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江苏东方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昆山市福利院的委托,就其所需的餐饮服务项目进行了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DFHX2021-KS-G-002
二、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6日13: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1栋B2层)
评标委员会名单:孙启龙、薛培龙、吴正、董桂杰、沈洁琼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苏州好口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港街199号东方之门大厦2幢2201室A356工位
中标金额:人民币肆佰壹拾万柒仟贰佰元零肆分 (¥4107200.04)
主要中标内容: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服务要求 |
昆山市福利院餐饮服务 | 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 响应招标文件 |
四、代理服务费:
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 按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收取1.5%;100-500万元,收取1.1%;500-1000万元,收取0.8%;1000-5000万元,收取0.5%;5000-10000万元,收取0.25%;10000-100000万元,收取0.05%,最低不少于3000元。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52727.80元
五、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昆山市福利院
地址:昆山市周市镇康景路186号
联系人:张慧敏
联系电话:0512-57552503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东方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前进中路283号
联系人:张丽娅
联系电话:0512-36901978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各投标人对本次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请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苏东方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江苏东方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7日
- 招标文件 DFHX2021-KS-G-002 餐饮服务项目.doc
昆山市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DFHX2021-KS-G-002
项目名称: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昆山市福利院
江苏东方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
目 录
TOC \o "1-1" \h \z \u HYPERLINK \l "_Toc65583860"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3
HYPERLINK \l "_Toc6558386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HYPERLINK \l "_Toc65583862"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13
HYPERLINK \l "_Toc65583863" 第四章 采购需求 25
HYPERLINK \l "_Toc65583864"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43
HYPERLINK \l "_Toc65583865" 第六章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 48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江苏东方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昆山市福利院的委托,为其拟采购的餐饮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FHX2021-KS-G-002号;
2、项目名称:餐饮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肆佰肆拾贰万玖千捌佰元整(¥4429800.00);
4、采购需求:昆山市福利院所需的餐饮服务对象主要为院内老人(130人)、儿童(50人)、职工(130人),餐饮服务内容包括且不限于食材原料采购、食材烹饪、食堂区域的清洁和管理、餐食的分发等,详见第四章;
5、合同履行期限:18个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有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就无需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上网之日起至2021年10月29日17:00(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登录“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模式,供应商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并通过远程开标方式完成开标。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6日13:30(北京时间);
2.远程签到起止时间:2021年11月16日13:00至13:30(北京时间);
3.远程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6日13:30(北京时间);
4.远程CA预解密时间:2021年11月16日13:30至13:40(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开标室(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1栋B2层)。
五、公告信息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本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市分中心下载中心自行下载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
2、远程开标支持计算机端及手机端,供应商可根据“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市分中心下载中心”对应的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3、远程开标设备必须符合配置要求(配置要求详见操作手册),且必须配备麦克风和摄像头(采购过程可能需要视频和语音交流)。项目开标前,供应商应当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并对必要的软件进行提前启动,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响应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4、本项目以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准,不再收取纸质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等纸质材料,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与否,以收到系统自动发回的PDF格式的回执为准。
5、技术咨询(工作日09:00-17:00)
5.1联系电话:0512-50355903;
5.2供应商QQ群:115194657,投标相关流程请参考群文件中《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快速指引》文件;
5.3 CA咨询:0512-57379257。
6、昆山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57310854;
7、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遵守《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8、中标服务费:以差额累计法收费,按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收取1.5%;100~500万元1.1%、500~1000万元0.8%、1000-5000万元收取0.5%)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
9、为认真贯彻国家、省、苏州市及我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请严格按照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板块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昆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活动现场管理细则(以网站最新版为准)》要求参与开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昆山市福利院
地址:昆山市周市镇康景路186号
联系人:张慧敏
联系电话:0512-57552503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东方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前进中路283号
联系人:张丽娅
联系电话:0512-3690197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招投标说明
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江苏东方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
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活动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江苏东方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投标文件说明
(一)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
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后果的,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二)投标文件编制说明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需盖章或签字之处,应使用加盖公章及签字的彩色扫描件(或电子签章),如果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三)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自开标日起三个月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四)投标报价
1.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所投货物、保险、税费、包装、加工及加工损耗、运输、现场落地、安装及安装损耗、调试、检测验收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维保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
2.投标报价应当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支付的,投标报价均不得高于招标文件(公告)列明的最高限价、项目预算。
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列明所投货物的单价明细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4.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对其中部分内容报价的,将被认定其未实质性投标招标文件。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可以选择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标段进行投标,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
5.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另有规定。
6.除国家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投标价格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一(资格证明):
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如有授权,必须提供,格式见第三章);
1.2投标承诺函(格式见第三章);
1.3投标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格式见投标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见投标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见投标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4投标承诺函(格式见第三章);
1.5 投标人情况表(格式见第三章);
1.6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三章);
1.7投标人符合相关扶持政策的证明材料
1.7.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须提供,格式见第三章);
1.7.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须提供,格式见第三章);
1.7.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须提供);
1.8投标人必须提交“1.1-1.6”款规定的资料,否则,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文件二(报价部分)
2.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三章);
2.2报价分析表(格式见第三章);
2.3投标人必须提交“2.1-2.2”款规定的资料,否则,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投标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文件三(技术部分,不得出现报价):
3.1偏离表(商务、技术)(格式见第三章);
3.2详细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3.3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格式见第三章);
3.4与本次招标相关材料;
3.5投标人所提交的“3.1-3.2”款规定的资料内容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分。
4.投标文件由“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二、投标文件三”中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其中,必须提交的资料不可缺少,否则,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他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不完整或未提供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项目交易系统上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规定在项目交易系统上予以答复。
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将按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更正公告形式在法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
4.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无本项目的更正公告。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撤回和修改
1.投标文件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进行提交。
2.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或者修改投标文件。
五、质疑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应知自己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质疑函范本进行规范质疑(质疑函范本下载地址:http://www.szzyjy.com.cn/kssfzx/034004/034004002/20190929/5beba8e5-100a-4262-89c0-d476cc460507.html)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相关供应商。
2.质疑函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必要的证明材料。
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2质疑项目名称、编号;
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2.4具体的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据材料;
2.5必要的法律依据;
2.6提出质疑的日期;
2.7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并附上公司营业执照、相关人员身份证明、已参与本项目的证明材料等。
2.8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或者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的,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六、开标和评标
(一)开标
1.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邀请》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进行开标。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2.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应携带数字证书(CA)准时参加开标活动,未携带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CA)密码输入错误达到10次或输入时间超过10分钟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二)资格审查、信用查询
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视为无效投标。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2查询时间:进入评审环节前。
2.2查询渠道: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2.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投标人签名确认。同时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
(三)评标委员会、评标内容的保密
1.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2.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中标人中标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中标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3.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确定中标结果的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依法处理。
(四)对投标人及投标文件的审核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视为无效投标;
2.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3.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五)投标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无效投标:
5.1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5.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5 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6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5.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投标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六)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七、废标
1.在评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把废标的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八、中标结果
1.中标人的确认
1.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按照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和汇总评分结果。
1.2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
1.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投标人如有质疑,应于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法规规定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2.中标通知书
2.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法定流程发布中标公告,及时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
2.2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合同的签订
3.1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期限,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为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3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九、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以投标承诺函形式替代缴纳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提供投标承诺函原件。
2、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承诺函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文件。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按投标承诺函规定执行。
3.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3.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3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缴付中标服务费的。
3.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十、履约保证金:无。
十一、中标服务费
1.中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以预算金额为基数按差额累计法收费(预算金额100(含)万元以下,收取1.5%;100-500(含)万元,收取1.1%;500-1000(含)万元,收取0.8%;1000万元-5000(含)万元,收取0.5%,5000万元以上部分,收取0.25%),最低3000元整。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请投标人在投标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交纳账户名:江苏东方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0550101040108391 ;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营业部)。
2.中标单位如果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招标人将按投标承诺函规定执行,并保留诉讼的权利。
十二、其他事项
1、监督
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
2、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解释。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档结构表
标书名称 |
文档名称 |
标题名称 |
标书结构 |
资格证明文件 |
1.资格证明文件 |
开标一览表 |
2.开标一览表 |
|
报价分析表 |
3.报价分析表 |
|
偏离表(技术、商务) |
4.偏离表(技术、商务) |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人员配置表 |
6.人员配置表 |
|
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
7.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
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 ,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1.资格证明文件
1.1投标承诺函
投标承诺函
致:(采购人名称)、江苏东方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同意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文件)的各条款要求,自愿参加_(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的投标活动,并做出如下承诺:
1.我方同意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均真实有效,若有不实,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我方承担;
2.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响应该项目的全部实质性内容。
3.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我方同意按采购人确定的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由评标专家进行评审;
7.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三个月;
8.我方同意采购人关于违约责任的认定方式和对违约责任的处罚;在履约过程中,如我方违约,我方愿意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9.除不可抗力外,我方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支付本招标文件公布的预算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进行实质上修改或撤回投标;
(2)中标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
(4)恶意串通;
(5)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10.我方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并认可本承诺函作为采购人要求我方履行违约赔偿的依据。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2投标人情况表
投标人情况表
单位名称(公章):
1 |
法定代表人 |
公司成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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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总部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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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本地办事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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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电话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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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传真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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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单位从业人员数量 |
人 |
单位2020年总营业收入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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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主营范围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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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最近3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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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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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1.3投标承诺函
投标承诺函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自愿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投标,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
1、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有效期内实质上修改或撤回投标;
2、中标(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
4、恶意串通;
5、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
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1.4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致: (采购人名称)、江苏东方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郑重承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本次远程开标会议,是我方真实意思的表达。
一、不出借、买卖、伪造、涂改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资格业绩、印章以及其他相关资信证明文件,严禁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我公司的名义投标(响应)。
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程序。不隐瞒真实情况,不弄虚作假,不骗取投标(响应)和中标(成交)资格。
三、坚决抵制和杜绝串标、围标、哄抬报价、贿赂、回扣等违法投标(响应)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不采取违法、违规或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同行企业的正当权益。
五、遵守指令、不擅离职守。开标评审过程中,我方将坚持全程参加开评标会议,积极响应采购人的指令和操作要求,不擅离职守,始终保持通讯顺畅,因我方原因导致10分钟内无法与管理端建立起联系的,即视为放弃交互的权利,我方认可采购人任意处置决定,接受包括终止投标(响应)资格在内的任何处理结果。
六、确保设施、设备工况良好。我方将负责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因我方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响应)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均由我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七、不向采购人或评审专家或相关人员行贿,以牟取中标。
八、我方将在法律、法规框架允许的范围内就有关评审过程中的事项向管理人员提出咨询或疑问。
九、我方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响应)资格、将不良行为记录记入档案、没收投标(响应)保证金等有关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5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本次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餐饮业,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 ___单位的____ 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
合同履行期限 |
总报价 |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报价分析表
(项目名称) 报价分析表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早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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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老人、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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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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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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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老人、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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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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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晚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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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老人、儿童 |
||||
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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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人员工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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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人员福利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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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管理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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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保险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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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及借用人员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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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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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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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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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报价:元) |
注:相关费用按18个月计算。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偏离表(技术、商务)
偏离表(技术、商务)
项目 |
招标要求 |
投标内容 |
偏离说明 |
注:投标人可根据招标内容自行调整。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江苏东方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企业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 代表我公司参加贵中心组织实施的项目编号为 号的采购活动。代理人在开标、澄清、签约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代理人: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6.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姓名 |
出生年月 |
文化程度 |
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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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和专业 |
从事餐厅餐饮管理服务工作年限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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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 |
技术职称 |
聘任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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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经历: 主要管理服务项目: 主要工作特点: 主要工作业绩: 胜任本项目经理的理由: 本项目经理管理思路和工作安排: 本项目经理每周现场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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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可根据招标内容自行调整。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7.人员配置表
人员配置表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岗位名称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证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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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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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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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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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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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投标人可根据招标内容自行调整。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8.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合同内容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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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投标人应提供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扫描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招标编号:DFHX2021-KS-G-002号
二、招标内容:餐饮服务项目
三、合同履行期限:18个月
四、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本次招标项目为昆山市福利院餐饮服务项目,餐饮服务内容包括且不限于食材原料采购、食材烹饪、食堂区域的清洁和管理、餐食的分发等。
(二)餐饮服务内容及要求:
1、老人、儿童用餐需求:
a)? 用餐人数:老人130人(全日),儿童50人(全日);
b)? 餐标:一日三餐总费用25元/人,分别为:早餐5元、午餐10元、晚餐10元;
c)? 用餐方式:由食堂配餐后送至相应楼层进行分发;
d)? 早餐内容:稀饭+点心(包子/红薯)+鸡蛋/水果;
e)? 午餐和晚餐内容:一大荤+一素菜+一汤,节假日加餐(一大荤+一素菜),主食为米饭;
f)? 特色餐:每周一次馄饨/水饺,每月一次生日面(含浇头);
g)? 营养汤:每日午餐和晚餐中针对儿童的汤应为荤汤,如排骨汤、鱼汤之类。
2、职工用餐需求:
h)? 用餐人数:总人数约130人,分别是早餐120人(周一到周五),90人(周六和周日);午餐90人(周一到周五)、60人(周六周日);晚餐30人(每日);
i)? 餐标:早餐5元、午餐25元、晚餐25元;
j)? 用餐方式:院内餐厅就餐;
k)? 早餐内容:稀饭+点心(包子/红薯)+鸡蛋;
l)? 午餐和晚餐内容:一大荤+一小荤+二素菜+一汤+水果/酸奶/粗粮(三选一),主食为米饭。
注:1、口味以清淡为主,如苏帮菜、粤菜等;
2、传统节日需向采购人提供特色传统早点,例如:青团子、重阳糕、汤圆、腊八粥等;高温日(天气预报当日气温超过35度),须免费供应足量解暑饮品(如绿豆汤等);
3、荤菜中冻品(如鸡腿等)供应频次要求每周不得超过2次;
4、蔬菜水果应选用季节性的时令品种;
5、中标方需提供每日采购货物明细,包括并不限于品名、数量、单价、总额等,并且向采购人提供相关产品的索票索证情况;
6、中标方按照五常管理进行日常规范操作,并且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相关台账记录,并配合采购人对有关部门及上级领导检查开展工作;
7、中标方需至少提前一周向采购人提供下周菜单,至少确保每餐三荤两素可供选择。
8、如采购人有受赠物资如(大米、油等)提供给中标方,中标方须按相应物资的进价折算费用,此项费用作为老人、儿童的餐食补贴。
9、采购人不承担院内第三方服务人员的就餐,可与中标方自行协商解决。
10、采购人不承担外来人员的就餐,外来人员在院内就餐时,由中标方根据市场行情定价自行收取;
11、为满足不同人员的口味和菜品需求,中标方可提供院内线上点餐服务,并根据市场行情定价,相关餐费由点餐人自行支付;
(三)服务人员配备及职责:
岗位 |
人数 |
主要职责及工作内容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 |
1 |
全面负责项目运营、卫生、安全监督,与院方保持良好沟通,及时处理客户投诉。 |
|
厨师 |
3 |
根据不同服务群体,烹饪不同菜肴。其中1名为厨师长,负责每日运营监督、参与出品制作、周菜单制定、出品监督,卫生、安全管理,人员管理。 |
|
营养师 |
1 |
根据不同时节和服务对象身体情况,搭配营养膳食。 |
可由厨师兼任 |
面点师 |
1 |
现场制作点心等面点 |
|
厨工 |
6 |
根据分工,负责原材料清洗、加工、窗口销售;送餐;回收餐具,清洗消毒,清扫厨房区域卫生。 |
|
合计 |
12 |
投标人按上述服务人员设岗配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其合理性和必要性予以说明。必须满足。
(四)食堂食品快检制度:
1、福利院确定专职人员从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检测人员经过专业培训,熟练掌握相关操作规程方可上岗。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操作流程,展开食品快速检测工作。
3、严格按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的要求展开必检项目的检测工作,并根据需要展开自选项目的检测工作,并由专人负责填写《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登记表》和《可疑食品处置登记表》。登记表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4、经快速检测认为不合格的食品,要立即停止使用,按要求封存,将样品送往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经检测合格的食品可继续使用,不合格的食品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如经快速检测认为不合格的食品数量较少、价值较低且送检费用较高,应在本单位负责人的监督下自行销毁,并做好登记。
5、检测设备、试剂和试纸由专人管理、专柜存放,定期清理超保质期的检测耗材,并及时补充。
6、凡有毒、易燃的检测废弃物,要进行妥善处理。检测结束后应清扫地面和清理操作台,并将仪器设备擦拭干净,做好防尘防锈的工作。
7、自主接受餐饮服务监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不断提高食品快速检测水平。
(五)用餐时间及菜单时间:
1、早餐:6:30供应(窗口供应)
2、午餐:老人和儿童10:20送餐;职工11:15窗口开放
3、晚餐 老人和儿童16:20送餐;职工16:00窗口开放
4、《每周菜单》应在前一周二送至采购单位审核后确定,可相应调整。
四、项目实施要求
(一)整体服务方案要求:
1、为工作人员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包括环境,操作现场管理,食品卫生及安全,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措施)
2、做好菜肴质量及营养搭配。
3、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如食物中毒等)。
4、协助采购人控制好伙食成本,必须提供详细的成本控制方案(原材料、调味品、低值易耗品)。
5、协助采购人做好节能管理(要有详细的管理方案)。
6、考核指标及措施。
7、需要采购人提供的支持。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人保证餐饮服务质量的各种措施;服务质量检查、检验的方法和标准等;
(二)管理服务人员要求:
1、配置要求:
根据采购单位需求,须设立现场机构,配置餐饮服务项目经理、厨师长、厨师、营养师、后勤、送餐、保洁等。人员配置根据服务需求由供应商拟定方案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
2、人员素质要求:
(1)所有相关人员的配备如需获得相关主管部门认证的,均需配证并持证上岗。
(2)所有相关人员要求政治上可靠,身体素质好。
(3)重要岗位人员必须经采购单位人事部门考核、政治审查通过后方可录用。
(4)中标候选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供所有技术人员的有效职称证、技工证、上岗证等原件供采购人审核。所有人员必须专职在采购人单位服务,不得兼职,中标后项目负责人、厨师长如需要更换,须及时上报采购单位,经采购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
(5)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身份证和健康证,非本市户籍人员必须持有暂住证,年龄男性不得超过60周岁,女性不得超过50周岁(其中服务员年龄: 18周岁至45周岁)。厨师类人员必须持有本人餐饮相应等级证书,并且从事本行业三年以上。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清白,无犯罪记录。投标人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厨师长的名单和相关资格证书。
(三)设施、设备的使用
1、采购人提供餐厅经营必须的场地、设备、设施无偿给中标方使用(具体设施设备采购人提供移交清单),中标方在使用中应保持场地、设备、设施的整洁和完好无损,合同到期后归还采购人。期间,如因中标方人为损坏需维修和更换而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2、首次启用的碗、筷、汤匙及低值易耗品等全部由采购人提供。
3、采购人所提供的设备由中标方负责常规维护保养,非中标方人为损坏的经检测需大修的由甲方负责。
4、水电煤费用由采购人负责,中标方应做到节约水电煤的职责,采购人不定期对水电煤的使用进行考核,超出常规用量的由中标方自行承担,并作为不良记录计入考核表中。
五、项目报价要求
(一)报价内容
包括投标人派驻项目现场服务人员的人工费用、福利费、办公费用、消耗品、清洁费、管理酬金(利润)、税费等。
1、餐饮服务人工费用包括本项目职工的工资和工资附加费(含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生育险、工伤险、公积金、加班费等);
2、福利费包括:工会福利费、劳动保护费、高温费及交通补贴费、住宿补贴、人身意外险或雇主责任险等;
3、办公费包括: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机构、人员所需的办公费用和其他相关的办公费用,如行政办公费、通讯费、购买公众责任险等;
4、管理酬金是指中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所发生的管理成本和公司合理的利润,由投标人根据行业惯例及本企业实际进行编制;
5、税金是指与投标人在“餐饮服务费预算汇总表”中所列出的各项费用中应付的法定税金;
6、投标人应对所列支的各项费用设定具体的明细和说明,各投标人可根据本企业的实际编制“分项报价明细表”,对各项费用进行说明。如:服务费中人员费用应根据实际确定人员编制数测算,提供相应的人工成本的详细说明等。
(二)以下费用不列入本次投标报价范围
1、水、电、气等能源消耗费用;
2、新增餐厨设备费用;
3、相关工程维修维护等。
六、餐饮服务管理指标
1、就餐人员满意率90%以上;
2、营业全时段接受投诉,投诉回复不超过20分钟,投诉率不高于0.5%;
3、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率为0(一旦发生,甲方有权解除服务合同);
4、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率为0(一旦发生,甲方有权解除服务合同);
5、餐厅员工培训率达到100%;
6、餐饮设备设施完好率达到97%;
7、餐厅及厨房设备设施保洁措施保证率99%;
8、餐具的清洁消毒合格率100%。
七、其他要求
1、中标方应具有一定餐饮企业规模、操作队伍和经营场所。经营优势明显,实力强,具有一定应急保障能力的。
2、中标方应具有具有规范严密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3、中标方应有能力不断推出适合福利院老人儿童口味的新菜谱和各种主食。
4、中标方必须按照人员配备和工作量,测算每年人员费用(包括缴金、加班费等)及管理费和税金,并考虑服务期内国家和本地区政策性调整、人工工资、福利、物价浮动等因素,提出详细的投标报价表和完整的管理方案进行投标。正常情况下,合同期内服务费用以中标价为准,不再作调整。如遇增加服务内容,由双方协商解决。
5、合同期内,为减少人员的流动性,确保服务质量,年正常流动人员不能超过现有人数的15%。
6、人员工资要求:须按国家和本地政府有关劳动法规、条例规定制定相应工种的劳动工资、加班工资、劳动保护等待遇。
7、中标方每月向采购人提交餐厅服务人员的考勤情况表(以双方确定的工作岗位排班表为基础进行考勤),由采购人进行审核,如缺勤每月累计达到十五天以上的,采购人将按中标书及合同相应的条款中的计算口径,在每月付款时扣除超过十五天以外的相应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缴金及其它费用)。安排员工休年假,不列入上述的缺勤考核,但事先应报采购人备案。
8、为保证菜品质量,中标方须承诺当月结算费用中菜品原材料费用占比不低于65%,合同期内,每月都将接受采购人综合考核,首次考核不达标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给予经济处罚。
9、考核要求:采购人不定期对食堂内部卫生、加工过程是否规范,食品安全、食品卫生是否符合要求等运营管理进行考核,将员工对食堂的意见反馈给中标方,中标方须及时整改调整。采购人视情对中标方进行考核,月度得分=餐饮动态等级评定表*40%+满意度调查得分*60%,考核金为月度应付总额的10%,考核分85分以上,给付100%,考核分60-85分,给付80%,考核分60分以下的,给付50%,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0、中标方配合采购人做好食品采购、食品卫生质量监督、伙食价格标准确定、工作人员满意度反馈和财务管理。中标方协助采购人搞好食谱制定。
11、中标方须接受采购人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检查和考核。并按采购人要求对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及时进行调换。
12、食堂厨余垃圾堆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涉及政府要求垃圾分类的由中标方负责垃圾分类。
13、上述仅为本项目主要任务、要求或标准,不能理解为完整、详细的全部工作,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管理经验,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投标。服务期间考核主要内容:见附件1《昆山市福利院餐厅管理考核办法》。
14、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所发布的信息为准。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采购人):
地址:
乙方(中标单位):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采购人(甲方)和中标单位(乙方)购销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定义:以下术语有特定的含义:
1、货物是指乙方基于其已中标的投标文件而应向甲方提供的符合招标要求规格及功能的产品及其全部备件,它还应包括由乙方送交给甲方的所有与使用及测试有关的应进行的任何规定的服务。
2、服务是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项目有关的辅助义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伴随服务,比如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投标承诺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3、合同价是指根据中标的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4、甲方是指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接受服务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