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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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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编号973-7雨花公安分局下属派出所厨师服务采购项目第2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编号973-7雨花公安分局下属派出所厨师服务采购项目第2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编号973-7雨花公安分局下属派出所厨师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或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2-09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称:
项目编号:CSCG-202107160053
项目名称:编号973-7雨花公安分局下属派出所厨师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总预算金额:2199672元。
最高限价:2199672元。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采购需求:
序号 品目分类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计量单位 预算单价(元) 预算金额(元)
1 其他服务 编号973-7雨花公安分局下属派出所厨师服务采购 为解决各派出所用餐问题,分局拟为左家塘、侯家塘、东塘、圭塘、高桥、同升、井湾子、跳马派出所等独立院落派出所统一政府采购劳务外包厨师服务及配套服务,预计需要厨师12人,此项采购预计每年需要73.3224万元。 1 733224 733224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详见招标文件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通过《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免费获取公开的招标文件。
2、因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的获取及操作:
1)投标人应确认是否已成功在长沙政府采购网完成登记操作,可在下列地址通过投标人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http://reg.gpmart.cn/csgp/registerSupply/toInfoList。查询到信息说明已成功登记,如未查询到信息请在下列地址完成登记操作http://reg.gpmart.cn/csgp/registerSupply/register。为不影响参与电子化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及时在长沙政府采购网完成登记。在长沙政府采购网登记过程中如存在疑问可通过长沙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或服务热线:0731-89575669咨询。
2)因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应及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具体办理及使用问题请联系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http://www.hunca.com.cn)。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现场办理地址: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E12电子认证窗口,咨询电话:4006682666、0731-88665058、0731-88665087;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咨询电话:0731-89938899。
3)投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专区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政府采购CA驱动”。
4)投标人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zfcg.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CSZF或.CSC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CSTF格式投标文件。投标人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zfcg.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CSTF)。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如操作存在疑问的,可通过:0731-89938899 咨询。
3、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如有变更恕不另行通知,长沙政府采购网及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4、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长沙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1、投标截止:2021-12-09 09:00 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1-12-09 09:00 分。
3、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五、投标保证金: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如下:0 元。
2、缴纳时间:2021-12-09 09:00 分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3、缴纳方式:

本项目不需要缴纳保证金

六、公告期限:
2021-11-16 起至 2021-11-23 止(5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
联系人:邱杰
电 话:0731-85659699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路19号
二、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湖南明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辉辉
电 话:0731-82284158
地 址:观沙岭街道银杉路229号枫林家园1911号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附件列表:
  • 招标文件正文11.16.pdf
  • 2021 年11 月16 日

    长沙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 电子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973-7 雨花公安分局下属派出 所厨师服务采购(第二次) 政府采购编号:CSCG-202107160053 采 购 人: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明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 关键信息 一、资格性审查 序号 审查情况 1 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扫描件; 2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上传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扫描件或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原件扫描件), 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 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扫描件或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 凭证原件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 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3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以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 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自然人提 交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4 上传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 5 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6 信用记录查询情况 7 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根据项目具体履约需求明确) 8 特定资格条件: 说明: 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 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 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 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 (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 (4)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近三个月是指:2021 年 9 月至 2021年 11 月 6.上传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具体年度为:2020 年 7.特定资格条件是指: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三节第 3 条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二、符合性审查 序号 审查情况 1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 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1)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 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 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3— (1) 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 最高项数; (3)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7) 投标标的范围小于采购标的范围的 3 不符合★条款 4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有病毒 5 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中心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取值范围 1.2.3权值的取值范围见下表,本采购项目的权值为: 序号 项目 权值的取值 1 价格 10% 2 技术 55% 3 商务 35% 4 其他 0% Σ(1+2+3+4)=1 100% 报价评审 序号 评审因素 权值 —4— 1 投标报价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经 过扣除以后最低的评审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 计 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 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权重。 10 技术评审 序号 评审因素 权值 1 技术响应 投标文件没有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表的不计分。服务内 容及要求等技术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计 10分。缺 项或偏离每处扣 1分,扣完为止。 10 2 整体管理方案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整体管理方案、管理方式及措施和工 作计划方案:方案完整,科学性强、合理性强的,计 5 分;有缺项或不合理的每处扣 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 不计分。 5 3 人员物资配置及管理 方案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员、物资配置及管理方案:方案完 整,科学性强、合理性强的,计 5分;有缺项或不合理 的每处扣 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 5 4 企业内部人员培训方 案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企业内部人员培训方案:方案完整, 科学性强、合理性强的,计 5分;有缺项或不合理的每 处扣 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 5 5 服务质量管理方案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管理方案:方案完整,科学 性强、合理性强的,计 10分;有缺项或不合理的每处 扣 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 10 6 食堂服务方案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堂服务方案(包括管理服务思路、 工作流程及质量保障措施等内容):方案完整,科学性 强、合理性强的,计 15分;有缺项或不合理的每处扣 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 15 7 档案管理方案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档案管理方案:方案完整,科学性强、 合理性强的,计 5分;有缺项或不合理的每处扣 1分, 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 5 商务评审 序号 评审因素 权值 1 管理人员资格情况 拟任项目经理: 1、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全日制专科或以上学历的计 2分; 2、拟任项目经理在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中获得省级或以 上相关行业协会表彰的计 2分; (以上须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 4 —5— 人公章,同时提供拟任项目经理在本单位的近三个月 (2021年 5月-10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 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2 企业荣誉 1、投标人自 2018年 1月以来,获得由区(县)级或以 上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的“环保工作优秀企业”荣誉称 号的,计 1分;连续二年获得由区(县)级或以上相关 政府部门颁发的“环保工作优秀企业”荣誉称号的,计 2分;连续三年获得由区(县)级或以上相关政府部门 颁发的“环保工作优秀企业”荣誉称号的,计 3分。(提 供相关证书或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 不予计分。) 2、投标人自 2018年 1月以来,获得由区(县)级或以 上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的“节能降耗先进单位”荣誉称 号的,计 1分;连续二年获得由区(县)级或以上相关 政府部门颁发的“节能降耗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的,计 2分;连续三年获得由区(县)级或以上相关政府部门 颁发的“节能降耗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的,计 3分。(提 供相关证书或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 不予计分。) 3、投标人自 2018年 1月以来,获得省级或以上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荣誉 的,计 1分;连续二年获得省级或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荣誉的,计 2 分;连续三年获得省级或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行业 协会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荣誉的,计 3分。(提供 相关证书或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 予计分。) 4、投标人自 2018年 1月以来,获得省级或以上企业信 用评价中心颁发的 AAA级信用等级证书的,计 1分;连 续二年获得省级或以上企业信用评价中心颁发的 AAA 级信用等级证书的,计 2分;连续三年获得省级或以上 企业信用评价中心颁发的 AAA级信用等级证书的,计 3 分。(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 章,否则不予计分。) 12 3 综合实力 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资产管理体系认证、培训 管理体系认证的,每一个认证计 1分,共计 5分。(以 上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资料复印件 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2、投标人具有公共场所清洁消毒防疫服务企业资质证 书的,计 2分。(提供相关证书及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 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3、投标人获得省级或以上品牌信誉调查中心颁发的 “质量服务百强品牌”荣誉的,计 2分。(提供有效的 9 —6— 证书或牌匾复印件及获奖公示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 公章,否则不计分)。 4 经营业绩 投标人自 2019年 1月以来(以合同起始时间为准)具 有类似项目业绩的,计 5分。(提供政府采购合同复印 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5 5 商务响应 投标文件没有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的不计分。服务响 应时间和付款方式等商务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计 5 分。缺项或偏离每处扣 1分,扣完为止。 5 其他 序号 评审因素 权值 ★条款汇总 序号 条款内容 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号条款未在★条款汇总表中的,请视为无效★号条款。 —1— 目 录 关键信息 ......................................................................................... 1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2 第二章 投标须知 .................................................................................. 5 投标须知前附表 ............................................................................................................................................................... 5 正文 ................................................................................................................................................................................. 12 一、总则 ................................................................................................................................................................. 12 二、招标文件 ......................................................................................................................................................... 13 三、投标文件 ......................................................................................................................................................... 14 四、投标 ................................................................................................................................................................. 17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 18 六、中标信息公布 ................................................................................................................................................. 20 七、合同签订 ......................................................................................................................................................... 21 八、其他规定 ......................................................................................................................................................... 21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 22 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 23 评标因素及标准 ............................................................................................................................................................. 25 正文 ................................................................................................................................................................................. 29 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 33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 33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 39 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 39 第二节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 41 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 46 第六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 47 一、封面 ......................................................................................................................................................................... 48 二、投标函 ..................................................................................................................................................................... 50 三、开标一览表 ............................................................................................................................................................. 51 四、分项价格表 ............................................................................................................................................................. 52 五、商务响应偏离表 ..................................................................................................................................................... 53 六、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 ..................................................................................................... 54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 ..................................................................................................................................................... 59 八、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 61 九、货物服务说明一览表 ............................................................................................................................................. 62 十、技术响应偏离表 ..................................................................................................................................................... 63 十一、投标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 64 十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 65 十三、电子开标一览表 ................................................................................................................................................. 66 十四、资格证明文件封面 ............................................................................................................................................. 67 十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69 十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70 十七、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 ..................................................................................................................... 71 —2—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对编号 973-7 雨花公安分局下属派出所厨师服务采购(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标段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采购标段名称:编号 973-7雨花公安分局下属派出所厨师服务采购(第二次) 政府采购编号:CSCG-202107160053 采购标段预算:2199672元 采购标段最高限价(设定最高限价的):2199672元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详见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是否为定点项目:否 定点家数和定点方式:/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 (1)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 节能产品品目 □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 业) ?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 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 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3—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 标采购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通过登录《长沙政 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进入“长沙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http://zfcg.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格式化电子招标文件的下载。 3、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概不负责。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12-09 09:00(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1-12-09 09:00(北京时间)。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岳麓区岳华路 279号(岳华 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2、电子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为投标人在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登录“长沙政府采 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zfcg.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 量为 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1-11-16 17:00 至 2021-11-23 17:00 止(5 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 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 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 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疑问及质疑: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 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路 19号 联系人:邱杰 —4— 电 话:0731-85659699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明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银杉路 229号枫林家园 1911房 联系人:陈辉辉 邮 编:41000 电 话:0731-82284158 传 真:0731-82284158 E-MAIL:277103272@qq.com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24597元,由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支付,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无须包含此费用。 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代理事项内容: (一)、起草、编制采购文件;n(二)、组织专家对采购文件进行论证;n(三)、组织采购答疑会;n(四)、 制作、发布采购信息公告;n(五)、组织开展供应商资格预审;n(六)、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n(七)、邀请财政 部门及有关部门现场监督;n(八)、组织评审活动,记录、整理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协助评审委员会编写评审 报告;n(九)、制作、发布中标(成交)信息公告;n(十)、发送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n(十一)、答复供 应商的询问和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n(十二)、整理移交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档案;n(十三)、法律法 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十.招标人补充其他内容 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采购,请投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中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zfcg.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 CSZF或.CSCF格式 的电子招标文件。 2、请投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专区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 作工具”、“政府采购 CA驱动”。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TF 格式投标文件。 3、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政府采购网或长沙公 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4、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 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E12电子认证窗口,咨询电话: 4006682666、0731-88665058、0731-88665087;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电子招投标软件办理咨询处,咨询 电话:0731-89938899转湖南 CA(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 279号)。 —5—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请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一、说明 第 1.1款 采购项目 编号 973-7雨花公安分局下属派出所厨师服务采购(第二次) 第 2.1款 采购人 名称: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路 19号 联系人:邱杰 联系电话:0731-85659699 第 2.2款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明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银杉路 229号枫林家园 1911房 联系人:陈辉辉 联系电话:0731-82284158 第 2.6款 采购进口产品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 进口产品 第 3.1款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 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特定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三节第 3条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 列要求: /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第 6.1款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 开答疑会 ?不组织□组织, 时间:/地点:/联系人:/,或者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 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第 6.2款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 文件的时间 2021-11-25 17:00前。 二、招标文件 第 8.2款 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允 许偏离的最多项数或 范围 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10项将导致投标无效。 第 7.4款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2021-11-16 17:00至 2021-11-23 17:00 第 9.2款 信息公告媒体 长沙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 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第 21.1款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时间 2021-12-09 09:00(北京时间) 三、投标文件 —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第 14.1款 投标报价的规定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 进行报价。本项目单项报价不能超过第四章清单中的单项报价,否则其投标无 效。 第 14.5款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如果设) 采购预算:2199672(元) 如果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2199672(元) 第 16.4款 样品提供的规定 ?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 提交的时间:/ 地点:/。 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评审 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第三章及第四章。 2、中标人提供的样品保管、封存规定: / 第 17.1款 投标有效期 90日(日历日) 第 18.1款 投标保证金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提速增效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 为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费用,减轻企业资金负担,取消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保 证金。 第 21.1款 电子投标文件 制作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的“电子投标文件 制作工具”编制生成。 第 20款 投标文件份数 电子文件:投标人应准备所投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 四、投标 22 投标文件的递交 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登录 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http://zfcg.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完成文件递交。 —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第 24.1款 分包 □允许分包。 分包内容:/ 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 ?不允许分包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第 26.1款 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 第 26.2款 解密时长 30分钟 六、中标信息公布 第 31.2款 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 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随机抽取的方式。 七、合同签订 第 34.1款 履约担保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提速增效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 为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费用,减轻企业资金负担,取消政府采购项目的履约担 保。 八、其他规定 第 38.1款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24597元,由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支付。 第 39.1款 其他规定 根据《关于修改招标采购文件范本及明确事项的通知(三)》长采管[2016]12 号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 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 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查询渠 道进行查询。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留存备查。 —10— 附页 2-1 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书 (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受让人等交易主体适用范本)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交易形象,本人作 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诚信承诺: (一)本单位填报或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 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和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篡改、虚假成份。 (二)严格依照国家、湖南省和长沙市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 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三)严格遵守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公示规定,及时维护和更新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中 信息。 (四)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系本单位自愿行为。保证无组织或参与围标、串标、出卖(借)、转让资质证书 或接受他人挂靠投标、以他人名义参与竞争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成交)、恶意报价、恶意投诉等违法 违规行为。 (五)守合同、重信用,加强单位诚信建设。保证无恶意提高造价、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公共资源交易 良好秩序,自觉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机关、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六)本单位自愿接受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 为,自愿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执行诚信不良行为记录联合惩戒措施,触犯法律的, 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本人郑重作出上述承诺。本人和单位员工均已熟悉诚信承诺内容并认真践行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11— 附页 2-2 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 银行名称 联系人 职 务 联系电话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刘 波 名城支行客户经理 13874998873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肖勇光 分行高级经理 13755192647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黄飞燕 营业部总经理 13308463468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蒋寒奇 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 13548982975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刘栅延 支行行长 13337316405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蒋修远 支行客户经理 18607310422 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 邓永胜 岳麓支行副行长 13617319650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蔡学军 公司银行部负责人 13055167195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宋学农 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 0731-845822141 长沙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 银行名称 联系人 职 务 联系电话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谢俊峰 湘江中路支行公司业务管理经理 84919503;13687320956 光大银行长沙分行 唐红英 溁湾支行行长 89750053;18673166920 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 颜国恒 芙蓉中路支行 88665238;13574801920 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 李 宁 天心区支行副行长 85114839;13975813058 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 刘 毅 丽臣路支行行长 82741897;13808436058 长沙银行 钟柯 金城支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 84413595;13875880163 邮储银行长沙分行 严春燕 岳麓支行副行长 85579459;13875864330 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 —12— 信用担保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公司 何嘉 010-88822659/13718642233 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蔡建雄 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 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彭球 邓霞英 0731-89761702/13875980906 0731-89761706/13574125851 正文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 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3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4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 库[2013]189号)。 2.5服务是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 号)。 2.6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 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 号)。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 3.2 本章第 3.1款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 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 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 作量比例,以及合同款项支付具体规定。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 购活动。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3—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 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 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 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 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保密 5.1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 承担法律责任。 6.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6.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 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 6.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会议期间澄清。答疑会后, 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本章第 10.1款或第 10.2款相应规定办理。 6.3 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 己负责。 6.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 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构成 7.1 招标文件共六章,各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7.2 本章第 10.1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3 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中标结果公告等通知,采购代 —14— 理机构将通过【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媒体信息发布内容存在差异的,以 长沙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指定媒体的相关信息,投 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是投标人的风险,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4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5个工作日。公告期限自长沙政府采购网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7.5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 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8.偏离与实质性响应 8.1 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 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投标无效。 8.2 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在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条款数之和)或范围时,在 评标时将其视为投标无效。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或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9.招标文件的获取 9.1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9.2 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 登录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的信息公告媒体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指定的媒体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代理机构不再收取任何招标文件费用。 9.3 各投标人自行在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的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 采购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9.4 招标文件的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10.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0.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应在招标文件指定 的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0.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 15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 的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 11. 投标语言 11.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 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2. 计量单位 12.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 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投标文件由商务技术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两册组成。各册的内容如下: 第一册 商务技术文件 —15— 商务部分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分项价格表 四、商务响应/偏离表 五、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 六、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技术部分 七、货物说明一览表 八、技术响应/偏离表 九、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十、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二册 资格证明文件 十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十二、授权委托书 十三、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 13.2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 应。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上传或填写在本节点的对应位置,未按要求填写或上传的,相应责任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3.4资格审查时仅查阅资格证明文件册,资格证明相关文件由于投标人疏忽未装入资格证明文件册的视同未提 交。专家评标时,商务技术相关文件由于投标人疏忽未装入商务技术册的视同未提交。 13.5有关原件扫描件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原件扫描件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有关需求进 行响应,涉及资格性检查或符合性检查的予以废标处理,涉及打分项的则该项评分予以 0分处理。 14. 投标报价 14.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进行 报价。 14.2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14.3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4.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此修改应符合本 章第 22.1款的相关规定。 14.5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最高限价。采购项 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如果设)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4.6 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 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投标无效。 —16— 15.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15.1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本章第 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 标。 16. 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6.1 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 件的一部分。 16.2 投标人在货物说明一览表中应当说明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参数、制造商及原产地等,交货时应出具原 产地证明及出厂合格证明。 16.3 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 (1)货物主要性能和参数的详细说明; (2)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与偏离。对有具 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 16.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般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 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 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样品的,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未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2)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与投标文件提供样品的规格、型号不一致的。 17. 投标有效期 17.1 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日,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投标无效。 17.2 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 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届满后将不再 有效;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18. 投标保证金 18.1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提速增效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费 用,减轻企业资金负担,取消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19. 投标文件的签署 19.1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盖章。 19.2投标人确认投标后,应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招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使用此工具编制电子投 标文件,否则将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而导致投标无效。 19.3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7— 19.4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 20.投标人应准备所投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此投标文件须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后缀名为.CSZF 或.CSCF 格 式的电子招标文件进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下载专区栏目中下载。在安装此软件之前,须先安装 office2010及以上版本。 21.投标文件的编制 21.1 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21.1.1投标人应当使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认可的“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 投标文件( 含澄清、说明文件)并进行固化、加密; 21.1.2“电子标书软件加密锁” 具有唯一性,仅限于本单位在电子化招标投标活动中使用,不得转让和出借; 21.1.3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请投标人注意压缩文 件; 21.1.4电子投标文件盖章及签字 投标文件的指定盖章处应采用电子平台认可的 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 21.1.5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上传或填写在本节点的对应位置, 未按要求填写或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1.1.6 投标书编写完成后,必须用本系统自带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如果误选了非本项目的规则文件导致不 能在开标时解密投标文件,该投标文件将被电子开标系统拒绝,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21.1.7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由于对 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的,相应责任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建议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如果上传有困难,请及时咨询。 21.1.8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影响了招投标活动,采购人可采取措施如延期、延长上传的投标 书和解密时间等,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22. 投标文件的递交 22.1电子标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 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中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 文件最大容量为 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如果多次上传均告失败,请拨打咨询电话(400-928-0095或 0731-89938899转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 22.1.1 按本通用条款第 10 条规定,招标文件发生实质性修改后,投标人须撤回原电子投标文件,根据最新招 标文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再次上传。 22.1.2投标截止时间到达以后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23.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1 投标方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或在网上进行撤销投标的操 作。 —18— 23.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4.分包 24.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 24.2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24.3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5. 串通投标行为 2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 (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 的其他串通行为。 2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26. 开标 26.1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组织网上开标。投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登陆“长沙政府采购 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项目网上开标会。 26.2投标截止时间到达以后,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并在网上进行开标、唱标,同步在 网上公布开标结果。 26.3开标注意事项:因投标人原因未按时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27. 资格审查 27.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7.2在资格审查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内容:本章第 3.3款第(4)项规定; ( 2)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湖南信用网(https://credit.hunan.gov.cn)和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 —19— (3)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4)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 动。 (5)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 保存。 27.3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不符合本章第 3条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 (2)联合体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或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27.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27.5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进入评标环节。 27.6已进行资格预审的,可以不再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并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证明资料, 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 28. 评标委员会 28.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28.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8.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9. 评标 29.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0.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 在电子化政府采购交易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及停电、系统故障等情况短时内无法恢复正常的,采购人应暂停 开、评标等交易活动,并如实记录相关情况。待故障和问题解除后,恢复交易活动。 —20— 六、中标信息公布 31. 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 3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资格审查报告和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31.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资格审查报告和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 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 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1.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投标人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招标文件指定的 媒体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1.4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32. 投标人询问及质疑 32.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 在 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32.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 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32.3本章第 32.2款所称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2.4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书原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投标人签收回执。 32.5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质疑事项; (3)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4)相关请求及主张。 32.6质疑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质疑书由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应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32.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 其他有关的投标人。 32.8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 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32.9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以书面形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 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供应商签 收回执。 32.10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组成后提出的质疑事项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 —21— 提出。 32.11质疑函按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下载专区”的“政府采购供应质疑函范本”和“质疑函 制作说明”制作。 七、合同签订 33. 签订合同 33.1 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3.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3.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3.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文件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3.5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4. 履约担保 34.1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提速增效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费 用,减轻企业资金负担,取消政府采购项目的履约担保。 35.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 35.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 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八、其他规定 36. 政府采购政策 36.1强制采购: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 能产品,按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 36.2优先采购: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 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 目录》《长沙市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两型产品,实行优先采购,评审时按相应评标方法给予价格折扣或者加 分。 36.3价格评审优惠:支持中小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6.4优先采购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 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 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2— 36.5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 36.6符合本章第 36.1款、第 36.2款、第 36.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截图)或证书(复印件)。 (2)环境标志产品: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截图)或证书(复印件)。 (3)两型产品:提供《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长沙市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所在页(截图)。 (4)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格式)。制造商符合小型、微型企业规定的,须与投标人同时出具《中小企业声明》。 (5)监狱企业:按《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36.7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投标须知前附表】附页 2-2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 问。 37. 招标不足三家处理 37.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 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 不足 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 部门批准。 37.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 38. 招标代理委托内容及服务费 38.1招标代理委托内容: (一)、起草、编制采购文件;n(二)、组织专家对采购文件进行论证;n(三)、组织采购答疑会;n(四)、 制作、发布采购信息公告;n(五)、组织开展供应商资格预审;n(六)、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n(七)、邀请财政 部门及有关部门现场监督;n(八)、组织评审活动,记录、整理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协助评审委员会编写评审 报告;n(九)、制作、发布中标(成交)信息公告;n(十)、发送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n(十一)、答复供 应商的询问和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n(十二)、整理移交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档案;n(十三)、法律法 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38.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支付,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无须包含此费用。 3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9.1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23— 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本项目启用的条款请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第 1.2款 评标因素和标准 见附页 3-1 第 4.2款 投标文件报价出 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 按本章正文规定修正 第 5.8款 提供相同品牌产 品,评审得分相同时, 确定中标人推荐资格 规定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 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提示: 也可另行规定) □ 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第 5.9款 非单一产品采购 项目的核心产品 □核心产品为: /。 (提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 确定具体产品为核心产品) □两家及以上投标人提供相同产品的价格总和均超过 该项目包各自投标总价/%的,为核心产品。(提示:也 可另行规定) 第 5.2款 技术、价格得分或总 得分调整 1、节能产品: 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 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 价÷总报价)。 2、环境标志产品: 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 —24— ÷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 品报价÷总报价)。 3、两型产品: 商务加分=商务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 报价); 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 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 价÷总报价)。 价格评审优惠 ①给予小型、微型企业、福利企业和监狱企业产品 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6%,不重复享受政策; ②给予联合体 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本文件所称联 合体价格扣除是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 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 的,可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 优先采购 ①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 给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 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 分比例分别为:技术/%、价格/%。 ②环境标志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一 —25— 级评标因素权重 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 分别为:技术/%、价格/% ③两型产品:对于技术、价格分和商务分,应分别给 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 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 比例分别为:技术/%、价格/%、商务/%。其中商务评 标项加分,两型产品供应商需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 和网点。 上述三类产品中取其中一类进行加分。 附页 3-1 评标因素及标准 条款号 评分点名称 评审标准 2.1.1 资格评审 法人营业执照 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 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扫描件; 投标人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 材料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上传下列材料之一: 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扫描件或近三个月内任意一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原件扫描件),或者委托 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 (收据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 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扫描件或近三个 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原件扫描 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 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 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法定代表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 印件(含社保证明)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原件扫描件以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 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财务报告 上传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至少包 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26— 明扫描件。 其他说明 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信用记录查询情况 信用记录查询情况 保证金缴纳情况 保证金缴纳情况 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根据项目 具体履约需求明确) 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 料(根据项目具体履约需求明确) 特定资格条件 特定资格条件: 条款号 评分点名称 评审标准 2.1.2 符合性评 审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 要求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 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性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 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 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 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 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 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 的投标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 效: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的 投标文件是否超过负最高项数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 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投标报价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 条件的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 无效情形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投标标的范围小于采购标的范围的 投标标的范围小于采购标的范围的 不符合★条款 不符合★条款 —27—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有病毒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有病毒 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中心的电子密钥 进行加密 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中心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 选了非本项目的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 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 选了非本项目的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 密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条款号 评分点名称 分数 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10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经过扣除以 后最低的评审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 10分。其他投 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 标报价×投标报价权重。 2.2.2 技术评审 技术响应 10 投标文件没有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表的不计分。服务内容及要求 等技术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计 10分。缺项或偏离每处扣 1 分,扣完为止。 整体管理方案 5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整体管理方案、管理方式及措施和工作计划 方案:方案完整,科学性强、合理性强的,计 5分;有缺项或 不合理的每处扣 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 人员物资配置及管理 方案 5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员、物资配置及管理方案:方案完整,科 学性强、合理性强的,计 5分;有缺项或不合理的每处扣 1分, 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 企业内部人员培训方 案 5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企业内部人员培训方案:方案完整,科学性 强、合理性强的,计 5分;有缺项或不合理的每处扣 1分,扣 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 服务质量管理方案 1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管理方案:方案完整,科学性强、 合理性强的,计 10分;有缺项或不合理的每处扣 2分,扣完为 止。未提供不计分。 食堂服务方案 15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堂服务方案(包括管理服务思路、工作流 程及质量保障措施等内容):方案完整,科学性强、合理性强 的,计 15分;有缺项或不合理的每处扣 3分,扣完为止。未提 供不计分。 档案管理方案 5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档案管理方案:方案完整,科学性强、合理 性强的,计 5分;有缺项或不合理的每处扣 1分,扣完为止。 未提供不计分。 2.2.3 商务评审 管理人员资格情况 4 拟任项目经理: 1、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全日制专科或以上学历的计 2分; 2、拟任项目经理在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中获得省级或以上相关行 —28— 业协会表彰的计 2分; (以上须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同时提供拟任项目经理在本单位的近三个月(2021年 5月-10 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 分。) 企业荣誉 12 1、投标人自 2018年 1月以来,获得由区(县)级或以上相关 政府部门颁发的“环保工作优秀企业”荣誉称号的,计 1分; 连续二年获得由区(县)级或以上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的“环保 工作优秀企业”荣誉称号的,计 2分;连续三年获得由区(县) 级或以上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的“环保工作优秀企业”荣誉称号 的,计 3分。(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 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2、投标人自 2018年 1月以来,获得由区(县)级或以上相关 政府部门颁发的“节能降耗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的,计 1分; 连续二年获得由区(县)级或以上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的“节能 降耗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的,计 2分;连续三年获得由区(县) 级或以上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的“节能降耗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的,计 3分。(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 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3、投标人自 2018年 1月以来,获得省级或以上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荣誉的,计 1分;连 续二年获得省级或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 “守合同重信用”荣誉的,计 2分;连续三年获得省级或以上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荣誉 的,计 3分。(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 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4、投标人自 2018年 1月以来,获得省级或以上企业信用评价 中心颁发的 AAA级信用等级证书的,计 1分;连续二年获得省 级或以上企业信用评价中心颁发的 AAA级信用等级证书的,计 2分;连续三年获得省级或以上企业信用评价中心颁发的 AAA 级信用等级证书的,计 3分。(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资料复印 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综合实力 9 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 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资产管理体系认证、培训管理体系认证 的,每一个认证计 1分,共计 5分。(以上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 计分)。 2、投标人具有公共场所清洁消毒防疫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计 2分。(提供相关证书及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 则不予计分) 3、投标人获得省级或以上品牌信誉调查中心颁发的“质量服务 百强品牌”荣誉的,计 2分。(提供有效的证书或牌匾复印件 及获奖公示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29— 经营业绩 5 投标人自 2019年 1月以来(以合同起始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 目业绩的,计 5分。(提供政府采购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 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商务响应 5 投标文件没有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的不计分。服务响应时间和 付款方式等商务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计 5 分。缺项或偏离 每处扣 1分,扣完为止。 正文 1.评标方法 1.1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 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2 评标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 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但不包括第二章正文部分总则第 3条“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 准见【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1.3 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2. 评标程序 2.1 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商务、技术等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3. 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3.1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 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 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 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3.2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 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4. 澄清有关问题 4.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 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0— 4.2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3 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 者加盖单位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4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可采用电子形式,并加盖电子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 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4.5 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6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 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 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 比较与评价 5.1 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和评标因素,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 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5.2 投标报价的修正或调整: (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 4.2款进行算术修正及修正次序规则修正。 (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的,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相关规定进行价格 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5.3 投标报价评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 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权重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调整/投标报价调整) ×报价权重分 5.4 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 (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第 1.2款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 分。 5.5 评标总得分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5.6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5.7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 评分因素的得分。 —31— 5.8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 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 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 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9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评 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6.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6.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确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并按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中标候选 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第 31.2款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7.编写评标报告 7.1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7.2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 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8.评标报告复核 8.1 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8.1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 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至中标公告发布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 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8.2 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 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9.停止评标 9.1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 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 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10. 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10.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 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 (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 (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号)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 (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 (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 —32— 10.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 —33— 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编号 973-7雨花公安分局下属派出所厨师服务采购 二、项目概况: 近年来,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社会治安防控的压力不断增大,对基层派出所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分局为 解决基层派出所民辅警及协警的用餐问题拟为下属左家塘、东塘、圭塘、高桥、同升、井湾子、跳马等独立院落派 出所统一政府采购劳务外包厨师及配套服务,拟为部分单位配置厨师一批共计 12人,详见服务内容。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 2. 采 购 清单 岗位 资格 证书 数量 职责要求 厨师 二级 或以 上 12 人 1、准确掌握原料存储量,配合采购人开出每日采购清单报供应商。做好原料 的储存工作。 2、配合采购人根据季节和需求制定营养菜谱,严格把好采购材料质量关。 3、管理厨房各项工作,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烹饪出营养健康美味菜肴。 4、负责早、中、晚餐、夜宵菜品的炒作,主材切剖,蒸卤菜制作。切配时把 好卫生关,腐烂变质的原料不加工,荤素原料分开切配,杜绝食物中毒。完成 切配后及时将操作地点、器械、案板清洗干净,砧板洗净后摆放整齐。 5、有健康证。 6、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7、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48 岁,超过年龄要求需经过采购人认可同意。用工不 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3.服务范围 3.1 为基层派出所民辅警及协警人员提供全年 365天自助式早餐、中餐、晚餐、夜宵等。 3.2 地点:下属左家塘、东塘、圭塘、高桥、同升、井湾子、跳马等独立院落派出所。 包名 品目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预算 (元/年) 最高限价 (元/年) 1 973-7 雨花公安分 局下属派出所厨 师服务采购 详见采购清单 1项 733224 元/年,三年 计 2199672 元 2199672 元 —34— 3.3 就餐人员规模: A、早餐: 50人/次—— 80人/次 B、中餐:80 人/次——90 人/次 C、晚餐: 50 人/次—— 70 人/次 3.5 开餐时间:(冬季作息时间) A、早餐:7:30——9:00 B、中餐:12:00——13:30 C、晚餐:17:00——18:30 D、夜宵:22:00——23:00(各所有需要才开) E、夏季作息时间(7月 1日至 9月 30日),中餐开餐时间不变, 早餐 7:30——9:00、晚餐为 17:30——18:30。 如遇特殊紧急情况按照采购人通知随时调整,安排就餐。 4.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内中标人必须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条款。 5.具体要求 5.1 中标人对厨师服务工作负全面责任,其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5.2 中标人在服务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采购人一切管理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承担因违法、 违规造成的一切相关经济、法律责任。 5.3 中标人应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卫生法,履行食品卫生职责。 5.4 中标人对采购人提供使用的房屋、场地、设备设施要按规定使用操作,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自然损坏的,中 标人应及时告知采购人,若有人为损坏、缺失,由中标人做出相应赔偿。中标人应全面负责配合食堂消防安全。 5.5 中标人应给就餐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应按时、按质、按量,注意营养、荤素、粗细等科学合理的搭配,每周 菜谱需与采购人共同商定,中标人应积极采纳采购人提出的问题和合理化的建议,尽最大限度的满足干部、职工不 同口味需求,以提高服务质量。 5.6 中标人应接受和配合采购人对厨师的监督和管理,必须出席采购人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的食堂管理工作会 议,如果采购人在检查和考核中认定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整改方案并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5.7 中标人必须具备突发事件紧急预案,如无法正常供应餐饮等其他突发紧急事件,可立即启用。 5.8 中标人员工必须按规定体检合格后并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方能上岗,如在取得健康证后得病,并且病症影响食 品卫生的必须调离工作岗位。应严格按《劳动法》要求依法用工,参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员工保险,如发生用工纠 纷,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中标人所有入职员工,必须经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面试、审核相关证件同意后方可入职。 5.9 中标人应建立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应依照规定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和 —35— 相应岗位技能培训,规范操作流程,落实岗位责任制,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5.10中标人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专(兼)职人员,承担厨师服务工作卫生管理职责。应建立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 岗位责任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落实日常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和存档。 5.11中标人要积极配合当地各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进行操作。 5.12服从采购人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排。 5.13切配好的原料要进行检查,确定合格后再进行加工。 5.14保证菜品数量和质量。 5.15爱护好采购人的设备,如因人为原因造成损坏,由中标人负责照价赔偿;“坚持节约、禁止浪费”为原则使 用甲方食材及原料。 5.16工作区域的卫生或工作用具、餐具,工作完后及时清理干净,保持整洁并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5.17严禁私带食品和原料离开工作区域。 5.18员工劳保用品、工作服、口罩、帽子、体检及培训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5.19星期六、星期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食堂正常开餐,中标人员工休假安排由中标人内部进行调节。 5.20中标人应严格遵守采购人制订的服务管理考核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管理考核办法见附件。 5.21 当中标人安排的员工出现无法上岗就业情况时(如休假、请假等),中标人应针对此情况及时安排替补人 员,并告知采购人。 6. 验收方式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 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 程序验收。 6. 付款方式 7.1 付款人: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 7.2 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每月采购人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形式(转账形式)支付中标人的劳务服务费用,服务 费用的具体支付金额与每月的考核评分结果挂钩。采购人按中标人的投标报价除以 12 个月后,按月向中标人计算 支付服务费用,作为其提供服务的管理人员、劳务人员的薪酬、福利、补贴、保险、工作日加班、周末加班、节假 日加班以及公司管理等各项费用。 7.3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均含社保费、服装费、体检费、高温补助费,奖金、津贴、慰问费、税费等。投 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进行报价;投标人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 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8.其他要求 —36— 投标人在提供服务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取消其经营资格。 8.1 未按相关法律法规的约定建立相应管理制度或执行制度不强,管理不到位,被相关行政部门处罚且限期整改 不到位的; 8.2 发生就餐者食物中毒;或消防、设备设施管理不善,损坏严重而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或发生其他安全 事故,后果严重的; 8.3 掺杂使假,制作加工“三无”有害食品,危害干部职工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 8.4 采购人考核评分和满意度调查不达标的; 8.5 其他严重违规、违约行为。 四、管理考核办法 1.组织管理 采购人指定管理人员负责全面落实厨师服务管理工作。 2.教育培训 抓好厨师卫生知识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工作,学习和掌握食品卫生法规与常识,提高员工服务水平,强化服务意识。 3.卫生执行标准 3.1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3.2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食品加工、销售、饮食业卫生方面的有关规定。 4.厨师个人卫生 4.1 不留长发、长指甲、长胡子;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 服。 4.2 工作服、工作帽整齐干净。 4.3 上岗不准穿拖鞋、背心;不准吸烟、赤脚;不准穿工作服上卫生间,一经发现,立即纠正,多次不改,予以 辞退。 4.4 上岗前洗手,便后洗手。 4.5 入职前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做到持证上岗。 4.6 患有肝炎、肺结核、皮肤病、痢疾、伤寒等传染性疾病者不准从事饮食工作。 5.操作间卫生 5.1 地面保持清洁,门窗洁净明亮。 5.2 各种炊具、用具、操作台摆放整齐,生熟分开,成品存放实行“四隔离”,并有明显标记。餐具做到:一洗、 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37— 5.3 灶台清洁,调料盆放置有序。炊具经常洗刷,做到木见本色,铁器发亮。 5.4 所有机械用完成后及时进行保养、擦拭,并保持清洁。 5.5 冰箱、冰柜、保险柜专人管理,经常检查,定期除霜,生熟食品分开存放,柜内无异味。 5.6 生菜上架,先洗后做。 5.7 水池保持清洁,素池、荤池分开,上下水道畅通,排水沟无垃圾、无异味。 5.8 门窗有防蝇、防尘、防鼠设施,室内通风、光线好。 6.日常管理 6.1 加强民主管理。采购人定期对厨师服务进行综合检查,每月不定期发放满意度调查表 10 份,听取意见和建议, 并作为整改依据。 6.2 厨师服务人员要严格按岗位规范和岗位职责办事,认真完成各项任务,服务时要使用文明用语,挂牌微笑服 务,严禁使用服务忌语。 6.3 要增加花色品种,每周至少要推出 2至 3个新菜,满足民、辅警的不同需求。要求: 1)早餐品种、面点至少 7种以上。每天早上至少要有三种以上码子,两种以上盐菜,圆粉、宽粉和面条。 2)中餐品种 8种以上; 3)晚餐品种 6种以上。 4)夜宵品种 6种以上。 6.4 要提高食堂饭菜质量,烹饪制作要规范。做到: 1)蒸、煮、烤、烙、煎、炸食品配比得当、味美可口、造型美观。 2)稀饭、豆浆等浓度适当; 3)蒸包、煎包、水饺、油条、蛋糕、馅饼等各种馅料味道鲜美,切配、加工合理,卫生干净,注意营养搭配, 做到色、香、味形俱佳。 4)节水、节电、节煤、节气、节约原材料,爱惜使用工具、设备,努力控制伙食成本。 7.预防工作 7.1 厨师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卫生制度,保证食品卫生。 7.2 防止食品污染,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注意个人卫生。 7.3 不做腐烂变质的原料。 7.4 控制细菌繁殖。主要从时间和温度上采取措施:新鲜食品要及时加工;对一时用不完的易腐食品,要进行低 温保藏;已烧好的熟食要尽量缩短存放时间,最好现做现吃。 8.考核措施 8.1 处罚(处罚采用百分制标准, 1分=人民币 100元)。月度考核打分 90分(含)以上,不进行处罚扣款。月 度考核连续两个月打分 80分(含)以下的或一年中的月度考核中有三次月度考核打分 80分(含)以下的或月度考 —38— 核打分在 70分(含)以下的,采购人有权提前单方解除合同。 1)中标人员工必须按规定上、下班,迟到或早退一次扣 0.1 分,当月两次以上(含两次)扣 0.3 分,无故旷 工一小时扣 0.5分,超出一小时以上,无合理解释的第一次警告并扣 1分,第二次无条件辞退; 2)服务态度不热情,与服务对象发生口角、打架等不文明行为的每次扣 0.2-0.5 分;个人卫生未达标的每次 扣 0.2分; 3)环境卫生。工作区域应整洁干净,如发现地面有残渣、垃圾、烟头、纸屑等杂物,发现一处扣 0.1分。 4)私开小灶或带他人在食堂就餐者每次扣 0.5分,未经允许利用食堂物料或用他人物料在食堂进行食品加工, 每次扣 0.5分; 6)上班时间会客或接听电话超过 5 分钟的,或随意带他人在工作区参观的,或未经请假无故不参加各种会议 的,每次扣 0.2分; 7)厨师操作间下班前用具应摆放整齐、保持整洁,如发现不达标每次扣 0.5 分。下班后未关闭各种开关、龙 头,不锁冰箱门者,每次扣 0.1分-0.5分;无节约意识,造成食堂物料浪费者,一次扣 0.5分-1分; 8)中标人不服从安排、消极怠工,造成不能按时开餐的每次扣 5 分;在出品中发现有异物每次扣 0.3 分;无 卫生意识造成食品变味的每次扣 0.5分;厨师的出品,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杜绝使用一切违禁物 品,如果擅自使用各类食品添加剂、色素等物品,发现一次扣 0.5分,被食品监督部门做出相应处罚和导致严重后 果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 9)不按规定着装或不佩戴工号牌的每次扣 0.1分; 10)因工作不负责任,违反安全操作程序,造成设备损坏者一次扣 2分。导致设备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则由 中标人赔偿一切损失。 11)设备设施、餐具器皿及用具等在中标人接手及合同到期后由采购人保管员与中标人盘点交接,并在移交表 上签字确认。餐具器皿损坏的破损率在 15%以内由采购方承担,超过 15%破损率的损坏物品由中标人照价赔偿。 12)奖励和处罚在每月初 1-5个工作日内,公布上月奖励和处罚结果。奖励和处罚采购人需告知中标人。 —39—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人(全称): (甲方) 投标人(全称):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 合同协议书。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组织形式: (2)采购方式: (3)项目名称: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3.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及方式: 4.付款: 。 5.履约验收方式: 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5)投标文件 —40— (6)招标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41— 第二节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投标人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投标人(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 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页、 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 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 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合同的适用范围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2.2 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 3.合同标的及金额 3.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 4.合同价款 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 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 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5.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5.1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 条款】。 5.2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6.货物的验收 6.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6.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 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 —42— 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 告单。 6.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另有约定的除外)。 7.货物包装要求 7.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 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7.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8.运输和保险 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 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 110%运输一切险。 9.质量标准和保证 9.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 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9.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 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 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 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 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 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 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0.权利瑕疵担保 10.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0.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0.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3— 11.知识产权保护 11.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 商业秘密等权利。 1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 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2.保密义务 12.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3.合同价款支付 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 续。 13.2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 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13.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 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 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 13.5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 14.伴随服务 14.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 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14.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 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14.3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 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 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44—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 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 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 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 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 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 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 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 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 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合同的变更 16.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 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6.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 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6.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7.合同中止与终止 17.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投标人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 中止合同的履行。 17.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 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 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 —45— 应补偿。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8.2 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8.3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 业分包。 19.不可抗力 19.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9.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 的,不能免除责任。 19.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 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20.解决争议的方法 20.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 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20.2 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3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 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1.法律适用 21.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22.通知 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 续, 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3. 合同未尽事项 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4.合同生效 24.1 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6— 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第三章 第 1.1款 甲方名称、地址 甲方名称: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路 19号 第三章 第 1.2(6)项 项目现场 甲方指定地 第三章 第 5.1款 履 行 合 同 的 期 限、地点及方式 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 第三章 第 9.2(1) 项 质量保证期 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 第三章 第 9.2(3) 项 响应时间 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 第三章 第 13.5款 合同价款支付方 式和条件 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 第三章 第 14.2(6) 项 伴随服务 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 第三章 第 20.2款 解决争议的方式 ? 诉讼 □ 仲裁 第三章 第 23.1款 合同未尽事项 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47— 第六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目 录 一、封面 二、投标函 三、开标一览表 四、分项价格表 五、商务响应偏离表 六、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 八、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九、货物服务说明一览表 十、技术响应偏离表 十一、投标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十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十三、电子开标一览表 十四、资格证明文件封面 十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十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十七、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 十八、其他材料 —48— 一、封面 长沙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电子投标文件 第一册 商务技术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 购 人: 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 : —49— 日 期 : —50— 二、投标函 致: (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政府采购编号: ), (姓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内容完整、真实。 第一册 商务技术文件 商务部分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分项价格表 四、商务响应/偏离表 五、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 六、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技术部分 七、货物说明一览表 八、技术响应/偏离表 九、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十、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二册 资格证明文件 十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十二、授权委托书 十三、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报价,见《开标一览表》。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个日历日。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同意 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5、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51— 三、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标段号 货物名称 投标价格 交货期 单价(元) 总价(元) 投标总价(已包含价格折扣): 小写(一年): 大写(一年): 小写(三年): 大写(三年): 备注: 备注:(1)应按照第二章第 14.1款的要求报价。 (2)投标人的价格折扣应当直接在投标总价中给出。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52— 四、分项价格表 1、分项报价表说明 备注:(1)本表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投标无效。 (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本表相应内容 应同时修改。否则,分项报价按投标报价修改的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风险由投标人自已承担。 2、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规格型 号 品牌场 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2 3 4 5 …… … … 合计报价(一年) 合计报价(三年)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53— 五、商务响应偏离表 项 目 编 号 : 序号 招标文件章节和条款号 投标文件章节和条款号 响应/偏离 说明 备注:“响应/偏离”栏应注明“响应”或“偏离”。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_日 —54— 六、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 备注:投标人符合第二章第 36 条要求的,应提供下列资料,填写相关数据。 附页 6-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 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___年___月___日 —55— 附页 6-2 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备注:按《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56— 附页 6-3 提供中小企业货物清单表 本公司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 2 3 4 5 6 7 8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价 (元) 总额 (元) 货物制造商名 称 货物制造商类型 (填写小型、微型) 商标名称 小型、微型 小计 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中小企业应享受的政策功能价格扣除。 2、栏目 4“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 润等。 3、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未按上述要求填写的,评审时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57— 附页 6-4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的证明材料 说明: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的,应按第二章第 36.2 款或者第 36.3 款规定提供产品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湖南 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长沙市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所在页或证书复印件(该页包含制造 商或企业名称或申请单位名称、规格型号、有效截止日期等内容),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本章《附 6-6 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清单》中提供相应数据。 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58— 附页 6-5 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清单 采购代理编号: 本公司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 2 3 4 5 6 7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价 (元) 总额(元) 货物制造商名称 政策功能编码 节能产品 小计 / / / / / 环境标志产品 小计 / / / / / 两型产品 小计 / / / / / 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的政策功能加分或价格扣除。 2、栏目 7“政策功能编码”是指货物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 两型产品编号(货物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的,只填写一种)。 3、栏目 4“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 润等。 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59—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填写】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 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_(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 人,营业收入为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 人,营业收入为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 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60—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 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 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 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61— 八、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62— 九、货物服务说明一览表 项目编号 : 序号 标段号 货物名称 制造商名称 型号规格 主要技术参数和技 术指标 备 注 备注: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可另页描述。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63— 十、技术响应偏离表 项目编号 : 序号 招标文件章节和条款号 投标文件章节和条款号 响应/偏离 说明 备注:“响应/偏离”栏应注明“响应”或“偏离”。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_日 —64— 十一、投标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备注:提供第四章规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5— 十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66— 十三、电子开标一览表 开 标 一 览 表 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标题 内容 —67— 十四、资格证明文件封面 长沙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电子投标文件 第二册 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 购 人: 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 : —68— 日 期 : —69— 十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70— 十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作为签字代表的提供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本人 (姓名、职务)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 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投标文件、签订 合同和询问、质疑、投诉等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71— 十七、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 填写须知 1、投标人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附页 9-1 投标人资格声明(含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附页 9-2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 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 附页 9-3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附页 9-4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附页 9-5 其他说明 附页 9-6 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72— 附页 9-1 投标人资格声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1、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全称为 ,注册地点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为 ,法定代表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证或者执照、受到法律法规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我单位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与参加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与其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为同一人; (3)已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 切损失。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73— 附页 9-2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资料: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①《税务登记证》原件扫描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者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模式的, 可不再提供); 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原件扫描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 (收据原件扫描件); 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①《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扫描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 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可不再提供); 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原件扫描 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 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 据原件扫描件); ④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以及被授权 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4、上传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 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5、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根据项目具体 履约需求明确)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果有的话)证明资料的原件扫描件。 —74— 附页 9-3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备注:提供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的原件扫描件。 —75— 附页 9-4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致 (采购代理机构): 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 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基本信息: (各方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金、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 二、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 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或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或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 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或成交义务和中标或成交后 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 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76— 附页 9-5 其他说明 —77— 附页 9-6 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关键信息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正文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四、投标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六、中标信息公布 七、合同签订 八、其他规定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评标因素及标准 正文 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第二节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第六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封面 二、投标函 三、开标一览表 四、分项价格表 五、商务响应偏离表 六、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 八、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九、货物服务说明一览表 十、技术响应偏离表 十一、投标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十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十三、电子开标一览表 十四、资格证明文件封面 十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十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十七、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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