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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新蒲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遵义市新蒲新区城市管理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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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蒲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新蒲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18 00:00 <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蒲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职工食堂食材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点击“会员系统”进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2月1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X-2021-4-ZY-02

项目名称:新蒲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职工食堂食材采购

采购预算金额:7634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763400.00元(人民币)

采购预算确定依据:遵义市新蒲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遵新采通2021017号

采购需求:提供蔬菜类、肉禽类、水产类、副食品、调味品类、糕点、冷冻食品、干杂类等等。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标准的猪肉等。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已落实,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是投标供应商出具基本开户银行的近三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开户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2021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扫描件)。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2021年连续 3个月发生并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凭证或回单须含有本款要求的税种)和社会保障资金(2021年连续 3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或无税款缴纳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无税款缴纳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无税款缴纳证明,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或无税款缴纳证明。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新成立公司 2021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只需提供电子税务申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o投标人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必须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企业提供的营业执照范围核定的明细经营范围必须满足相应项目要求。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所列证件必须是通过年检合格的有效证件,所有证件不得采取挂靠等其它方式取得。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11月20日至 2021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 9时至 12时,下午14时至17时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点击“会员系统”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未注册账号办理CA证书的需注册账号办理CA证书后登录);

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点击“会员系统”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未注册账号办理CA证书的需注册账号办理CA证书后登录)

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0日10时00分(以媒体公告为准,若延期,以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提示时间和澄清文件相关内容为准),上传至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停止接收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 100 米,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 9 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额(元):15000.00 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1年11月20日 09:00 时至 2021 年12月10日10时00分(见媒体公告)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和其他。采取保函等方式的带其到现场进行核验;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在网上报名后获取保证金缴纳账户,投标人通过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该账户,待资金到达保证金缴纳账户后,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查询缴费状态。

(4)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遵义分行厦门路支行

帐 号:523061500018150073564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投标重要说明:

本标段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随机码缴纳方式,注意事项如下:

1、投标保证金需一笔缴纳准确金额,多交、少交电子系统均不认定为保证金,予以自动退回;

2、投标保证金随机码为 14 位随机数字,在电子系统中获取,每个标段的每个投标人均不相同;

3、为了投标保证金信息的保密性,保证金缴纳时,中心保证金专户收到的备注信息,必须包含 14位连续的随机码,只能出现一个正确的缴纳标段的保证金随机码。若因随机码不连续或不完整,导致系统无法认定,则予以自动退回;

4、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缴纳,且与企业信息库中审核通过的基本账户信息一致, 否则予以自动退回;

5、投标保证金的有效缴纳时间为:报名成功时至开标时间。不在该时间区间内缴纳的,予以自动退回;

6、投标保证金收取户信息:

开户名称: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遵义分行厦门路支行开户

帐号:523061500018150073564

7、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投标人应当持续关注系统或本单位账户:

若缴纳成功,可以在会员系统中的“投标保证金”菜单查询到该笔款项,并显示“数据符合”;若缴纳失败,该笔款项会自动退回;出现其他异常情况,请及时咨询系统维护人员。

8、未尽事宜请参照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规定。

注: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国家、贵州省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有违反,将依法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遵义市新蒲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新蒲新区合兴大道龙塘坎

联系方式:廖工 138852799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遵义市汇川区香港路盛邦帝标B座905

联系方式: 0851-28835789 139856386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0851-28835789

重要提示:

1.该项目采用全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采取电子文件投标,请各投标人下载专业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下载地址: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下载中心——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遵义版)。

2.全电子投标学习地址: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通知公告栏——点击《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政府采购 全电子化交易平台业务培训的通知》。

3.请认真阅读保证金缴纳说明。

4、该项目投标人可自主选择远程投标、不见面开标,请各投标人通过投标系统中“不见面开标手册”进行学习。开标时间到后请选择远程投标、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及时进行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开标期未实行远程解密造成投标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远程投标、不见面开标过程中遇见问题的请及时联系该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备注:如远程投标的将开标时投标人身份验证所需验证资料一并传入在资格审查中。


文件预览:
评标办法.xml
招标文件.pdf
[C52033120211162-1新蒲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职工食堂食材采购.ZYZF

1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 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8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 ······························································ 45 第四章 评标办法 ······································································ 53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67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77 2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蒲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职工食堂食材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登录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点击“会员系统”进行招 标文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月 日 点 分(北京时间)前 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X-2021-4-ZY-02 项目名称:新蒲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职工食堂食材采购 采购预算金额:7634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763400.00元(人民币) 采购预算确定依据:遵义市新蒲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遵新采通 2021017号 采购需求:提供蔬菜类、肉禽类、水产类、副食品、调味品类、糕点、冷冻 食品、干杂类等等。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 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标准的猪肉等。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已落实,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②具有良 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经合法审 计机构出具的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是投标供应商出具基本开户银行的近 3 三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开户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财政部 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2021 年 1月 1 日以 后成立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 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扫描件)。③具有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④具有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2021 年连续 3 个月发生并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凭证或回单须含 有本款要求的税种)和社会保障资金(2021 年连续 3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相 关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或 无税款缴纳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无税款缴纳证 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无税款缴纳证明,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 打印的已申报报表或无税款缴纳证明。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税 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新成立公司 2021 年 1月 1日以后成立的只需提供电子税务申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⑤参 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信用 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必须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 果。 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企业提供的营业执照范围核定的明细经营范围必须满足相应项目要求。提供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 公章。以上所列证件必须是通过年检合格的有效证件,所有证件不得采取挂靠等 其它方式取得。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 年 月 日至 2021 年 月 日,每天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4 14时至 17时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点击“会员系统” 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未注册账号办理 CA证书的需注册账号办理 CA证书后登录); 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点击“会员系统” 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未注册账号办理 CA证书的需注册账号办理 CA证书后登录) 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2021 年 月 日 13时 30分(以媒体公告为准,若延 期,以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提示时间和澄清文件相关内容为准),上传至遵义市公 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停止接收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1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 100 米, 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 9 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额(元):15000.00 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1 年 月 日 09:00 时至 2021 年 月 日 时分 (见媒体公告)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和其他。采取保 函等方式的带其到现场进行核验;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在网上 报名后获取保证金缴纳账户,投标人通过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该账 户,待资金到达保证金缴纳账户后,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查询 缴费状态。 (4)开户银行及帐号 5 单位名称: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遵义分行厦门路支行 帐 号:523061500018150073564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投标重要说明: 本标段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随机码缴纳方式,注意事项如下: 1、投标保证金需一笔缴纳准确金额,多交、少交电子系统均不认定为保证 金,予以自动退回; 2、投标保证金随机码为 14 位随机数字,在电子系统中获取,每个标段的 每个投标人均不相同; 3、为了投标保证金信息的保密性,保证金缴纳时,中心保证金专户收到的 备注信息,必须包含 14 位连续的随机码,只能出现一个正确的缴纳标段的保证 金随机码。若因随机码不连续或不完整,导致系统无法认定,则予以自动退回; 4、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缴纳,且与企业信息库中审核通 过的基本账户信息一致, 否则予以自动退回; 5、投标保证金的有效缴纳时间为:报名成功时至开标时间。不在该时间区 间内缴纳的,予以自动退回; 6、投标保证金收取户信息: 开户名称: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遵义分行厦门路支行开户 帐号:523061500018150073564 7、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投标人应当持续关注系统或本单位账户: 若缴纳成功,可以在会员系统中的“投标保证金”菜单查询到该笔款项,并 显示“数据符合”;若缴纳失败,该笔款项会自动退回;出现其他异常情况,请 6 及时咨询系统维护人员。 8、未尽事宜请参照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规定。 注: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实施条例》等国家、贵州省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有违反,将依 法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遵义市新蒲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新蒲新区合兴大道龙塘坎 联系方式:廖工 138852799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遵义市汇川区香港路盛邦帝标 B座 905 联系方式: 0851-28835789 139856386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0851-28835789 重要提示: 1.该项目采用全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采取电子文件投标,请各投标人下载专业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下载地址: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 ——下载中心——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遵义版)。 2.全电子投标学习地址: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通 知公告栏——点击《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政府采购 全电子化交易 平台业务培训的通知》。 7 3.请认真阅读保证金缴纳说明。 4、该项目投标人可自主选择远程投标、不见面开标,请各投标人通过投标系统 中“不见面开标手册”进行学习。开标时间到后请选择远程投标、不见面开标的 投标人及时进行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开标期未实行远程解密造成投标失败的由投 标人自行负责。远程投标、不见面开标过程中遇见问题的请及时联系该项目采购 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备注:如远程投标的将开标时投标人身份验证所需验证资料一并传入在资格审查 中。 8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蒲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职工食堂 食材采购 项目编号:ZX-2021-4-ZY-02 采购人名称:遵义市新蒲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 采购代理机构 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香港路盛邦帝 标 B栋 905 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985638655 0851-28835789 3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4 采购预算 763400.00元(人民币) 4.1 最高限价: 763400.00元(人民币) 5 报价方式 1、 投标报价含:生产、加工、运输(含装卸 搬运至指定交货地点)、初加工、验收、管理 费、各种税费、人工、售后服务、培训等所可 能产生的费用及其他服务等直至达到使用要求 和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即总价包干。 2、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开标后不得更改, 投标单位的报价必须是唯一的,采购人不接受 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3、投标报价必须对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报价,如 报价时有错算、漏算等情况,视为已计入投标 总价中。 9 4、投标货币:人民币。 5、投标报价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产 品,否则在评标时不予以核减多报的价格。 6 联合体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 1年 7.1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8 质量和验收标 准 服务要求:服务响应及时,达到招标人给出的 服务要求。 9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 60日历天 10 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支票、汇票、本票、 保函和其他。 单位名称: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遵义分行厦门路支行 帐号:523061500018150073564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5000.00 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 年月日时分 (以发布的公告时间为准)。 二、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1)采用电汇、网银和转帐等方式递交投标保证 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按本次 招标保证金金额一次性转入贵州省遵义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账户,银行 业务单附言中填入 14 位缴费码,缴费码及交 易中心保证金账户在交易平台确认投标后,至 10 招标文件领取页面获取。(附言中只能写缴费 码,不能写其他任何信息,否则缴纳的保证金 无效)。待资金到达保证金缴纳账户后,凭 CA 密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 市)查询缴费状态。 (2)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 标人(供应商)可选择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综合 金融服务平台在线申请开具电子保函,电子保 函开具成功后,可直接下载及打印电子保函, 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申请方式详 见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投标电子 保函的通知) (3)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由银行出具,内 容应载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 保证金金额、保函有效期、银行官网网址。 银 行保函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 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如验证不通过,则 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 格。 (4)担保保函:担保保函由工程担保公司出具, 内容应载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 称、保证金金额、保函有效期、工程担保公司 官网网址。 担保保函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 权即可在相应工程担保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 伪,如验证不通过,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 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5)保证保险:保证保险由保险公司出具,内 容应载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 保证金金额、保单有效期、保险公司官网网址。 保证保险通过互联网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 11 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如验证不通过, 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 合格。保函、保险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 的投标保证金节点内,开标现场提交原件并验 证真伪,原件验证通过则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 保函、保险格式可参考黔建建通〔2020〕20 号 相关附件。 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递 交保证金的,投标人(供应商)应在电子投标 文件中上传原件扫描件,开标现场向招标人提 供原件,未提供的或经验证未通过的,视为未 按规定提交投保保证金。 (三)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 采购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向中标人发出成交通 知书,并书面通知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对非中标人,在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之 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通过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直接操作, 将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返还至投标人基本帐 户;投标保证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由投标人至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算后支付至投标人 基本帐户。 (2)对中标人,交易中心在收到在行业主管部 门已备案的采购合同原件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内,通过上述方法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 11 投标备选方案 不允许 12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踏勘地点:新蒲新区综合行政执法 局 12 13 签字或盖章要 求 投标文件按格式要求盖章、签字(或盖章); 涂改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 (1)所有要求签章的地方都应用本人的 CA 印 章签章。 (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 (法定名称)的 CA 印章。 (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未提供方式的,由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提供格式制作,在签字、盖 章完成后扫描件,在投标工具指定位置上传扫 描件。 (4)投标文件中加盖的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加盖其中任意一个均视 为同时响应了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 人电子签名要求。 14 资格审查资料 的特殊要求 具体要求:采用电子招投标,除另有规定外, 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证件、证明、资料等均为 原件扫描上传。 15 投标文件份数 (1)电子投标文件用专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 作,生成*.ZYTF(加密)及*.nZYTF(非加密) 两份投标文件; (2)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 电子投标文件(.ZYTF格式)到遵义市公共资源 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 到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请投标人在 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3)开标现场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nZYTF 格式)U 盘一份(此 U 盘模式针对投 标人在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上传 了投标文件后,但在开标时其投标文件解密失 13 败的情况下使用)。 (4)投标截止时间招投标系统服务器故障导致 投标人未及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经交易中 心及系统平台服务商证实,投标人提供载有 *.ZYTF 及*.nZYTF 两份投标文件的 U 盘履行电 子招标投标应急措施。 重要提示: (1)投标人现场参与开标的必须携带遵义市招 投标系统 CA 锁至开标现场解密并按时提交投 标文件备用 U盘; (2)该项目投标人可自主选择远程投标、不见 面开标,请各投标人通过投标系统中“不见面 开标手册”进行学习。开标时间到后请选择远 程投标、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及时进行投标文 件远程解密,开标期未实行远程解密造成投标 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远程投标、不见面 开标过程中遇见问题的请及时联系该项目采购 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16 电子投标文件 U 盘封套上标 记 电子投标文件 U 盘封套标记: 项目名称: 内容: 备用评标 U 盘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全称及公章) 在 2021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17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应采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导入招标文 件后进行编写: (1)投标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 加相关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 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 14 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 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 抵触。 (2)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 人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 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但 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 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 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 (4)投标文件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辨。投 标文件字迹或印章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 方案、关键供货期、关键质量保证措施、投标 价格的,其投标被否决。 (5)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 可辨,若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评标委 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验。 17 相关资料 采购人向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有关数据和资料, 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供应商利用的资料。 采购人对投标供应商由此做出的任何推论、理 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19 招标文件的澄 清和修改 (一)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 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 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 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 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 间。补充变更文件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 15 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所有采购文件的补 充、变更将以变更公告形式发布。采购代理机 构将对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内容通过遵义市公 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予以答复。 2、澄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当招标 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不一致时,以澄清 内容为准。 (二)项目延期: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 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 发布变更公告。 19.1 投标人确认收 到招标文件澄 清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 形式:无需确认,开标前投标人自行关注系统, 必须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导入最新发布的澄 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19.2 构成招标文件 的其他资料 招标人向所有(潜在)投标人发出的澄清、修 改、答疑等资料,澄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 成部份,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不 一致时,以澄清内容为准。 20 招标文件的质 疑 (1)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存在的 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对技术规 格及其他条件不清楚,或采购文件具有不合理、 不公平、歧视性、限制性、指向性条款损害潜 在供应商权益的,或供应商有疑问的其他事项, 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可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 服务系统中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 疑,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回复不满意 16 的可向主管财政部门进行投诉。未递交质疑函 的视为充分理解并认可采购文件及补充变更的 所有内容。 (2)采购文件质疑、投诉的具体要求和流程详 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三、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 的质疑、9.质疑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10.质疑 答复、11”。 开标前投标人自行关注系统,必须在投标文件 制作工具中导入最新发布的澄清文件制作投标 文件。 21 开标时间、 地点 开标时间:以发布的公告时间为准。 地点: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新蒲 新区播州大道东 100 米 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 9 楼)。 22 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 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 标人名称; (4)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身份合法有 效性投标供应商应携带:?投标供应商应单独 准备“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 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 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 签字和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原件)(授权委托书 应附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有效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 《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以备开标 17 会场查验,否则,按废标处理。单独准备的“法 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 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人的授 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和 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原件)(授权委托书应附加 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加盖公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有效《食品 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 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不准与投标文件一起封 装。否则,视为投标供应商开标会参会资料缺 失,现场核验未通过;?投标供应商携带 CA 锁 进行现场解密; ?采取保函等方式的投标单位需在现场提交保 函的原件; 注:如远程投标的按招标公告要求,将所需验 证资料全部传入交易中心系统资格审查中、如 未传等情况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电子投标 文件 U盘的密封情况; (6)重申最高投标限价; (7)开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公布投标人名称、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合同履行 期限(服务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 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10)按资格审查项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 人的资格条件。 注:(1)身份验证不合格或没有提交相关身份 18 证明文件的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投标人代表 则不得参加本次开标会,不进入下一轮评审, 且不具有对开标会议所有内容提出任何疑问的 权利、不具有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的 权利。 (2)身份验证符合的投标人代表在开标会议开 始后未取得招标人同意提前离开开标会议的或 擅自离开开标会议的,招标人将认定其不具有 对开标会议所有内容提出任何疑问的权利、不 具有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的权利。 (3)投标人代表不出席开标会议的,投标人不 具有对开标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 2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24 合格投标供 应商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对小、微型(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与评审,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严格按照 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暂行办法》执行。提供的声明函必须真实, 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符合条件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 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 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 材料。 19 2)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 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 品),在总得分基础上加 3 分。投标主产品按 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50%加以确定。 3)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 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 外),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 0.3 分;如 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 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 0.5 分,最高不得超过 2 分(须提供证明材料)。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 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营业执照。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 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经 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 者是投标供应商出具基本开户银行的近三个月 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开户行开户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 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2021 年 1 月 1 日以后成立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 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 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扫描件)。③具有履行合同 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提供承诺 函(格式自拟)。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 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2021 年连续 3 个月发生并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 20 税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凭证或回单须含有 本款要求的税种)和社会保障资金(2021年连续 3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 盖投标单位公章);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 供零申报证明或无税款缴纳证明,即提供企业 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无税款缴纳 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无税款 缴纳证明,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 申报报表或无税款缴纳证明。依法免税的,须 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 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新 成立公司 2021年 1月 1日以后成立的只需提供 电子税务申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⑤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投标人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 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必须为未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 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企业提供的营业执照范围核定的明细经营范围 必须满足相应项目要求。提供《食品经营许可 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 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所列证件必须是 通过年检合格的有效证件,所有证件不得采取 挂靠等其它方式取得。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 21 料或者情况说明。 25 分包、转包 不允许 26 业绩 业绩范围:近三年(近三年指:2018 年 4 月至 今)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本项目的类似食材类 配送项目。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企业业绩只作评分标准, 不作强制要求。 27 评标办法及 标准 综合评分法 28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由 5 人组成,在 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内随机抽取 4 人、采购 人代表 1人组成项目评标委会。 29 中标候选人公 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 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 1 个工作日 30 是否授权评标 委员会确定中 标人 否。 31 评标委员会推 荐中标候选人 的人数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3 人。 32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 ?现金? 银行支票、汇票?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不大于合同金额的10%,本 项目约定为合同金额的 10%. 22 33 投标费用 投标供应商承担其在投标活动中所涉及的一切 费用,无论招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 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 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4 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具体内容以甲乙双方按签订 的合同约定为准,并遵循当地财政局相关支付 管理规定。 35 招标代理费 1、本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在 领取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7000.00 元(人民币) 招标代理服务费给采购 代理机构; 2、中标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办理,采购代理机构 有权对其进行追索。 36 电子招投标的 应急措施 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 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 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 应采取应急措施。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 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 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 息安全的情形。 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 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止,经招标监 督部门确认后,改用非加密的电子 U 盘模式进 行评审。远程评标时如遇上述情形,经招投标 23 监督部门确认后,可在本地抽取专家,按非加 密的电子 U盘进行继续评审。对非加密的电子 U 盘没有要求的,应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再组织 进行。若投标截止时间前系统服务器故障导致 部分投标人无法上传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应 提供载有*.ZYTF 及*.nZYTF 两份投标文件的 U 盘,由系统管理人员导入评标系统。采取应急 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 处理。 36.1 开标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若出现投标文件解密失 败或投标文件无法导入导致无法采用电子开标 时,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按以下顺序采用非 加密的电子 U盘模式开标: 招标人按 U 盘递交的先后顺序采用非加密的电 子 U盘模式开标; 若故障解除后专家已完成评审,发现投标人上 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U 盘不一致,或没有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未上传电 子投标文件,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递 交的 U 盘内无系统能识别或导入的有效投标文 件,则评标委员会否决该投标。 37 其他 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 1个工作日内将 合同原件送一份到采购代理机构处,由采购代 理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2、项目完工验收后递交一份验收报告到采购代 理机构处,由采购代理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37.1 招标代理服 务费承诺书 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4 37.2 材料真实性 承诺书 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开评标,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各种证书、报告、证明等均 为原件扫描件!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与系统不一致的,投标文件格式 设置以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设置为准。招标文件正文中与本须知 表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须知表为准,与发布的公告不一致的,以发布的公告 为准!若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与系统设置不一致的,以系统设置为准!开标 时间以发布在网上的招标公告(澄清、更正公告)公布的时间为准!评审 表格以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审系统表格设置为准!招标文件中合同 格式文本为参考合同,具体合同以中标人和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准! 招标结 束后,采购人保留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若发现有弄虚 作假行为的,采购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已经中标的投标人还将取消其 中标资格,并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罚! 二、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 招标的采购人是遵义市新蒲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 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3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 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条件; 25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上购买了 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4. 投标费用 投标供应商承担其在投标活动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招标过程中的做法 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 用。 5.合格的货物及相关服务 (1)投标货物须是合法生产的经过检疫合格的产品。 (2)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 三、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 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 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须知; (三)采购需求; (四)评标办法; (五)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 (六)投标文件格式。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 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 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6 6.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 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 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 间。补充变更文件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所有采 购文件的补充、变更将以变更公告形式发布。 6.2 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通过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向采购人 提出,未递交质疑函的视为充分理解并认可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的所有内容。 6.3 招标文件修改或补充将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 务系统发布。 6.4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 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 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7.项目延期 7.1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 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8. 招标文件的质疑 8.1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 处,或对技术规格及其他条件不清楚,或采购文件具有不合理、不公平、歧视性、 限制性、指向性条款损害潜在供应商权益的,或供应商有疑问的其他事项,供应 商或潜在供应商可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中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回复不满意的可向主管财政部门进行投 诉。未递交质疑函的视为充分理解并认可采购文件及补充变更的所有内容。 8.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 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①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 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②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 27 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③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 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注:质疑材料需满足《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的范围和 要求,且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在质疑期内不提交质疑 函的视为充分理解并认可,逾期,代理公司将不再受理任何质疑。 8.3 受理条件:(1)供应商所提出质疑,必需有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 中标和成交结果等使自已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对与采购活动无关的供 应商或者没有提出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的质疑,可不予受理; (2)质疑必需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署名,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书 应当加盖质疑单位公章,以口头形式提出的,可不予受理; (3)在法定时间内提出质疑。供应商在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 交结果等使自已的利益受到损害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9.质疑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 (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 列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 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 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质疑的截止时间为: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文件之日起 7 个 工作日内。质疑须列明质疑事项及相关依据,通过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 系统向招标人提出。 10.质疑答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7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 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 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 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1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答复的,可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或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 28 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部门:遵义市新蒲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监督电话:0851-27903479 详细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 四、投标文件 12.投标文件的语言 12.1 投标文件及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简体字。原版为外文 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 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评审委员会可以 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 翻译文件。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引起的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 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3.计量单位 13.1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有要求的外,均使用国家法 定计量单位。 14. 投标文件中的图片资料、复印件等应清晰可见,不得随意放大缩小。内容不 得倒置、歪斜,由于投标文件不清晰或不利于阅读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 负责。 15.除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可以手写外,其余所有投标文件内容须采 用打印字体,禁止手写,手写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不认同。 16.投标文件应严格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范本填写,招标文件中未提 供格式范本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制。 17.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 .知识产权 18.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 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 29 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 担所有相关责任。 18.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8.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 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18.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 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9.签署与装订、封装 19.1 签署:投标文件按要求盖章、签字,涂改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法定代 表人印章。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的 CA 印章。电子投标文件 制作软件未提供方式的,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提供格式制作,在签字、盖章完成 后扫描,在投标工具指定位置上传扫描件。 注:“投标文件中加盖的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加盖 其中任意一个均视为同时响应了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要 求。” 19.2 封装:投标文件备用 U 盘单独封装在一个封套内,封套标识:详见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封套封口处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19.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无须装订成册。 20.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 组成详见投标文件格式章节。(详细内容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1.投标文件格式 21.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 内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 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 21.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21.3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 30 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 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21.4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采购需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21.5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 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 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6 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 件,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作出完全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而没有完全响 应招标文件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1.7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均指与投标人名称全 称一致的标准鲜章(或电子印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 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 22.投标保证金 22.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 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22.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 拒绝。 22.3 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息。 22.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 还,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直接操作,将未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返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投标保证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由投 标人至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算后支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成交人的投标保 证金,交易中心在收到在行业主管部门已备案的采购合同原件之日起 5 个工作 日内,通过上述方法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2.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退还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 31 (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22.6 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不实,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投 标和中标资格。 23.投标有效期 23.1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 60 日历天。投标有效期短于此 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2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提交 (1)电子投标文件用专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ZYTF(加密)及 *.nZYTF(非加密)两份投标文件; (2)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YTF 格式) 到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系统“上传成 功”的确认回复。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3)开标现场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ZYTF格式)U盘一份(此 U盘 模式针对投标人在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上传了投标文件后,但在开 标时其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情况下使用)。要求 U 盘中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数 据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否则投标文件被否决。 (4)投标截止时间招投标系统服务器故障导致投标人未及时上传电子投标文 件时,经交易中心及系统平台服务商证实,投标人提供载有*.ZYTF 及*.nZYTF 两份投标文件的 U 盘履行电子招标投标应急措施。 (5)投标人在开标时将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U 盘 一 份带至开标会场备用,不 得提前送达招标人或其他相关主体。 (6)非加密备用投标文件电子 U 盘以贴标签方式标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2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5.1 投标人在递交了(上传)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 32 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修改和撤 回。 25.2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 回投标。 25.3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 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 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 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 26投标报价 26.1 投标报价含:生产、加工、运输(含装卸搬运至指定交货地点)、初加 工、验收、管理费、各种税费、人工、售后服务、培训等所可能产生的费用及其 他服务等直至达到使用要求和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即总价包干。 26.2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26.3 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开标后不得更改,投标单位的报价必须是唯一 的,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26.4 投标报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除非合同另有 规定,投标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必须是唯一的。漏报、少报或错报情况视为此项费 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26.5 投标报价必须对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报价,如报价时有错算、漏算等情况, 视为已计入投标总价中。 26.6 投标货币: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元)表示,其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 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 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若文字 33 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若投标供 应商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 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7 投标报价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产品,否则在评标时不予以核减 多报的价格。 27.投标文件的递交 27.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7.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3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7.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7.5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 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27.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27.7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2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8.1 投标人在递交了(上传)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 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修改和撤 回。 28.2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 回投标。 28.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19. 签署与装订、封装”的签署与装订、封装和投标文件的编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 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28.4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 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要求补充、修改、替代 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投标人撤回全部或者部分投标 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34 28.5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 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 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 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以专业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工具提供格式与此处格式不一致的 以工具为准。 五、开标和中标 29.开标 29.1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网址: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9.2 开标时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9.3 开标地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9.4 投标人参会代表携带以下资料参加: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应按要求出示: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开标时由相关部门检验投标供应商的验证资料,未通过验证的投标供应商, 其投标将被不推送至评标委员会评审。 对验证不合格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投标单位,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不能 参加本次投标。 30. 开标程序 开标会议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 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35 (1)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宣布参加会议的有关部门的代表; (3)验证各投标人参会代表的身份是否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 (4)重申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栏标价); (5)投标人身份验证完毕后,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招标人对电子投 标文件解密;宣读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供货期(服务期)、供货地点(服务地点)、 优惠条件等,并记录在案。开标时没有启封和唱标的投标文件,不能进入评标程 序; (6)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对开标验证记录签字确认; (7)开标结束。 开标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若出现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或投标文件 无法导入导致无法采用电子开标时,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按以下顺序采用非加 密的电子 U 盘模式开标: 招标人按 U 盘递交的先后顺序采用非加密的电子 U 盘模式开标; 若故障解除后专家已完成评审,发现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 电子投标文件 U 盘不一致,或没有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则 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递交的 U 盘内无系统能识别或导入的有效投标文件, 则评标委员会否决该投标。 (8)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在宣布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之前,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 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书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 同方面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如远程投标的按招标公告要求,将所需验证资料全部传入交易中心系统资 格审查中、如未传等情况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举手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 36 并制作记录。 31.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在宣布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之前,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 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书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 同方面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32.评标程序 32.1 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依照《资格审查表》 所列内容对供应商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评分环节。 未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参与评分和中标候选人推荐。通过资 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评标工作结束。 33.评标 33.1评标委员会 33.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33.1.2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1) 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并作出评价; (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 定中标人; (4) 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33.1.3 评标委员会的义务: (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 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3) 严格遵守评标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标情况; 37 (4) 发现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 应及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5)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标意见承担 个人责任; (6) 编写并审定评标报告; (7) 配合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8) 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9) 配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 33.1.4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 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 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5.1.5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 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 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34.评标原则 34.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34.2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 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 不作为评标依据。 34.3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 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合同授予 38 35.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 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1 个工作日。 35.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 标投标活动。 35.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 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35.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 中标人。 35.5 中标通知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 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35.6履约保证金 35.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 标文件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 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35.6.2中标人不能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 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5.7 签订合同 35.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 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 39 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 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 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5.7.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澄清文件及其在评标过程中的书 面承诺、中标通知书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中标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义务,完成中标项目。 35.7.3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 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拒绝与采购人签订 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 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 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6.纪律和监督 36.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6.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 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36.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 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 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36.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 40 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 常进行。 37.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2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9.特殊情况处置程序 39.1评标活动终止 (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 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出现评审专家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 场专家数量不符合法定标准的,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 抽专家,继续组织评审。如无法及时补齐专家,则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招 标文件和所有投标文件,择期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终止评标: ①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 ②发生评标委员会名单泄密、评标信息泄露; ③出现非法干预评审工作; ④发现评标委员会或者成员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评审或者存在违反法律法规 规定行为,且拒绝改正。 出现上述情形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予以废标或者建议采购人和招 标代理机构封存招标文件和所有投标文件,择期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39.2评标委员会中途更换成员 (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中途更换: ①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者需在评标过程中退出评标活动; ②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者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2)退出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采购人向政府采 41 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 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39.3 记名投票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 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六、发布成交公告 40.公告发布媒体 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交采购人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后在贵州省政府采购 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 供应 商可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其他相关网站查询评标结果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 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 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 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标(成交)公告期结束后,若未收到任何质疑投诉,采购人到遵义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遵义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证明书》。 41.政府采购活动的质疑、投诉 41.1 质疑 41.1.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 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①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 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②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 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③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 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 42 疑。 注:质疑材料需满足《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令)的 范围和要求,且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通过全国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会员系统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 出质疑。本公司将针对其内容在收到质疑或询问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 并以书面形式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会员系统通知质疑 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要求的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 94 号令)要 求对本项目提出的质疑,本公司可不作答复。在质疑期内不提交质疑函的视为充 分理解并认可,逾期,代理公司将不再受理任何质疑。 41.1.2 投标供应商提出质疑的,还应提供质疑书原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 41.1.3 受理条件 (1)供应商所提出质疑,必须有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 等使自已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对与采购活动无关的供应商或者没有提 出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的质疑,可不予受理。 (2)质疑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署名,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书 应当加盖质疑单位公章,以口头形式提出的,可不予受理。 (3)在法定时间内提出质疑。供应商在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 交结果等使自已的利益受到损害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41.1.4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 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43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 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41.1.5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邮寄或送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公告中所载地址。 联系部门: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51-28835789 通讯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香港路盛邦帝标 B栋 905 41.2投诉 41.2.1供应商投诉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向本级财政部门提出,由本级财 政部门处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1.2.2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 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41.2.3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 话;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4)事实依据; (5)法律依据; (6)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 章,并加盖公章。 41.2.4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 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 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 44 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 授权委托书。 41.2.5 质疑函或投诉书必须采用财政部发布的质疑函和投诉书范本,否则, 不予签收。质疑函和投诉书范本由质疑或投诉人自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官 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下载。 41.5.6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 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招标文件的异议”、“开标异议”和“评标结果异议”的 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2.2 投诉 2.2.1” 项规定 的期限内。 投诉部门: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播大道 1号新区开投大厦 投诉电话:0851-27903479 七、支付代理服务费 42.收费标准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支付方式 中标供应商在签收中标通知书时(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全额 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可采取现金、银行汇款进行支付。 44.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单位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香港路盛邦帝标 B栋 905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市香港路支行 账 号:52050162423900000025 45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 一、技术要求 1、供应产品规格标准 注:所有商品必须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 项目 技术、规格、质量要求及包装标准 备注 生鲜蔬菜类 当季各类新鲜蔬菜以及大棚种植蔬菜,蔬菜类必须保证 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茄果类无空心,黑心, 无黄斑,内部变稀等;须 48 小时内采摘供应,原菜须 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 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 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 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企业必须每天对 蔬菜和水果进行 抽样农残检测, 并提供检测报 告。凡是超标的 蔬菜水果品种严 禁配送。 肉类 猪肉:必须保证供应为通过国家检验检疫部门质检合格, 取得国家相关部门认可,有正规营业执照的集中式屠宰 厂当日屠宰的公猪肉;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 具加盖国家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 肉品须表皮洁净、膘厚适中、色泽鲜亮、纹理清晰、肉 质细腻、无异味、去骨、无毛、表皮处理清洁、按压无 水迹。 牛肉: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具加盖国家或地 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黄牛肉、不注水。 肌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脂肪为肌间脂肪,肌肉外 表微干或风干膜,或外表湿润,肌肉结构紧密,有坚实 感,用手指按压凹陷后会立即复原;肌纤维韧性强。 肉不能是冷冻肉,必须清洗干净。 产品票证要求, 投标人供给的 猪、牛肉类、家 禽类在供货时须 随车提供该批货 物的出厂(库) 检验合格证明。 禽类 鸡肉食品、鸭肉食品、鹅肉食品、鹌鹑食品;保证新鲜, 肉有光泽,新鲜气味正常,具有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 证明,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 46 水产品 鱼类要求体表光滑无病灶,有鲜鱼鳞片完整,无鳞鱼无 浑浊粘液,肉质干燥,紧密,呈白色或淡黄色眼球外突 饱满透明, 鳃丝清晰鲜红或暗红,保持活体状态固有本 色,无异味,鱼类肌肉紧密有弹性,内脏清晰可辨无腐 烂。虾类须鲜活配送至采购人地点。干水产须保证产品 有效期,确保产品的营养价值和食用价值。 冻产品 冻产品外包装需完整,无破损,无不封口现象,有生产 日期。冻品在解冻后,发现质量问题需退货。符合国家 绿色批发市场标准,应具备满足交易需要的冷冻贮藏设 施, 糕饼类 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且产品在有效质保期内。 蛋类 提供的禽蛋须标注生产日期,封装完好;禽蛋的生产日 期须为当批供货时的前 10天内,确保生产日期和至下一 次供货时日期之和不超过 25日历天。新鲜、大小均匀、 无破损、色泽光滑,须出具加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 的动物检疫证明;有产地证明、检疫合格证的无公害产 品。 预包装类 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且产品在有效质保期内。 干杂类 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或以 SC 开头的食品生产 许可证编号,有包装,符合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符合食 品卫生安全法要求,所有食材必须要求具有官方检验、 检测、检疫的合格证明。 干杂类须保证食 材干净、不含非 食品用化学物 质、按统一标准 加工、码放整齐、 无须二次处理可 以直接进行熟加 工。 调料类外包装无 污物、无泄漏, 47 调味品类 符合货物的国家现行质量相关标准。验收时须由采购人 检查货物是否为合格产品,食品类应标明生产商、销售 商、生产日期、保质日期、配料表、生产批号、产品执 行标准、QS标志;日化类应标明:生产厂家的名称与地 址,标明成分表、产品净含量、保质期、生产企业的卫 生许可证号和产品标准号等信息。 无胀袋或胖听或 鼓盖现象,无变 质发霉现象。色 泽正常,具有该 品种固有的香 味,滋味无异味, 油酱均匀的酱体 或无结块的粉状 固体,封口平整, 无破包,夹包, 漏包,无污染。 粉面、杂粮、 熟食类 必须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 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 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包装完整,同时包装要印有注册 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 保质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产品质量必须要 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 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其他副食品 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且产品在有效质保期内。 后厨用品类 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且产品在有效质保期内。 2、配送服务要求 2.1配送要求 (1)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前一日要求的货物清单进行配送,需严格按采购人要 求时间进行配送。如遇采购人需紧急采购时,应于接到通知后 1 小时内进行紧 急配送。 (2)供应商须保证所供原材料均为符合国家卫生、质量检验标准的正规产 品,保证配送品种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所有原材料每日均留存样品一份,保存 时间为 48 小时,确认期间无任何食品安全问题后丢弃。 (3)供应商须安排本单位固定人员对本项目实施配送,确保食品安全。食品 48 没有按时按要求配送到位,影响食堂正常开餐的,以当日需求计划总量两倍价款 赔付当日损失,同时将对责任食品供应商进行处罚。 (4)供货商确定专人配送,配送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持有效健康证)、思想 素质高、没有犯罪记录。 2.2质量要求 (1)原材料在验收时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供应商无条件重新更换配 送货物。 (2)绿叶蔬菜要求为新鲜采摘,及时配送,无枯萎黄叶,损伤,变质等情况。 (3)食材配送公司签订合同时,拟订《配送质量标准书》; (4)配送公司分拣人员按《配送质量标准书》包装入筐,由配送公司具体负 责配送的主管人员检验合格; (5)由食堂管理员对配送的食材质量及重量进行检查验收。供应商应提供产 品来源相关证明材料,便于采购人对配送品质监管和产品质量溯源。 (6)投标人(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必须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有正规质检 报告或检疫证明,并随时可通过当地质检部门检验以达到合格标准。 (7)根据当地质检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有效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 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明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 要求的材料等,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提出索赔或终止合同。 (8)投标人(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 内免费上门更换有缺陷的货物。 2.2食材配送运输装卸要求 初加工:供应商应具有必要的食品经营、加工、储存、配送、检测场所,有 专门的储藏(冷藏)设备和配送设备; 运输入库:由配送公司配备有专业运输车辆,对蔬菜、猪牛肉、禽类、蛋类、 水果类、冻品类、水产品类等等进行配送,保质保鲜将货物送达到现场并及时入 库。 包装方面:供应货品必须以适当的包装材料(如泡沫箱封箱配送)避免二次 49 污染。包装时,必须注意包装后的商品,不易被压伤,可以装饰物衬托出商品质 感,标签必须正确贴于适当位置,包装必须牢固,不能发生包装损伤。 验收货物:送货方应派专人配合采购人对菜品检查、称秤、验收签字。食材 交接时间、地点及方式由配送公司将所采购食材按约定时间,及时准确配送到指 定配送地点,并与食堂管理人员作好交接。 2.3食材配送卫生保证措施 食品卫生:供应商应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供应商保证食品供货的新鲜无害并符合下列要求。 肉类:猪肉牛肉有卫生防疫检测印章,无注水;肉新鲜、无异味、无腐烂、 无防腐剂保鲜,品质合格无毒无害; 家禽类:新鲜、无病、无注水。 蔬菜类:新鲜菜光滑、清脆鲜嫩,无变质腐烂、无黄叶、不带泥沙、无杂草、 检验农药残留不得超过国家统一标准。 供应商保证配料用品卫生安全合格,不提供包装袋破损、生产日期标识模糊 不清、假冒伪劣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配料用品。 人员卫生: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政治审查和健康审查,确保上岗人员合格,并 加强配送人员在工作期间的卫生监督管理。食品原料配送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 并定期(每年)体检。供应商加强对配送人员的健康管理,配送人员保持良好的 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带饰物,保持 手部清洁,并持有健康证件。 配送运输卫生:对食材配送实施全场管控,确保食材包装、储藏、运输等环 节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同时经有关标准检验合格方可配送,确保食材配送绝对安 全。供应商应定期对运送食品的运输车辆进行清洗消毒管理,保持车辆清洁、无 异味、防止污染。 检测:中标供应商应定期(季度)接受检测机构对配送产品的抽检,并承担 抽检费用, 检测结果作为采购人考核的重点项目,如连续两次抽检不合格,采 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关系。同时,供应商应对造成的损失承担经济责任。 台账记录:供应商需建立物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物品时查验供货者的 50 许可证和物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 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物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 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可使用电子方式记录台帐。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物品, 应接受采购人不定期查验供货的许可证和物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2.4服务保障 (1)保证配送生鲜质量:配送公司负责保证所有食材无假冒、伪劣、转基因、 过期变质等健康安全食材。若因配送公司所送食材造成食物中毒等安全事件,由 配送公司负完全责任,并承担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2)保证及时准确提供采购食材。配送公司每天明确专人,将食材按期及时 运送到指定地点,并保证品种齐全、数量准确,严格按照使用单位所需的数量提 供,未经使用单位同意,不得增加或减少。所有配送食材品种数量以采购人验收 为准。 (3)实行专人专车全时保障。由配送公司明确固定人员和车辆,及时跟踪服 务保障,保证食堂在任何时候均能得到及时有力的食材保障。 (4)实行非转包服务保障要求。为了确保食材采购物美价廉,确保采购人正 当利益,要求配送公司不得将本次此食材采购业务转让承包给第三方,同时随时 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检查以及其他需协助的工作事宜。 (5)临时性配送保障:因采购人工作特殊性,用餐人数、食材用量等存在变 动和调整,对蔬菜、生鲜、肉类会有临时性需求,供应商必须保证能在收到通知 后 2小时内响应并配送到位,满足采购人需求。 (6)配送公司自备应急车辆一台或多台。当运输车辆在配送途中出现故障时, 可迅速补上。 (7)所配送的品类齐全,尽可能满足配送要求。 (8)投诉改善:供应商对采购人投诉的问题,可立即改善的,必须在一个工 作日内完成(视具体情况而定,以最快为标准)。如遇原因不明或执行难度较大 的,由双方协商处理。 (9)因产品质量问题,食用后出现身体不适时,供应商必须立即派专人到采 购人处妥善处理,做好安抚工作,必要时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并承担所产生 51 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10)发生食用中毒事件时,供应商主要负责人必须到现场指导、处理,做 好安抚工作和善后处理,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11)因产品质量问题给就餐者造成身体伤害及经济损失时,由供应商赔偿, 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触犯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 法律责任。 (12)为确保本项目质量和安全,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及分包,如出现转包或分 包,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资格或终止采购合同,取消供应商供货资格 及按违约处理。 (13)任何因原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食品安全或食物中毒责任,在确认导致问 题的原材料品种后,由该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除对采购人进行 赔付外,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供应商的供货资格,合同终止。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期:按采购人要求分批次送货,为期 1 年。采购人仅根据自身实际需 求向供应商进行采购,不对具体数量做任何保证。若采购过程中未按采购单位要 求进行供货或未按相应文件承诺执行,采购单位有权拒绝续签合同。 2、服务地点:新蒲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方指定地点。 3、质保期:按国家要求执行。 3、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验收。 4、投标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 60 天。 5、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具体内容以甲乙双方按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并遵循当地财政局相关支付管理规定。 6、相关承诺: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材料真实性承诺。 7、总体要求: (1)所购入的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 (2)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 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食品标签、说明书文字清晰。质保期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 52 规定。 (3)所有货物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并且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 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4)成交供应商须负责中标货物的运输、初加工、配送、质量检测等工作, 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人负责。 (5)所有供给的食材须为非转基因的食材和由非转基因食材原料加工的食品。 (6)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 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 (7)若采购人有对口扶贫需求时,须优先采购帮扶对象产品。 7、其他未尽事宜合同签订时双方商议。 53 第四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文本与系统评标办法设置不一致的以系统评标办法设置为准。) 1. 总则 1.1 根据相关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 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人以上 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 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 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 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1.5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 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6 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 的证据。 1.7 评委会发现招标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招标采购单 位书面解释说明。发现招标文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可以拒绝评标, 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2、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3、评标程序 3.1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审查。依照《资格审 查表》所列内容对供应商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评 分环节。未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参与评分和中标候选人推荐, 作废标处理。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 理,评标工作结束。 54 3.2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 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 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 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 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3商务、技术实质性检查: (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对采购文件作了实质性响应, 即投标文 件是否满足或响应招标文件技术、商务方面的要求。技术符合性:投标服务的技 术成熟性、适用性等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无实质性负偏离、反对、设定条件或提 出保留;商务符合性:服务时间、服务地点、质保服务期、付款方式、投标有效 期、相关承诺等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不低于成本报价,不高于采购预算价;投标 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等符合采购文件规定,无实质性负偏离、 反对、设定条件或提出保留。 无效标检查:依照本招标文件无效标条款规定审查供应商是否为有效投标。 (2)比较与评价:评标专家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 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专家评分:评标专家严格按照评分表逐项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评分依 据为投标文件提供的有效资料。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资料、未明确的内容,评标 专家不得以个人的意愿、猜想、推测等方式得出的结论作为评分依据。评标专家 须独立评分,不得相互抄袭评分分值(价格分除外)。 (4)评分汇总:评标组长将各评审专家的评分表汇总到评分汇总表,评分汇 总表保留两位小数,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依次对供应商进行推荐排序。得分相同 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和商务优劣 顺序排列。评分表交由评标组长汇总后,评标专家不得再更改各项打分分值(价 格分及总分计算错误除外)。 (5)评标报告:评标组长根据评分汇总情况及排序情况,主持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按规定需涵盖公告发布情况、开评标情况、推荐排序及有关需要说明的 情况等政府采购法规规定的内容。评标委员会成员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 (6)评审复核:评标委员会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进行复核。评标委员会可 55 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中存在的遗漏或偏差进行修正,完成复核后,确定评标结果及 推荐排序。 (7)评标结束: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并复核无误后,由评标组长宣布评 标工作结束。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理好评标资料,并发放评审费用后评标专家 方可离开评标区。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不得擅自离开评标区或进入其他评标室。 注:?当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结果确定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或出现影响 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或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 或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或招标文件存在重大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 作无法进行时,或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评标程序终止。 ?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人员均不得泄露。 ?开标、评标过程由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相关录音 录像资料由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以便为财政、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处 理项目相关事宜提供资料。 ?演示:如项目有演示需求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组织。 ?评标过程中,如需出具统一意见但评标专家意见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 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 3.4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 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 正、科学择优、经济有效的原则,按照评标程序,依法依规,根据采购文件所 列评标标准,独立、认真、负责地开展评审工作,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 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1)享有的权利: 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对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评审权;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 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 56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2)承担的义务: 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科学合理、经济有效的评审意见; 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 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 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咨询或质疑;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3.5询标与澄清 (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含义不明、表述不清、有歧 义等情况,实质性影响评审结果的,评标委员会可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 会专家签字)向供应商进行询标,要求供应商对询问的问题进行澄清。供应商 须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内进行书面答疑和澄清,并不得超出 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未在通知的时间内进 行答疑和澄清的,视为放弃澄清。 (2)供应商的答疑和澄清须为书面形式,须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供 应商公章。书面澄清文件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报价等 实质性内容。澄清和补正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供应商的澄清补正不得对其他 供应商造成不公平不公正的结果或影响,如有,评标委员会应拒绝其澄清。 3.6、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实力、信誉、证书资料等进行评审。 投标人综合得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报价得分+政策性加分-细微偏差扣 分;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应按照以下量化的评审因素,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分析 和比较: 57 (一)、资格审查 序号 审查内容 审查标准 1 投标人营业执照、《食品 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 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 许可证》名称 证件一致 2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 有效 3 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 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 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 等证件 有效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 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 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是投标供应商出 具基本开户银行的近三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须附基本开户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 章)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 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2021年 1月 1日 以后成立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审计报告 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 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 执业证书扫描件)。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自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 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 体要求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2021年连续 3个月发生 并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证或 银行回单(凭证或回单须含有本款要求的税 种)和社会保障资金(2021年连续 3 个月的 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 单位公章);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 报证明或无税款缴纳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 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无税款缴纳证明, 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无税款缴纳 证明,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 58 报表或无税款缴纳证明。依法免税的,须提供 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新成 立公司 2021年 1月 1日以后成立的只需提供 电子税务申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审查投标人书面声明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 8 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 投标人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 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必须为未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 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 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开标现场查询) 9 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企业提供的营业执照范围核定的明细经营范 围必须满足相应项目要求。提供《食品经营许 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 可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所列证件必须 是通过年检合格的有效证件,所有证件不得采 取挂靠等其它方式取得。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 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0 投标保证金 以系统缴纳状态为准。(采取保函等方式的投 标单位需在现场提交保函的原件) (二)符合性审查 序号 审查内容 审查标准 1 投标有效期 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 投标文件签署、盖章 投标文件按格式要求盖章、签字(或盖章); 涂改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 3 商务实质性响应审查 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商务要求”的 全部内容。 4 报价审查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过最高限价。 5 无效标审查 不存在“第四章评标办法 4、废标条款”规定 的任何一种情形. 59 (三)综合标评议(按以下评分细则对入围综合标评议。每人给相应的评分) 投标报价得分:3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评标价(指投标报价 经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价格)中,取最低价为评标基 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0)×100%(得分取 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中标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投标单位所投产品 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其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中小企业认定的标准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规定为准, 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贵州省财政厅黔财采【2017】6号文的相关规定,监狱企业属于小微企 业。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的相关规定,残疾人福利型单位并提供《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微企业。 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 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即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在总得分基 础上加 3分;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50%加以确定。 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 制采购产品除外),在招标采购评审工作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即在总得分基 础上,每一项加 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 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 0.5分,最高不得超过 2分(须提供证明材料)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在不违反 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省企业产品。 商务分(35分) 1 类似项目 业绩 10 分 提供近三年(近三年指:2018年 4月至今)合同金额大于或等 于本项目的类似食材类配送项目业绩,每个提供一个合同业绩 得 1分,最高得 10分(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成交通知书/中标通 知书复印件,不提供证明材料此项得 0分)。(证明材料的复 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 60 2 配 送 车 辆 6分 投标人自有或长期租赁(期限一年及以上)的配送车: 1. 投标人提供自有或长期租赁(期限一年及以上)的冷藏配 送车一台得 1分,最多得 2分。 2. 投标人提供其他配送车辆,一台得 1分,最多得 4分。 本项满分 6分。 备注:1、供应商自有配送车辆的提供:1)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2)购车发票复印件、3)车辆正面(显示车牌号码)彩色照片, 车牌号应与行驶证相符(3 个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缺少 一个证明材料此项得 0 分);2、供应商租赁的配送车辆提 供:1)车辆行驶证、2)车辆租赁合同扫描件、3)车辆正面 (显示车牌号码)彩色照片,车牌号应与行驶证相符(3 个 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缺少一个证明材料此项得 0分)。 (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 3 冷藏保 鲜库 8分 投标人自有或租用冷藏仓库 100 立方米得 6 分,每多 20 立 方米加 1 分,最多加 2 分。本项满分 8 分。 备注: 1)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明和冷藏保鲜库安装合同证明(需 体现冷藏保鲜容积)及实景照片。 2)租用的提供 1年以上的租赁协议和冷藏保鲜库安装合同证明 (需体现冷藏保鲜容积)及实景照片。 未按照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提供材料不齐全的, 本项不得 分。 (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 4 配送人员 5分 1、为本项目提供不少于 5人的配送人员,并承诺为配送人员 购买社保的得 1分; 2、为本项目提供不少于 10 人的配送人员,并承诺为配送人 员购买社保的得 5分; 注:提供拟投入配送人员身份证扫描件及劳动合同作为证明。 (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 5 采供库 房 6分 供应商在项目所在地拥有原材料配送采供厂房: 1、厂房面积 6000-8000平方米的得 6分,; 2、厂房面积 4000-6000平方米的得 3分; 3、厂房面积<3999平方米的不得分。 备注: 1)自有仓库的提供自有证明(体现面积)和实景照片; 租用仓库的提供 1 年以上的租赁合同(体现面积) 及实景照 片; 2)实景照片包含:外部照片、内部照片; 3)未按照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提供材料不齐全的,本项不 得分。 (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 61 技术分:(满分 35分) 序号 评审项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 1 满足采购内 容及要求 5分 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技术参数偏离表,对照招标要 求的采购内容及要取进行比较,全部满足或优于招 标要求的得 5分,每负偏离一项扣 1分,扣完为止。 2 采购方案 5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采购 渠道选择②采购时间③食材初加工措施④采购质量 保障措施⑤临时性采购保障措施等)进行评分,内 容齐全合理、详细完整的得 5-3分,方案比较完整, 合理的得 2-1分,方案不完整详细的得 0.9-0.1分, 未提供本项不得分。 3 配送方案 5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配送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包装 措施②运输方式③保存措施④配送计划⑤装卸安排 ⑥配送设备保障等)进行评分,方案内容详细合理, 计划周详的得 5-3 分,方案比较详细周详的得 2-1 分,方案明显有缺项漏项的得 0.9-0.1 分,未提供 方案的本项不得分。 4 卫生保障方 案 5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卫生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 包装卫生②初加工保障③卫生检测④储存措施等) 进行评分,方案考虑周全能保证食材卫生的得 5-3 分,方案不够周全,有缺漏的得 2-1 分,方案明显 有缺项漏项的得 0.9-0.1 分,未提供方案的本项不 得分。 5 售后服务方 案 5分 计划周详的得 5-3 分,方案比较详细周详的得 2-1 分,方案差的得 0.9-0.1 分,未提供方案的本项不 得分。 6 应急预案 5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预案(须包括但 不限于①食品安全事故分析②预防措施③应急处理 小组④处理措施⑤监督管理等)进行评审。 每提供一项得 1分,最高得 5分,未提供不得分。 7 项目负责人 现场阐述 5分 投标供应商代表阐述投标人基本情况、项目实施方 案、售后保障服务说明,并回答评委提问,评标委 员会对投标代表阐述情况和答疑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计分,未阐述的按缺项评审。(现场阐述时间控制 在 10 分钟以内,投标供应商代表必须持本人身份 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需附加盖公章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到现场阐述)优得 5-3 分,一般的得 2-1分,差得 0.9-0.1分,不阐述或 证件不符不得分。 62 政策加分:(满分:5分) 1 少数民族地 区加分(满分 3分) 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 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加分,得 3 分 根据贵州省财政厅黔财采【2017】6 号文的相关要求。 2 节能环保产 品加分 (满分 2 分) 对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 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 加 0.3 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 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 0.5 分,最高不得超过 2 分(提供证明材料) 注:1、必须按打分条款逐一打分。 2、计算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扣分因素 分值(5 分) 评审内容 评分细则 5分 细微偏差扣分(每出现 一处细微偏差扣 1 分, 同一错误出现两次以上 的,按一处计,扣 1分), 扣完为止。 1、补正、修改的内容或者评标委员会发现 投标书中出现非实质性偏差(如明显文字、 计算错误、多余标识等)的内容。 2、投标供应商的包封套未按要求标记和签 署:如重复标记和签署、选项签署时同时签 署、多余标识和签署的。 技术部分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4、 废标条款 4.1本次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过已公布的采购预算金额及其他相应价格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5、无效标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该供应商的投 标文件不参与评审,且不计算入投标供应商家数: 投标文件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送达的; 供应商的参会代理未按本投标文件规定时间参加开标会议的; 63 投标文件的包封套未按投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识和签署的(多余标识和签署的除 外);或者包封套破损严重并且足以看见投标文件封面所有内容的; 供应商参会代表应出示的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的; 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完整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及签字的; 供应商不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 投标报价被评审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的; 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 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 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专家小组应当将 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作出响应的; (11)投标函的投标价格采用手写或作修改的; (1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13)在资格性评审,评标委员会认定供应商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中规定 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14)投标文件对本招标文件需承诺内容未作出承诺的; (15)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异常一致; (16)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上传 IP地址为一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弄虚作假的行为,其投标无效: ①使用仿造、变造的许可证件、印章或票据凭证等; ②提供虚假的材料、样品、检验报告、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③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64 ④冒名顶替他人签字; ⑤提供虚假的技术参数或服务方案; ⑥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13)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参加本采购项目的。 (16)投标文件中的非中文数据或资料未提供中文译文,评标专家小组无法 评判的; (1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 控股公司,在同一采购项目/品目中同时投标的。 (18)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足以导致投标文件无效的情形。 6、定标 6.1. 定标原则:评委会根据各投标人的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名情况,按最 终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 6.2. 定标程序 6.2.1 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 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 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 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6.2.2 评委会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6.2.3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在相关政府网站上发布中标公示。 6.2.4 公示结束后,向中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6.2.5 招标采购单位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 料。 7. 评标专家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7.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65 7.2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和供应 商提供的产品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 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 7.3 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 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供应商透露评审情况。 7.4 发现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 监管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发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采购活动 中有干预评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供应商的其他好处及其 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7.5 解答有关方面对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 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监管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 7.6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8.1 应邀按时参加评审和咨询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 时参加评审或咨询的,应及时告知监管部门或者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不得私自转托他人。 8.2 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 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监管部门、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 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 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 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 8.3 评审或咨询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 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有在场工作人员陪同。 8.4 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 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参加该采购项 目的供应商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为借口,表达与其原投标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 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 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66 8.5 在咨询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产品标准,认真听取咨询方的 合理要求,提出科学合理的、无倾向性和歧视性的咨询方案,并对所提出的意见 和建议承担个人责任。 8.6 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 本评标办法的解释权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请各位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打分条款所要求的真实资料,如提供 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否决,同时将移交监督机关处理并没收保证金。 67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此采购合同仅作参考) 第一节主要条款 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 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卖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 卖方的款项。 3、产品: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工程、材料、设备、 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它技术资料及其它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服务,如运输、保险、 安装、调试、性能考核、提供操作,维修及其他技术指导、培训等和合同中规定 的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5、买方:系指购买产品和服务的法人。 6、卖方:系指响应文件被买方接受,而且根据合同规定向买方提供产品和 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其他实体。 7、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现场交货指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产品运 抵现场并承担一切费。合同项下的全部产品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现 场”系指合同项下的产品将要进行安装和使用的地点,其地名在采购文件的“投 标资料表”中的合同条款资料中指明。工厂交货指由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事 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 担。运输部门出具最后一批货物运单的日期为交 货日期。买方自行提货指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 日期。 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事先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产品 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并被买方接受的手续。若采购文件技术规范中无相应验收规范 的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9、技术规格:卖方提供产品的技术规格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和技 术规格附件(如果有的话)、响应文件的技术规格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 响应文件的 “供货范围和技术说明”相一致。 10、标准 10、1本合同下交付的产品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 标准, 则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最新版本的标准。 68 10.2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11.1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 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 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 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11.2除了合同本身外,11.1 条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 方有要求,卖方应在完成合同后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归还给买方。 12、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 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 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3、包装要求: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卖方提供的全部产品,均应需用国家或 行业标准进行包装,使包装适宜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装卸时受 损,确保产品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产品锈蚀、损坏和损失 均由卖方承担赔偿责任。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14、保险:如果产品是按照现场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以发票金额的 110% 办理产品运抵现场的“一切险”,保险范围覆盖卖方承诺装运的产品。如果产品 是按工厂交 货、或买方自行提货方式报价的,其运输保险可由卖方办理,运保 费由买方负责。 15、技术资料:合同项下的产品技术资料(除合同文件有专门规定外)将以 下列方式交付:合同生效后 60天之内,卖方应将合同规定的中文技术资料,如 目录索引、图纸、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 和示意图寄给买方。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产品一起发运。 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在收到买方 通知后 3 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 16、质量保证 16.1卖方应保证产品是新近出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除非合同另有规 定,产品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的全部最新而成熟的改进,并符合最新版本的国家 或行业的标 准,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所 提供的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条件下,可满足买方使用需求并在其使 69 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产品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 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6.2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行检验结果或/和当地质检部门检验结果,在质 量保证期内,如果发现产品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产品是有缺 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零部件和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 形式通知卖方。 16.3在合同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在合同文件中规定的收到通知后应 做出响应的期限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产品或部件。 如果卖方在上述规定的收到通知后应做出响应的期限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 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7检验和考核验收 17.1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产品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 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产品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申请 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 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 17.2产品运抵现场后,买方有权对产品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 并出具检验证书。如发现产品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在产 品运抵现场后 90 天内,根据按检验标准自行检验结果和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检 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责任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由投保/托运方负 责交涉索赔事宜;或 产品运抵现场后,由卖方的代表进行检查,买方有权监督卖方代表的检查, 所有产品的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的不符,包括运输中的损坏、丢失均由卖方 负责。 17.3如果产品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 产品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有权向卖方提 出索赔。 17.4买方有权提出在产品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监造,卖方有义务为 买方监造人员提供方便,当买方需要对产品出厂前的试验进行监察时,制造厂应 该事先作出安排。 17.5合同产品的安装工作在按照技术资料的规定完成后,双方应按照合同规 定对合同产品进行性能考核(即终交验收考核)。如果合同附件规定的所有保证 70 指标在性能考核中都已达到,双方的被授权代表应在性能考核后 5 日内签署合 同产品的验收证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证书签署日应视为安装完成日亦即 完成终交验收。 17.6如果在合同文件规定允许的最后一次性能考核中仍有指标没有达到合 同附件的要求,买方有权按第 17 条的规定向卖方提出索赔。 18伴随服务 18.1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规定的附 加服务(如果有的话): 实施或监督所供产品的现场组装和/或试运行提供产品组装和/或维修所需 的工具。 为所供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提供产品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 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在卖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产品的组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或 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18.2卖方应提供合同文件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 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19备件 19.1卖方应承担下列与提供备件有关的责任: 买方从卖方选购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 所承担的质量责任和服务义务。 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卖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 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 在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 纸和规格。 20索赔 20.1除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买方有权根据按检验标 准自行检验的结果和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20.2若卖方未按本合同条款第 13 条和第 14 条规定承担在产品检验或性 能考核中和质量保证期内的义务和责任,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在此情况下 双方可通过协商, 按照下列的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71 卖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 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 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产品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根据产品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 降低产品的价格。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产品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 / 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 费用。同时,卖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属于卖方责任应免费修理合同产品缺陷或消除不符合合同之处的情况,如果 卖方不能派遣人员到现场,买方有权自行消除缺陷或不符合合同之处,由此产生 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赔偿由卖方违约引起的其他损失。 20.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30 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 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30 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 间内,按照第 17.2 条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议付货款 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满足索赔 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 20.4 当属于 17.2 条情况的索赔发生时,如果索赔通知是在保证期满后 30 日内提出的,应被认为是有效的。 21延期交货 21.1卖方应按照“招标产品清单”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21.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 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的通 知后,应进行分析,如果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21.3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地拖延交货,将被扣没履约保证金并加以违约损失 索赔和/或终止合同。 22.误期赔偿 22.1 除了合同的专门约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 供服务, 买方可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迟交一周,按迟交产 品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 0.5%计收(一周按 7 天计算,不足 7 天按一周计算)。 72 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迟交产品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 5%。如果卖方 在达到最高误期赔偿限额后仍不能交货,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23不可抗力 23.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 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受不可抗力影响导致合 同义务延迟或不能履行的一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尽快以传真方式将不可抗力事件 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并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的期限也应予相 应延长。 23.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 并在事故发生后 14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邮寄或派人送达 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超过合同规定的期限的,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 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24税费 24.1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 24.2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24.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24.4在中国境外生产的产品的进口关税均由卖方负责。 25.履约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对履约保证金的要求) 25.1 如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 补偿。 26.违约终止合同 26.1如果卖方有下述违约行为或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违约行为的情况,买 方可以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全部或部分地终止合同,在这些情况下,并不 影响买方向卖方提出的索赔: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最终 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产品、技术文件;或卖方未能使合同产品达到合同附件规 定的最低技术性能和保证指标;或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细微义务 除外),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 30 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 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违约行为。 26.2在买方根据第 23.1 条款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 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向卖方或其他供货人购买与合同被终止部分同种的产品, 73 卖方应对买方购买同种产品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卖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 终止的部分。 27其他情况终止合同 27.1如果卖方破产或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终 止合同,而不给对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 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27.2如果买方认定卖方在竞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有腐败或欺诈行 为,买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28转让和分包 28.1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 义务。 28.2对投标中明确分包的合同,卖方应将合同的全部分包合同书面通知买 方,但此分包通知书不能解除卖方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8.3分包必须符合合同条款第 11 条的规定。 29.合同的协商变更与修改 29.1买方可以以书面方式向卖方发出变更要求,协商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 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 (1)当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产品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在相关部分尚未投入生 产前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 (2)在合同项下的产品托运之前,变更运输、包装的方法、交货地点; (3)卖方提供的服务。 除了上述的情况外,不应对合同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除非双方同意并签订 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合同修改书应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 合同修改书应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 30.争端的解决 30.1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 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六十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仲裁或诉讼, 仲裁和诉讼应在买方所在地进行。 30.2仲裁或诉讼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另有裁决外,仲 裁或诉讼费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74 30.3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应 继续执行。 31.通知 31.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 一方应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确认,回复对方。 31.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起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较晚的一个 日期为准。 第二节 拟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仅供参考) 采购货物供货合同 采购人: (以下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惠、自愿、公平的原则,经 甲乙双方商议,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在该项目招标文件中所列需求提供下列货物: 单位:元人民币 以 上 约 定 之 货 物详细描述见“招标标书文件内所规定的货物名称,附件、数量、规格、以相关 的软件硬件和技术参数要求”和本合同附件并以此为准。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1、本合同项下设备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2、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 前和保修期内备所有品备件发生含税费用。 3、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费用/售后服务费用。 货物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价格 合计 合计 大写 75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 / 之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报价文件(报价单); (2)技术规格响应表; (3)服务承诺; (4)本合同规定的附件; (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 质量保证 1、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原厂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 定的质量、规格、配置和性能的要求。 2、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 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第五条 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响应文件规定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 点:。 2、交货时间: 货物:按政府采购计划申报表编制计划和招标文件执行。 3、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以及招标文件和本合同附件所规定 的货物、性能(功能)、数量和规格要求。 4、甲方应在到货后 30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包括(但不限于): 型号、规格、性能(初步)、功能、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安 装调试是否合格,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陪件、随机工具等是否齐 全(符合标书)及本合同附件的规定和要求。 5、设备运达、装卸调试间期产生的安装、人工、搬运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本合同所附的“售 后服务条款”提供服务。 2、合同期内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由乙方安排人员到 货物使用现场维修、人员培训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整机(系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 年。并作好记录供双方保存。 76 4、系统组成所涉及的第三方产品由乙方提供相关型号、功能、技术参数等 供甲方选择确定。 第七条 付款方式 乙方按第一、三、四、五条规定交付货物验收合格并正常使用后,甲乙双方 协商付款。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 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 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 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向合同签署辖区内的仲裁委员会按 其仲裁规则申请仲 裁。如不服仲裁结果,可向合同签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共页,其中附件页;附件包括,为本合同必要组件。不可分割 部分)壹式肆份,即: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 方 ( 采 购 人 ): 乙 方 ( 供 应 商 ): 代 表 ( 签 字 ): 代 表 ( 签 字 ): 开户银行: 账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以补充合同约定,原则上不能超越和违背 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的范围及内容。 77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以专业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工具提供格式与此处格式不一致 的以工具为准。投标文件中加盖的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 加盖其中任意一个均视为同时响应了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 名要求。) 78 投标文件 U 盘密封袋封面 项目名称: 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在 2021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79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80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价格表 四、技术参数偏离表 五、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六、业绩 七、投标保证金递交凭证 八、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的书面声明 十一、相关声明函 十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十三、技术部分 81 报价函 (采购人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名称)项目招标文件(项 目编号 ),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 1、我方自愿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和服务, 投标报价为大写: ,小写:¥ ;(此报价为含税价格)(人民币) 此价格包括所有食材配送至指定交货地的食材费、运杂费(含保险费)、包 装费、各种检测费、管理费、售后服务费等综合费用和其他完成招标要求的所有 费用最终交付采购人合格验收使用有关的费用。 2、服务期: 。 3、交货地点: 。 4、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已交纳人民币 元(小写: ) 的投标保证金。 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 (1)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响应文件; (3)在投标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 (4)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 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5、我方递交资料:*.ZYTF(加密)及*.nZYTF(非加密)两份电子投标文件。 6、本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 日历天。 7、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愿承担相关 责任。 8、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 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82 9、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的行为。 10、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作为,所造成的损失、 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方承担。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手 机: 电子邮件: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83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____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必须清晰)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84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 (采购人名称) : 我_______(姓名)系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本授权,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项目名称: ) 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参加的投标、 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代理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 直有效。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权。 委托期限: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必须清晰)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85 三、投标价格表 投标单位名称 : 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 采购内容 报价(元)(人民币) 备注 1 食堂食材采购及配 送 服务期与地点 其它承诺(声明) (如有) 供应商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 供应商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注:1.如果以上内容无法满足投标单位对投标报价描述,可自行添加包含在 价格因素内的一切内容。 2.“报价”应与“投标函”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价格表为准。 3. 本表所填报价均应包括其它所有费用。 4. 微型或小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产品须在报价表后面及响应 文件中投标价格表后面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否则自行承担价格扣除遗漏的 结果。 86 食材分项报价表 序号 商品名称 年用量 单位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单价 各项总价 粉面米皮 1 凉粉 1200 斤 粉面米皮 干、湿粉 2 土豆芡粉 35 斤 粉面米皮 芡粉 3 食用大碱 5 斤 粉面米皮 碱、苏打 4 干米线 3000 斤 粉面米皮 干、湿粉 5 龙口粉丝 1*180g 130 包 粉面米皮 干、湿粉 6 酸辣粉 130 斤 粉面米皮 干、湿粉 7 凉米皮 2000 斤 粉面米皮 干、湿粉 8 细水面 1430 斤 粉面米皮 干、湿面 9 宽刀面 1*2.5kg 780 斤 粉面米皮 干、湿面 10 细刀面 1*2.5kg 12 把 粉面米皮 干、湿面 11 龙口粉丝 1*180g 40 件 粉面米皮 干、湿粉 12 鸡蛋面 1*2.5KG 25 把 粉面米皮 干、湿面 干杂 1 熟米豆 280 斤 干杂(免税 熟豆类 2 熟四季豆米 260 斤 干杂(免税 熟豆类 3 绿豆 120 斤 干杂(免税 干豆类 4 玉华豆 100 斤 干杂(免税 干豆类 5 芸豆 90 斤 干杂(免税 干豆类 6 干豇豆 30 斤 干杂(免税 干豆类 87 7 干香菇 140 斤 干杂(免税 干蔬菜 8 干木耳(小) 120 斤 干杂(免税 干蔬菜 9 贡菜(散) 100 斤 干杂(免税 干蔬菜 10 白芝麻(散) 13 斤 干杂(免税 干果干籽类 11 花生米 1300 斤 干杂(免税 干果干籽类 12 枸杞 12 斤 干杂(免税 干果干籽类 13 银耳 36 斤 干杂(免税 干蔬菜 14 红枣 13 斤 干杂(免税 干果干籽类 15 红辣椒面(粗) 360 斤 干杂(免税 散装干辣椒 16 糊辣椒面(粗) 120 斤 干杂(免税 散装干辣椒 17 烧烤辣椒面 1*2.5kg 7 包 干杂(免税 散装干辣椒 18 熟豌豆米 312 斤 干杂(免税 熟豆类 19 干海椒节 120 斤 干杂(免税 散装干辣椒 20 干木耳(大) 39 斤 干杂(免税 干蔬菜 21 竹荪(散) 26 斤 干杂(免税 干蔬菜 22 干花菜 50 斤 干杂(免税 干蔬菜 23 阴包谷籽 240 斤 干杂(免税 干蔬菜 24 干辣椒个个 13 斤 干杂(免税 散装干辣椒 25 小米辣干辣椒节 20 斤 干杂(免税 散装干辣椒 26 绿豆芽 260 斤 干杂(应税 豆腐、魔芋 27 黄豆芽 520 斤 干杂(应税 深加工菜 88 28 酸菜 960 斤 干杂(应税 深加工菜 29 酸豇豆(散) 650 斤 干杂(应税 深加工菜 30 酸萝卜 260 斤 干杂(应税 深加工菜 31 卤香干 390 斤 干杂(应税 豆腐、魔芋 32 菜豆花 1100 斤 干杂(应税 豆腐、魔芋 33 老豆腐 1200 斤 干杂(应税 豆腐、魔芋 34 米豆腐 600 斤 干杂(应税 豆腐、魔芋 35 灰豆腐 500 斤 干杂(应税 豆腐、魔芋 36 魔芋 1000 斤 干杂(应税 豆腐、魔芋 37 全形榨菜 件 120 件 干杂(应税 深加工菜 38 大头菜丝 780 斤 干杂(应税 深加工菜 39 豆腐干 2000 张 干杂(应税 豆腐、魔芋 40 杂海椒(红) 600 斤 干杂(应税 杂面杂椒扣 41 细盐菜 390 斤 干杂(应税 深加工菜 42 本地杂海椒 200 斤 干杂(应税 杂面杂椒扣 43 杂海椒(青) 520 斤 干杂(应税 杂面杂椒扣 44 煎豆腐 390 斤 干杂(应税 豆腐、魔芋 45 水豆花 1000 斤 干杂(应税 豆腐、魔芋 46 甜酒(散) 260 斤 干杂(应税 甜酒 47 腐竹 30 斤 干杂(应税 豆腐、魔芋 48 酸豇豆 1*1kg 260 包 干杂(应税 深加工菜 49 豆腐干(薄) 300 斤 干杂(应税 豆腐、魔芋 89 50 杂面(散) 130 斤 干杂(应税 杂面杂椒扣 后厨用品类 1 立白洗洁精 1*4kg 100 桶 后厨用品类 后厨用品 2 84 消毒液 1*500ml(瓶) 100 瓶 后厨用品类 后厨用品 3 烧碱(工业用氢氧化 钠)1*25kg 100 斤 后厨用品类 后厨用品 4 牛筋长袖手套 20 双 后厨用品类 后厨用品 5 刷把 10 把 后厨用品类 后厨用品 6 拖把 10 把 后厨用品类 后厨用品 7 一次性桌布 20 包 后厨用品类 后厨用品 8 牙签 50 板 后厨用品类 后厨用品 9 塑料袋 1*15cm*150 把 1 件 =150 把 150 把 后厨用品类 后厨用品 10 垃圾袋 52CM*30 把 2 件 后厨用品类 后厨用品 11 塑料袋 48CM*40 把 2 件 后厨用品类 后厨用品 12 塑料袋 48CM*40 把 40 把 后厨用品类 后厨用品 13 保鲜膜 30 公分 5 卷 后厨用品类 后厨用品 90 14 垃圾袋 1*36cm 30 把 后厨用品类 后厨用品 15 毛巾(蓝色) 120 张 后厨用品类 后厨用品 16 橡胶手套 100 双 后厨用品类 后厨用品 17 百洁布 60 张 后厨用品类 后厨用品 18 塑料袋1*36cm*45 把 100 把 后厨用品类 后厨用品 19 雕牌洗洁精 4.68kg*4 52 桶 后厨用品类 后厨用品 肉蛋类 1 腊肉 300 斤 肉禽类 初加工肉类 2 仔排 1200 斤 肉禽类 鲜猪肉 3 肥肉 1100 斤 肉禽类 鲜猪肉 4 三线肉 2300 斤 肉禽类 鲜猪肉 5 猪蹄花 2230 斤 肉禽类 鲜猪肉 6 瘦肉 700 斤 肉禽类 鲜猪肉 7 牛肉 500 斤 肉禽类 鲜牛肉 8 公鸡(宰好) 2000 斤 肉禽类 鲜家禽 9 鹅 200 斤 肉禽类 鲜家禽 10 猪血(盆)约 9 斤 50 盆 肉禽类 鲜猪肉 11 肉沫 4420 斤 肉禽类 鲜猪肉 12 猪血(斤) 500 斤 肉禽类 鲜猪肉 13 前腿肉 2000 斤 肉禽类 鲜猪肉 91 14 白条老母鸡 500 斤 肉禽类 鲜家禽 15 鸭肉 1500 斤 肉禽类 鲜家禽 16 鸡蛋 1*360 个 48 件 蛋产品类 蛋类 17 皮蛋 2900 个 蛋产品类 蛋类 18 咸蛋(生) 650 个 蛋产品类 蛋类 19 鹌鹑蛋 180 斤 蛋产品类 蛋类 20 咸蛋(熟) 1200 个 蛋产品类 蛋类 食品 1 鸡蛋糕 300 斤 食品 糕饼类 2 王中王火腿肠 1*70g 300 支 食品 包装食品 3 甜玉米(罐) 30 件 食品 灌装食品 4 鸡蛋干 1*150g*50 包 12 件 食品 包装食品 5 双汇火腿肠 1*65g*50 支 800 支 食品 休闲食品 6 鱼丸 1*4*5 斤 120 斤 食品 冷冻食品 7 思念白糯小汤圆 1*500 克 180 包 食品 冷冻食品 8 千叶豆腐 1*400g*30 包 520 包 食品 冷冻食品 生鲜蔬菜类 92 1 莲花白 1403 斤 蔬菜类 叶类 2 大白菜 507 斤 蔬菜类 叶类 3 生菜 240 斤 蔬菜类 叶类 4 嫩南瓜(条) 540 斤 蔬菜类 瓜类 5 菜心 250 斤 蔬菜类 叶类 6 小白菜 250 斤 蔬菜类 叶类 7 小芹菜 260 斤 蔬菜类 叶类 8 韭菜 320 斤 蔬菜类 叶类 9 瓢儿菜 780 斤 蔬菜类 叶类 10 青菜 500 斤 蔬菜类 叶类 11 娃娃菜 100 包 蔬菜类 叶类 12 香菜 780 斤 蔬菜类 叶类 13 雪里红 700 斤 蔬菜类 叶类 14 油麦菜 648 斤 蔬菜类 叶类 15 鱼香(新) 120 斤 蔬菜类 叶类 16 熟冲菜 40 斤 蔬菜类 初加工蔬菜 17 豇豆 1000 斤 蔬菜类 豆荚类 18 豌豆片(新) 480 斤 蔬菜类 豆荚类 19 无筋豆 480 斤 蔬菜类 豆荚类 20 冻菌*平菇 260 斤 蔬菜类 菌类 21 鲜香菇 240 斤 蔬菜类 菌类 22 冬瓜 1040 斤 蔬菜类 瓜类 93 23 莴笋头 1200 斤 蔬菜类 根茎类 24 胡萝卜 1040 斤 蔬菜类 根茎类 25 紫薯 390 斤 蔬菜类 根茎类 26 西兰花 650 斤 蔬菜类 根茎类 27 花菜 650 斤 蔬菜类 根茎类 28 品蓝 260 斤 蔬菜类 根茎类 29 莲藕 320 斤 蔬菜类 根茎类 30 山药 280 斤 蔬菜类 根茎类 31 芋头 100 斤 蔬菜类 根茎类 32 折耳根 520 斤 蔬菜类 根茎类 33 白萝卜(条) 1200 斤 蔬菜类 根茎类 34 老姜 390 斤 蔬菜类 姜葱蒜 35 大葱 130 斤 蔬菜类 姜葱蒜 36 小葱 1040 斤 蔬菜类 姜葱蒜 37 蒜米 520 斤 蔬菜类 姜葱蒜 38 蒜苗 650 斤 蔬菜类 姜葱蒜 39 青椒 520 斤 蔬菜类 蔬果类 40 青线椒 120 斤 蔬菜类 蔬果类 41 茄子 800 斤 蔬菜类 根茎类 42 西红柿 780 斤 蔬菜类 根茎类 43 红椒 390 斤 蔬菜类 蔬果类 44 西芹 240 斤 蔬菜类 叶类 94 45 红蒜苗 650 斤 蔬菜类 姜葱蒜 46 洗姜 360 斤 蔬菜类 姜葱蒜 47 付瓜 360 斤 蔬菜类 瓜类 48 白玉米棒(净) 1040 斤 蔬菜类 蔬果类 49 去皮红薯 1500 斤 蔬菜类 初加工蔬菜 50 茴香菜 30 斤 蔬菜类 叶类 51 鲜虫草花 130 斤 蔬菜类 叶类 52 丝瓜 150 斤 蔬菜类 瓜类 53 有机花菜 325 斤 蔬菜类 根茎类 54 金针菇(小包) 10 包 蔬菜类 菌类 55 苦瓜 200 斤 蔬菜类 瓜类 56 红柿子椒 50 斤 蔬菜类 蔬果类 57 白玉米(毛) 300 斤 蔬菜类 蔬果类 58 土豆 5000 斤 蔬菜类 根茎类 59 白玉米棒(带叶) 300 斤 蔬菜类 蔬果类 60 青豌豆米 300 斤 蔬菜类 豆荚类 61 冲菜 520 斤 蔬菜类 初加工蔬菜 62 红小米椒 48 斤 蔬菜类 蔬果类 63 胭脂萝卜 200 斤 蔬菜类 根茎类 64 豌豆尖 130 斤 蔬菜类 叶类 65 野葱 130 斤 蔬菜类 姜葱蒜 66 法香 5 斤 蔬菜类 叶类 95 67 红菜苔 300 斤 蔬菜类 叶类 68 儿菜 480 斤 蔬菜类 根茎类 69 菱角菜 1200 斤 蔬菜类 根茎类 70 去皮菱角菜 480 斤 蔬菜类 蔬果类 71 青菜苔 400 斤 蔬菜类 叶类 72 白菜苔 390 斤 蔬菜类 叶类 73 白萝卜(圆) 2000 斤 蔬菜类 根茎类 74 小肉包 3600 个 熟食类 熟食 75 花卷 300 斤 熟食类 熟食 76 小馒头 260 斤 熟食类 熟食 77 芝麻饼 260 个 熟食类 熟食 78 红糖发糕 390 斤 熟食类 熟食 79 干海带皮 130 斤 水产类 干水产 80 干海带丝 1*6 斤 12 件 水产类 干水产 81 草鱼(杀好) 700 斤 水产类 鲜活鱼 调味品类 1 海天蚝油 1*700g*12 180 瓶 调味品类 蚝油 2 海天老抽豉油 1*800ml*12 65 瓶 调味品类 酱油 3 海天蒸鱼豉油 450ml*12 60 瓶 调味品类 酱油 96 4 四眼井 1*420ml*20 瓶 480 瓶 调味品类 醋 5 加加料酒 1*500ml 240 瓶 调味品类 料酒 6 食盐 1*500g(包) 500 包 调味品类 食盐 7 毛哥老鸭汤 1*350g*30 包 300 包 调味品类 调料包 8 重庆火锅底料 1*6000g 150 包 调味品类 调料包 9 越舫黄酒 1*450ml*20 350 瓶 调味品类 料酒 10 干豆豉(散) 260 斤 调味品类 豆瓣豆乳豉 11 老干妈花生油辣椒 1*275g 300 瓶 调味品类 酱汁 12 老干妈风味水豆豉 1*210g 288 瓶 调味品类 豆瓣豆乳豉 13 老干妈豆豉油辣椒 1*280g 100 瓶 调味品类 酱汁 14 郫县豆瓣 1*4kg 48 桶 调味品类 豆瓣豆乳豉 15 番茄酱 1*850g 12 瓶 调味品类 酱汁 16 八角 10 斤 调味品类 香料类 17 桂皮 10 斤 调味品类 香料类 18 白扣 10 斤 调味品类 香料类 97 19 砂仁 10 斤 调味品类 香料类 20 香叶 10 斤 调味品类 香料类 21 茴香 3 斤 调味品类 香料类 22 卤料 10 斤 调味品类 香料类 23 白糖 260 斤 调味品类 糖类 24 冰糖 260 斤 调味品类 糖类 25 树上鲜花椒油 1*400ml*12 瓶 150 瓶 调味品类 香油 26 芝麻油 360ml 50 瓶 调味品类 香油 27 木姜油 1*130ml 10 瓶 调味品类 香油 28 胡椒面 10 斤 调味品类 胡椒 29 野山椒 1*1kg 180 包 调味品类 包装辣椒 30 辣山糟海椒 15 千 克 30 桶 调味品类 包装辣椒 31 贵三红糊辣椒面 1*2.5kg 26 包 调味品类 包装辣椒 32 贵三红红辣椒面 1*2.5kg 20 包 调味品类 包装辣椒 33 红辣椒面(细) 50 斤 调味品类 包装辣椒 34 花椒面(青) 10 斤 调味品类 花椒 35 凯里酸汤 1*600g 50 瓶 调味品类 调料包 36 烧烤辣椒面 6 包 调味品类 包装辣椒 98 1*100g 37 食盐 1*500g(包) 12 件 调味品类 食盐 38 草果 10 斤 调味品类 香料类 39 太太乐味精 1*1kg*10 包 115 包 调味品类 味精、鸡精 40 永川干豆豉 1*150g 39 包 调味品类 豆瓣豆乳豉 41 东古一品鲜酱油 1*500ml*12 瓶 243 瓶 调味品类 酱油 42 花椒籽(红) 20 斤 调味品类 花椒 43 家乐辣鲜露 1*400ml 180 瓶 调味品类 调料包 44 十三香 1*45g 10 包 调味品类 香料类 45 滑菇 1*1.8 千克*4 瓶 268 瓶 调味品类 豆瓣豆乳豉 46 贵三红泡椒节二荆 条 2.5kg 12 瓶 调味品类 包装辣椒 47 野山椒 1*1kg 12 件 调味品类 包装辣椒 48 树上鲜花椒油 1*400ml*12 瓶 20 件 调味品类 香油 49 四眼井 1*420ml*20 瓶 12 件 调味品类 醋 99 50 刘胡子酸汤鱼火锅 底料 1*210g 50 包 调味品类 调料包 51 毛哥老鸭汤 1*350g*30 包 20 件 调味品类 调料包 52 香果 12 斤 调味品类 香料类 53 白芷 12 斤 调味品类 香料类 54 味莼园甜面酱 1*400g 3 件 调味品类 酱汁 杂粮类 1 大米 8000 斤 杂粮类 杂粮 2 小米 120 斤 杂粮类 杂粮 3 窝窝头 260 包 杂粮类 杂粮 4 玉米沙 65 斤 杂粮类 杂粮 合计 供应商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 供应商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100 四、技术参数偏离表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序号 投标产品名 称 招 标 技 术 参数 投标技术参 数 偏离情况 备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1.“偏离”系指“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2.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 一、技术要求”填写,投标供应商保证在此 表中列出的各项指标均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对于未在此表中列出的各项指标招标方有理由认 为均未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并可判定对该条款的投标响应为“负偏离”。 3.供应商须按本表格式填写,不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的,评标委员会评审中可以不予认可,并 可判定对该条款的投标响应为“负偏离” 4.无论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技术参数的要求是否有偏离,均应逐条列在该表中。 5.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 处罚。 101 五、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全称 主要业务范围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 务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成立日期 现 有 职工 人 数 备注: (本表后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许可证)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月日 102 六、业绩 业绩一览表及证明材料 序号 采购单位名称 采购项目 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备注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说明:按业绩一览表所列顺序依次排列合同。 103 七、投标保证金递交凭证 104 八、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就 (采购项目名称) 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郑重承诺如下: 我公司承诺所提供的投标相关资料(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及法人签字真实、 准确、完整、有效,随时备查,若因提供虚假资料所产生的后果,由公司承担一 切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法律责任。 法人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05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 (招标代理公司名称) 本公司 (投标供应商名称)在参加贵公司举行的 招标项目[项目编 号: ]中如获中标,保证在收到贵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 贵公司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如我公司违约,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106 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 致: (采购单位) 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 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招标采购,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 日 期:年月日 107 十一、相关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如有)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 (项 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 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 可不填报 108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及证明材料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 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 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109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及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10 十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评分标准内容及投标人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111 十三、技术部分 注: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此内容 1、采购方案 2、配送方案 3、卫生保障方案 4、售后服务方案 5、应急预案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评标办法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 U 盘密封袋封面 投标文件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价格表 四、技术参数偏离表 五、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六、业绩 七、投标保证金递交凭证 八、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十一、相关声明函 十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十三、技术部分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三、投标价格表 四、技术参数偏离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1.“偏离”系指“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2.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 一、技术要求”填写,投标供应商保证在此表中列出的各项指标均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对于未在此表中列出的各项指标招标方有理由认为均未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并可判定对该条款的投标响应为“负偏离”。 3.供应商须按本表格式填写,不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的,评标委员会评审中可以不予认可,并可判定对该条款的投标响应为“负偏离” 4.无论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技术参数的要求是否有偏离,均应逐条列在该表中。 五、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六、业绩 七、投标保证金递交凭证 八、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 (招标代理公司名称) 本公司 (投标供应商名称)在参加贵公司举行的 招标项目[项目编号: ]中如获中标,保证在收到贵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贵公司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如我公司违约,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十一、相关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及证明材料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及证明材料 十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十三、技术部分 注: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此内容 1、采购方案 2、配送方案 3、卫生保障方案 4、售后服务方案 5、应急预案 2021-11-18T10:03:01+0800 - ?????????¤?????????í???????? veri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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