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房县社会福利院2021-2022年食材配送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东升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政府采购室(房县房陵西大道30号—中国银行办公楼五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DS20211067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11067
3、项目名称:房县社会福利院2021-2022年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90(万元)
6、最高限价:90(万元)
7、采购需求:
选定一家供应商,承担房县社会福利院食材的供应及配送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需提供2020年度经具有合法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和其他组织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近期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的企业完税证明和社保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分别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后);
(8)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9)供应商须提供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的书面承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东升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政府采购室(房县房陵西大道30号—中国银行办公楼五楼)
3、方式:
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携带本公告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特定资格要求所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均须清晰可辩,装订成册),在湖北东升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逾期及资料不清晰不齐全将不予受理。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11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东升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房县房陵西大道30号—中国银行办公楼五楼)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1月1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东升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房县房陵西大道30号—中国银行办公楼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房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要求,有需求的中小微企业中标后可以向意向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申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房县社会福利院
地 址:房县城关镇白路社区5组
联系方式:0719-32406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东升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房县房陵西大道30号—中国银行办公楼五楼
联系方式:0719-32492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艳
电 话:0719-3249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