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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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1NCZ004567

项目编号: HZJSNXZB2021F018

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元): 20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餐饮服务 1 详见招标文件 20000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2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 (2)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证书副本; (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书;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资格承诺函; (6)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提交投标文件之日, 信用中国 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11-15 17:35:10 至 2021-11-23 17: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12-14 14: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地 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康平路1号
联系方式: 0951-66695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银川金凤区悦海新天地14号楼A座
联系方式: 1559552073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麦凤霞
电话: 0951-6669546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黄迎桃
电话: 15595520738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1-11-15

1 服务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标准文本 采购人名称: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004567 招标文件编号:HZJSNXZB2021F018 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 年 11 月 15 日 2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3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004567 项目编号:D6400000141007692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元):2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食堂服务外包;数量:1;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预 算金额(万元):200 合同履行期限:壹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 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 4 (2)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证书副 本; (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书;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资格承诺函; (6)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提交投标文件之日,“信 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 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3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 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12-14 14: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 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银川市兴庆 5 区北京路与正源北街交叉路口汽车大世界对面,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 路瑞银财富中心 B 座四楼或五楼,具体开标厅详见四楼和五楼指示 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方式:网络报名成功后,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 件下载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的后续无法缴纳投标保证金。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本企业 CA 认证锁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 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nxggzyjy.gov.cn/)报名。该交易管理 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 CA 锁业务事宜,请联 系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客服热线:4008600271;平台 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热线: 4009980000 咨询。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为网上报名系统自动 产生(招标文件下载后方可自动获取),投标人可以从基本账户通过 网银或汇款缴纳,或者选择以支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4、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 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栏发布。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 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 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各投标人。如因 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 投标失败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6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地址:银川市康平路 1 号 联系方式:0951-66695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金凤区悦海新天地 14 号楼 A 座 联系方式:1559552073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联系人:麦凤霞 电话:0951-6669546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迎桃 电话:15595520738 代理机构(如有):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5 日 7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 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序号 内容 1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需求: 食堂服务外包 2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地 址:银川市康平路 1 号 电 话:0951-6669546 3 采购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金凤区悦海新天地 14 号楼 A 座 业务联系人:黄迎桃 电话:15595520738 传真:/ 4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证书; 8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 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资格承 诺函; (7)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后,“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人民法院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备注:(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 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 证明材料。全部资料在投标文件中以清晰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形式 按顺序排放(纸质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以清晰扫描件 并加盖公章形式按顺序排放。 5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9 供应商必须有餐饮企业管理资质,其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 格,持有健康证、身份证及政审合格证明并报至采购人备案;供 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 政府相关规定。采购人有权监督供应商的经营管理,特别是卫生、 安全、环境建设,对不符合规范的责令限期整改,在限期内不整 改或整改不规范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由供应 商承担。 6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 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 型、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8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 无 9 项目预算金额 2000000.00 元; 最高限价:2000000.00 元(如有) 包括用工人员的社保、劳保及各项保障费用、税金等全额计算。 10 保证金:30000.00 元 缴纳截止时间:2021-12-14 14:30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为网上报名系统自动产生 (招标文件下载后方可自动获取),投标人可以从基本账户通过 网银或汇款缴纳,或者选择以支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 交。 缴纳保证金提示:投标人务必按照网上系统提供的虚拟账号缴纳 10 保证金并需充分考虑保证金缴纳时间段内的银行处理业务时间 以及节假日等客观因素,确保在工作日及时汇出并保证按时到 账。未从公司基本户账户转出、账号填写有误或没及时缴纳将导 致保证金无法按时到账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 □ / □将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 投标人 12 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自然日(日历日) 13 投标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1-12-14 14:30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路与正源北街交叉路口汽车大世界对 面,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 B 座四楼或五楼,具体 开标厅详见四楼和五楼指示屏) 14 开标时间:2021-12-14 14:30 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路与正源北街交叉路口汽车大世界对 面,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 B 座四楼或五楼,具 体开标厅详见四楼和五楼指示屏) 15 信用查询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如潜在投标人数较多 时,建议设定查询时间为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至资格核对工 作结束前;如潜在投标人较少时,建议设定查询时间为递交投标 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 16 评标方法:适用综合评分法 11 17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 家投标供应商 18 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是 19 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是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 3%(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 的 10%)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 5 自然(日历)日 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 汇款 20 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是 是否由中标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是 招标代理费: 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规定的收 费标准收取的中标服务费。 收取形式: 转账 收取时间: 领取中标通知书时 2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规定办理融资 业务的范围:否 22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及形式: ?一次性提出 □多次提出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 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 12 23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 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1 根据本项目特点,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如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法规要求的资格条件) 2 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1、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发出后需向代理机构提交三本副本纸质 投标文件,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与开标当天递交的投标文件一 致。 2、招标公告及中标公示的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 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3、答疑时间、地点:(不安排现场答疑,有疑问者请于招标文件 发放截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将阅读招标文件后所提出的疑问 及要求答复的所有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 将对投标人书面提出的疑问进行澄清和解答,并以补遗书的形式 将正式答复发给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书 面答复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确认收到,否则视为收到。 在招标的整个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对口头做出相关询问的任何答 复负责,任何询问仅以书面答复为准。) 4、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和有关技术、经济 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5 人,其中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的技术等方面专家 4 人,采购人代表 1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专家库内随机抽取。 5、服务期:一年。 6、合同签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3 30 日内,采购人同中标企业签订书面合同。 7、中标通知书领取时间:在公示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黄迎桃 联系电话:15595520738 8、投标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 年 12 月 10 日下午 14 时 30 分 投标文件提交和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 心(银川市兴庆区北京路与正源北街交叉路口汽车大世界对面, 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 B 座四楼或五楼) 注:(1).开标厅具体信息请投标供应商自行关注自治区公共资 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五楼信息发布屏。 (2).投标文件份数:纸质投标文件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 (U 盘形式提供以 PDF 和 Word 形式各存一份,非加密)。 (3).投标文件要求:①电子投标文件:见本须知“适用于本供 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第 8 条。 ②纸质投标文件:开标现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份,投标供应商 应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直接双面打印成纸质投标文件,胶印装 订成册,密封递交。密封袋应注明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编号、投 标供应商名称。 (4).本项目为电子交易系统试运行项目,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如因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运行出现问题,则启用纸质文件进行 评标。 3 电子开评标 (一)电子投标文件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 14 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签章。 2.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 件格式”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专用版编制, 生成有 NXTF 以及 nNXTF 两种后缀形式的文件。其中,NXTF 后缀形式的文件是加密的电子版文件,须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交 易网的宁夏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时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锁用于标书解密。nNXTF 后缀形式的文件是未加密投标文 件,须以 U 盘形式在开标现场提供(单独密封递交,密封要求 同纸质版密封要求)。具体生成投标文件的方法及电子签名详见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操作手册区的“宁夏投标文 件制作工具安装手册”。 3.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站“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 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4.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必须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业 务】-【上传投标文件】菜单进行投标文件的上传。上传出现下 列情况之一的,可启用未加密投标文件(nNXTF): (1)因电子招投标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供应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2)因电子招投标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供应商无法解密电子投标 文件。 5.开标解密:开标时按规定程序进行,投标供应商开标现场须随 身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锁,用于现场投标文件的解密。 6.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 理,报名前须办理 CA 锁及电子签章(含公章及法人章)。CA 锁 15 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 4008600271 按 1 号键。 (二)无效投标情形: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电子标书备份文件(nNXTF)和纸 质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及递交。未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完成上传及递交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2.投标供应商未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锁,视为撤销其投 标文件。 3.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 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电子招投标文件均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 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因投标供应商 CA 锁保管不当、硬件老化、电器性能不稳定、 软硬件未及时更新等自身问题导致现场不能正常解密的,视为撤 销其投标文件。 16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 位、团体组织。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 中介机构。 1.3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 者自然人。潜在投标人: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 标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1.4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4.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 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1.4.2 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4.3 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4.4 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非中小 企业制造,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5 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5.1 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 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1.5.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 1.4.1 的规定。 1.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 17 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 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作为 投标文件的内容提交。 1.5.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 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 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 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1.5.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 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 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 效。 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其相 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7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 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 标无效。 1.8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 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8.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1.8.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1.8.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 际控制人。 18 1.8.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1.8.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 行的关系。 1.8.6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 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 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 避人员应当回避。 2.资金来源 2.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 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2.2 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 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 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4.1 投标邀请 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 供应商须知 4.4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4.5 评标方法和标准 19 4.6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4.7 投标文件格式 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5.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 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 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 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 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 5.3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 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6.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6.1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 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 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 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 6.2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7.其他投标事项 7.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 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 求做出响应,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20 8.投标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 8.1 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 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8.2 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服务及伴随的 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8.3 投标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 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 写格式不符的内容。 8.4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 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 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 性负责,投标人中标后,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 成部分。 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0.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 10.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包括: 10.3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 字、图标的复制。 11.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 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21 11.2 投标人应在价格明细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 价格(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1.3 投标人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 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 定为投标无效。 11.4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 12.投标保证金 12.1 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投标人 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 的数额及缴纳形式。 12.2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 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 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 标保证金。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 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2 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 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 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 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14.投标文件的制作 14.1 投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 22 件。电子投标文件需符合以下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 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签章。 2.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 式”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专用版编制,生成有 NXTF 以及 nNXTF 两种后缀形式的文件。其中,NXTF 后缀形式的文 件是加密的电子版文件,须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的宁夏电子招 投标交易平台,开标时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锁用于标书解密。 nNXTF 后缀形式的文件是未加密投标文件,须以 U 盘形式在开标现 场提供(单独密封递交,密封要求同纸质版密封要求)。具体生成投 标文件的方法及电子签名详见“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操 作手册区的“宁夏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手册”。 3.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变 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栏,及 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 式通知。 4.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必须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业务】 -【上传投标文件】菜单进行投标文件的上传。上传出现下列情况之 一的,可启用未加密投标文件(nNXTF): (1)因电子招投标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供应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2)因电子招投标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供应商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5.开标解密:开标时按规定程序进行,投标供应商开标现场须随身携 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锁,用于现场投标文件的解密。 6.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报 名前须办理 CA 锁及电子签章(含公章及法人章)。CA 锁业务请咨询 23 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 按 1 号键。 (二)无效投标情形: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电子标书备份文件(nNXTF)和纸质投 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及递交。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 传及递交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2.投标供应商未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锁,视为撤销其投标文 件。 3.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 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电子招投标文件均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 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因投标供应商 CA 锁保管不当、硬件老化、电器性能不稳定、软硬 件未及时更新等自身问题导致现场不能正常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 文件。 14.2 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 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 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 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并递交。投 标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投标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 24 15.2 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不得因投标文件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 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 15.3 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 15.3.1 投标文件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胶装成册。 15.3.2 投标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全权代表盖 章。 15.3.3 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 投标文件可能被定为无效投标。 15.3.4 投标文件份数:纸质投标文件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U 盘形式提供,非加密)。 15.3.5 投标文件要求: ①电子投标文件:见本须知“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第 8 条。 ②纸质投标文件:开标现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份,投标供应商应将 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直接双面打印成纸质投标文件,胶印装订成册, 密封递交。密封袋应注明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 15.3.6 本项目为电子交易系统试运行项目,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如 因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运行出现问题,则启用纸质文件进行评标。 15.3.7 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发出后需向代理机构提交三本副本纸质 投标文件,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与开标当天递交的投标文件一致。 16.投标截止 16.1 投标人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 25 件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 16.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投 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 投标文件。 17.2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须在投标截止时 间前提出申请,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 签署、密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 17.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7.4 除投标人不足 3 家未开标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 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五)开标及评标 18.开标 18.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 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 代表参加。 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予开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18.2 开标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人名单,介绍参 加开标的人员,宣布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中所填写的 26 全部内容。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8.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 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 18.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开标现 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 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18.5 其他开标要求: / 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19.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 容,对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 人不进入评标。 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19.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 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19.2.1 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 或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 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 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存档备查。投标人不 27 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 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 为资格审查依据。 19.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 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19.3.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 数应当为 5 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 二。 19.3.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0.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 性要求做出响应。 20.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0.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 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 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 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 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不得超 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 28 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 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 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1.投标无效 21.1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1.1.1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1.1.2 未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 21.1.3 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 21.1.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 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 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21.1.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1.1.6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21.1.7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 实质性要求的。 22.比较与评价 22.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 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 的比较和评价。 22.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 29 22.2.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 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2.2.2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 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 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2.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 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相关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按照相关价格扣除规定和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 22.4 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废标 23.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23.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 商不足三家; 23.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3.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 的; 23.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保密要求 24.1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4.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 30 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六)确定中标 25.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5.1 除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情形外, 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 人: 25.1.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 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 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 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 处理方式: / 25.1.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 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 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 的处理方式: 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6.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供应商 26.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 量推荐中标候选人。 26.2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 定中标供应商。 27.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 31 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 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 组成部分。 28. 告知招标结果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 序。 (七)合同及履约验收 29.签订合同 29.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9.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 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 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 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9.3 如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供应商须按投 标函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 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 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9.4 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且 合格的供应商数量符合规定,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 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0.履约保证金 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 32 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1.履约验收 32.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是否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招标 代理费标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33.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 中标的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以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通过 “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申 请政府采购融资服务。 (八)质疑和投诉 34.质疑 34.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 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 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 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4.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 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 疑。 34.3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 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 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供应商 33 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 34.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 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 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 35.投诉 35.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 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 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 门提起投诉。 35.2 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投诉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 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投 诉。 34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宁夏区党委机关食堂前厅及后厨服务外包项目,工作地址位于银川市金凤区康平路 1号, 具体内容为:机关食堂前厅服务人员,保障机关食堂每日 1000 人就餐服务,机关食堂后厨厨 师,保障机关食堂每日 20人餐品制作。 二、工作内容 (一)后厨服务 1.负责 20人左右每日餐品制作; 2.负责每日食谱的设计制定; 3.负责工作区域的卫生管理; 4.负责采购方提供的设施设备的保养维护保管工作; 5.按照采购方的管理规定及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6.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前厅服务 1.负责区党委机关食堂(三个)每日餐饮服务工作; 2.负责各食堂内外部的卫生管理; 3.负责前厅与后厨衔接工作的处理; 4.负责机关食堂餐具的清洗消毒; 5.负责机关食堂刷卡系统的管理运用及基础维护。 6.负责伙食管理费的收缴工作。 7.按照采购方的管理规定及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8.其他临时性工作。 三、工作要求 总体要求:满足招标采购项目后厨及前厅服务要求,按照质量技术指标,接受采购方的 日常管理监督考核,具备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和培训监督考核机制,专业技术人员及专业服 35 务人员的培训方案,符合相关技术要求的服务人员,为服务项目提供优质、高效、周到、经 济的服务,打造高质量的机关食堂服务团队,提供高标准、高满意率的餐饮服务并符合采购 人单位保密等相关工作要求。 (一)管理服务方式 1.厨房管理:包括出品管理(食谱设计、原材料验收、加工、储存管理等)、生产制作管 理、厨房安全管理、厨房卫生管理等。 2.食堂服务管理:包括用餐服务、环境管理、卫生消杀管理、就餐秩序管理、餐具管理 等。 (二)服务方案的组成 1.对招标文件中所提出服务内容、服务承诺和有关要求的响应和承诺。 2.运营服务方案:包括总体监控方案,食品质量控制方案、服务质量控制方案、卫生 管理控制方案(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方案等)、食堂环境管理方案、 原材料采购管理方案、成本控制方案、操作规程控制管理方案、食品保存管理方案、人员 职责与管理方案、投诉处理方案、消防、治安及意外事故处理、以及其他服务内容、服务 规范、服务标准、服务措施、质量管理、监控体系及说明材料。 3.服务支持人员配备情况,包括人员结构、现场人员工作安排计划及其他辅助说明材 料;供应商必须安排固定的主要经营服务人员于本项目,并提供上述人员的名单和简历, 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需要对上述人员进行调换,必须得到采购人的书面批准。 4.员工培训计划及内容。 (三)服务内容 1.质检条款 (1)采购人对供应商实行监督和管理,建立固定的监督和管理制度。供应商应每月初 对上月的工作提交工作报告,并对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采购人提出的意见和处罚,做出 书面的说明和处理情况报告,以及在下月工作中的改善承诺。 (2)采购人公布对外投诉电话,在规定开餐时间内到食堂就餐吃不上饭,饭菜内发现 异物、洗消不合格、服务态度恶劣等可向采购人投诉,一经核实,每投诉一次视情节给予 供应商 200-1000 元罚款,一个月内投诉三次以上给予供应商 3000元罚款。 (3)采购人不定期对食堂菜品色香味、菜品供应速度、卫生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并针对检查出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单月收到一次整改通知的,扣除当月承包费的 5%; 单月收到两次的扣除 10%;连续三个月每月收到二份以上整改通知书的,解除食堂承包合 同。 36 (4)采购人有权针对出品食物的品质、数量、卫生和服务进行检查、监督,如未达到 标准,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整改和完善,如采购人疏于管理造成就餐干部职工意见较大且 整改无效的,超过 50%的干部职工不满意,采购人可提前解除合同。 (5)供应商所制作的食品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安全标准,并确保随时接受 采购人对食堂检查与监督。 (6)按照国家有关餐具卫生管理要求,做好公共餐具消毒工作。 (7)采购人每 6 个月对供应商进行一次考核,对于考核所提问题及时整改,采购人 每 12个月对乙方服务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满意,继续执行下一年度合同;如乙方在服 务期内发生卫生、安全等重大事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8)合理安排用餐人数,做好用餐人员分流工作,保持供餐器皿内食品在一半以上, 不可出现用餐人员等候拥挤混乱现象。 2.提供服务人员条件和要求 (1)提供 2名高级热菜烹饪师、1名高级面点师、1名中级热菜烹饪师,25名服务人 员。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供 应商自行承担责任。工作人员由供应商自行管理,福利待遇、人员培训、体检、丧残疾病 等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承担经营场所范围内的独立法律责任。 (2)厨房各级任职人员身体健康、品行良好、责任心强、具备一定的语言、形体素质, 熟悉职业知识、接待技巧、迎送礼节等,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并自觉接受监督,如有违规者, 采购人将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3)所有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 (4)工作人员要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餐饮、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以及采购人的规章制 度。供应商要建立和健全食堂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并抓好落实。 (5)供应商要建立食堂各岗位职责,做好各项职责监督工作。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检 查,设立《日常考核细则》《员工手册》《劳动纪律规范》等规范性制度。 3.设施设备的使用要求 (1)餐厨设备及配套用具由采购人配置,供应商负责日常保管使用,具体数量以交接 清单为准。 (2)签订合同后设施设备日常保养由供应商负责,产生的维修费用和低值易耗品补充 费用由采购人负担。如设施设备由于损耗、老化造成无法维修需重新购置的,由供应商提 出申请,采购人鉴定后负责更换。但由于违规操作、人为损坏、不按时保养造成设备损坏 的由供应商照价赔偿。 37 (3)设备、用具管理机制完善,有设备、用具台账,并定期盘查,保证设施设备完整 性和安全使用。 (4)有设备、用具日常维护(修)计划和记录。 (5)有赔偿能力和应急措施(因工作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因设备 老化或其他原因由采购人调查后予以责任划分)。 4.卫生安全要求 (1)食堂大厅、后厨操作间等均属于供应商管理范围,供应商需负责食堂区域内的卫 生清扫和安全管理,保证服务区域干净、整洁、卫生。 (2)供应商负责承包区域治安保卫、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服从采购人的统一管理, 确保安全无事故。 5.培训要求 (1)工作人员需经过相关的安全培训及专业技术培训,必须熟知饮食安全知识,会正 确使用消防器材,掌握自救逃生知识和炊事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各项技术技能。 (2)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业务知识,机关食堂管理规定等),掌握岗位职责, 熟知《区党委机关食堂管理规定》《食品卫生法》等相关知识。 (3)厨师长或主管人员须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和烹饪技能;主厨须掌握一定的业务技能, 能独立完成各种菜品的烹饪;帮厨须掌握一定的烹饪技能,能协助厨师进行餐品的加工和 制作;服务员须掌握摆台、接待、礼仪、粗加工等餐饮业服务基本技能。 6.食品原料验收和使用管理要求 (1)食材和配料必须保证每天按需申请,保证其新鲜和安全性,杜绝过量积压,防止 变质。 (2)对过剩产品能做到贮藏和合理利用。 (3)必须做好原料储存达到卫生要求和安全要求。 7.安全管理要求 (1)有安全管理措施和突发事故的处理预案。 (2)有防火、防盗措施。 (3)有各项安全培训计划。 (4)有日常安全检查记录(气、电、水的管理登记)。 (5)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每天菜品留样并做好记录。 (6)必须掌握本岗位危险源辨识及控制措施。 (7)工作时间必须按照食品卫生要求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帽、围裙、袖套、 38 口罩等),并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手、勤换衣服,严禁佩戴手链、戒指等装饰物品。 (8)严格遵守、执行食堂安全操作规程和采购人的安全制度,严禁违章操作。 (9)供应商对食品的加工、制作和所用人员的安全行为负全责,对所用设备设施安全 负全责。 (10)有病及时治疗,严禁带病上岗,不得聘用有餐饮行业禁忌疾病的工作人员。 8.服务承诺 (1)供应商须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服务内容和各项要求做出明确的承诺,说明是否可 以达到相应的标准以及如何达到。 (2)服务方案和相关服务承诺应内容明确,范围清楚,内容真实可行,并必须真实可 靠,否则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四、服务期限说明 本项目招标服务期限为 1年,服务时间从下发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算。根据中标单位服务 情况,服务期限不超过 3年。 39 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工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 的组织工作。工作程序如下: 一、评标准备工作,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 2.宣布评标纪律,集中保管通讯工具; 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律、招标文件。 二、符合性审查工作 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 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1.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如有); 2.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打分,以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 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 个投标人的得分,计算得分平均值,以平均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排序顺序推荐中标候 选人。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评标结果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 1.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40 中小企业: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和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 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本项目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对 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本项目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 型企业,应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审。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 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 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中标候选人并列时的处理方式 采用综合评标法,则: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 同的,按投标报价由 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六、评审因素和指标 评审因素 分值 评 分 标 准 投标报价 10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评分具体因素: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 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 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 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公司业绩 10分 提供 2018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完成过类似项目案例,每提供一项业绩得 2分,满分 10分。 (提供清晰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41 服务整体构想 10分 服务整体构想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计划、过渡交接计划、 实施计划、整体服务设想及策划等。根据以上内容,交接方 案思路清晰,实施计划及整体设想策划齐全得 8-10分;思路 完整,管理思路有条理的,得 4-7分;有思路和承诺、但不 完备的得 1-3分;未提供不得分。 经营管理方案 10分 实施本项目的经营管理方案有理念、目标、思路策略方案等。 方案全面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 8-10分;方案基本完善、 安排合理得 6-7分;方案基本满足需求得 3-5分;方案一般 得 1-2分;未提供不得分。 服务质量目标及 保证措施 10分 实施本项目的目标、质量保证措施、投诉管理方案等。根据 以上内容提供的服务质量目标、保证措施、投诉管理方案科 学合理,便于执行得 8-10分;方案内容完整,符合项目情况, 得 4-7分;有方案措施但方案不完备得 1-3;未提供不得分。 保障食品安全及 原材料管理的措 施 10分 实施本项目的保障食品安全的措施、原材料管理的措施等。 根据以上内容提供的各项措施全面、合理、科学、可行,安 全控制方案、管理制度、材料验收标准、保存管理方案内容 完整,方案全面得 8-10分;方案基本满足服务需求得 4-7分; 方案不完备得 1-3分;未提供不得分。 设备维护保养和 卫生管理方案 10分 实施本项目的设备维护保养、卫生管理方案全面、合理、科 学、可行,有设备维保计划及保养标准,有卫生管理制度及 方案、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环境管理方案等。根据内容完 整情况,设备维保和卫生管理方案完整合理得 8-10分,方案 基本完整,符合采购人情况的得 4-7分;有方案,但不完备 得 1-3分;未提供不得分。 服务承诺及控制 成本措施 10分 实施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服务质量保证承诺、食品原料 承诺、质量服务承诺、食品卫生安全承诺、个性化服务承诺、 安全服务承诺等方案及成本控制措施全面、科学、合理、可 行。方案符合采购人实际情况,全面、合理、详细、适用性 强,能充分符合要求的得 8-10分;方案全面、有可操作性和 一定的针对性,大致符合采购人情况的得 4-7分;有服务方 案,但不完备得 1-3分;未提供不得分。 保障项目人员配 备情况及人员培 训要求 10分 后厨人员持证上岗,须安排 2名高级热菜烹饪师、1名高级 面点师、1名中级热菜烹饪师,25名服务人员,均需健康证。 人员培训内容包括培训方式、培训计划、培训效果评估等, 行为规范内容包括工作纪律、工作态度、仪容仪表、工作职 责等。其中证书齐全,培训内容完整得 8-10分;证书缺一个, 培训内容基本完备得 4-7分;证书缺 2个,培训内容有但不 完善得 1-3分;证书缺两个以上,培训内容未提供不得分。 以上持证人员需要提供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清晰的复印件 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各类应急处理预 案 10分 突发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停水电气应急预案、食物中 毒应急预案、消防应急预案、霉变事件应急预案、疫情应急 处理预案、临时供餐保障方案等。根据以上内容提供的突发 应急预案覆盖全面、合理、科学、应急处理得当,可操作性 42 强得 8-10分;有应急处理措施、预案基本齐全,得 4-7分; 有方案,但不完备得 1-3分;未提供不得分。 43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1.术语定义 甲方(采购人): 乙方(投标人):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特定 服务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 一、 服务内容 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附于本合同并作为本合同一部分所列的特定服务。服务的内容、 时限、衡量成果的标准。 2、如果乙方在工作中因自身过错而发生任何错误或遗漏,乙方应无条件更正,而不另 外收费,并对因此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以所载明的该项服务内容对应 之服务费为限。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作的延误,将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损失。 3、乙方的服务承诺: 1) 乙方接到甲方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网上提交等方式提出关于所列服 务的请求后,在两个有效工作日内给予响应并提供服务。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进行。 二、 服务费的支付 1、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整)。 2、本费用结构仅限於中列明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扩大项目范围,或因甲方改变已经 议定的项目内容导致乙方需重复进行项目步骤,乙方将需要重新评估上述费用结构。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项目服务费按阶段以人民币形式支付。每阶段末,甲方将在验收 确认该阶段服务完成合格,并且乙方发出该阶段工作的费用账单及正式有效的税务发票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约定的费用。 44 4、阶段付款的比例及时间约定如下: 项目阶段 付款比例 付款时间 第一阶段 % 所列之( )~( )结束之后 第二阶段 % 所列之( )~( )结束之后 第三阶段 % 所列全部服务项目结束汇报之后 5、 有关发票方面的任何问题,甲方应在收到发票后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 时作出解释或解决问题,以使甲方能按时付款。 6、 乙方将自行承担项目实施范围内合理的差旅费用。 7、 乙方同意免除项目杂费。 三、 服务的变更 甲方可以提前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要求变更或增加所提供的服务。该等变更最终应由 双方互相商定认可,其中包括与该等变更有关的任何费用调整。 四、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如对协议条款规定的理解有异议,或者对与协议有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双方 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五、 其他 1、本合同中所用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而不影响对本合同的解释。 2、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产生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具备 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4、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和变更需要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确认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地点: 地点: 日期: 日期: 特别声明: 45 1.买卖双方可根据实际和有关规定,在签订合同时可增减、修改完善合同条款及约定。 46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一、封面 二、投标函 三、开标一览表 四、投标价格明细表 五、采购需求响应表 六、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七、资格证明文件 47 封面 (封 面)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供 应 商:(盖章) 年 月 日 48 一、投标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方)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和招 标编号)的投标,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 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二、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务, 我方所投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 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完全理解 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 四、我方同意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承诺自投标截止时间 至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为止,撤销投标的、或者中标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 同、或者中标后不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的,我方将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五、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并 保证我方所有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一旦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 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七、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自然日(日历日)。 投标人: (盖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49 电子邮件: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50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价格 人民币小写(元): 人民币大写: 备 注 投标价格为供应商考虑各种因素(含折扣、优惠等)的最终 报价。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51 三、投标价格明细表 (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单价 数量 总价(元) 服务期 1 2 3 4 5 6 7 8 ? 合计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52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 (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序 号 服务 名 称 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 情况 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 1 2 3 4 5 ?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53 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本部分由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和相关要求填写,附详细的方案和 相应的承诺等。) 54 六、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55 (二)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的 (法人代表姓名、 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 (采 购项目名称)购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有 关的一切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详细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 邮 政 编 码 :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56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___)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 诺如下: 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度。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__________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 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承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 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57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____)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 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__________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 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承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 需提供承诺书) 58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____)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 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__________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 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 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59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 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 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6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 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__________(盖章) 日 期:__________ 61 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 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__________(盖章) 日 期:__________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宁夏区党委机关食堂前厅及后厨服务外包项目,工作地址位于银川市金凤区康平路1号,具体内容为:机关食堂前厅服务人员,保障机关食堂每日1000人就餐服务,机关食堂后厨厨师,保障机关食堂每日20人餐品制作。 二、工作内容 本项目招标服务期限为1年,服务时间从下发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算。根据中标单位服务情况,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 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投标价格明细表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 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六、资格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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