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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金马集团精磊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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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云南金马集团精磊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警察职工食堂食品原料采购-A标段修正公告[修正公告]

招标详情

编号 FHKMSM2021100101 招标项目名称 2021年云南金马集团精磊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警察职工食堂食品原料采购
建设单位 云南金马集团精磊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原公告标题 2021年云南金马集团精磊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警察职工食堂食品原料采购-A标段修正公告[修正公告]
修正内容
1、原“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1 ★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嵩明县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地址:嵩明县黄龙街1267号银杏人家小区371幢,保证金提交账号:8710214000000000770”,现修正为“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1 ★投标保证金 户名:嵩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嵩明县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地址:嵩明县黄龙街1267号银杏人家小区371幢,保证金提交账号:8710214000000000770”。
2、其余不变。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21年云南金马集团精磊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警察职工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云南金马集团精磊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货物的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2021年云南金马集团精磊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警察职工食堂食品原料采购。
2.2 招标范围:2.1招标内容:2021年云南金马集团精磊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警察职工食堂食品原料采购。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1)A标段-米、面、粮、油、调料、食品类,预算金额87.78万元;(2)B标段-猪肉类,预算金额162.80万元;(3)C标段-蔬菜及其他类,预算金额147.20万元。具体为: A标段:米、面、粮、油、调料、食品类;1批;★预算金额87.78万元。 B标段:猪肉类;1批;★预算金额162.80万元。 C标段:蔬菜及其他类;1批;★预算金额147.20万元。 注:★1)本项目共分3个标段,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投报其中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两个标段(AB、AC,不兼中BC)。但必须对所报标段整体进行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评审顺序为A标段-B标段-C标段。 2)采购物品A标段包括:大米(灿米G2级)、干面条、菜籽油、大豆油、调味料等,B标段包括:猪前腿、猪后腿、猪五花肉、猪排骨、猪脚等,C标段包括:蔬菜、鸡肉(含清真)、鱼肉、鸡蛋、米线、牛肉(含清真)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3)项目编号命名规则:A53A00721001176-A标段,为本项目A标段的项目编号,以此类推。 4)服务内容及要求:依照云南省司法厅、财政厅、监狱管理局、云南省嵩明监狱监狱监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要求,结合警察职工膳食工作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膳食供货工作整体服务方案,开展专业化业务。详细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3 总投资:397.78万元
招标规模:3977800元
2.4 资金来源: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云南金马集团精磊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用户指定地点。
2.6 计划开工时间:2021-11-30
计划竣工时间:2022-11-30
2.7 标段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2.8.1★合同履行期限(供货及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总价使用完毕或至2022年11月30日,先到者即为项目供货及服务期结束。
2.8.2★供货及服务方式:接采购人通知后,按要求分批供货。
2.8.3★供货及服务地点:云南金马集团精磊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用户指定地点。
2.8.4★供货及服务质量:满足国家、行业、招标文件要求及采购人需求。
2.8.4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 其他:3.4.1投标人应是经国家或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生产企业或代理经销商;
3.4.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3.4.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4 A标段的投标人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4.5 B、C标段的投标人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外,还应具备清真食品生产或经营企业资质,若不具备则须提供具有清真食品生产或经营企业资质的单位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3.4.6 参与本项目的各投标人应具备开具正规普通发票的能力,不接受代开发票,提供承诺函(格式内容自拟);
3.4.7严格遵守司法部“六个一律”及云南省嵩明监狱监狱监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并对服务过程中涉及信息给予保密,提供承诺函(格式见合同附件-“外协单位承诺书”);
3.4.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开标结束后工作人员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
3.4.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10-28 10:20 至 2021-11-04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11-19 09: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 其他(开标规定等):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以下2种方式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标:①远程网上开标(不见面开标);②在规定时间及地点于开标会上使用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 注:①远程网上开标(不见面开标)操作流程详见《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优化远程网上开标流程的通知》及附件。②现场开标地点:嵩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嵩明县黄龙大街延长线北部行政办公区嵩明县环保局一楼)。。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云南金马集团精磊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杨林镇七里弯 招标代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招标联系人:史老师 招标代理联系人:董大立、刘心田、王丹阳、杨依冉
招标人联系电话:0871-67995016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871-65340976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7917506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类别 招标文件获取起始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操作
FHKMSM2021100101_1 2021年云南金马集团精磊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警察职工食堂食品原料采购(A标段) 货物采购 2021-10-28 10:20 2021-11-04 23:59 2021-11-19 09:30 【我要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