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吴忠市第十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已上传的附件中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Y-2021-38
项目名称:吴忠市第十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第一标段 | 蔬菜、水果、豆制品、及蛋类等 | 1 | 详见已上传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 单价采购 (以单价*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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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标段 | 牛羊肉、禽肉及水产等 | 1 | 详见已上传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 ||
第三标段 | 米、面、油、杂粮及调料等 | 1 | 详见已上传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一年,续签不超过两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非法人代表参加的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3.2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3.3投标企业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3.4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官网网站查询结果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前);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3.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7不允许转包或分包。注:潜在供应商允许同时参与多个段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中排名第一,则按所投标段顺序确定第一名为成交供应商,其他标段则顺延至第二名为成交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7日 至 2021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已上传的附件中
方式:电子下载(公告附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利通区富民路楼楼寺东侧巷道上桥村村委会旁三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利通区富民路楼楼寺东侧巷道上桥村村委会旁三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报名回执单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357921010@qq.com )即视为报名。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吴忠市第十中学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
联系方式:吴忠市第十中学 0953-65701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鸿辰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富民路楼楼寺东侧巷道上桥村村委会旁二楼
联系方式:杜伟 0953-2907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杨斋
电 话: 0953-6570170
报名回执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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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吴忠市第十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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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投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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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HCY-202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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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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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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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统一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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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获取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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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将《报名回执单》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扫描成PDF 文件,在 获取 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发送至我公司邮箱 357921010 @qq.com |
供应商(盖章)
后附:申请人资格条件资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