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食堂物资及配送服务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 |||||||||||||||||||||||||||||||
公告日期:2021年11月18日 | |||||||||||||||||||||||||||||||
湖南省人民武装学校的湖南省人民武装学校食堂物资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于2021年11月15日结束,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 |||||||||||||||||||||||||||||||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 |||||||||||||||||||||||||||||||
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人民武装学校食堂物资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1]002703号 | |||||||||||||||||||||||||||||||
代理机构名称: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采购项目编号:2933-20211102-560 | |||||||||||||||||||||||||||||||
预算金额:850,000.00 元 | |||||||||||||||||||||||||||||||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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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来源 | |||||||||||||||||||||||||||||||
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 |||||||||||||||||||||||||||||||
1、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 ( )供应商库抽取 ( )采购人、专家推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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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磋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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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标(成交)供应商及主要标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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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 | |||||||||||||||||||||||||||||||
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收费 | |||||||||||||||||||||||||||||||
代理服务费总金额:12750 元 | |||||||||||||||||||||||||||||||
五、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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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产生方式注明是随机抽取或自行选定;参与过程注明是确定供应商、谈判或全过程。 | |||||||||||||||||||||||||||||||
六、质疑 | |||||||||||||||||||||||||||||||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对此公告有异议的,请于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
1、采购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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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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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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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武装学校集训农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发布版 (1).zip
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人民武装学校集训农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 湘财采计[2021]002703号
采购代理编号: HNXZ-2021-123-XMZB-0730
采 购 人: 湖南省人民武装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11月
第一章磋商邀请通知
湖南省人民武装学校的湖南省人民武装学校集训农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政府釆购编号:湘财采计[2021]002703号,委托代理编号:HNXZ-2021-123-XMZB-0730。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釆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釆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湖南省人民武装学校集训农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政府釆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1]002703号
釆购项目编号:HNXZ-2021-123-XMZB-0730
项目负责人:吴慧超、王文青
联系电话:0731-84429055
釆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釆购预算:850000元
包名 |
品目分类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元) |
最高限价 |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
1 |
A12021199-其他农作物副产品 |
农产品 |
12 |
批 |
850000 |
850000 |
12750 |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详见磋商文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是否支持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 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 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釆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投标人《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 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供应商具有实行了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 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及统计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1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10日止,每日上午9:00? 12:00 ,下午14:00?17:00 (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 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139号锦泰广场商务中心二楼2056-2057室(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可选择现金、金融机构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发票当场领取或在开标时领取。
购买招标文件及支付服务费账户;
户 名: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府路支行
账 号:800000186386000001
获取招标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经釆购人授权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最高限价:1275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5日14:30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1年11月15日14:30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 锦泰广场 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2049开标室
五、质疑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釆购文件或者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 日内以 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釆购人:湖南省人民武装学校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路马坡岭远大二路497号
联系人:胡露
电话:0731-84670234
釆购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139号锦泰广场商务中心二楼2056室
联系人:吴慧超、王文青
电话: 0731-84429055
邮箱:360787@qq.com
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第二章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注:请在方框□内划√选择,在“条款号”内限选一项。(本项目釆用的条款用“■”标示)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一、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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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1.1款 |
采购项目 |
湖南省人民武装学校集训农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
第二章第2. 1款 |
采购人 |
釆购人:湖南省人民武装学校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路马坡岭远大二路497号 联系人:胡露 电话:0731-84670234 |
第二章第2. 2款 |
釆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139号锦泰广场商务中心二楼2049室 联系人:吴慧超、王文青 邮箱:360787@qq.com 电话:0731-84429055 |
第二章第2. 3款 |
供应商的邀请方 式 |
■发布公告 □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釆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 |
第二章第3. 1款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 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 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 件。 (5)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 件 3、其他 %1. 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 供应商具有实行了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 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供应商具有实行了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 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社会保险登记证及统计证。 4、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第二章第6. 1款 |
联合体形式 |
■不接受 □接受 |
第二章第6. 2款 |
对联合体各方的 要求 |
/ |
第二章第7. 1款 |
现场勘察 |
■采购人不组织 □釆购人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_ |
第二章第8. 1款
采购进口产品 |
■本项目拒绝釆购进 □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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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9. 1款 |
政府采购强制采 购:强制釆购的 节能产品; |
■否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釆购清单》(最新一期)内标 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
第二章第9. 2款 |
政府采购优先釆 购: 1、非强制釆购的 节能产品; 2、环境标志产 品; 3、两型广品; 4、支持中小企业 发展; 5、其他。 |
1、釆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釆购品目清单》内非标记* 符号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 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4%、价格4%。 2、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 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4%、价格4%。 3、釆购产品为《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最新批)》 内的: (1) 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 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4%、价格4 %o (2) 对在本地设有生产基地和备品备件库、有售后服务机 构和网点的两型产品,给予商务评标总分值4%-8%的加分, 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为4%。 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 的扣除比例,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说明: (1) 优先釆购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及“两型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 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 信息及数据)。 (2) 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 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优 先釆购优惠累加计算。 (3) 部分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釆购的,以及小型和微型企业 的投标人代理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评审时只对该 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 |
第二章第9.6款 |
政府采购支持中 小企业融资 |
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1、附页3所列银行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 |
政府采购信用担 保 |
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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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磋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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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10. 2款 |
磋商文件的可能 实质性变动内容 |
/ |
第二章第11. 1款 |
提供磋商文件期限 |
2021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10日 |
第二章第11.2款 |
领取或购买磋商 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
法定代表入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个人身份证 |
第二章第12. 1款 |
提交首次响应文 件的截止时间 |
2021年11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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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16.4款 |
釆购项目预算 |
釆购项目预算:850000元,最高限价:85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属无效响应 |
第二章第17. 3款 |
非制造商的证明 文件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 明文件。 |
第二章第18. 1款 |
样品提供及样品 提交的时间、地 点 |
■不要求提供 口要求提供,提交的样品:,提交的时 间: 、地点: |
第二章第19. 1款 |
磋商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1、保证金数额:15000元(人民币) 2、缴纳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在提交首次响应 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缴入如下账户,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 缴纳。 账户名: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8001 2572 7420 018 账号: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昌支行 |
第二章第20. 1款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日(日历日) |
第二章第21.1款 |
响应文件副本份 数 |
贰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档一份),电子档(U 盘,标注投标人名称)与响应文件正本一起密封。 |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第二章第22. 2款 |
封套上应载明的 信息 |
项目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供应商名称: 在 年 月—日(星期)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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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24. 1款 |
响应文件的递交 地点 |
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 锦泰广场 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2049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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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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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32. 2款 |
评审因素和标准 |
见附页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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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31. 3款 |
最后报价调整 |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货物类供应商和产品制造商 应同时满足中小微企业的条件):小型或微型企业,价格 扣除比例为6%。评审时,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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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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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38. 1款 |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
中国湖南政府釆购网 http:// www.ccgp-hunan.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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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40. 3款 |
履约担保 |
口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投标供应商中标后,需向采购人交纳5万元 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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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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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42. 1款 |
釆购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釆购代理机构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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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43. 1款 |
其他规定 |
根据《关于修改招标釆购文件范本及明确事项的通知(三)》 长釆管[2016] 12号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釆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釆购活动。 1、信用信息查询的査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 creditchina, gov. cn )、中国政府 釆购网 (www.ccgp. gov. cn) 。 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由采购人或釆购代理机 构在规定的査询渠道进行查询。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 5、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留存备查。 |
附页1
湖南省政府釆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
银行名称 |
联系人 |
职务 |
联系电话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刘波 |
名城支行客户经理 |
13874998873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肖勇光 |
分行高级经理 |
13755192647 1 1 |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
黄飞燕 |
营业部总经理 |
13308463468 |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
蒋寒奇 |
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 |
13548982975 |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
刘栅延 |
支行行长 |
13337316405 |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
蒋修远 |
支行客户经理 |
18607310422 |
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 |
邓永胜 |
岳麓支行副行长 |
13617319650 |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
蔡学军 |
公司银行部负责人 |
13055167195 |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
宋学农 |
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 |
0731-845822141 |
附页2
湖南省政府釆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
信用担保机构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中国投资担保公司 |
何嘉 |
010-88822659/13718642233 |
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蔡建雄 |
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 |
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
彭球 邓霞英 |
0731-89761702/13875980906 0731-89761706/13574125851 |
附页3
长沙市政府釆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
银行名称 |
联系人 |
职务 |
联系电话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谢俊峰 |
湘江中路支行公司业务管理经 理 |
84919503; 13687320956 |
光大银行长沙分行 |
唐红英 |
漢湾支行行长 |
89750053; 18673166920 |
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 |
颜国恒 |
芙蓉中路支行 |
88665238; 13574801920 |
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 |
李宁 |
天心区支行副行长 |
85114839; 13975813058 |
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 |
刘毅 |
丽臣路支行行长 |
82741897; 13808436058 |
长沙银行 |
廖科 |
金城支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 |
84413595; 13707319275 |
邮储银行长沙分行 |
严春燕 |
岳麓支行副行长 |
85579459; 13875864330 |
附页4
政府釆购履约担保函
编号:
(釆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签定编号为 的《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年 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 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