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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体育运动学校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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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体校新校区厨房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日照市体校新校区厨房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7日17时19分
日照市体校新校区厨房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日照市体校新校区厨房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RZZF)。企业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需登陆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右侧的“日照CA办理入口”登记办理。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2-10 14: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1100202102000569
项目名称:日照市体校新校区厨房设备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95.9196万元
最高限价:95.9196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日照市体校新校区厨房设备购置 1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其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系指:截止到开标当日前6个月内缴纳的任意月份的,由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在投标人单位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授权代表在投标人单位投保的证明资料;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一经授权不得变更;2.营业执照;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可提供再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半年内岀具的资信证明;或最新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小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可以不包括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可以提供银行验资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半年内岀具的资信证明;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截止到开标当日前6个月内缴纳的任意月份税收的证明或入账票据凭证(或纳税申报材料);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截止到开标当日前6个月内缴纳的任意月份社会保险的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障网站的网上打印页);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到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此项内容;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参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https://credit.shandong.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平台(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5.9196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https://credit.shandong.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平台(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投标人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注册登记。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18日8时30分至2021年11月24日17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投标人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RZZF)。企业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需登陆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右侧的“日照CA办理入口”登记办理。
3.方式:请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或公共资源交易网账号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RZZF),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售价:免费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国际博览中心D区(东港区青岛路518号)三楼第六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1.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为避免人群聚集引发交叉感染,根据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关于有序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开标会议采取不见面方式召开,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完成远程线上解密(解密时间十五分钟),投标人不能完成远程解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放弃此次投标文件解密,按废标处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园地-日照投标人远程解密操作手册)2.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可自行下载钉钉app并注册账号,于2021年12月10日14点30分扫码申请进入日照市体校新校区厨房设备购置项目群(群二维码见招标文件),群内昵称设置为【单位简称+姓名+电话】,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添加。逾期申请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每个投标人仅限一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其他人不允许添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日照市体育运动学校
地 址:日照市公园路9号(日照市体育运动学校)
联系方式:2213721(日照市体育运动学校)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华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县(区)沂州路62号1幢三楼
联系方式:186633007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傅金鹏
联系人电话:18663300708
附件: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
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

项目编号: SDGP371100202102000569

日照市体校新校区厨房设备购置项目

招标文件




采购单位:日照市体育运动学校

代理机构:山东华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年十一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日照市体校新校区厨房设备购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或公共资源交易网账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 SDGP371100202102000569

1.2项目名称:日照市体校新校区厨房设备购置项目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预算金额95.9196万元

1.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1.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1.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 .gov.cn)、“信用山东”(https://credit.shandong.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平台(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3.3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投标人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注册登记。

2.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1年1118日至2021年1124,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投标人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RZZF)。企业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需登陆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右侧的“日照CA办理入口”登记办理。

3.3方式:请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或公共资源交易网账号下载招标文件(格式*.RZZF),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3.4售价:免费下载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时间2021年12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为.RZTF)通过日照市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系统的上传投标文件”菜单进行上传。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开启

5.1时间:2021年12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国际博览中心D区(东港区青岛路518号)三楼第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为避免人群聚集引发交叉感染,根据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关于有序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开标会议采取不见面方式召开,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完成远程线上解密(解密时间十五分钟),投标人不能完成远程解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放弃此次投标文件解密,按废标处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园地-日照投标人远程解密操作手册)

2.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可自行下载钉钉app并注册账号,于2021年12月10日14点30分扫码申请进入日照市体校新校区厨房设备购置项目群(群二维码见招标文件),群内昵称设置为【单位简称+姓名+电话】,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添加。逾期申请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每个投标人仅限一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其他人不允许添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日照市体育运动学校

地址:日照东港区公园路11号

联系方式:0633-22137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华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日照市富阳路238号

联系方式:0633-22151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云霞

电话:0633-2215158

电子邮箱:sdhs0633@163.com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2.1

采购人

日照市体育运动学校

1.2.2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华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2.3

采购项目名称

日照市体校新校区厨房设备购置项目

1.2.4

采购项目编号

SDGP371100202102000569

1.2.5

采购项目预算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3.2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9.1

现场考察

?不组织。

组织,考察时间:厶

考察集中地点:厶

2.1.1

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电子招标文件(*.RZZF)做出修改、澄清、补充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2.2.1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并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通知投标人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因潜在投标人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潜在投标人不能及时查阅通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

2.2.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2.2.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RZZF)做出修改、澄清、补充,电子答疑文件在日照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中发布,投标人应根据修改后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RZTF)。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前,务必查询网站信息,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如有最新的答疑后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并使用该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参与投标。

3.2.6

其他报价要求

1.报价中已包含投标人提供响应标的及相关服务以及货物和工程的所有费用。

2.报价的次数:1次,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报价是一次性的,否则其投标无效。

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4.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招标文件、各自情况等进行报价的编制,报价应包括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3.1

投标文件有效期

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

3.6

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评审办法:

3.7.4

投标文件的签章、盖章

1,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日照市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系统的上传投标文件”菜单进行上传);

2.执行《关于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类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通知》。

3.7.5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用电子化评审。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日照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有: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RZTF)和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nRZTF)。

2.各投标人应按照《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省CA驱动操作手册》(详见附件)的说明,点击“新点驱动(山东省版)”下载驱动程序。在使用系统前先卸载原驱动程序,卸载完成原驱动后建议重启电脑再下载并安装“新点驱动(山东省版)”。请各投标人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更新驱动。投标人不能完成远程解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放弃此次投标文件解密,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文件制作时,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文件目录和技术标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视为未提供。

4.投标多个包的,电子投标文件须分包制作并报价,若未分包制作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有权对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5.投标人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内应针对投报的每个包段进行远程解密。

4.1.1

投标文件的加密

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响应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响应文件

4.2

投标文件的提交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并上传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提交方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jy.rizhao.gov.cn)。

4.2.4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5.1

开标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投标文件开标时间: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2.投标文件开标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现场解密,投标人携带上传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到开标地点,接到解密提示后,应当在规定时限内通过CA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开始解密。

?远程解密,投标人自行选择互联网连接畅通的场地,接到解密提示后,应当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上传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开始解密。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执行《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鲁财采〔20186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的通知》(鲁财采〔2017)64号)及最新规定。

7.1.1

采购人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是

□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家数:/

7.7

代理服务费

成交定点供应商应在宣布中标结果后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服务费:9500.00

开户单位:山东华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市市中支行

银行账号:937005010056886668

联系方式:0633-2215158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词语定义

9.1.1

原件

原件是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公证部门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招标文件若无特指,招标文件中的原件系指原件(如:加盖单位公章〈红〉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彩色扫描件或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填报、签署和盖章(红)的电子文件(如:有电子签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9.1.2

书面形式

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招标投标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数据电文形式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信函、电传、电报、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电子文档,相关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发出的澄清、答疑、变更等各类公告。

9.1.3

社保证明

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社保部门网站查询打印件。

9.1.4

电子签名

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签章是电子签名的一种表现形式,利用图像处理技术将电子签名操作转化为与纸质文件盖章操作相同的可视效果。

9.2招标文件使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点软件编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因投标人软件兼容性导致的错误负责。

9.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jy.rizhao.gov.cn)。

9.4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按照开标系统从日照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读取的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单,同时,对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供解密。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5分钟内完成远程线上解密,投标人不能完成解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放弃此次投标文件解密,按无效投标处理。

9.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以及本项目应当公开的信息,均在第一章招标公告”明确的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一经发布,即认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修改等文件和信息。投标人应及时查看发布的有关公告,否则,责任自负。

9.6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9.7招标文件内容与有关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9.8监督权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日照财政局依法实施的监督。

电话:0633- 8352897


1.总则

1.1采购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1.2项目概况

1.2.1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采购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4采购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5采购项目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投标人资格条件

1.3.1投标人应当具备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3.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3.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再参加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3)招标文件未规定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但投标人有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

4)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5)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3.4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4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保密原则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6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如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7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8时间单位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

1.9现场考察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章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现场考察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1.9.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不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

1.9.3投标人经过采购人允许,可以进入项目现场考察,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投标人应对现场考察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他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1.10分包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响应和偏离

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招标文件中带“★”标注的条款、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及招标文件中其他明确要求投标人响应的条款)作出满足(一致)或优于(正偏离)的明确响应,否则,其投标无效。

1.11.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标的的详细描述、服务支持资料及相关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明确响应。

1.11.3采购人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幅度和项数,超出偏离范围、幅度和项数的响应无效。

1.11.4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均应在招标文件条款响应和偏离表中列明,并应对偏离情况作出必要说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投标人应对故意隐瞒负偏离的行为承担责任。

1.12知识产权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所有涉及到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所有费用。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合同项下的标的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否则投标人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商标、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1.13询问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及答复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word格式文档发送电子邮件至sdhs0633@163.com的电子信箱,邮件主题为“关于……项目的询问”,询问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也可以采取电话、面谈等非书面形式。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采购需求;

(4)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

(5)评标办法;

(6)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根据本章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2.2.1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并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通知投标人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因潜在投标人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潜在投标人不能及时查阅通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

2.2.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2.2.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RZZF)做出修改、澄清、补充,电子答疑文件在日照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中发布,投标人应根据修改后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RZTF)。请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前,务必查询网站信息,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如有最新的答疑后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并使用该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参与投标。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若有)

4)投标保证金;(若有)

5)投标报价表;

6)招标文件条款响应和偏离表;

7)详细技术响应;

8)投标文件附表;

9)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

评审过程中投标人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包括联合体各方的投标文件附表及后附资料。

3.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1.5投标人根据第三章“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其他要求,自行编写详细技术投标文件,其内容可包括但不限于详细的方案说明、技术资料、项目小组、质量和进度保障措施、售后服务及培训计划等(项目小组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其他格式自拟)。同时,应注意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专利、商标、品牌、投标人以及文字说明系采购人为能准确清楚地说明采购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而编制的内容,并无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可选用可替代标的,但这些替代应满足技术标准和要求。

3.1.6投标人应针对招标文件要求和条件提供支持资料(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标明或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证明其投标标的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主要包括:

1)投标标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及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2)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3)本条所指支持资料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3.1.7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倾向性或限制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不以上述参照品牌型号作为评标时判定其投标是否有效的标准。任何品牌的投标人均可依法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2报价

3.2.1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可选择一个或多个包(划分包号的项目)进行报价,不得拆分包或只对包中部分进行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3.2.2报价中已包含投标人提供响应标的及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管理费、投标人应缴纳的所有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有)等全部费用,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3.2.3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报价不完整、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包括因此导致响应按无效处理的风险。投标人提供响应标的及相关服务有非实质性缺漏项时,均视为已包含在报价中,不论何种原因投标人均须在中标后无条件给予补充完备,采购人不再为此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3.2.4报价单位为“元”,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招标文件有规定的可以费率等形式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3.2.5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各表格和单项明细,以方便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

3.2.6其他报价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招标文件关于报价的其他规定。

3.3投标文件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否则,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3.4投标保证金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19)40号),本项目取消收取投标保证金。

3.5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应当按照第四章“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的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3款规定的资格条件。

3.6备选响应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响应方案。允许投标人提交备选响应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提交的备选响应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响应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响应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写投标文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投标文件有效期、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明确响应,如实在招标文件条款响应和偏离表中填写响应情况。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7.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章,否则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出具。

3.7.4投标文件的签章、盖章

(1)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文件的规定处签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由代理人签署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或盖单位公章确认。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的“单位公章”、“公章”处均仅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包括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文件(联合体协议书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前述规定签署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的单位公章。

3.7.5电子投标文件编制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用电子化评审。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日照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有: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RZTF)和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nRZTF)。

2)各投标人应按照《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省CA驱动操作手册》的说明,点击“新点驱动(山东省版)”下载驱动程序。在使用系统前先卸载原驱动程序,卸载完成原驱动后建议重启电脑再下载并安装“新点驱动(山东省版)”。请各投标人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更新驱动。投标人不能完成远程解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放弃此次投标文件解密,按废标处理。

3)投标文件制作时,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制作导入,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文件目录和技术标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视为未提供。

4)响应多个包的,必须针对每包项目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并报价,并在投标人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内针对投报的每个包段进行远程解密。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加密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投标文件的提交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并上传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提交方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jy.rizhao.gov.cn)。

4.2.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1)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的;

2)未进行网上提交的或开标现场非系统故障未能解密的。

4.2.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还。

4.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3.2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和提交。

5.开标

5.1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开标程序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导入电子投标文件,按照签到顺序或主持人公布的顺序公布投标人名称、报价、允许提供的备选响应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确认;

5)开标会议结束。

5.2.2若有报价、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响应方案等实质内容未被公布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者提出;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3开标疑义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组成。

6.1.2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

2)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在职工作人员、采购代理机构在职工作人员;

(3)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

(4)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6.1.3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审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

6.3评审办法

6.3.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第五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3.2评审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7.合同授予

7.1确定中标人

7.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家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2中标候选人并列,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为中标人;技术部分得分仍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7.2中标公告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7.3中标通知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4签订合同

7.4.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一部分。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7.4.2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 。

7.4.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

7.4.4政府采购合同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部分可以不公告,但其他内容应当公告。

7.5合同备案

7.6履约验收

采购人应在中标人履行合同义务后,按照合同规定的采购需求、技术、质量、服务、安全标准等内容,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验收书由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其他验收成员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验收书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

7.7中标服务费

7.7.1中标人应在宣布中标结果后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账户名称:山东华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市市中支行

银行账号:937005010056886668

7.7.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本须知第7.7.1项的规定去做,采购人将取消该中标人中标资格。

8.纪律与监督

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8.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8.5质疑

8.5.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8.5.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8.5.3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和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重复或分次提出的、内容或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8.5.4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8.5.5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6投诉

8.6.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管辖内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8.6.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以下条件:

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2)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的规定;

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8.6.3投诉人投诉时,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书范本》格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投诉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和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8.6.4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投诉,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8.6.5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9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釆购需求

1.注意事项

1.1投标人中标后直至验收止,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者分包;如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向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与其立即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1.2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

1.2.1中小微型企业扶持;

1.2.2监狱企业扶持;

1.2.3残疾人就业扶持。

1.2.4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1.2.5除招标文件允许进口产品参加采购活动外,投标人不得提供直接进口或者委托进口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否则其投标无效。

1.3招标文件中带“★”条款和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草案”中的付款方式、服务期限及采购人权力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无效。

提供相同品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等要求

2.1采购清单和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2.2验收服务要求和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草案”。

2.3交付/实施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草案”。

2.4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草案”。

2.5合同特殊条款要求

日照市体校新校区厨房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合同附件.docx 日照市体校新校区厨房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合同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