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中共广东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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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机关食堂食材配送和餐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中共广东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机关食堂食材配送和餐饮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4400000707012165

项目名称:中共广东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机关食堂食材配送和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598,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中共广东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机关食堂食材配送和餐饮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598,5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食材配送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856,000.00 -
1-2 其他服务 餐饮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742,5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食材配送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餐饮服务项目开始实施时间为2022年7月,预计18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共广东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机关食堂食材配送和餐饮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件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07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广东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广州市沙面大街45号

联系方式:81219310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建设街道

联系方式:020-835462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咨询六部

电 话:020-83546223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6日


相关附件:
用户需求书.docx
合同文本.docx
中共广东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机关食堂食材配送和餐饮服务项目招标文件(2021111601).pdf

第%1章 用户需求书

1. 投标人须对所投项目采购标的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项目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 采购需求中标注“▲”号条款为重要技术条款,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3. 采购需求中标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必须一一响应。若投标文件未完全满足实质性条款,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4. 本项目两个采购内容分别在分项报价表中填写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且总报价不能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5. 投标报价:供应商完成项目过程中的发生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其它费用、各项税金及利润,以及应由中标单位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中标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6. 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偏离(文字说明或在响应表注明)的参数、配置、条款视为被投标人完全接受。

一.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内容

最高限价(元)

数量

(单位)

合同履行期限

1

食材配送

2856000

1(项)

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

餐饮服务

1742500

1(项)

餐饮服务项目开始实施时间为2022年7月,预计18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

中共广东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机关食堂面积约400㎡,其中厨房作业面积约100 ㎡ 、就餐区域面积约300㎡。用餐人数160人左右;中餐厨房作业间布置分加工、烹调、面点间、洗碗间、备餐间,有冷藏和加热设备,抽排烟气效果好。

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一家供应商,对省委外办机关食堂食材配送和餐饮服务两个采购内容进行服务,其中食材配送服务为机关食堂食材供应资格采购,采购食材包括早、午、接待餐食材,招标供货周期为两年。

二、基本服务、质量要求及说明

服务事项:食材配送、餐饮服务。

食材配送总体要求:

所供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采购人可以要求退货并对中标人处于所供商品价值1-3倍罚款;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所提供的物品不得为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经查实所提供物品中具有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立即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有保质期限的商品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负责食材的配送、质量检测等工作。中标人应按采购人提供的限额做好食材成本控制工作,每月食材采购金额不超过采购人提供的限额,在确保用餐标准的同时保证食材质量和数量(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食材配送定价方式:

1.若投标人被确定为中标单位,在今后的供应中,以中标人的折扣率为执行标准。

2.定价时间:以30天为周期,每月下旬为定价日,蔬菜、水产、肉禽蛋类以定价日当天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fgw.gz.gov.cn/)网站“广州菜篮子价格专题”专栏公布的“城区菜篮子平均零售价”“米袋子行情”“瓜果和牛奶”中食材价格的95%作为基准价;“广州菜篮子价格专题”没有的产品价格信息由中标人以采购人所在地附近农贸市场随机抽取三家或以上同类货品的平均价为基准价,农贸市场的确定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商定。

3. 结算公式:结算价格=∑(基准价×中标折扣率×实际供货量),其中:中标折扣率=食材配送报价/食材配送预算金额。

食材质量要求:

(一)鲜肉类

1.所供鲜肉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品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货时提交肉联厂产品合格证及当该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广州市分割肉销售凭证》。

2.所供鲜肉是当天屠宰的新鲜肉品,猪肉(瘦肉部位)的肉色淡红,无异味。牛肉的肉色较红,禽肉不注水,各种肉品肉质新鲜,肉品肥瘦合理,去毛干净,有光泽、有弹性,无腥味和异味,具有新鲜肉的正常气味,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标准;肉类残留兽药、激素等物质水平严格控制在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政府发布标准以内。

3.所供鲜肉品种规格按实际需求配送,不得供应注水肉,病或死畜肉,不得以冰鲜肉代替新鲜肉,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得以次充好,不得短斤缺两。

4.供肉车辆必需有冷藏保鲜设备,保证肉品在配送过程中保持新鲜和不受污染,所供鲜肉不能临近保质期或超过保质期。

(二)蔬菜类(含豆制品)

1.所供的瓜果蔬菜类为优质货品,不含残留农药或污染物,所供应的蔬菜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标准。所供蔬菜新鲜,个体完整,清洁(指没有肥料、药物残留,没有黄枯叶和污物),水分含量正常,无异味,处于规定的成熟阶段,未受冻害、冷害,形状整齐,颜色均匀且呈品种典型色泽,无木质化,无毒无害等,货物合格率应达95%。中标人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质量标准,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即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农产品安全质量》的相关规定)。

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

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即为异常;

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1.1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荞菜、空心菜、筒篙、苋菜、芹菜等绿叶菜类。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小带叶鼓,无畸形花。

1.2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1.3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瘸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1.4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糠心、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1.5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属同品种规格,色泽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1.6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1.7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1.8水生菜类:藕、慈菇、菱白、马蹄、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小干瘪,菱白不黑心。

1.9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木耳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蘑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1.10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1.11豆制品类:豆腐等豆制品要新鲜,无变质,由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有资质的厂家生产供货。所供豆制品无杂质,具有豆制品特有的颜色、香气、味道,无异味,质量优等。

2.所有蔬菜来源必须清晰。瓜果蔬菜来源应当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

(三)冻品类

1.所供冻品符合国家标准,鲜冻禽类产品必须符合《鲜冻禽产品GB16869-2005》标准,进口水产品类须符合《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35号)标准,进出口肉类须符合《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36号等的要求。

2.所供冻品肉质有光泽,色红而均匀,脂肪洁白,外表及切面不粘手,肉质坚实,解冻指压后的凹陷恢复慢,且不能完全恢复,无血块,气味正常,无腐烂变质、无毒无害,无异味,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冷冻水产品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3.包装箱上要求清晰印有产品名称,产品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规格,净重,屠宰分割加工厂厂名,厂址,联系电话和工厂注册号等信息。不接受在光身纸箱上加贴标签货品,所用内包装胶袋封口严实,装运过程不得有裂口现象。所有包装材料成分均要符合政府对食品级包装材料的卫生要求,不得含有任何有毒有害原料。到货时包装应完好无损。

4.所供的冻品保证肉质新鲜,无异味。含冰(失水)率符合行业标准水平。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2%,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 )。

5.所供冻品须有产品合格证和每批次的检验合格证或检疫证,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四)生鲜水产类:

1.所供生鲜水产品新鲜,鱼体健康,体态匀称,游动活泼,体色鲜明,鳞片鳍条完好,肉质坚实而有弹性,鱼类表皮上粘液较少,体表清洁,新鲜无异味,体型大小适中,质量优等。

(五)水果类

1.新鲜水份充足,无空壳,皱皮,干涩现象;

2.色泽:新艳,光亮,无变色;

3.硬度:饱满,充实,软硬适中;相同新鲜条件下无外力造成的伤害,如:挤伤、压伤、碰伤、切口,裂伤等;

4.病虫害:无不良病虫害,表面,中间无虫卵遗留,无虫眼;

5.形状:曲线谐调,外形优美,果实硕大,无不良图案及异状;

6.成熟度:适中,无过熟,未熟现象;

7.污染:无污染残留农药,供货时应提供农药残留检验报告。

(六)干货调料类

1.供应的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食品商标(或说明书)上应有品名、生产厂家 、厂址、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存期(保质期)、食用或者使用方法、质量等级等中文标识内容。能定期向采购人提供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发出的定期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和产品检测报告。

2.散装食材应干净、干爽、无烂、无虫、无异味,货品新鲜,质量合格,符合行业良好等级及以上,外包装有产地、保质期标识。成交供应商应保证供应的货品不变质、不变味、无毒无害,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标准。

3.所供散装食材应有妥善的行业包装,做到包装完好不受污染。供应的定型包装食品必须是整箱包装或整装密封包装。

(七)粮油副食品类

1.米类执行标准:GB1354-86,GB2715-2005

2.大米的质量标准:除符合标准一等米外,要求碎米总量≤17%(国家标准:≤35%)小碎米总量≤2%(国家标准:≤2.5%)不完善米≤3.5%(国家标准:≤4.0%)黄米粒按国家标准执行

3.油类执行标准:色拉油:GB1535-2003一级大豆色拉油花生油:GB1534-2003大豆油:GB1535-2003葵花籽油:GB10464-2003

4.油类质量标准:霉变粒不得超过2%;真菌毒素:黄曲霉素B1(5ug/㎏~20ug/㎏)、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1000 ug/㎏)、玉米赤霉烯酮(≤60ug/㎏);重金属污染物:铅≤0.2㎎/㎏、镉(0.1㎎/㎏~0.2㎎/㎏)、汞(0.02㎎/㎏)、无机砷(0.1㎎/㎏~0.2㎎/㎏);农药:对磷化物、马拉硫磷等140余种农药规定了最大残留限量。

(八)乳制品

1、包括鲜牛奶、纯牛奶、酸牛奶,要求品质安全,货品新鲜,选用的品牌必须是知名品牌,在正规渠道购买,能索证索源,保证配送过程的食品安全。

2、产品的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执行标准

1、肉类:货物票证要求

货物类别

产品票证名称

验收索证要求

猪、牛、羊肉类、家禽类

1、《食品生产许可证》

交货时提交所供应肉制品生产厂家的肉制品《食品生产许可证》

2、《出入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由政府动植物检疫部门出具,用于跨区销售检查

3、《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

4、《动物产品防疫合格证》

当批次有效,原件备查。

肉制品

1、《卫生检疫报告》

由政府疾控部门或卫生检验部门出具(半年内有效)

2、《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 格证明,随车同行。

水产品

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水产品成型标准为个体单独冷冻成型。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

2、蔬菜、瓜果类

项目

指标(mg/kg)

甲胺磷

不得检出

甲拌磷

不得检出

氧化乐果

不得检出

甲基对硫磷

不得检出

呋喃丹

不得检出

百菌清

≤1.0

多菌灵

≤0.5

汞(以Hg计)

≤0.01

铅(以Pb计)

≤0.2

砷(以As计)

≤0.5

氟(以F计)

≤0.5

硝酸盐(以NaNO3计)

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

亚硝酸盐(以NaNO2计)

≤4

食品供货保障能力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须清晰。投标人应具备:①具备能保障配送本项目货物的种殖基地:具有蔬菜种植基地,且基地面积不低于1500亩;②具备容积不低于1000立方米的食品冷冻和保鲜库存储能力,以保障货品。

中标人须负责对食材进行质量检测,严把食材质量关。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中标人供应的食材进行品质抽检,一经发现中标人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食材加工成膳食成品的,采购人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追究其责任。

餐饮服务总体要求:

中标人负责周菜谱制定、采购计划编制,以自助餐的形式提供服务,保证菜式品种丰富,营养均衡,适时提供应节、时令菜品:早餐供应主食、点心类品种不少于6种,另应有豆浆、牛奶、鸡蛋、杂粮、小菜等;午餐供应主菜品种6个或6个以上(必须保证肉菜2种,小炒2种,青菜2种)、主食(含杂粮)2种、例汤、水果、酸奶、小菜等,配菜科学合理,有多样营养菜式,确保口味定期更新。每年6-10月提供每周2次高温解暑糖水供采购人的干部职工食用。按采购人要求做好内宾接待餐的供应和服务,由采购人提供围餐的餐标、就餐人数。在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的餐饮、食品卫生质量标准的前提下,有服务质量和加工标准化管理办法,设立原材料加工标准、配制标准、烹调标准、卫生标准等,生产加工过程统一标准、规格、程序,确保菜肴食品质量的安全、卫生、可口。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就餐人员数量,加工与之相适应的膳食,避免食物量不足或过度浪费的情况。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清洁卫生服务,包括餐具、厨具及环境卫生等。必须制定严格的餐饮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法》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范服务,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省级职能部门制定的标准,确保做好安全用水、用火、用电、燃气等工作。

服务具体要求:

(1) 食堂餐饮供应包括干部职工工作日早、中自助餐、临时接待午、晚间工作餐的供应和服务。具体工作包括:肉食、蔬菜、粮油、副食品等原材料加工成菜肴成品;配套科学合理,按各种不同伙食标准,每天提供多样营养菜式自助餐,确保口味定期更新。保持服务楼环境清洁卫生;厨具、餐具清洗消毒。

(2) 工作时间:全年工作日,工作时间8小时(含早午各半个小时休息)及接待工作餐午、晚餐,接待晚餐需配备厨师、服务员、洗碗工各1名值班。

(3) 中共广东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中标人组建的服务团队进行业务归口监督管理,中标人要按合同约定提供食堂管理服务,日常工作要求详见附表一:日常工作操作标准表。中标人须为饭堂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和具有专业资质的技术团队。所有员工须建立档案报采购人备案。

(4) 主要岗位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全日制专科或以上学历,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颁发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年龄在25周岁至4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具有5年或以上饭堂管理经验;

2.厨师长: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具有人社部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一级中式烹调师资格证书,有3年以上大项目或酒店后厨管理工作经验,擅长于制作粤菜、潮菜、湘菜、川菜及北方口味菜肴及面点,适合临时性接待任务的多种口味,且有曾在餐厅、饭堂或四星级以上酒店连续两年或以上任职经验。掌握食品营养知识,能够制作养生菜品,善于菜品创新,懂得色彩搭配及食物造型艺术,熟知成本核算和控制方法,能够观察就餐人员的口味偏好并及时调整;

3.服务主管:女性,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有2年以上大项目或酒店楼面管理工作经验,气质佳,容貌姣好,着装整洁。

4.服务员:女性,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年龄在35岁以下,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品貌端正、熟悉中餐接待服务程序。

(5) 中标人配备使用的各类工作人员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犯罪记录。且需要按用工性质持健康证和专业技术证书上岗。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需提供广州市居住证。须五官端正、谈吐清晰,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着装、仪容要求整洁整齐,上班穿工作服(采购人不提供工作服,由中标人自备,费用已包含在中标价中)。在招录人员时,要严把健康关、体检关。

(6) 中标人负责周菜谱制定、采购计划编制、食材质量和实物验收。中标人确保当月菜品重复率低于20%,每周菜品不得重复;中标人必须每周四15:00前制定下一周菜谱提交采购人审核批准,每天15:00前编制次日采购计划(餐饮所需的肉食、蔬菜、粮油、副食品、调味料等)并由中标人进行采购(所有食材均可溯源),中标人负责协助采购人对食材质量和实物验收,如因食品烹饪程序及卫生问题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中标人负责法律责任及经济后果。

(7) 中标人负责派人在供餐时间做好饭卡代充值服务(个别离退休老同志需代充值)、熟练运用采购人的餐费结算系统,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固定每周在系统上传菜单,每月月末导出饭卡系统数据,与饭卡系统开发商核对当月消费与充值数据,统计用餐情况,编写饭堂运行报告。确认无误后报采购方。

(8) 中标人应按采购方要求做好每日采购日报表登记,做好盈亏分析,保证账目清晰、每月收支平衡。

(9) 在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的餐饮、食品卫生质量标准的前提下,有服务质量和加工标准化管理办法,设立原材料加工标准、配制标准、烹调标准、卫生标准等,生产加工过程统一标准、规格、程序、确保菜肴食品质量的卫生可口。

(10) 应明确厨组各岗位的目标和责任,对生产过程和物料处理实施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饮食安全,降低餐饮成本,每日做好餐厨垃圾登记,分析当日剩菜剩料情况,减少餐饮浪费。

(11) 若合同执行期间因中标方原因,发生卫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则采购人有权在合同执行期间以中标人无法履约为由终止合同执行,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及违约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12) 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按采购人的各项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所承担事项,不得将项目分包和转让。

(13) 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件时,采购人对中标人的人员有直接指挥权。

(14) 设备设施情况及要求

1.采购人无偿提供食堂建筑主体、餐饮设施设备供中标人使用,中标人只拥有服务期内的使用权,服务期结束后(无论是自然终止还是因故中止),上述固定资产须立即无条件按清单移交采购人。

2.中标人对食堂现有建筑主体不得变动其结构和使用性质。经采购人批准后,中标人可根据采购人要求对厨房、餐厅合理调整布局。

3.合同期内的,食堂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维修、添置,由中标人提出申请,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由采购人维修和添置,所需费用由采购人负责(由中标人的人员人为损坏的,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4.中标人应对厨房及餐厅设施、设备、用具的正常使用与管理负责,严格按使用规程操作,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确保设备、设施处于正常使用、操作环境和条件中正常运行;因使用不当、维护不力、违规操作造成损坏或丢失的,由中标方负责赔偿。

(15) 卫生要求

1.中标人必须制定严格的餐饮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法》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范服务,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省级职能部门制定的标准。

2.就餐环境要求良好,应保证食堂通风、干净卫生、地面无积水,有剩饭剩菜等垃圾处理设施,室内温度超过26℃应开电风扇或空调等。

3.中标人按照国家有关餐具卫生管理要求,做好公共餐具清洗和消毒工作。

4.中标人负责打扫食堂区域的卫生,并实行门前三包,所需清洁卫生易耗品、清洁消毒剂等均由中标人负责购置。

5.食堂的馊水、食材废料、纸皮等由中标人负责及时处理,以保障厨房、食堂整体环境卫生。餐厨垃圾的处理应符合广州市的有关规定。

(十)安全要求

1.中标人必须做好安全用水、用火、用电、用燃气等工作,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监督和检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火灾及工伤等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2.中标人必须严格把好食品卫生安全关。中标人须每天留食品样品,以便安全卫生检查等常规安全手续并做好存档资料工作。服务期间,因食堂食品安全造成的且经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检查认定或卫生行政部门检验鉴定确认是中标人的责任所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和支付全部罚金及一切费用,且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中标人的服务资格。

3.中标人应根据当前新冠疫情及其他传染性疾病形势,建立健全卫生防疫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十七)水电燃气供应要求

1.采购人保证中标人服务期内的水、电、燃气的正常供应,由此产生的费用由采购人负责。

2.中标人应本着节约不浪费的原则,做好食堂相关工作。

十八)服务人员要求

1.要求派出不少于13名员工,厨师须持有厨师证,录用的员工应经防疫部门体检发证,符合健康标准)。具体岗位人数如下: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

1

项目经理

1

2

厨师长

1

3

服务主管

1

4

厨 师

2

6

点心师

2

7

厨 杂

1

8

仓管(兼成本控制员)

1

9

服务员

3

10

洗 碗

1

小 计

13

3.中标人必须每年组织一次工作人员的体检,中标人投入本项目工作人员取得健康证明文件才开展工作,投标时提供健康证明复印件,或承诺签订合同之后7天内提供工作人员的健康证明复印件。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函原件(承诺函格式自定)。

4. 中标人负责制订食堂管理服务方案,建立各项规章制度,确定人员录用等,管理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的配置由中标人自行安排,在实施前须报采购人审核批准。项目经理及重要岗位人员须经采购人审查同意后方能任用。中标人配备的员工有变动,需提前7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并需征得采购人同意。特殊或紧急情况可电话通知采购人,在人员变动的2天内补办好手续。中标人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与所聘的所有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责任。经采购人核定后的岗位及人员数量要保证到位,人员减少或更换需经采购人同意。

5.中标人对录用人员要严格政审,保证录用人员没有刑事犯罪记录,并具有相应的上岗资格证。中标人要依法纳税,要按规定为录用人员缴纳社保及相应住房公积金。

6.厨组人员配备合理:备有粤菜、潮菜、湘菜、川菜、东北菜等风味的中、高级厨师组、点心师可兼顾南北口味),可以适合临时性接待任务时要求的多种口味。

7.厨组应建立基本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厨房纪律、厨房出品制度、清洁卫生制度、食堂设施设备使用维护制度、技术业务考核制度、厨房会议制度、厨房日常工作检查制度、成本核算制度等。

8.中标人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可根据每餐实际就餐人员数量合理安排各岗位的人员数量。

9.工作人员要遵守法规及采购人内部管理规定、《省委外办机关饭堂日常管理规则》、《省委外办机关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制度》,要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并自觉接受监督,不与采购人职工发生争吵或冲突,如有违规者,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的责任。

10.所有工作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人员培训、体检、劳保费、丧残疾病等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1.中标人要有计划对所有员工进行岗前培训以及各种技能、卫生、服务技巧的在岗培训,学习餐饮管理的各项法规,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及有关规章制度。

十九)应急保障能力要求

投标人具有突发性应急保障能力,包括但不限于食物中毒、原材料无法及时到达厨房、临时增加就餐人员、突然停电、停水等,应立即启动突发性应急保障,对本项目(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沙面三街2号省委外办机关食堂)的突发性应急保障响应时间在30分钟(含)以内。确保开餐时间延迟不超过30分钟。

二十)疫情防控要求

1、中标人需制定面对现今疫情或特别传染病、公共卫生事件时期的应对方案和物资储备。

2、当国家防疫部门发出特别紧急防疫通知,中标人应提前筹划,做好准备,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提前掌握员工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的健康状况、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其他异常情况,保证员工有序上岗。确保疫情防控措施部署到位。

3、完善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应急演练。针对性地开展疫情防控多场景、实操性应急演练,发现和解决细节性、关键性问题,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迅速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各环节快速响应和应急措施到位,及时有效应对突发疫情情况。

(二十)其他要求

1.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应负责食堂有关证照办理及年检,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服务,更不能利用采购人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 ,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诸法律。

2.对于采购人临时增加就餐人员的,在食材供应充足的前提下,中标人应无条件进行膳食加工制作,满足增加人员的就餐需求。

3.采购人不提供工作服、帽子、围裙、手袖、防水鞋等工作必须用品,由中标人自备,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价中。

4.采购人提供中标人管理人员办公室和值班人员休息室,中标人自行解决工作人员住宿场所。

5.如遇到国家或地方有关假日或专项突击性检查、参观等,中标人应及时做好相应的管理服务项目,并接受检查。

6.中标人在服务期内的有关工作记录、管理资料要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填报,每月应要求按时送交采购人存档。

7.服务期满后,中标人须与采购人做好交接工作。

三、监督考核:

1.监督机制

中标人的服务活动应接受采购人、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贯穿在中标人服务的全过程:(检查内容详见附表二:综合工作检查监督项目表)

2.考核机制

2.1考核内容详见附表三:月考核评分表。采取不计名评分(采用百分制,85分以上为A等次、76-85为B等次、61-75为C等次、60分以下为D次等),月考核分数低于80分的中标人须在15个工作日内对其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月考核结果作为处罚的主要依据。

中标人若连续3个月没有取得A等次的,采购人按年投标价的2%扣除中标人服务费用(每出现一次均在次月扣除);月考核D等次的,按违约处理,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及违约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2.2采购人就餐人员对厨师团队制作的饭菜不满意的,中标人应在采购人提出要求后15个工作日内更换厨师团队,若满1个月仍未能更换为符合投标文件标准的按投标价的5%扣除中标人服务费用

2.3中标人每月应按采购人提供的限额(每月就餐人数*餐标)做好成本控制工作,并保证供餐标准和质量,全年如出现亏损,则亏损部分由中标方全额自负。

四、退出机制:

1.中标人在服务期满后按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条款自然退出。但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和下一任中标人做好食堂各方面的交接工作,确保食堂工作平稳过渡,为职工提供正常的膳食服务。

2.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服务资格,责令限期退出。且对其所造成的损失保留追索的权利。

2.1 营业执照或相关经营许可资格被吊销;

2.2 加工环节因食堂管理不善造成污染引起的消费者食物中毒;

2.3 疫情防控制度缺失、或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

2.4 政府职能部门检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主要项目不合格或受到行政处罚;

2.5 拒绝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

2.6 拒绝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2.7 年度考核不达标。

五、采购人的责任及配合条件

(一)采购人负责肉食、蔬菜、粮油、副食品等的费用及水、电、燃料费用。并负责厨房设施设备的保养、维修及添置费用。

(二)采购人提供场地、厨具设备,厨房划分不同的工作区域。

(三)采购人建立考勤制度。中标人委派的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缺勤2天以上人员中标人需在员工缺勤前书面告知采购人,缺勤5天以上的需委派同类人员临时替岗。

六、投标价格及说明

(一)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须包括成本、利润、税收及负担服务本项目所有员工的工资、奖金、福利、医疗、社保和交通、住宿等开支。

(二)中标人为本项目服务委派员工发生的健康体检费、工伤、生病住院、意外伤害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三)报价须包含每月油烟管道清洗一次、每月全面消杀2次、每天重点部位消杀2次、日常低值易耗品费用以及一周中午两次接待、晚上一次接待费用。(低值易耗品包含:消杀,清洗抽油烟机,隔油池,纸巾,牙签,打包盒,打包筷子,打包袋,洗洁精,洗手液,消毒液,口罩,一次性帽子,一次性手套洗碗剂,扫帚、地拖、垃圾袋,干燥剂)。

(四)本项目总报价包括食材配送报价和餐饮服务报价。由各投标人进行总价报价,其中食材配送总价报价不作为合同结算依据,以中标折扣率作为合同结算依据。

(五)投标总报价等于食材配送报价加餐饮服务报价所得出的报价,投标总报价作为价格部分的评审依据。

七、费用结算及相关问题的处理

(一)中标人服务管理费应开出正式发票经采购方审核、审批后付款,其中食材采购必须附上当月采购清单明细作为报销附件。

(二)食堂需维修、维护和添置设备、设施由中标人书面报告采购人,经审核同意后由采购人组织实施。

八、其他事项

(一)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注明各工种及职称人员的工资组成及合计价。

(二)服务期间,采购人有权查阅中标人支付人员工资、社保、福利费用等情况。如中标人没有按投标文件相应的标准合理支付人员工资、社保、福利费用的,采购人根据查阅或员工反映后查实结果按3倍的差额从管理服务费用中扣除。

(三)其他有关要求:

1.本项目所有人员的聘请、变动,须报采购人备案。

2.按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文件规定,负责做好员工的计划生育、各种保险、安全等管理工作。如因管理不善出现的违法违规事件,给采购人造成损失,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4.中标人工作人员须遵守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的管理制度,如有违法违规人员,采购人有权责令中标人将其开除。如中标人有违法纵容、煽动工人怠工、罢工等过激行为的,或因中标人无视员工权益引致员工有怠工、罢工等过激行为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中标单位相关责任。

(四)提供投标人已完成或正在管理且在合同期内的餐厅或集体食堂(提供投标人与餐厅或食堂所有人签订的承包管理合同证明文件)的具体地点,项目联系人等,具体内容包括:

1.菜式数量、口味分布等;

2.服务人员工作范围及责任范围的分配;

3.卫生及食品质量监督方案、制度;

4.特殊情况的应对、处理办法;

5.就餐人员的满意情况;

6.内部规章及现场执行情况。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食材配送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餐饮服务项目开始实施时间为2022年7月,预计18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

标的提供的地点

广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有效期

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付款方式

(1) 中标人签订合同进场后,采购人每月结算(支付)一次,其中食材配送按照每月实际采购量结算(须附上当月送货清单明细),餐饮服务费按服务费年中标金额的平均数支付。

(2)中标人完成当月服务工作后,于次月10日前凭国家正式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收到申请后在20个工作日内支付 (不包括年初政府财政资金用款额度未下达时间)。

(3)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验收要求

本项目服务期为两年。签订合同后前3个月为试用期,试用考核评价(考核内容详见合同附表三:考核评分表,100分制)在61分—85分之间,采购人按年中标价的百分之二向中标人收取赔偿金。如考核评价低于60分,采购人单方可以终止合同,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或联系第二中标人承接。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

%1. 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核心产品要求(“△”)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

所属行业

招标技术要求

1


其他服务

食材配送

1

2856000.00

2856000.00

餐饮业

详见附表一

2

其他服务

餐饮服务

1

1742500

1742500.00

餐饮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中共广东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机关食堂食材配送和餐饮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本项目所需食材按需求分期分批供应,每年实际采购结算金额不超过142.80万元,每月不超过11.9万元(不包括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金额)。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文件要求,本单位每年需预留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额(约25.2万元),中标方应配合采购人作为采购执行主体,费用由采购人支付,纳入饭堂每月运行成本中。中标人每月应按采购人提供的限额(每月就餐人数*餐标)做好成本控制工作,并保证供餐标准和质量,全年如出现亏损,则亏损部分由中标方全额自负。(承诺函格式自定)。

2

中标人必须每年组织一次工作人员的体检,中标人投入本项目工作人员取得健康证明文件才开展工作,投标时提供健康证明复印件,或承诺签订合同之后7天内提供工作人员的健康证明复印件。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函原件(承诺函格式自定)。



3

中标人负责制订食堂管理服务方案,建立各项规章制度,确定人员录用等,管理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的配置由中标人自行安排,在实施前须报采购人审核批准。项目经理及重要岗位人员须经采购人审查同意后方能任用。中标人指派的管理人员和厨组有关人员变动时,需提前10个工作日报采购人同意。中标人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与所聘的所有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责任。经采购人核定后的岗位及人员数量要保证到位,人员减少或更换需经采购人同意(承诺函格式自定)。

4

中标人对录用人员要严格政审,保证录用人员没有刑事犯罪记录,并具有相应的上岗资格证。中标人要依法纳税,要按规定为录用人员缴纳社保及相应住房公积金(相应的上岗资格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其他承诺承诺函格式自定)。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