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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河源军分区保障处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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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河源军分区保障处2022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河源军分区保障处2022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年11月16日 16:39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河源军分区保障处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1年11月16日 16:3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23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河源市源城区东城西片区拆迁安置点(二)D3栋第十三卡(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7日 15:30
开标地点河源市源城区东城西片区拆迁安置点(二)D3栋第十三卡(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30.73961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边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998727271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河源军分区保障处
采购单位地址河源市源城区长安街25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边先生18998727271
代理机构名称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源市源城区东城西片区拆迁安置点(二)D3栋第十三卡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小姐 0762-3898771
附件:
附件1(定稿)2022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pdf

项目概况 2022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源市源城区东城西片区拆迁安置点(二)D3栋第十三卡(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7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CM20210082

项目名称:2022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0.73961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73961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2022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源市源城区东城西片区拆迁安置点(二)D3栋第十三卡(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7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文件编号:HY-CM20210082

项目名称:2022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7,396.1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2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07,396.13元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单价限价(元)

2022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1项

详见招标文件

307,396.13

307,396.13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1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以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资格审查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3.4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获取招标文件的收据或发票复印件。

3.5近三年内无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承诺材料)。

3.6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09: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源市源城区东城西片区拆迁安置点(二)D3栋第十三卡(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7日15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源城区东城西片区拆迁安置点(二)D3栋第十三卡(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07日15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源城区东城西片区拆迁安置点(二)D3栋第十三卡(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请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3.供应商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报价人的基本条件,最终根据报价人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

4.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12月07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至2021年12月07日15时30分00秒。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河源军分区保障处

地 址:河源市源城区长安街251号

联系人:边先生

联系方式:189987272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源市源城区东城西片区拆迁安置点(二)D3栋第十三卡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电 话:0762-3898771

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6日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以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资格审查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3.4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获取招标文件的收据或发票复印件。

3.5近三年内无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承诺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7日 至 2021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源市源城区东城西片区拆迁安置点(二)D3栋第十三卡(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7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7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源城区东城西片区拆迁安置点(二)D3栋第十三卡(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河源军分区保障处

地址:河源市源城区长安街251号

联系方式:边先生189987272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源市源城区东城西片区拆迁安置点(二)D3栋第十三卡

联系方式:刘小姐 0762-3898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边先生

电 话: 18998727271

招招 标标 文文 件件 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HY-CM20210082 发布人: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 年 11 月 16 日 2022 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HY-CM202100822 温馨提示:供应商投标特别注意事项 一、 投标截止时间一到,本公司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因此,请适当提前到达开标会场。 二、 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多包项目请仔细检查包号,包号跟包名称必须一致。 三、 请仔细检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重要格式文件是否有 按要求盖公章、签名、签署日期。投标文件需签名之处必须由当事人亲笔签署。 四、 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五、 我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 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对一家供应商递交两份投标文件的, 评标委员会将按招标文件中有关无效投标的规定处理。 六、 首次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报名成功后最迟必须于开标前一日登录广东省政府 采购网(办事指南链接: http://www.gdgpo.com/workEnchiridion.html)进行注册。《广东省政府采购 网供应商注册登记指引》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下载中心”。(注:已注册过账号 的供应商请忽略此信息。)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2022 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HY-CM202100823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4 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7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10 第四章 合同书格式....................................................................28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33 2022 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HY-CM202100824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2022 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HY-CM202100825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项目概况 2022 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源市源城区东城西片区拆迁安置点(二)D3 栋第十三卡(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12 月 07 日 15 时 30 分(北京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文件编号:HY-CM20210082 项目名称:2022 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7,396.13 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 1(2022 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07,396.13 元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 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单价限价(元) 2022 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 务服务项目 1 项 详见招标文件 307,396.13 307,396.13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 1 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 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 以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 录,视为资格审查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3.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 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3.4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获取招标文件的收据或发票复印件。 3.5 近三年内无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承诺材料)。 3.6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3 日,每天上午 09:30:00 至 12:00:00,下午 14:30:00 至 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源市源城区东城西片区拆迁安置点(二)D3 栋第十三卡(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HY-CM202100826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 12 月 07 日 15 时 30 分 00 秒(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源城区东城西片区拆迁安置点(二)D3 栋第十三卡(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1 年 12 月 07 日 15 时 30 分 00 秒(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源城区东城西片区拆迁安置点(二)D3 栋第十三卡(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2)《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 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请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3.供应商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报价人的基本条件,最终根据报价人响应文 件中的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 4.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1 年 12 月 07 日 15 时 00 分 00 秒(北京时间)至 2021 年 12 月 07 日 15 时 30 分 00 秒。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河源军分区保障处 地 址:河源市源城区长安街 251 号 联系人:边先生 联系方式:189987272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源市源城区东城西片区拆迁安置点(二)D3 栋第十三卡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电 话:0762-3898771 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6 日 2022 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HY-CM202100827 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2022 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HY-CM202100828 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概述: 1.采购项目名称:2022 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HY-CM20210082 3.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30.739613 万元 4.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地 2022 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服务合同期为一年,具体起止时间 最终以签订合同为准。 采购人指定地点 5.项目要求:报价人须对本项目的所有内容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报价均被视为无效 报价。 二、项目内容 服务团队人员要求: 序号 岗位 要求 工作内容 数量 1 员工基本工资 1.1 厨师(中式烹调师) 具有中级(二级厨师或以上)资格 证 厨师应当持有效的健康证,依照规 定取得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及相应岗 位技能培训合格证 保障中餐、晚餐, 节假日包含早餐 1人 1.2 厨师(中式面点师) 具有中级(二级厨师或以上)资格 证 厨师应当持有效的健康证,依照规 定取得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及相应岗 位技能培训合格证 每天按需要生产所 有点心产品及其他 亨调工作 1人 1.3 食堂管理员 应当持有效的健康证 负责日常工作内容 安排,员工技能提 高,休息安排,日 常采购计划等 1人 1.4 食堂小工 应当持有效的健康证 负责洗菜切菜洗碗 厨房卫生等 2人 2 福利费用 2.1 社保费/公积金 员工基本工资×20% 5 人 2.2 意外伤害保险 5人 2.3 节假日加班费 5人 2022 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HY-CM202100829 2.4 节日补贴 5人 2.5 住宿补贴 5人 3 物资费用 1项 3.1 员工工服 5人 3.2 办公费用 1项 4 管理费(含利润):(1)项×12% / 5 各项费用合计:(1+~4)项 / 6 税费:(5)项×3% / 三、有关重要说明 实质性条款包括本招标文件涉及的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商务要求及其他视为无效报价的条款。实 质性条款为必须满足条款,报价人如不能完全响应或负偏离将导致无效报价。 四、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总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招标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2.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合同期为一年,具体起止时间最终以签订合同为准。 3.合同履行地:采购人指定地点。 4.其他要求: 4.1 报价人在投标文件中要列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条件。 4.2 招标文件未尽事宜,将在合同签订或项目执行过程中双方协商确定,报价人须无条件满足采购人 的合理要求。 5.付款方式: 5.1 按月结算,对公转账。采购人与供应商每月对账一次,对账无误后,供应商于次月 10 日前向采购 人开具发票,采购人收到有效发票后 30 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5.2 凭以下材料办理支付手续: ①.合同 ②.成交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③.成交通知书 5.3 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形式。 2022 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HY-CM2021008210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2022 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HY-CM2021008211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河源军分区保障处。 2.2 “监管部门”是指:河源市财政局。 2.3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4 “合格的投标人”是指: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 2.5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单位。 2.6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2.7 “中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 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 的货物。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2.8 “投标保证金”是指:按照采购项目总预算一定比例的,要求投标人缴纳的金额,投标保证金作为投 标人投标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2.9 “履约保证金”是指: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 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从而保证合同顺利履行。若中标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 履约保证金可以用来弥补给采购人带来的经济损失。 2.10 “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 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 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 品。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 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 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3.3“政策强制采购产品”是指本项目采购货物如有列入财政部颁发最新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品目清单中规定实行强制采购范围的产品(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以“■”标注),供应商选择的报价 产品必须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022 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HY-CM2021008212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 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 禁止事项 5.1 采购人、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投标人参与竞争。 5.2 投标人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5.3 除投标人质疑和投诉外,从开标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止,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 委员会、采购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接触。 5.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其它禁止事项。 6. 保密事项 6.1 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图纸、样品、模型、模件等所有资 料,投标人获得后,应对其保密。非经采购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 任何用途。开标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须归还采购人认为需保密的所有资料,并销毁所有相应的备份 资料。 7. 知识产权 7.1 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 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 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应由投标人负责获得并提供给采购人使用,其投标报价 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投标人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包含在相应报价中。 一旦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采购人不再承担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 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 8. 招标文件的构成 8.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1) 投标邀请函 2) 用户需求书 3) 投标人须知 4) 合同书格式 5) 投标文件格式 6)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8.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 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 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 为投标无效。 2022 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HY-CM2021008213 9. 招标文件的澄清 9.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通知采购代理机 构。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要求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 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 题的来源)。 9.2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 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所有投标人。 10. 招标文件的修改 10.l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 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10.2 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 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若 24 小时之 内没书面回复则认为已有效传达。因投标人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 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投标人在收到修改文件后应立即以传真的形式回传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如在 2 4 小时内无书面回函则被视为同意修改文件内容,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10.3 考虑到补充、修改、澄清通知的影响,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并以书 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 10.4 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澄清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日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将顺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将变更时间在相关政府采购网和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澄清(更正)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传真(邮件)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因投标 人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并视为有效送达所有购买 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11.投标的语言 11.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 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 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11.2 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2. 投标文件编制 12.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 和封装。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 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2.2 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2.3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构及监管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2022 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HY-CM2021008214 12.4 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 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3. 备选方案 13.1 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14.关于联合体投标(此条款适用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政府采购项目) 14.1 两个或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14.2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 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4.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 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 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14.4 投标报名时,应以主体方名义报名,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签署方一致。 14.5 联合体投标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4.6 由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业 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 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 14.7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14.8 联合体投标时,投标文件的资料必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单位公章。 14.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关于关联企业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 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16.关于分公司投标 对可接受分公司投标的项目,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 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 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7.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7.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2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8. 投标有效期 18.1 投标有效期应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90 天,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 响应,视为无效投标。 1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20.投标的截止期 2022 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HY-CM2021008215 20.1 投标的截止时间见《投标邀请函》,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21.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21.1投标文件数量6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件1份,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②投标文件须逐页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在封面上签字、加盖公章。 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如果开标信封内容与 正本不符,应以开标信封内容为准。(电子文件附入开标信封内,光盘上须注明投标人名称、采购项目名 称、招标文件编号,光盘或U盘介质, WORD或EXCEL格式,不留密码,无病毒,不压缩)。 21.2开标信封(开标信封内的文件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再加盖公章)一份单独密封提交[内容包括:开标一 览表、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如有支票、汇票、本票、投标保函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 代表人参与投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电子文件]。 21.3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 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21.4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 加盖公章才有效。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22.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2.1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信封》按23.2条要求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开标信 封”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 “副本”字样。 22.2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收件人、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 “在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22.3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3.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 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 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3.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 知采购代理机构。 23.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予退还。 四、开标、评标定标 24. 开标 24.1 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 持,邀请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24.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2022 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HY-CM2021008216 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读的其他内容。 24.3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对唱 读内容及记录结果当场进行校核,如有疑问或者质疑应当场提出,否则视为同意。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 视为认可开标结果。 25.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5.1 本次招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评审。评标委员会由 5 人单数组成。评审工作依据政府采购相关的 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 件设定的程序和规则推荐评审结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 25.2 本次招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评审。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 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1) 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的; (2) 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的; (3) 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的; (4) 评标委员会中,同一任职单位评审专家超过二名的; (5) 任职单位与采购人或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存在行政隶属关系的(不含采购人代表); (6) 参与招标文件论证的(不含采购人代表); (7)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25.3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符合性审 查和技术评议、商务评议、价格评议。 25.4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见本部分“八、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6. 投标文件的初审 26.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只对投标人文件第一册本身 真实无误的内容进行评定,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评标环节(符合性审查和技 术评议、商务评议、价格评议)。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 26.2 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依法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有 效期是否满足要求、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6.3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 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决定 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 不正确内容的除外。 26.4 投标人数量的认定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 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 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022 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HY-CM2021008217 (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以招标文件中确立的核心产品为依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 的,按前款规定处理。(非核心产品则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26.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6.6 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投标总金额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6)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8)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且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 或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企业成本分析说明的; (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 (11)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6.7 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时,未能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只有全部满足资格 性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在符合性审查中对投标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 评标委员会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无效投标不能进入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审。 26.8 投标报价 26.8.1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 准。 26.8.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 标一览表》和《投标分项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报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 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报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 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26.8.3《投标分项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 价格中; 2022 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HY-CM2021008218 (2) 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 26.8.4 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6.8.5 投标报价的核准: (1)开标时投标报价一经唱读,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后发现与投标文件正本的投标报价不一致,以开标时 的唱读报价为准。 (2)评标委员会对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按以下方法更正:投标文件的大写金 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 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 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26.8.6 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存在缺项或漏项时,按如下方法处理: (1)缺漏项未被评标委员会察觉而中标的,投标人必须按评标委员会确定的投标价中标并承担无偿补 齐缺漏项的责任。投标人拒绝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2)因投标报价缺漏项引起的一切风险和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采用书面形式由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现场签字后确认,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6.9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26.9.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 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以下资料附入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 册“1.3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后)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适 用于自然人); ②提供 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复印件或 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月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提 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报价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原件附入投标响应文件正本 内。 ③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前 6个月内任意 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提供纳税票据或纳税证 明,依法免税的报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④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前 6个月内任意 1个月依法缴交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提供专用收据或社 会保险缴纳清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⑤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2)提供非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的书面声明 函原件(格式自拟); (3)提供单位负责人不存在与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2022 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HY-CM2021008219 (4)近三年内无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承诺材料)。 (5)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6)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其信誉、资格的文件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文件(包括经过年审合格的营 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及其他有关经营资质证书等); (7)如果招标文件有特别注明允许、且投标人拟将本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分 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并按要求提交证明分包人合格的文件,且分包人不得再分包。如果 投标人中标并将项目分包,其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26.9.2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签署、盖章的要求,资格证明文件中复印件或 附入投标文件中的原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7. 投标文件的澄清 27.1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 标委员会采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 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7.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8. 投标的评价 28.1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9. 授标 29.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 29.2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 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9.3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 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0.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中 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或者中标、成交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排序从其他中标、 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没有其他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在合同签订前,采购人发现中标人的投标报价或供货范围有缺漏、实际应标产品或服务存在重大偏差、或 投标材料存在欺诈行为时,将依法取消中标人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且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五、质疑与投诉 31. 质疑提出和答复 31.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釆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 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釆购人、釆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必须在法 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1.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022 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HY-CM2021008220 31.3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 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 31.4 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供应商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 于无效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内容不 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釆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31.5 招标采购单位原则上在质疑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质疑供应商。答复函的送达可以为直接 领取、传真、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以上方式均视为有效送达。 32.投诉 32.1 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 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投诉联系部门:河源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电话:0762-3388372 通讯地址:广东省河源市益民街 8 号 32.2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提起投诉前己依法进行质疑; (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的规定; (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32.3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 1至 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 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2.4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 12 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査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2022 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HY-CM2021008221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电子邮件: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招标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 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 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 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022 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HY-CM2021008222 六、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33. 合同的订立 33.1采购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 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自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 协议。 33.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34. 合同的履行 34.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 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 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4.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 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 34.2 条的规定备案。 七、适用法律 35. 招标采购单位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 规章、政策。工程类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八、评标方法、标准及步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及步骤: 36.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为依据,评分比重如下: 评分项目 技术部分 商务部分 价格部分 权重 60% 30% 10% 分值 60 分 30 分 10 分 37.评标标准 评标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地方政府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 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规定只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 和比较。 2022 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HY-CM2021008223 38.评标步骤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初审和综合评审。 38.1 初审(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评审内容 投标人 A 投标人 B 投标人 C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 他组织),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经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复印件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月度财 务报表复印件或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报价人基本开户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原件附入投标响应文件正本内。) 3 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 的凭据证明(提供纳税票据或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报价人,应 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 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交社会 保险的凭据证明(提供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 5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或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7 提供非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8 提供单位负责人不存在与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为同 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9 近三年内无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提供证明材料 或者承诺材料)。 10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11 投标人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提供获取招标文件的 收据或发票复印件); 12 投标人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 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 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结果截图 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3 投标人为非联合体; 14 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 结论 注: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文件第一册)。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 进入评标环节(符合性审查、商务评议、技术评议和价格评议),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2.投标人分栏中填写“○”表示该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表示该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结论栏中填写“通过”表示该投标人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通过”表示该投标人投标文件不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分栏中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为不通过。 2022 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HY-CM2021008224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评审内容 投标人 A 投标人 B 投标人 C 1 投标有效期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 投标保证金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3 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 4 商务和技术内容是否没有重大偏离 5 投标报价是否固定唯一价 6 投标报价没有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或预算单价 7 投标报价不存在低于成本价投标或投标报价明显不 合理且不能合理说明的情况 8 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无经评委认 定为无效标的 9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结论 注:1. 每一项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结论”一栏填写“通过”或“不通过”;投标人分栏中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为不通过。 3.不通过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4.汇总时出现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2022 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HY-CM2021008225 38.2 综合评审 综合评分表 评审 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构成 技术部分 60.0 分、商务部分 30.0 分、报价得分 10.0 分 技术 部分 项目总体 服务方案 (20 分) 根据本项目主要需求制定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餐饮作业流程、区域及 设备保洁服务方案、人员组织架构、个性化特色服务等)进行评审: 1、服务方案完善,具体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为优,得 20 分; 2、服务方案较完善,具体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为良,得 14 分; 3、服务方案完整度一般,具体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为中,得 8 分; 4、服务方案不完善,具体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为差,得 2 分; 5、不提供不得分。 食品质量 保障及安 全措施(20 分) 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加工、包装、保存、运输各环节的质量保障及食品安全措 施:质量保障详细具体,食品安全措施切实可行,得 20 分; 质量保障较详细良好,有一定食品安全措施,得 14 分; 质量保障一般,食品安全措施一般,得 8 分; 质量保障不满足采购需求,食品安全措施较差,得 2 分; 不提供不得分。 应急方案 (20 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应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应急预案组织架构、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基本应急预案、疫情专项预 案)进行评审: 1、对各种紧急突发事件有预判性,并能针对紧急突 发事件情况出具科学合 理的应对措施和预案,实用性强,有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且经过政府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的,提供 应急预案备案表复印件加盖 公章,得 20 分; 2、有紧急突发事件分析,能 对紧急突发事件情况出具合理的应对措施和预 案,实用性较强,有生产安 全事故应急预案且经过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的 ,提供应急预案备案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得 14 分; 3、有紧急突发事件分析 ,能对紧急突发事件情况出具一般合理的应对措施 和预案,实用性一般,得 8 分; 4、紧急突发事件分析不完整,对紧急突发事件情况出具的应对措 施和预案 实用性差,得 2 分; 5、不提供不得分。 商务 部分 同类项目 业绩 (9 分) 提供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同类型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份得 3 分,最高得 9分。 注: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至少一张)复印件 加盖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服务评价 (6 分) 根据投标人上述有效同类项目业绩取得的业主单位评价证明进行评分:每提 供 1 份评价等级为优的(优等级指最优、满分、满意度最高等类型评价), 得 2 分,最高得 6 分。注:须提供盖有业主单位公章的服务评价证明文件复 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企业信誉 (15 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HACCP 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每持有 1 个证书得 3 分,最高得 15 分。注: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 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投标 报价 投标报价 得分(10 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资格性审查和 符合性审查)且价格最低的评标价(指按要求修正及价格扣除后报价,下同) 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 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评分权重×100 2022 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HY-CM2021008226 38.3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评标委员会将技术、商务、价格各项得分相加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将综合评分按由 高到低顺序排列。 (一)综合评分相同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如同为节能产品,按技术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二)综合评分相同的,优先采购环保产品,如同为环保产品,按技术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三)综合评分相同的,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四)综合评分相同,且评标价相同的,按技术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评标委员会按上述排列向采购人推荐的第一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名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九、废标处理 3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废标处理: (1)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定标 40.凡发现中标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并将其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4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接到《评标报告》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依法确认中标人。 42.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标结果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www.gdgpo.gov.cn)、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drxmc.com)直接发布公告。 43.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44.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交招标代理服务费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原件。 45.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 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 46.本项目类型为服务类。 47.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 48.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2022 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HY-CM2021008227 招标代理服务费,该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 号文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2003]857 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规定交纳 并按中标金额计算。 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 2)付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转账或现金形式支付; 3)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 49.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 招标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500 万元 1.1% 0.8% 0.7% 500-1000 万元 0.8% 0.45% 0.55% 1000-5000 万元 0.5% 0.25% 0.35% 5000 万元-1 亿元 0.25% 0.1% 0.2% 1-5 亿元 0.05% 0.05% 0.05% 5-10 亿元 0.035% 0.035% 0.035% 10-50 亿元 0.008% 0.008% 0.008% 50-100 亿元 0.006% 0.006% 0.006% 100 亿元以上 0.004% 0.004% 0.004% 50.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东河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东支行 帐号:8002 0000 0159 2052 4 十二、签订合同 51.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三十日内,委派其授权代表携带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 订书面合同。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一份合同原件备案。 52.中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至投标有效期结束期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中标人关于本项目的各类澄 清、修改及补充文件均视为采购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022 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HY-CM2021008228 第四章 合同书格式 2022 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HY-CM2021008229 广东省政府采购 合 同 书 合同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2022 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二○二一年 月 日 2022 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HY-CM2021008230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甲方: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河源军分区保障处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根据“采购项目名称:2022 年军 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HY-CM20210082,采购代理机构: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 )的招标文件和乙方中标的投标文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1.货物名称及价格 1.1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下表中所列本项目招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品名 规格 型号 产地 厂家 单位 数量 单价(人民币) 总价(人民币) 交货 时间 合 计: 人民币 万元整 1.2 货物合同总价(含单价)见上表。 本合同总金额应包含合同项下设备的测试、购置、运输、装卸、保险、安装、调试、税金、培训、售 后服务以及招标文件中要求乙方提供的专项服务等一切费用。 1.3 在合同期间,甲方如需新增产品数量(增加幅度不超过合同总价 10%),乙方应以不高于合同单 价提供。 2.结算方式 2.1 按月结算,对公转账。采购人与供应商每月对账一次,对账无误后,供应商于次月 10 日前向采购 人开具发票,采购人收到有效发票后 30 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2.2 凭以下材料办理支付手续: ①.合同 ②.成交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③.成交通知书 2.3 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形式。 3.不可抗力 3.1 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3.2 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 方。 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 行问题。 4.索赔 4.1 如有异议,甲方有权根据有关政府部门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 4.2 在合同履行期间及质保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请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 2022 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HY-CM2021008231 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4.2.1 甲方要求退货的,乙方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相应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 损失和费用。 4.2.2 甲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的,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甲乙双方 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4.2.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的部分, 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同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4.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30 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甲方将从 合同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5.违约责任 5.1 甲方应依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拖延一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额的 2‰的违 约金。 5.2 乙方若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不可抗力除外),按每天 3‰货款总额赔偿给甲方,误期超 过完工时间 30 天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或是决定继续履行合同,若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按照每天 0.5%货款 总额赔偿甲方损失,直至交货为止;解除合同的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退回所收货款,同时 支付货款总额的 20%赔偿甲方损失,每推迟 1天赔偿金额增加货款总额的 0.5%;违约处罚不设上限。 5.3 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解除合同,乙方除向甲方退还预付款外,还 应支付合同金额的 5%的违约金,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赔偿甲方所受损失。 5.4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5%的违约金,并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赔偿乙方所受损失。 5.5 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 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 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按合同总价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 失。 6.合同转让与分包 本合同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7.合同终止 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除本合同规定的可立即解除合同的情形外,一方应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 在 30 天内改正;逾期未改的,另一方可解除合同。改正期间不排除一方因违约所应承担的支付违约金等 违约责任。 8.法律诉讼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 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9.其它 9.1 本合同正本 5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持 2份,财政监管部门、乙方、采购代理机构各执 1 2022 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HY-CM2021008232 份。合同自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即时生效。 9.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本项目招标文件、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与 本合同条款表述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9.3 本项目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 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9.4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买卖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合同修改 书、往来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起生效日期为双方均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以下无正文。 甲方: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河源军分区保障处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2022 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HY-CM2021008233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2022 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HY-CM2021008234 广 东 省 政 府 采 购 投 标 文 件 (正本/副本) 采购项目编号:HY-CM20210082 采购项目名称:2022 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封面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编订) 2022 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HY-CM2021008235 投标文件 一、 自查表 二、 资格性/符合性文件 三、 商务部分 四、 服务部分 五、 价格部分 注:1. 请投标人按照以下文件要求的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 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2. 开标信封另单独分装,按以下顺序装订: 2.1 开标一览表 2.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3 电子文档 2022 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HY-CM2021008236 一、自查表 1.1 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评审内容 招标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资 格 性 检 查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资格证 明书及法定代 表人/负责人 授权委托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投标人资格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格 式自拟】;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近三年内无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 者承诺材料】。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 通许可证》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投标人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提供获取招标文件的收 据】;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投标人为非联合体;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符合 性检 查 投标函 投标有效期为不少于90天,并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原 件)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投标人的合格 性 在经营范围内报价,投标(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且 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或预算单价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服务要求 实质性响应标书中的服务要求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商务要求 实质性响应标书中的商务要求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报价要求 报价方案是唯一确定的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人合格性和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 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在对应的□打“√”。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022 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HY-CM2021008237 1.2 评审项目投标资料表(综合评分表) 评审分项 评审细则 证明文件 见投标文件 第()页 见投标文件 第()页 见投标文件 第()页 见投标文件 第()页 见投标文件 第()页 见投标文件 第()页 见投标文件 第()页 见投标文件 第()页 见投标文件 第()页 见投标文件 第()页 见投标文件 第()页 见投标文件 第()页 见投标文件 第()页 见投标文件 第()页 注:“详见综合评审内容”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022 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HY-CM2021008238 二、资格性/符合性文件 2.1 投标函 致: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依据贵方招标【招标文件编号: HY-CM20210082 】采购项目名称: 2022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 务项目 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 址)提交投标文件正本,单独密封的开标信封一封[内装开标一览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电子文档,电子文档要求光盘或U盘介质,WORD或EXCEL格式,不留密码,无病毒,不压缩]、 副本一式贰份(纸质)。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如果开标信封内容与正本不符,应以开标 信封内容为准。 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投标有效期为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不少于 90 天,中标人投标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 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我方已完全清晰 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5.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 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 资格。 7.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投标人: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 2022 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HY-CM2021008239 2.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致: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单位: (盖章)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进口物品经营许可证号码: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 3.将此证明书原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作为投标文件附件。 (为避免废标,请投标人务必提供本附件) 法定代表人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 2022 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HY-CM2021008240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兹授权 同志,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及办理其他事务代理人,其权限 是: 。 授权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私章)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签发日期: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进口物品经营许可证号码: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 3.将此委托书原件提交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为投标文件附件。 4.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公司参与上述采购项目的投标响应,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料, 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5.有效期限: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6.投标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适用。 (为避免废标,请投标人务必提供本附件) 代理人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 2022 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HY-CM2021008241 2.3 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致: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 (投标人名称) 在参加贵公司举行的采购项目名称: (招标 文件编号: )招标中如获中标,保证在收到贵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贵公司 交纳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如我公司违约,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022 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HY-CM2021008242 2.4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河源军分区保障处、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采购项目名称: 2022 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编号: HY-CM20210082 )招标,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物及服务,并证明提交的下 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资格证明文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 (适用于自然人); ②提供 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复印件或 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月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或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报价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原件附入投标响应文件 正本内。 ③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前 6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提供纳税票据或纳 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报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④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前 6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交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提供专用收据 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 ⑤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2)提供非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的书面 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3)提供单位负责人不存在与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4)近三年内无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承诺材料)。 (5)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相关证明文件附后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022 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HY-CM2021008243 2.5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凭证 2022 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HY-CM2021008244 三、 商务部分 3.1 投标人综合概况 (一)投标人情况介绍表 单位名称 地址 主管部门 法人代表 职务 经济类型 授权代表 职务 邮编 电话 传真 单位简介及机构设置 单位优势及特长 单位概况 注册资本 万元 占地面积 M 2 职工总数 人 建筑面积 M2 资产情况 净资产 万元 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 负债 万元 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财务状况 年度 主营收入 (万元) 收入总额 (万元) 利润总额 (万元) 净利润 (万元) 资产负债率 注:1)文字描述:单位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服务理念、主营产品、技术力量等。 2) 图片描述:经营场所、主要或关键产品介绍、生产场所及工艺流程等。 3)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 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投标文件内应提供《中小微企业 声明函》。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4)如投标人提供的此表数据有虚假,一经查实,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022 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HY-CM2021008245 (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货物类项目) (非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投标无需提供此项资料) 我公司诚意参与本项目投标,并特此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 1]181 号)的规定,我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我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我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 微型)企业。 2.我公司参加______(采购单位)______(采购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编号_______包组号 ) 招标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包括货物、服务、工程),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 型、微型)(企业名称)制造的产品(包括货物、服务、工程)。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 商标的货物。 3.我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并接受各方监督。如有需要,可随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如有虚假, 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 标 人(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若投标人为中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 2018 年经第三方机构审核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公司从业 人员近三个月内的参保证明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划定标准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须与设立主管的法人机构同时加盖公章。 3)本声明函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4)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为中小企业的须分别填写。 5)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在评审期间或合同签订前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投标人随时提供以上内 容的证明材料,以上内容经核实后如有虚假或事实不符的,将对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并列入不良 行为记录,已获得中标资格的其中标资格无效且同时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2 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HY-CM2021008246 (2)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非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投标无需提供此项资料) 在本次投标方案中,采样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要求的小型 和微型企业产品说明如下: 序号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详细说明 制造商 金额(元) 所占比例 1 本企业制造的货物 2 其他小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3 其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4 其他 填表要求: 1)如投标人未非产品制造商,请附上产品制造商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2018 年经第三方 机构审核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公司从业人员近三个月内的参保证明文件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划定标准 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及其提供的服务与工程,视同为中型企业。 3)以上产品名称、制造商必须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述的一一对应,如有不对应将有可能影响价格 折扣评分。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货物及其提供的服务与工程。 4)经评定后有效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将给予相应扣除,按折扣后的价格进入价格评分,具体细 则详见本项目的“评审标准与方法”。 5)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按照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具体细则详见本项目 的“评审标准与方法”。 6)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在评审期间或合同签订前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投标人随时提供以上内容的证明 材料,以上内容经核实后如有虚假或事实不符的,将对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已获 得中标资格的其中标资格无效且同时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以上产品在签订政府采购项目合同时不得变更。 企业名称(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022 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HY-CM2021008247 (3)政策适用性说明(如需) (非采用符合政策的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投标无需提供此项资料)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主要产 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采购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包组号 序 号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 (规格型号、注册商标) 制造商 (开发商) 制造商 企业类型 节能 产品 环保标 志产品 认证证 书编号 该产品报价在总报 价中占比(%) 1 2 3 4 5 … 注明: 1) 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 2) “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是属于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 清单中的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以上证明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未提供完整的,视为不符合节能产品或环保产品处理。 2022 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HY-CM2021008248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投标无需提供此项资料)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022 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HY-CM2021008249 (5)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非监狱企业投标无需提供此项资料) 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企业名称(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022 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HY-CM2021008250 (二) 履约进度计划表 序号 拟定时间安排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1 拟定 年 月 日 签定合同并生效 2 月 日— 月 日 3 月 日— 月 日 4 月 日— 月 日 质保期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 其它重要事项说明及承诺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包含技术评分表或商务评分表的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022 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HY-CM2021008251 3.2 商务条款响应表 (1)商务条款响应表 序号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 投标人商务条款响应 是否响应 (√或×) 偏离说明 1 2 3 4 5 …… 注: 1)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四、采购项目商务要求”必须逐条响应。对于上述要 求,如投标人完全响应或正偏离,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如投标人负偏离,则请在“是否响 应”栏内打“×”,如有缺漏或空白的将视为“负偏离”,正、负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 离情况。 2)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022 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HY-CM2021008252 四、服务部分 4.1 服务条款响应表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实际参数 (投标人应按投标货物实际数据填写) 是否偏离(无偏离/ 正偏离/负偏离) 偏离简述 1 2 3 4 5 6 7 8 … 注: 1)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二、项目内容”的内容逐条响应。如有缺漏或空白, 视为负偏离。 2)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 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022 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HY-CM2021008253 五、价格部分 5.1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总价(元) 服务期 备注 1 (大写)人民币 ; (小写)¥ 元 注:1.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2. 本项目中标人负责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投标总价包含合同项下货物的测试、 购置、运输、装卸、保险、安装、调试、税金、培训、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金额单位为元。 3.此表是投标文件的必要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还应另附一份封装在一个开标信封中,作为 唱标之用。 4. 投标总价及交货时间为唱标内容,且投标总价为本次项目价格评审的评标价格。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022 年军分区食堂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HY-CM2021008254 六、诚信投标承诺书 为维护河源市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本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二、本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和合法的。 三、不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四、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 权益。 五、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及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以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方式牟取中标 资格。 六、不以伪造、变造投标资质材料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资格。 七、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以其他方式扰乱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八、积极配合河源市各级财政部门调查处理投诉事项,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 本投标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河源市各级财政部门及其他有关监管部门依法作出 的处罚。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合同书格式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二、资格性/符合性文件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