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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应急管理局食品慰问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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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亿工程管理服务(诸暨)有限公司关于诸暨市消防救援大队‘11.9’和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招标详情

吉亿工程管理服务(诸暨)有限公司关于诸暨市消防救援大队‘11.9’和春节慰问品 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16 16:1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Y2021-11-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诸暨市消防救援大队‘11.9’和春节慰问品
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1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采购数量男、女数量各为722套男、女共计722套

更正日期:2021年11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诸暨市应急管理局

地 址:东一路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7012353

质疑联系人:张托

质疑联系方式:0575-870123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亿工程管理服务(诸暨)有限公司

地 址:诸暨市安康路58号2楼

传 真:0575-89075249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宇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957540037

质疑联系人:丁钰燕

质疑联系方式:0575-8907524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诸暨市财政局

地 址:诸暨市人民中路356号

传 真:0575-87023633

联系人 :吕康玮

监督投诉电话:0575-87111685

明确数量 866400


附件信息:

  • 招标文件(119及春节慰问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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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 亿 工 程 管 理 服 务 ( 诸 暨 ) 有 限 公 司 政 府 采 购 文 件 诸暨市消防救援大队‘11.9’和春节慰问品 采购项目 (编号:JY2021-11-10) 招 标 文 件 采 购 单 位:诸暨市应急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吉亿工程管理服务(诸暨)有限公司 监 督 单 位 :诸暨市财政局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吉 亿 工 程 管 理 服 务 ( 诸 暨 ) 有 限 公 司 政 府 采 购 文 件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四章 招标需求 第五章 采购合同(参考格式) 第六章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吉 亿 工 程 管 理 服 务 ( 诸 暨 ) 有 限 公 司 政 府 采 购 文 件 第 1 页 共 39 页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诸暨市消防救援大队‘11.9’和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 网“政府采购云平台”或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板块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并于2021年12月03日14: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2021-11-10 项目名称:诸暨市消防救援大队‘11.9’和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6.64 万元 最高限价:86.64 万元 采购需求:消防队员 361 名,拟采购运动服装和鞋共 722 套,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所属行业:批发业或零售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浙财采监【2013】24 号《关 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3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 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 地点: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符合投标 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上述网站采购公告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直 接在政采云上参与电子投标。 售价: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网上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2021 年 12月 03日 14时 00分(北 京时间)前按照电子投标要求将电子加密标书上传到“政采云”平台,逾期或未上传成功 的将导致无法投标或投标无效。 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于“政府采 购云平台”在线参加。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 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 准)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 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相关联系 信息详见本公告第七条)。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标前准备: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为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参与 本项目电子招投标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采云平台正式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 申 领 CA 证 书 并 绑 定 帐 号 【 办 理 流 程 详 见 吉 亿 工 程 管 理 服 务 ( 诸 暨 ) 有 限 公 司 政 府 采 购 文 件 第 2 页 共 39 页 http://www.zhuji.gov.cn/art/2020/3/12/art_1388400_486.641245.html】。投标人应充分 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 CA 证书等所需时间,如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内完成相 关流程,而引起的投标或响应无效的责任自负 3、投标文件制作: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 标 工 具 前 往 “ 浙 江 政 府 采 购 网 - 下 载 专 区 - 电 子 交 易 客 户 端 ” (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下载并安装,投 标 文 件 制 作 具 体 流 程 详 见 “ 政 府 采 购 云 平 台 ” (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 dQ8Na),请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最新操作指南。 4、供应商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 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 收。供应商应在开标时间后 1小时内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 行解密投标文件。若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导致投标无效或失败。供应 商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需为同一把 CA。同时为保障项目开标的连贯性、 减少电子投标的意外事件,制作电子投标人员与开标人员最好为同一人,预留同一手机 号码。 5、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政采云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导致投标人投标 无效,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在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加 密投标文件(文件名后缀为备份文件四字的首字母)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吉亿工程管 理服务(诸暨)有限公司邮箱(597046683@qq.com),传送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需打 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投标人自行保管,如政采云上电子投标文件出现解密失败情 况(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内进行解密,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 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可按照自身意愿确认是否同意提 供加密密码传送至吉亿工程管理服务(诸暨)有限公司邮箱(597046683@qq.com)的 备份文件,并以备份文件作为替代电子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未按照规定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前)及要求提供有效备份文件,同时政采云上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将导致投标无 效。 6、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诸暨市应急管理局 地 址:诸暨市东一路 项目联系人:张托 联系 方式:0575-873218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亿工程管理服务(诸暨)有限公司 地 址:诸暨市安康路 58号 2 楼 项目联系人:朱宇峰 联系 方式:18957540037 质疑联系人:丁钰燕 联系 方式:0575-89075249(带传真)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诸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诸暨市人民中路 356 号 联 系 人:金永康 监督投诉电话:0575-87113458 4.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电话:400-881-7190 吉 亿 工 程 管 理 服 务 ( 诸 暨 ) 有 限 公 司 政 府 采 购 文 件 第 3 页 共 39 页 诸暨市应急管理局 吉亿工程管理服务(诸暨)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2日 第二章 投标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诸暨市消防救援大队‘11.9’和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2 采购人式 公开招标 3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4 最高限价 详见招标公告,任何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5 投标人(供应 商)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6 是否接受联 合体投标 除非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否则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标的划分 本次招标共1个标的,招标人择优择定中标人。 8 招标文件的 获取 详见招标公告。 9 投标保证金 详见招标公告。 10 资格审查 采购人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11 资格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格式见附件); (3)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采 购人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核实的结果为准) (4)其他资格证书(详见招标公告,提供相应资格文件证书复 印件)。 12 商务技术文 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情况介绍; (3)相关资质证明或文件复印件(如有,加盖单位公章); (4)对本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及投标方案描述,包括:功能说 明、性能指标、设备选型或提供服务方案说明; (5)投标设备详细配置清单或提供服务描述和技术(服务)偏离 表; (6)成功案例和业绩证明(如有); (7)招标文件标明的影响投标人资格的其他证明文件(如主要 设备材料的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本地化服务能力证明); (8)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力量及技术措施(如需要); 吉 亿 工 程 管 理 服 务 ( 诸 暨 ) 有 限 公 司 政 府 采 购 文 件 第 4 页 共 39 页 (9)投标人建议的安装、调试、验收方法或方案(如需要); (10)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如需要); (11)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投标人在“技术文件资料”中应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该项内 容将作为评标重要指标。 13 报价文件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3)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4)小微企业声明函、网页证明资料(若有,格式见附件); (5)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 (6)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14 现场演示 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15 投标样品 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16 上传电子投 标文件时间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上自行加密上传电子投标 文件,逾期上传或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17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如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必要,可延长投标 有效期。 18 签订合同时 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日内 19 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0 履约保证金 免收履约保证金。 21 投标文件上 传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22 开标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23 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24 信用记录 根 据 财 库 [2016]125 号 文 件 ,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 应商,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25 政府采购节 能环保产品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将依据国家确 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 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 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 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无效。 26 小微企业有 关政策 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 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 吉 亿 工 程 管 理 服 务 ( 诸 暨 ) 有 限 公 司 政 府 采 购 文 件 第 5 页 共 39 页 小企业。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 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符合下列情形,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 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 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 企业扶持政策。 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 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 的从业人员。 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 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 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 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 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 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 体视同小微企业。 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的,视同为小微企业。 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向 中小企业支付款项。 吉 亿 工 程 管 理 服 务 ( 诸 暨 ) 有 限 公 司 政 府 采 购 文 件 第 6 页 共 39 页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招标。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委托招标方采购本次货物、服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 组织。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吉亿工程管理服务(诸暨)有限公司。 2.3“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4“货物”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 金、 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 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2.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2.8本招标文件所述设备品牌、型号是结合实际现有情况的推荐性参考方案,投标人 也可根据招标文件得要求参考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招标方实际 业务需求其他同档次优质品牌的产品,进行方案优化。所投产品不在参考品牌范围内的, 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文件评审时集体讨论决定。 3.采购人式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4.投标人及投标委托有关说明 4.1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5.投标费用 5.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获得招标文件和编制、提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 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5.2本项目对中标人收取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国家发改委【2011】 534号文件和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执行,收费基数为合同总金额。 6.特别说明: 6.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2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 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49 条之规定双倍赔偿 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6.3 投标人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和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 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 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 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 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归采购人所有。 6.4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投标过程中应诚实守信,不弄虚作假,不隐瞒真实情况, 不围标串标,不恶意质疑投诉。如违反上述要求,经核实后,供应商的投标将作废,将 该供应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一定年 限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或其他处罚。 6.5 本项目涉及采购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 吉 亿 工 程 管 理 服 务 ( 诸 暨 ) 有 限 公 司 政 府 采 购 文 件 第 7 页 共 39 页 如安装或配置了软件的,须为正版软件。 6.6 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 业标准。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 6.7 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 产标准或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 国商检部门检验。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 7.询问、质疑和投诉 7.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 复。 7.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7.3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采购文件在获取截止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届满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针对采购文件中特定资格条件、 采购需求、评分办法提出的质疑,原则上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提 出的质疑,原则上由采购机构负责答复。对认为有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问题,采购人和 采购代理机构将补充(更正)以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补充(更正)是 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7.4质疑供应商在收到更正(补充)公告后应于 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传真形式 (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给予确认。过期未回复的,视为默认接受。 7.5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7.6 供应商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 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7.7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 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 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构成。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8.1招标公告; 8.2投标须知; 8.3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8.4采购需求; 8.5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8.6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9.投标人的风险 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 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9.2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交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 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投 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吉 亿 工 程 管 理 服 务 ( 诸 暨 ) 有 限 公 司 政 府 采 购 文 件 第 8 页 共 39 页 10.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0.1 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发现其中有误或 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 等)要求采购人澄清。逾期提出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 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采购人将补充(更正内容)以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 投标人,补充(更正)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10.2 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 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 文件或公告或通知为准。 10.3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以网站发布补充公告的形式 通知所有投标人,通知中没有注明更改投标截止时间的视为截止时间不变。修改的文件 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10.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公告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 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0.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投 标无效。 10.6 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 任何异议,均须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 三、投标文件编制和提交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 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12.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2.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往来通知、函电, 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 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 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但 翻译错误的除外。 12.2 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 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 则视同未响应。 13.投标报价 13.1 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本项目的投标应以人民币计。 13.2 投标报价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 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投标报价(包 括单价、总价等)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100.88 元)。投标人必须报有合理单价, 其将作为设备增减的主要依据。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合同总价和单价 不做调整。 13.3 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3.4 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3.5 中标后,中标人所填写的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 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 1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吉 亿 工 程 管 理 服 务 ( 诸 暨 ) 有 限 公 司 政 府 采 购 文 件 第 9 页 共 39 页 14.1 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投标书 应保持有效。如采购人认为必要,可延长投标有效期。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 将被拒绝。 14.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 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14.3 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不再有效。同意延 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4.4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15.投标保证金 15.1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15.2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项目采购预算价2%的标准承担因此给 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15.3.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15.3.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15.3.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5.3.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 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5.3.5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15.3.6向有关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15.3.7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 15.3.8投标人质疑投诉提供虚假情况; 15.3.9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损害采购人或采购单位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情 形的。 16.投标文件的制作 16.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 16.2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 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 的责任。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的,投标无效。 16.3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投标人应写全称。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有 加盖公章均采用CA签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 无效。 16.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因表达不清 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6.5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 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17.投标文件的递交、补充、修改和撤回 17.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分开制作。如投标 文件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含有报价的内容,将被视作无效标处理。 17.2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在“政采云”上自行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未按 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17.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补充、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 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 17.4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吉 亿 工 程 管 理 服 务 ( 诸 暨 ) 有 限 公 司 政 府 采 购 文 件 第 10 页 共 39 页 17.5 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人文件均不得撤回其投标。 17.6 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18.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 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 于投标人疏忽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限时内不 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 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8.1在符合性审查和资格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 效投标: 18.1.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18.1.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盖章; 18.1.3投标文件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18.1.4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 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8.1.5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售后服务承诺等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的; 18.1.6投标文件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含有报价的内容; 18.1.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8.1.8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8.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8.2.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 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18.2.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 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18.2.3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20项(含)以上 的; 18.2.4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18.2.5发现有二份及二份以上投标文件的相互之间有特别相同或相似之处,且经询 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 员确认有串通投标嫌疑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予以废除,不再对其进行评审, 也不影响招标工作继续评标。 18.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4)投标人不接受报价文件中修正后的报价的; (5)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 18.4符合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 四、开 标 19.开标 19.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 现场。 吉 亿 工 程 管 理 服 务 ( 诸 暨 ) 有 限 公 司 政 府 采 购 文 件 第 11 页 共 39 页 19.2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0.开标程序 20.1投标截止时间后的1小时内,由各投标人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请各 投标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在电子开评标期间,投标人(授 权代表)需确保在各自所在的区域具备上网的技术条件并保持网络及联系方式畅通), 同时为避免出现意外,建议全程由一台电脑进行操作(包括标书制作、上传、解密等), 中途不要更换电脑。 20.2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 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0.3采购人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未按照招标 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 20.4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 及评分标准,对投标人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0.5对技术标有效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在“政采云”平台上予以公开; 20.6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有效的投标单位进行投标报价评审,确定投标报价评审有 效投标单位; 20.7对投标报价评审后有效的投标单位计算投标报价分和综合得分; 20.8确定预中标人。 特别说明: 1、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2、如中标人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且评审过程中未发现的,履约应按 有利于采购人的要求执行。 3、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 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 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五、评 标 21. 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组建。 22.评标原则 22.1 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 22.2 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22.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 22.4 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2.5 评审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评审工作的, 应按规定更换评审专家,被更换的评审人员之前所作出的评审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 换后的评审人员重新进行评审。无法及时更换专家的,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评审 吉 亿 工 程 管 理 服 务 ( 诸 暨 ) 有 限 公 司 政 府 采 购 文 件 第 12 页 共 39 页 资料,并告知投标人择期重新评审的时间和地点。 22.6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 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 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 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 定处理。 22.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 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2.8除单一来源采购以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2.10 本项目涉及提供的有关资质证书,若原有资质证书处于年审期间,投标人提 供年审证明的可按原资质投标;若投标人正在申报上一级别资质,在未获批准之前,仍 按原级别资质投标。 23. 评标程序 23.1资格及形式审查 采购人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23.2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 23.3实质审查与比较 23.3.1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以招标文件为基本依据,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 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 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 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平的影响。 23.3.2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 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政采云”在线询标或其他有效 形式形式进行答复。“政采云”在线询标时间由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决定,投标 人代表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 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23.3.3 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投标技术方案中产品的具体参数,不得照搬照抄招标文件 的技术要求。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为投标技术方案不合格响应,其相关分数予以 扣减或作无效标处理。 23.3.4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 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 标。 23.3.5 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 23.3.6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 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23.3.7 评标委员会对明显不合理的投标报价,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说 明,投标人不能提供的或提供的材料不能说明问题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判定其投标无效。 吉 亿 工 程 管 理 服 务 ( 诸 暨 ) 有 限 公 司 政 府 采 购 文 件 第 13 页 共 39 页 23.3.8 评审人员对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解释、要求、标准存在不同意见的, 持不同意见的评审人员及其意见或理由应予以完整记录,并在评审过程中按照少数服从 多数的原则表决执行。评审人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中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 由现场监督员记录在案后,可视为同意评审结果。 23.3.9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 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 织采购活动。 24.如投标人或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串通投标行为认定,禁止其一至三年 内进入本市政府采购市场,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2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人员编制; 2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遗留其他投标人不属于本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必需的信 息资料的; 24.6不同投标人的授权代表为同一单位的工作人员的; 24.7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在一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遗留有其他供 应商的签名、盖章等不属于本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必需的信息资料的; 24.8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协助投标人撤换或更改投标文件的; 24.9采购人泄露有意向参加政府采购的投标人名称、数量等应当保密的事项的; 24.10不同投标人之间私下达成书面或口头协议,指定一家投标人中标或轮流中标 的; 24.11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的投标; 24.12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4.13不同投标人与同一投标人联合投标的; 24.1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24.1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24.1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 通行为; 24.17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 25.投标文件的澄清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评标 委员会可以在“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或其他有效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同一份投标文件含义 不明确或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招标文件其它地方有规定处理方法的除外)作必 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在线回复或其他有效形式在询标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或 说明(需盖电子签章或实体公章),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 性内容。凡属于评标小组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投标人 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6.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6.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 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6.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吉 亿 工 程 管 理 服 务 ( 诸 暨 ) 有 限 公 司 政 府 采 购 文 件 第 14 页 共 39 页 26.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 单价。 26.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加盖 公章确认,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 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标办 法及评分标准》。 28.评标过程的保密 28.1 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 文件的有关资料和授予合同的信息,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 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露。 28.2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扰、影响评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 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招标规定的活动,都可能导致其被取消 投标资格,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3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 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六、定标 29.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 29.1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 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 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9.2第一名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将上报诸暨 市财政局,诸暨市财政局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诸暨市招投标市场不 良行为记录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进行处理。此标的将另行组织采购。 30.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 30.1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省政府采购 网上发布中标公告,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政采云”平台确认并签发《中标通知书》。《中 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0.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 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 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31. 中标无效情形 中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31.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31.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1.3 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31.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1.5 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 者与采购人另行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31.6 拖延、拒签合同的; 吉 亿 工 程 管 理 服 务 ( 诸 暨 ) 有 限 公 司 政 府 采 购 文 件 第 15 页 共 39 页 31.7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损害采购人或采购单位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的。 32.重新招标 投标截止时间及评审期间,出现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项目流标,重新组织采 购。 七、授予合同 33.签订合同 33.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3.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和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询标时作出的承诺及其澄 清文件等作为合同签订的依据和主要附件。 33.3采购人对合同内容负责。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必须由法律顾问根据《政 府采购法》、《合同法》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方可签订合同。对于 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下的项目,采购单位自行组织审查合同条款。 33.4合同一式二份,采购单位和中标人各执一份。 33.5中标人和采购单位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不得另外订立背离合同 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34.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 35.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政采云系统将 采购合同进行网上备案。 八、质疑和投诉 36.1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政采云”平台上及时提出,评审 委员应对异常情况制作相关记录。 36.2开评标结束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 结果有异议的,应在采购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小时止) 起7个工作日内依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若投标人对采购 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处理结果不满意,应在收到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答 复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投诉。 36.3质疑投诉的相关规定 (一)质疑投诉递交的资料需为书面材料。质疑投诉书面材料需法人代表人(或负 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质疑投诉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予受理: (1).质疑投诉人不是所投诉项目的参与者,或者与质疑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质疑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 (3).未提供书面质疑或者质疑未加盖公章的;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投诉 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已超过招标文件规定质疑投诉提出期限的事项。 (5).投诉事项已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 (6).质疑投诉的事项已经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投诉事项应先提出质 疑而没有提出质疑的。 (7).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有关规定的投诉。 吉 亿 工 程 管 理 服 务 ( 诸 暨 ) 有 限 公 司 政 府 采 购 文 件 第 16 页 共 39 页 九、不良行为记录 投标人在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违规行为的将记入诸暨市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并 在记录时限内暂停其诸暨市域范围内政府采购交易资格,同时不良行为在诸暨市公共资 源交易网站公示。 序号 不良行为 记录 时限 1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个月 2 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6个月 3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 6个月 4 不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标的验收工作的 6个月 5 在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考核中被通报批评或处以警告及以上 处罚的 6个月 6 不遵守投标会场纪律,无理取闹,扰乱交易秩序的 1年 7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人签订政 府采购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更改合同实质性内 容,或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 1年 8 虚假投诉、恶意投诉和不按程序、规定时间进行质疑投诉而影响 采购工作正常进行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1年 9 不按照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包括提供标的、售后服务、 技术支持等),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和廉政合同要求的 1年 10 项目负责人不到位,或擅自变换项目负责人,或不认真履行职责 造成采购人损失的 1年 11 发生经营状况重大变化以及重要担保、重大合同纠纷或诉讼、信 用等级和资质变化等可能影响履约能力的重大事项,未及时向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书面报告,因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 1年 12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串通的 2年 13 采取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进行不公平竞争的 2年 14 中标后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的协议的 2年 15 事先有承诺,而事后违反承诺内容的 2年 16 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反规定进行分包的 2年 17 提供虚假资料参加投标的 3年 18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 虚作假的 3年 19 未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提供全部货物的,或无故拖延工期的 3年 20 无故不提供中标要求的型号、配置等产品的,或有拆换、调换、 截留产品零部件和备品备件的行为的 3年 21 为获取自身利益,向采购人及其他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提供 不正当利益的 3年 22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走私物品的 5年 23 擅自变更、中止、终止或解除政府采购合同的 5年 24 向有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谋取中标的 5年 25 在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对管理机构、采购人、其他投标人、评标 专家、中介机构等政府采购相关机构和人员,采取诋毁、诽谤、 5年 吉 亿 工 程 管 理 服 务 ( 诸 暨 ) 有 限 公 司 政 府 采 购 文 件 第 17 页 共 39 页 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的 26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认定的其他违反政府采 购管理的行为 酌情 处理 十、监督和解释 37.本次招标活动接受诸暨市财政局的监督。 38.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吉亿工程管理服务(诸暨)有限公司。 吉 亿 工 程 管 理 服 务 ( 诸 暨 ) 有 限 公 司 政 府 采 购 文 件 第 18 页 共 39 页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1、采用 综合评分法 。即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择定最高得分者为第 一中标候选人,即预中标人。 2、 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 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 术指标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只推荐排名第一的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 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3、评分办法 (1)满分为100分。总得分=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 (2)商务技术得分=商务技术评分,商务技术评分=所有评委有效评分算术平均数。 (3)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评标基准价=最低有效 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0%。 4、技术分评分细则(70分) 序号 评分标准 分值 1 根据所投产品的品牌及样式新旧程度等情况进行综合打分,最高5分。 5 2 所投产品经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证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成衣外观 检测。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计5分,每提供一份质检报告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每 一份检验报告内一项检测不合格,则该份报告不计分),扣完为止。(提供检测报告 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5 3 技术指标响应性:产品款式、面料、工艺等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产品的技术和规格 要求表中各项指标的得10分;每偏离一条扣2分,扣完为止。 10 4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对面料、辅料及成品在质量方面保证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等方 面进行综合评分,最高5分。 5 5 参考投标人提供的样品,未提供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如:样衣材质、款式 与招标文件要求材质明显负偏离的)的本项不得分: (1)整套材质、式样及搭配协调性等: 1)提供的上衣、下裤、鞋整套样品颜色式样搭配是否得体、大方、协调(0-5); 2)服装面料是否优于采购需求,是否具有良好的防风抗寒透气、永久抗皱性且触感舒 适(0-5); 3)鞋子的材质、式样是否优于采购需求情况进行打分(0-5 分)。 (2)样品制作工艺情况: 1)对投标样衣、裤子的做工(帽子、口袋、其它拼缝线等是否平服、对称,线迹是否 清晰饱满,线迹密度是否均匀,眼针是否饱满清晰,整体不得有污渍、烫痕、划破等 情况)进行打分(0-5 分); 2)样衣、裤整体拼接尺寸的精准度(比如左右肩缝接对称合理性、袖口拉链等拼接处 是不协调等(0-5 分); 3)样鞋整体做工、鞋底抗震防滑性以及穿着舒适性(0-3 分); 4)样品尺码标准化打分[0,2]。 30 6 2019年至投标截止日,有同类产品供货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合同计2分,最高6分。 6 吉 亿 工 程 管 理 服 务 ( 诸 暨 ) 有 限 公 司 政 府 采 购 文 件 第 19 页 共 39 页 (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招投标网(官网)截图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7 1)根据投标人在项目所在的销售门店(或销售网点)数量等情况进行打分,最高3分。 (须提供门店(或网点)详细地点等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2)提供的售后服务体系的完整性、售后服务组织及技术保障措施合理性、响应时间的 迅速性、售后服务的优惠性程度进行综合评定。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在项目所 在地有销售门店(或销售网点),承诺接到采购人电话半小时内响应并处理的得3分; 方案较为科学合理,针对性较强,承诺中标后合同签订前在项目所在地设立销售网点 并承诺半小时到1小时(含)响应并作出处理的得1分;方案一般,针对性一般,无网 点的不得分。 3)投标人接受用户方要求更换同等质量及价值的其他款式,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具体 方案的,评委根据提供的方案情况在以下方面打分:1)同意1年内更换并有详细具体 可操作性的方案1分,2)同意2年内更换并有详细具体可操作性的方案得3分。 9 (5)本次评审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评审的单位全部入围进行报价评审。 吉 亿 工 程 管 理 服 务 ( 诸 暨 ) 有 限 公 司 政 府 采 购 文 件 第 20 页 共 39 页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清单 名称 参数要求 数量 款式图 品牌要求 男款 立领 运动 夹克 运动 上衣 外套 衣服面料含棉量64%聚酯纤维36%,螺 纹:棉100%弹性纤维除外,开衫卫衣款 式;棉质面料织造,触感细腻柔软,提 升穿着舒适度;两侧实用口袋设计,方 便携带随身物品;螺纹袖口设计,稳定 不易变形。 男女共 722件 国内、国际知名品牌 女款 运动 上衣 外套 衣服面料含棉量64%聚酯纤维36%,螺 纹:棉100%弹性纤维除外,开衫卫衣款 式;棉质面料织造,触感细腻柔软,提 升穿着舒适度;两侧实用口袋设计,方 便携带随身物品;螺纹袖口设计,稳定 不易变形。 国内、国际知名品牌 男款 秋冬 训练 跑步 下裤 可采用微弹灯芯绒面料(材质70%左右 锦纶+30%左右氨纶)或含棉80%以上的 的舒适面料,;裤腰可采用宽边罗纹贴 合腰部,也可采用系绳松紧束缚式;裤 腿要求两侧口袋设计,方便携带随身物 品。左、右口袋须不同式样,如一边为 工装扒袋一边为拉链式口袋。 男女共 722条 国内、国际知名品牌 女款 秋冬 直筒 针织 运动 长裤 可采用微弹灯芯绒面料(材质70%左右 锦纶+30%左右氨纶)或含棉80%以上的 的舒适面料,;裤腰可采用宽边罗纹贴 合腰部,也可采用系绳松紧束缚式;两 侧口袋设计,方便携带随身物品。左、 右口袋须不同式样,如一边为工装扒袋 一边为拉链式口袋。 国内、国际知名品牌 吉 亿 工 程 管 理 服 务 ( 诸 暨 ) 有 限 公 司 政 府 采 购 文 件 第 21 页 共 39 页 男子 减震 跑步 鞋 中底采用LIGHT FOAM减震科技材料, 重量更轻盈,缓震回弹;全鞋面采用贾 卡材质,轻盈韧性强,具备良好的透气 性能,鞋舌处单层网布打造,柔软舒适, 贴合双足;鞋面立体印刷工艺,增强包 裹性;中足采用硬质TPU,增加跑步过 程中的抗扭转性和稳定性,提供良好的 支撑,有效减少运动损伤 男女共 722双 国内、国际 知名品牌 女款 运动 跑步 鞋 全掌橡胶底纹路,不同受力区域分块设 计,抓地性升级中底采用LIGHT FOAM 减震科技材料,重量更轻盈,缓震回弹; 全鞋面采用贾卡材质,轻盈韧性强,具 备良好的透气性能,鞋舌处单层网布打 造,柔软舒适,贴合双足;鞋面立体印 刷工艺,增强包裹性 国内、国际 知名品牌 注:投标时须提供男女样品各一套(上衣、下裤及鞋子品牌要求一致),中标后由采购 人封存。具体要求如下: 1、 投标人所提供产品性能必须不低于上述指标为基础必备要求。 2、 投标人开标时,应按上述款式图片提供样品。 3、 以上款式图片仅供参考,以实际供货为准。 4、 投标人投标品牌应当为国内、国际知名品牌。 5、 上衣、下裤及鞋子须为同一品牌。 6、 样品提交及退回的相关要求: 1)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与所投产品相符的样品。如果样品实际参数与投标文件中 的响应参数不一至时,以样品参数为准。投标人须在提交的样品上以适当的方式 标明 具体的标项名称、供应商的名称代码(样品为暗标评审,投标人自行编制样品代码。代 码的设置必须避免采用公司logo等让人可以识别公司信息的标记。否则,造成的后果由 投标人自行承担。评委根据样品代码对样品评审打分结束后,由组长以在线发送询标函 的方式确认代码对应的投标人)。 2)样品递交起止时间:2021年12月03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提交地点:诸暨 市安康路58号2楼213室。 样品接收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样 品不予接收。 3)如果供应商中标,则样品将封存,不予退还,由采购人保管、封存,并作为履 约验收的参考 ;当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质量与样品不一至或与采购要求不一致时,采 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退换,由此产生的的责任和所有费用由供应商全部承担。 4)未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在评标结束后退还。(退还方式:投标人可以上门自取, 或提供代理机构确切的退货地点收件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快递上门取件寄回。) 二、质量与服务要求 1、交货鞋服的质量、运输、包装、验收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由采购单位依据相应 国家标准,按招标确定的样衣、面料组织验收。 2、▲投标人要求有明确的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和体系,并具有详细的实施内容。 如果出现质次、色次、漏次等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并 吉 亿 工 程 管 理 服 务 ( 诸 暨 ) 有 限 公 司 政 府 采 购 文 件 第 22 页 共 39 页 作出相应的承诺。对采购人提出的问题,中标人必须派技术员了解情况,经确认其情况 在售后服务范围、售后服务期限之内的,按“三包”承诺内容进行售后服务,直至采购人 满意。出现以下问题的产品必须进行更换,若数量超过总数量的5%全部退货。 ①服装面料色差低于4级; ②服务面料有明显瑕疵; ③量衣服装尺寸不符合而无法修理; ④当针板及布带对针织物造成明显破坏痕迹的; ⑤当服装(未穿过)出现脱线等严重的; ⑥由中标人负责运输的过程中,出现磨损、破坏等; 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中标人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单位代加工或贴 牌。一经发现查实,取消本次中标资格,并予以相应处罚。 4、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项目内容要求确定投标报价。包括材料费(包括必备的附 件)、制作费、运输装卸费和税费等一切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项目中。 三、其它要求 1、项目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供货完成。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 1 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物货款的 0.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 15天,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2、交 货 地:业主指定地点。 3、总体要求: ⑴、必须符合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更正,如有)的技术要求和配置;布料必须是国内 相应制造厂商生产并提供的合格产品;必须是2021年8月1日以后生产的、符合国家质 量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产品。 ⑵、售后服务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中心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 规定的按厂商规定执行。国家规定标准低于厂商标准的按厂商标准执行,但最低免费质 保服务期不得少于半年。 4、售后服务 在质保期内,中标人在接到用户质量反馈意见后应立即作出响应,投标人应承诺在 3小时内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24小时之内进行处理。 5、特别说明: (1)本项目定制的产品需提供本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由省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样品 检测报告,检测内容需涵盖:防风防寒抗皱、耐水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耐光色牢度、 甲醛含量、撕破强力等方面。 (2)如有其中任何一项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标准,则投标无效。 (3)开标时需提供样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在合同签订时提供核验。 四、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供货完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货款。 五、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捌拾陆万陆仟肆佰元(?866400.00)整,任何超过最高 限价的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报价包含运输、包装、利税等一切费用)。 吉 亿 工 程 管 理 服 务 ( 诸 暨 ) 有 限 公 司 政 府 采 购 文 件 第 23 页 共 39 页 第五章 合同的主要条款 (具体合同按采购文件及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内容制定,以下仅为参考格式) 甲方(采购单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供货单位):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吉亿工程 管理服务(诸暨)有限公司(编号:JY20 — — 号)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经法定程序采 购,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采购产品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合计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二、供货要求 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将产品免费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免费安装调试完毕 后交付使用(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必须在产品的右侧粘贴公司标签(标明公司名称、服务热 线电话、供货时间:年月日等),乙方还需对甲方用户作使用培训。 2、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产品,其技术指标、型号须符合相关要求。供 货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产品说明书、保修卡、质量保证书等相关资料和原配的附件。原装进口产 品(设备)交货时须提供中文产品说明书、保修卡、质量保证书、装箱单、商检证明等资料。制造 编号与包装箱编号应一致。(注:所有采购的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3、乙方不得将采购产品转包给其他供应商,否则视为违约,并将追究其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解 除采购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如本合同采购产品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产品更新或厂家停产等情况,须由乙方书现提出更 换要求,并提供充分理由或依据,经甲方和吉亿工程管理服务(诸暨)有限公司核实或认可,并报 诸暨市财政局审批同意后,方可更换替代性能参数指标比原采购产品高的其他产品,但产品价格不 变。 三、质量要求 1、乙方应确保产品质量,所有产品均需符合国家产品的有关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和产品厂家的 出厂标准,提供原厂质保书、合格证等有关文件资料,并保证产品是出厂原装合格产品。进口产品 须是获得国家商检局颁布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 2、乙方应保证设备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保证在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3、如发生质量异议,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产品;若乙方拒绝,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等有关规定处理。 四、产品验收 产品由甲方单位组织验收,在货到后 天内验收完毕, 天内提出质量异议。具体按 照《诸暨市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和验收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五、付款方式 吉 亿 工 程 管 理 服 务 ( 诸 暨 ) 有 限 公 司 政 府 采 购 文 件 第 24 页 共 39 页 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六、履约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七、产品数量变更 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减与合同标的相同的产品,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 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 的10%,增减产品的价格为相应中标产品的价格,且事先须向诸暨市财政局、诸暨市财政局审核备案。 八、售后服务 具体售后服务条款参照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承诺。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甲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验收完毕的,每超过一天,付合同价的 %的违约金给乙方。 3、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款总价5%的违 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物货款的0.5%的滞纳金, 如乙方逾期交货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十、其他约定事项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其它未尽事宜或履行时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可选择:1) 向绍兴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它 1、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作为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采购单位 供货单位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 号: 第六章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一、封面格式 吉 亿 工 程 管 理 服 务 ( 诸 暨 ) 有 限 公 司 政 府 采 购 文 件 第 25 页 共 39 页 商务技术文件或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吉 亿 工 程 管 理 服 务 ( 诸 暨 ) 有 限 公 司 政 府 采 购 文 件 第 26 页 共 39 页 二、投标函(格式) 致:吉亿工程管理服务(诸暨)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号:JY202 -**-**)有关要求, (投标人全称) 授权 (委托代理人姓 名) 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采购活动,并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已详细研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 料和有关附件等,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 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2、我方承诺本投标文件在开标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满均具有约束力,并严格遵守 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本 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4、我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报价,并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5、如我方中标,投标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直到合同履行完毕均保 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7、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 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吉 亿 工 程 管 理 服 务 ( 诸 暨 ) 有 限 公 司 政 府 采 购 文 件 第 27 页 共 39 页 三、授权委托书(格式) 致:吉亿工程管理服务(诸暨)有限公司 我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 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 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中心组织的诸暨市 (招标项目)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 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 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吉 亿 工 程 管 理 服 务 ( 诸 暨 ) 有 限 公 司 政 府 采 购 文 件 第 28 页 共 39 页 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吉亿工程管理服务(诸暨)有限公司: 我公司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 没有因违反《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被列入“黑名单”,正在 处罚有效期”。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另,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 投标人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吉 亿 工 程 管 理 服 务 ( 诸 暨 ) 有 限 公 司 政 府 采 购 文 件 第 29 页 共 39 页 五、开标一览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JY202*-**-**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投标报价 合计金额大写: ¥ 投标人: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吉 亿 工 程 管 理 服 务 ( 诸 暨 ) 有 限 公 司 政 府 采 购 文 件 第 30 页 共 39 页 六、投标承诺书(格式) 我公司已详细阅读了 项目(项目编号:JY )招标文件,现参加 该项目投标,并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一、我公司在该项目招投标及合同履约过程中,不会出现以下行为,否则我公司愿意接受该行 为被记录为不良行为,并在不良行为记录时限内放弃在诸暨市投标的资格。 (1)已报名但无故放弃投标(开标前已有书面说明并证实的除外)一年内累计3次以上的; (2)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3)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4)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5)不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标的验收工作的; (6)在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考核中被通报批评或处以警告及以上处罚的; (7)不遵守投标会场纪律,无理取闹,扰乱交易秩序的; (8)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 条件或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或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 (9)虚假投诉、恶意投诉或未按层级和相关程序逐级质疑、投诉而影响采购工作正常进行或造 成不良影响的; (10)不按照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包括提供标的、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等),严重 违反合同规定和廉政合同要求的; (11)项目负责人不到位,或擅自变换项目负责人,或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采购人损失的; (12)发生经营状况重大变化以及重要担保、重大合同纠纷或诉讼、信用等级和资质变化等可 能影响履约能力的重大事项,未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书面报告,因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 (1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串通的; (14)采取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进行不公平竞争的; (15)中标后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的协议的; (16)事先有承诺,而事后违反承诺内容的; (17)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反规定进行分包的; (18)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19)未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提供全部货物的,或无故拖延工期的; (20)无故不提供中标要求的型号、配置等产品的,或有拆换、调换、截留产品零部件和备品 备件的行为的; (21)为获取自身利益,向采购人及其他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22)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走私物品的; (23)擅自变更、中止、终止或解除政府采购合同的; (24)向有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谋取中标的; (25)在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对管理机构、采购人、其他投标人、评标专家、中介机构等政府 采购相关机构和人员,采取诋毁、诽谤、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的; (26)市公管办认定的其他违反政府采购管理的行为。 出现(1)~(6)行为之一,记录时限为6个月;出现(7)~(12)行为之一,记录时限为1年; 出现(13)~(17)行为之一,记录时限为2年;出现(18)~(21)行为之一,记录时限为3年;出 现(22)~(25)行为之一,记录时限为5年;出现(26)行为,酌情处理。时限以被记录为不良行 为之日起算,在记录时限内再次被计为不良行为的,记录时限应从上次记录时限截止日起算。 吉 亿 工 程 管 理 服 务 ( 诸 暨 ) 有 限 公 司 政 府 采 购 文 件 第 31 页 共 39 页 二、我公司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的中标公示有异议,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期限内 提出符合以下条件的有效质疑,否则我公司愿意接受相关部门不予受理的决定。 1、质疑人须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2、投诉时,应当递交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3)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质疑人是法人的,质疑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章;其他组织或者 个人质疑的,质疑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质疑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吉 亿 工 程 管 理 服 务 ( 诸 暨 ) 有 限 公 司 政 府 采 购 文 件 第 32 页 共 39 页 七、技 术 (服 务)偏 离 表 内容 招标文件 规范要求 投标文件 对应规范 偏离情况 注: 1、此表须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相应标项内的所有技术规格(含技术、功能、配置、 附加必备条件、售后服务、安装、验收、付款方式等)相比较且一一对应真实逐条填列, 并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2、投标人递交的技术规格书中必须真实逐条列明,否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3、此表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 4、此表置于技术标书中。 吉 亿 工 程 管 理 服 务 ( 诸 暨 ) 有 限 公 司 政 府 采 购 文 件 第 33 页 共 39 页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吉 亿 工 程 管 理 服 务 ( 诸 暨 ) 有 限 公 司 政 府 采 购 文 件 第 34 页 共 39 页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 称) 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 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 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 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 元 ,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 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 元 ,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 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 称) 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 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 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 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 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 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 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吉 亿 工 程 管 理 服 务 ( 诸 暨 ) 有 限 公 司 政 府 采 购 文 件 第 35 页 共 39 页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 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视为投标人提供 虚假材料投标,投标无效。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 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46号)规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代理机构 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4)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 件的,视同为小微企业。 吉 亿 工 程 管 理 服 务 ( 诸 暨 ) 有 限 公 司 政 府 采 购 文 件 第 36 页 共 39 页 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 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 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 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 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如中标人声明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 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4、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 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 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 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 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吉 亿 工 程 管 理 服 务 ( 诸 暨 ) 有 限 公 司 政 府 采 购 文 件 第 37 页 共 39 页 十、 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项目编号: 中小企 业、监狱 企业及 残疾人 福利性 单位扶 持政策 如属所列情形的,请在括号内打“√”,并请填写下表内容: ( )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 ( )监狱企业投标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 ( )小微企业投标且提供其它小型、微型企业产品。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且提供其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货物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制造商 制造商 企业类型 金额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金额合计 填报要求: 1. 本表的“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的“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 “投标单价”一致。 2. “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应为“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 请投标人正确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将作为报价的评分依据。如果填写不完整或有误,不再享受上 述政策优惠。 4.该表格只针对货物类招标项目。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四、开 标 五、评 标 23.1资格及形式审查 23.2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 六、定标 七、授予合同 九、不良行为记录 第五章 合同的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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