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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遂宁市红十字医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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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详情

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1年11月16日 18:3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2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遂宁市船山区健坤城国际金融中心706A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1月29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遂宁市船山区健坤城国际金融中心706A号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825-2625300
采购单位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遂宁市高新区问陶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司先生0825-2213572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川正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遂宁市船山区健坤城国际金融中心706A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石女士0825-2625300
附件:
附件1商务要求.zip

项目概况

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遂宁市船山区健坤城国际金融中心709号现场获取并报名。网上获取及报名方式为:发送报名资料扫描件到公司邮箱chuanzheng@czzb.net.cn,收到回复“资料合格”后添加公司微信号“czzb2016”(采用网上报名的供应商所有资料需盖鲜章后再进行扫描,扫描件需为PDF格式,文件名称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zx2021041

项目名称: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服务内容:提供职工、患者及家属,早、中、晚就餐的加工制作和相应服务。

2、人数数据

油房院区

高新院区

河东院区

员工人数

470人

340人

80人

患者人数

388人

258人

118人

就餐人数/天

200人

120人

30人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 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7日 至 2021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遂宁市船山区健坤城国际金融中心709号现场获取并报名。网上获取及报名方式为:发送报名资料扫描件到公司邮箱chuanzheng@czzb.net.cn,收到回复“资料合格”后添加公司微信号“czzb2016”(采用网上报名的供应商所有资料需盖鲜章后再进行扫描,扫描件需为PDF格式,文件名称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

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现场获取及报名方式为:在遂宁市船山区健坤城国际金融中心709号现场获取并报名。网上获取及报名方式为:发送报名资料扫描件到公司邮箱chuanzheng@czzb.net.cn,收到回复“资料合格”后添加公司微信号“czzb2016”(采用网上报名的供应商所有资料需盖鲜章后再进行扫描,扫描件需为PDF格式,文件名称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模板附件二)、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公司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和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采用网上报名的供应商所有资料需盖鲜章后再进行扫描,扫描件需为PDF格式,文件名称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 报名资料原件需在开标时带到现场交于代理机构。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遂宁市船山区健坤城国际金融中心706A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2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遂宁市船山区健坤城国际金融中心706A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遂宁市高新区问陶路2号

联系方式:司先生0825-22135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川正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遂宁市船山区健坤城国际金融中心706A号

联系方式:石女士0825-26253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女士

电 话: 0825-2625300

七、供应商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获取时间:在2021年1117日到2021年1123日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内进行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现场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在遂宁市船山区健坤城国际金融中心706A号现场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网上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添加公司微信号“czzb2016”,并发送报名资料电子档到公司邮箱chuanzheng@czzb.net.cn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

3.磋商文件售价: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4.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模板附件二)、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公司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及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注:1.所有报名供应商的报名资料需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2.采用网上报名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电子档需为PDF格式,文件名称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3.采用网上报名的供应商需将报名资料原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交于代理机构。)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29日10:0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遂宁市船山区健坤城国际金融中心706A号,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129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遂宁市船山区健坤城国际金融中心706A号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遂宁市高新区问陶路2号

联系人:司先生

联系电话:0825-2213572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川正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遂宁市船山区健坤城国际金融中心706A号

联系人:石女士

联系电话:0825-2625300

公司邮箱:chuanzheng@czzb.net.cn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名称、最高限价

1、项目名称: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2、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元。

二、项目概况

1、服务内容:提供职工、患者及家属,早、中、晚就餐的加工制作和相应服务。

2、人数数据


油房院区

高新院区

河东院区

员工人数

470人

340人

80人

患者人数

388人

258人

118人

就餐人数/天

200人

120人

30人

三、服务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满足员工、患者及家属,早、中、晚三餐就餐。

2、设置厨房、高新院区(院外)设置就餐点一个,三院区院内设置配送点,负责三个院区的配送,特殊情况需配送到病区。

每周制定食谱,提供特色菜品,做到每天不重样,实现菜品多样化,供就餐人员选择,菜品以川菜系列、家常菜为主。餐厅以“外送”的形式供应食品。

3、可根据需求,提供临时加餐服务。须准时开餐,做到饭热菜香、数量足额、服务热情周到。

4、早餐标准:鸡蛋,包子、馒头、花卷、油条多样,粥、豆浆类等。

5、午餐标准:主荤菜不少于一种,副荤菜不少于二种,素菜不少于一种,汤一种,特色餐不少于一种,米饭一份,其中主荤菜的主料要保证在70%以上。

6、付费模式:微信、支付宝、现金、刷卡;能配合实施预约点餐服务

7、餐标:病人及家属餐标按照市场价格制定,不得高于市场价。

8、在堂食餐点设置投诉点、收集意见。

9、在国家法定休息日、节假日保证食堂正常营业,满足就餐需要;法定节假日或传统节日(元旦、新年、端午、中秋、国庆、圣诞节)需提供加餐加菜。

10、食堂建设模式:由服务公司全部投资建设,不论费用多少,采购人不负责(含运营费用)。

11、位置要求:离医院步行不超过10分钟

12、有做过一家以及多家500人以上的食堂项目。

13、提供成熟的餐余固、液、气废物处理方案,符合环保、消防、食品安全等。

14、食品处理区的面积应与就餐场所面积、供应的最大就餐人数相适应,供餐人数100人以下食品处理区面积不小于30m,100人以上每增加1人增加0.3m,1000人以上超过部分每增加1人增加0.2m,切、配、烹饪场所占食品处理区面积50 %以上。

15、食堂内分区明确:员工就餐区、营养餐区;允许食堂对外经营,但需保证员工就餐区域独立。

16、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食品加工处理流程宜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并应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成品通道、出口与原料通道、入口成品通道、出口与使用后的餐饮具回收通道、入口均宜分开设置。

17、食品处理区应设置专用的粗加工、烹调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的场所并应设置原料和或半成品贮存、切配及备餐的场所。

18、粗加工操作场所内应至少分别设置动物性食品和植物性食品的清洗水池,水产品的清洗水池宜独立设置,水池数量或容量应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适应(不少于2个)。精加工操作场所内应设置满足切菜、切肉等精加工需求的操作台面。如需提供凉菜的应设置凉菜专间,专间内应设置操作台面、冷藏设施、空调、紫外线消毒灯、温度计和自动感应洗手设施。面点间内应设置操作台面、空调、紫外线消毒灯、温度计和自动感应洗手设施。洗消间内应按照一洗、二清、三消毒的方式,设置满足清洗需求的水池(不少于3个),以及放置用具的存放架,并安装紫外线消毒灯。

19、进入配餐间的场所,应设置二次更衣间,配餐间内应设置紫外线消毒灯和自动感应式洗手设施。食品处理区外应设专用于拖把等清洁工具的清洗水池,其位置应不会污染食品及其加工操作过程。并应按规定设置洗手消毒水池和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

20、烹调场所食品加工使用燃料应为天然气或电力。

21、拖把等清洁工具的存放场所,应与食品处理区分开,集体用餐经营场所面积500m以上的食堂宜设置独立隔间。

22、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在加工经营场所设立圈养、宰杀场所的应距离加工经营场所25m以上。

(二)其它服务要求

1、服务期内,做好辖区内的环境卫生工作,做好人员政治审查、办理卫生等相关许可证并在业主方备案。噪声、污水、烟尘排放应符合国家标准,餐厅内外保持卫生整洁。负责小餐厅的接待与室内的所有清洁(窗帘两月洗一次、桌布每周一洗);负责员工大餐厅室内外及门前三包(包括楼顶、窗帘)清洁;

2、应按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工作检查、监督。采购人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

3、厨房用品用具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所有刀具按用途分类,分别使用、清洗及保管。

4、严禁使用过期或变质食物进行加工、所有食材使用前应清洗干净。

*5、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通过劳动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取得饮食行业健康证并在业主方备案(提供承诺函)。

6、应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饭菜食品的卫生和留样等安全工作,若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后果由餐饮公司全部承担。

7、必须制定完备的食堂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留验制度)、人员及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厉行节约管理制度,食堂卫生管理制度等;所有工作制度及规程须经院方审批后实施,并接受院方监督。

8、负责餐厅菜肴的质量控制,根据膳食营养搭配,审核定制每日菜谱,做到相邻每日菜谱有变化。采购人营养科、后勤服务中心不定期抽验菜品。

9、保障食品安全,严格跟踪食品配送加工环节,严格做好每餐成品留样 72 小时。

10、每天对原材料质量进行跟踪检查,如遇不合格原材料立即更换,绝不上桌。

11、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餐饮公司委派的厨师,直至厨师水平达到相关要求。

12、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食材或食材品牌,并全程跟踪采购。

13、食材及调味品要求如下:

*13.1、大米:非转基因一级大米,国家免检产品,须独立包装,包装上须带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国家生产许可信息标识,不得采购散装大米【响应文件中提供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与生产厂家及供货商(如有)签订的供货合同复印件、生产厂家及供货商(如有)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货商(如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13.2、食用油:非转基因菜油及大豆油,国家免检产品,须独立包装,包装上须带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国家生产许可信息标识【响应文件中提供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与生产厂家及供货商(如有)签订的供货合同复印件、生产厂家及供货商(如有)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货商(如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13.3、面粉:非转基因高筋、低筋面粉,须独立包装,包装上须带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国家生产许可信息标识【响应文件中提供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与生产厂家及供货商(如有)签订的供货合同复印件、生产厂家及供货商(如有)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货商(如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13.4、肉类:鲜肉,应符合遂宁市生猪溯源体系的要求并有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验讫印章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随批次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响应文件中提供生产厂家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复印件、与生产厂家及供货商(如有)签订的供货合同复印件、生产厂家及供货商(如有)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货商(如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13.5、家禽:活杀,应有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复印件),每批次提供检验检疫证明;

13.6、水产、鱼类:活杀,随批次提供检验检疫证明(提供承诺函)。

13.7、蛋:散装生鲜禽蛋应有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外地生鲜禽蛋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检疫(或检测)验讫标识。

13.8、调味品:国家食品安全允许的正规商品,须独立包装,包装上须带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国家生产许可信息标识。

13.9、面点食品添加剂:国家食品安全允许的正规商品,须独立包装,包装上须带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国家生产许可信息标识。

14、原材料采购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确保能溯证溯源(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5、成交人需负责法定节假日或传统节日(元旦、新年、端午、中秋、国庆、圣诞节)的食堂环境氛围营造。

*16、成交人需承诺疫情期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线管要求建立防疫管控机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7、考核要求

采购人组织营养科、后勤中心每月对供应商不定期考核,根据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进行综评打分(实行一定罚款等制度)。食堂在24小时内整改落实。

*四、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 3年。(如果采购人在合同期内计划院内自建食堂,当在合同期内把建好的食堂交由服务公司经营。)

2、采购人在三院区内指定配送点(包括手术室等)。

3、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人院区需要设立小卖部。采购人提供场地,供应商负责其他一切投资。(所有投资由服务公司独立承担)

4、付款方式:根据实际就餐人数按季度据实结算,年底若因财政资金流转等原因导致逾期付款的,采购人不承担相关责任。

5、用餐时间:6:30-20:00;(早06:30-09:00,中10:30-13:00,晚17:00-20:00)有特殊要求的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6、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员工工资、福利、保险、用餐等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餐饮管理服务所需的低值易耗品:炊具、洗涤用品、纸巾、牙签等由食堂承担。

8、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等须按国家规定执行,餐饮公司应在合同签订前提供与有资质的第三方签订的餐厨垃圾处置合同,其费用由餐饮公司承担。

9、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承包期内若发生的食物中毒、传染病、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重大安全事故的移交执法部门处理,中标人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同时采购人立即终止该合同。

10、食堂的环境设施不得随意改造,如有违反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餐饮公司负责。

11、食堂范围内所有卫生清扫(包含一清二洗三消毒)由餐饮公司负责。

12、根据供应商实际投资和采购人需要用餐人员调查而定:如果餐人数不足300人,采购人应当按照300人基本标准(午餐)补助到服务公司

13、供应商生产、运输及院内分送场所的设施与卫生条件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要求。

注:“*”条款为本项目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满足,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