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北京市顺义区教育委员会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顺义]校园供餐智慧管理体系中标公告
[顺义]校园供餐智慧管理体系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2021-11-17
[顺义]校园供餐智慧管理体系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SYCG_21_2238

二、项目名称:校园供餐智慧管理体系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156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市顺义区食品药品安全企业协会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顺义区胜利街道幸福西区2号楼102室

中标金额:156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北京市顺义区食品药品安全企业协会 北京市顺义区胜利街道幸福西区2号楼102室 51110113355255053C 156 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北京市顺义区食品药品安全企业协会 校园供餐智慧管理体系 / 1 156万元 156万元 /

服务类

名称:校园供餐智慧管理体系

服务地点:北京市顺义区

采购需求:校园供餐智慧管理平台的设计和开发,“一校一策”入校排查指导和档案管理的人工费以及项目管理费等。(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崔继光、张军、张桂芝、王洁、杨宝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8506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考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标准以中标/成交价下浮5%计取(打95折)。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1850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同时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顺义区分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编号:ZSY-2021-ZC09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顺义区教育委员会

地址:顺义区建新西街1号

联系方式:于海松,69444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盛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复兴四街3号院北京金蝶软件园A座6层628室

联系方式:张池阳,010-564900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池阳

电 话: 010-56490062

004-校园供餐智慧管理体系-招标文件_采购文件.pdf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1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7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13 第四章 采购需求.................................................................................................................27 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30 第六章 合同条款.................................................................................................................42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43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校园供餐智慧管理体系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顺义 区分平台 http://www.bjshy.gov.cn/ggzyjy/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 0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YCG_21_2238 2、项目名称:校园供餐智慧管理体系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560091.37 元 5、最高限价:1560091.37 元 6、采购需求:校园供餐智慧管理平台的设计和开发,“一校一策”入校排查指导 和档案管理的人工费以及项目管理费等。(详见招标文件) 7、服务地点:北京市顺义区 8、合同履行期(服务期):1年(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 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行贿犯罪行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9 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 下午 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顺义区分平台(http://www.bjshy.gov.cn/ggz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3 yjy/) 3、方式: (1)新用户注册: 供应商需登录北京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http://www.bcactc.com/)-----新平台 服务指南--------数字证书申请(http://www.bcactc.com/home/electrontenderee/de fault.aspx)注册 CA,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顺义区分平台(http://1.202.14 6.42:8098/zfcg/project/login.do?systemId=8a8b80075948a5ce015948cd77300063) 注册账号,平台核验通过后注册成功 (2)下载招标文件:使用 CA 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顺义区分平台(http:/ /1.202.146.42:8098/zfcg/project/login.do?systemId=8a8b80075948a5ce015948cd7 7300063)网上关注项目,并下载电子标书 (3)制作投标文件: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顺义区分平台(http://www.bj shy.gov.cn/ggzyjy/)——办事指南——下载中心,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和使用 说明,按照说明制作投标文件 备注: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同时支持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签发 的电子签章(颐信 CA 新锁和北京 CA),如供应商已办理完成上述两种 CA 的任意一种, 可不用办理移动 CA 和电子印章。完成第 1步“新用户注册”后,使用签发电子签章的 颐信 CA 新锁和北京 CA 即可下载采购文件。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 年 11 月 15 日 09 点 30 分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之前登录系统(http://1.202.146.42:8098/zfcg/project/login.do?systemI d=8a8b80075948a5ce015948cd77300063)上传成功,逾期系统将不接受上传投标文件。 2、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复兴东街 3 号院顺义区政务服务中心 6 号电梯厅二层 8 开 标室 五、开标 1、时间:2021 年 11 月 15 日 09 点 30 分 2、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复兴东街 3 号院顺义区政务服务中心 6 号电梯厅二层 8 开 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4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 (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http://1.202.14 6.42:8098/zfcg/project/login.do?systemId=8a8b80075948a5ce015948cd77300063) 将加密(GPT 格式)的投标文件上传至“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顺义区分平台---顺义 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相对应的移 动数字证书 CA,准时到现场参加开标。 (3)不按照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及该授权采购 代理均不予受理。 2、电子标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交易平台”的注册、申请移动数字证书及印章、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 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详细操作方法详见“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顺 义区分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2)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采购人发布招标文件(GPZ 格式),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 (GPT 格式)通过电子投标书编制工具,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上传至“交易平台”。供 应商未按要求操作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保证内容一致。评审时以电子投标文件和 纸质投标文件为评审依据。 (4)在开标当天由采购代理对各供应商进行签到,供应商签到完成且开标时间到 达之后,由采购代理轮流对已在系统中递交且完成签到的供应商进行文件的解密。 (5)因供应商忘记数字证书登陆密码、解密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 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 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因采购人原因或交易系统 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 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如该项目因特殊情况不能暂停的,可以转为纸质标 书开、评标。 (6)若供应商已申请多把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 标解密时使用的数字证书一致,造成解密失败的,由供应商负责。 (7)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5 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8)在操作过程中,如遇操作的相关问题可咨询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技术服务,技 术服务电话:17635083642 QQ:1479981870。 3、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4、需要落实的政策法规: 1)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 019]19 号); 2)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 库[2019]18 号); 3)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 通知财库〔2020〕46 号; 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 号);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 14]68 号); 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 016]125 号)等相关政策。 5、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身 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该委托书应当由投标人委派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 随身携带,单独提交一份。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开标会的,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6、预算指标文号:年初预算批复[2021]第 10201 号 7、采购编号:ZSY-2021-ZC091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0、公告媒体:本公告同时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顺义区分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6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顺义区教育委员会 地 址:顺义区建新西街 1号 联系方式:于海松/69444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盛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复兴四街 3号院北京金蝶软件园 A座 6层 628 室 联系方式:张池阳/010-564900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池阳 电 话:010-56490062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关于采购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 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内容 1.1 委托方:北京市顺义区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买方”、 “甲方”、“用户”) 2.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1560091.37 元 最高限价:1560091.37 元 *投标人应有明确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者无报价投标的,投标无效。 2.1.3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5.1 招标文件构成: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 第四章 招标需求 ? 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 第六章 合同条款 ?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6.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 年 10 月 29 日 17:00(北 京时间) 9.1 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 开标一览表 ? 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的文件和资料 ? 证明符合本资料表第 11.1 和 11.3 款要求的文件 ? 其它需补充的文件资料 10.1 投标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元”投标。 ? 投标人应按分项报价表进行报价。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8 ? 投标人应如实报价,不得采用压低报价的方法进行不正当竞争,以 低于成本的价格报价将作为无效投标。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 的价格表现,包含为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内容所需要的全部 费用。 ? 本招标文件所要求内容应视为保证完成服务所需最低要求,如有遗 漏,投标人应予补充,并计算在投标单位计价中,否则,一旦中标 将认为投标人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 10.2 合同履行期(服务期):1年(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11.1 投标人提交如下的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 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 税务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如“三证合一”则不需提供); ?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扫描件(如“三证合一”则不需提供); ? 2020 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开标截止 日前近三个月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 开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 3 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按照国家政策规 定无须缴纳税款的供应商须按格式自行拟定内容提供书面声明并加 盖公章); ? 开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 据凭证(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无须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按格 式自行拟定内容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 满足 11.3 款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及相关要求; 1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11.3 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及相关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9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及未被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行贿犯罪行为。 13.1 投标保证金:不需要提交, 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如下: 投标保证金金额:/ 投标保证金形式:/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日期:/ 以银行转账/担保函/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递交至:/ 有效期:/ 提醒投标人:提交方式按照《顺义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担保管理系 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手册)》的规定提交(网址:http://www.bjshy.g ov.cn/ggzyjy/bsznxzzx/5875.jhtml),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 间以前到达上述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13.5 投标有效期: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 14.1 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形式为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1 正 1 副)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规定详见招标文件有关内容。纸质 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务必保证内容一致。 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以及开标一览表 1份。 递交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复兴东街 3号院顺义区政务服务中心 6号电梯 厅二层 8开标室 递交时间:2021 年 11 月 15 日 09 点 30 分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10 16.2 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应当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 “开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 19.4 投标文件若出现下列情况将视为无效投标: ? 投标文件有效期不足; ?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的; ? 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的; ? 未按照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字、盖章或签章的; ? 投标文件未能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内容; ? 未按要求提供报价,或不能提供完整、明确、唯一的报价; ?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符合资格条件且通过符 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 效投标处理。 ? 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 绝; ? 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 ? 投标人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及被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被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行贿犯罪行为的。 21.2 评议方法: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11 ? 综合评分法; ? 确定投标人: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入评审阶段, 最终按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选择排名第 1的为本项目预中标人; ? *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加 盖公章)”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该委托书应当由 投标人委派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随身携带,单独提交一份。如 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开标会的,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 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单独提交一份;未 按要求提交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记录表中如实记录,交由评标 委员会作废标处理。 28.4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 价格〔2002〕1980 号)规定标准以中标/成交价下浮 5%计取(打 95 折), 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32.2 北京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专业担保机构: 1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00 号光耀东方写字楼 9层 联系人:边志伟 手机:13810789199 联系电话:010-88822573 传真:010-68437040/68472315 电子邮箱:bianzw@guaranty.com.cn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增加的信用担保公司 2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一号长安兴融中心四号楼三层 联系人: 杨阳 陈浩然 手机:13488752033 18910210850 联系电话:010-58528750 /010-58528760 传真:010-58528757 电子邮箱:yangyang@scdb.com.cn; chenhaoran@scdb.com.cn 3 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 12 号天作国际大厦 A座 28 层 联系人: 李玉春 手机:13910831169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12 联系电话: 010-59705232 传真:010-59705606 附加条款 1 本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附加条款 2 本项目项目编号: SYCG_21_2238 2021-213001-000033-1 附加条款 3 踏勘:/ 招标文件中标注“*”符号的条款,如有偏差会导致投标被拒绝或否决,投标被拒绝或 否决包括但不限于标准“*”符号的条款。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13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1.委托方 1.1 北京市顺义区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买方”、“甲方”或“用户”) 1.2 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采购 代理机构为北京中盛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合格的投标人 2.1.1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中规定的内容; 2.1.2 如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2.1.2.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2.1.2.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1.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其规 定。 2.1.2.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 2.1.2.5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 同参加投标,联合体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 总金额的比例。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 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相应幅度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 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如适用)。 2.1.2.6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 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2.1.2.7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1.2.8 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1.3 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非中 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2.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2.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14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3 凡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合法经营,或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于本项目招标采 购人的任何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2.4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 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 2.5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投 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投 标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视情况依法追究责任。 3.资金来源 3.1 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3.2 采购单位预算:详见投标人资料表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和 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4.2 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如有必要,投标单位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与采购人代表(见 前附表)联系,确定现场踏勘时间。投标单位应承担其踏勘现场、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 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构成 5.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包括:见投标人须知 资料表 5.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投标人没有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做出实质性响 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任何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顺义区分平台(http://www.bjshy.gov.cn/ggzyjy /)关注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澄清要求应按投标 人须知资料表 6.1 的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需澄清的问题 交由采购人确认答复内容,投标人在规定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 6.2 采购代理机构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发给要求澄清的投标人。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15 答复中包括所提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3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任何时候,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无 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用补充文件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该澄清和修改作 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和修改将向已登记备案并领取 了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发出,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 予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认同。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招标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代理机构回函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认同。 7.2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代理机 构有权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适用法规 8.1 投标单位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 9.投标文件的构成 9.1 投标人应登录北京市顺义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bjshy.gov.cn/ggzyjy /)——办事指南——下载中心,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和使用说明,按照说明制 作投标文件,包含但不仅限于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9.1 中所列明的内容,投标文件由商务 部分与技术部分组成。 10.投标 10.1 投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0.1。 10.2 合同履行期(服务期):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0.2。 11.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1.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 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1.1 中要求。 11.2 本次对联合体形式及其它的投标规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1.2。 11.3 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1.3。 12.证明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2.1 证明产品、服务、项目成果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和电子资料, 并需逐条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进行响应。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16 12.2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的使用权(若有)。 13.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有效期 13.1 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不少于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3.1 中的规定的天数,金额不得少于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3.1 中的金额,保证金的形式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3.1 中的规定。 13.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下 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2)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不按本须知的规 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如需要); (4)提供虚假材料的; (5)投标人与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3.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 的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并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已交纳招标代理 服务费后,无息退还。 13.4 招标采购单位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 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 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3.5 投标有效期应不短于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3.5 的要求,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 标将被视为无效而予以拒绝。 13.6 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 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 关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种要 求,其保证金将不会不予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形式为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准备纸质投 标文件正本 1 份和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4.1 中规定的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 “正本”或“副本”。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务必保证内容一致。 14.2 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化平台认可的投标人企业 CA 电子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17 字或签章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或盖章 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内容、 签字、签章及盖章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投标文件应尽量 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企业 CA 电子印章或 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签章确认。 14.3 纸质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 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招标文件要求处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 代表人授权书”(附件),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 件。 14.4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 修改处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才有效。 14.5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投标文字须为中文, 如必须用英文时应附中文译文,中文与英文如有冲突,以中文为准,并须采用国际统一 单位及通用图形。 14.6 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单位公章是指投标人的行政公章。加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 用章等非行政公章的投标文件无效。 14.7 投标文件的装订应牢固可靠,不易散落,不应采用活页式装订。对因装订不牢造 成的文件散失而造成的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投标报价 15.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现场交货价),不接受其他货币的报价。投标人的投标 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投标人投标报价出现超出最高限价的,将交由 评标委员会作废标处理。 15.2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 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5.3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 15.4 投标人对每一包报价只允许报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或多 种投标方案。 15.5 投标报价中,如投标内容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该部分内容在评标时将不予以核减。 15.6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 包含为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内容所需要的全部费用。本招标文件所要求内容应视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18 为保证项目运行所需最低要求,如有遗漏,投标人应予补充,并计算在投标单位计价中, 否则,一旦中标将认为投标人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 15.7 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投标文件格式填写;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纸质版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 投标文件的加密、递交 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 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 16.2 投标文件的递交 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http://1.202.146.42:8098/zfcg/ project/login.do?systemId=8a8b80075948a5ce015948cd77300063)将加密(GPT 格式) 的投标文件上传至“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顺义区分平台---顺义区政府采购交易系 统”。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 16.3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分开单独密封,且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 字样。所有信封上均应: (1)标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2)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 16.4 开标一览表的递交采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6.2 中 的规定。 16.5 所有信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 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16.6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1)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期。在 此情况下,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 期。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加密(GPT 格式)的投标文件上 传至“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顺义区分平台---顺义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并将纸 质版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至指定地点,送达地点应是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址。招标采购单 位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任何单 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未密封或密封不完好的投标文件,招 标采购人应当拒收。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19 (3)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保证内容一致。评审时以电子投标文件和 纸质投标文件为评审依据。不按照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的,采购 人及该授权采购代理均不予受理 (4)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6.7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或修改其 投标,否则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开标及评标 17.开标 17.1 招标采购人应当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预先确定的 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采购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评标委 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确保携带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相对应的移 动数字证书 CA,造成解密失败的,由供应商负责。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 人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该委托 书应当由投标人委派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随身携带,单独提交一份。如法定代表人 本人参加开标会的,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加盖公章)。(未提供以上资料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代理机构需如实记 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标处理)。 17.2 开标时,由公证人(如有)、采购人及投标人代表检查纸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17.3 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使用自身 CA 数字认证证 书登陆电子开标系统,采购代理轮流对已在系统中递交且完成签到的供应商进行文件的 解密。因供应商忘记数字证书登陆密码、解密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 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 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因采购人原因或交易系统发生 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 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如该项目因特殊情况不能暂停的,可以转为纸质标书开、 评标。解密完成后系统自动播放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投标保证金等信息。供应商在 开标时请携带加密文件时使用的 CA 锁,用于开标环节的文件解密。在编制投标文件与 开标期间,CA 锁不能进行更新,否则会导致解密失败影响开标。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20 17.4 招标代理机构将对唱标内容做开标记录,由相关工作人员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开标。 17.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采购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有 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 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17.6 开标结束后,招标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 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 18.组建评标委员会 18.1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国家规定和招标采购服务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评标 委员会由专家和采购人代表(如有)组成,成员为 5人(含)以上单数组成,专家随机 产生。本项目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4人,专家随机产生。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 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 19.投标文件的初审 19.1 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9.1.1 资格性审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招标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 机构在开标后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 格。 19.1.2 符合性检查是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 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9.2 投标文件的澄清 19.2.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 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表签字、签章或盖章。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 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2.2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19.2.3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开标时,“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投标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 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21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须知 第 19.2.1 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9.3 在详细评审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 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指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实质性条款、条 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例如关于保证金、适用法律、缴税 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 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19.4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 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具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9.4 中的情况将被视为是非实质性响应。 20.投标文件的澄清及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 20.1 在评审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投标人澄清应 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 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 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0.3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投标人 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 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相符。对关键条款,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 适用法律、缴税、付款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招标采 购单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人是否符合资格、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 响应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购买招标文件信息查询、信用 查询除外)。 20.4 不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或没有进行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 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有效投标。如发现下列情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22 况之一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 投标文件有效期不足; ? 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 ? 未按照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字、盖章或签章的; ? 投标文件未能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内容; ? 未按要求提供报价,或不能提供完整、明确、唯一的报价; ?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符合资格条件且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 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 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必要时提交相 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 处理。 ? 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 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 ? 投标人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及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 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被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行贿犯罪行为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1.评议方法 21.1 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 对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23 21.2 评议将采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1.2 中规定的方式进行评比 。 21.3 中标单位的确定 21.3.1 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过程,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根据综合 评分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推荐 3名中标候选人。 21.3.2 中标人: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人。 22.评审过程及保密原则 22.1 送达投标文件之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凡与本次评标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 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 透露。 22.2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 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 投标人瑕疵滞后的处理 23.1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 进入初审、综合评标或其它后续程序,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则采购人 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对该投 标予以拒绝,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投标人被拒绝或被取消该 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投标人依序替代,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 该投标人承担。 23.2 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没有被发现且已经签订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 述情形,经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 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且若一旦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 结果或采取类似效果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采购更为不利,在此情形下准备考虑维持结 果,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该存在瑕疵的投标人提供特别担保金 用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其拒绝提供该等担保或所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要 求金额,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并且应当决定取消投标人的此前评议 结果或采取类似效果的措施。 24. 废标 根据招标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所有投标 人的投标,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在组织重新招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24 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超过了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六、定标和签订合同 25. 中标供应商的确定标准 25.1 除第 24 条规定外,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情况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切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 26. 中标人的确定 26.1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 标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供应商。 26.2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与排名第二的中 标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或由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7.复核 27.1 必要时,采购人可对推荐的投标人进行复核。复核的内容是对投标人及其提交的投 标文件及澄清文件进行核实。 27.2 如果复核通过,则将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复核没通过,采购人将把审查结果通 知评标委员会,并根据上述评审程序重新审定评比结果。 28.中标通知书和招标代理服务费 28.1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投标人可通过 相关发布媒体查询评标结果。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 果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但需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公告期外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理。 28.2 在采购人确认评标结果后,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8.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8.4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 002〕1980 号)规定标准以中标/成交价下浮 5%计取(打 95 折),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 理服务费。 29.签订合同 29.1 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采购代理 机构和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保证金。同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按评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25 议时的排序,另行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29.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0.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30.1 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第 28 条或第 29.1 条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将取消该 中标决定。 七、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31.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31.1 中小企业投标人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规定,采用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 用。 31.2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为北京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专 业担保机构出具。 31.3 投标人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 31.4 合格的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公司名单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八、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2.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2.1 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 的产品。 32.2 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 单中的产品。 32.3 扶植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 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 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质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本 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适用价格扣除政策) 九、履约验收 33. 履约验收 33.1 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当配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相关专业专家提供验收需要 的相关资料,按采购人要求的验收流程及措施对项目进行履约验收。 十、询问与质疑 34.询问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 构将在 3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如询问的内容涉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商业秘密的,不在答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26 复范围之内。 35. 质疑 35.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 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 出质疑。 35.2 投标人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 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5.3 投标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5.4 投标人进行质疑时,应当书面提交质疑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及电子版一份(wor d 版)。 35.5 质疑函应当采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该日期为送达我公司项目负责人的日期)。 35.6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 加盖单位公章。(备注: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 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 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5.7 质疑投标人进行虚假、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向财政主管部门进行汇报。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27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 校园供餐智慧管理体系 1.2 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改善及供餐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学校食堂管理水平,围绕学 生用餐“保安全、提营养、抓质量、重卫生、减浪费、稳价格”六个方面,推动学校食 品安全规范化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着力解决家长就学生在校就餐保障的烦心事、操心 事、揪心事。 区教委通过搭建“顺义区校园供餐智慧管理平台”,应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智慧 管理手段以提高餐饮质量、提高管理水平、提高人员素质、营造健康安全的用餐环境、 保障学生营养健康和饮食安全。 协助监管部门进行监管手段、模式的创新,大大提 升了监管效率,解决了信息统计难、更新难,人少事多和发现隐患能力不足的难题。 协助学校、供餐单位从业人员有效掌握关于其业态的安全知识,并有效按照正确的 操作规范进行操作,有效的落实主体责任,让社会公众放心,让监管部门省心,帮助主 体责任单位打造了良好的品牌形象。 协助学生家长进行社会共治,通过视频实施传输的方式查看操作加工过程、每日供 餐食谱等促使供餐单位规范经营、自律经营,实现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升。 二、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及需求 2.1 项目采购服务清单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需求 1 智慧管理平台 开发、服务 建设智慧管理平台 APP,实现校园食品安全的分层、分级 管理。开发建设智慧管理 APP 平台 1个,提供一年期服务, 包括云空间,流量,约 160 所校园食堂和外供餐企业“明 厨亮灶”摄像设备接入 APP,系统维护更新。 2 智慧管理 平台设计 行业专家提供智慧管理平台建设的逻辑关系梳理、设计数 据表单、组织教育培训内容,设计评估模板。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28 3 入校排查指导 评估 由不少于6名技术指导员线下对顺义区约160家供餐校园 食堂和 7家外供餐企业每月入户指导一次,督促制度执行 及自查情况,指导规范操作,降低安全隐患。 由不少于 4名行业专家对纳入排查的供餐校园的 12 家校 园进行 2次现场抽查、评估,行业专家为(有 5年及以上 食品安全行业技术指导,审核,培训等相关工作经验或相 关行业副高级以上职称。) 4 “一校一策” 档案管理 由不少于 2名技术人员对纳入排查的供餐校园建立食堂 检查、评估、管理档案,对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检查、 录入;线上智慧管理平台运行、维护、抽查、更新等。 5 项目管理 对整个项目的策划过程进行控制、管理、执行、实施 注: 1、项目的检查、指导、评估对象包括教委所属教育单位的自办食堂、托管食堂、 外供餐企业的生产基地生产环节和校园端的供餐环节及运输环节。 2、本服务期内教委新投入使用的学校食堂和外供餐企业的检查及相关服务均包含 在投标报价中,甲方不另外增加费用。 3、服务期内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检查次数,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内 容,甲方不另外增加费用。 4、乙方投标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2.2 项目内容及要求 2.2.1 项目内容 建设开发供餐智慧管理平台 APP(电子平台开发)应用于校园供餐智慧管理体系的 远程管理,采用智能化手段结合“一校一策”线下管理模式,以提高餐饮质量、提高管 理水平、提高人员素质、营造健康安全的用餐环境、保障学生营养健康和饮食安全。 2.2.1.1 智慧管理平台 该平台主要实现以下功能: (1)建设智慧管理平台 APP,实现校园食品安全的分层、分级管理。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29 (2)校园端,实现学校供餐数据联网,如基础信息(供餐形式、加工面积、从业 人员情况,用餐人数,营养餐落实),包括落实主体责任、陪餐制,日常监督检查,内 部培训考核,宣传教育等。 (3)供餐单位端,(外供餐、委托服务、自办食堂)进行线上管理,包括资质审 核、招投标,准入、退出等,平台根据培训考核、人员管理、落实主体责任、日常检查、 专家评估、主管单位抽查综合情况自动计算得分,并形成报告,成为准入、退出及日常 管理的考核依据。 营养健康管理,通过每日公示菜谱,督促供餐单位落实营养配餐。 (4)专家检查端,行业专家通过线上、线下(从业人员管理、规范操作、采购贮存、 清洗消毒等)现场检查、指导、评估相结合,对供餐单位进行线上智能评估管理并生成 评估报告。 (5)教委端,通过线上、线下定期检查及不定期抽查形式对学校进行日常监督检 查,可通过线上直接反馈问题至校园及供餐单位。通过 APP,实现线上对校园师生及家 长关于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的宣传、培训及考核管理。视频监控管理,实现 150 余家供 餐学校及配餐单位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的远程实时视频传输。 (6)家长端(面向社会开放),学生家长可通过 APP 的视频传输实时观看食品加 工操作过程和每日供餐食谱,并可出提意义和建议,最终实现社会共治。 功能描述: (1)项目经理端 1)【登录】:学校选择供餐单位绑定合作关系后,项目经理通过账号和密码登录; 2)【自查备案】:项目经理登录后可以通过该功能对学校进行检查及拍照,检查 后勾选是否完成并上传照片,系统根据是否合格自动计算评分。检查项包含“人员管理”、 “环境卫生”、“食谱贮存”、“加工操作”、“清洁消毒”、“虫害消杀”、“餐用 具管理”、“食品留样”、“采购管理”、“食品留样” 3)【营养健康管理】:项目经理登录后上传每日餐单和每月的带量食谱 4)【评估管理】:项目经理可以查看自己【供餐单位】相关的每周评估统计、每 月评估统计和平台审核通过的【评估报告】 5)【合作学校管理】:查看合作学校的列表及每个学校的具体信息;学校的具体 信息包含“学校的基本信息”、“管理制度”、“陪餐制”、“宣传教育” 6)【查看检查列表】:项目经理自己【自查备案】的检查信息;查看【学校】对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30 供餐单位的检查信息,线下整改并进行整改反馈 (2)专家端 1)【登录】:平台创建专家的登录账号和密码。专家通过账号和密码登录; 2)【学校管理】:查看所有的学校及它们的信息 3)【飞行检查】:通过该功能对学校进行检查及拍照,检查后勾选是否完成并上 传照片,系统根据是否合格自动计算评分。检查项包含“人员管理”、“环境卫生”、 “食谱贮存”、“加工操作”、“清洁消毒”、“虫害消杀”、“餐用具管理”、“食 品留样”、“采购管理”、“食品留样” 4)【项目经理查看】:查看项目经理信息及对应的绑定学校 5)【评估管理】:可以查看每周评估统计、每月评估统计和平台审核通过的【评 估报告】 (3)学校端 1)【登录】:平台导入学校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学校登录账号和密码;学校可 以通过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 2)【招标管理】:查看中标供餐单位并选择中标单位进行绑定合作,一个学校只 能绑定一个中标单位 3)【评估管理】:可以自己学校相关的每周评估统计、每月评估统计和平台审核 通过的【评估报告】 4)【合作供餐单位管理】:查看合作的供餐单位的信息,查看项目经理的培训及 考试情况 5)【检查管理】:对小卖部或者供餐单位进行检查评估,评估的内容学校自定义。 供餐单位的项目经理查看后进行整改并反馈 6)【落实主体责任】:学校上传自己的规则制度供其他己方查看。规章制度包含 “管理制度”、“配餐制”、“宣传教育“ 7)【培训管理】:线上进行课程学习;学习后进行线上考试并查看考试结果 (4)供餐单位管理端 1)【登录】:平台开标后,给中标的供餐单位自动生成登录账号和密码。供餐单位 通过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 2)【项目经理管理】:对生成的项目经理账号进行管理(密码修改、绑定具体的 项目经理);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31 3)【合作学校管理】:查看合作学校列表及所有学校的相关信息; 4)【评估管理】:可以查看自己【供餐单位】相关的每周评估统计、每月评估统 计和平台审核通过的【评估报告】; 5)【审核管理】:提交审核的资料并跟踪审核的进度。审核驳回可以重新提交, 审核通过后可以参与竞标;提交审核资料是在账号登录前; 6)【招标管理】:查看平台发布的招标信息;报名参与竞标及查看后续的中标情 况;招标管理是在账号登录前; (5)平台管理端(包含教委功能) 1)教委管理:创建、修改、删除教委的登录账号及信息;查看教委对学校的检查 信息。 2)供餐单位管理:查看供餐列表及信息;可以停用供餐单位账号;可以解绑供餐 单位与某一个学校的合作管理;可以查看该供餐单位所有的检查信息(项目经理对学校 的检查) 3)项目经理管理:查看及修改项目经理的账号及信息;可以停用项目经理的账号; 可以查看项目经理对合作学校的检查信息;可以查看项目经理学习及考试的情况。 4)学校管理:导入学校信息自动生成学校的账号;查看及修改学校的账号及信息; 可以停用学校的账号;可以查看学校绑定的合作供餐单位信息;可以查看学校的自查信 息及学习考试情况;查看学校监控。 5)专家管理:创建、查看、修改专家的账号及信息;可以停用专家的登录账号; 可以查看专家都学校的检查信息。 6)审核管理:查看供餐单位提交的审核资料进行“资质审核“和”人员审核“; 资质审核和”人员审核“通过后,单位审核员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供餐单位可以 参与中标。 7)培训管理:添加、修改、删除培训的课程;添加、修改、删除考试;添加、修 改、删除试题;查看学校的培训及考试结果;查看项目经理的培训及考试结果。 8)评估管理:可以查看每周评估统计、每月评估统计和【评估报告】;可以操作 【评估报告】是否审核通过,通过之后其他角色可以看到对应的评估报告。 9)招标管理:创建、发布、修改、上架、下架、删除招标的信息。查看供餐单位 的信息并选择某些供餐单位中标。 10)检查管理:通过该功能对学校进行检查及拍照,检查后勾选是否完成并上传照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32 片,系统根据是否合格自动计算评分。检查项包含“人员管理”、“环境卫生”、“食 谱贮存”、“加工操作”、“清洁消毒”、“虫害消杀”、“餐用具管理”、“食品留 样”、“采购管理”、“食品留样”。 2.2.1.2 校园供餐智慧管理体系 (1)智慧管理平台设计 一是平台设计。组织软件开发公司召开软件平台设计开发及需求分析会,向软件公 司提出平台建设需求、共同梳理逻辑关系、搭建评估模型、设计数据库结构,确定设计 模板。 二是表单设计。整理调研、培训内容,并编写全部版块的线上、线下表单内容。 三是开发过程专业技术支持。现场调研,收集各校园视频安装情况、营养餐执行情 况,现场加工操作情况等,依据操作区域特点设置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位。 四是试运行。参与试运行测试,提出整改意见,直至试运行结束。 五是参与验收。组织专家配合教委完成软件平台验收。 (2)“一校一策”档案管理 结合顺义区校园供餐情况,每月对校园食品安全进行全覆盖调研、评估、指导工作, 建立“一校一策”管理档案的同时,利用智慧管理平台 APP 全面实现校园供餐的智慧管 理模式。 应依据《食品安全法》、《北京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制订学校食品 安全摸底排查办法。包括现场指导表(基本信息:人员结构、场地、面积、供餐方式, 供餐人数等;食品安全信息:环境卫生、加工操作、清洁消毒、采购储存等)以及进度 安排等。 对智慧管理平台平台运行进行日常更新,信息发布,资料收集等工作,对供餐服务 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抽查,并应用平台功能生成评估报告等。 强化一校一策,精准服务学校。在摸清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明晰底线原则,结合学 校自身情况和特点,制定差异化特色化管控措施,不机械执行某一种管控要求,推动精 准有效管控。全力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提升工作。 建立校园供餐单位档案,对项目全过程跟踪服务,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包括:项 目立项资料收集汇总,成立专家组,协助编辑、汇总、整理管理办法,确定并统筹联络 供餐学校,安排排查时间,编制摸底摸查记录表,将供餐学校食品安全情况统计汇总; 整理及录入每月食品安全摸底排查记录表;专家现场抽查记录表;建立一校一策档案、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33 评估分析等资料;其他:活动通知、满意度调查等;并实时进行资料更新管理,确保食 品安全责任人登记信息真实有效,工作人员全部持有健康证明;对食品安全日常检查指 导、从业人员职业能力培训考核、健康管理、满意度调查等记录整理分析汇总等资料进 行分类建档管理。 (3)入校排查指导评估 对全区供餐学校、供餐企业每月进行现场指导,对学校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全面摸底, 填写记录,并同时收集基本情况,汇总问题及现场照片,建立健全电子档案。 对规范化管理的校园食堂(包括外供餐企业)进行一对一入校指导并填写《校园食 品安全现场评估表》,全程跟踪操作过程以提高校园食品安全自查能力,有效执行管理 制度。检查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晨检记录、个人卫生等情况,确保人员管理健康有序进 行;检查场所环境和设备设施的卫生情况,做好关键控制点工作,排查食品安全隐患; 检查采购食品的票、证记录,从源头做好食品安全管控工作,并对食品保质期、标签以 及食品储存等问题进行了细致的检查;检查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存在的疏漏;对餐用具 的清洗消毒方式、记录及保存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防止二次污染的发生;检查食品留样 及记录问题,帮助校园养成正确的留样习惯。并将当日检查情况现场向校园食品安全负 责人反馈,同时对食品安全管理员进行规范操作的现场指导。 工作预期:对现场发现的不合格现象,食品安全专业技术指导员记录在相应的食品 安全专业技术指导员指导记录表里(智慧管理平台投入使用后,可直接手机端录入系 统),并进行现场规范指导,切实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风险评估:对顺义区供餐校园食堂的智慧管理平台运行及规范操作工作进行两次现 场抽查、评估,每次抽查 12 所校园,包括两家供餐单位,并将现场食品安全相关情况进 行收集,汇总,统计,分层、分级分析,及时调整现场指导工作,并撰写年度风险评估 报告,一方面发现问题,同时能够找到问题的源头,针对性的提出建议或解决方案(智 慧管理平台投入使用后,现场检查数据直接通过手机端录入系统,可自动生成评估报 告)。 (4)项目管理 整体项目的准备阶段、实施阶段、项目总结阶段的方案设计、衔接、协调、运行、 总结等工作。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34 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一、评标程序及办法 (一)投标文件的初审 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网上查询供应商信用情况,对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能通过资格性审 查。 ? 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 ? 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评标开始前。 ?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日,评标开始前查询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2、评委认真仔细阅读投标文件并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而后就有关问题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 标准,对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通过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 进行独立打分,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并编写评标报告。 (二)综合比较与评价并进行独立打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初审合格的投 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即在符合资格条件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情况 下,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按包(如有)进行评审,以每包(如有)排名最高的前 3 名投标人依次作为该包(如有)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所有打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人排名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 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报价也相同的,按技术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三)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每位评委在审阅投标资料的基础上,对各投标单位进行综合打分。最后汇总所有评 委的分数,算出每个投标单位的平均分并排序,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 告;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意见确定最终中标候选人。若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或核实有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 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35 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附表: 资格审查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投标单位名称 1. 营业执照 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 加盖公章); 2. 有依法纳税和 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 录 供应商提供的开标截止日前半 年内任意3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记 录证明文件; 3. 供应商财务状 况证明文件 2020 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原 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投标文 件递交截止日近三个月银行开 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并 加盖公章) 4. 承诺书 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 明并加盖公章; 5. 行贿犯罪档案 查询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被中国裁 判文书网列入行贿犯罪行为的; 6. 失信被执行人 查询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 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及未 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 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7. 投标人为中小 企业 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 狱、戒毒企业声明函,并属于中 小企业; 最终结论: 通过资格条件审查为“√” 未通过资格条件审查为“×”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36 符合性和完整性审查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投标单位名称 1.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文件的签字或签章或盖章符合招标文 件要求; 2. 投标文件编制 投标文件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未有内容不全 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情况; 3. 投标文件内容及 报价唯一 投标人未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 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 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声明哪一个有效; 4. 无串通投标行为 1、投标人未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 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 方式投标;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出现由同一单 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3、不同投标人未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 理投标事宜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 机构成员未出现同一人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异常一致或者 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出现相互混装 的; 5.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6. 投标文件澄清 对评审委员会提出的质疑能够合理解释或 提供证明材料,根据评委会建议进行修正; (如有) 7. 承诺及说明 1.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未为采购项 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承诺; 2.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投 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 3.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代理服务费承 诺书的;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37 8.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9. 开标资料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完整有效的开标资 料; 10. 实质性响应招标 文件 1.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 条件; 2.未出现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 无效情形; 3.不存在其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的; 11.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 12. 人员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最低人员配备 以及相关要求的; 最终结论: 通过符合性和完整性检查为“√” 未通过符合性和完整性检查为“×” 二、评分标准 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 100 分。评标委员会平均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 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序 号 评分项 权重占比 1 价格 10% 2 技术 70% 3 商务 20% 序号 评审 条款 权 重 评审细则 分值 1 报价 (10分) 报价 10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00*报价分 值权重;评标基准价等于有效投标单位中价 格扣除后报价的最小值,评标价等于价格扣 除后的报价 0-10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38 2 技术 部分 (70分) 项目背 景及需 求分析 (10 分) 10 1)充分理解采购需求,对项目实施重点、关 键点分析透彻的得 10 分; 2)基本理解采购需求,对项目实施重点、关 键点进行了一定的分析的得 7分; 3)对采购需求的理解性较差,对项目实施重 点、关键点的分析较差的得 4分; 4)对采购需求的理解性差,对项目实施重点、 关键点的分析差的得 1分; 5)未提供的得 0分。 0-10 组织实施 方案 (15 分) 15 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智慧管理平台开发服 务、智慧管理平台设计、入校排查指导评估、 “一校一策”档案管理、项目管理等相关内 容。 1)实施方案较全面合理,环节较严谨明确, 可以有效的保障实现项目预期目标,得 15 分; 2)实施方案全面合理性一般,环节相对严谨 明确,基本可保障实现项目预期目标,得 10 分; 3)实施方案全面性较差,合理性较差,环节 严谨程度较差,基本可保障实现项目预期目 标,得 5分; 4)实施方案全面性差,合理性差,环节严谨 程度差,不可保障实现项目预期目标,得 1 分; 5)未提供的得 0分。 0-15 功能设计 (15 分) 15 1)系统功能完善,设计合理、可行性高,系 统架构清晰同时具备详细的功能设计描述方 案,完全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得 15 分; 2)系统功能较为完善,设计较为合理,具有 较为清晰的系统架构以及较为详细的功能设 计描述方案,但与本项目实际需求有少量偏 差的得 10 分; 3)系统功能较为单一,设计过于简化,缺少 对软件架构以及功能描述类方案,与本项目 实际需求偏差较大得 5分; 4)功能设计存在较大欠缺与本项目实际需求 偏差大得 1分; 5)未提供的得 0分。 0-15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39 工作进度 计划 (15 分) 15 1)时间安排最合理高效,充分满足采购人需 求,工作内容详细完善,经验丰富操作性强 的得15分; 2)时间安排较合理,满足采购人需求,工作 内容较完善,经验丰富操作性较强的得10分; 3)时间安排合理,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工 作内容基本完善,操作性一般的得 5分; 4)时间安排较差,工作内容较差,操作性较 差的得 1分; 5)未提供的得 0分。 15 应急响应 措施方案 (10 分) 10 1)应急响应方案科学合理、措施方案操作性 强的得 10 分; 2)应急响应方案较合理、措施方案操作性较 强的得 7分; 3)应急响应方案基本合理、措施方案操作性 一般的得 4分; 4)应急响应方案较差、措施方案较差的得 1 分; 5)未提供的得 0分。 0-10 服务保障 及方案 (5分) 5 1)服务保障承诺可行性强,方案详细完整 的得 5分; 2)服务保障承诺可行性较强,方案完整的 得 3分; 3)服务保障承诺可行性较差,方案基本完 整的得 1分; 4)未提供的得 0分。 0-5 序号 评审 条款 权重 评审细则 分值 3 商务 部分 (20 分) 拟派本 项目人 员 (10 分) 10 1)人员配置年龄结构合理,分工明确,经 验丰富,有充足的人员能够满足甲方需求 的得 10 分; 2)人员配置年龄结构一般,分工较明确, 经验较丰富,人员情况基本满足甲方需求 的得 5分; 3)人员配置年龄结构欠合理但能达到招标 需求的最低标准,分工不明确,经验不太 丰富的得 3分; 4)人员配置结构不合理,无经验的得 0分。 0-10 相关 业绩 (10 分) 10 提供近 3年(2018 年 10 月 22 日至今)类似 相关业绩,每提供 1个类似业绩得 2分,最 多得 10 分。 0-10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40 注: 监狱企业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填写招标文件第七章附件中规定的“小型企业声 明函”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注: 说明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执行价格扣除政策。 说明 2:节能产品 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 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 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 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如遇国家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调整,以调整后的最新清 单为准),如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提供节能产品进行投标,否则视 为无效投标。节能产品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 革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 cn)公布的现行有效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中,非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 品按照节能产品得分规则加分。 说明 3:环境标志产品 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环境保护部网(http://www.s epa.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cn)公布 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 采购清单”中,按照环境标志产品得分规则加分。 说明 4:同品牌产品投标情况处理(不适用)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初审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包号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价最低 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得分和评标价还相同的,由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 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 标文件确定了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说明 5:报价低于成本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符合资格条件且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 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 提供书面说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41 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说明 6: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 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 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 报告。 说明 7:修改评标结果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 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招标采购单位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 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三、评标原则 1、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评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有关评标要求以及招 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42 第六章 合同条款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43 校园供餐智慧管理体系 服务合同 甲方:北京市顺义区教育委员会 地址: 乙方: 地址: 为了北京市顺义区校园供餐智慧管理体系项目能顺利实施,甲、乙双方在平等、自 愿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 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委托内容: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开展顺义区校园供餐智慧管理工作,建设开发供餐智慧管理平台 APP 应用于校园供餐智慧管理体系的远程管理,采用智能化手段结合“一校一策”线下管理 模式,以提高餐饮质量、提高管理水平、提高人员素质、营造健康安全的用餐环境、保 障学生营养健康和饮食安全。 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乙方服务内容 1.智慧管理平台 建设智慧管理平台 APP,实现校园食品安全的分层、分级管理。 (1)应用平台服务清单 (2)直播云服务清单 序号 服务内容 单位 数量 1 平台应用服务 年 1 2 社会公众(家长)应用服务 年 1 3 经营单位(学校、供餐单位) 应用服务 年 1 4 监管单位应用服务 年 1 序号 设备及服务内容 单位 数量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44 (3)平台对接,将教育系统满足条件的全部学校(幼儿园)和外供餐企业的“明 厨亮灶”摄像头接入平台。 2.一校一策 (1)组建专家团队,制订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2)建立教育系统全部供餐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档案。 (3)每月对学校食堂(包括自办食堂和托管食堂)和供餐企业进行全覆盖上门食 品安全排查及指导一次,对不合格项针对性反馈并要求限期整改,跟踪并指导整改过程。 (4)每年两次,由专家团队对线上、线下食品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评估。 (5)汇总线下指导情况,结合线上落实主体责任和培训考核情况编写年度食品安 全风险评估报告。 (6)评价供餐单位,为教委招标准入的供餐公司进行服务过程跟踪评价,供甲方 作为责令退出参考依据。 三、费用及支付方式 费用:校园供餐智慧管理平台项目合同总金额(小写): ,大写金额: 。支付阶段:1.合同签订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 50%的价款;2.智慧 管理平台 APP 架构搭建完成,各模块功能可正常使用,支付合同金额 20%的价款;3.剩 余合同价款的 30%作为考评基金,合同期满乙方按照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服务 内容,甲方验收合格;并结合甲方和基层学校、幼儿园对乙方提供服务的日常考评结果 支付剩余价款。支付剩余价款前乙方须交给甲方合同总价款的 5%作为履约保证金(自验 收合格之日起,正常履约一年后予以退还)。 支付方式:服务费用通过转账汇款或支票支付乙方,每笔价款支付前,乙方需先行提供 等额正规发票。 开户行: 收款单位: 账号: 四、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内容进行监督指导,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项目进度,要求 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 1 实时视频直播及云服务 项 1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45 2.乙方应按照服务内容制定服务方案:包括具体的服务进度、计划及实施内容。 3.乙方应按照服务方案提供服务内容,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考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内容转让给他人实施。 5.在任何情况下,甲方与乙方服务人员之间不存在劳务关系或劳动关系,乙方服务 人员与乙方之间产生的任何纠纷,均由乙方单独解决。如因乙方与乙方服务人员之间产 生纠纷连及甲方承担责任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遭受的全部损失。 6.乙方及乙方人员承诺严守秘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泄露在履行合同中知悉的文 字、影像、数据等信息资料。如因泄密而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和经济损失。 7.乙方应妥善保管在履行合同中所保留的档案、文字、影像、评估报告、数据等信 息资料,在合同终止或提前解除后,乙方应将所保管的资料移交甲方;如因乙方原因造 成所保管的资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承诺其所提供的服务不存在与第三人知识产权等纠纷,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 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智慧管理平台 APP 版权、源代码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10.乙方人员在开展服务过程中因疾病、事故等原因导致的财产和人员损失与甲方 无关。 11.服务过程中乙方人员不得与被检查单位(学校、供餐企业)发生可能影响结果 公正的贿赂、输送不正当利益行为。 五、考评 为鼓励乙方开展高效、优质、有特色的服务,考评分为两部分,一是扣减部分:本 部分占考评基金的三分之二(合同总价款的 20%),在合同约定服务期内如乙方未正常 履约甲方将根据考评结果对服务费予以扣减,单月考评扣减服务费比例不超合同总价款 的 2%,全年扣减服务费比例不超合同总价款的 20%;二是奖励部分:本部分占考评基金 的三分之一(合同总价款的 10%),合同约定服务期内乙方在履行约定服务的同时为甲 方提供有针对性的特色服务,得到甲方(包括基层单位)认可并表扬,甲方按照积分予 以奖励。 考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得到被指导的基层学校、幼儿园给予的肯定和表扬;2. 软件维护、改进升级响应速度快;3.积极响应甲方提出的意见;4.对甲方管理提出有益 的建议;5.档案资料分类清晰、内容齐全;6.协助甲方处理食品、营养方面的问题;7.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46 及时、完整的向甲方移交检查、评估产生的档案资料,APP 开发的权属文件。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完成服务内容的,甲方有权扣除该部分服务费用,乙方应 向甲方支付本协议总价款 5%的违约金。 2.乙方的服务成果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的,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修改或重做直至甲 方验收合格。经修改后仍未验收通过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已 收取的服务费用。 七、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可向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其它 1.本服务期内教委新投入使用的学校食堂和外供餐企业的检查及相关服务均包含 在投标报价中,甲方不另外增加费用。 2. 服务期内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检查次数,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内 容,甲方不另外增加费用。 3.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 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 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47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附件 1 投标函(格式) 附件 2 开标一览表(格式) 附件 3 投标分项报价表 附件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 5 技术规范偏离表 附件 6 商务条款偏离表 附件 7 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 8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附件 9 投标人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 附件 10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 附件 11 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自制) 附件 12 投标人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承诺(格式自拟) 附件 13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附件 14 服务方案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48 附件 1 投标函(格式) 致:(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或服务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采购编号),我方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___份: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分项报价表 3.技术规格偏离表 4.商务条款偏离表 5.资格证明文件 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在此,宣布同意如下: (1)后附“开标一览表”为我方参加此次投标的投标报价。 (2)我方如中标,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 号(采购编号、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 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日起 个日历日。 (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6)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我方未曾为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也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贵方或评标委员会可通过我方后付“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网页版截图进行审查, 我方完全接受审查的结果。 (7)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 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签章) 投标人名称(全称) 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 投标人银行账号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49 投标人公章 日期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50 附件 2 开标一览表(格式)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总价(元人民币) 小写金额: 元 大写金额: 元 合同履行期(服务期) 服务地点 投标人是否为中小企业 备 注 注: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单独递交一份。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签章): 日 期: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51 附件 3 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注: 1、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2、报价总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签章): 日 期: 序号 服务内容 单位 单价(元) 数量 总价 (元) 备注 1 智慧管理平台开发、服务 2 智慧管理 平台设计 3 入校排查指导评估 4 “一校一策” 档案管理 5 项目管理 投标总价(元)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52 附件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投标人名称)的在下面签字或盖章或签章的(法定代表 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或盖章或签章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 代理人,就采购编号为 (采购编号)的(项目名称)的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参与本项目的开标过程及 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授权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签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或签章): 投标人(公章): 被授权人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传 真: 电 话: 备注: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5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 : 性 别 : ___________ 年 龄 : ___________ 职 务 : _________ 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标人: (名称) (盖单位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54 附件 5 技术规范偏离表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注: 投标人须如实填写提供服务的内容、标准和要求等内容与招标文件的偏离程度,如所有条 款均满足,可不一一列示,在“偏差说明”栏填写“全部响应”。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签章): 日期: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号 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 投标文件的技术条款 偏差说明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55 附件 6 商务条款偏离表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注意: 1. 投标人如果对包括服务期限、付款方式/条件、质保期及合同条款在内的商务条款的响 应有任何偏离,请在本表中详细填写。 2.如所有条款均满足,可不一一列示,在“偏差说明”栏填写“全部响应”。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签章): 日期: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偏差说明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56 附件 7 资格证明文件 (加盖本单位公章) 目 录 7-1 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7-2 开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 3 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 7-3 开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 7-4 2020 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 描件并加盖公章) 7-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6 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7-7 中小企业声明函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57 附件 7-1 营业执照 (原件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58 附件 7-2 开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 3 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 (加盖本单位公章) 特别注意: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无须缴纳税款的供应商须按下列格式自行拟定内容作出如下 声明: 无须缴纳税款的声明 致:北京市顺义区教育委员会 ………(内容自拟)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59 附件 7-3 开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 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 (加盖本单位公章) 特别注意: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无须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按下列格式自行拟定内容 作出如下声明: 无须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 致:北京市顺义区教育委员会 ………(内容自拟)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60 附件 7-4 2020 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说明: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本单位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 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报表附注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如投标人无法提供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则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 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应将资信证明原件附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 3、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投标人信誉良好等。银行出 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61 附件 7-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致:(采购人) 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暨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 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 若采购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 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签章): 日期: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62 附件 7-6 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行贿犯罪行为的,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查询步骤应按下列图示进行: (1)投标人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示例: (2)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示例: (3)查询结果示例: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应在同一界面显示(如下 图)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63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64 附件 7-7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 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 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 不填报。?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6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 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签章): 日 期: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66 监狱、戒毒企业声明函 (如为监狱、戒毒企业,须提供声明函) 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监狱、戒毒)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监狱、戒毒)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 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监狱、戒毒)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67 附件 7-7-1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 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68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 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 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 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其他未列明行业,其 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 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 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 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69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 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70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 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 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 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 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71 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 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 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 2003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72 附件 7-7-2 财政部文件 财库〔2017〕141 号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 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 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 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 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通知如下: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 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 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 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 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 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 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 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73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 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 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 享受政策。 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 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 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 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 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 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 七、本通知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17 年 8 月 22 日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74 附件 8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单位名称 代码 成立时间 (改制前) 批准机关 批准文 号 / 改制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 批准文 号 性质 合伙制 注册资金: 万元 有限责任 注册资金: 万元 公司内部情况与组 织结构 其中: 近三年执业活动中 因违法违规受到工 商管理部门、审计 部门、 财政部门、 司法行政部门和证 监会等行政处罚情 况的说明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75 附件 9 投标人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 项目人员情况说明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姓名 主要业绩 性别 年龄 专业 学历 工龄 职务 从事本岗位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 注:1.后附身份证、相关证书等其他证明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每人须单独填写。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签章): 日期: 2 47 e9 c8 3f fd 24 07 5a 23 a2 0d d0 53 65 35 1- 20 21 10 22 12 31 11 62 4 76 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工种) 职称(学历) 身份证号 其他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够可按相同格式自行增加。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签章): 日期: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77 附件 10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单位 服务期 合同金额 采购单位联系人 备注 注: 1、须提供近三年内(2018 年 10 月 22 日至今)合同关键页原件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评标时如有必要,评标委员会将对此表进行信息核实,如提供虚假材料,有可能导 致废标。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签章): 日期: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78 附件11 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自制) 备注: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 (1)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签章): 日期: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79 附件12 投标人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承诺(格式自拟)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签章): 日期: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80 附件 13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北京中盛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贵公司组织的采购编号、项目名称的中若获得中标,我公司保证在领取中标 通知书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贵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如我公司未按上述承诺支付招 标代理服务费,贵公司有权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 司承担。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签章): 日期: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81 附件 14 服务方案 由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需求部分自行编制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办法前附表 1、项目基本信息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2021-213001-000033-1 项目名称: 校园供餐智慧管理体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PPP项目: 否 2、标包信息2、标包信息 【校园供餐智慧管理体系】 基本信息基本信息 标包编码: 第一包 标包名称: 校园供餐智慧管理体系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是 是否考虑政策性加分: 否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是否缴纳投标保证金: 否 中标方法: 推荐中标候选人 核心产品名称: / 报价评审: 有 报价方式: 金额报价 预算金额(元): 1560091.37 是否设定最高限价: 是 最高限价(元): 1560091.37 评标参数评标参数 价格折扣设置价格折扣设置 无无 评标分值组成评标分值组成 序号 评审步骤 是否报价 评审 分值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1 资格性审查 否 0 2 符合性审查 否 0 3 商务评审 否 20 4 技术评审 否 70 5 报价评审 是 10 前附表前附表 资格性审查资格性审查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营业执照 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 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提供的开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3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记录证 明文件; 3 供应商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2020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日近三个月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 章) 4 承诺书 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并 加盖公章; 5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行贿犯罪行为的; 6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及未被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 7 投标人为中小企业 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戒 毒企业声明函,并属于中小企业; 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文件的签字或签章或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 投标文件编制 投标文件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未有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 辨认情况; 3 投标文件内容及报价唯一 投标人未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 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声明哪一个有效; 4 无串通投标行为 1、投标人未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 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出现 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3、不同投标人未委托同一单位或者 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 机构成员未出现同一人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异常一致 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出现相 互混装的; 5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6 投标文件澄清 对评审委员会提出的质疑能够合理解释或提供证明材料,根据评委 会建议进行修正;(如有) 7 承诺及说明 1.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 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承诺; 2.与其他投标人不 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投 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 3.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代理服务费承 诺书的; 8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9 开标资料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完整有效的开标资料;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10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1.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2.未出现法律、 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不存在其他未实质性响 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11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 12 人员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最低人员配备以及相关要求的; 商务评审商务评审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1 拟派本项目人员(10分) 1)人员配置年龄结构合理,分工明确,经验丰富,有 充足的人员能够满足甲方需求的得10分; 2)人员配置 年龄结构一般,分工较明确,经验较丰富,人员情况基 本满足甲方需求的得5分; 3)人员配置年龄结构欠合 理但能达到招标需求的最低标准,分工不明确,经验不 太丰富的得3分; 4)人员配置结构不合理,无经验的 得0分。 10 2 相关业绩(10分) 提供近3年(2018年10月22日至今)类似相关业绩,每 提供1个类似业绩得2分,最多得10分。 10 技术评审技术评审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1 项目背景及需求分析(10分) 1)充分理解采购需求,对项目实施重点、关键点分析透 彻的得10分; 2)基本理解采购需求,对项目实施重点 、关键点进行了一定的分析的得7分; 3)对采购需求的 理解性较差,对项目实施重点、关键点的分析较差的得 4分; 4)对采购需求的理解性差,对项目实施重点、关 键点的分析差的得1分; 5)未提供的得0分。 10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2 组织实施方案(15分) 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智慧管理平台开发服务、智慧管 理平台设计、入校排查指导评估、“一校一策”档案管 理、项目管理等相关内容。 1)实施方案较全面合理, 环节较严谨明确,可以有效的保障实现项目预期目标, 得15分; 2)实施方案全面合理性一般,环节相对严谨 明确,基本可保障实现项目预期目标,得10分; 3)实 施方案全面性较差,合理性较差,环节严谨程度较差, 基本可保障实现项目预期目标,得5分; 4)实施方案 全面性差,合理性差,环节严谨程度差,不可保障实现 项目预期目标,得1分; 5)未提供的得0分。 15 3 功能设计(15分) 1)系统功能完善,设计合理、可行性高,系统架构清 晰同时具备详细的功能设计描述方案,完全满足本项目 实际需求得15分; 2)系统功能较为完善,设计较为合 理,具有较为清晰的系统架构以及较为详细的功能设计 描述方案,但与本项目实际需求有少量偏差的得10分; 3)系统功能较为单一,设计过于简化,缺少对软件架 构以及功能描述类方案,与本项目实际需求偏差较大得 5分; 4)功能设计存在较大欠缺与本项目实际需求偏差 大得1分; 5)未提供的得0分。 15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4 工作进度计划(15分) 1)时间安排最合理高效,充分满足采购人需求,工作 内容详细完善,经验丰富操作性强的得15分; 2)时间 安排较合理,满足采购人需求,工作内容较完善,经验 丰富操作性较强的得10分; 3)时间安排合理,基本满 足采购人需求,工作内容基本完善,操作性一般的得5 分; 4)时间安排较差,工作内容较差,操作性较差的 得1分; 5)未提供的得0分。 15 5 应急响应措施方案(10分) 1)应急响应方案科学合理、措施方案操作性强的得10分 ; 2)应急响应方案较合理、措施方案操作性较强的得7 分; 3)应急响应方案基本合理、措施方案操作性一般 的得4分; 4)应急响应方案较差、措施方案较差的得1 分; 5)未提供的得0分。 10 6 服务保障及方案(5分) 1)服务保障承诺可行性强,方案详细完整的得5分; 2 )服务保障承诺可行性较强,方案完整的得3分; 3) 服务保障承诺可行性较差,方案基本完整的得1分; 4 )未提供的得0分。 5 报价评审报价评审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1 报价评审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00*报价分值权重;评 标基准价等于有效投标单位中价格扣除后报价的最小值 ,评标价等于价格扣除后的报价 10 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 序号 唱标名称 唱标内容 1 投标单位名称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2 投标总价(元人民币)小写金额 3 投标总价(元人民币)大写金额 4 合同履行期(服务期) 5 服务地点 6 投标人是否为中小企业 7 备注 24 7e 9c 83 ff d2 40 75 a2 3a 20 dd 05 36 53 51 -2 02 11 02 21 23 11 16 24 采购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提交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1.委托方 2.合格的投标人 3.资金来源 4.投标费用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构成 6.招标文件的澄清 7.招标文件的修改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适用法规 9.投标文件的构成 10.投标 11.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2.证明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3.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有效期 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5.投标报价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纸质版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五、开标及评标 17.开标 18.组建评标委员会 19.投标文件的初审 20.投标文件的澄清及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 21.评议方法 22.评审过程及保密原则 23. 投标人瑕疵滞后的处理 24. 废标 六、定标和签订合同 25. 中标供应商的确定标准 26. 中标人的确定 27.复核 28.4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29.签订合同 30.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七、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31.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八、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2.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九、履约验收 33. 履约验收 十、询问与质疑 34.询问 35. 质疑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 1.2项目概况 2.1项目采购服务清单 注: 1、项目的检查、指导、评估对象包括教委所属教育单位的自办食堂、托管食堂、外供餐企业的生产基地生产环节 2、本服务期内教委新投入使用的学校食堂和外供餐企业的检查及相关服务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甲方不另外增加 3、服务期内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检查次数,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内容,甲方不另外增加费用。 4、乙方投标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2.2项目内容及要求 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一、评标程序及办法 三、评标原则 第六章 合同条款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 投标函(格式) 附件2 开标一览表(格式) 附件3 投标分项报价表 附件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5 技术规范偏离表 附件6 商务条款偏离表 附件7 资格证明文件 (加盖本单位公章) 7-1 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7-2 开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3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 7-3 开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 7-4 2020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7-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6 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7-1 营业执照 (原件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附件7-2 开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3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 附件7-3 开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 附件7-4 2020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附件7-6 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7-7 中小企业声明函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附件8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附件9 投标人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 项目人员情况说明 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情况表 附件10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签章): 日期: 附件11 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自制) 附件12 投标人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承诺(格式自拟) 附件13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评标办法前附表 【校园供餐智慧管理体系】 2021-10-22T05:06:12+0000 none I'm the author of the document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