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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梅村街道办事处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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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PXGJCG2021-169

二、项目名称: 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梅村街道工业园区、综合管理科、城管管理科食堂食材采购。供货、配送品种:叶、瓜、果、根、茎类时蔬、水产品分为(鲜活和冷冻)、肉类、米、食用油、调料。2/
3600000(折扣率:90%)无锡市万亩良田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八士东房桥村913202053239481895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1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无锡舒成昊商贸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不通过/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数量单价规格型号
1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文件要求13600000(折扣率:90%)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黄伟,江海涛,高庆菊,金志强,许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采购代理费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下列费率打7折计取:100万元以下1.5%,100万-500万1.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3052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梅村街道办事处

地 址: 无锡市梅苑路108号

联系方式:0510-881533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2018号

联系方式: 0510-828300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燎原、吕红菲

电 话: 0510-82830057


附件信息:

  • 见附件列表
招标文件---食堂食材采购项目10.21.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万亩良田.pdf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无 锡 市 政 府 采 购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政府采购编号:PXGJCG2021-169

采购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 购 人: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梅村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

目 录

一.投标邀请函

二.投标供应商须知

三.采购需求

四. 合同书(格式)

五.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邀请函

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梅村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你单位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下列附表中的相关事项:

序号

内 容

1

采购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PXGJCG2021-169

采 购 人: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梅村街道办事处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

采购代理机构: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蠡湖大道2018号普信COPO 2号楼

3

项目概况、要求:(具体内容、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三.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梅村街道工业园区、综合管理科、城管管理科食堂食材采购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贰年;

(3)质量要求:合格产品,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5)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零售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6)项目采购预算:400万元(200万元/年*2年=400万元)

(7)最高限价:400万元(200万元/年*2年=400万元)(折扣率:100%)。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

投标供应商条件: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1年4月~2021年9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本企业的2021年4月~2021年9月的缴费证明;

4.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

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1年10月22日-2021年10月29日

(法定假日除外,每天9:00-11:00,13:30-16:00时)

采购文件提供地点: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2018号8号楼6楼8603)

采购文件提供方式:纸质文档。

采购文件售价:叁佰元/份,售后不退。

7

提疑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日10:00时前;

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同时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答疑时间:2021年11月1日16:00

答疑地点: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2018号8号楼6楼8603)

答疑方式:以书面形式

传真:0510-82830057

8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9

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

10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11月18日上午09:00始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8日上午09:30止,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无锡市新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开标室二

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视疫情发展情况而定,如需调整,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关注原招标公告媒体上发布的相关更正公告。

11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8日上午09:30

开标地点:无锡市新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开标室二

12

定标时间:2021年11月18日评标结束

定标地点:无锡市新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开标室二

13

投标文件份数:明标部分一正二副,暗标部分一正五副。另附电子光盘两张,明标部分一张光盘,暗标部分一张光盘。(不可擦写光盘)(在光盘上清楚的标明投标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光盘内容名称)。

14

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根据锡财购函【2021】3号《关于近期政府采购领域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委派人数为1人),座位保持安全间距。凡进入活动(开评标)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苏康码”与“行程码”(实时查验图,截图无效),采取“测温+扫码”进,“扫码”出。“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可进场;“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但行程中有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应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场;“苏康码”验证结果为黄色或红色、体温≥37.3℃的,严禁进场并上报采购代理机构所在地社区与同级财政部门。《“苏康码”申领使用操作手册》详见无锡政府采购网首页“工作动态”栏,或者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市级)“公示栏”。投标供应商应考虑完成上述程序所需时间,提前进入开标地点,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投标所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15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程序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采购人: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梅村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黄主任

联系电话:0510-88153351

联系地址:无锡市梅苑路108号

采购代理机构: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燎原、吕红菲

联系电话、传真:0510-82830057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2018号8号楼6楼8603

邮政编码:214000


二.投标供应商须知

遵循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响应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向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采购文件各项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采购文件仅作为本次招投标使用。

(三) 采购文件的解释:

投标供应商如需要对采购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提出,并按“投标邀请函”第7项规定的时间将电子邮件及书面文件传真(两种形式均须发送)至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mail:gc97662@126.com 传真:0510-82830057

采购人、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按“投标邀请函”第7项规定的时间对投标供应商针对采购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书面答疑。

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四) 采购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如需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正,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书面通知已报名单位,该澄清或修正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招标公告媒体上发布的相关更正公告。请采购文件的收受人下载此更正公告后,于投标截止日前书面回函(传真件)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逾期不回视同收到此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五)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分为明标和暗标两部分,明标由证明文件、投标函两部分组成,暗标为技术文件部分(单独成册)。另附电子光盘两张,明标部分一张光盘,暗标部分一张光盘。

明标部分:

1.证明文件部分:

第一部分: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投标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携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5)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

(6)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7)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8)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9)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及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1年4月至2021年9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4月至2021年9月的缴费证明)复印件;(投标时提交原件)

(10)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注:投标供应商如已按《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管理办法》(锡财购〔2012〕3号)要求加入供应商库的,可注册入库(详见http://cz.wuxi.gov.cn/fzlm/zfcgjyxt/index.shtml)成功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无锡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可作为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登记表所记录的信息如能反映供应商具备对应资格条件项的,在本项目评审时,可凭该信息登记表免于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资信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件。

上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必须全部提供,其中要求提交的原件或公证件必须单独装袋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提供不全的,则视为资格、资信审核不通过。

第二部分:补充性文件:

(1)投标供应商简介和经营情况说明;

(2)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参照评分标准要求)。

(3)如是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格式见附件)

(5)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是)

(6)《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确认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是)

(7)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投标函部分: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3)报价明细表

暗标部分:

3.技术文件部分:

1)经营管理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及各岗位职责;

2)食品安全保障机制;

3)食品质量保障机制;

4)服务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5)售后服务内容。

(六)投标文件的要求:

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除外)。

2.投标文件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3.投标供应商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报价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

4.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

5.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

6.投标文件统一采用A4纸,按照响应函格式中的顺序制作,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

7. 投标文件份数:明标部分一正二副,暗标部分一正五副。投标供应商应(1)将明标部分正本、电子光盘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明标正本”,将明标部分所有副本密封在另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 “明标副本”;(2)将技术文件(暗标)正本、电子光盘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技术文件正本”,将技术文件(暗标)所有副本密封在另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技术文件副本”;(3)采购文件中证明文件部分及评标办法中所需提供的原件资料需单独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原件资料”,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随身携带,不放入原件密封袋;(5)所有投标文件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密封袋上还均应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

8.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章。

9.暗标编制、装订要求:

暗标需单独成册,不得有分册。暗标的封面、封底及目录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统一格式(PDF版),纸张要求:A4白色复印纸,80克/平方米。暗标装订夹采用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统一样品(铁皮盖板式装订夹)。

暗标中不得出现投标供应商名称、人员姓名;要求版面整洁、字迹清楚、不许涂改,不得出现能显示企业特征或其它提示性的标记或标识,也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特殊做法;

排版要求:使用word文件形式,A4白色复印纸单面黑色打印,字体为小四号宋体,不得出现手写,1.5倍行间距,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底纹、阴影等标记,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只准出现页码,采用小5号阿拉伯数字格式,设在页脚对中位置,页码应当连续,不得有空白页,装订必须在左侧装订。

10.投标费用自理。

(七)投标报价说明:

1.按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专题专栏中民生价费公示价格的平均价格*折扣率*实际数量进行结算,如遇网站上没有该食品,则按天惠商城的价格*折扣率*实际数量结算,如遇天惠商城网站上没有该食品,则按天棚集团无锡天棚菜篮子工程有限公司的价格*折扣率*实际数量结算。(结算单价为签收日期前五日内相关网站乘以折扣率后的单价如遇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无锡市天惠商城、天棚集团无锡天棚菜篮子工程有限公司均没有该类食品,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后进行调整确认,原则上按寻找到的其他市场价格*折扣率*实际数量结算。

2.配送价格为相关网站公示单价乘以折扣率后的价格,应包含食材采购、存储、税费、成本、利润、运输(须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售后服务、装卸、人工、各类劳保、保险等的一切费用。

3.供货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规范相关要求。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投标供应商必须在一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八)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

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文件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2.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

5.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准时参加投标会议的;

6.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制作的;

9.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10.投标文件中有采购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

11.恶意串通其他投标供应商,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的;

12.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

13.投标文件商务标未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的;

14.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15.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相关人员出现同一人的;

16.不同投标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

17.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18.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19.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0.投标文件商务标中同一方案有选择性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一个为准的;

21.技术标(暗标)中出现该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简称、人员姓名、Logo、商标、电话号码等任何标识标记及其他暗示性标志的;

22.商务标(明标)和技术标(暗标),其中某一标被本项目评委确认为无效投标文件的;

23.未按要求提供技术文件的;

24.未按要求提供电子光盘或光盘内容不全、格式不符要求的;

25.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投标供应商拒不确认修正后的报价的;

2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27.未通过初步资格性审查、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 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的;

28.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29.技术文件编制粗糙、缺漏项较多或技术标页数偏少,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得分达不到技术标分值60%的;

30.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畸高或畸低,但投标总报价与各分项报价不能相互对应,在询标时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不能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据的;

31.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纸张情况、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32.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或者联系人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

3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

3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35.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

36.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37.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38.授权委托书未随身携带的。

(九) 开标、评标:

1.由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并实行回避制度。

2.投标文件的出现不一致情形的处理:

2.1投标文件的纸质文件,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2报价:

2.2.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2.5商务标(明标)和技术标(暗标)的纸质文件,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开标工作程序:

3.1 密封性审查:

由投标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情况,也可以由公证人员检查并公证;

3.2初步资格性审查:

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按照投标供应商签到时间顺序进行。审查内容有:

3.2.1 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是否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

3.2.2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是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3.2.3 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是否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单独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不另行拆封投标原件资料封袋,否则视作无效投标文件)

3.3 唱标

3.3.1经初步资格性审查确认无误后的明标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在公证员公证或监督下,按照投标供应商签到时间顺序,当众拆封交唱标人唱标。

3.3.2唱标内容仅涉及开标一览表。

3.4唱标结束,投标供应商退场。

3.5编制投标供应商暗标编号

3.5.1由现场纪委监督人员随机编制暗标编号,并记录在暗标编号汇总表上,同时将对应的技术标(暗标正本)封存(不拆封)。技术标(暗标副本)封面上进行编号。暗标编号汇总表当场封存、专人保管,直至技术标(暗标)和商务标(明标)评审全部结束才予打开。

4. 信用信息审查

4.1投标供应商提供信用状况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江苏)”网站(http://www.jscredit.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相关渠道查询的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与项目其他采购资料一并保存。

5评标工作程序

5.1 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

5.1.1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5.1.2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的合法性、真实性,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5.2 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

5.2.1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5.2.2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要求的符合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5.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询标内容,由招标工作人员传递给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明标部分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暗标部分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按手印代替签字。在暗标评审小组确认签字时,签署“×(技术标编号)号供应商”。

5.4 比较与评价

5.4.1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结束后,凡属于“(八)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的投标文件不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

5.4.2 经评审有效的投标文件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比较与评价。

5.4.3 明标评审小组负责对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中涉及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价格、答辩等明标部分内容进行评审;

5.4.4 暗标评审小组负责对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中涉及的技术方案、性能、服务质量等暗标部分内容进行评审。

5.4.5 技术标(暗标)和商务标(明标)评审全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在评标室当场核对、公布各投标供应商技术标编号,汇总各投标供应商商务标和技术标得分,确定各投标供应商总分和最终排序。

6.评标标准

投标供应商通过初审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

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计分均保留2位小数)。

评审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供应商的分值;各投标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一、商务标(明标部分) 53分

(1)报价部分(30分)

各投标单位报折扣率,参照投标截止时间前五天,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公布的均价报折扣率,本项目有效折扣率为90%≤报价折扣率≤100%,供应商的折扣率不得超过此范围,否则按无效相应文件处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值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①按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专题专栏中民生价费公示价格的平均价格*折扣率*实际数量进行结算,如遇网站上没有该食品,则按天惠商城的价格*折扣率*实际数量结算,如遇天惠商城网站上没有该食品,则按天棚集团无锡天棚菜篮子工程有限公司的价格*折扣率*实际数量结算。(结算单价为签收日期前五日内相关网站乘以折扣率后的单价)。如遇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无锡市天惠商城、天棚集团无锡天棚菜篮子工程有限公司均没有该类食品,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后进行调整确认,原则上按寻找到的其他市场价格*折扣率*实际数量结算。配送价格为乘以折扣率后的价格。

②假设商品单价为100元,折扣率为99%,则结算时该商品单价为99元;折扣率为98%,则结算时该商品单价为98元,以此类推。

价格扣除: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的要求,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以下文件(如未按要求提供文件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①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③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注:同一投标供应商,上述三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

(2)企业业绩(3分)

投标供应商自2018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有1个得1分,最高得3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补充证明文件中,投标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有效合同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3)企业荣誉(3分)

投标供应商有被政府职能部门(不含协会)评为农业相关试点单位或农业相关示范单位或农业科技型企业等荣誉,国家级得3分,省级得2分,市级得1分。(按最高级别计取一次得分,最高得3分。提供荣誉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装订进入投标文件补充证明文件中,投标时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4)企业设备(7分)

①投标供应商自有冷链配送车辆3辆得1分,每增加1辆加1分,本项最高得3分。(提供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装订进入投标文件补充证明文件中)

②有满足保障需求的去皮机、切丁切丝机、果蔬清洗机、洗筐机、蔬菜真空预冷机、锯骨机、绞肉机、液压车的,得2分,缺任意一项本项不得分。(提供购买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装订进入投标文件补充证明文件中,投标时提供发票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③农药残留:投标供应商具备1)具备蔬菜农残检测室;2)提供最近一个批次的蔬菜农残检验报告,每项得1分,共计2分。(提供检测室照片、农残检测报告、检测设备购买发票、校准报告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装订进入投标文件补充证明文件中,投标时上述资料原件,否则不得分)

(5)企业场地(5分)

①投标供应商的办公场所(3分):小于300平方米不得分,大于等于300平方米的得1分,以300平方米为基数,每增加100平方米得0.5分(不足100平方米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协议以及现场平面图和照片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进入投标文件补充证明文件中,投标时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协议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②投标供应商自有蔬菜基地规模(面积)(2分):小于300亩不得分,大于等于300亩的得1分,以300亩为基数,每增加300亩得0.5分(不足300亩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提供自主经营权的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土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进入投标文件补充证明文件中,投标时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6)企业人员(5分)

①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中,具有食品药监局签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得1分。

②自有基地专业技术人员配备齐全,具有品控员或质检员认定证书。具有国家级认定证书的,得4分;具有省级定证证书的,得2分;具有市级定证证书的得1分。本项只按最高级别计取一次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

①、②项需提供人员的有效证书、人员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1年4月~2021年9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进入投标文件中,投标时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二、技术标(暗标部分)(47分)

1)经营管理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及各岗位职责 10分

2)食品安全保障机制 10分

3)食品质量保障机制 10分

4)服务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10分

5)售后服务内容 7分

除技术文件编制粗糙、缺漏项较多的外,评委一般按照下列评分幅度对技术文件进行评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60%≤一般<70%。(取所有评委打分分值的平均值)

加分因素(2分):所选用设备、材料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确认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落实政府优先采购政策,分别予以加1分(同一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不重复加分),强制采购的产品除外。

评分办法及评分细则的解释权属采购人。未列入本评分细则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

上述要求提交的原件或公证件必须单独装袋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

(十)定标:

1.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依法确定中标投标供应商。采购人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投标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限外送达的质疑函或法定质疑期限内送达的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为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对无效质疑不予受理。如质疑查无实据或投标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举报,不配合或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的,将记入投标供应商在江苏省和无锡市的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诚信记录”,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2.中标公示结束后,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供应商发中标通知书。

(十一)废标的确认: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

(十二)中标无效的确认: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的;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供应商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有上述(1)至(6)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签订、履行合同:

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经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见证后生效。

2.采购代理机构监督合同的履行。中标供应商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

3.中标供应商须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日内向采购人交纳35万元整的履约保证金证。履约保证金应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服务期满并按相关规定扣除处罚款后退还,不计利息。履约过程中中标供应商发生的不履约或违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的行为,都可能导致采购人扣缴其部分乃至全部履约保证金。

(十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中标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函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供应商的中标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保函, 中标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履约担保形式,自主选择合作银行。除江苏省财政厅确定的江苏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财政局确定的科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外,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履约担保业务。

(十五)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合同融资,是指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以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按便捷贷款程序和优惠利率,为其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商与金融机构按照“银企自愿,风险共担”的原则开展融资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无锡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在线提出融资申请,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信息审查决定是否为其提供融资,做好预授信。双方达成融资意向后签订融资协议,确定融资成交信息并约定融资回款账户。

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合同融资形式,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提供的银行名录内自主选择合作银行。

(十六)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采购代理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货物招标)打七折计取。

(十七)其他:

采购文件的条款必须认真审阅,投标供应商应自行检查采购文件页数是否齐全。若有遗漏、重复或不清楚,需立刻通知招标人予以更正;凡属对条款的误解所造成的投标价格失误,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三.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为提高采购人食堂食材的采购效率和服务质量,现对梅村街道工业园区、综合管理科、城市管理科食堂食材采购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统一采购,确定中标供应商。本次招标是为进一步规范我单位物资采购工作,建立竞争机制,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确保食品安全。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2021-2023年度食堂所需的大米、蔬菜、肉、食用油、调料等各类食材。

2、本项目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其他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和无锡市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文件规定,如地方法规与国家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规执行。

3、本项目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3.1质量要求:合格产品,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

3.2安全要求:安全要求应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本项目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要求:

4.1采购标的的数量:2021-2023年度食堂食材供货、配送品种:叶、瓜、果、根、茎类时蔬、水产品分为(鲜活和冷冻)、肉类、米、食用油、调料。

4.2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贰年

4.3实施地点: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梅村街道

5、本项目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采购人每天下午16:00前向中标供应商下达第二天的订单,采购人以传真或电话方式直接通知中标供应商,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要求。中标供应商接到采购人订单后,个别品种因缺货而无法提供的,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订单当天内及时知会采购人并协商好解决方。中标供应商每天早上7:30前将订单内所有蔬菜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并配送完毕,中标供应商提供《送货清单》一式多份,双方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作结算凭证。所有品种按除箱净重过磅,最终交易重量以双方确认的过磅数为准。中标供应商送货人员负责将货物从车上搬到称上过磅,然后放到平板推车上,由采购人食堂人员负责拉到各自使用点。

6、本项目验收标准: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

7、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7.1配送品种:叶、瓜、果、根、茎类时蔬、水产品分为(鲜活和冷冻)、肉类、米、食用油、调料等。

7.2价格确定:

7.2.1报价依据:

按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专题专栏中民生价费公示价格的平均价格*折扣率*实际数量进行结算,如遇网站上没有该食品,则按天惠商城的价格*折扣率*实际数量结算,如遇天惠商城网站上没有该食品,则按天棚集团无锡天棚菜篮子工程有限公司的价格*折扣率*实际数量结算。(结算单价为签收日期前五日内相关网站乘以折扣率后的单价如遇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无锡市天惠商城、天棚集团无锡天棚菜篮子工程有限公司均没有该类食品,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后进行调整确认,原则上按寻找到的其他市场价格*折扣率*实际数量结算。签字定价的价格已包含折扣后的价格。

7.2.2中标供应商提供的《送货清单》与货品同步送达,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双方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最终交易重量以双方确认的过磅数为准。

7.2.3配送价格为相关网站公示单价乘以折扣率后的价格,应包含食材采购、存储、税费、成本、利润、运输(须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售后服务、装卸、人工、各类劳保、保险等的一切费用。

二、采购内容

序号

商品名称

规格

计量单位

 

一、粮食

 

 

1

苏北粳米

特等

元/500g

2

东北大米

特等(10kg)

元/袋

 

二、食用油

 

 

3

金龙鱼调和油5L

5L(第二代)转基因

元/桶

4

金龙鱼大豆油(5L一级)

5L一级 转基因

元/桶

5

金龙鱼大豆油(1.8L一级)

1.8L一级 转基因

元/桶

 

三、糖

 

 

6

食糖

散装绵白糖

元/500g

 

四、肉禽

 

 

7

鲜猪肉(肋排)

肋排

元/500g

8

鲜猪肉(精瘦肉)

精瘦肉

元/500g

9

鲜猪肉(腿心)

腿心

元/500g

10

鲜猪肉(肉糜)

30%肥,70%精

元/500g

11

草排

新鲜

元/500g

12

五花肉

 

元/500g

13

猪大排

新鲜

元/500g

14

猪蹄

新鲜

元/500g

15

牛腿肉

新鲜

元/500g

16

牛腩

新鲜

元/500g

17

羊腿肉

新鲜

元/500g

18

白条鸡

开膛,鸡场鸡

元/500g

19

草鸡

冰鲜

元/500g

20

鸡腿

冷冻

元/500g

 

五、蛋类

 

 

21

洋鸡蛋

新鲜洋鸡蛋

元/500g

 

六、水产品

 

 

22

鲫鱼

活500g左右

元/500g

23

鲈鱼

活600g左右

元/500g

24

草鱼

鲜活,1500克左右

元/500g

25

鳊鱼

鲜活,500克左右

元/500g

26

花鲢

鲜活,1000克左右

元/500g

27

带鱼

冰鲜500g左右

元/500g

28

小黄鱼

冷冻

元/500g

29

河虾

中等个

元/500g

30

基围虾

鲜活

元/500g

 

七、蔬菜

 

 

31

毛白菜

大毛白菜

元/500g

32

大白菜

新鲜一级

元/500g

33

青菜

新鲜一级

元/500g

34

细菜

新鲜一级

元/500g

35

黄瓜

新鲜一级

元/500g

36

白萝卜

新鲜一级

元/500g

37

胡萝卜

新鲜一级

元/500g

38

棉茄

新鲜一级

元/500g

39

西红柿

新鲜一级

元/500g

40

土豆

新鲜一级

元/500g

41

大圆椒

新鲜一级

元/500g

42

包菜

新鲜一级

元/500g

43

洋大蒜

新鲜一级

元/500g

44

蒜苗

新鲜一级

元/500g

45

韭菜

新鲜一级

元/500g

46

冬瓜

新鲜一级

元/500g

47

苦瓜

新鲜一级

元/500g

48

长丝瓜

新鲜一级

元/500g

49

有机花菜

新鲜一级

元/500g

50

毛豆

新鲜一级

元/500g

51

莴苣

新鲜一级

元/500g

52

空心菜

新鲜一级

元/500g

53

长豆

新鲜一级

元/500g

54

黄南瓜

新鲜一级

元/500g

55

蚕豆

新鲜一级

元/500g

56

莲藕

新鲜一级

元/500g

57

菠菜

新鲜一级

元/500g

58

生菜

新鲜一级

元/500g

59

红苋菜

新鲜一级

元/500g

60

球葱

新鲜一级

元/500g

61

豆王

新鲜一级

元/500g

62

广东菜芯

新鲜一级

元/500g

63

西葫芦

新鲜一级

元/500g

64

茭白

新鲜一级

元/500g

65

山药

淮山药

元/500g

66

蓬哈菜

新鲜一级

元/500g

67

扁豆

新鲜一级

元/500g

68

黄豆芽

新鲜一级

元/500g

69

药芹

新鲜一级

元/500g

70

西芹

新鲜一级

元/500g

71

油麦菜

新鲜一级

元/500g

72

黑茄

新鲜一级

元/500g

73

菜苔

新鲜一级

元/500g

74

长南瓜

新鲜一级

元/500g

八、调味品

75

家乐新一品鲜鸡精600g

600 g

76

太太乐鸡精454g

454 g

77

太太乐蔬之鲜调味料 400克

400 g

78

太太乐99% 味精

1000 g

79

太太乐蘑菇精400g

400 g

80

恒顺镇江B 型香醋

500 ml

81

袋装恒顺香醋340 ml

340 ml

82

恒顺镇江白醋500ml

500 ml

83

李锦记锦珍生抽 1750ml

1750 ml

84

李锦记精选老抽1750ml

1.75 l

85

李锦记草菇老抽1750ml

1750 ml

86

海天草菇老抽

1900 ml

87

太太乐特鲜酱油

623 ml

88

李锦记蒸鱼豉油

410 ml

89

海天上等蚝油

700 g

90

李锦记财神蚝油

510 g

91

锦珍鲜味蚝油705g

705 g

92

葱姜料酒

500 g

93

白酒

500 g

94

锡山黄酒428ml

428 ml

95

淮牌精制食用盐500g

500 g

96

菊花味精500g

500 g

97

风车生粉

500 g

98

张氏记剁椒酱2000g

2000g

99

鲜吉多咖喱粉30g

30 g

100

胖子榨菜

500 g

101

咸菜

500 g

九、麻油

102

福临门小磨香油400ML

400 ml

103

李锦记纯香芝麻油410ml

410 ml

104

太太乐芝麻油230ml

230 ml

105

崔字牌黑芝麻油

448 ml

106

太太乐芝麻油405ml

405 ml

三、质量要求:

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品质标准,生鲜类食品均应提供相应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鱼、肉、禽类产品需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加工后配送。提供的主要食材均为非转基因产品。

(1)肉类制品:

1、肉类:必须是放心肉,经行业管理部门检疫合格,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屠宰证明。肉质新鲜,不打水,无病无毒,符合食品卫生要求。须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加工后配送。

2、冷冻品类: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有专业的冷冻库。包装箱要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须有出厂日期,保质期,品质优良,包装完好,无异味,无毒无害。

3、蛋品类:新鲜,无破损、无变质。

(2)水产类:必须生猛鲜活。(如需杀好的鱼按7折算(草鱼按7.5折算),必须做到无鳞,无内脏,无腮,去除腹内黑膜,肉质新鲜,无病无毒,不含有害物质)。

(3)蔬菜瓜果类:

1、蔬菜类:保证新鲜并通过农药残留成分测试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无公害农产品,提供产地认定证书。要求无黄叶、无菜虫及杂质,不带根,不带泥。

2、瓜果类:个头均匀,无斑点,无破损,果实成熟,味道纯正。

每半年对供应商进行考核,根据考核表中的备注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评定,考核表详见合同附件3。

四、服务要求

1、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食堂采购人员通知的时间、品种、数量、品质要求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若验收人员认定商品与采购人要求不相符合的,当即拒收并将不良供货批次进行记录备案。包装食品无法当场验货的,使用时拆封如发现变质,无条件退货。供应商累计3次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且屡教不改、服务态度差,采购人有权进行处罚或立即单方终止合同。

2、若发现有伪劣假冒商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商品,供货商将承担赔偿或其他法律责任。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货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单方立即终止合同。

3、服务人员必须经卫生防疫部门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并持《健康证》上岗。

4、签订合同后正式进入试供期试供期为15天,试供期内采购人主要考察中标供应商货物质量、服务、信誉等方面。试供期满且经采购人综合考察认为合格的,合同继续执行;若试供期间出现质量、服务等难以磨合的问题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5、中标供应商严禁提供以下食品: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除非定型包装食品);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4)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6、中标供应商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转包,一旦发现则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五、采购计划的确定

1、采购人在每天下午16:00前,将第二天的采购计划以书面、电子稿形式通知中标供应商。

2、原则上,采购计划与实际下达的订单偏差控制在20%以内。

3、双方可根据蔬菜生产季节、天气、市场价格情况等协商调整每期采购计划中蔬菜品种和数量。中标供应商必须能保证提供丰富的品种供采购人选择。

六、采购人下订单订货

1、采购人每天下午16:00前向乙方下达第二天的订单,采购人以传真或电话方式直接通知中标供应商,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要求。

2、中标供应商接到采购人订单后,个别品种因缺货而无法提供的,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订单当天内及时知会采购人并协商好解决方法。

七、交货要求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