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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党校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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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详情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包[3500]0624[GK]2021024_1_91350150MA349GXGX2_945)

一、合同编号:[3500]0624[GK]2021024_1_91350150MA349GXGX2_945

二、合同名称: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包[3500]0624[GK]2021024_1_91350150MA349GXGX2_945)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3500]0624[GK]2021024

四、项目名称: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共福建省委党校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侯官村中共福建省委党校新校区

联系方式:0591-22853699

供应商(乙方):福州华侨生鲜配送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亭头村团结路76号

联系方式:0591-83698181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C0702 - 餐饮服务 餐饮服务 米面、食用油、调味品、饮品类、果蔬、鲜肉、海鲜、鲜蛋、早点、其它 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供应的货物应留有三分之二(含)以上的保质期限,货物验收实行索证制度。 1 必须按时按量按质将货物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并由招标人当面核实数量,并按照招标文件中列明的相关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供货清单上(中标后结算清单样式,详见附件)签字确认,签字确认的供货清单作为招标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10965000


合同总金额:¥10,965,000.00

履约期限:根据甲方的邮件或者电话传真以订购单形式通知乙方订购品种、数量后,按规定的时间内送货,乙方免费运送货物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履约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侯官村中共福建省委党校新校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11-17

九、其他补充事宜:2.合同标的 (1)肉、禽蛋、水果、蔬菜、豆制品、牛奶制品、冷冻制品、水产等; (2)大米、面粉、谷类杂粮、豆类杂粮、薯、油、调味品等; (3)其他食材半成品等; (4)早餐类、糕点类; (5)零星厨房用具、洗涤消毒用品等。 具体采购货物清单如下: 1 、米面:包括所有的袋装米、面粉预计占比2% 2 、食用油:所有的桶装食用油预计占比2% 3 、调味品:包括盐、味精、糖、料酒、香料、酱料等3% 4 、饮品类:包括饮料、酸奶等预计占比3% 5 、果蔬:包括所有蔬菜、水果预计占比19% 6 、鲜肉:包括所有的新鲜肉类、冻品预计占比32% 7 、海鲜:包括所有的海鲜、贝类等预计占比19% 8 、鲜蛋:所有蛋类预计占比2% 9 、早点:包括小面包、蛋糕、油条等预计占比2% 10 、其它:包括干货、纸制品、洗涤用品、易耗品等预计占比16% 合计 100% 7.3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未按招标要求进行履约服务,甲方将依据不同情况给予处罚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处罚款项从单月的货款中予以直接扣除,如不足部分应由乙方缴纳补上,情节严重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采购合同且没收履约保证金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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