供应商违法行为及处理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参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以及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办理。

1、供应商询问、质疑的对象

(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标细则及标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人提出。

(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前款规定之外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成交结果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提出询问的,应当有明确的询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出,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提出质疑的,质疑书内容格式应符合相关规定(详见附件:质疑书格式及内容)。

4、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附件:质疑书格式及内容

质 疑 书

供应商:(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

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

被质疑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供应商)认为_______(质疑项目及编号,第几包)的(采购文件或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我单位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现向你单位提出书面质疑。

质疑事项: 。

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 人

或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或主要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供的相关资料

(1)质疑书正本1份,副本2份(如果涉及更多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数量的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3)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6)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


第三章 供应商、服务/投标产品资格条件及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序号

供应商、投标产品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

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提供由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2.供应商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提供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4.如为自然人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持原件备查)。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由供应商自行对本单位(个人)是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进行评价。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参与投标时,须出具《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格式见附件)。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时做出书面声明(原件扫描件,格式见附件)。

4、项目特殊资格要求

无。

5、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做出书面声明(原件扫描件,格式见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特殊要求的,可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若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若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扫描件),若供应商为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二、

资格要求

资质性要求

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注:1、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证明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鲜章)。

2、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证明资料(根据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提供)。

3、以上证明材料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附件1:

商业信誉承诺书

绵阳市应急管理局:

(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

(投标人名称)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绵阳市应急管理局:

(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

(投标人名称)具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书

绵阳市应急管理局:

(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

(投标人名称)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绵阳市应急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

(投标人名称)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行为)。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川财采[2015]37号)的规定,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应当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四条:“本规定所称较大数额,是指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2000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2万元以上;对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5万元以上。”)。


附件5:

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绵阳市应急管理局:

(供应商名称)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6

诚信行为声明函

绵阳市应急管理局:

本公司作为“ (项目名称) ” 编号: 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郑重声明:

1、在参与本次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2、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内;

3、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无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行为;

4、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无《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的失信行为。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7:

供应商廉政承诺书

本企业参与“ 项目名称 ”编号: 项目的投标,现郑重承诺:

一、不以任何方式向项目招标采购人员、审批人员、监管及行业主管人员以及评标专家等行贿。

二、不以任何方式托人打招呼、求关照,搞利益结盟,腐蚀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请严肃处理,欢迎监督举报!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一、基本概况

根据需要拟招标采购一家供应商为我局机关食堂提供一年包括但不限于食堂日常管理及后勤相关服务。

服务内容、要求及数量

(一)服务团队不少于4人且都具有有效期内健康证,厨师还须持有从业相关证书。

机关食堂面积约140平方米,工作日需提供约80人的早、中餐及值班人员的晚餐。

(二)因市应急管理局工作性质的特殊,需要24小时值班、周末和节假日要提供值班人员的三餐。

(三)早餐固定提供粥、豆浆、小菜、泡(咸)菜,粥和豆浆每天变换品种,小菜以时令蔬菜为主,配以花生米、泡菜等。主食中馒头、包子、米粉、烙饼、花卷、油条等轮流提供。午餐两荤两素一汤,荤菜中猪、牛(羊)、鸡、鸭、兔、鱼每天要有变化,如需要增加人员就餐,食堂应予以保障。

(四)本次招标仅包含人工,其余场地、设施设备、食材等由绵阳市应急管理局提供。

三、商务及其他要求:

本项目服务期限:365个日历天。

2、付款方式:按合同总价分月平均支付。

3、履约验收: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绵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履约验收管理的通知》(绵财采〔2019〕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且要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4、售后服务要求:提供故障排除,根据需要提供上门服务。

第五章 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响应文件格式

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供应商可以自行编写的外,供应商不得以“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

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3、资格性响应文件与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应分别制作。

、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一)供应商应当按磋商文件要求准备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封面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并在供应商名称处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响应文件为准。

(二)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复印件可不再加盖鲜章。正副本均不能制作为活页)。

(三)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四)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请胶封(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和页码

(五)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有下列情形的除外,由磋商小组在响应文件规范性方面根据情况进行扣分:

1、响应文件除磋商文件明确要求加盖供应商(法人)公章的地方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2、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在响应文件内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六)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双面印制(不含图纸)。

三、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一)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磋商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及包号(如有分包)、供应商名称。

(二)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单个副本独立分装或所有副本统一封装均可)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字样,并注明磋商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及包号(如有分包)、供应商名称。

(三)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密封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或供应商公章)。密封以响应文件不外露直视为限。

(四)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拒绝,由磋商小组在响应文件规范性方面根据情况进行扣分:

1、响应文件密封完好,完整标明了供应商及投标项目名称,虽未完全按前款要求进行标注,但不影响公平竞争的。

2、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四、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提交书面资料。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内容为准。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封面

正/副本

资格/其他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投 标 日 期:

报价函

绵阳市应急管理局:

我方全面研究了“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编号 ),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并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遵守采购规则,维护正常的政府采购秩序。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提供的服务等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并保证报价不高于市场平均价。总投标价为人民币: XXX元/年(大写: )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完成项目。

3、我方同意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缴纳人民币 / 万元(大写: / )的磋商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磋商保证金,同时,接受失信行为记录、曝光通报、罚款、一定时期禁入等相关处理:

(1)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

(3)在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如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恶意质疑、投诉;向相关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4)我方无正当理由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5、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我方同意本次磋商的投标有效期为磋商之日起90天。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我方同意延长有效期。我方如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我方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7、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的行为。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磋商项目名称) 项目报价单

项目编号:

序号

服务内容/产品名称(如涉及)

报价

单位

备注

1

元/年

服务报价

小写: 元/年

大写: /年

供应商名称:

(磋商项目名称) 项目报价明细

项目编号:

单位:元

序号

服务内容/产品(如涉及)名称

服务标准/产品(如涉及)技术指标

单项价格

节能、环保(如涉及)

备注

分项报价合计(万元)

供应商名称:

注:1、投标人必须按“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并具体填写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纵向横向比较价格异常的,请在备注栏说明原因。

2、产品(如涉及)在国家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须注明,如为节能品目清单内产品,须注明“节能产品”或“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为环保清单内产品,须注明“环保产品”。

3、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服务费、管理费、培训费、税费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等。

技术、服务响应

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的服务应答,主要是针对采购项目的服务指标、服务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包括以下内容:

(一)技术、服务响应表

序号

服务/产品名称(如涉及)

磋商文件要求

投标响应

服务和产品(如涉及)工作环境条件

相应证明材料

备注

注:1、供应商必须把磋商文件的全部服务要求列入此表,按顺序逐项对照填写。备注中可注明正、负或无偏离,如涉及产品为国家节能、环保标志清单产品也请在备注栏注明。

2、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中的服务指标、服务要求,逐项、详细、真实的填写应尽可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产品(如涉及)的品牌、型号、配置、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尽可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予以佐证。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技术、服务实施方案、措施

致 (采购人名称)

1、详细的服务方案和保障措施(设备、人员、培训等。培训措施应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等);

2、项目实施方案(时间进度安排等);

3、服务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4、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