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YNTTCG20210459(招标文件编号:YNTTCG20210459)
二、项目名称: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消防救援大队2021-2022年度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云南雅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吴井路32号百富琪商业广场A座719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下浮率(%):7.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云南雅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消防救援大队2021-2022年度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 食堂所需的生鲜蔬菜、肉类、水果及干菜等食品,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按实际发生结算 | 1、质量及配送要求:无霉变、无虫蛀、新鲜、无腐叶、无异味、无注水、无农药残留,所有货物须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要求。 2、食物必须到合法经营商采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验查有关饮食物资食物经营经营方的证照。 3、食物来源要确保无污染,蔬莱无农药残留;肉类必须有防疫检测证明;干货有保质期、生产厂家、SC标志。 4、所有食物的采购都可以做到索证无误。 5、配送的所有食物都必需有明确的标签。 6、供应商严格遵守国家及行业食品安全法,使用经国家相关部门检验合格的主食、油、肉类等,蔬菜的农药检测结果严格控制在国家相关部门允许的安全范围内,保证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保证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7、采购人有权进行不定期的食品质量检查,如果发现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食物,乙方要无条件收回所供应的食物,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在1小时内更换好所需食物。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亚宁、姚愉群、贾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优惠20%,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731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它网站转发的公告本公司概不负责 。
廉洁告知
一、甲方人员不得向投标人及任何其他第三方泄露投标活动中的相关信息,不得与委托代理招标机构或投标人串通,搞假招标、陪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
二、双方人员不得向评标专家支付合理报酬以外的现金,赠送有价证券和其他礼物及组织评标专家参加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监管的活动。
三、甲方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收受或变相收受投标人任何形式的馈赠,以任何形式向投标人索要钱物;不得在投标人处报销应由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参加投标人安排的旅游或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得要求投标人为工作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
四、其他影响甲方人员公正行使公权力的任何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各投标人若发现上述违规行为的问题(包含但不限于),请向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消防救援大队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871-64313673,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696号)。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消防救援大队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昆明市广福路696号
联系方式:王娟0871-643136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
联系方式:年琼良0871-65895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年琼良
电 话: 0871-65895558
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消防救援大队2021-2022年度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YNTTCG20210459
采购人: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
投标注意事项
一、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须按以下要求提供资料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注:如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出席投标活动时,按1条内容提供。如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出席投标活动时,按2条内容提供。
%1、 重要提示:
各供应商: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有力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防控工作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参加开标活动的各方应主动佩戴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接受体温检测,方可进入开标现场,开标结束后各方主体有序退出开标现场,不得滞留。没有佩戴口罩或存在发热人员,不允许进入开标现场,对不服从现场管理不配合工作的人员,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有权将其请出会场。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消防救援大队2021-2022年度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NTTCG20210459
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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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磋商报价 |
下浮 % |
供货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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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质量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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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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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此《报价一览表》应放于封面后第一页 (2)磋商报价应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费用。 |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658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消防救援大队的委托,对“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消防救援大队2021-2022年度主副食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NTTCG20210459)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诚邀具有相应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消防救援大队2021-2022年度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YNTTCG20210459;
2.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预算金额98万元/年。
2.5、采购内容:食堂所需的生鲜蔬菜、肉类、水果及干菜等食品,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按实际发生结算。
2.6、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8、交货方式:现场(落地)交货,交付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9、质量要求:
1、质量及配送要求:无霉变、无虫蛀、新鲜、无腐叶、无异味、无注水、无农药残留,所有货物须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要求。
2、食物必须到合法经营商采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验查有关饮食物资食物经营经营方的证照。
3、食物来源要确保无污染,蔬莱无农药残留;肉类必须有防疫检测证明;干货有保质期、生产厂家、SC标志。
4、所有食物的采购都可以做到索证无误。
5、配送的所有食物都必需有明确的标签。
6、供应商严格遵守国家及行业食品安全法,使用经国家相关部门检验合格的主食、油、肉类等,蔬菜的农药检测结果严格控制在国家相关部门允许的安全范围内,保证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保证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7、采购人有权进行不定期的食品质量检查,如果发现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食物,乙方要无条件收回所供应的食物,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在1小时内更换好所需食物。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及附注等),磋商申请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份提供,磋商申请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磋商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等);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4)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年01月至本项目磋商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的相关证明文件。
(5)磋商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磋商申请人应具备如下特定资格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猪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符合“GB9959.1-2001”鲜猪肉(一级)质量标准;保证随时实物抽检动物检验检疫、肉质等合格(牛肉、鸡肉、鸭肉等肉类制品参照执行),所有配送至食堂的肉类制品必须为当天屠宰,符合国家最新标准。供应商须提供发票。
(3)配送的蔬菜类食品必须确保质量:必须符合有关食品卫生要求,是农残达标的新鲜蔬菜、水果。
3.3信用要求:参加磋商的磋商申请人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磋商申请人信用信息。
3.4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其他条件或要求:无。
3.5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2021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9日,每天09时00分到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凡有意参加本次磋商的潜在供应商,在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室)报名,报名时需拟派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料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此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唯一途径)。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400元每份,售后不退。如需开具发票应从基本账号汇出;
公司名称: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昆明市莲花池支行
账号:135615364611
4.4本项目不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邮寄服务。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响应文件的地址: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室)。
逾期送达的、未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它网站转发的公告本公司概不负责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昆明市广福路696号
联系人:王娟
联系电话:0871-64313673
名 称: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志强路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室
联系方式:0871-6589555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年琼良
电 话:0871-65895558
廉洁告知
一、甲方人员不得向投标人及任何其他第三方泄露投标活动中的相关信息,不得与委托代理招标机构或投标人串通,搞假招标、陪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
二、双方人员不得向评标专家支付合理报酬以外的现金,赠送有价证券和其他礼物及组织评标专家参加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监管的活动。
三、甲方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收受或变相收受投标人任何形式的馈赠,以任何形式向投标人索要钱物;不得在投标人处报销应由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参加投标人安排的旅游或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得要求投标人为工作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
四、其他影响甲方人员公正行使公权力的任何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各投标人若发现上述违规行为的问题(包含但不限于),请向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消防救援大队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871-64313673,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696号)。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消防救援大队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第二章 磋商申请人须知
一、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采购人 |
采购人: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昆明市广福路696号 联系人:王娟 联系电话:0871-64313673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志强路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室 联系人:年琼良 联系方式:0871-65895558 |
3 |
项目名称 |
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消防救援大队2021-2022年度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
4 |
项目编号 |
YNTTCG20210459 |
5 |
采购内容 |
食堂所需的生鲜蔬菜、肉类、水果及干菜等食品,具体详见“第五章 项目需求” |
6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7 |
资金情况 |
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
8 |
投标有效期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 |
9 |
资质要求 |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 |
10 |
样品的递交 |
本项目不需提供样品。 |
11 |
磋商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金额: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元); 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应当从基本账户转出,由其它账户提交的将视为无效。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时应当在单据上备注项目编号。 户 名: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昆明市莲花池支行 账 号:135615364611 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成交磋商保证金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 未成交的供应商可在成交公示发出后到代理机构办理退保证金手续,保证金在办理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办理退保证金手续,由代理机构退还。 |
12 |
响应文件份数 |
纸质响应文件共3份,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U盘包括正本响应文件全部Word、Excel(如有)版内容及响应文件正本扫描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13 |
装订要求 |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并编制目录,在封口处盖单位公章。 |
14 |
封套上写明 |
供应商名称: (盖章) 采购人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在 2021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15 |
联合体 |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 |
16 |
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的截止时间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 |
17 |
响应文件的签署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处签名或盖其私人印章,在投标人盖章处盖单位公章。 |
18 |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时间及地点安排 |
19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20 |
分包 |
不允许 |
22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优惠20%,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
23 |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 |
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答疑书、补遗书或通知等。 |
24 |
其他 |
合同结算价=实际发生价格×(1-投标报价下浮率),合同结算价不超过项目采购预算。 |
二、总则
1.项目概况
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2.合格的供应商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投标费用
3.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投标样品有关的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2采购人不专门组织现场考察。若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时,报请采购人批准后自行踏勘现场,但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3成交供应商应准承担所中项目的中标服务费并向本项目公证处交纳公证费,以上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4磋商保证金: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条款项规定。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4.1 竞争性磋商文件由目录所列内容和本须知第5条和第6条所发出的澄清和修改文件等组成,当所发出的澄清和修改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4.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全部内容,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5.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
5.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相应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6.1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果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6.2 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7.响应文件的编制
7.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则其投标将被评审委员会作废标处理。
报价人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使投标对磋商文件能够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否则,投标会被评审委员会视为无效投标。
7.2用非中文版印刷的产品说明书、技术资料、资格资质证书等,供应商应提供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
7.3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响应文件的构成
8.1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内容至少应包括下列部分:
8.2 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并编写目录,并在响应文件右边下角逐页编制页码。
8.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则其投标将被采购人拒绝。
9.投标报价
9.1 投标报价为含税价(单位:人民币·元),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其它以外汇报价应有汇率、折扣以及最终人民币报价,无人民币报价或报价无法折算成人民币的投标属无效投标。
9.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的《报价一览表》中标明服务的总价。
9.3磋商时,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9.4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供应商对同服务内容有两个(含两个)以上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为准时,所投报价无效且响应文件亦无效。
9.5 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进货价报价,过低的报价必须附有材料证明其合理性,并得到招标人和评委的认可,否则,其投标报价将被拒绝或被宣布为无效报价。
10.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0.1响应文件应按“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
10.2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3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0.4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11.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11.1 证明服务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包括相应证书、中文产品说明书、技术资料、彩页等)、数据等。
11.2 本次采购以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列要求为基本要求,响应人提供的服务应满足其功能要求,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一致(或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允许有利益采购人的正偏离参数,不允许负偏离);
12.磋商保证书
12.1 磋商保证书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所附《磋商保证书》格式填写。其磋商保证金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内容提交。
12.2 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为: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账。
12.3 磋商保证金的递交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12.4 未按上述12.1规定金额提交磋商保证金或者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所附《磋商保证书》格式填写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5落标单位的磋商保证金,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按规定提交了中标服务费且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2.6下列任何情况之一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响应文件的。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除因不可抗力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中标后未按规定交付中标服务费、公证费等相关费用。
(5)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履行义务的。
(6)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7)有采购文件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13.投标有效期
13.1 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应从开标之日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规定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的时间短的响应文件被视为非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而予以拒绝。
13.2 在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人可征得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如电传、传真等确认。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且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关于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4.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4.1 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要求签署,提交响应文件正本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量的副本及电子文件,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采购人拒绝。
15.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记及递交
15.1响应文件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密封、标记和送达。
15.2递交时间截止后,所收到的响应文件无论中标与否概不退还。
16.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6.1 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截止时间。
16.2如果推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
16.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不接收任何资料,除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询标要求供应商提交的修正、澄清等不涉及实质性内容的资料,否则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17.迟到的响应文件
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的任何响应文件。
18.响应文件修改和撤回
18.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认可才能生效。
18.2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19.磋商
19.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参加开标的供应商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9.2 按照第18条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开封。
19.3 开标时,公证人员将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标记和供应商资格等内容,确认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作为有效响应,由唱标人员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磋商报价、书面修改和撤回响应文件的通知、是否提交磋商保证金以及合适的其他内容。
19.4记录人员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开标一览表的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19.5响应文件开启后不再退还给供应商,以作存档备查,供应商应自行复制留用。
20.评审
20.1 磋商开始后,直至向成交的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0.2磋商期间,供应商不得与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及工作人员私下接触,更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一经核实,其投标将被宣布为无效,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3 采购人将根据本次采购项目的性质和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
20.4 评标原则:依照“公平、公正、科学、合法、择优、保密”原则。
20.5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通过初步审查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此过程中供应商提供的磋商报价为最终报价,并以此最终报价作为评标价。
20.6 在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废标:
(1)采购的公正性受到影响。
(2)所有投标报价均超预算,采购人无力支付的。
(3)采购任务取消的。
20.7 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0.8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按评标总得分的高低顺序推荐出成交候选人,具体评审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
21.成交条件
21.1 响应文件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且综合得分最高。
21.2 有良好的执行合同能力和售后服务承诺。
21.3 磋商小组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前,发现有效响应文件不足三个且明显缺乏竞争而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或者所有投标均被作废标处理的,采购单位应当重新组织采购。如发现有效响应文件不足三个但仍具备竞争力的,磋商小组可根据实际的情况,对有效响应文件综合评价,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
22.响应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可分别要求对拟成交供应商进行技术质疑、询问,要求澄清,或要求拟成交供应商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有关要求和答复可现场进行,也可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报价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23.成交人确定
23.1采购人将根据磋商小组的推荐情况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23.2 所有响应文件不符合要求时,采购人可否决所有响应文件并不作任何解释。
24.成交通知
24.1成交人确认后,采购代理公司根据采购人的《成交确认函》进行公示并签发《成交通知书》。
24.2 对未中标的供应商,采购代理公司将于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其磋商保证金。
24.3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按规定提交了中标服务费、公证费并与采购人签订了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5.签订合同
25.1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通知书》承诺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第一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依次类推。
25.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合同书附件,均作为签订合同内容的依据。
26.付款方式
详见合同格式部分。
27.合同书不可分割之部分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澄清、修改文件。
(2)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
(3)成交通知书。
(4)合同书附件。
28. 中小企业、节能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8.1关于中小企业:
28.1.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28.1.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8.1.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8.1.4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报价时,还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8.1.5本项目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8.2关于监狱企业:
28.2.1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28.2.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8.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8.3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8.3.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8.3.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8.3.3本项目针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9.其他
其他内容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合同签订时具体约定。
第三章 合同格式
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消防救援大队
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项目
(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
合
同
书
甲方: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消防救援大队
乙方:
签订时间:2021年 月 日
签订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甲、乙双方根据“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消防救援大队2021-2022年度主副食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结果和有关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向乙方订购食品及运送事宜,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配送项目:蔬菜、肉食、干货、禽蛋 、水果、粮油、调料、物料耗品等食堂所需物品。
二、配送范围及区域:
1、 甲方在昆明市内所属单位联系人:
广福路消防救援站,联系人:
渔浦路消防救援站,联系人:
2、甲方因特殊情况的应急救援配送和临时专项配送。
三、合同期限:2021 年 月 日至2022年 月 日。
四、配送价格:菜品价格:乙方所有菜品单价均不高于市场销售价格。参考王旗营蔬菜批发市场同种品质的蔬菜单价,乙方所有菜品单价每月报价一次,经甲方审核后按所报价格供应。乙方所送的菜品,根据市场行情,涨跌合理定价,因季节性及风暴雨雪等自然灾害,部分单价价格上涨幅度过大,需临时调整单价的,应先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确认后调整。
五、质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