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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吴兴区教育局教学研究与培训中心(湖州市吴兴区教师进修学校)团餐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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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睿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2-2023年教师培训经费(快餐盒饭)供应商选定采购项目的意见征求意见公示

招标详情

浙江睿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2-2023年教师培训经费(快餐盒饭)供应商选定采购项目的意见征求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18

经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批准的【财政审批编号:临[2021]13659号】,浙江睿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就2022-2023年教师培训经费(快餐盒饭)供应商选定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资格条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限制资格要求;

2、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项目技术指标是否出现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4、其他好的意见和建议。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1年11月23日下午17: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浙江睿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外地可发送邮箱,邮箱:277667039@qq.com,电子件必须签字(盖章)。联系电话:0572-2116220,联系人:彭女士。

三、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附件下载

2022-2023年教师培训经费(快餐盒饭)供应商选定采购项目

财政审批编号::临[2021]13659号)

公开招标文件

(全流程电子)

文件编号: ZJRC-P2021024

项目名称:教师培训经费(快餐盒饭)供应商选定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湖州市吴兴区教育局教学研究与培训中心(盖章)

代理机构:浙江睿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21年11月


目 录

TOC \o "1-3" \h \u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3

第二章 采购需求 9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9

前 附 表 13

一、总 则 15

二、招标文件 18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9

四、开标 26

五、评标 27

六、定标 28

七、合同授予 29

八、其他内容 29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31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3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9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吴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财政审批编号:临[2021]13659号批准,浙江睿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吴兴区教育局教学研究与培训中心的委托,2022-2023年教师培训经费(快餐盒饭)供应商选定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JRC-P2021024

二、项目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采购最高限价

1

东片区域快餐配送

1

40万

2

中片区域快餐配送

1

40万

3

西片区域快餐配送

1

40万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注册账号并登录,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2、本次招标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不接受供应商现场报名,供应商须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招标文件)。

3、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咨询电话:400-881-7190。已经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月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

2.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应于2021年月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制作、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未准时上传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

2.2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方式:因疫情原因,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应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邮寄地址为:浙江睿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赛格数码城2幢19楼1913号),联系人:彭工,电话:0572-2116220。邮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2021年月日17时00分前准时送达,逾期不予受理。截止开标时间前,采购人由二名人员(一名接收人、一名监督人员)统一负责接收并送至专门的监控室,二人均在接收记录单上对文件快递包裹的相关情况签字确认,与投标资料一并归档,接收文件全过程将录音录像。供应商须留足投标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于规定的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时送达的,均按未提供处理。

注:1)供应商应权衡利弊考虑是否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做强制性要求,若因下一条款(第3条)原因须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时,而供应商未提供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供应商应对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进行加密处理,若需要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时,再由供应商告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加密信息进行解密;3)若供应商未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关于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的要求及内容不再适用。

3、CA锁解密时间为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后,各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要求的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有效的CA锁供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将拒绝接收,作无效标处理。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4、供应商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办理流程详见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Pmw7VHIByNnJ3A2CbAN_/PXKYt3MByNnJ3A2CyAMX?keyword=CA),并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

5、供应商须将制作、加密后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6、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download/index.html?_=1596521623206),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7、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形式进行开评标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无须到场,在线响应即可(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传真等)。

八、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政采云系统。

九、开标时间:2021年月日14时00分整

十、开标地点:吴兴区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湖州市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H幢),具体详见休息区电子显示屏。未按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将拒绝接收,作无效标处理。

十一、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应按照本招标文件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投标响应,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同时供应商须随身携带制作在线投标投标文件时所用的CA锁,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其中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以密封、包装的形式提供。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4、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招标采购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5、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效的,责任自负。

6、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注册供应商,需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尚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当先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申请注册,注册终审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7、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7.1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7.2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wuxing.gov.cn/hzgov/front/s127/sy/index.html“政府采购”“分散采购”版块。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https://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

十三、告知事项:

1、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 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1 号)、《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管理暂行办法》,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疫情防控期采购过程实行邮寄投标文件模式,供应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响应文件,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开启响应文件的时间延长,给供应商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做好响应文件签收记录并及时告知供应商;采购组织机构接收响应文件至现场开启响应文件全过程应接受监控;采购单位派出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的同时,采购组织机构积极创造条件让供应商远程参与监督;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投标、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合理期限内(不少于半小时)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作出。

2、现场防疫方案:做好现场防疫措施,加强采购活动场所防护:一是建立登记问询制度。二是加强个人防护及开评标场所消毒工作。进入开评标现场人员都应当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严格执行开标场所每日(次)消毒制度。开评标场配备消毒器具,每日或每次使用前后, 进行清理消毒工作。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加大座位间隔、缩短工作时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评审专家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均需现场签署防疫承诺书,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3、参加人员,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听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必须提供“一证一码”,即:身份证、“湖州健康码”(个人支付宝或浙里办APP中申领),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4、“湖州健康码”显示为绿色可进入交易中心,“湖州健康码”显示为黄色、红色或者现场测量体温高于37.2℃且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谢绝进入交易中心参加开标活动。

5、所有进入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区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十四、业务咨询: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州市吴兴区教育局教学研究与培训中心  

    地    址:湖州市建设路25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睿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二环路赛格数码城2幢1913 

    项目联系人(询问):彭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2118319 

    质疑联系人:刘贡云 

    质疑联系方式:0572-211622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吴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湖州市吴兴区吴兴大道1号 

    监督投诉电话:0572-2289700

采购需求

一、招标项目:教师培训经费(快餐盒饭)供应商选定采购项目

二、采购单位名称:湖州市吴兴区教育局教学研究与培训中心

三、本项目提供服务年限:2年。服务过程中如果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或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或政策等其他原因需终止服务的,采购人可以终止合同。

四、商务要求表:

项目要求

供应商提供的菜谱要科学合理,营养要均衡。

配餐标准:分为A、B、C三档(既A单价 25/餐、B单价 35/餐、C单价 40/餐三挡)。提供足量米饭,保证所提供的饭菜样式、数量与质量能让采购人满意。

配送时间及地点

时间:供应商在要求的时间内将套餐饭菜送达;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条件

根据对供应商配送签收单进行核对,按A、B、C三档实际数量每日结算用餐金额。

服务响应时间

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临时配送须在接到通知后半小时内完成。

供应商投标时需提供A、B、C三档的菜谱样单。

本次采购共三个标项,供应商可以自行选择参与的标项(即可以同时参与三个标项的投标,也可以选择其中任意标项投标),但供应商需要综合考虑的是:本项目开标顺序为标项一、标项二、标项三。若在标项一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供应商不得参与后续标项的投标,即三个标项只能中一个标项。(若有标项没有人参与投标的情况下,标项一、标项二、标项三其中任意两个标段的中标人也有可能为同一个供应商)。

五、其他要求:

1.质量监督: 供应商所提供的套餐饭菜质量由各个餐教师监督。若发现问题教师将及时上报分管负责人,由分管负责人向供应商反映及予以更换套餐饭菜。

2.保险理赔:供应商中标后须提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每次事故每人伤亡赔偿限额为20万元人民币,每次事故总赔偿限额为100万元,全年累计赔偿限额为200万元。

3. 食品容器要求:

3.1、饭盒材质采用PP5(吸塑食品包装盒),饭盒需满足GB/T 18006,1-2009《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标准,按配餐需求,配餐容器应为多分隔式,以便盛装荤菜、素菜等不同餐样食品。

3.2.、饭盒的周转筐(桶)为食品用,有保温功能,应干净卫生、无油痕。

3.3、饭盒每次搬运时要轻拿轻放,禁止出现随意碰撞、重置地等影响食品卫生的情况。

4.送餐人员个人卫生:

4.1、送餐时,送餐人员须穿戴白色工作服、工作帽(帽子须带网套)。

4.2、工作服、帽子须每天清洗,干净卫生、整洁。

4.3、帽子须规范穿戴:有帽檐的,帽檐朝前,用网套网住整个头发。留长发的女性,需将长发挽起网在发套内,禁止不用网套的行为发生。

4.4、送餐人员须佩戴健康证,健康证佩带于胸前。

4.5、在送餐过程中,严禁送餐人员在用餐单位吸烟、吃零食等。

4.6、送餐人员在送餐过程中不得在用餐单位随意喧哗、走动、逗留等。

4.7、送餐人员送餐完毕后须等教师用餐完毕后,将相关场地打扫干净并将餐盒、食物垃圾等处理完毕。

5.送餐车辆的卫生要求:

5.1、供应商需配置专用的送餐车辆,送餐车辆需干净卫生,需满足热链要求。

5.2、送餐车辆需定期清洗消毒,不留死角,保持干净卫生。

5.3、在送餐过程中,送餐车辆严禁转载与配餐食品无关的其他事物或物品。

6. 在配餐期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7. 供应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8. 供应商所提供的食品应保证是供应商自己生产的,而不是其他地方生产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要求。

9. 每次送餐供应商需按规定留样,留样菜品由学校保管。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项 目

内容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2022-2023年教师培训经费(快餐盒饭)供应商选定采购项目

2

编号

招标文件编号:ZJRC-P2021024

财政审批编号:临[2021]13659号

3

采购内容

(快餐盒饭)供应商选定

4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5

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6

投标报价及费用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标项一3254元、标项二3254元、标项三3254元计取,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供应商全额支付,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计入投标报价中。

7

答疑时间

答疑与澄清: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效的,责任自负。

8

采购预算

万元

9

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的制作: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

2、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具体内容如下:

2.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超过上传时间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

2.2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应提供《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报价文件》,其中《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报价文件》允许制作成一个U盘,但须密封、包装,不按此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均按未提供处理。

10

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月日14时00分

11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投标地点:吴兴区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湖州市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H幢),具体详见休息区电子显示屏。

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

2、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方式:因疫情原因,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应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邮寄地址为:浙江睿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赛格数码城2幢19楼1913号),联系人:彭工,电话:0572-2116220。邮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2021年月日17时前准时送达,逾期不予受理。截止开标时间前,采购人由二名人员(一名接收人、一名监督人员)统一负责接收并送至专门的监控室,二人均在接收记录单上对文件快递包裹的相关情况签字确认,与投标资料一并归档,接收文件全过程将录音录像。供应商须留足投标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于规定的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时送达的,均按未提供处理。

3、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12

开标时间

2021年月日14时00分整

13

开标地点

吴兴区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湖州市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H幢),具体详见休息区电子显示屏,未按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将拒绝接收,作无效标处理。

14

投标有效期

90天(日历天)

15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16

中标公告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公告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wuxing.gov.cn/hzgov/front/s127/sy/index.html“政府采购”“分散采购”版块。

17

中标通知书

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中标通知书

18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的5%(以电汇、转账、等额保单、保函等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用于成交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应支付采购人的违约金、赔偿金等费用。如无任何问题,采购人将在成交人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9

解释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20

其他

1、在确定中标人后,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提供二份完整的纸质投标文件给采购人,纸质投标文件须与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

2、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应按调整的程序操作。

一、总 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2022-2023年教师培训经费(快餐盒饭)供应商选定采购项目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湖州市吴兴区教育局教学研究与培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招标的浙江睿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采购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两种方式)

1、本项目原则上采用不见面形式开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无需到场,在线响应即可(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传真等方式)。

2、若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格式见第六章)。

注:供应商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须随身携带笔记本电脑及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交易中心不提供无线网络,由供应商自行解决。

(五)投标费用

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的所有相关费用,不论中标与否,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有关费用。

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标项一3254元、标项二3254元、标项三3254元计取,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供应商全额支付,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计入投标报价中。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也不可以分包。

(八)特别说明:

▲1.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

▲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九)质疑和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章规定。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5.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

6.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

(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

(5)质疑答复人名称;

(6)答复质疑的日期。

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中标、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组成

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采购需求

3.供应商须知

4.评标办法及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否则逾期视为默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十五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采购人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具体内容如下:

1.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1.2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确保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以收件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收件人签收后将予以确认),逾期送达的将拒绝接收。

2.投标文件的效力

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如无格式、格式自拟)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由《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报价文件》组成,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1.资格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格审查条款)

1.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资格审查条款)

1.3授权代理人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资格审查条款)

1.4供应商最近三个月企业正常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资格审查条款)

1.5《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1.6自采购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资格审查条款,二者缺一不可,截图模板详见附件)

1.7信用承诺书;(资格审查条款)

2.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2.1供应商自评分索引表:

2.2技术文件、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

2.2.1供应商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2.2.2热链供应方案及采用设备;

2.2.3运输及配送能力情况;

2.2.4厨房设备投入情况;

2.2.5食材来源;

2.2.6安全卫生保障水平情况;

2.2.7人员制度管理情况;

2.2.8菜谱样单评价(不含价格);

2.2.9从业人员情况;

2.2.10应急方案;

2.2.11管理方案;

2.2.12供餐售后及优惠措施。

2.2.13企业荣誉情况;

2.2.14企业业绩;

2.2.1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2.3报价文件:

2.3.1 投标响应函;

2.3.2开标一览表;

2.3.3招标代理费承诺函;

2.3.4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投标报价为本招标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报价,所有报价均应使用人民币(元)表示。

2.供应商的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含拟投入本项目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及供应商认为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内容所需发生的其它费用,凡未列入的,将被视为均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由供应商自担全部风险责任,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报价或追加任何费用。

5.供应商所有优惠条件和优惠费用不得降低和影响本采购项目质量。

6.报价如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大写与小写不符时以大写为准。

7.供应商对招标文件里有关投标报价的全部内容应仔细确认,若有个别异议,应在开标前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同全部确认。

8.供应商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报价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

9.供应商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采购人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说明。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若因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凡是参加两个或者以上标项投标的,投标文件必须按标项分别制作。

2.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

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

3.其他:

3.1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并签字盖章。

3.2投标文件不应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如有修改,修改处须加盖供应商的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源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作无效标处理。

2.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确保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以收件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收件人签收后将予以确认),逾期送达的将拒绝接收。递交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3.因网络或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成功解密,且供应商提供了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的,以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作为评审依据,否则视为电子投标文件撤回,作无效标处理。电子投标文件已成功解密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自动失效,不予启封。

(七)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供应商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或指定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供应商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在进行下一步评审:

(1)未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未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未提供“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与授权人身份证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3)未提供授权代理人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4)未提供供应商最近三个月企业正常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

(5)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6)投标截止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7)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未提供信用承诺书的;

(9)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10)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2.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

(2)《资格文件》或《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中出现报价的;

(3)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网上报名的;

(4)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的;

(5)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7)投标有效期、服务期(工期)、服务质量保证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8)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质量标准的,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2)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3)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

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5.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7.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其投标无效: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8.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进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以上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采购。

四、开标

(一)开标准备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若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应当准时签到,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二) 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

1.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供应商在线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2.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并按照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系统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3.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4.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请有关人员回避,并组织供应商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并由采购人及监督人检查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的密封、包装情况;

5.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 由参加开标的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在线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疑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供应商未准时在线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6.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登录政采云平台,在收到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后,通过“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

7.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在系统上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8.由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行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部分评审,符合性审查及评分结束后,由主持人公布无效投标的供应商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并在系统上公布其他有效投标的评审结果;

9.由主持人在系统上公布的供应商名称及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报价、投标内容以及其他有必要宣读的内容;

10.报价部分符合性审查及评分结束后,由主持人公布无效投标的供应商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并在系统上公布其他有效投标的评分结果;

11.最终在政采云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

12.开标会议结束。

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应按调整的程序操作

(三) 其他

本项目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 1 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4 人,共 5 人组成。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三)评标程序

1.形式审查

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

2.实质审查与比较

(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供应商进行询标,供应商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供应商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判。

(3)各供应商的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

(4)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商务报价得分。

(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通过电子评标系统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和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

(五)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

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 综合评分法 ,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七)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定标

(一)确定中标供应商。本项目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

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

3.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七、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2.中标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二)中标通知书

1.确定中标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的供应商其投标被接受;

2.中标通知书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

3.中标供应商应根据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三)履约保证金

1.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应按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供应商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3.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的5%(可以电汇、转账、等额保单、保函等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用于成交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应支付采购人的违约金、赔偿金等费用。如无任何问题,采购人将在成交人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八、其他内容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等处罚;如已中标(成交)的,自动放弃中标(成交)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交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中标供应商拒绝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2022-2023年教师培训经费(快餐盒饭)供应商选定采购项目的评标。

一、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分三个标项项目评分,每个标项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30分、技术分、商务分和资信及其他部分占70分。合格供应商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位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其他供应商中标候选资格依此类推。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在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因前款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各供应商最终得分=技术分、商务分和资信及其他分得分+价格分得分

二、评标内容及标准

(1)价格分3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本项目投标报价为百分比报价,即各投标单位予以采购人的折扣为投标报价(如投标单位予以采购人7折优惠,则该投标报价应填写为70%)。

(2)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70分

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附件:评分表格式(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共70分)

序号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分说明

1

热链供应方案及采用设备

7

根据热链供应方案及采用设备等进行评分。优秀的得7分,良好的得5分,一般的得3分。

2

运输及配送能力情况

5

按照供应商配送车辆的投入进行评分。

拟投入自有配送车辆达到1辆得1分,2辆得3分,3辆及以上得5分。

须同时提供行驶证、购置发票、车辆对应照片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3

厨房设备投入情况

4

根据各投标单位厨房面积、生产线的投入、保温设备的投入进行比较。优秀的得2分,良好的得1分,一般的不得分。

如有中央厨房配送的,加2分。

3

有专门净菜单元的,按照提供的服务人员、设施设备、检测设备等进行比较。优秀的得3分,良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

4

食材来源

6

根据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豆类及豆制品、肉类、海鲜类、蔬菜类、禽蛋类、调味品的供货商的实力等由专家酌情打分。

需提供供货商的基本情况、供货合同及发票。

以上提供供货合同及发票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5

安全卫生保障水平情况

5

根据各投标单位卫生条件、卫生管理制度措施等进行比较。优秀的得5分,良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

6

人员制度管理情况

5

根据各投标单位制度的完善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及执行力度,上岗人员的证书、体检报告等进行评分。优秀的得5分,良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

7

菜谱样单评价

10

根据各投标单位提供的A、B、C三档菜谱样单进行评分。从菜谱营养、荤素搭配等要素进行比较。优秀的得10分,良好的得6分,一般的得2分。(提供ABC三挡的实物照片)

8

从业人员情况

6

1、具备专职安全检测人员1人得3分。(需具备上岗证)

2、从业人员达到20人得2分。每增加10人加1分,最高加3分。

以上人员均同时提供社保及健康证,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如查验时未提供原件,该项不得分。

9

应急方案

4

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下,制定的人员和机械应急调度计划、方案及承诺的合理性、有效性等由专家酌情打分。

10

管理方案

5

投标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实际,制定科学、合理、高效的管理服务组织方案。优秀的得5分,良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

11

供餐售后及优惠措施

3

从各投标单位提供的供餐售后及优惠措施进行评分。优秀的得3分,良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

12

服务响应情况

2

服务响应情况(2分):

接到招标人(电话)后2小时内响应得1分。临时配送在接到通知后半小时内完成,得1分。

13

投标人业绩

3

按照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类似业绩(学校、机关事业单位)进行评分。每提供1份得1分,最多得3分。

14

投标文件制作

2

投标文件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完整,不缺项且签字、盖章完整的得1分,不齐全的不得分。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资料格式规范、装订整齐、无涂改插字现象得1分。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供参考)

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指引(服务)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 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三、技术资料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五、履约保证金

乙方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六、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七、服务质量保证期和服务质量保证金(选用)

1、服务质量保证期 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服务质量保证金 元。(履约保证金在中标投标人按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后自行转为质保金)

八、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

1、履行时间:

2、履行方式

3、履行地点

九、款项支付

付款方式:

十、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一、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

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解除合同。

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四、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4、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用途)。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 投标文件外包装封面格式

资格/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项:

投标供应商名称:

投标供应商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2、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资格/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项:

投标供应商名称:

投标供应商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自评分索引表

供应商全称(公章):

评分项目

投标文件对应资料

自评分

投标文件页码

对应第四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报价除外)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资格文件目录

1.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格审查条款)

1.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资格审查条款)

1.3授权代理人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资格审查条款)

1.4供应商最近三个月企业正常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资格审查条款)

1.5《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1.6自采购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资格审查条款,二者缺一不可,截图模板详见附件)

1.7信用承诺书;(资格审查条款)


资格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

(姓名)是 (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的 项目的投标活动。被授权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职务: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后附授权代理人最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此声明函内容填写完整,如有缺项、漏项的作为不提供处理。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

监狱企业声明函

【非监狱企业的不用提供】

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间想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

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

本企业为参加(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产品。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附相关政府部门证明材料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残疾人企业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采购人名称) 单位的 (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成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往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但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相关政府部门证明材料

附件:

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截图模板

信用承诺书

(供应商)现参加 (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

1、对所提供的资料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2、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相关经济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3、加强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不虚假宣传、不违约毁约、不恶意逃债、不偷税漏税,诚信依法经营;

4、自愿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依法检查、违背承诺约定将自愿承担违约责任,并接受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制度的惩戒和约束;

5、按照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要求,本单位(个人)同意将以上承诺在信用湖州网站公示,若违背以上承诺,依据相关规定记入企业(个人)信用档案;性质严重的,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和责任,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承诺单位/个人:(盖章/签名)

时 间: 年 月 日

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目录:

1)供应商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2)热链供应方案及采用设备;

3)运输及配送能力情况;

4)厨房设备投入情况;

5)食材来源;

6)安全卫生保障水平情况;

7)人员制度管理情况;

8)菜谱样单评价(不含价格);

9)从业人员情况;

10)应急方案;

11)管理方案;

12)供餐售后及优惠措施。

13)企业荣誉情况;

14)企业业绩;

1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供应商情况表格式:

供应商情况表

企业情况

单位名称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