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信息时间: 2021/11/17
重咨集团职工食堂粮油供应采购项目供应商入围(2022年度)
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重庆国咨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受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重咨集团职工食堂粮油供应采购项目进行供应商入围比选。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分包 | 预计采购金额(元/年) | 投标保证金 (元) |
职工食堂粮油供应采购项目供应商入围比选 | 21CZ046 | 一(米、油、杂粮类) | 1500000 | 30000 |
职工食堂粮油供应采购项目供应商入围比选 | 21CZ046 | 二(奶制品类) | 800000 | 10000 |
职工食堂粮油供应采购项目供应商入围比选 | 21CZ046 | 三(水果类) | 300000 | 6000 |
三、应选人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比选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3、所有必备品种的相关检验报告、采购协议书(或进货合同)。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且在近一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应选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及在有效期内行贿犯罪档案中无行贿犯罪记录(自行声明,格式自定)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应选者,即日起请登录咨采平台(www.zicaipingtai.com)下载比选文件。并请于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在重庆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A栋507室报名;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但同一供应商可以报名全部三个分包的比选活动,同一供应商也允许同时中选三个分包;
3、报名费:无(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报名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请知悉!)
五、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1、比选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14时00分,地点为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C1会议厅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比选响应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咨采网(www.zaicaipingtai.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唐老师
电话:023-67703161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5L
比选代理机构:重庆国咨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507室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023-67095113
重咨集团职工食堂粮油供应采购项目供应商入围(2022年度)比选文件(定稿).rar
|
项目名称:重咨集团职工食堂粮油供应采购项目供应商入围(2022年度)
比选编号:21cz046
比 选 文 件
比选人: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重庆国咨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特别说明:
本比选文件第二章,应选人须知前附表与应选人须知不一致的以应选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
本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前附表与评审办法不一致的以评审办法前附表内容为准。
目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章比选公告 1
第二章应选人须知 2
第三章评审办法 13
第四章 合同条款 17
第五章比选响应文件格式 23
一、经济部分 25
二、商务部分 35
第一章比选公告
重咨集团职工食堂粮油供应采购项目供应商入围(2022年度)
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重庆国咨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受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重咨集团职工食堂粮油供应采购项目进行供应商入围比选。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分包 |
预计采购金额(元/年) |
投标保证金 (元) |
职工食堂粮油供应采购项目供应商入围比选 |
21CZ046 |
一(米、油、杂粮类) |
1500000 |
30000 |
职工食堂粮油供应采购项目供应商入围比选 |
21CZ046 |
二(奶制品类) |
800000 |
10000 |
职工食堂粮油供应采购项目供应商入围比选 |
21CZ046 |
三(水果类) |
300000 |
6000 |
备注:1、分包1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的中选候选人均为入围供应商,比选人将与之分别签订框架供货协议;
2、分包2、3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第一名的中选候选人即为入围供应商
3、所需食品类别(包括但不限于)详见下表:
分包1:
序号 |
商品名称 |
序号 |
商品名称 |
1 |
福临门菜籽油 |
13 |
东北松子 |
2 |
多力葵花籽油 |
14 |
开心果 |
3 |
福达坊小磨香麻油 |
15 |
葡萄干(绿香妃) |
4 |
贝蒂斯橄榄油 |
16 |
巴旦木仁 |
5 |
香纳兰茉莉香米 |
17 |
碧根果 |
6 |
口口牌泰国香米 |
18 |
腰果 |
7 |
薏仁 |
19 |
蒙食汇手撕牛肉干 |
8 |
黄小米 |
20 |
紫菜凤凰卷 |
9 |
黑米 |
21 |
红小豆 |
10 |
红皮花生 |
22 |
黄豆 |
11 |
洽洽每日坚果 |
23 |
燕之坊黑豆 |
12 |
洽洽每日坚果 |
24 |
绿豆 |
25 |
蒙北天然燕麦片 |
37 |
银耳 |
26 |
多然燕麦饼干 |
38 |
瑞芳龙口粉丝 |
27 |
雪花酥 |
39 |
玉米糁 |
28 |
红枸杞 |
40 |
骏枣 |
29 |
鸡蛋 |
41 |
燕麦米 |
30 |
太极水不老泉 |
42 |
黑芝麻 |
31 |
竹荪 |
43 |
鱼皮花生 |
32 |
桂圆 |
44 |
优米稻家稻花香 |
33 |
黑木耳 |
||
34 |
姬松茸 |
||
35 |
李锦记旧庄蚝油 |
||
36 |
友加藤椒油 |
分包2:
序号 |
商品名称 |
序号 |
商品名称 |
1 |
百特有机纯牛奶 |
15 |
爱克林浓缩发酵乳 |
2 |
天友希腊神话酸奶 |
16 |
160g老酸奶 |
3 |
经典原味酸牛奶 |
17 |
新杯低脂酸奶 |
4 |
天友250ml康美纯牛奶 |
18 |
250g淳源原味发酵乳 |
5 |
950ml纯牛奶 |
19 |
250g淳源蓝莓味发酵乳 |
6 |
天友PE零添加风味酸牛乳 |
20 |
250g淳源黄桃味发酵乳 |
7 |
220芦荟酸奶 |
21 |
250g淳源有机酸奶 |
8 |
天友芝士发酵乳180g(袋) |
22 |
1000ML淳源有机奶 |
9 |
260ml有机鲜牛奶(天友) |
23 |
瓶装家里有头鲜奶牛 |
10 |
活性乳酸菌草莓味300ml |
24 |
1L瓶装家里养头牛 |
11 |
活性乳酸菌原味300ml |
25 |
天友饼干风味酸牛乳140g |
12 |
净燃净酸奶250g |
26 |
天友谷物脆风味酸牛乳140g |
13 |
净燃燃酸奶250g |
27 |
天友椰香玉米片风味酸牛乳 |
14 |
爱克林冰淇淋 |
28 |
炭烧牛乳208g |
分包3:
序号 |
商品名称 |
序号 |
商品名称 |
1 |
褚橙 |
37 |
碧根果 |
2 |
秋橙 |
38 |
松子 |
3 |
潘橙 |
39 |
红香妃 |
4 |
高原王子橙 |
40 |
绿香妃 |
5 |
玫珑瓜 |
41 |
巴旦木 |
6 |
黄心奇异果 |
42 |
山竹 |
7 |
绿心奇异果 |
43 |
香梨 |
8 |
金手指 |
44 |
秋月梨 |
9 |
开心果 |
45 |
黑金 |
10 |
腰果 |
46 |
荔枝 |
11 |
黑提 |
47 |
新疆恐龙蛋(李子) |
12 |
青提 |
48 |
巫山李 |
13 |
澳洲青提 |
49 |
新疆黑布李 |
14 |
红提 |
50 |
蜂糖李 |
15 |
草莓 |
51 |
水蜜桃 |
16 |
蓝莓 |
52 |
阳山水蜜桃 |
17 |
杨梅 |
53 |
进口车厘子 |
18 |
西梅 |
54 |
|
19 |
新疆西梅 |
55 |
贵妃芒 |
20 |
树上熟蓝莓 |
56 |
凯特芒 |
21 |
车厘子 |
57 |
哈密瓜 |
22 |
凤梨 |
58 |
阳光玫瑰葡萄 |
23 |
葡萄 |
59 |
葡萄(黑玫瑰) |
24 |
黄桃 |
60 |
新疆蜜瓜 |
25 |
炎陵黄桃 |
61 |
蜜瓜 |
26 |
奉节黄桃 |
62 |
石榴 |
27 |
油桃 |
63 |
小红杏 |
28 |
蟠桃 |
64 |
小白杏 |
29 |
新疆蟠桃 |
65 |
傣柚 |
30 |
红心猕猴桃 |
66 |
葡萄柚 |
31 |
蜂糖李 |
67 |
青柚 |
32 |
柿饼 |
68 |
苹果 |
33 |
枇杷 |
69 |
春橙 |
34 |
沃柑 |
70 |
火龙果 |
35 |
小菠萝 |
71 |
|
36 |
阿克苏苹果 |
三、应选人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比选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3、所有必备品种的相关检验报告、采购协议书(或进货合同)。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且在近一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应选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及在有效期内行贿犯罪档案中无行贿犯罪记录(自行声明,格式自定)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应选者,即日起请登录咨采平台(www.zicaipingtai.com)下载比选文件。并请于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在重庆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A栋507室报名;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但同一供应商可以报名全部三个分包的比选活动,同一供应商也允许同时中选三个分包;
3、报名费:无(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报名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请知悉!)
五、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1、比选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14时00分,地点为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C1会议厅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比选响应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咨采网(www.zaicaipingtai.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唐老师
电话:023-67703161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5L
比选代理机构:重庆国咨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507室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023-67095113
第二章应选人须知
应选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比选人 |
招 标 人: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 邮政编码: 400020 联系人: 唐老师 联系电话:023-67703161 |
1.1.3 |
比选代理 机构 |
名称:重庆国咨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507室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023-67095113 |
1.1.4 |
项目名称 |
重咨集团职工食堂粮油供应采购项目供应商入围(2022年度) |
1.1.5 |
项目地点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 |
1.2.1 |
资金来源 |
业主自筹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1.2.3 |
资金落 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比选范围 |
见比选公告 |
1.3.2 |
服务期限 |
365天 |
1.4.1 |
应选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比选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3、所有必备品种的相关检验报告、采购协议书(或进货合同)。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且在近一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应选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及在有效期内行贿犯罪档案中无行贿犯罪记录(自行声明,格式自定)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选 |
不接受 |
1.10.1 |
比选预备会 |
不召开 |
1.10.2 |
应选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应选人在收到比选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21年11月25日17时前书面通知比选人。 |
1.10.3 |
比选人澄清的时间 |
2021年11月26日17时前(北京时间) |
2.1 |
构成比选文件的其他材料 |
比选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 |
2.2 |
比选时间 |
2021年12月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
3.1.1 |
构成比选文件的其他材料 |
应选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比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3.2 |
限价及报价 |
1、? 各分包采购限价见比选公告 2、? 报价以供应商所销售同类型产品的市场零售价为基准(特价商品除外),供应商自行填报折扣系数。折扣系数必须小于0.8,否则视为报价无效。 |
3.3.1 |
比选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
3.4.1 |
比选保证金 |
1、? 保证金金额:分包1:人民币3万元(大写:叁万元整); 2、? 分包2:人民币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 3、? 分包3:人民币0.6万元(大写:陆仟元整); 4、? 供应商报名参与任一分包的比选活动,则应足额缴纳该分包的保证金金额,若报名全部三个分包,则应缴纳三个分包的保证金共计4.6万元(大写:肆万陆仟元整),以此类推。 5、?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以现金、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等形式提交,投标人可任选一种。 6、? 提交时间和方式:投标保证金应转(汇)入【重庆国咨数据服务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其转(汇)款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17时00分前。各投标人的具体到账情况均以重庆国咨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所出示的银行到账信息为准,迟到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公司名称:重庆国咨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工商银行五里店支行 3100031009100022495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90天。 提示: (1)投标人必须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该项目的项目招标编号; (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比选响应方案 |
不允许 |
3.7.3 |
签字盖章 要求 |
比选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应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比选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比选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应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按废标处理。 |
3.7.4 |
比选响应文件的份数 |
比选响应文件需提供正本1份、副本1份。 |
3.7.5 |
装订要求 |
1、比选响应文件装订成一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当投标文件资料较多时,也可以分册装订; 2、比选响应文件内容按第五章规定的格式装订。 3、比选响应文件分为正本和副本,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同时须在比选响应文件封面上注明“正本”、“副本”。 4、比选文件中已提供了比选响应文件格式的部分,须按其格式填写和提供。 没按上述要求装订的比选响应文件,按未响应处理。比选响应文件禁止使用活页装订,否则视为无效竞标。 |
4.1.1 |
比选响应文件的密封 |
1、比选响应文件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 2、正本、副本同时装入“比选响应文件”大袋密封。 3、比选响应文件封套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封套的封口处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4.若比选响应文件未按上述规定封装,按无效竞标处理。 |
4.1.2 |
封套上应写明 |
应选人名称:(应选人公章) 应选人地址: 项目名称:XXXXXXXX(比选编号:XXXXXX)分包X比选响应文件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4.2.2 |
递交比选响应文件地点 |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C1会议厅 |
4.2.3 |
是否退还比选响应文件 |
否 |
5.1 |
比选时间和地点 |
比选时间:同比选截止时间 比选地点: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C1会议厅 |
5.2 |
比选程序 |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比选: 1. 宣布比选纪律; 2. 宣布比选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 公布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响应文件的应选人名称,并点名确认应选人是否派人到场; 4. 核验参加比选会议的应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 5. 密封情况检查:应选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比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 6. 开启比选响应文件顺序:随机开启; 7. 按照宣布的比选顺序当众比选,开启比选响应文件并报唱相关内容 8. 应选人代表、比选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比选记录上签字确认; 9. 比选结束。 |
6.1.1 |
评审委员会的组建 |
比选人根据法律法规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 |
7.1 |
是否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入围供应商 |
否 |
8.1 |
重新比选 |
1.按应选人须知第8.1(1)执行; 2.按应选人须知第8.1(2)执行; 3.经评审后,如合格的应选人少于三个的,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审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应选,比选人将重新组织比选。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履约担保 |
1、担保形式:现金或支票 2、担保金额:分包1:人民币5万元 分包2:人民币2万元 分包3:人民币1万元 3、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提交,提交之后,方可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4、履约担保的期限:自提交履约担保之日起至合同期限到期之日止。 5、履约担保的退还时间:采用现金担保的,合同期限到期后14天内无息退还。 6、中选人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因违反合同相关条款或相应法律法规以及招标人相关规定,所为招标人带来的任何经济损失,招标人都有权从中选人所缴纳的履约担保中扣除相应违约金及赔偿金,如全部履约担保扣除完毕仍不足以赔偿甲方全部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乙方须在甲方扣款后5日内补足履约担保。 |
10.2 |
中选结果将在咨采网上公示三个工作日。 |
|
10.3 |
代理服务费 |
分包1的总代理服务费为22500元,三家入围供应商各缴纳7500元;分包2的代理服务费为:12000;分包3的代理服务费为:4500元 入围供应商于公示期满以后,前往代理机构处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比选代理机构后,凭借银行缴款凭证领取成交通知书 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公司名称:重庆国咨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工商银行五里店支行 3100031009100022495 |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本比选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比选。
1.1.2 本比选项目比选人:见应选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比选代理机构:见应选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比选项目名称:见应选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项目地点:见应选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比选项目的资金来源:见应选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比选项目的出资比例:见应选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比选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应选人须知前附表。
1.3 比选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要求等
1.3.1 本次比选范围:见应选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服务期限:见应选人须知前附表。
1.4 应选人资格要求
1.4.1 应选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应选人须知前附表;
(2)信誉要求:见应选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见应选人须知前附表。
1.4.2应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为本项目提供比选代理服务的;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应选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在最近一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
(8)两个以上应选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参选;
(9)与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项目的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有控股关系的。
(10)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应选资格期限未满(受到行政处罚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情况说明及真实性承诺)。
1.5 费用承担
应选人准备和参加应选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比选应选活动的各方应对比选文件和比选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比选应选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 应选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分包
本次比选不允许分包。
1.12 偏离
应选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比选响应文件偏离比选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比选文件
2.1 比选文件的组成
本比选文件包括:
(1)比选公告;
(2)应选人须知;
(3)评审办法;
(4)比选要求;
(5)比选响应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款和对比选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比选文件的澄清
2.2.1 应选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比选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应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比选人对比选文件予以澄清。
2.2.2 比选文件的澄清将在应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选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比选文件的应选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比选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比选截止时间。
2.2.3 应选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应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通知比选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比选文件的修改
2.3.1 在比选截止时间3天前,比选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比选文件,并通知所有已报名的应选人。如果修改比选文件的时间距比选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比选截止时间。
2.3.2 应选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应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通知比选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比选响应文件
3.1 比选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 比选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报价函部分
二、商务部分
三、应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全套比选响应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
3.2 比选报价
3.2.1 应选人应按第五章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3 比选有效期
3.3.1 在应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应选有效期内,应选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比选响应文件。
3.4 比选保证金
按应选人须知前附表3.4.1执行
3.5 备选应选方案
应选人不得递交备选应选方案。
3.6 比选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 比选响应文件应按第五章“比选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比选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应选函附录在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比选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比选人的承诺。
3.7.2 比选响应文件应当对比选文件有关服务周期、应选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比选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7.3 比选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应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比选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比选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应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应选人须知前附表。
3.7.4 比选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应选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比选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应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应选
4.1 比选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比选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应选人须知前附表。
4.1.2 比选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应选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比选响应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4.2 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应选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比选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响应文件。
4.2.2 应选人递交比选响应文件的地点:见应选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应选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应选人所递交的比选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响应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4.3 比选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比选截止时间前,应选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比选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
4.3.2 应选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比选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 修改的内容为比选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比选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比选
5.1 比选时间和地点
比选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比选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和应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比选,并邀请所有应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比选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比选:
5.2.1. 宣布比选纪律。
5.2.2. 公布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响应文件的应选人名称。
5.2.3. 宣布比选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5.2.4. 所有应选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监督部门按下列方式核验参加比选会议的应选人的身份合法有效:
①若该应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则核验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并登记签名;
②若授权代理人参加,则核验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并登记签名;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比选时未到场,将视为授权情况不完整。
5.2.5.密封情况检查:应选人代表检查应选资料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如发现比选响应文件没按应选人须知前附表4.1.1的规定密封,则当众原封退还。
5.2.6比选顺序:随机开启。
5.2.7开启比选响应文件,宣读应选人名称、应选报价部分内容。
5.2.8若比选人宣读的内容与比选响应文件不符时,应选人有权在比选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比选响应文件。若应选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应选人已确认比选人宣读的内容。
5.2.9各应选人代表、比选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比选记录上签字。
5.2.10比选结束。
6. 评审
6.1 评审委员会
6.1.1 评审由比选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比选人或其委托的比选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应选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审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比选人或应选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应选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应选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比选、评审以及其他与比选应选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审
评审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比选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应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入围供应商外,比选人依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确定入围供应商,评审委员会推荐中选候选人的人数见应选人须知前附表。
7.2 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应选有效期内,比选人以书面形式向入围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中选结果通知未中选的应选人。
7.3签订合同
7.3.1 比选人和入围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比选文件和入围供应商的比选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取消其入围资格。
7.3.2如果确定该入围供应商不能如实、完整地履行合同,比选方有权取消入围供应商资格,同时对最终评价得分次高的应选人资格做出类似的审查,若最终评价得分次高的应选人符合最终审查条件,则由该应选人入选。
8. 重新比选和不再比选
8.1 重新比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人将重新比选:
(1)比选截止时间止,应选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比选响应文件的;
(3)经评审后,如合格应选人少于三个的,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审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比选响应文件,比选人将重新组织比选。
8.2 不再比选
重新比选后应选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应选被否决的,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比选。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比选人的纪律要求
比选人不得泄漏比选应选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应选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应选人的纪律要求
应选人不得相互串通应选或者与比选人串通应选,不得向比选人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应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应选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应选人相互串通应选:
ⅰ、应选人之间协商应选报价等比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ⅱ、应选人之间约定入围供应商
ⅲ、应选人之间约定部分应选人放弃应选或者中选
ⅳ、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应选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应选
ⅴ、应选人之间为谋取中选或者排斥特定应选人而采取的其它联合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应选人相互串通应选:
ⅰ、不同应选人的比选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ⅱ、不同应选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应选事宜。
ⅲ、不同应选人的比选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ⅳ、不同应选人的比选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ⅴ、不同应选人的应选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应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ⅰ、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ⅱ、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ⅲ、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ⅳ、其它弄虚作假的行为。
9.3 对评审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比选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比选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应选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比选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应选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详细办法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