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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白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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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白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成都市青白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成交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11-18 15:33

一、项目编号
510113202100112
二、项目名称
成都市青白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南充市宏源教育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新民路252号5栋一层8号
中标(成交)金额 单价:1768449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1.名称:成都市青白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食堂服务外包 服务时间:3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下年合同。 服务范围:本项目食堂服务外包实行劳务和食材整体外包,由外包方委派专业厨房工作人员及食堂管理服务人员对采购人食堂提供管理服务,按要求负责材料采买、验收、加工、制作及食堂保洁、安全和设施管理维护等工作。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及供应商响应文件。 服务要求:本项目食堂服务外包实行劳务和食材整体外包,由外包方委派专业厨房工作人员及食堂管理服务人员对采购人食堂提供管理服务,按要求负责材料采买、验收、加工、制作及食堂保洁、安全和设施管理维护等工作。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及供应商响应文件。 服务标准:本项目食堂服务外包实行劳务和食材整体外包,由外包方委派专业厨房工作人员及食堂管理服务人员对采购人食堂提供管理服务,按要求负责材料采买、验收、加工、制作及食堂保洁、安全和设施管理维护等工作。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及供应商响应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曹阳,徐毅,王炜(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3869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投诉受理单位:青白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3308630,地址:青白江区政府中路160号;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成都市青白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 青白江区青运路199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龙老师;联系电话:028-836682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汇青禾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同华大道99号1栋一单元11楼1101、1114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易经理;联系电话:028-684339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易经理
电话: 028-6843399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采购项目编号:510113202100112 成都市青白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第二次) 竞争性磋商文件 中国·四川 四川汇青禾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成都市青白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共同编制 1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 3 第二章 磋商须知 ...................................... 6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 6 二、总则 ........................................ 15 三、磋商文件 .................................... 18 四、响应文件 .................................... 20 五、评审 ........................................ 23 六、成交事项 .................................... 23 七、合同事项 .................................... 25 八、磋商纪律要求 ................................ 28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 29 十、其他 ........................................ 29 十一、“蓉采贷”融资机构名单 .................... 30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 33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 34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 商务要求 ................................................ 37 第六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 51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 52 一、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 54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 ............ 54 2.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 55 3.承诺函 ........................................ 56 4.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 58 5.中小企业声明函 ................................ 59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60 2 7.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61 8.资质证书 ...................................... 62 9.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63 10.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64 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 65 二、其他响应文件格式 ............................ 66 1.响应函 ........................................ 66 2.技术服务应答表 ................................ 67 3.商务要求应答表 ................................ 68 4.项目实施方案 .................................. 69 5.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 70 6.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 71 7.报价函 ........................................ 72 8.首轮报价表 .................................... 73 9.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74 10.承诺函 ....................................... 75 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 77 三、其他通用格式 ................................ 78 1.密封袋封面 .................................... 78 第八章 评审方法、程序和标准 ........................ 79 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 87 3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四川汇青禾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成都市青 白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人)委托,对成都市青白江区综合行 政执法局采购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 行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510113202100112。 2.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青白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食堂服 务外包项目(第二次)。 3.采购人:成都市青白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汇青禾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人民币 1768449 元/年,拟采购 3年。本项目固 定单价采购,供餐标准:早餐 9元/人/次,午餐 24元/人/次,晚餐 15元/人/次,资金已落实。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计 1个包,采购成都市青白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 食堂服务外包。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 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4 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 时间前的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 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 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 获取时间:2021 年 11月 03日至 2021年 11 月 09日每天上午 9:00至 12:00,下午 14:00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 外)。 获取方式:供应商从“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网 址:https://www.zcygov.cn)。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 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磋商文件免费获取,供 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并下载磋商 文件后才视作依法参与本项目。如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内完成 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 年 11月 15 日 10:00(北京 时间),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 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九、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四川汇青禾业招标代理有 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同华大道 99号斯迈特国际广 场 1101、1114 号。 十、磋商时间、地点 磋商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电话通知。 磋商地点:四川汇青禾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 都市青白江区同华大道 99号斯迈特国际广场 1101、1114号。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 采购人:成都市青白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青运路 199 号。 联系人:龙老师。 联系电话:028-83668203。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汇青禾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同华大道 99号斯迈特国际广场 1 101、1114 号。 联系人:易经理。 联系电话:028-68433993。 6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 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人民币 1768449 元/年,拟采购 3 年。本项目 固定单价采购,供餐标准:早餐 9元/人/次,午 餐 24元/人/次,晚餐 15元/人/次;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人民币 1768449 元/年,拟采购 3 年。本项目 固定单价采购,供餐标准:早餐 9元/人/次,午 餐 24元/人/次,晚餐 15元/人/次;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3 质量要求、 验收标准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 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 验收标准: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 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 〔2016〕205号)、采购文件、响应文件、采购 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本项目技术服务的 要求进行验收。 4 现场考察、 标前答疑会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 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 会,但不得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 7 序 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若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以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为准。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 自己承担。 5 报价有效期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 90天。 6 备选方案 和报价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和多个报价。 7 低于成本价不正 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 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 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 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 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 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 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 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 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 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 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 绝(包括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提供有效书面 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 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8 序 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8 小微企业(监狱 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视同小 微企业)价格扣 除和失信企业惩 戒(实质性要 求) 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严格按照《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内容执行。 1.如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则价格不 再享受扣除政策; 2.如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为 货物或者服务则价格给予 10%扣除,标的为工 程则价格给予 5%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审; 3.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 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 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 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 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可不 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未提供监狱企 业证明文件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 除优惠政策; 4.根据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民政 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9 序 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 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 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 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 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的,视为放 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二、失信企业惩戒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 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 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 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 商参加项目投标直接作无效响应处理。 9 信用记录查询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递交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 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 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 10 序 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2.针对查询时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 目投标的将被拒绝(注: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 和地域范围内)。 3.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 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 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 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0 节能、环保及无 线局域网产品等 政府采购政策 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 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 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 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 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 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 采购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 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响 应无效。(实质性要求) 11 序 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 采购的,按照《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 分。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 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 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 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 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 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 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将 按照《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注:不涉及节能、环保以及无线局域网产品的 不适用本项。 三、农副产品 根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 通知》财库〔2021〕19号执行。 注:不涉及农副产品的不适用本项。 四、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按 现行有效政策执行。 11 强制认证产品 (如涉及) 如涉及 3C 认证产品的 3C 认证证书在响应文 件中可不提供(采购文件有要求的除外),成交 供应商应在签订采购合同时提交至采购人,不能 12 序 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提供的,视为放弃成交。采购人将另行确定成交 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 12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 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 情况、评审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 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告内容应当包括中标或者 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 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中 涉及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标注和说 明,否则视为全部内容均可公布,采购人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3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适用 14 履约保证金 金额:项目预算金额的 3%,中标人应当以转 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 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至采购人。因中标 人原因导致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不履行 合同内容,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5 采购文件、评审 工作、供应商询 问等 联系人:易经理 联系电话:028-68433993 16 成交通知书 领取 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成交 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到四川汇 青禾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 13 序 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7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质疑由采购代 理机构负责答复。 注:①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等文件的规定,申请人质疑不得超出资格预审文 件、资格预审结果的范围。申请人针对同一采购 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②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财政部令第 94 号提出质疑,并提供相应的证明 材料。 ③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必须以书面形式递交至 四川汇青禾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 成都市青白江区同华大道 99 号斯迈特国际广场 1101、1114 号,联系人:易经理,联系电话: 028-68433993),收到质疑的时间以本公司签收 时间为准。本公司会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请 质疑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到本公司领取答复。如 要求我单位以快递或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 以我单发出之日为准。请务必确保质疑函提供的 通讯方式准确无误。 18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青白江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83308630。 19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政府 采购合同将由采购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 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 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14 序 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20 进口产品 采购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 产品,拒绝进口产品的投标。采购文件中载明 “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允许国产产品参 与投标竞争。 21 招标代理服务 费、收款账号 1.采购代理服务费用:参照发改价格(2015) 299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 38696 元(大写:人民币叁万捌仟陆佰玖拾陆元 整)。 收取方式:成交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成 交人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 收款信息: 收款单位:四川汇青禾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厢 支行 银行账号:1000070001351785 22 送样提醒 / 23 政府采购供应商 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 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 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 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 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 请。 24 特别说明 1.本采购文件中若存在相关产品的具体品牌、 型号或者供应商,均不作为指定要求,而仅为技 15 序 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术水平、产品品质的客观参考。其品牌或者供应 商具有可替代性。 2.政府采购应当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等,不论采购文件是否作出说明,均应按 相关规定执行。若出现不一致的地方,以相关规 定为准。 3.本采购项目编号以采购公告为准。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货物/服务采购。 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成都市青白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汇青禾业招标代理有限公 司。 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的供应商。 4.竞争性磋商费用(实质性要求) 16 4.1 无论竞争性磋商采购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 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4.2无论评审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含电子文档)均 不予退还。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 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 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 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 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 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 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 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 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 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 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 提供规范编制。 5.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 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5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 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 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7 5.6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 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7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 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 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 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 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 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 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 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 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 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 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 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本项目不适用) 7.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天。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 18 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 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 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 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 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 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 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 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 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 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 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 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 主要条款等。 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 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 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19 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 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实质性要求) 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 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 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若出现无法预估的情况除 外),同时以邮件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 文件的供应商(若供应商登记的信息有误导致无法传达,则供应商 应自行承担相关后果)。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 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 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 文件的截止时间。请相关供应商密切关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阅本 项目信息。 11.3对同一事项有多次澄清或修改时,以最后发出的澄清或修 改公告为准。 11.4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 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都具有约束力。 12.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 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 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 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 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 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 20 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 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 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 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 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 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应分册装订。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 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 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 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 除外。) 14.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 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 处理。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 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6.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 准。 21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要求。 17.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 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 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 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2其他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 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 (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 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 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光盘或 U盘制作。 18.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 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 公章。 18.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 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法人签字可使用 法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 (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7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 装或者合页装订。 18.8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 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8.9响应文件统一用 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22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 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9.1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并对密封袋进行编号,电子文档放于 ①号密封袋内,资格性响应文件正副本放于②号密封袋内,其他响 应文件正副本放于③号密封袋内。 19.2响应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 性文件/电子文档、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 (如有分包)。 注:19.1-19.2参考通用格式中密封袋封面 19.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 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 文件。 20.2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 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20.3最终报价在磋商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 递交。 20.4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 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 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 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 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3 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 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 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 7”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21.4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 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 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 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 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 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 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 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 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 任。 五、评审 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 八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4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 商。 23.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 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3.2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 5个工作日内按 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 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 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 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3.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 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 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活 动。 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4.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 定》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 知》(川检会[2016]5 号)的要求,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期间, 25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人民检察院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 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24.2成交候选供应商应按检察院要求及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提供查询所需资料。 24.3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 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 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 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 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25.成交结果 25.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 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5.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需要交纳履约保证 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 26.成交通知书 26.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 效组成部分。 26.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 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 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 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 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 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26 27.签订合同 27.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 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 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 理。 27.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 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27.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 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 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 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 购合同,以此类推。 27.5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 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 的合同组成内容。 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8.1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 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则比例。未明确的, 视为不 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28.2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 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 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 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 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 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27 28.3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 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8.4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 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 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 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 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 (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 追究法律责任。 30.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 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 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 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 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 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 致。 3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1.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 约保证金。 31.2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 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 交。 32.合同公告 28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 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 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3.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 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 案。 34.履行合同 34.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 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4.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5.验收 35.1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 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采购文件、响应文件、 采购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本项目技术服务的要求进行验 收。 35.2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到采购人处办理 履约保证金(如涉及,本条下同)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 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 36.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 资金。 八、磋商纪律要求 37.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29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 他不正当利益; (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 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 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 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8.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 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 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 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其他 30 39.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 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 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 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 40.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 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十一、“蓉采贷”融资机构名单 序 号 融资机构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 成都银行 中小企业部 028-86627320 028-87793283 2 中国建设银行 成都第六支行 小企业部 028-84521961 3 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 普惠金融事业 部 028-86525254 4 中国农业银行 成都天府新区分行 公司业务部 028-63168277 5 四川天府银行成都分行 普惠金融事业 部 028-65193380 31 6 浦发银行成都分行 普惠金融部 028-69598953 7 上海银行成都分行 公司业务部 028-86029074 8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 公司金融部 028-85599425 9 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公司业务部 028-85102180 10 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分行 普惠部 028-86615126 1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成都分行 小企业金融部 028-65008905 1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成都青白江支行 法人业务部 13668201196 028-83634081 13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 白江支行 公司银行部 028-83680022 1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成都青白江支行 公司业务部 15208244813 028-69280684 32 1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 都青白江支行 中小企业部 028-83665829 1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成都青白江支行 客户部 13882009908 17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 都青白江支行 普惠金融部 18782900714 028-86525254 18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青白江支行 公司业务部 15882085430 028-83692489 19 四川天府银行成都青白江 支行 普惠金融事业 部 13658084084 18227365333 33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第 1项至第 6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 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四)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4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 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 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④若为自然 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⑤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取得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出具的授权文件,采用多级授权的,应保 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及有效性。)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①提供承诺函)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①提供供应商 2019 或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 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提供供应商 2019 或 2020年度 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提供距响应文 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 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 复印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①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月 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 或有效票据的复印件;②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其依法免税;③提供承诺函。) 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近一年内 任意一月缴纳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 材料或有效票据复印件;②提供承诺函。)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提供承诺函。) 35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承诺函。(①提供承诺函。)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提供承诺函。) 9.供应商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①提供承诺函。) 10.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①提供承诺函。)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③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或其他有效证件材料复印件) 1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授权代理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如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 磋商的,则可不提供。) 14.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①提供资质证书复印 件)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6 说明: 1.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数量采用合格数量制,即磋商小组对 各供应商资格审查后,凡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 均进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2.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均应在有效期内,需要年检 的还应提供年检记录,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 无效响应。 3.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 负责。 4.需提供括号内要求之一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7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 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技术、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项目简介 本项目食堂服务外包实行劳务和食材整体外包,由外包方委派 专业厨房工作人员及食堂管理服务人员对采购人食堂提供管理服 务,按要求负责材料采买、验收、加工、制作及食堂保洁、安全和 设施管理维护等工作。 2.基本情况 食堂运行就餐人数(按最高人数统计)为:工作日早上 135 人、中午 191 人、晚间 42人,周末及节假日早上 15人、中午 20 人、晚间 17人(就餐人数以实际发生人数为准)。 满足职工早餐、午餐和晚餐需求,并保障单位职工良好的就餐 服务和就餐环境,除采购人要求以外不得以外送的形式供应食品。 3.供餐要求 3.1用餐时间:早餐 8:00-9:00、午餐 12:00-13:00、17:00-1 8:00,并每日安排值守人员(至少 1名厨师、1名服务人员)值守 至 20:00,保证采购人工作应急需求。采购人有特殊要求的以采购 人要求为准。 3.2工作用餐:采取半自助分餐模式,菜品新鲜及多样化,做 到菜品荤素搭配合理、科学、营养。 3.3早餐:包括但不限于牛奶、豆浆、稀饭(粥)、蛋类、中、 西式面点、面食、时令蔬菜、酱菜、调味品等(或根据采购人要求 进行调整)。 类别 要求 标准 备注 38 牛奶 新鲜牛奶或高品 质盒装纯牛奶 等。 ≥1种 供应当日盒装应 不超过生产日期 60日,新鲜牛奶 应科学保存供应 且不超过生产日 期 3日。 豆浆 新鲜纯黄豆豆浆 或五谷杂粮豆浆 等。 ≥1种 原味或甜味 稀饭(粥) 白粥、小米粥、 菜粥、红薯粥、 南瓜粥等。 ≥1种 / 蛋类 白水蛋、卤蛋、 茶叶蛋、煎荷包 蛋、糖水蛋、咸 鸭蛋等。 ≥1种 轮流供应,蛋类 新鲜优质科学保 存。 中、西式面点 馒头、包子、油 条、烙饼、花 卷、杂粮、冻 糕、叶儿粑、面 包、蛋糕等。 ≥2种 包子需供应荤、 素馅两种且易区 分。 面食 手工面、饸饹 面、刀削面等鲜 面条。面条、抄 手、水饺、米粉 等新鲜面食。 ≥1种 至少包含两种臊 子。 时令蔬菜 炝炒、凉拌时令 蔬菜,清淡爽 口。 ≥2种 / 酱菜 川味泡菜、萝卜 干、榨菜等。 ≥2种 自制或成品产 品。 调味品 生抽、陈醋、辣 椒油、花椒油、 盐、味精、鸡 / / 39 精、葱花、大蒜 等。 其他 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调整 3.4午餐:四荤两素一汤一水果,包括但不限于面食、饭类、 热炒、凉拌、蒸煎、汤类、水果、调味品等(或根据采购人要求进 行调整)。 类别 要求 标准 备注 主荤 菜品主食材(肉 菜)与配菜占比 不得低于 6:4,以 川菜口味为主。 ≥1种 / 荤菜 菜品主食材(肉 菜)与配菜占比 不得低于 3:5, 以川菜口味为 主。 ≥3种 / 素菜 以炝炒、凉拌、 蒸等方式制作。 ≥2种 / 饭类 白米饭、炒饭 等。 ≥1种 / 汤类 / ≥1种 须有一定荤素搭 配 水果或酸奶 新鲜时令水果或 高品质盒装酸奶 ≥1种 酸奶供应当日盒 装应不超过生产 日期 20日 调味品 生抽、陈醋、辣 椒油、花椒油、 盐、味精、鸡 精、葱花、大蒜 等。 / / 其他 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调整,传统节日供餐期间提供节日相 关美食。 3.5晚餐:两荤一素一汤,包括但不限于面食、饭类、热炒、 40 凉拌、蒸煎、汤类、小吃、调味品等(或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调 整)。 主荤 菜品主食材(肉 菜)与配菜占比 不得低于 6:4,以 川菜口味为主。 ≥1种 / 荤菜 菜品主食材(肉 菜)与配菜占比 不得低于 2:5, 以川菜口味为 主。 ≥1种 / 素菜 以炝炒、凉拌、 蒸等方式制作。 ≥1种 / 面食 现煮面食、水 饺、抄手、米粉 等。 ≥1种 现煮面食至少包 含两种臊子。 饭类 白米饭、炒饭 等。 ≥1种 汤类 ≥1种 须有一定荤素搭 配,味道清淡。 小吃 春卷、鸡柳、糍 粑、锅盔、豆 花、凉面等 ≥1种 每周至少提供一 次 调味品 生抽、陈醋、辣 椒油、花椒油、 盐、味精、鸡 精、葱花、大蒜 等。 / / 其他 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调整,传统节日供餐期间提供节日相 关美食。 3.6菜品质量:色香味俱全,菜量足够且不浪费。不得将其他 便宜、口感差、临期、类似、杂乱、不新鲜等影响菜品整体口感食 材混入菜品,以次充好。菜品发现菜品种有杂质、昆虫应当立刻更 41 换,避免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3.7服务管理供应商在节假日应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用餐保 障。 3.8食品安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自觉服 从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在经营期内不得发生食品安全、消防安 全和治安安全等事故。否则按照“商务要求中 6.违约处理办法处 理”。 3.9每日三餐均留样保存,每周一在食堂公示栏公布本周菜 谱,接受采购人及就餐人员的监督。 4.人员要求 4.1根据食堂运行情况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配备数 量应满足加工经营、餐厅服务等各项工作的需要,供应商应投入足够 数量能让食堂正常运转的员工。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中标人配备服 务差的工作人员,直至水平达到采购要求。 4.2食堂所有员工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 4.3餐厨食堂所有工作人员均应购买社保,并将每月购买社保 的发票上缴至采购人处报备,如未报备采购人有权暂停支付结算资 金,直至发票上缴至采购人处后恢复正常。供应商不得有聘用超龄 人员的行为,否则采购人有权暂停支付结算资金,并要求进行整 改,直至恢复正常。如不服从规定按照“商务要求中 6.违约处理办 法处理”。所有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等费用均由供应商负 责。 4.4所有员工劳资纠纷、工伤、意外事故均由供应商负责。 4.5供应商须派长驻沟通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管理人员负责 现场管理。成交后,现场经理必须到采购人处报到,严禁借人投 标,并且必须要在管理现场工作。现场经理须接受采购人考核,若 考核不合格的供应商须进行人员调整。 42 4.6工作人员需按岗位统一着装,整洁端庄,佩戴口罩上岗, 做到服务及操作程序规范,态度端正,主动热情,文明服务。 4.7管理人员要求: 4.7.1 有充足经验以及较强管理、沟通和协调能力; 4.7.2 负责厨房工作,协调并检查厨房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及 存在的问题,向上级汇报并提出改进意见,使厨师工作正常运转; 4.7.3 全面检查菜品质量,杜绝不符合规格质量要求的成品和 半成品; 4.7.4 虚心听取采购人意见和要求,不断提高饭菜质量,推出 新菜品,满足就餐员工需求; 4.7.5 合理安排各工作岗位的人员配置,确保生产环节正常有 序; 4.7.6 召开后厨主管会议和员工例会,贯彻各项生产任务; 4.7.7 审核各组每天申购的原材料清单,并按要求负责验收; 4.7.8 检查督导厨师搞好厨房卫生、参与菜单制定、新菜品的 研发; 4.7.9 组织厨师培训工作和绩效考核工作; 4.7.10 每周提前制定下周菜单,并于每周四上午 10:00前提交 至采购人审核,采购人有权对菜单提出合理的修改建议,审核后于 当日下午 5点返还给管理人员,以此为准,进行配菜。 4.8其他人员要求 供应商单独承诺中标后至少配备以下人员:管理人员 1名,厨 师 2名(其中 1名有营养师证书),面点师 1名,配菜墩子 1名,洗 碗保洁 2名,服务员 1名,所有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所有人员须 经采购单位核实后才能上岗。 5.餐具、炊具和设备管理 5.1所有工作人员均应爱护食堂炊事用具,不得损坏,防止丢 43 失,并作到存放整齐,使用得当。 5.2凡食堂的一切用具设备,均应按规定建立帐卡和记录。 5.3设备管理人员,应熟练掌握设备性能和操作技术,严禁非 技术人员操作,设备设施应规范操作,确保操作人员的自身安全, 禁止违规操作。 5.4食堂的一切餐具和炊具,工作人员均不得自行外借。 5.5按照国家有关餐具卫生管理要求,做好公共餐具消毒工 作。 5.6因服务项目扩展及业主服务要求所需的设施设备由采购人 配置,接待及会议用餐餐具及物品原则上由运营方添置,合同终止 后中标人不得带走餐具。 6.安全管理 6.1在使用炉灶前,应首先检查油路,气路是否运转正常,然 后点火预热,一切正常后再使用。 6.2使用完毕,随即关闭各个开关,下班时操作人员应对炉灶 各处开关全面检查,在油锅加热时,工作人员不准离开工作岗位, 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6.3操作电器设备前,应先检查防护设备及电源是否完好。 6.4操作时必须精力集中,确保安全,发现问题立即关闭电 源。 6.5设备使用完毕应将电源断开,下班时操作人员应对电源进 行一次检查。严禁冲洗电器设备和用湿手接触电器设备,发现蒸汽 阀漏气,压力表失灵,应停止使用。 6.6以上各项检查,应有相当的巡检记录。 6.7食堂卫生管理 6.7.1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餐饮制 度。 44 6.7.2 实行原料进出发票制度。 6.7.3 坚持一检,二洗,三切的蔬菜加工流程,荤素分开专 用,并有四防(防蝇、防尘、防鼠、防潮)措施,防止食品污染。 6.7.4 食品烧煮符合工艺要求。 6.7.5 严格控制使用添加剂。 6.7.6 餐具消毒严格执行一冲、二洗、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坚持公用餐具每餐消毒。 6.7.7 卫生检查都有记录。 7.食材供货要求 7.1大米:非转基因一级珍珠米或籼米,须独立包装,包装上 须带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国家生产许可信息标识,不得采购散装 大米。 7.2食用油:非转基因菜油及大豆油,须独立包装,包装上须 带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国家生产许可信息标识。 7.3面粉:非转基因高筋、低筋面粉,须独立包装,包装上须 带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国家生产许可信息标识。 7.4肉类:非冷冻鲜肉,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洁白 (羊、兔)或淡黄色(牛)。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触摸不粘手,弹性 好,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新鲜猪、牛、羊肉气味正常无泥污、血 污、肉边整齐、无碎肉、碎骨、按标准部位分割、无多余脂肪及血 管。鲜鸡、鸭、鹅等眼球饱满,皮肤有光泽,淡黄或灰白色,肌肉切而 发亮。外表微干或微湿,不粘手弹性良好,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正常 气味。无长毛及毛、毛根,口腔及宰杀刀口无血污杂质,无紫斑瘀血 净腔禽腹内无过多脂肪。猪肉应符合成都市生猪溯源体系的要求并 有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和动物产 品检疫(或检测)合格验讫印章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 合格验讫印章,随批次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 45 证。家禽家畜应有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 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 7.5水产、鱼类:活杀,随批次提供检验检疫证明。 7.6蛋:散装生鲜禽蛋应有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 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外地生鲜禽蛋应有其 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检疫(或检测)验讫 标识。 7.7调味品(包括但不限于食盐、酱油、醋、味精、鸡精、豆 瓣等)、干杂辅料类、成品食品等:国家食品安全允许的正规商品, 不得含有二氧化硫及重金属元素和非法使用添加剂。须独立包装, 包装上须带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国家生产许可信息标识,包装完 整、无任何破损、无挤压、无破碎、无异味、无任何表面附着物或 衍生物。 7.8面点食品添加剂:国家食品安全允许的正规商品,须独立 包装,包装上须带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国家生产许可信息标识。 7.9叶菜类(包括但不限于白菜类、甘蓝类和绿叶菜类的各种 蔬菜):鲜嫩、均匀、粗壮,无老叶、病腐叶,无泥和杂草。肉质鲜 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 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薹(菜心除 外);结球的叶菜应结球紧实;菠菜和本地芹菜可带根。花椰菜、青 花菜属于同一品种,形状正常,肉质致密、新鲜,不带叶柄,茎基 部削平,无腐烂、病虫害、机械伤;花椰菜花球洁白,无毛花,青 花菜无托叶,可带主茎,花球青绿 色,无紫花、无枯蕾现象。 7.10茄果类(包括但不限于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新 鲜、成熟度适中,大小均匀、无畸形、无虫斑、无烂果、无病腐 斑,色泽光亮。 7.11薯芋类(包括但不限于马铃薯、薯蓣、芋、姜、豆薯 46 等):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茎叶、须根,无机械和病虫害斑, 无腐烂、干瘪,马铃薯皮不能变绿色。 7.12瓜类(包括但不限于黄瓜、瓠瓜、越瓜、丝瓜、苦瓜、冬 瓜、毛节瓜、南瓜、佛手瓜等):鲜嫩、色泽光亮、无畸形果、无病 虫斑、腐质、无明显机械伤。 7.13葱蒜姜:新鲜粗壮、不抽苔、无病虫斑、外观无霉变、无 腐烂变质。 7.14豆类(包括但不限于豇豆、菜豆、豌豆、蚕豆、刀豆、毛 豆、扁豆等):新鲜、荚大小均匀,无虫蛀荚,无锈斑荚,无腐烂变 质。 7.15根菜类(包括但不限于萝卜、胡萝卜、大 头菜、芜菁甘 蓝等):大小均匀,表皮光滑、无病斑、无虫眼、无裂痕,无腐烂变 质。 7.16水生、菌类(包括但不限于茭白、藕、荸荠、慈菇、菱 角、香菇、草菇、蘑菇、木耳、银耳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 嫩,成熟度适中,无泥土、杂质、机械伤,不干瘪,不腐烂霉变, 茭白不黑心。 7.17水果类:水果类必须保证果型匀称,色泽均匀,无干疤、 斑点、裂口、腐烂,口感好;水果保持新鲜,无损坏。食品专用袋 或整洁完整的周转箱盛放,不得裸露在外。水果具有水果特有的香 气,无磕碰外伤,外形饱满,无腐烂变质。 7.18豆芽菜及豆制品: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 水。不得使用添加剂,农药残留不得超标,无感观异常。 7.19供应商应保证所有蔬菜新鲜、卫生、安全,符合农副产品 质量要求,不得过熟或欠熟等。质量标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以及国家最新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农药残留不得超 47 标,不得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成份。 7.20所有食材、调味品等必须选择优质上等产品,以保证食品 安全及口感,且有可追溯性,各产品应为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准予 市场流通的合格产品。采购人有权更换食材或食材品牌,并全程监 督管理采购。每次采购清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数量、单价、总 价、合计、时间)、发票等均应在采购人处备案,采购物品不定时抽 查,抽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食材新鲜度、合格信息、生产信息、保 质信息、检疫证明等,采购人发现质量等问题,成交人必须按要求 及时更换。应急配送要求应在 30分钟内予以响应,2个小时以内送 达。 7.21若中标人所提供物资的质量因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导致 被卫生防疫、检疫部门处罚,所产生的罚款费用由中标人全部承 担,情节严重者终止合同(按照“商务要求中 6.违约处理办法处 理”)。 7.22因中标人供货质量原因,引起采购人食品安全事故,应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除赔偿当期的原材 料损失外,还应对由此引起的其他延续损失给予全额经济赔偿(包 括医疗、声誉等),并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 7.23根据支持脱贫攻坚的政府采购政策,自 2020年起青白江 区已全面启动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成交人应无条件响应相 关政策要求,预留食堂采购农副产品总额的一定比例定向采购贫困 地区农副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www.fupin832.c om),(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制止浪费 供应商须制定良好的制止餐饮浪费制度、措施等,内容包括但 不限于: (1)制止餐饮浪费宣传工作; 48 (2)制止餐饮浪费规定; (3)制止餐饮专岗监督管理人员及要求; (4)餐饮浪费惩戒和优化措施等。 9.应急措施 供应商须制定严密良好的应急措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食堂突然断水,断电,停气的应急措施方案; (2)消防应急措施方案; (3)公共卫生(疫情)应急措施方案; (4)食品卫生事件应急措施方案; (5)突发性接待和会议用餐应急方案。 二、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采购项目服务时间:3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 下年合同。 2.采购项目实施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3.付款方式:根据当月考核结果次月支付,采购人每月 25日前 支付上一月的相关费用(成交供应商提供增值税发票或普通发票)。 水、电、气等费用由采购人支付,按月抄表结算。 厨房内厨具设备设施的年检、保养费用由采购人承担。设施设 备维护费用 300元以下的由中标人负责,超过 300 元的由采购人负 责。厨房油烟管道的清洗维护,由中标人委托专业的第三方公司负 责,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采购人若有外来客人需在食堂就餐,由采购人及时通知中标 人,由中标人按要求提供客餐服务。客餐费用按照招标单价计算, 费用另计,不含在采购预算内。 4.保险要求:供应商需承诺成交后合同签订前购买食品安全责 任保险,累计责任限额不低于 100万元,保险一年一买,应当无缝 衔接,保险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9 5.其他 5.1 餐饮管理服务所需的低值易耗品(包括但不限于雨靴、布 鞋、地刷、拖帕、扫把、撮箕、垃圾桶、排拖、刮玻器、毛巾、头 花、一次性口罩、手套、纱布、围腰、筒靴、胶手套、线手套、钢 丝球、洗洁精、毛巾、餐巾纸、垃圾袋、不锈钢光亮剂、洁厕剂、 工作服、公示栏、制度牌、上墙标识等食堂工作所必须使用的保洁 用品及用具)由供应商承担。 5.2 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等须按采购人规定执行,成交人应 在合同签订前提供与有资质的第三方签订的餐厨垃圾处置合同,其 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3 投标人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承包期内若发生的食物 中毒、传染病、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重大安全事故的移交执法部门 处理,投标人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同时采购人立即终止该 合同,并按照“商务要求 6.违约处理办法”处理。 5.4 食堂的环境设施不得随意改造,如有违反造成的一切后果 由成交人负责。 5.5验收方法及标准:成交人与采购人应参照《四川省政府采 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和 采购文件及附件等的要求进行验收。 6.如因拒不服管理/拒不改进/考核连续两次 80分以下/连续两 次职工就餐不满意率达到 20%以上/出现考核办法中“一票否决制” 任一情形等供应商原因严重影响服务质量至双方无法合作时,采购 人可因供应商单方面违约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合同终止 时,采购人可与备选供应商签定服务管理合同或重新组织招标。原 中标人应在二十日内做好退场准备,并在新成交人接手前,继续正 常提供合同中约定的服务,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供应商承 担,拒不承担的可将履约保证金、未结算的季度剩余资金进行充 50 抵,不足以充抵的,将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处理,依法追究相应刑事 或民事等责任。 7.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发现内容还需补充的,可以拟定 合同补充协议。合同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未尽事宜,或者合同履行 过程新发生的情况而另外进行的约定。补充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 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履约保证金:项目预算金额的 3%,中标人应当以转账、支 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提交至采购人。因中标人原因导致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不履 行合同内容,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9.考核办法:详见附件。 51 第六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 内容 (一)磋商内容: 1.本次采购需求范围中的服务、技术要求(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 规范/不可变动的实质性要求条款除外)。 2.技术要求、商务等情况说明。 3.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 (二)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1.需求中的商务、服务、技术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技术规范/不可变动的实质性要求条款除外)。 2.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磋商小组中的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注意:采购人不同意磋商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有任何变动的,可 以不规定此章内容。 (三)实质性内容 1.已明确标注为实质性要求的条款。 2.实质性要求条款不允许负偏离。 52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 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 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磋商小组将在评分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 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 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 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 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四、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参考 使用,未要求提供的或供应商自身不涉及的,则无需提供。 53 政府采购项目 资 格 性/其 他 响 应 文 件 (封面)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正本/副本) 供应商名称: 日 期 : 年 月 日 54 一、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 55 2.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56 3.承诺函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现郑 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 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 记录。 四、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知识产权、投标 费用、投标有效期等各项实质性要求,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已依 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 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 活动的行为。 57 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 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 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七、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 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 的、合法的。 八、如本项目评审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 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 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 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九、我单位及我单位提供的投标产品均满足法律法规强制性要 求的其他许可或认证资格。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 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 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磋商日期: XXXX。 58 4.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及采购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针对本单位的 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 我单位具有的失信行为 次(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 使用大写数字,如零、壹、贰、叁、肆等,仅限投标截止当日仍在有 效期的次数。) 我单位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 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磋商日期:XXXX 59 5.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或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或联合体)参 加成都市青白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成都市青白江区综合行政执法 局采购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 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 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 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成都市青白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第 二次)),属于(餐饮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 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 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 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XX(单位盖章) 日期:XXXX 注:1.上述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 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60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 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 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 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磋商日期:XXXX 注: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 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61 7.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磋商日期:XXXX 注: 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 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供应商为非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此材料。 62 8.资质证书 63 9.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4 10.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本授权声明:XXXXX(投标人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 责人姓名、职务)授权 X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XXXX XXXX”项目(采购项目编号:XXXX)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 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 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日 期:XXXX 附: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5 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无格式要求的, 格式自拟) 66 二、其他响应文件格式 1.响应函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 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为 的磋商邀请,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的名称),提交文 件正本 1份,副本 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们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 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放弃提出含糊不 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3)本报价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 90个日历日。报价有效期 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同意按磋商须知中关于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规定。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报价有关任何证据或 资料。 (6)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报价或收到的 任何报价。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磋商日期:XXXX 67 2.技术服务应答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 磋商文件条目号 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应答 备注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磋商日期:XXXX 注: 1、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报价或 成交资格。如与磋商文件所列技术服务相关条款无偏离,则无须逐 条应答。如有偏离条款,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未明确偏离的条 款,视为默认接受,供应商不得籍未作应答而拒不接受。 2、若磋商文件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技术服务条款应当在此表 中列出并应答。 68 3.商务要求应答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 磋商文件条目号 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应答 备注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磋商日期:XXXX 注:本表可只填写响应文件中与磋商文件有偏离的内容,响应 文件中商务响应与磋商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可不用在此表中列 出。 69 4.项目实施方案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磋商日期: XXXX 70 5.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备注 注:业绩证明材料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磋商日期: XXXX 71 6.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注:人员证明材料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磋商日期:XXXX 72 7.报价函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1.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项目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编号:X XXX),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 务。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 务。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 XX份,用于磋 商报价。 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 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 的。 6.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起算 之日起 90天。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磋商日期:XXXX 73 8.首轮报价表 项目名称 成都市青白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食堂 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 报价(实质性要求) 早餐 9 元/人/次,午餐 24 元/人/次,晚餐 15元/人/次。 备注 注: 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验收价格,其总价即 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劳务、税金和保险等费用以及采购文件规 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 2、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作为首轮报价。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磋商日期:XXXX 74 9.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企业资质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磋商日期:XXXX 75 10.承诺函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 重承诺如下: 一、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 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 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中选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 为。 二、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采购活动的行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 购活动。 三、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 一单位人员作为代理的行为。 四、如果有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 实反映,如未如实反映,采购人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 五、不发生任何串通与项目有关的相关单位,损害采购人及采 购代理机构利益的行为。 六、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 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 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 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除非磋商文 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 产权。如我方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 76 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 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 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 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 用。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 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 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磋商日期:XXXX 77 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无格式要求的, 格式自拟) 78 三、其他通用格式 1.密封袋封面 号密封袋 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项目编号 : 分包号(如有分包): 供应商名称 : 日 期: 79 第八章 评审方法、程序和标准 竞争性磋商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58 号)、《关于印发政府 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 号)、《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 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 号)、《四川省政府采购 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川财采〔2015〕36号文)和《四川省 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川财采[2016]53 号)的规定履 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 一、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 理暂行办法》(财库 [2014]214 号)制定。采用先磋商、后报价、 再评分的评审方法。 二、评审程序 本项目评审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资格审查。评审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 定,审查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审查内容包括: 1、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 3、是否按照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评审委员会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当向采购组织单位出具资格审 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当在资格审查 报告中说明原因。 评审委员会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后,采购组织单位应当将通过资 格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向所有供应商当场宣布。采 80 购组织单位宣布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二)磋商。评审委员会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通过资格审查 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1、磋商的顺序以现场抽签或者其他能够给予供应商平等机会的 方式确定。 2、磋商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 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 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评审委员会中 的采购人代表确认。 3、评审委员会变动磋商文件的,应当将变动的内容书面通知所 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做好书面记录,同时应当要求供应商就变动 的部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给予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合理 时间。 4、磋商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轮次。 5、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 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送评审委员会。供应商变更内容书面材料 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有效的变更内容书面材料 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6、供应商按照本项第 3目规定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 应当按照本项第 5目规定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7、评审委员会与供应商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未实质 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 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三)最后报价。磋商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所有实质 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或者多轮报价后再最后 报价。两轮(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算一轮)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 81 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 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评审委员会应当对其响应文件 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四)比较与评价。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当 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 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竞争性磋商中的综合评分方法与 招标采购中的综合评分方法相同。 (五)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进行评审复 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 未通过的、供应商被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六)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成交 候选供应商顺序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 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 标优劣顺序推荐。供应商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 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七)出具磋商报告。评审委员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 当向采购组织单位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 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2、磋商日期和地点,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3、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 单及原因; 4、变动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 5、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 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 6、磋商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 商响应文件磋商情况等; 82 7、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三、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 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 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 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 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 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四、综合评分表 序 号 评分因 素及权 重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1 服务方 案 30% 30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服务 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 食材、货源质量保障方案;②厨房卫生 管理方案;③人员机构设置及管理方 案;④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方案;⑤菜品 质量保障方案;⑥食品安全保证措施 等。以上措施方案均能完全满足本项 目采购需求且能够提供相对高质量的 服务的得 30分,每存在一处缺、漏项 的扣 5 分,每存在一处不合理会影响 到整个服务质量的扣 3 分,每存在一 处细微偏差对整体服务质量影响甚微 的扣 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技术评审因素 83 2 原材料 采购及 配送方 案 4% 4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提供 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方案进行评审,原 材料采购方案中具有①原材料采购配 置计划②针对本项目原材料采购检测 方案。以上方案均能完全满足本项目 原材料采购及配送需求的得 2 分,每 存在一处缺、漏项的扣 1分,直至本项 分值扣完为止。 2.原材料配送方案包含配送专用车 的卫生标准,配送人员健康标准的得 2 分,每存在一处缺、漏项的扣 1分,直 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技术评审因素 3 人员配 备方案 13% 13分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人员配置 方案,具有人员配置清单(至少包括人 员名称、身份证信息、职务、证书信息、 联系方式等)的得 4分; 2.项目管理人员具有大专或以上学 历的得 3分; 注: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在职证明 材料(用工合同或劳务派遣合同)并加 盖公章。 3.每具有 1 个大锅菜厨师有中式烹 调师二级或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加 1 分,最多加 2 分;每具有 1 个小炒厨 师有中式烹调师二级及以上国家职业 资格证书的加 1 分,最多加 2 分;每 具有 1 个面点师有中式面点师三级及 共同评审因素 84 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加 1分,最多加 2 分; 注:提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在职证明材料(用工合同或劳务派遣 合同)并加盖公章。 4 食品安 全保险 10% 10分 供应商自 2018年 1月 1日以来类似 项目中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 每提供一个得 2分,本项最多得 10分。 注:提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单”复 印件,内容清晰可辨并加盖投标人公 章,否则不得分。 共同评审因素 5 业绩 10% 10分 供应商自 2018年 1月 1日(以合同 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每 提供一个类似业绩得 2 分,本项最多 得 10分。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可提供主要页 面复印件,至少包含封面、尾页(盖章 页)、可分辨是否为类似业绩的主要内 容页面。)或者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 件,内容清晰可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否则不得分。 共同评审因素 6 扶贫攻 坚政府 采购政 策 6% 6分 投标人在以往参与过贫困地区农副 产品政府采购的,每参与过一次得 1.5 分,本项最多得 6分。 注:提供参与过的证明材料,证明材 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之一:①采购合 同;②网上订单截图;③其他能够有效 共同评审因素 85 证明的材料。 7 应急处 理方案 15% 15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应急 处理方案进行评分,应急处理方案内 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食堂突然断水,断电,停气的应急 措施方案;②消防应急措施方案;③公 共卫生(疫情)应急措施方案;④食品 卫生事件应急措施方案;⑤突发性接 待和会议用餐应急方案。措施处理得 当有序、内容完整的得 15分,每存在 一处缺、漏项扣 3分,每存在一处缺陷 影响到整体处理结果的扣 2 分,每存 在一处细微偏差影响整体方案措施结 果甚微的扣 1 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 为止。 技术评审因素 8 制止餐 饮浪费 4% 4分 根据投标人制定的制止餐饮浪费制 度、措施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制 止餐饮浪费宣传工作;②制止餐饮浪 费规定;③制止餐饮专岗监督管理人 员及要求;④餐饮浪费惩戒和优化措 施等。内容完整的得 4分,每存在一处 缺项漏项的扣 1 分,内容每存在一处 缺点扣 0.5 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 止。 技术评审因素 9 菜品搭 配方案 8% 8分 投标人以开标当月月份为例,按照 季节、气候、本地口味偏好等特点,为 本项目设计一个月的菜谱(菜品搭配 技术评审因素 86 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菜谱(菜品 搭配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满足以 下 6个方面:①食材多样化原则;②食 材均衡性原则;③食物味道平衡原则; ④食物热量平衡原则;⑤食物酸碱平 衡原则;⑥食物颜色平衡原则。以上 6 个方面每符合一个方面的得 1 分,在 完全符合以上 6 个方面的基础上,投 标人所提供的菜谱(菜品搭配方案)能 充分体现获得全面营养,人体所需各 种元素能均衡摄入,更有利于身体健 康,达到防病保健的目的加 1分;搭配 方案附有膳食搭配的科学分析与说明 的加 1分,本项最多得 8分。 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终止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 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 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 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 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和财库[2015]124 号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 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87 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合同编号:XXXXX 签订地点:XXXXX 签订时间:XXXX 年 XX月 XX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及 XX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XX)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 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 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 附件及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 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技术、服务要求/货物规格型号 按照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填写。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XXXXX,即人民币 XXXXX 元。该合同总 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 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服务版权、 知识产权、人工、设备、材料、售后、保险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 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 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服务/货物质量要求 …。 四、交货及验收/服务时间/期限 …。 五、付款方式 88 …。 六、售后服务 …。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 九、违约责任 …。 十、争议解决办法 …。 十一、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 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 XX份,乙方、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 XX份。 十二、附件 项目采购文件 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项目响应文件 成交通知书 其他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 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