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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睦洲润源供水有限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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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睦洲润源供水有限公司2022年生产辅助服务项目询价文件

招标详情

江门市睦洲润源供水有限公司2022年生产辅助服务项目询价文件

2021-11-17

采购文件编号:CG20211115

江门公用水务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供水事业部采购部受江门市睦洲润源供水有限公司委托就2022年生产辅助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企业,就下列相关服务提交报价文件。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评审。

一、 询价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需求清单和服务有效期

(一) 项目名称: 江门市睦洲润源供水有限公司2022年生产辅助服务项目;

(二) 用途:生产需要;

(三) 需求清单:2022年生产辅助服务项目需求(具体详见本询价文件第三点);

(四) 服务有效期:2022年1月1日开始,最长不超12个月。

(五)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70万元。

(六) 项目地点:江门市睦洲润源供水有限公司(地址: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建设路 )

二、 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报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开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的信用信息为准。】

(三)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报价;

(四) 投标人经营范围应当包括与本项目相关业务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为准);

(五)投标人承诺在经营活动中未被江门市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 2022年生产辅助服务项目要求

(一) 2022年生产辅助服务项目总体管理要求

1. 2022年生产辅助服务项目的工作内容为供水设备维护与管道查漏辅助服务、饭堂服务和保洁服务。

2. 采购人不保证采购的服务量,采购人会因公司业务变动的需要减少服务项目或提前终止服务合约,但采购人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中标人将减少的服务项目和服务合约的终止日期,服务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报价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前述条件。

3. 管理制度:

(1) 报价人要针对本项目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提交采购人备案,报价人的管理制度不得与采购人的公司管理制度相违背。

(2) 报价人的服务人员自行安排交通工具达到工作地点,包括:睦洲润源公司办公地点及各工作场所。

(3) 报价人为服务人员配备统一工作服,工作时必须穿戴整齐。

(4) 报价人按劳动要求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如:雨衣、雨靴、手套防电鞋、防尘口罩、救生衣、安全带、安全帽等。工作人员工作时按采购人安全管理要求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5) 报价人为服务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工具、管理设备和办公用品。

4. 人员管理

(1) 报价人对本项目配置一名专职项目经理,负责工作团队的指挥、管理,以及与采购人生产辅助服务的对接工作。

(2) 由于采购人的特殊性,本项目须提供工作人员团队,组织架构和人员名册必须通过采购人确认和备案,构成稳定,不能随便更替。如有变动要提前提交资料给采购人确认和备案。

(3) 采购人有权对工作表现差或思想政治有问题的服务人员向报价人提出更换要求,报价人应及时响应。

(4) 所有服务人员必须无犯罪记录、具有有效健康证,精神健康、身体健康。

5. 培训要求

(1) 积极组织和参与各项培训,如:安全培训、卫生知识培训、设备(采购人提供的)操控培训等。

(2) 报价人要对新上岗人员进行上岗培训。

(3) 报价人每季度需对服务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和工具设备操控培训等业务培训。

(4) 培训资料提交采购人备案。

6. 其他管理要求

(1) 要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采购人分配的各项工作(含突击性任务)。

(2) 由于不可抗力(如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服务单位应在 12 小时内或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设定的时间内派出应急队伍和设备参与抢险救灾工作。

(3) 如遇重大检查要求服务单位到现场协调解决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于1小时内到现场指挥协调。

(二) 供水设施维护与管道查漏辅助服务

1. 工作地点

江门市睦洲润源供水有限公司供水的区域

2. 项目内容

协助采购人进行下列工作:

安装和维修给水管道、阀门、消防栓等相关的供水设备;

协助完成供水设施日常巡查、管道查漏;

协助完成日常机械、设备、工具的维修保养等工作。

供水阀门的开启和关闭操作;

安装、更换和拆除用户水表;

开挖、修复和清洁路面;

施工围闭、标示等安全措施设置;

施工日志的记录和拍照等工作;

按管理制度搬运水表、阀门等相关材料;

停水通知的派发等联系和协调用户的工作。

3. 服务要求

(1)遵守本项目的管理制度;

(2)协助完成供水设施维护与管道查漏工作。

(3)安全文明施工;

(4)施工现场应先进行必要的清理,完工后清除垃圾、杂物、泥沙、清理油物;

(5)工作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6)供水设施在使用前,检查是否正常,发现异常,及时排查解决;

(7)水表必须水平安装,表壳上箭头方向与水流方向一致,安装前应先除去管道内的麻丝、砂石等杂物;

(8)水表安装位置应避免水淹、冰冻、暴晒和污染,方便安装和抄表;

(9)水表安装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4. 验收标准

序号

验收项目

标准

1

供水设施安装与设备操作时,未按操作规程严格执行,造成项目未能按时完成的

每次扣当月本项服务费的3%

2

安装水表时,未按操作规程严格执行,造成抄表员难抄或安装质量不达标的

每次扣当月本项服务费的2%

3

施工现场未先进行必要的清理,或完工后未清除垃圾、杂物、泥沙、清理油污的

每次扣当月本项服务费的2%

4

巡查发现隐患、问题不及时处理和上报的

每次扣当月本项服务费的2%

5

工作态度不积极认真,如无故怠工、推脱、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每次扣当月本项服务费的2%

6

服务态度恶劣、受到他人投诉并经核实的

每次扣当月本项服务费的2%


(三) 饭堂服务

1. 工作地点

江门市睦洲润源供水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建设路)

2. 项目简介

(1)在睦洲水厂的饭堂提供全年365天每天两餐(午餐和晚餐)供应、用餐、饭堂清洁服务,就餐时间分别为午餐11:30—12:30、晚餐17:30—18:30,食材由采购人提供。

(2)江门市睦洲润源供水有限公司用餐人数约为10至20人,具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3. 项目内容

(1)根据采购人职工订餐情况,准备次日食材;

(2)辅助采购人验收食材;

(3)按照合理节约、干净卫生的原则将食材清洗、分拣、烹调,以及分发饭菜;

(4) 餐具清洁消毒,厨房、饭堂内外环境卫生清洁,厨余垃圾清理。

4. 服务要求

(1) 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的健康证;

(2) 根据有关操作要求做好餐具清洗和餐厨垃圾清理工作;

(3) 按照饭堂标准做好饭菜的分发工作;

(4) 做好厨房的卫生保洁工作,在岗位范围内做到随脏随清,保证物品放整齐;

(5) 工作时要注意食品安全、节约用水、安全用电、防火安全;

(6) 合理使用清洁耗材,爱护用具,轻拿轻放,降低餐具损耗;

(7) 严禁将食材或厨房用品私自带离工作场所。

5. 验收标准

序号

验收项目

标准

1

违反食堂安全及卫生制度未造成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行为的

每次扣当月本项服务费的1%

2

违反安全制度未造成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行为的

每次扣当月本项服务费的2%

3

不注意个人卫生的

每次扣当月本项服务费的1%

4

出现食品安全事件的

三人以上出现相同症状的,每次扣当月本项服务费50%并追究违约责任;五人以上出现相同症状的,每次扣当月本项服务费100%并追究违约责任

(四) 保洁服务

1. 工作地点

江门市睦洲润源供水有限公司本部及睦洲水厂区域(详细地址: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建设路)

2. 项目内容

江门市睦洲润源供水有限公司本部办公区域室内面积约300平方米,户外区域约100平方米,睦洲水厂办公区域室内面积约500平方米,户外区域约1500平方米;

办公区域地面每天用清扫、拖洗,办公家私不定时巡回保洁,卫生间、地面、洁具等不定时巡回保洁,垃圾桶、烟灰缸不定时巡回保洁,通道、茶水间、楼梯、扶手、杂物间不定时巡回保洁,各室灯具、排风口不定时巡回保洁,营业大厅地面、地毯、大门玻璃、接待业务台面不定时巡回保洁。

室外区域保持地面清洁、栏杆除尘、清理积水。

3. 服务要求

(1) 办公区域每天上午、下午保证各清扫一次,办公区域的垃圾上午、下午各清理一次,保证无垃圾、污渍;

(2) 办公区域的地面每天用清水至少拖洗1次;

(3) 睦洲润源公司本部客服营业大厅地面、接待业务台面每天彻底清洁一次,地毯、大门玻璃每周彻底清洁两次,平时注意不定时巡回保洁;

(4) 各办公柜区域垃圾桶每周彻底清洁一次,平时注意不定时巡回保洁,桶内垃圾每天清理二次;

(5) 卫生间每天清扫二次,每周彻底消毒两次,各个厕所垃圾每天保证清理一次,平时注意不定时巡回保洁;

(6) 保证卫生间的供水、供电、排水、通风等设备完好、正常使用,如发现相关设施损坏,须于24小时内报采购人有关部门处理;

(7) 每周一次清扫疏通落水管,每周擦洗的消防箱一次;

(8) 保证消防通道上无堆积纸皮、废弃物品等;

(9) 户外路面、栏杆时常保持清洁,没有明显异物,雨后清理积水,每月不少于一次清洗;

(10) 有迎检需求时,按要求增加清洁频次;

(11) 做好垃圾分类,将垃圾打包完毕并运送至指定地点;

(12) 做好清洁卫生服务工作记录。

4. 验收标准

序号

验收项目

标准

1

违反安全制度未造成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行为的

每次扣当月本项服务费的2%

2

有工作人员违反服务要求,随意翻阅文件资料或动用办公工具

每次扣当月本项服务费的2%

3

经保洁后的场地残留有垃圾、沙泥、杂物、积水、污垢、蜘蛛结网、烟头纸屑、臭味和存在排水口堵塞情况

每次扣当月本项服务费的1%

4

不按规定倾倒垃圾

每次扣当月本项服务费的1%

5

没按要求完成保洁工作

每次扣当月本项服务费的1%

6

对迎检和应急工作的配合,没有响应的

每次扣当月本项服务费的5%

7

对整改意见没有响应的

每次扣当月本项服务费的3%

(五) 历史工作量说明:

本项目过往两年工作量参考

服务项目

工作量(工时/年)

供水设施维护与管道查漏辅助服务

20440

饭堂服务

2920

保洁服务

2920

四、 支付方式

(一) 采购人支付给中标人的服务价款包含本项目的服务费及税费,采购人除上述服务价款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二) 中标人负责本项目所涉及人员的工资、加班费用、福利、夜班费、高温费、医疗、工伤保险金、膳食、住宿、管理费、人员社会保险费、经济补偿金、招聘费用、培训费用、绩效奖金、服装费、设备设施、工具、劳保用品等一切费用,中标人不得收取额外费用;

(三) 如因特殊情况,采购人提出增加服务项目内容的,双方另行约定;

(四) 报价人应充分考虑服务期内物价水平及人员薪金的调整因素,服务期内服务费不作调整;

(五) 中标人在每月结束后,双方按上述标准进行验收确定该月服务价款,中标人按验收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关费用给中标人。

五、 履约保证金及违约责任

(一) 履约保证金

1.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1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中标人应于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转账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2. 履约保证金用于督促中标人履行合同的承诺。在履约期限内,中标人单方解除合同的,采购人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

3. 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凭履约保证金相关凭证向采购人办理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

4. 由于采购人的原因,提前解除合同,在解除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凭履约保证金相关凭证向采购人办理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

(二) 违约责任

1. 中标人未按约定要求完成生产辅助服务工作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中标人对未按约定要求执行或完成的情形未达到采购人要求应进行及时整改,未在采购人指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采购人可以解除合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可向中标人追讨相应赔偿。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服务过程中出现致采购人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中标人须承担相关责任,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采购人因本条情形而受到第三方索偿或相关部门处罚的,中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以及采购人所发生的其他损失费用。

2. 服务合同生效后,中标人未按约定日期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采购人可以按合同服务价款总额万分之三向中标人收取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天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3. 服务期结束,双方应妥善处理合同终止事宜,中标人应协助采购人的本项目服务工作正常交接。中标人未履行此约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中标人不予赔偿的,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填补损失,并有权向中标人追偿。


(三)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出现以下任何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终止本合同,且无需向中标人支付任何违约金、赔偿金或费用,若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追索:

(1) 中标人提供的生产辅助服务累计三次不符合约定,且经采购人书面通知整改后仍再次发生提供服务不符合约定情形的。

(2) 因中标人的行为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

(3) 因中标人的行为导致采购人价值人民币伍仟元(¥5000元)及以上财产损失的。

(4) 因中标人的行为导致人员重伤或死亡的。

(5) 因中标人出现严重资不抵债、清算、解散等影响继续履行本合同情形的。

(6) 因中标人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或发生违法违规等情形的。

(7) 中标人利用本合同从事损害采购人合法权益行为的。


六、 评审方式

(一) 资格审查和符合性评审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报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开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的信用信息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报价;

4.投标人经营范围应当包括与本项目相关业务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为准);

5.投标人承诺在经营活动中未被江门市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二)评委考核打分的评分因素及分值:总分100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1

技术商务

70分

2

价格

30分

总 分

100分

评分因素及分值的具体分配:

1. 技术商务评分标准:(总分:70分)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细则

1

服务方案

24

根据各报价人提供的服务方案横向对比投入的服务人员、投入的设备、拟定的管理制度和人员考核制度等方面,评比等次:

优的,得20(含)至24分;

良的,得15(含)至20分;

中的,得10(含)至15分;

差的,得1至10分。

报价人提供服务方案,无提供服务方案的,得0分。

2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

12

根据报价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组织架构图及其说明:

1. 横向对比项目的专门负责人的工作经验、精力,得0-3分;

2. 项目负责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3分;

3. 根据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组织架构图及其说明针对每个服务项目设置的人员安排进行综合评比,优得5-6分,良得3-4分,中得2分,差得1分

需提供本项目的人员组织架构图及其说明,项目负责人履历、职业或职称证书、毕业证、最近三个月以上社保明细等相关证明材料。

3

6

承诺在原有服务人员自愿的前提下,接收原有服务人员90%或以上的,得5-6分;承诺接收原有服务人员80%或以上的,得3-4分;承诺接收原有服务人员50%或以上的,得0-2分;否则得0分。承诺格式自拟。

4

10

根据报价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组织架构图及其说明,横向对比投入人员数量、身体素质、技术资格水平、工作能力:

1. 所有人员具备符合服务项目要求的有效证书的,得4分,部分人员具备符合服务项目要求的有效证书的,但能通过合理安排确保服务的,得2分。

2. 100%的服务人员年龄在55岁以下(不含55岁)的,得6分;80%至100%(不含)服务人员年龄在55岁以下(不含55岁)的,得4-5分;60%至80%(不含)服务人员在55岁以下(不含55岁)的,得1-3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备注:

1.接收的原有服务人员除外,100%接收的,本项得10分;

2.需在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应人员的证书、社保明细、服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5

类似项目业绩

10

每提供一个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接类似项目业绩,得2分,最高得10分。

(类似项目指与本项目服务内容类似的劳务服务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提供则不得分)

6

运营能力

4

根据报价人提供的2018年至今的财务报表的盈亏情况,评比报价人保障项目正常运营的财务管理能力。得0-4分。

7

当前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保情况

4

为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及近半年以来购买社会保险的缴纳证明,得4分;不提供证明的不得分。

按现时报价人企业规模范围内的员工提供证明。

合计

70

备注:仅对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分小数点保留两位。

2. 价格分值(总分30分)

本项目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通过本项目资格性检查与符合性检查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即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七、 报价须知

1. 报价文件提交方式:报价采用纸质版密封报价的方式,报价方案须装订成册(不允许活页装订)并加盖骑缝公章,报价总价处加盖公章,密封处也必须加盖公章。报价文件可通过现场提交或邮递方式提交。

2. 报价文件提交地点:江门市建设路44号采购部三楼办公室

3. 报价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4日,过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价。

4. 项目评审时间:2021年11月25日上午9点。

5. 评审现场地址:江门市建设路44号采购部三楼会议室。

6. 报价人可派人到本项目评审现场监督统一开启密封报价文件,如不参加视为默认询价人的评审过程公平公正。

7. 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0-6228593

8. 采购代理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0750-3281292

地址:江门市建设路44号

本项目采购监督机构:江门公用水务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本项目采购监督电话:0750-3286339

八、 报价文件要求

1. 资格文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

安全承诺函(格式自拟)

2. 2022年生产辅助服务项目报价单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含税报价单价

(元/月)

含税报价小计

(元/年)

供水设施维护与管道查漏辅助服务项目

12

饭堂服务项目

12

保洁服务项目

12

总价(含税)

3. 本项目服务方案;

4. 本项目的人员组织架构图及其说明;

5. 接收的原有服务人员承诺书(如有);

6. 报价有效期:自报价之日起90天内

7. 报价含税费、服务人员的节假日加班费、保险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8. 报价日期、报价单位(加盖落款公章)。

采购人:江门市睦洲润源供水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单位:江门公用水务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供水事业部采购部

日期:2021年11月17日
















附件2 合同条款格式


合同编号:

参 考 合 同

(示范文本)



项目名称:江门市睦洲润源供水有限公司2022年生产辅助服务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

项目地点:

甲 方:江门市睦洲润源供水有限公司

乙 方:

二〇二 年 月


江门市睦洲润源供水有限公司

2022年生产辅助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江门市睦洲润源供水有限公司

住所:


乙方:

住所:


按照 年 月 日江门市睦洲润源供水有限公司2022年生产辅助服务项目(采购文件编号: )的询价文件的要求,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等事宜订立以下合同:

一、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2个月(1年)。本合同第 条第 项的约定情形除外。

甲方不保证采购的服务量,甲方会因公司业务变动的需要减少服务项目或提前终止服务合同,甲方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中标人将减少的服务项目和服务合同的终止日期。

二、服务内容

按甲方采购需求提供供水设施维护与管道查漏辅助服务、饭堂服务和保洁服务。

就餐时间:

午餐:11:30—12:30

晚餐:17:30—18:30


三、服务地址: 。

四、服务要求

(一) 2022年生产辅助服务项目总体管理要求

2022年生产辅助服务项目的工作内容为供水设施维护与管道查漏辅助服务、饭堂服务和保洁服务。

(二) 管理制度:

1.乙方要针对本项目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提交甲方备案,乙方的管理制度不得与甲方的公司管理制度相违背。

2.乙方要每月制定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并进行人员考勤和考核,相关资料提供给甲方确认和备案。

3.乙方的服务人员自行安排交通工具达到工作地点,包括:江门市睦洲润源供水有限公司本部及各工作场所。(详细地址: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建设路)。

4.乙方为服务人员配备统一工作服,工作时必须穿戴整齐。

5.乙方按劳动要求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如:雨衣、雨靴、手套防电鞋、防尘口罩、救生衣、安全带、安全帽等。工作人员工作时按甲方安全管理要求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6.乙方为服务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工具、管理设备和办公用品。

(三)人员管理

1.乙方对本项目配置一名专职项目经理,负责工作团队的指挥、管理,以及与甲方2022年生产辅助服务的对接工作。

2.本项目须提供工作人员团队,组织架构和人员名册必须通过甲方确认和备案,构成稳定,不能随便更替。如有变动要提前提交资料给甲方确认和备案。

3.甲方有权对工作表现差或思想政治有问题的服务人员向乙方提出更换要求,乙方应及时响应。

4.所有服务人员必须无犯罪记录、具有有效健康证,精神健康、身体健康。

(四)培训要求

1.积极组织和参与各项培训,如:安全培训、卫生知识培训、设备(甲方提供的)操控培训等。

2.乙方要对新上岗人员进行上岗培训。

3.乙方每季度需对服务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和工具设备操控培训等业务培训。

4.培训资料提交甲方备案。

(五)其他管理要求

1.要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甲方分配的各项工作(含突击性任务)。

2.由于不可抗力(如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服务单位应在 12 小时内或甲方根据实际情况设定的时间内派出应急队伍和设备参与抢险救灾工作。

3.如遇重大检查要求服务单位到现场协调解决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于1小时内到现场指挥协调。

(六) 供水设施维护与管道查漏辅助服务

1.工作地点

江门市睦洲润源供水有限公司供水的区域

2.项目内容

(1)安装和维修给水管道、阀门、消防栓等相关的供水设备;

(2)完成供水设施日常巡查、管道查漏;

(3)完成日常机械、设备、工具的维修保养等工作;

(4)供水阀门的开启和关闭操作;

(5)安装、更换和拆除用户水表;

(6)开挖、修复和清洁路面;

(7)施工围闭、标示等安全措施设置;

(8)施工日志的记录和拍照等工作;

(9)按管理制度搬运水表、阀门等相关材料;

(10)停水通知的派发等联系和协调用户的工作。

3.服务要求

(1)遵守本项目的管理制度,

(2)完成供水设施维护与管道查漏工作。

(3)安全文明施工;

(4)施工现场应先进行必要的清理,完工后清除垃圾、杂物、泥沙、清理油物;

(5)工作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6)供水设施在使用前,观察是否正常,管道是否堵塞,发现异常,及时排查解决;

(7)水表必须水平安装,表壳上箭头方向与水流方向一致,安装前应先除去管道内的麻丝、砂石等杂物;

(8))水表安装位置应避免水淹、冰冻、暴晒和污染,方便安装和抄表;

(9)水表安装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4.验收标准

序号

验收项目

标准

1

供水设施安装与设备操作时,未按操作规程严格执行,造成项目未能按时完成的

每次扣当月本项服务费的3%

2

安装水表时,未按操作规程严格执行,造成抄表员难抄或安装质量不达标的

每次扣当月本项服务费的2%

3

施工现场未先进行必要的清理,或完工后未清除垃圾、杂物、泥沙、清理油污的

每次扣当月本项服务费的2%

4

巡查发现隐患、问题不及时处理和上报的

每次扣当月本项服务费的2%

5

工作态度不积极认真,如无故怠工、推脱、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每次扣当月本项服务费的2%

6

服务态度恶劣、受到他人投诉并经核实的

每次扣当月本项服务费的2%


(六) 饭堂服务

1.工作地点

江门市睦洲润源供水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建设路)。

2.项目简介

(1)在睦洲水厂的饭堂提供全年365天每天两餐(午餐和晚餐)供应、用餐、饭堂清洁服务,就餐时间分别为午餐11:30—12:30、晚餐17:30—18:30,食材由采购人提供;

(2)江门市睦洲润源供水有限公司用餐人数约为10至20人,具体视实际情况而定;

(3)根据采购人职工订餐情况,准备次日食材用量;

(4)辅助采购人验收食材;

(5)按照合理节约、干净卫生的原则将食材清洗、分拣、烹调,以及分发饭菜;

(6)餐具清洁消毒,厨房、饭堂内外环境卫生清洁,厨余垃圾清理。

3.服务要求

(1)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的健康证;

(2)根据有关操作要求做好餐具清洗和餐厨垃圾清理工作;

(3)按照饭堂标准做好饭菜的分发工作;

(4)做好厨房的卫生保洁工作,在岗位范围内做到随脏随清,保证物品放整齐;

(5)工作时要注意食品安全、节约用水、安全用电、防火安全;

(6)合理使用清洁耗材,爱护用具,轻拿轻放,降低餐具损耗;

(8) 严禁将食材或厨房用品私自带离工作场所。

4.验收标准

序号

验收项目

标准

1

违反食堂安全及卫生制度未造成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行为的

每次扣当月本项服务费的1%

2

违反安全制度未造成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行为的

每次扣当月本项服务费的2%

3

不注意个人卫生的

每次扣当月本项服务费的1%

4

出现食品安全事件的

三人以上出现相同症状的,每次扣当月本项服务费50%并追究违约责任;五人以上出现相同症状的,每次扣当月本项服务费100%并追究违约责任

5

出现在就餐时间不能正常就餐的

每次扣除当月本项服务费的1%

(七) 保洁服务:

1.工作地点

江门市睦洲润源供水有限公司本部及睦洲水厂区域(详细地址: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建设路)

2.项目内容

江门市睦洲润源供水有限公司本部办公区域室内面积约300平方米,户外区域约100平方米,睦洲水厂公区域室内面积约500平方米,户外区域约1500平方米;

办公区域地面每天用清扫、拖洗,办公家私不定时巡回保洁,卫生间、地面、洁具等不定时巡回保洁,垃圾桶、烟灰缸不定时巡回保洁,通道、茶水间、楼梯、扶手、杂物间不定时巡回保洁,各室灯具、排风口不定时巡回保洁,营业大厅地面、地毯、大门玻璃、接待业务台面不定时巡回保洁。

室外区域保持地面清洁、栏杆除尘、清理积水。

3.服务要求

(1)办公区域每天上午、下午保证各清扫一次,办公区域的垃圾上午、下午各清理一次,保证无垃圾、污渍;

(2)办公区域的地面每天用清水至少拖洗1次;

(3)睦洲润源公司本部客服营业大厅地面、接待业务台面每天彻底清洁一次,地毯、大门玻璃每周彻底清洁两次,平时注意不定时巡回保洁;

(4)垃圾桶每周彻底清洁一次,平时注意不定时巡回保洁,桶内垃圾每天清理二次;

(5)卫生间每天清扫二次,每周彻底消毒两次次,厕所垃圾每天保证清理一次,平时注意不定时巡回保洁;

(6)保证卫生间的供水、供电、排水、通风等设备完好、正常使用,如发现相关设施损坏,须于24小时内报甲方有关部门处理;

(7)每周一次清扫疏通落水管,每周擦洗消防箱一次;

(8)保证消防通道上无堆积纸皮、废弃物品等;

(9)户外路面、栏杆时常保持清洁,没有明显异物,雨后清理积水,每月不少于一次清洗;

(10)有迎检需求时,按要求增加清洁频次;

(11)做好垃圾分类,将垃圾打包完毕并运送至指定地点;

(12)做好清洁卫生服务工作记录。

五、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出现以下任何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终止本合同,且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违约金、赔偿金或费用,若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1)乙方提供的2022年生产辅助服务累计两次不符合约定,且经甲方书面通知整改后仍再次发生提供服务不符合约定情形的。

(2)因乙方的行为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

(3)因乙方的行为导致甲方价值人民币伍仟元(¥5000元)及以上财产损失的。

(4)因乙方的行为导致人员重伤或死亡的。

(5)因乙方出现严重资不抵债、清算、解散等影响继续履行本合同情形的。

(6)因乙方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或发生违法违规等情形的。

(7)乙方利用本合同从事损害甲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六、服务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含税),其中供水设备维护与管道查漏辅助服务为 元(含税),饭堂服务为 元(含税),保洁服务为: 元(含税)。

各项目金额明细表:

序号

项目

含税月单价
(元/月)

含税年小计(元/年)

1

供水设施维护与管道查漏辅助服务

2

饭堂服务

3

保洁服务

含税总价(元)


(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服务价款包含本项目的服务费及税费,甲方除上述服务价款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三)乙方负责本项目所涉及人员的工资、加班费用、福利、夜班费、高温费、医疗、工伤保险金、膳食、住宿、管理费、人员社会保险费、经济补偿金、招聘费用、培训费用、绩效奖金、服装费、设备设施、工具、劳保用品等一切履行本合同的费用,乙方不得收取额外费用;

(四)如因特殊情况,甲方提出增加服务项目内容的,双方另行约定;

(五)乙方应充分考虑服务期内物价水平及人员薪金的调整因素,服务期内服务费不作调整;

(六)乙方在每月结束后,双方按上述标准进行验收确定该月服务价款,乙方按验收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符合要求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关费用给乙方。

(七)乙方必须对本项目的服务价格给予保密,不能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泄露。

七、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大写: = 87360 \* CHINESENUM2 壹万元整),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转账至甲方指定账户。

若乙方未按期缴纳足额的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乙方支付本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

2、履约保证金用于督促乙方履行合同的承诺。在履约期限内,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

3、乙方应在被扣减履约保证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补缴相应的金额,保证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元( = 87360 \* CHINESENUM2 壹万元整)。

4、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凭履约保证金相关凭证向甲方办理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

八、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约定要求完成2022年生产辅助服务工作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对未按约定要求执行或完成的情形未达到甲方要求应进行及时整改,未在甲方指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可向乙方追讨相应赔偿。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出现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须承担相关责任,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因本条情形而受到第三方索偿或相关部门处罚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以及甲方所发生的其他损失费用。

服务合同生效后,乙方未按约定日期向甲方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可以按合同服务价款总额万分之三向乙方收取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在履约期限内乙方出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反合同约定情形的,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损失,若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扣减乙方全额履约保证金或扣减相应的履约保证金赔偿甲方的损失。扣减乙方全额履约保证金后仍未能足额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仍可向乙方追偿。放在合同的违约条款内

服务期结束,双方应妥善处理合同终止事宜,乙方应协助甲方的本项目服务工作正常交接。乙方未履行此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予赔偿的,甲方有权没收履行约保证金填补损失,并有权向乙方追偿。

九、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价款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甲方不保证采购的服务量,甲方因公司业务变动需要减少的服务项目或提前终止服务合约,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即将减少的服务项目或服务合约的终止日期。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前述条件,并不得向追讨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一、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个日历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专人递交、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2. 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经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特别约定

若甲方根据本合同向乙方主张权益(例如追索违约金、赔偿金、继续履行合同等)时,甲方因此所支付或垫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公证费、律师费)均由乙方承担。

十三、资料及送达

1.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和通信终端。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通信终端的,应当在变更后7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该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

2.任何一方当事人向对方所发出的通知、信件等,自该通知、信件经特快专递交邮后的第7日视为送达。若送达日为非工作日,则视为在下一个工作日送达。

3.合同送达条款与争议解决条款均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的影响。

十四、联系方式

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亦为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向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上述联系地址或工商登记公示地址(住所)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

十四、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尽力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附则

1. 服务期间,甲方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甲方自身经营管理发生变化不再需要饭堂餐饮服务,甲方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本合同中的饭堂餐饮服务即终止履行,甲乙双方各不负违约责任。

2. 服务期间,甲方提供饭堂服务场所、水、电、燃气、厨具、餐具、食材等物品,其他物品(包括消耗品等)由乙方自理。

3.甲乙双方必须对本合同的服务价款给予保密,不能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泄露。乙方或乙方派驻甲方提供服务的人员对于在履行本合同获得的甲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应予保守秘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乙方或乙方人员违反本条约定,导致甲方损失的,应承担一切责任。

4.本合同有附件的,该附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均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因服务内容需要变更合同约定的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书面确定。

5.本协议未尽事宜,如因服务内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合同约定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负责人:

地址: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

负责人:

地址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3 未被江门市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承诺函


致:江门市睦洲润源供水有限公司


为响应你方组织的“江门市睦洲润源供水有限公司2022年生产辅助服务项目”的询价,我方愿参与报价。

我方承诺在经营活动中未被江门市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我方保证以上承诺的真实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投标人: (加盖公章)


法 定 地 址:

邮 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