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应答。 2、应答人须能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 4、利害关系证明。应答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的,予以全部否决。 5、应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http://zxgk.court.gov.cn/)审查,须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以评委认定结果为准。 6、应答人需承诺遵守《黑龙江移动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规则》相关要求,并未被纳入黑龙江移动禁止合作负面行为清单中。须提供承诺函。 7、经营场所地址:位于鸡西市鸡冠区或在被确定为中选供应商后15日内在鸡西市鸡冠区内建立符合本采购项目服务标准的经营场所。需提供经营场所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场所照片等相关能证明具有经营场所和地址的材料,在鸡西市鸡冠区内暂无经营场所的供应商需提供“被确定为中选供应商后15日内在鸡西市鸡冠区内建立符合本采购项目服务标准的经营场所”的承诺书,签字、盖章,以上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予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