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达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和市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购置厨房炊具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和市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购置厨房炊具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和市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购置厨房炊具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11-15 16:54

项目概况 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和市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购置厨房炊具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达州市通川区朝阳西路246号A1幢二层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1701202100297
项目名称 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和市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购置厨房炊具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300000.00
最高限价(元) 300000.00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和市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购置厨房炊具: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11月16日到2021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达州市通川区朝阳西路246号A1幢二层2号
方式: 远程或现场获取
售价: 15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11月1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达州市通川区朝阳西路246号A1幢二层2号
五、开启
时间: 2021年11月1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四川亿达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达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2号
联系方式: 0818-25206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亿达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达州市通川区朝阳西路246号A1幢二层2号
联系方式: 0818-2377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14726687122

项目编号:511701202100297 项目名称: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和市农产品检验检测 中心购置厨房炊具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中国·四川(达州) 达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四川亿达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21年 11月 政府采购阳光宣言 四川亿达利践行公平竞争、诚信的核心价值观,诚信于服务对象、诚信于社会。 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严守商业道德,履行“三公一诚”的招标原则, 努力提供优质、细心、专业的服务,为采购人创造价值,与采购人共同成长。坚持不懈 反对“四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求真务实,克已奉公,精益求精,追求卓越,以 出色的采购效率回报采购人,回报社会。 四川亿达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员工追逐阳光下的个人价值,以廉为荣、以贪 为耻,忠于职责,恪守《廉洁从业规定》,严格遵守以下行为准则: 1.四川亿达利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程序组 织采购活动,恪守职业道德,规范代理行为,努力提高专业能力,确保服务质量; 2.四川亿达利不以向采购人及其亲属提供任何个人利益的方式谋求合作关系; 3.四川亿达利不采取恶性竞争等不正当手段竞争业务; 4.四川亿达利不向采购人提供好处费、回扣、现金及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 物; 5.四川亿达利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降低采购成本,节约采购资金; 6.四川亿达利不与采购人、供应商串通投标,公司员工不得与供应商存在任何商业 上的利害关系,不得在供应商单位兼职和任职。 7. 四川亿达利不与供应商就标底、其他单位的投标书等商业秘密及合同中的质量、 价格、验收等条款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8. 四川亿达利坚决杜绝以下行为: ①亿达利员工有行贿倾向行为; ②亿达利员工有索贿、受贿等行为。 如出现违反宣言的行为,请及时向四川亿达利纪律部投诉或举报,经核查属实的, 严格按照公司规定处理,涉及违法违纪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请各采购人及供应商积 极宣传本宣言,了解并自觉践行宣言,共同营造廉洁、公正、诚实信用的政采环境,共 同推动政府采购阳光公开。 纪律部投诉举报电话: 0818-2377771 纪律部投诉举报邮箱: 476072039@qq.com 四川亿达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政采贷”业务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 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的通知精神,为解决政府采购 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现有金融需求 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 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 知书及采购合同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详细要求及流程见川财采 ﹝2018﹞123 号文件)。 开展“政采贷”业务金融机构名单 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 渤海银行成都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 雅安农村商业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 雅安市商业银行 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 眉山农村商业银行 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 乐山市商业银行 中国邮储银行四川省分行 乐山嘉州富村镇银行 华夏银行成都分行 绵阳市商业银行 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四川天府银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兴业银行成都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成都银行 雅安雨城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 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银行成都分行 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省分行包括各支行。 目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1 第二章 谈判须知......................................................................4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及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27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29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39 第六章 评审方法....................................................................62 第七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本)............................................72 1 第一章 谈判邀请 四川亿达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达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委托,拟对 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和市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购置厨房炊具采用竞争性谈判方 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511701202100297 2.项目名称: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和市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购置厨房炊具 3.采购人:达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4.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亿达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 30 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次政府采购项目为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和市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购置厨 房炊具。(有关具体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以 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关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 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 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 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 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自 2021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8 日 9:00- 17:00(北京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达州市通川区朝阳西路 246 号 A1 幢二层 2号获取。 本项目谈判文件有偿获取,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 150 元/份(谈判文件售 后不退, 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3 获取谈判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 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 年 11 月 19 日 14:00(北京时间)。 谈判时间:2021 年 11 月 19 日 14: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 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 年 11 月 19 日 14:00(北京时间)在谈判地 点开启。 十一、谈判地点:达州市通川区朝阳西路 246 号 A1 幢二层 2号。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达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 2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4726687122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亿达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朝阳西路 246 号 A1 幢二层 2号 联 系 人:雷老师 联系电话:0818-2377771 4 第二章 谈判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30 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2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30 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3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 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 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 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2、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 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 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 陈述。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 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 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 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 无效处理。 5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4 小微企业(监狱 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视同 小微企业)价格 扣除和失信企 业报价加成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规定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 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 件。 3、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5、本项目采购内容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工业。 二、失信企业扣分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按照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 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 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 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 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5 谈判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谈判结果等在四川 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6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6 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7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8 谈判文件咨询 联系人: 雷女士 联系电话: 0818-2377771 9 谈判过程、结果 工作咨询 联系人: 雷女士 联系电话: 0818-2377771 10 成交通知书领 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 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亿达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 书。联系电话:0818-2377771 11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谈判文件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对谈判过程的质疑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谈判结果的质疑由代 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 系 人:雷女士 联系电话:0818-2377771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 得超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谈判结果的范围。 12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达州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818-2675041 联系地址:达州市达川区南外通达东路200号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 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7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3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 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 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即达州市财政局备案。 14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15 评审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16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 进口产品(实质 性要求)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 拒绝进口产品参与竞争,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响应时,其响应文件 按无效处理。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不限制国产产 品参与竞争。 18 国家规定的强 制采购范围内 产品评审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涉及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均应按 照国家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如涉及强制采购产品,供应商应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优先采购范围内的产品按谈判文件约定执 行。 19 代理服务费 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 件规定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 支付。 8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1.2 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 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达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2 本次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亿达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合格供应商和合格产品(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承诺函: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规定获取了谈判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合格产品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政府采购所投标的产品,必须是合法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产品涉及到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必须是已依法获得了该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 权,不得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 (2)若投标产品为需要安装软件才能正常工作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正版软 件安装使用,不得安装使用盗版软件。 (3)除非谈判文件要求采购进口设备,否则只能用国产产品投标报价;谈 判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若国产产品的质量、技术和服务均能满 足需求,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可以参与采购竞争。 9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4. 谈判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谈判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 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 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 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 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 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 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 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 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 规范编制。 5.4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采购项目,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谈判,报价相同的,由采 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参加谈判,其他响应无效。 10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 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四门冰箱。 5.5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 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 动。 5.7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 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 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 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 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 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谈判小组成员。 11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 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 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谈判(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7.谈判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供应商响应 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谈 判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 无效响应处理。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 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 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 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谈判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 及知识产权。 9.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 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 12 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 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 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9.5 供应商须对以上知识产权要求做出承诺,未做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合上 述要求的,将视为不符合文件知识产权规定,并做无效投标处理。 三、谈判文件 10.谈判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1 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谈判的 重要依据。谈判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 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 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 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 取消其参加谈判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谈判文件 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 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 13 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 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 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的,可以在投标截止 2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 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 在谈判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 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 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 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 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 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 14 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谈判过 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 分,分册装订。 (一)、资格性响应文件: 严格按照本谈判文件第三章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二)、其他响应文件: 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填写的 “报价表”。 2、 技术部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投标人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做 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 响应和满足。供应商的技术应答包括下列内容: (1)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 (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3、商务部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 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 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供应商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 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谈判文件的约束。否则,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 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实质性要求); (2)商务应答表; (3)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4、其他部分 15 1、谈判函 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3、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4、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 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 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 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 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 定的计量单位。 16.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谈判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谈判文件约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谈判文件第五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谈判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6 18.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 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 文件为准。 18.2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 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 “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 为准。 18.3 响应文件电子版一份(资格与其他响应文件正本扫描件)光盘或 U盘。 18.4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 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5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 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18.6(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 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 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 章代替。 18.7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8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 装订。 18.9(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 17 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8.9.1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谈判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9.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 封袋内。 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 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 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0.2 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告知未通过 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20.3 最终报价表在谈判后,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 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 18 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 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 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响应文 件。否则其谈判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 7”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 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 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 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 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 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22. 谈判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六章的规 定进行。 19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按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 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3.2 采购人收到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 5 个工作日内按照谈判报告 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 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 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谈判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3.3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 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4.1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 号)的 20 要求,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期间,采购人将向人民检察院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 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24.2 成交候选供应商应按检察院要求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查询所需资料。 24.3 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 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 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 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25.成交结果 25.1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 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5.2 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 25.3 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26.成交通知书 26.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 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 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 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 21 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27.签订合同 27.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 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 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27.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 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 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 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5 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谈判中的最后报价、 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8.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 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 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 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2 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 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8.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 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 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 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 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 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 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2.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个工 23 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 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3.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4.履行合同 34.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 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 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5.验收 35.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 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5.2 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 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 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6.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24 八、谈判纪律要求 37.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 益; (5)在谈判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 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8.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5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 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 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26 十、其 他 39.本谈判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 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 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谈判文件不再做调整。 40.(实质性要求)在本次递交响应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谈判中 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 高于 10%,针对以上内容提供承诺函,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41.(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 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27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及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 序 号 投标人、投标产品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注:对于 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 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 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做出承诺, 详见:格式 1-4); 提供近三年内任意一年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 公司财务制度。 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公司在工 商行政部门备案的章程。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做出承诺,详见:格式 1-4。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人提供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票 据)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函。 28 (见格式 1-7) 投标人提供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票 据)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函。 (见格式 1-7)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做出承诺,详见:格式 1-8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特殊要求的,可不提 供其他证明材料。 7、项目特殊资格要求: 其 他 要 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原件,见格式 1-2)。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原件,见格式 1-3)。 3、供应商的诚信行为声明函 (原件,见格式 1-5)。 4、供应商的廉政承诺书 (原件,见格式 1-6)。 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注:1、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证明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鲜章)。 2、以上证明材料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9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1、项目概述: 为保障入住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和市农产品综合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 心机关工作人员,正常办公工作餐需求,应入住单位诉求,经实地踏勘,多方沟 通协调,拟购置附楼餐厅厨房炊具。 2. 采购清单及效果图 名称 规格 数量 单 位 技术参数 参考图片 一、主厨房 吊汤炉 700*700*500 mm 1 台 面板选用厚为 1.0mm201 优质不锈钢腹膜磨 砂板,炒炉围板、后背板及其他辅助板选用 厚度为 1.0mm201 优质不锈钢腹膜磨砂板,炉 体骨架采用 40*40mm 优质碳素菜角钢,炉头 采用广东专业节能炉头。0mm201 不锈钢焊管 而成。 四眼煲仔 炉 700*800*800 mm 1 台 台面采用1.2mm厚磨砂板制作,下层板1.2mm 厚,立柱采用 38*38*1.2mm 不锈钢管,连接管 采用 25*25*1.2mm 不锈钢矩管,配 38*1.2mm 不锈钢子弹脚.加强筋两条用 1.2mm 不锈钢。 双炒单温 灶 1800*1000*8 0mm0 1 台 面板选用厚为 1.2mm201 优质不锈钢腹膜磨 砂板,炒炉围板、炉体骨架采用 40*40mm 优 质碳素菜角钢,炉头采用广东专业节能炉头, 设置防划锅圈,确保操作安全,炉脚选用DG50 镀锌管外套 D51*1。0mm201 不锈钢焊管 而 成。 30 拼台 500*1000*80 0mm 1 台 面板采用 1.2mm 厚优质 SUS304#不锈钢磨砂 板,主骨架采用 38mm 不锈钢不圆管制作。 单大锅灶 1150*1150*8 00mm 2 台 面板选用厚为 1.2mm201 优质不锈钢腹膜磨 砂板,炒炉围板、后背板及其他辅助板选用 厚度为 1.0mm201 优质不锈钢腹膜磨砂板,炉 头采用广东专业节能炉头,设置防划锅圈, 确保操作安全,炉脚选用 DG50 镀锌管外套 D51*1。0mm201 不锈钢焊管而成。 煮面桶 50cm 1 台 电压:220V、功率:180W、容量:68L、整体 不锈钢材质、整体发泡。 燃气蒸饭 柜 24 盘 1 台 外观采用优质无指纹不锈钢材质,内胆采用 304 不锈钢材质,全机耐热聚氨酯发泡设计, 提高热能利用率。 双星水池 (配冷热 水 龙 头 2 个) 1200*600*80 0mm 1 台 材质:采用不锈钢 SUS304#磨砂板制做,厚 度 1.2mm,下面采用&38*0.71 管连配可调节 不锈钢子弹脚。配&40 下水器。 单通工作 台 1800*800*80 0mm 3 台 1.台面采用 1.2mm 厚 SUS304#优质不锈钢板 制作,层板、侧板、门板采用 1.2mm 厚 SUS304#不锈钢板制作; 2.面板内衬 20mm 防潮中纤压缩板及加强筋 加固,接缝处铺设防潮锡箔胶处理; 3.柜脚采用承重型不锈钢可调子弹脚。 31 保鲜工作 台 1800*800*80 0mm 3 台 全不锈钢机身,采用全铜管蒸发器,使用寿 命长,内置名牌压缩机,噪音低,电量小, 高压聚脂发泡成型,220V/0.4KW 全铜管。 台上架 1800*200*50 0mm 3 台 面板采用 1.2mm 厚优质 SUS304#不锈钢磨砂 板,主骨架采用 38mm 不锈钢不圆管制作。 △四门冰 箱 1200*700*19 80mm 2 台 全不锈钢采用全铜管蒸发器,使用寿命长, 内置名牌压缩机,噪音低,电量小,高压聚 脂发泡成型,220V/0.5KW 全铜管 四层货架 1500*450*16 50mm 2 台 面板采用 1.2mm 厚优质 SUS304#不锈钢磨砂 板,主骨架采用 38mm 不锈钢不圆管制作。 辅助材料 水管,气管、 电线、铜对接 头等 1 批 国标 二、粗加工间 双星水池 (配冷热 水龙头 2 个) 1200*600*80 0mm 1 台 材质:采用不锈钢 SUS304#磨砂板制做,厚 度 1.2mm,下面采用&38*0.71 管连配可调节 不锈钢子弹脚。配&40 下水器 32 三星水池 (配冷热 水龙头 3 个) 1750*600*80 0mm 1 台 材质:采用不锈钢 SUS304#磨砂板制做,厚 度 1.2mm,下面采用&38*0.71 管连配可调节 不锈钢子弹脚。配&40 下水器 单通工作 台 1500*800*80 0mm 1 台 1.台面采用 1.2mm 厚 SUS304#优质不锈钢板 制作,层板、侧板、门板采用 1.2mm 厚 SUS304#不锈钢板制作; 2.面板内衬 20mm 防潮中纤压缩板及加强筋 加固,接缝处铺设防潮锡箔胶处理; 土豆脱皮 机 15 型 1 台 电压:220V,功率:0.75KW,加工能力:15KG。 切菜机 30 型 1 台 电压:220V,功率:750W,加工能力:片 200-400KG/H,丝 200-400KG/H。 全钢绞切 机 22 型 1 台 外壳采用优质不锈钢,采用全不锈钢切肉组 件和不锈钢绞肉组件,电压:220V,功率: 1.5KW。 三、白案间 33 保鲜工作 台 1500*600*80 0mm 1 台 全不锈钢机身,采用全铜管蒸发器,使用寿 命长,内置名牌压缩机,噪音低,电量小, 高压聚脂发泡成型,220V/0.4KW 全铜管。 单星水池 (配水龙 头 1 个) 600*600*800 mm 1 台 材质:采用不锈钢 SUS304#磨砂板制做,厚 度 1.2mm,下面采用&38*0.71 管连配可调节 不锈钢子弹脚。配&40 下水器。 烤盘架 460*600*179 0mm 1 台 采用加厚优质不锈钢方管制作 高速压面 机 600*700*110 0mm 1 台 电压:220V,功率:1.5KW,可调厚度:1-18mm 和面机 25KG 1 台 电压:220V,功率:2.2KW,最大和面量:25KG 四、洗碗间 34 四门碗柜 1500*600*18 00mm 2 台 柜身采用 1.2mm 厚 SUS304#不锈钢板制作; 侧板板及层板采用1.2mm厚 SUS304#不锈钢; 上下配 1.2mm 厚 201 不锈钢门四扇; 柜脚采用承重型不锈钢可调子弹脚。 单星水池 (配水龙 头 1 个) 1000*800*80 0mm 2 台 材质:采用不锈钢 SUS304#磨砂板制做,厚 度 1.2mm,下面采用&38*0.71 管连配可调节 不锈钢子弹脚。配&40 下水器 双层工作 台 800*800*800 mm 1 台 面板采用 1.2mm 厚优质 SUS304#不锈钢磨砂 板,主骨架采用 38mm 不锈钢不圆管制作。 单星水池 (配水龙 头 1 个) 1000*800*80 0mm 1 台 材质:采用不锈钢 SUS304#磨砂板制做,厚 度 1.2mm,下面采用&38*0.71 管连配可调节 不锈钢子弹脚。配&40 下水器 垃圾处理 器 50L 1 台 电压:220V,功率:3000W,外观采用 304 不 锈钢,五级研磨,不锈钢十字刀头 五、库房、餐厅 四层货架 1500*450*16 50mm 2 台 面板采用 1.2mm 厚优质 SUS304#不锈钢磨砂 板,主骨架采用 38mm 不锈钢不圆管制作。 35 双大门高 温热风循 环消毒柜 1310*600*19 50mm 2 台 采用全不锈钢结构制造,高温热风 360 度循 环杀菌,远红外石英加热管加热,温度达 100-125℃以上,全不锈钢导轨式层架。 四头直饮 开水器 1200*410*11 00mm 1 台 电压:220V、功率:4.5KW、容量:35L,采用 三级过滤,三级净化,可直接直饮 四格保温 售饭台 (配份数 盒) 1500*700*80 0mm 2 台 材质:采用不锈钢 SUS304#磨砂板制做,厚 度 1.3mm,立柱采用&38*0.71mm 管,配可调式 子弹脚,配 4 个加厚份数盒。 数据管理 1U 1 台 1、固化 10/100/1000M 以太网端口≥24,固 化 1G SFP 光接口≥4 个;支持 POE 和 POE+, 同时可 POE 供电端口≥24 个,POE 最大输出 功率≥370W; 2、交换容量≥336Gbps,包转发率≥125Mpps; 3、要求所投设备 MAC 地址≥16K; 4、支持生成树协议 STP(IEEE 802.1d), RSTP(IEEE 802.1w)和 MSTP(IEEE 802.1s), 完全保证快速收敛,提高容错能力,保证网 络的稳定运行和链路的负载均衡,合理使用 网络通道,提供冗余链路利用率; ★5、投标产品面板自带一键查看 PoE 供电状 态功能的 LED Mode 按钮,轻按即可查看设备 当前的通信状态和供电状态,提供实物照片; 6、设备自带云管理功能,支持一键设备发现, 并在线生成交付验收报告;支持一键全网巡 检操作,随时随地掌握网络健康状况,并自 动生成巡检报告;支持短信认证、微信认证、 web 认证,支持认证页面自定义;支持一键 升级、定时升级网络中的网络设备;支持分 级分权功能,实现分布区域,统一管理等。 ★7、为保证设备在受到外界机械碰撞时能够 正常运行,要求所投产品 IK 防护测试级别至 少达到 IK05,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 的 IK 防护等级测试报告以及检测机构官网 查询截图; 36 六、排烟系统 油烟净化 一体机 9000*1300*1 000mm 1 套 超强五级净化、隐形风幕,油烟不外溢,净 化率 98%,直排达标 净烟率 90%,目测无烟 净味率 60%,不刺鼻。 镀锌板管 道(大) 700*700mm 32 米 采用镀锌材质,厚度为 1mm,法兰连接。 镀锌板管 道(小) 400*400mm 5 米 采用镀锌材质,厚度为 1mm,法兰连接。 弯头 700*700mm 5 个 采用镀锌材质,厚度为 1mm,法兰连接。 37 说明: 本次投标(谈判)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 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一期范围的(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或生态环境部公 布的为准),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 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 1、带△的为本项目的核心产品; 2、带★的为实质性参数,投标(谈判)供应商必须满足,否则投标(谈判)无效。 38 二、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设备配送到采购人处、完成安装 调试、培训等工作。 2、履约要求: (1)为保证投标(谈判)参数真实性和有效的售后服务,成交供应商交货前需 同时提供通过合法渠道取得产品的相关证明文件; (2)成交后成交供应需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 3、质量标准为:所有产品均需符合国家产品的有关质量标准。产品须是具 有品牌、全新的(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里无任何损伤(包括无划伤、无碰撞 痕迹),出厂后未开封使用过的整机产品(厂家原装正品)。且权属清楚,不得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存在其他法律障碍。所供产品数量、质量与投标(谈判)文 件及合同一致,设备安装完毕调试成功,运行正常。 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0 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清单交付相关产品,在规 定时间内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采购方向成交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97%;剩 余的 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1年)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 5、质保期:1年,验收合格后起算。 6、违约责任 因本项目时间要求紧迫,供应商需投入更多人力物力紧急实施,因此需要供 应商充分考虑本项目的成本,在要求的交付使用期限内完工,每超过一天,扣减 中标金额的 1%,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承诺函。 7、验收方式: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 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进行验收。 39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 律不具有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 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 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 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40 第一部分 “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格式 1-1 (正本/副本) 资格性响应文件 供 应 商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2021 年 XX 月 XX 日 41 格式 1-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川亿达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兹声明: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职务 ), 为我方“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 项目编号 )谈判采购活动 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谈判、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 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 况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并附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 证(复印件)。 42 格式 1-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XXX(单位名称),XXX(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XXX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 XXX 项目(采购编号:XXX)谈判采购活动 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谈判、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 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 职 务:XXX 被授权人签字:XXX 职 务: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注:1、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供应商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的, 只需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并附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 件),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必须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3 格式 1-4 承诺函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 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谈判文件有 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谈判文 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谈判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 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 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 44 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 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谈判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 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 或者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 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45 格式 1-5 诚信行为声明函 四川亿达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作为“ (项目名称) ” 编号: 采购项目的 投标人,郑重声明: 1、在参与本次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的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2、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 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内; 3、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 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无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行为; 4、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无《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 第八条之规定的失信行为。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 期:XXX 46 格式 1-6 供应商廉政承诺书 本公司参与“ 项目名称 ”编号: 项目的投标,现郑重承 诺: 一、不以任何方式向项目招标采购人员、审批人员、监管及行业主管人员以 及评标专家等行贿。 二、不以任何方式托人打招呼、求关照,搞利益结盟,腐蚀党和国家机关工 作人员。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请严肃处理,欢迎监督举报!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 期:XXX 47 格式 1-7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作出如 下承诺: 我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员工社会保险。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 期:XXX 48 格式 1-8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函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作出如 下承诺: 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 期:XXX 49 格式 1-9 其他资质性要求证明文件 注: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第三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 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 50 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文件”格式 格式 2-1 (正本/副本) 其他响应文件 供 应 商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2021 年 XX 月 XX 日 51 格式 2-2 谈判函 四川亿达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__________________谈判文件《项目编号_____》,决定参 加 贵 单 位 组 织 的 本 项 目 谈 判 采 购 。 我 方 授 权 ( 姓 名 、 职 务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____(参加谈判单位的名 称)全权处理本项目谈判采购的有关事宜。 一、 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二、 我方同意本次采购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 财采〔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三、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 份, 以及响应文件电子版一份(资格与其他响应文件正本扫描件)光盘或 U盘。 四、我方同意本次采购的谈判有效期为_XX_天。 五、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本次谈判有关的文件资料,并 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 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 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 评审。 谈判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52 日期: 53 格式 2-3 报价表 序号 名称 品牌、型号 数量 单价 小计 备注 合计: 大写: 注: 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 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税金和保险等 费用以及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54 格式 2-4 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 序号 谈判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备注 注:供应商必须根据谈判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 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55 格式 2-5 商务应答表 序号 谈判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备注 注:供应商必须根据谈判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 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56 格式 2-6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57 格式 2-7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用户名称 项目时间 合同金额 备注 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期: XXXX 58 格式 2-8 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 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 服务 人员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 期:XXX 59 格式 2-9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 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XX 人,营业收入为 XX 万元,资产总额 为 XX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 立企业可不填报。 60 格式 2-1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 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XXXX 单位的 XXXX 项目 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日期:XXXX 注: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 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 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61 格式 2-11 最终报价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总价 备注 合计: 大写: 注: 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 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税金和保险等 费用以及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2、此表不用装入响应文件,请签字、盖章后带至谈判现场备用。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62 第六章 评审方法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 点制定本谈判办法。 1.2 谈判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谈判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 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 组成。 1.3 谈判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谈判程序 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方法和标准进行谈判,并独立履行下 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确定谈判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 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实质性要求)谈判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谈判过程的,其 63 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6 谈判小组评价响应文件,除谈判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而提供 的资料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供应商提供其他外部证据。 2.评审程序 2.1 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谈判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谈判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 括谈判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 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谈判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谈判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 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 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谈判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6)谈判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7)谈判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 2.1.2 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 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谈判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 资格性审查。 本项目需要谈判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64 2.2.1 谈判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 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 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2.2.2 资格性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 格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3 谈判小组应依据谈判文件规定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 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2.2.4 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 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 采购活动公告。 2.4 谈判 2.4.1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并给 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谈 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 2.4.2 每轮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 的响应文件拟定谈判内容。 2.4.3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谈 判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2.4.4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 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65 2.4.5 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 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 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 响应文件的,谈判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 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 谈判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4.6 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 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7 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谈判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2.4.8 谈判完成后,谈判小组应出具谈判情况记录表,谈判情况记录表需包 含谈判内容、谈判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5 最后报价。 2.5.1 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 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 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家。或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 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 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 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5.2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 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 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 66 谈判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2.5.3 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4 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 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 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 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 谈判小组复核。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 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 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7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小组复核后,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 高顺序推荐 3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谈判报告。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成 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 2.8 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8.1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谈判小组拟出具谈判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组织 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 关的法律制度和谈判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性审查 认定错误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谈判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由谈判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 67 谈判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 新评审,并在谈判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 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谈判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 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谈 判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8.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谈判小组已经出具谈判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 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9 编写谈判报告。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 具谈判报告。谈判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 的供应商名单; (2)评审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3)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 件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 (4)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 谈判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谈判报告有异 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 68 行。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 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 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谈判报告。 2.10 谈判异议处理规则。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 合谈判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谈判文 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谈 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中予以反映。 2.11 供应商澄清、说明 2.11.1 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 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 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1.2 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 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 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2 终止谈判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 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 69 3.谈判纪律及注意事项 3.1 谈判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 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3.2 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谈判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 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谈判的资格。 3.3 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谈判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 应商。 3.4 谈判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3.5 谈判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4.确定成交供应商 4.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 认; 4.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 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 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5.成交通知书 5.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5.2 采购人按符合采购需求的合格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 后 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示成交结果,由采购 代理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5.3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 70 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成交供应商无正当 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5.4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成交或未成交原因作出解释,也不退还响应 文件。 6.谈判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 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 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 通等违法行为; (五)发现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 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 说明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7.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 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 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71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 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 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 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 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 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 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 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 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72 第七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本) 合同编号:XXX 签订地点:XXX 签订时间:XXX 年 XXX 月 XXX 日 采购人(甲方):XXX 供应商(乙方):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及 XXX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的《谈判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 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 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 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 合同货物 货物品 名 规格 型号 单 位 数 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 元) 随机 配件 交货期 资金来源(万元) 预 算 内 预 算 外 自 筹 其 他 二、合同总价 73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XXX 元,即 RMB¥XXX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 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 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 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 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XXX 标准,以及本项目谈判文件的质量 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XXX 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 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 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 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物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 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设备配送到采购人处、完成安装 调试、培训等工作。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验收方式: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 74 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进行验收。(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 定以及甲方谈判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 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 议的事项,由甲方在谈判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 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 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 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 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 XXX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 的,视同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 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 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XXX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 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且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 方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 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0 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清单交付相关产品,在规 75 定时间内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采购方向成交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97%;剩 余的 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1年)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 六、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产品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1年;质保期内维修保养的所有材料、 人工及配件一律免费提供(人为因素损坏按成本计算),质保期内在接到用户电 话后 1小时内上门保修服务。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XXX 的违约 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 万分之 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XXX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 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百分之 XXX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 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 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 76 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XX 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的款额向甲方偿 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 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 违约,乙方须在 XXX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 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 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 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 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 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 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 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 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双方应加盖骑缝章。 77 3.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并经代理机构审核编号后生效。甲方、乙方、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单位公章) 乙方: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第一章 谈判邀请 第二章 谈判须知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及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章 评审方法 第七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本)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