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1GYCP0017号
2.项目名称: 涡阳县义正书院高级中学食堂招标项目
3.最低限价(出租起始价):学校从乙方每月的营业额中提取7%(投标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4.出租期限:三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其他资格要求: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在校师生1500人及以上的学校食堂餐饮经营业绩(需将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评审要素,则须另附加能体现评审要素的证明材料(如租赁合同、房产证等)并加盖业主公章;
3.标包划分: 共分为1个标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22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投标人资格要求”,谨慎参与。
2.获取地点:请潜在投标人于发布时间内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系统(http://ggzy.bozhou.gov.cn),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参与事宜(注册、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3.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4.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人民币 0 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1年12月7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2.开标地点:涡阳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区,具体开标室详见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场地安排”或者开标当天指示牌。(世纪大道与向阳路交叉口青牛广场东侧)。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anhui.gov.cn)、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bozhou.gov.cn)等媒体上发布。
(二)服务热线
电子投标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三)注意事项
1.本项目只接受亳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注册用户参与,未注册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导致无法参与的,责任自负。
2.招标文件获取须知
(1)登陆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bozhou.gov.cn)免费注册用户,认真阅读《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用户登记暂行办法》、“注册用户操作使用手册”、“注册用户办事指南”等相关文件资料,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事宜。
(2)点击网上参与后,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如本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标包,潜在投标人参加其中任何一个标包的投标,必须对该标包进行网上参与。
(3)只有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方完成全部参与程序。网上发布系统将于发布时间(即招标文件发布时间)截止后准时关闭,各潜在投标人须及时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因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导致参与无效的,责任自负。以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参与表为依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涡阳县教育局
地址:涡阳县繁华大道
联系方式:梁主任,13966886506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涡阳县市民服务中心4楼
联系方式:张工,0558-72102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8-7210210
2021年11月15日
涡阳县义正书院高级中学食堂招标项目.pdf
1
涡阳县义正书院高级中学食堂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2021GYCP0017号)
招标文件
招标人:涡阳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5 日
2
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项目内容及要求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1GYCP0017 号
2.项目名称: 涡阳县义正书院高级中学食堂招标项目
3.最低限价(出租起始价):学校从乙方每月的营业额中提取 7%(投标报价低于最低
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4.出租期限:三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其他资格要求: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少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在校师生 1500 人及以上的学校食堂餐
饮经营业绩(需将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
准,如合同无法体现评审要素,则须另附加能体现评审要素的证明材料(如租赁合同、房产
证等)并加盖业主公章;
3.标包划分: 共分为 1个标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22 日 17:30 时止(北京时间)。
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投标人资格要求”,谨慎参与。
2.获取地点:请潜在投标人于发布时间内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系统
(http://ggzy.bozhou.gov.cn),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参与事宜(注册、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3.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4.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人民币 0 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1 年 12 月 7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2.开标地点:涡阳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区,具体开标室详见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场地安排”或者开标当天指示牌。(世纪大道与向阳路交叉口青牛广场东侧)。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4
(一)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anhui.gov.cn)、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
(www.ahtba.org.cn)、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bozhou.gov.cn)等媒体上
发布。
(二)服务热线
电子投标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三)注意事项
1.本项目只接受亳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注册用户参与,未注册的投标人请及
时办理注册手续,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导致无法参与的,责任自负。
2.招标文件获取须知
(1)登陆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bozhou.gov.cn)免费注册用户,认真
阅读《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用户登记暂行办法》、“注册用户操作使用手册”、“注
册用户办事指南”等相关文件资料,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事宜。
(2)点击网上参与后,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如本项
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标包,潜在投标人参加其中任何一个标包的投标,必须对该标包进行网
上参与。
(3)只有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方完成全部参与程序。网上发布系统将于发布时间(即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截止后准时关闭,各潜在投标人须及时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因未及时
下载招标文件导致参与无效的,责任自负。以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参与
表为依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涡阳县教育局
地址:涡阳县繁华大道
联系方式:梁主任,13966886506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涡阳县市民服务中心 4楼
联系方式:张工,0558-72102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5
电 话:0558-7210210
2021 年 11 月 15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条款内容
1.1.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1.1.2 招标人
名称:详见招标公告。
地址:详见招标公告。
联系人:详见招标公告。
6
电话:详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
机构
名称:详见招标公告。
地址:详见招标公告。
联系人:详见招标公告。
电话:详见招标公告。
1.1.4 项目名称 详见招标公告。
1.2
1.3.2 服务期 详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前附表。
1.3.3 履约地点 详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2.2.1
投标人提出问题
的截止时间
2021 年 11 月 23 日 17:30 前,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
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
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均
在此时间以前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进行网
上提问。如遇系统故障等原因不能登录系统、提出疑问,请
及时与招标人或政府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递交纸质材料。否
则,投标人无权再因为招标文件等与投标有关的资料而提出
质疑、投诉。
2.2.2
招标人澄清的时
间
2021 年 11 月 29 日,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将
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或通知答疑栏上发布。所
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网上自行查询或登录网上系
统进行查询,无需以纸质形式回复。如遇系统故障等原因不
能登录系统,请及时与招标人或政府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否
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招标人发出的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的
时间
招标文件的澄清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或通知
答疑栏的发布时间,视为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
间。
7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补
充的时间
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或
通知答疑栏的发布时间,视为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的时间。
3.1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
3.3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起 6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款或转账或纸质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数额:详见招标公告。
收取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详见招标公告。
其他要求: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营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到指定银行账
号,确保银行记录可查询,转账或电汇时须在附言处备注
“ 2021GYCP0017 号保证金”,否则,责任自负。
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汇入或非投标人基
本账户汇出或收款银行账号错误无法判定保证金对应关系
的,保证金无效;现金存入或其他方式存入(转入)的视为
无效。
(备注: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号与招标项目标包唯
一对应,如投标人进行一个或多个标包投标的,投标保证金
均须按标包汇入该标包指定的银行账号。
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采用动态虚拟账号,项
目投标失败后,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将会发生变化,请投标
人参与后续投标时,注意勿将投标保证金错交至其他项目虚
拟账号或前次公告账号。凡转账到其他项目虚拟账户或本项
目前次公告账户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特别提醒:(1)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应准确填写
8
基本账户信息(开户行名称、开户名、账号)。如因投标人
填写基本账户信息有误造成保证金不能及时退还,责任自
负。
前次招标失败的,交易中心将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
金。投标人参与后续招标前,须向本项目本次公告公布的投
标保证金账号重新交纳投标保证金。
纸质银行保函递交要求:
1.投标时,投标人须将纸质银行保函原件的扫描件制作
在投标文件中;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2.投标人应提供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真实
有效的纸质银行保函,纸质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
期,纸质银行保函内容将与中标结果同时公示,如查实提供
虚假纸质银行保函,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和
管理办法》(亳公管〔2020〕22 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本项目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中
标(成交)投标人应将纸质投标保函的原件递交至涡阳县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如不提供,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
4.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保函抬头
须为招标人(招标人)或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4.3
投标保证金的
退还
投标保证金(包括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
1、招标不成功(或开标现场拒收投标文件)的,直接退还
至该投标人汇出帐户。
2、未中标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退付:中标通知书发放后,
直接退付至其汇出账户;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
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足的须补齐),履约期满后退还至
其汇出账户。
4、如有质疑、投诉的项目按相关规定处理。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
9
4.1.1
投标文件的装订、
密封和标记
装订、密封和标记要求
1、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不得活页装订,须胶装成册。
2、密封要求:
投标人应将投标书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包装。
3、标记要求(密封套上载明的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招标人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
人将予以拒收。
4.2.1
4.2.2
投标文件的递交
要求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4 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一
份(放入 U 盘中),和正本一起封装。每份投标书须清楚地
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必须一致;若正
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工作,否则,招标人将
把迟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还。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
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有关人员参加开标会的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开标会。否则投标文件
将被拒绝接收。
有效身份证件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或复印件(扫描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
时证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其他证明无效。
5.2 开标程序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程序进行开标。
密封情况检查:唱标前由投标人或投标人代表进行检查。
开标顺序:按照投标文件递交的正顺序进行开标。
10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
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以上单数(含 5人)。
评标委员会组建:按有关规定组建。
6.3.2
是否授权评标委
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2 名。
7.2
中标结果公告
媒介
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等网站上发
布。
7.3
履约保证金的
缴纳和退还
履约保证金缴纳: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 5个工作日
内将履约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履约保证金为 4.62 万元。
原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作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须补齐
差额,补交的履约保证金可以以银行保函的形式缴纳。
户名: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318043019200050995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涡阳支行
或者
开户名称: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12773001040011812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涡阳支行
或者
开户名称: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履约保证金专户
银行账号:93400801000001899600002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涡阳县支行
或者
开户名称: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3405018874010000005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涡阳向阳路支行
重要提醒:投标保证金账号和履约保证金账号不相同,
不能混淆!
( 注:受招标人委托,中标单位需将履约保证金汇入
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号;如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缴纳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的银行须与投标保证金缴纳的
11
银行为同一银行。如中标单位补交的履约保证金以银行保函
的形式缴纳的,须提供无条件银行保函,否则不予认可。)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中标人履约结束、验收合格后,退付履
约保证金。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1、各投标人需及时从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补
充文件等与投标有关的资料,因未下载或下载不及时,所引起与投标有关的一切
后果责任自负。如对从业务系统中自行下载的以上资料有疑问的,请及时提出。
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每天均应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业务申
报系统页面,查看或下载有关资料信息;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制定投标文件;
3、开标后至授予中标人合同,凡与本次招标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
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
露;
4、投标人应依法行使自己的质疑、投诉权利。对于恶意质疑、投诉、弄虚作假
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中标单位需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3万元。
6、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
收款人户名: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收款人账号:1318 0430 1920 0052 303
收款人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亳州涡阳支行营业部
注:(1)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先使用公司账户缴纳代理服务费,否则不予发放
中标通知书。(2)转账时请备注“****项目代理费”
2 1、 勘探现场:本项目投标人自行勘探现场。
3
4.1 合同签订地点: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4.2 自评审委员会发出询标通知起,原则上 20 分钟内不回复的,视为投标人自
愿放弃澄清回复的权利。
4.3 本项目推荐 1-2 名中标候选人,如有有关条款不一致,则以本条款为准。
4.4 投标单位需提交的各种证明、资料,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投标
截止时间后再提交不予受理,造成的后果投标单位自负。
12
4.5 鉴于中国人民银行现已不再核发《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人投标
时提供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
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投标人公章)均予以认可。
4.6 本项目对投标函和资格声明函中抬头填写不作要求,投标人前来投标即视为
向采购人提交投标函和资格声明函。
4.7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同一文件就同一事
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不一致的,
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或招标代
理机构负责解释。
说明: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与投标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
1.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
相关要求
一、注册登记
(一)本项目只接受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用户报名,注册用户通过亳州市公
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报名,尚未成为注册用户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注册用
户手续。因未及时办理注册用户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二)注册用户应及时对录入的信息进行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负责。如出现相应资料不全、不清楚、超出有效期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
13
标人自行承担。
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在报名期内,登录系统进行报名、打印报名凭证、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相
关资料。
投标人如有疑问,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系统提出,否则,责任自负。
如有补充、答疑、澄清和修改,招标人在网上“通知答疑”栏目或通过系统发布相
关内容,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通过系统下载最新的答疑补充文件,据此制作投标文
件。
四、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六、开标
(一)开标时间、地点和人员。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
标,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人员
(如要求)准时参加。
(二)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当众唱标,并记录在案;
4、开标结束。
(注:开标主持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适当调整开标程序。)
七、评标
(一)根据有关规定开展评标活动,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
办法进行评标,并对评标报告签字确认。
(二)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应保持在场,确保联系畅通,随时接受评标委员会可能发
出的询标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澄清,未能按时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
14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本项目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在任何情
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4 保密
参与招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1.5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6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7 响应和偏差
1.7.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
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1.7.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货物或服务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
15
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项目内容及要求;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
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
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书面形式发布在相关网站,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
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
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
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本项目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要求进行澄清(下同)。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
16
截止时间。
本项目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要求进行修改(下同)。
2.4 招标文件的解释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项目实施方案;
(4)资格证明及有关材料
(5)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3.1.2 招标文件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
括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报价并填写服务投标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
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的合价不一致的,以
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为准。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
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
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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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招标人设有最低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最低限价,最低限价在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7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6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
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
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
标保证金及以现金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
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
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
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他成员递交,并应
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
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资格审查资料详见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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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招标文件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
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
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但备选投标方案的报价不得高于其投标报价。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
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
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服务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
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
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4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如果投标没有满足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
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或进行登记。
4.2.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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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
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字或盖
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或进行登记。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日内退还已
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进行
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要求》。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
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由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确定。
6.1.3 出现评审专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规定的,招标人或
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补抽评审专家,或者经招标人主管预算单位同意自行选定补足评审
专家。无法及时补足评审专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妥善保
存招标文件,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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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
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
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招标人。招标人应当
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投标
人。
在确定中标投标人前,招标单位不得与投标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
进行谈判。
7.2 中标结果公告和中标通知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投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
书,并在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7.3 履约担保
7.3.1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
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
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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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合同
7.4.1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
和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投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
和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招标单位不得向中标投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
投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7.4.2 中标投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
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投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招标活动。
7.4.3 中标投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
投标人之后第 1位的中标候选投标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7.4.4 招标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媒体上
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7.4.6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
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
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
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
22
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
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质疑与投诉
8.5.1 投标人对招标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 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
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8.5.2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
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
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
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8.5.3 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招标代
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
评审专家应当配合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的询问和质疑。
8.5.4 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
限届满之日;
(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8.5.5 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招标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
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8.5.6 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
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8.5.7 投标人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
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23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初审内容若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将不能进入技术评审和商务(报价)评审。资格性
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相关证照、证明、证书、证件、合同等(非投标单位自身单独出具),
原件的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招标人保留核验中标人原件的权利,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
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资格性检
查
营业执照 提供合法有效的“多证合一”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所规定的条
件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要求(格式附后)
无重大违法记录
声明函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符合性检
查
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书或法定代表
人授权书(投标授权
委托书)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投标文件签署 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
投标文件格式 按规定格式填写,关键字迹清晰、可以辨认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唯一
投标函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承诺书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投标文件其他内
容
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包括技术、报价、服务时间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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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评标办法
1.1 本次评标采用最高评标价法。最高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
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
高报价,以提出最高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单位或者中标单位的评标方法。
1.2 评审原则
(1)合法、合规原则。
(2)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
2. 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
3.1 评标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
(一)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
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
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二)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
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
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
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四)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中标候选投标人数量应当根据招标需要确定,推荐
1-2 名中标候选投标人,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投标人。
采用最高评标价法的,按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
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
(五)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
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
26
3.2 保密
招标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
4.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4.1 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4.1.1 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
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4.1.2 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
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4.2 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
4.2.1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4.2.2 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
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4.3 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
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5.无效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名称与网上报名时不一致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若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投标、但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的;
(6)投标报价低于本项目最低限价的;
(7)投标文件中相关文件的复印件与投标时提供的原件(如要求)不一致的;
(8)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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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9)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完整以至影响投标文件评审且不符合招标
文件错误修正条件的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
(10)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
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替代方案的除外;
(1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
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
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
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承诺的;
(13)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1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备注:评标委员会对其否决的投标,应附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并向投标人公布结果。
6.废标
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因重大变故,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招标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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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食堂位于涡阳县城东南部新区核心,锦绣大道和集贤南路交叉口,是一所集教学、
住宿、食堂于一体的公办高级中学。学校采取全封闭式管理,在校学生规模第一年约 1500
人,第二年约 3000 人,第三年约 4500 人,教职工 360 人。本次招标食堂坐落在项目学校东
北端,食堂为整个一层和三层的二分之一(具体面积以各潜在投标人现场勘测的数据为准)。
二、服务需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餐饮经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有效的健康证
和餐饮服务管理经验,提供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健康证和证
明项目负责人所具有的餐饮服务管理经验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入投标
文件中,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评审要素,则须另附加盖业主公章的证
明材料);
2、拟投入本项目的主厨不少于 2 名,具有有效的健康证和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厨
师资格证(提供健康证及厨师资格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上传至投标文件
中);
3、拟投入本项目的从业人员不少于 30 人(不包括项目负责人(餐饮经理)及拟投入本
项目的主厨),(提供有效的健康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4、义正书院高级中学食堂招租项目,食堂灶具和其他设施设备(除餐桌椅外)由中标
人自行购买安装。
5、义正书院高级中学是一所新建的学校,由于交付使用较晚,学校食堂按正常招标流
程等开标结果出来势必影响 9月 1日开学上课,经筹备组研究决定,学校临时邀请一家餐饮
公司为师生提供餐饮服务。等食堂公开招标完成后,由中标单位替换掉临时餐饮公司。开标
前,潜在投标人均可自行勘探评估食堂相关设施设备装修等材料,中标后业主方、中标方、
29
临时餐饮公司可对已有的食堂设施设备等材料自行协商利旧事宜(注:临时餐饮公司的设备
损耗按三年归零计算,根据使用时间长短据实结算,从 2021 年 9 月 1 日开始结算)。
6、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7、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营期间学校每年均可对中标单位进行综合考核,
不合格或在经营期间严重不履行合同,学校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8、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安装、调试设施设备,
开始向师生提供餐饮服务。
9、履约保证金:4.62 万元。
10、建议投标人到项目现场实地勘察,自愿放弃勘察权利的责任自负,若因勘察不到位
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请各投标人综合慎重考虑报价。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经营方式:承租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不得转包、分包。
2、管理要求:接受学校监管考核,执行学校相关规定;项目负责人必须进驻我校管理;
食堂承租经营期间师生统一使用一卡通消费,不得收取现钞,限制使用一次性打包食品袋、
一次性塑料杯等餐饮用具。
3、服务年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学年结束学校均对承租方进行综合评价,若评价
不合格,学校有权随时终止合同,每年期满评价合格后可续约,依次至三年期满。
4、质量要求:后厨功能间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行业“单一流向”“不走回头路”等标
准;保证采购、仓储、加工、留样、二次仓储、售卖等环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保证能够根
据学校需求供餐,各餐正点、足量、经济、优质供应。
5、食品饭菜价格要求:
①、食堂所售饭菜在同等份量的情况下要略低或持平于同类食堂价格(提供承诺函,承
诺函格式自拟)。
②、投标须提供食堂所加工出售的食品种类清单,并注明份量,价格(投标文件中须体
现),首年价格不得变动,其后可依据市场变化与学校协商,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合理适度浮
动。
6、窗口设置及食品种类要求:
①、所有风味特色窗口的设置及新食品种类的增加均需上报学校审批后方可实施。
②、食品种类应丰富多彩、符合当地特色,满足学生身体均衡发展的需求,达到膳食营
养均衡。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如发现分包,业主单位将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运营要求
合同期内,餐饮服务企业可根据运营需要对运营场所进行必要的装饰装修,在装饰装修
30
前应将装修方案事先征得校方的同意,不得改变房屋结构,所需费用餐饮服务企业自理,合
同期满后,中标单位所添置的设施设备(包括装修)无条件的捐赠给学校,不得破坏设施设
备,不得以任何理由不离开学校,更不得影响下一轮招标。
1. 餐饮服务企业及时办理食品运营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没有食品运营许可证和
餐饮服务许可证不得开业。
2.食堂运营:餐饮服务企业独立运营,自负盈亏,食堂工作人员由餐饮服务企业自行
聘用,人员经费自理。项目负责人须与公司有合同关系。餐饮服务企业与学校以外的单位和
个人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与学校无关。餐饮服务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每周到学校督
查工作不少于 1次;同时学校派人随时监督食品原料的采购、使用、加工、售卖整个过程。
凡遇到学校通知,餐饮服务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到校方参加会议,参与检查
或处理事件。学校有权对餐饮服务企业的财务状况、运营状况、成本利润、服务管理、价格
质量、卫生秩序等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和结算管理。
3.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终止,学校不承
担补偿责任,但对可预知的因素,学校预先通知餐饮服务企业做好准备。
4.供餐:满足学校正常供餐,但不得对校外运营。
5.管理要求:要保证开饭时的窗口数量并且服务热情。餐饮服务企业需自行用标准隔
离设施布置好就餐排队隔离带。食堂餐厅、操作间、烹调区、售饭区、加工区、主副食仓库、
更衣室等均属于餐饮服务企业管理范围,其卫生防疫、就餐环境等必须达到食品安全监督管
理部门和教育部门制定的标准。食堂操作人员应有健康证,每年体检一次。卫生检疫、工作
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餐饮服务企业自理。按照餐饮企业 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
体系和 6T 的管理标准进行管理。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操作,确保食堂不发生火灾和食物中毒事故。燃气使用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严禁违规使用。
因餐饮服务企业管理责任造成食物中毒,或受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由餐饮服务
企业承担一切责任。餐饮服务企业负责餐饮服务区域治安保卫、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保
证餐饮服务区域内所有设施设备、工具物品及不动产的安全完好。不得将产权属学校的设备、
用具等拿到校外。需送外维修的,必须经过学校同意,办理出门手续后才能出门。餐饮服务
企业应负责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人员到岗和变动前需向学校通报和备案相
关信息,提交所有从业人员的健康证以及相关证书。所属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校纪
校规,统一着装,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监督实施。所有员工不允许带家属(老人、小孩、
包括不在校内工作的配偶等)进入学校。出现工作人员工伤或死亡事故,餐饮服务企业负完
全责任,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6.质量要求:保证采购、储存、制作、销售的食品质量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餐
饮服务企业使用的食用油、米、面以及所有调料由餐饮服务企业采购并索证索票。原料厂家
须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经销商须具有相应资质。根据学生营养膳食需求制定搭配合理的
不同食谱,每周在供饭窗口墙上公布和及时更新菜谱、饭菜分量及价格,并接受学校和师生
监督。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学校要求建好各类台账,如:索证、食品添加剂领用记录、
消毒记录、采购、支出账目等。接受学校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虚心听取意
见,对所提出的问题和师生投诉及时清查和整改。
7.费用:学校从乙方每月的营业额中提取,按食堂运营营业收入的中标费率提取,餐
31
饮服务企业单独安装水表电气表,水电气费按月和实际交纳。食堂内部和周围清洁要及时,
清洁费(含排污/垃圾清运)、水费电费气费由餐饮服务企业自行负责。
8.伙食满意度:学校每学年进行一次师生满意度测评,满意度低于 60 分以下即为不合
格,学校有权取消其食堂委托经营资格,同时校方直接与其解除合同。
9、餐饮服务企业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日内为食堂投保公众责任险(食品安全责任险)。
二、餐饮服务企业的日常管理
1、餐饮服务企业应主动接受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餐饮行业
的监督、指导与管理。
2、餐饮服务企业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专(兼)职人员,承担食品卫生管理职责。
3、餐饮服务企业应依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相应岗位技能培训;
餐饮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4、餐饮服务企业采购的主副食品原材料应符合规定标准和有关要求,建立台帐管理和
索票索证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加工流程;销售食品要符合卫生规范;销售食品成品要实行留
样制度;不得制作售卖凉菜。
5、餐饮服务企业应建立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储藏、储存场所,配备必要的食品储藏保
鲜设施。
6、餐饮服务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食品储存期间,要
按照食品保管要求,分类存放,安全管理;要严防食品在储存期间发生霉变、腐烂和生虫不
洁等现象;对过期食品和霉变食品要按规定及时处理,严禁不符合质量卫生要求的食品流向
学校和学生餐桌。
7、餐饮服务企业应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原材料采购索证验收、仓库卫生管理、食
品加工卫生管理、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卫生检查及奖惩、除虫灭
害卫生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和紧急处置等制度,并上墙明示。
8、餐饮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及便后,
必须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并把头发置于帽内;勤洗手,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在食品加工和
销售场所内吸烟。
9、餐饮服务企业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10、除学校现有提供的设备如需添置设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餐饮服务企业自行负责。
三、餐饮服务企业退出
餐饮服务企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可停止其供餐资格:
1、餐饮服务企业不能满足供餐需要,经学校提出不予整改的;
2、餐饮服务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不能兑现的或未经批准更换的;
3、出现违反供餐合同的行为,包括严重降低供餐质量标准、随意变更供餐食谱、供餐
期间严重缺失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等。
4、掺杂使假,使用无证、过期、有害食品,危害学生身心健康,情节严重者。
5、供餐期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者。
6、供餐期间对就餐学生进行克扣、延时、减量、拒绝供餐或服务态度恶劣、有打骂(体
罚)学生等行为,情节较为严重者。
32
7、在协议供餐时间内连续停止供餐一次以上者。
四、学校监督管理
1、学校应加强对食堂的领导与管理,把其列为学校常规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并确定
一名校级领导分管,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设立膳食管理委员会,由工会干部、学生代
表、学生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具体行使对企业供餐的监督、检查等职能。
2、学校应对餐饮服务企业加强食品卫生监管,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
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坚决杜绝食源性疾患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五、食堂经营管理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食堂经营管理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1.1 运营服务方案:包括总体视频监控方案,食品质量控制方案、服务质量控制
方案、卫生管理控制方案(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方案等)、
餐厅环境管理方案、原材料采购管理方案、成本控制方案、操作规程控制管理方案、食
品保存管理方案、人员职责与管理方案、投诉处理方案、消防、治安及意外事故处理、以及
其他服务内容、服务规范、服务标准、服务措施、质量管理、监控体系及说明。
1.2 服务支持人员配备情况,包括人员结构、简历表、现场人员工作安排计划及其他辅
助说明材料;投标人必须安排固定的主要运营服务人员于本项目,并提供上述人员的名单和
简历,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需要对上述人员进行调换,必须得到校方的书面批准方可实施。
1.3 成本控制方案(须附菜品种类、价格、份量清单)
1.4 投标人准备添置办公设备、家具及其他用品清单。
1.5 员工培训计划及内容。
1.6 投标人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1.7 优惠服务;
1.8 其他服务承诺;
2.食品质量要求
2.1 熟制后食品完整不碎及不松散。
2.2 热菜供餐时保持温热。
2.3 热菜食品表面无风干及水浸现象。
2.4 素食食品即时烹炒并控干过多汤汁和水分。
2.5 所供食品保证质量。
3. 饭菜出品时间和要求
3.1 按规定准时开餐,每餐所供食品在开餐前 15 分钟布置完毕,如变更或其他情况,
不能准时开餐,餐饮服务方应提前通知业主,并留有充分时间做出补救。
3.2 合理安排用餐人数,做好用餐人员分流工作,保持供餐器皿内食品在一半以上,不
可出现用餐人员等候拥挤混乱现象。
3.3 分餐服务人员及时准确进行分餐,保证菜量。
3.4当学校增加或减少餐费标准时,餐饮服务方应在学校指定的时间内对饭菜做出调整,
调整前必须提前制定出方案,经学校审核、确认、批准后方可实施。
4.厨房各级任职人员条件和要求
4.1 厨房各级任职人员有为学校师生服务的思想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33
4.2 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及厨师),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更换。确需
更换的,需经发包方同意后,方可更换,但更换后的人员资格资质不得低于被更换的人员。
六、其他要求
1、运营方不得分包、转包或委托他人运营。
2、招标人将向运营方派出食品安生管理人员,与运营方共同负责并监督检查原材料的
入库、出库、价格、卫生及质量等情况。
3、运营方在运营期间另行添置的设备,运营期满后,由运营方带离。
4、运营方运营期间必须使用清洁能源,不得使用有污染的煤炭类、液化石油气罐。
5、运营方各类食品定价不得高于或低于同类食堂价格和当时市场平均价格;所有食堂
食品售卖物品毛利率应控制在合理区间。
6、运营方在运营期内应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和个人《健康
证》并接受其监督检查,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运营方负责。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
安全。
7、餐厅、操作间、室外、楼梯等均属于运营者管理范围,运营者保证运营区域卫生、
整洁。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招标人规定的纪律和规定,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监督
实施,不能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招标人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8、整个食堂、厨房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市卫生监督所制定的标准,招标人
有权监督,并定时检查。
9、运营者运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
纷,由运营者自行负责。
10、运营者负责生产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服从招标人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确保消防
安全无事故。
11、运营者建立食品卫生安全档案,做到资料全面、准确、齐全。接受上级教育、卫生
等行政部门的监督,若运营者出现理问题,运营者需要积极主动解决处理好,否则造成招标
人声誉和经济损失,招标人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其他事项
1、合同终止后,中标企业安装的设施设备及装修部分在不损毁设施设备的情况下能带
走的自行带走,不能带走的承包人不得损坏带不走的设施设备,能搬走的设施设备一周内搬
离完成,如不按规定时间撤离现场学校有权自行处理。
34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一、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条款内容
1
服务期:本次服务时限暂定 3年(自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合同一
年一签订。如中标单位服务质量达到要求,第二年续签合同,如服
务质量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2 履约地点: 涡阳县行政区域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3
租金缴纳条件及方式:学校在每月最后一日核算当月营业收入,扣
除当月租金后,于下月 7个工作日内将剩余营业额转入中标公司账
号。
合同文本及主要条款
35
服 务 合 同
合同编号:
合同日期:
正本页数:
甲方: 乙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传 真: 传 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 - MAIL: E - MAIL:
项目合同
36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中标通知书将 食堂委托给乙方进行管理运营,经
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总则
1.本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同期内
需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时是否续约合同,甲、乙双方均应提前 1 个月书面通知
对方,并共同做好善后工作。
2.乙方管理运营,提供保证就餐的运营服务。
3.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为学生提供营养优质的伙食,并在签订本合同前向
甲方交纳 肆万陆仟贰佰元(?46200 元) 的履约保证金(含经营安全风险保证
金)。该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且乙方付清考核扣款和处理完安全卫生等方面
的事故、结清食堂所有账目后 10天内无息退还。
4.食堂以服务学生为宗旨,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加强成本管理,力求收支平衡,保证伙食质量。不得经营烟酒、日用百货以及
未经加工直接入口的食品,食堂内部不得经营麻辣烫、奶茶、果汁、牛奶等各
类饮品。
5.在运营期内,双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通力协作,互相配合。
6.乙方应按照本次招标文件中的管理需求进行管理。
37
7.乙方承担费用,学校从乙方每月的营业额中提取 %的当月资产占用
费。
8.食堂采用打卡就餐,不得收取现钞,不得使用微信、支付宝等其它形式
支付。
9.经营期间未兑现投标文件承诺内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二、甲方责任
1.甲方为乙方提供现有的食堂的场地、水电气等基础设施,产生的水电气
费用乙方自理。
2.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学校作息时间表,以便乙方按时提供就餐服务。
3.甲方不得随意停止履行合同和增加收费项目。
三、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管理,如:卫生、安全、治安、消防等,特别
要防止食物中毒、火灾等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类似事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并追究乙方经济和法律责任。
2.因乙方食堂工作人员失职影响到学校的正常工作,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
责任。
3.甲方有权对饭菜质量、数量、卫生、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协助
乙方对乙方购买的主辅食材把好验收关。若乙方未达到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
方进行改正或处罚。
38
4.因乙方原因造成误餐或停餐,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经济补偿,影响社
会稳定的同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5.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四、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学校提供的运营场地内运营,不经甲方同意,对食堂内部布局
不得擅自更改、扩建;承担设施设备的购置及日常维修保养费用。
2.乙方负责食堂的营运管理工作。加强对工人的业务培训,努力丰富菜肴
种类,提高饭菜质量,控制成本。需列出经营品种及营养配比说明,符合学校
规定;高、中、低档搭配合理(3:5:2),菜肴合理‘品种多样’荤素搭配。列
出菜品价格,体现货真价实,质价相符,符合微利要求。
3.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卫生教育,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食堂工作人员按食
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规定进行健康检查,持证上岗。工作人员须穿着统一的工
作服装和劳务卫生用品。
4.认真管理使用好物品,摆放合理,保证操作间内干净卫生、整洁有序,
对运营场所定期进行“除四害”工作。
5.严格执行各项食堂管理制度,严格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及
卫生管理制度实施。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规范操作,安全生产。
6.确保食品安全,时刻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制定应急预案,严把食品的质
量和卫生,把住进货渠道及进货质量关,原材料、产品应有生产许可证的应提
供生产许可证,严禁购进变质发霉的食物,禁用不达标餐具,保证食品卫生达
标。严格执行留样制度。承担因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引起后果的相应责任。
7.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时间作息,准时开餐。
39
8.乙方食堂运营业务只限于饮食服务方面,且中途不得转让委托管理权、
整体或部分不准对外转包。否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终止合同,并赔偿甲
方损失。产生不良后果的,追究乙方责任。
11、在合同期间,因乙方原因停止运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上报行业监
管部门进行处理,扣除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2.相关要求:
12.1 餐饮服务方在原材料采购中,要保证从正规渠道购进,并经过有关食
品检验检疫部门的正规检验合格,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其中,肉制品
的采购必须实行定点采购,并应提供定点采购的采购点的营业执照、运营许可
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蔬菜类材料采购必须从正规市场购入并
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规定。各种主食材料(米面等)、辅料、调味品
及卫生消毒用品、消耗品等必须从正规厂商或商场购入,指定品牌和采购渠道,
并提供产品的品牌和采购点的营业执照、运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
合格证等材料,保证质量、杜绝使用三无产品、假冒伪劣、过期产品。发现一
次扣除餐饮公司当月营业额 50000 元。
12.2 餐饮服务方的人员应统一着装,注重个人卫生。工作时不穿戴工作衣
帽口罩,操作时吸烟,手指甲长,工作时戴戒指,手链,炒菜时或打饭时掏耳
挖鼻,上厕所后不洗手等,发现一次扣除餐饮公司当月营业额 1000 元。
12.3 严禁出售“三无”食品及变质、过期食品和市场准入标志食品,检查
发现有运营劣质物品、“三无”产品、变质、过期食品的,除销毁物品外,每
次处 50000 元罚款。如出售物品被卫生监督、工商、质量监督等部门查处的,
校方有权按所罚款额的 1~5 倍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中止合同,一切责任由餐
饮服务企业自负。严禁向学生出售香烟、酒及国家明令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的
物品,如有违反,查实一次处 2000 元罚款。对于餐饮服务方计算错误或违反
40
菜单标价而多收的就餐人员价款,餐饮服务方同意就餐人员有权要求双倍返还
多收部分。
12.4 餐饮服务企业必须维护校园环境卫生,保持餐厅及周围的清洁卫生,
有瓜皮果壳、纸袋、塑料袋、饮料盒等应及时处理。厨房、餐厅及各餐饮公司
卫生区未做好清洁及保洁工作的,发现一次扣除餐饮公司当月营业额 1000 元。
12.5 餐饮服务企业要管理好食堂工作人员,持证(身份证、健康证、暂住
证、执业资格证)上岗,不做违法乱纪,违反校规校纪之事,不得在校园内进
行打牌、搓麻将、破坏绿化等不文明的活动,每次处 500 元罚款,校方认为不
合格的人员应无条件辞退。
12.6 师生食用校内食品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由餐饮服务方负责中毒者一
切费用,校方有权中止合同,扣除餐饮公司当月营业款,押金及餐饮服务方提
供的一切设施归校方所有。并由餐饮服务企业承担相应的行政法规处罚及相应
的民事、刑事责任。
12.7 生熟食品混放及生熟食品用具混用,没有按照餐饮具及冰箱规范使用
要求使用的,餐饮具没有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统一洗漱、消毒、保洁的,发现一
次扣除餐饮公司当月营业额 2000 元。
12.8 凡经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后有不规范操作等行为被上级部门通报造成
恶劣影响的,扣除餐饮公司当月营业额 10000 元。
12.9 加工操作、仓储、售卖等期间未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防尘即“四
防”的;食品粗加工期间,刀具未分类使用、切菜板未分类使用、洗菜池未分
类使用、粗加工容器未分类使用、粗加工原材料未离地存放、未使用完调料未
密闭存放等;餐饮具未清洗干净者,发现一次扣除餐饮公司当月营业额 2000
元。
41
12.10 凡在售卖过程中擅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餐饮用具的,发现一次扣
除餐饮公司当月营业额 5000 元。
12.11 未经学校批准擅自提高饭菜价格或擅自定价及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增
减窗口等,一经发现扣除餐饮公司当月营业额 2000 元整。
12.12 以上所有管理规定,经检查处理后未整改,第二次将双倍处罚,屡
次检查出现类似问题将停业整顿直至解除合同。
12.13 凡不服从学校领导者,扣除当月营业额 20000 元,学校将终止与餐
饮公司合同。
五、乙方权利
1.乙方自主运营,不得转包、分包。
2.有权自主聘用、调用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
3.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
六、乙方的日常管理
1.乙方应主动接受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餐饮行
业的监督、指导与管理。如相关部门提出整改乙方必须立即整改且在 1 天内拿
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征得校方同意,并有明显的改进效果,整改经相关部门
验收合格,否则继续整改,第二次不合格的,乙方承担 1000 元的违约金,继续
整改;第三次整改不合格的,学校可以终止合同。
2.乙方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专(兼)职人员,承担食品卫生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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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乙方应依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相应岗位技能培
训;餐饮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4.乙方采购的主副食品原材料应符合规定标准和有关要求,建立台帐管理
和索票索证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加工流程;销售食品要符合卫生规范;销售食
品成品要实行留样制度;不得制作售卖凉菜。
5.乙方应建立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储藏、储存场所,配备必要的食品储藏
保鲜设施。
6.乙方应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食品储存期间,
要按照食品保管要求,分类存放,安全管理;要严防食品在储存期间发生霉变、
腐烂和生虫不洁等现象;对过期食品和霉变食品要按规定及时处理,严禁不符
合质量卫生要求的食品流向学校和学生餐桌。
7.乙方应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原材料采购索证验收、仓库卫生管理、
食品加工卫生管理、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卫生检查
及奖惩、除虫灭害卫生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和紧急处置等制度,并上
墙明示。
8.乙方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便后,
必须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穿戴清洁
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勤洗手,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
指加工食品;不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9.乙方必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及消防器材,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10.乙方的工作人员的食宿问题有乙方自行解决,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秩序。
11.乙方服从学校关于食堂经营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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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乙方需自行处理垃圾保证垃圾必须倾倒致指定位置不能随意倾倒,否则
发现一次警告,二次罚款 200 元/处并通报批评,拒不改正学校有权解除合同。
七、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应及时终止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赔偿
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乙方签约人未经批准更换的。
2.出现违反供餐合同的行为,包括严重降低供餐质量标准、供餐期间严重
缺失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等。
3.掺杂使假,使用无证、过期、有害食品,危害学生身心健康,情节严重
者。
4.供餐期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者。
5.供餐期间对就餐学生进行克扣、延时、减量、拒绝供餐或服务态度恶劣、
有打骂(体罚)学生等行为,情节较为严重者。
6.在协议供餐时间不经学校同意停止供餐一次以上者。
7.在学校组织的测评中不合格。
八、学校监督管理
1.学校应加强对食堂的领导与管理,把其列为学校常规管理工作的重要内
容,并确定一名校级领导分管,配备专职或兼职供餐管理员。设立食宿管理委
员会,由工会干部、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具体行使对
企业供餐的监督、检查等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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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校应对餐饮服务企业加强食品卫生监管,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
追究制,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坚决杜绝食源性疾患和食物中毒事
故发生。
九、付款方式:承租人按学校规定统一使用“一卡通”刷卡机,就餐人员
实行刷卡付费,承租人不得以现金及其它方式收取。甲方将在每月最后一日核
算当月营业收入,扣除当月租金,于下月 7 个工作日内将当月剩余的营业收入
部分转入乙方账户。
十、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中华
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卫生部令第 14号 2002 年 9 月 20 日)和《食品生产运营日常
监督检查管理办法》(2016 年 3 月 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3号
公布自 2016 年 5月 1 日起施行)。
2.招标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时,乙方不承担甲方房产和设施的经济损失。
4.乙方员工在校期间应接受学校管理,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5.若国家发生重大政策性调整或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事件致使合
同无法按约定履行,双方可协调变更或解除合同。
45
6.餐饮服务结束合同期满终止合同时,乙方自行拆除乙方的所有设备设
施,并在 7日内乙方的所有物品、设备设施移出校园。否则,甲方将强行拆除,
乙方承担拆除费用。
7.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甲乙双方执贰份,见证方及公管局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见证方(单位公章):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
(项目编号: 号)
投标文件
投标人:
年 月 日
47
一、投标函(格式)
采购人名称或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
处理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遵照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的
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实施。
2、我方同意接受招标文件中投标有效期的相关规定。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中心递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的投标保证金。并且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投标书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
我方将放弃要求贵中心退还该投标保证金的权力。
5、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
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我方提供的此项目所有证件的扫描件与原件相符,是真实、合法、有效的,提供的
综合业绩资料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证件或虚假陈述,我方愿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法律后果。
7、我方完全理解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高报价的投标人。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签章)
联系电话(传真):
年 月 日
48
二、开标一览表(格式)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费率
大写(%): ;
小写(%):
服务期
备注
注:1、表中投标报价即为最终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
投标报价或者表中某一包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2、投标报价应包含广告设计、人工、保险、税费、加工及加工损耗、包装、运输、现
场落地、安装及安装损耗、调试、检测验收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维保等工作所发生的一
切应有费用。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49
三、项目实施方案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要求和企业实际情况自行编写)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50
四、资格证明及有关材料
1、资格条件要求的营业执照等资质证书复印件
51
格式: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采购人名称或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关于贵方 年 月 日发布关于“XXX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公告,
我方愿意参加投标,并已清楚谈判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
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见附件):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如我方中标 ,我方愿意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向本项目采购人提供符合招标公告
要求的(二)、(四)、(六)项具体证明材料供采购人核验。如采购人发现我方有违法、
违规、弄虚作假行为,可取消我方中标资格,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
我方承担。
特此声明!
日期: 年 月 日
52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 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53
4、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
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如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则不需要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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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承诺书(格式)
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一、遵守《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
法经营,严格自律,不参与、不做任何违法违纪的事。 。
二、完全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提交的所有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真实、
合法、有效,对他人的知识产权不构成侵权。如因材料弄虚作假,或导致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或给采购方的使用带来严重影响,造成经济损失,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三、在投标过程中,无围标、串标、出借资质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均为我公司正式工作人员。投标时(以投标截
止时间为准),我公司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被限制投标的记录(有效期内)。
五、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我公司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六、如被确定为中标(成交)单位,保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履约。
七、依法行使自己的质疑、投诉权利,提供的质疑、投诉证明材料来源合法,不存在捏
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投诉等行为。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之一,或存在其他虚假、违法违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相关部门的
处理,并自愿放弃索要投标(履约)保证金的权利,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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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我单位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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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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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1.1 招标项目概况
1.2投标人资格要求
1.3费用承担
1.4 保密
1.5语言文字
1.6计量单位
1.7响应和偏差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解释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2 投标报价
3.3 投标有效期
3.4 投标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3.6 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2 开标程序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2 评标原则
6.3 评标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
7.2 中标结果公告和中标通知
7.3 履约担保
7.4 合同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8.5 质疑与投诉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 评标办法
2. 评审标准
3. 评标
4.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5.无效投标的情形
6.废标
第四章 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合同条款前附表
见证方(单位公章):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格式)
二、开标一览表(格式)
四、资格证明及有关材料
1、资格条件要求的营业执照等资质证书复印件
五、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