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标段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001 | 面粉 | 6家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未被最高法院(查询网址为: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8.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 (查询地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002 | 食用油 | 6家 | |
003 | 大米 | 6家 | |
004 | 海参 | 10家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未被最高法院(查询网址为: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7. 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 (查询地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 附件: whty2021020-招标文件V1.zip
威海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whty2021020
项目名称:威海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海参及粮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代理机构:威海市天垣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21年11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6686404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HYPERLINK \l "_Toc66864041" 第二章 投标须知 6
HYPERLINK \l "_Toc66864051" 第三章 采购内容与要求 42
HYPERLINK \l "_Toc66864053" 第四章 评标原则、程序与方法 47
HYPERLINK \l "_Toc66864054"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54
HYPERLINK \l "_Toc66864056" 第六章 采购合同(范本) 7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威海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海参及粮油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威海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海参及粮油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交易服务一网通办系统”进行平台切换点击“国企采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hty2021020
项目名称:威海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海参及粮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段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001 |
面粉 |
6家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未被最高法院(查询网址为: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8.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 (查询地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002 |
食用油 |
6家 |
|
003 |
大米 |
6家 |
|
004 |
海参 |
10家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未被最高法院(查询网址为: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7. 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 (查询地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1年11月18日17时30分至2021年11月30日17时 00分(北京时间)
2.获取地点:登录“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右侧“交易服务一网通办系统”进行“平台切换”点击“国企采购”进入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获取文件。(网址:http://ggzyjy.weihai.cn/)逾期无法从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中获取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从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无法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交易服务一网通办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受理问题:系统登录、信息完善、CA锁绑定、平台切换), 一网通办技术支持QQ群:1143439694 ;CA锁办理咨询电话:0631-5307028;国企采购技术支持电话:18769124292 ,国企技术支持QQ群(投标人):1146578397。
注: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在“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交易服务一网通办系统”按钮)登录端口注册登记,并办理“安全证书(CA)”和“电子签章”进行获取文件。“安全证书(CA)”和“电子签章”办理请按照“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中“CA证书办理介绍”进行办理。
三、投标文件提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0日9时00分
地点:通过“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右侧“交易服务一网通办系统”进行平台切换点击“国企采购”进入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网上递交。已在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获取文件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四、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威海市海滨中路 28 号外运大厦附楼交易二厅。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随时关注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内变更提醒。
2.投标人自行准备电脑,提前在个人电脑上进行测试确保音频、视频功能、CA 签章功能可正常使用。投标人可不到现场参与开评标,但应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威海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威海市环翠区海滨北路101-2号
联系人:宋工
联系方式:0631-5323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威海市天垣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威海市文化中路78-3号
联系方式:0631-58935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臧重平
电 话:0631-5893538
发布人:威海市天垣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8日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 |
威海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海参及粮油采购项目 |
2 |
项目编号 |
whty2021020 |
3 |
采购人 |
采购人:威海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威海市环翠区海滨北路101-2号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0631-5323816 |
4 |
采购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威海市天垣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文化中路-78-3号 联系方式:臧重平 联系电话:0631-5893538 |
5 |
项目详细情况 |
详见招标公告 |
6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100%自筹资金 |
7 |
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8 |
电子投标特别提示 |
1、登录“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右侧“交易服务一网通办系统”进行“平台切换”点击“国企采购”进入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取得用户名和密码(已经完成注册的投标人无须重复注册);首次注册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安全证书(CA锁)及电子签章。 2.本项目必须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应利用办理好的CA锁登录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进行招标文件的获取、文件下载和网上递交投标文件,且安全证书(CA锁)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递交等有关操作见本文件及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国企采购专区-《威海国企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教程》,网址: http://ggzyjy.weihai.cn/bszn/005005/20200902/98115c60-a132-4b41-b609-6b7c08ad502b.html、交易服务一网通办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系统登录、信息完善、CA锁绑定、平台切换),一网通办技术支持QQ群:1143439694;CA锁办理咨询电话:0631-5307028;国企采购技术支持电话:18769124292,国企技术支持QQ群(供应商):1146578397。 4.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登录交易平台的电脑须满足以下环境要求:(1)操作系统:Windows 7 (2)浏览器:Internet Explorer 11、10(3)办公软件:Microsoft Office 2007、2010(4)PDF软件推荐:Adobe Reader。非以上环境可能出现错误影响其报价,登录交易平台时如提示更新插件则必须更新,否则影响其电子投标。 5.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制,数据文件(excel格式)必须从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压缩包内的对应包段目录下获取,且必须在原文件上严格按照其中要求填写。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不规范使投标文件内容无法导入系统的,该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6.电子投标文件必需有电子签章方为合法的投标文件,未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签章要求: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时,都必须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签章时需要将电子签章签署到相应的位置中。 7.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扫描件应保证清晰度,无法辨认的评审时受到影响的,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8.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外,如有要求递交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原件的,还须按其要求独立密封递交(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除外) 9.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上递交投标文件会发生的故障和风险。对发生的任何故障和风险造成投标人报价内容不一致或利益受损或投标失败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
9 |
资质证明文件原件 |
无需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原件 |
10 |
投标文件份数 |
网上按时递交投标文件1份及纸质投标文件2份 |
11 |
实物样品 |
无 |
12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 |
13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4 |
投标有效期 |
公开报价之日起90天 |
15 |
是否兼投兼中 |
是 |
16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11月18日18时30分至2021年12月10日9时00分(以威海市国企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具体显示时间为准)递交网址:http://60.212.191.167:28088/login?cloudid=12 15.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基于项目资料归档的要求,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邮寄或送至招标代理处。 15.2纸质投标文件共2份,将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粘贴封条。 15.3封套内容: (1)代理机构:威海市天垣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威海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海参及粮油采购项目 (3)采购编号:whty2021020 (4)标段: (5)投标单位:XXXXXX (6)注明“公开开标时才能启封”字样。 |
17 |
公开报价时间 |
2021年12月10日9时00分 |
18 |
公开报价地点 |
威海市海滨中路28号外运大厦南侧附楼4楼第二开标厅 |
19 |
公开报价方式 |
现场报价与远程报价相结合,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与开标,但开评审期间需实时关注交易系统相关通知,且被授权人的联络方式应保持畅通。 注:因受新冠疫情影响,潜在投标人请自行决定是否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中高风险地区投标单位不得参加现场开标会议。 |
20 |
公开报价程序 |
签到时间:报价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 解密时间:开始解密后15分钟内完成 |
21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22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23 |
联合体报价 |
不允许 |
24 |
分(转)包 |
不允许 |
25 |
投标保证金 |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一标段:人民币3000元。 二标段:人民币4000元。 三标段:人民币5000元。 四标段:人民币6000元。 2.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否则其投标无效; 4.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交纳,使用说明参见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eihai.cn)的 “办事指南—国企采购专区”中《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线上投标保证金操作手册》。 5.为确保投标工作有序进行,投标保证金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到达威海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账户,以网银、电汇等方式一次性足额交纳保证金,不接受支付宝等第三方平台转账。禁止第三方代交。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应与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名称一致。 6.为确保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及时足额到账,请尽量提前交纳保证金,由于银行系统原因,请至少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2 小时将保证金汇出。如不按招标文件和系统使用指南操作,导致开标过程中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未出现投标人名称或者显示投标保证金未按时到账,视为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对此应有明确的认识,自行承担后果。投标人可以使用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查询并及时更新交纳情况。 7.退还保证金:目前系统采用自动退还保证金操作,分为未中标人退还和中标人退还。代理公司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后,系统自动退还未中标人保证金;采购人和中标人签署完合同后,系统自动退还中标人保证金。 |
26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27 |
付款方式 |
见合同范本 |
28 |
其他 |
本项目按货物类以公开招标方式实施采购 |
29 |
代理服务费 |
由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全额交纳。2000元/家/标段 开户名称:威海市天垣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威海市商业银行钦村支行 银行账号:850 301 309 000 099 9 |
专家评审费 |
专家评审费由中标单位均摊缴纳,按实收取。 |
|
30 |
是否委托定标 |
否 |
31 |
交易咨询费 |
威海国企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试运行期间暂不收取。 |
《实质性条款一览表》
说明:本表系招标文件及修改性文件中涉及的所有实质性条款的汇总。不允许有任何负偏离,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内 容 |
1 |
资格性评审 |
1.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5.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声明函; 6.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两者缺一不可):(1)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如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等)、(2)电汇凭证或电子汇款截图扫描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 |
符合性评审 |
1.单项报价低于(或等于)项目控制单价。 2.投标文件按规定签署及盖章; 3.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一标段:人民币3000元、二标段:人民币4000元、三标段:人民币5000元); 4.服务期限、应急供货时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不存在招标文件24.2规定的关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及其他投标无效的情形。 |
四标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内 容 |
1 |
资格性评审 |
1.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4.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声明函; 5.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两者缺一不可):(1)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如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等)、(2)电汇凭证或电子汇款截图扫描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 |
符合性评审 |
1.单项报价低于(或等于)项目控制单价。 2.投标文件按规定签署及盖章; 3.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四标段:人民币6000元); 4.服务期限、应急供货时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不存在招标文件24.2规定的关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及其他投标无效的情形。 |
一、说明
本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山东省省属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参照《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结合《威海市市属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应接受本招标文件关于电子招投标各项规定。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1.2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解释为准。
1.3本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
2.相关要求
2.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的全部费用。不论电子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2 本项目若涉及采购货物,则合格的货物及相应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
(1)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如安装或配置了软件的,须为正版软件。
(2) 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采购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
(3)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采购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
(4) 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提供给采购单位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2.3投标人应通过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后,将会生成投标回执,未通过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为无效投标。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本项目直接废标。
二、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的构成
由各包段本文件(word格式)和各包段的数据文件(excel格式)构成,采用压缩包电子版文件格式提供。
3.1 本文件(word格式)由下列文件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须知
(3)采购内容与要求
(4)评审原则和方法
(5)投标文件格式
(6)合同(范本)
(7)在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如有)
3.2 数据文件(excel格式)由下列文件组成:
(1)封面
(2)投标报价表(含明细)
(3)需求响应表(如有)
(4)评审对照表
(5)评分对照表(如有)
3.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政策和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或者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4.招标文件的澄清
4.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若有任何疑问或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前2日内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四项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协助采购人组织所有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举行答疑会,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都将以原网站公开发布形式(包括电子交易系统推送)答复或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4.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对招标文件没有异议,此后也不再受理对招标文件的相关质疑。
5.招标文件的修改
5.l 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5.2 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会通过原发布媒体,以更正公告形式(电子交易系统发送更正提醒通知)一并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确认,如在24小时内无书面回函则视为同意修改内容,并有义务履行相应的义务。
5.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通过原发布媒体发布公告的形式(电子交易系统内发送更正提醒通知)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变更的,投标人必须从电子交易系统中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并在新下载文件的基础上编制投标文件);不足2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6.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6.1投标人编写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简体中文书写。如果投标文件或与投标有关的其它文件、信件及来往函电以其它语言书写的,投标人应将其译成中文,如未翻译该文件为无效文件。
6.2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6.3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如果因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或提供虚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详见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按包段编写投标文件,并使用A4规格编制。投标文件应编写目录,具有结构清晰的文档结构图(打开word视图中的“文档结构图”后能看到详细章节),页码连续。
6.5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所提供的各种证明文件必须真实且合法有效,经扫描后粘贴到投标文件的相关页上,确保清晰度可辨认,评审时由于无法辨认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6投标人应自行确保本文件的内容已充分覆盖了数据文件中《评审对照表》和《评分对照表(如有)》中的各项要求,并准确将对应的起止页码填写到数据文件《评审对照表》、《评分对照表(如有)》表格中每项后的起始页码和终止页码栏位上。对于不涉及或无法填写的评审项(评分项)(例如:报价),可在页码索引处填写1。
6.7为了保证系统整体效率,系统对所投递的电子文件有大小的限制,因此,投标人应尽可能降低本文件的大小,小尺寸投标文件将使递交更快捷、减少差错发生几率,避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完整上传文件。
6.8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任何人的口头协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任何条款和内容。
6.9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向投标人解释其中标或未中标的原因,且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不提供副本拷贝。
7.数据文件编制要求
7.1投标人须从所投项目的招标文件压缩包内对应包段目录下获取本文件(变更后的数据文件需要重新下载),必须在原文件上严格按照其中要求填写,其内部已约定好固定格式和相关内容,且带有特定的唯一性数字指纹,对采用非该文件基础上编制或对该文件进行任何工作表、表格行、表格列的增减、对工作表先后顺序的变动,以及对锁定区域内的数据进行更改、文件另存到其他文件等违规性操作,都会破坏本文件中的数字指纹,导致系统无法接收该文件使其投标失败。
7.2投标人应按数据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完整、准确地填写《封面》《投标报价表(含明细)》《需求响应表(如有)》《评审对照表》《评分对照表(如有)》,任何的漏表、漏项及信息不完整、填写数据不规范或不正确,都将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接收该文件使其投标失败。
7.3投标人在对数据文件电子签章前,应按照上述2项的要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所导致其投标失败的,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8.文件构成
投标人应按不同包段分别编制投标文件,每个包段的投标文件分两册必须包括:投标文件(pdf格式)(第一册)、数据文件(PDF格式)(第二册),以上内容缺一不可,否则为无效投标。
8.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pdf格式)(第一册)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
(1)投标文件封面(格式见本文件第五章)
(2)投标文件目录
(3)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本文件第五章)
(4)开标一览表(格式见本文件第五章)
(5)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报价明细表(格式见本文件第五章)
(6)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格式见本文件第五章)
4)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格式见本文件第五章)
5)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声明函;
6)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两者缺一不可):a.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如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等)、b.电汇凭证或电子汇款截图扫描件;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质资格证明文件。
以上所有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均需加盖投标人签章。
(7)投标人基本情况(格式见本文件第五章)
(8)投标人自2018年1月 1日至今承揽的类似项目业绩表(格式见本文件第五章)
(9)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企业实力
2)质量保证措施
3)供货方案
4)应急预案
5)服务及优惠承诺
(10)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
8.2数据文件(PDF格式)(第二册)
投标人须从本项目招标文件压缩包内获取对应包段的数据文件(EXCEL格式),并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填写完成后在威海市国企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上传该数据文件(EXCEL格式),系统将自动转换为PDF格式,再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未按要求填写或盖章为无效投标。数据文件(PDF格式)包含下列内容:
(1)封面
(2)投标报价表(含明细)
(3)需求响应表(如有)
9.投标报价
9.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9.2投标人应按照“第三章采购内容与要求”的服务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数据文件中“投标报价表(含明细)”规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
9.3投标人应按数据文件“投标报价表(含明细)”要求的统一格式填写,并加盖电子公章。
9.4《投标报价表(含明细)》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报价中;
(2)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应根据企业自身实力结合市场信息,充分考虑市场竞争因素和市场风险进行自主报价。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招标文件、各自情况等进行投标报价的编制,报价应包括生产制作、包装、运输、搬运、装卸、人工、售后服务及其他附带服务的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投标人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采购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
(3)投标人应对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缺项报价投标无效。如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报价失误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报价明细表说明进行填写,报价明细表中 “*”是必填项,任何必填项为空时都可能导致本次投标无效。
9.5 《需求响应表(如有)》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有底色标识的单元格须填写,有“*”的列是必输项,任何必输项为空都可能导致您的本次投标无效;
(2)如想拷贝数据到某个待填写单元格,应采用选择性粘贴(只粘贴文本),否则单元格填写无效或被锁死;
(3)当招标需求列的内容显示不完整时,请点击编辑栏进行查看;
(4)响应需求请按照商品(服务)的招标需求的逐一说明,如实填写。“响应需求”中需详细列明所报产品(服务)的明细;若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如有)、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彩页等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按无效投标处理。
(5)按照该表显示位置加盖一个电子印章;
(6)该表为固定格式且有数字指纹,必须在原表上填写,填写完毕后只可保存不可另存。删除该表、增加该表、增加行列、删除行列、对固定格式的任何改动均会导致无效投标;
9.6 投标人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所有价格折扣、优惠条件必须在报价明细表中注明,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10.联合体投标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国企采购。
10.1以联合体形式进行国企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0.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10.3联合体的各方应当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投标授权代表方,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有资格代表联合体各方签署投标文件,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10.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国企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国企采购活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1.关于分包
11.1投标人拟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11.2投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包投标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现场踏勘
12.1如有需要,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所约定的时间、地点踏勘现场。
12.2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以踏勘目的进入采购单位的项目现场。若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于统一时间地点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应当按时前往。
12.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4未参与现场踏勘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
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踏勘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3.投标的有效期
13.1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投标有效期短于90天的,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13.2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4.投标保证金
14.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一标段:人民币3000元;
二标段:人民币4000元;
三标段:人民币5000元;
四标段:人民币6000元。
14.2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14.3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否则其投标无效;
14.4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交纳,使用说明参见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eihai.cn)的 “办事指南—国企采购专区”中《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线上投标保证金操作手册》。
14.5为确保投标工作有序进行,投标保证金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到达威海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账户,以网银、电汇等方式一次性足额交纳保证金,不接受支付宝等第三方平台转账。禁止第三方代交。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应与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名称一致。
14.6为确保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及时足额到账,请尽量提前交纳保证金,由于银行系统原因,请至少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2 小时将保证金汇出。如不按招标文件和系统使用指南操作,导致开标过程中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未出现投标人名称或者显示投标保证金未按时到账,视为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对此应有明确的认识,自行承担后果。投标人可以使用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查询并及时更新交纳情况。
14.7退还保证金:目前系统采用自动退还保证金操作,分为未中标人退还和中标人退还。代理公司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后,系统自动退还未中标人保证金;采购人和中标人签署完合同后,系统自动退还中标人保证金。非由中标人原因未能签订合同的,应在采购人作出处理结果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采购项目流标的,应在确定流标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有投标人的保证金。
14.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1)投标人提供不真实资格、资质证明文件的;
(2)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报价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事项。
对以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串通或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中标的投标人,一经发现将依法取消其投标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列入平台黑名单。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收取情况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5.履约保证金的交纳与返还
该项目无需交纳履约保证金。
16.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6.1投标文件(pdf格式)(第一册)1份
(1)投标人应使用带电子签章功能的CA锁对投标文件须盖章或签名的部位加盖电子印章(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人名章),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投标人应首先编制word格式投标文件,最后通过威海市国企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的文件签章菜单的标书签章功能转换为pdf格式(或者其他pdf转换工具),之后通过签章功能在pdf文件上逐页加盖电子印章并保存到本地计算机,加盖了电子印章的pdf文件即为最终的投标文件。
(3)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的须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人名章。
(4)须被授权人签字的,被授权人又无电子章,在word编制时可将被授权人手写签字扫描后的图片粘贴到投标文件中对应位置,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5)可使用系统的批量盖章功能快速签章。但须逐页浏览检查并注意印章重叠及完整性。
(6)采用扫描粘贴投标人公章或扫描法定代表人人名章而不加盖单位电子公章的为无效投标。
16.2数据文件(PDF格式)(第二册)1份
(1)投标人将填写完毕的数据文件(EXCEL格式),通过威海市国企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文件签章”菜单的“数据签章”功能上传数据文件(EXCEL格式),系统自动转换为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后保存到本地计算机。加盖了电子印章的文件即为最终的数据文件(PDF格式)用于投标。
(2)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的须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人名章。
(3)采用扫描粘贴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人名章的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电子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加盖了电子印章的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和数据文件(PDF格式)须在威海市国企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的“我的投标”界面进行提交,提交前系统会自动在本地进行加密和数字签名,加密和电子签章后的文件除了会上传到系统中之外还会同步保存到本地计算机。
17.2资质证明文件原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原件的,投标人应使用密封袋将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密封(身份证原件除外),加盖公章并标明投标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以及“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字样,粘贴密封条,注明“于*年*月*日 *:*之前不准启封”(开标时间)的字样。加盖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
(2)投标人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送达指定地点。
(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7.3文件递交
(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和数据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评估集中投标带来的网络影响,尽量避开投标高峰时间,错峰进行电子投标,系统以收到投标人发出的递交指令的时间作为其投标时间,如该时间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其投标将会被判定为无效。
(2)投标人须牢记投标加密密码,该密码将用于开标时解密其电子投标文件,如忘记密码或输入错误密码超过5次,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解密,导致无法提取数据和供他人阅读文件,致使其投标失败。
(3)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纸质投标文件。
(4)投标人应将网上递交的已盖章未加密的数据文件和投标文件谨慎保存备份,以便启动应急开标程序时备案使用。
18.投标截止期
本次招标的投标截止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9.迟交的投标文件
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无法接收投标截止期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20.现场演示/样品递交
20.1采购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提供的信息化、自动化等相关类别服务进行演示。投标人可以到现场演示,也可以使用系统“网上评标”中的“谈判”功能与评标专家进行远程演示。
20.2若服务项目涉及货物时,采购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样品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未中标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将于评审结束后退还。中标人的样品由采购人保留,作为验收的依据。所有因投标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演示/提交样品,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的有关规定。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的投标文件和数据文件上传到威海市国企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21.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在投标截止期之前撤回其投标。
21.3开标后不允许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和补充,不得撤回投标文件。
五、开标与评审
22.开标
22.1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2.2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到现场开标的投标人须携带CA锁和笔记本电脑,以便进行开标操作。不到现场开标的投标人需提前准备已配置好环境的电脑,在规定的时间进行远程开标的各项操作。
22.3现场开标和远程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在签到表格相应位置上加盖CA锁中的法定代表人电子人名章以证明其出席,在开标时间前未完成签到的将会被视作认同开标结果。
22.4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了文件解密时间,投标人输入密码错误(5次输入机会)、未能按时完成解密、其《数据文件》填写、盖章不规范等导致系统无法解析的,将会被视为无效投标。
22.5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最终形成开标一览表并由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或盖章确认。
22.6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2.7录音、录像: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从递交投标文件开始到确定中标结果全过程的录音、录像工作,确保声音清楚、图像清晰、内容无遗漏。
22.8评审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服从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地调配,并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22.9对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以下规定修正:
(1)“投标(报价)一览表”的报价与“报价明细表”的总报价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一览表”的报价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2.10投标人提供的文件中,若存在前后不一致的情形,以“投标承诺函”中填写的内容为准。
22.11开标程序
(1)签到: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完成签到。
(2)开标:工作人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启动开标。
(3)解密:开标后工作人员启动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开始输入解密密码,解密时间到后工作人员启动停止解密指令。
(4)唱标:停止解密后现场工作人员将根据电子交易系统自动提取各投标人数据文件中的相关数据进行公开唱标,唱标结束系统将自动生成开标一览表。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应在工作人员的计算机上进行签字确认,携带笔记本电脑和远程开标的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开标过程,查看开标结果并在开标一览表上进行电子签署。若投标人不进行相关签署,将被视为其对开标一览表中所载内容无疑议。
(5)投标人可使用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开标”中的“看直播”功能参与开标程序。
22.12应急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过程中如出现下列情况,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开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经与采购人沟通后可启动应急开标程序。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5)其他无法保证开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
应急开标程序包括:
(1)对未在系统中开标的可暂停开标;
(2)对已在系统中开标的应停止,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再组织进行开标。
(3)对解密环节出错(因系统故障原因导致)的投标人,通过系统的备案功能进行文件上传备案,对备案文件与网上递交的文件不一致(系统通过数字签名进行验证)或备案文件未按照本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签署导致系统无法备案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4)备案功能故障且系统长时间无法恢复正常的,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监督下可针对所有在平台中已投标的投标人,启用其电子邮件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同时开标由线上转为线下,开标、评标均以电子邮件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必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时留有本单位详细的邮箱和电话,否则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对未按规定递交或递交的文件未按要求进行编制、签署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22.13应急开标电子邮件递交规定
接收电子邮箱:whtyzb@126.com
递交时间:以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的时间为准;
邮件数量:一封;
邮件主题: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
邮件内容:附件含项目所有的已投包段,每个包段含已盖章且未加密的数据文件、投标文件各一份。数据文件、投标文件与网上最终递交的必须为同一文件(可将所投包段的所有文件打包压缩),如果不一致,系统后台会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导致投标无效。
22.14启动电子邮件开标流程
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所有投标人启动应急开标程序;
投标人收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递交投标文件(在非应急开标期间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不处理任何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到,工作人员开始下载投标文件,将投标报价形成开标报告并邮件回复各投标人;
投标人确认报价并邮件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对开标报告的内容无异议。
2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3.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评审专家5人以上的单数组成。情况特殊的,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部门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被最高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若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及时清退(开标现场查询)。
23.2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曾参与项目征询意见或论证的专家,不得再作为评审专家参加评审。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项目的评审。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离职或退休不满三年的,不能作为专家参加评审工作。
23.3评标委员会成员职责:
(1)评标前,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主动确认与投标人及其制造商是否有利害关系。如有利害关系应当主动回避,如无利害关系,应当在含有相关内容的《无利害关系声明》上签字;
(2)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的内容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结果承担责任;
(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4)在评标委员会集体起草的评标报告上签字;
(5)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质疑;
(6)配合主管部门处理投标人投诉;
(7)向采购人反映评审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3.4评标委员会集体职责:
(1)按照各成员评审意见推荐中标候选人,起草评标报告。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2)配合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的质疑;
(3)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投诉处理工作;
(4)必要时,向投标人解释评审结果;
(5)向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23.5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职责:
(1)核对评标委员会专家身份,对评标委员会专家在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主管部门报告;
(2)宣布评审纪律;
(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标委员会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
(5)在评审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审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阳光国企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7)维护评审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评标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8)核对评标结果,存在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标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标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专家劳务报酬标准参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标准>的通知》(鲁财采〔2017〕28号)规定执行。
(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
23.6评标委员会采用集中办公、封闭方式进行评审。评标前,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评标委员会成员宣布评标纪律和工作规则。评标委员会成员签署《无利害关系声明表》,并遵照执行。
23.7在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以下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服务、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3.8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标项目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23.9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内容分为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评议、技术评议和价格评议。
23.10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3.11 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
24.投标文件的初审
24.1资格性审查。在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在资格性检查时,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为无效投标: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的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和过期失效的。
24.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在符合性检查时,如有不满足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为无效投标。
具体内容详见《投标须知》-《实质性条款一览表》中符合性审查条件。
(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2)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设备下载招标文件或者制作、上传投标文件的;
3)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重要内容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
6)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存在两处以上错误一致的;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9)不同投标人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经系统审查存在cpu编码、硬盘编码及MAC地址三项编码均相同的。
24.3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主管部门批准。
25.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人询标,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必须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询标,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重大关键问题进行答疑和澄清的投标人,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可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25.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此书面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6.投标文件的评价
26.1评审采用百分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分别独立对实质上响应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逐项评价打分,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的得分为投标人的得分,汇总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26.2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必要时需标明评审理由。
26.3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的,价格分值根据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报价)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依据规定公式计算,其结果由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签字确认。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复核、统计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情况,发现评审意见有失公正时,提请该评标委员会成员修改评审意见,并形成书面意见备查。
26.4评审时除考虑投标人的报价之外,还将考虑以下因素:
(1)投标文件的响应状况(包括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
(2)投标产品的技术性能、功能、质量等指标的响应情况;
(3)响应时间、供货方案、应急预案、质量保证措施、服务及优惠承诺、业绩等;
(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评审因素。
26.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6.6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6.7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坏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主管部门。
27.废标条款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合格的投标人或参加投标的企业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控制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六、定标
28.确定中标候选人
28.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各标段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28.2评委会所有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评标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介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29.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可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定标,确定一标段排名前六名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二标段排名前六名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三标段排名前六名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四标段排名前十名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也可以自主定标。
各标段同种品牌同种商品中标价格统一执行所有中标单位的各分项报价中的最低价,并于开标现场进行承诺,且需承诺国企阳光采购平台网上商城上线后,不得高于网上商城的价格。否则,按照综合得分排名,次之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自主定标的,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采购人逾期未确定中标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根据各标段中标数量确定中标人。
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招标活动。
七、结果公告
30.结果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定标结束后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发布中标公告。
31.签发中标通知书
中标公告结束且无尚未处理的异议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联合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八、质疑
32.质疑
32.1投标人认为采购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招标文件、开评标过程、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国企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的异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异议后1日内做出答复;其他异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提出的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投标人应按照下列规定进行质疑:
32.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2.3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4 质疑采用实名制,为了使提出的质疑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得到有效答复、处理,提交的质疑函务必提供以下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邮箱)、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被授权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2.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受理后方可生效。否则,为无效质疑。
32.6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质疑不予受理:
(1)无质疑函件或质疑函件缺少投标人法人印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有效授权书和联系方式之一的质疑;
(2)质疑函件无实质性内容或佐证文件资料,主观臆断及推理得出结论的质疑;
(3)相应证明材料不真实或来源不合法的质疑;
(4)未按规定时间或超过公示期限提出的质疑;
32.7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恶意质疑的,一经查实,将列入平台黑名单。
九、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招标文件、各标段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上传至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同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采购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各标段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与中标人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原则以第六章采购合同格式为基础,并根据响应、答疑情况进行修改补充,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三章 采购内容与要求
一、项目名称:威海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海参及粮油采购项目
二、采购要求:
一标段:面粉
1、面粉要符合《小麦粉》(GB1355-1986)D等质量标准;卫生标准要符合《粮食卫生标准》(GB 2761-2011)要求;包装须符合国家标准且外包装必须标出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和代号、规格、保质期限和SC认证标志;包装袋上要有合格证。
2、所供面粉必须为当季面粉,所供面粉的保质期不得超过6个月。
二标段:食用油
1、食用油为非转基因食用油,必须为县(区)级及以上著名商标或进大型超市的品牌非转基因食用油。花生油质量标准要符合《花生油》(GB/T 1534-2017)标准、大豆油质量标准要符合《大豆油》(GB/T 1535-2017)、调和油要符合《食用调和油》(SB/T10292-1998)质量标准。带“SC”标志。
2、卫生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2716-2018、GB2760-2014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3、包装须符合国家标准,且每个最小包装应有合格证明;
三标段:大米
1、中标人提供的大米必须符合《大米》(GB/T1354-2018)和《稻谷》(GB1350-2009)质量标准;卫生标准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2761-2011)要求;包装须符合国家标准,外包装必须标出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和代号、规格、保质期限和SC认证标志;包装袋上要有合格证。
2、所供大米必须为当季大米,所供大米的保质期不得超过9个月,坚决杜绝陈化粮、染色及有毒大米;不掺陈米,无碎粒、无沙粒、无霉粒、无尘土、无米糠。
四标段:海参
(一)活海参
1、形态完整端正,结实有光泽,大小均匀,腹中无沙,出皮率不得低于60%;
2、海参颜色为黑褐色。
(二)盐渍参(大火候)
1、海参参体粗壮,参体呈黑褐色,体型肥满粗壮,手感肉质硬,有弹性;个头整齐均匀,干度足,水发量大;体形完整,切口肉质外翻肥厚,肉质齐全无缺损;开口端正,膛内无余肠和泥沙;泡发后有海参特有的自然光泽;
2、含盐量应在50%以下,水分含量不得超过12%。
(三)淡干参
1、海参规格为40头-50头/斤;
2、海参皮质清晰,颜色自然,颜色一般为棕色、黄色、褐色、黑色或咖啡色;
3、参体呈棒槌状或方柱状肉刺挺拔,参体自然无特别鼓胀,清晰挺拔,参体轻;水发量高,涨发后弹性大有光泽,有水发参固有的鲜嫩感;
4、淡干参含盐量约为5%-10%。
三、送货时间:跟随集团权属单位需求,随时响应集团权属单位要求。
四、采购明细及控制单价:
一标段:面粉
序号 |
品种类别 |
单位 |
控制单价(元) |
1 |
小麦粉 |
斤 |
2.50 |
2 |
馒头粉 |
斤 |
2.00 |
3 |
超精粉 |
斤 |
2.50 |
4 |
雪花粉 |
斤 |
1.80 |
5 |
特级雪花粉 |
斤 |
2.50 |
6 |
油条粉 |
斤 |
2.50 |
注:面粉品牌质量档次需相当于或优于以下品牌质量标准:五得利、利生、中华一绝。
二标段:食用油
序号 |
品种类别 |
单位 |
控制单价(元) |
1 |
一级压榨花生油 |
升 |
21.00 |
2 |
鲁花花生油 |
升 |
31.00 |
3 |
非转基因大豆油 |
升 |
12.00 |
4 |
调和油 |
升 |
10.00 |
注:食用油品牌质量档次需相当于或优于以下品牌质量标准:荣光、鲁花、金龙鱼。
三标段:大米
序号 |
品种类别 |
单位 |
控制单价(元) |
1 |
长粒米 |
斤 |
3.40 |
2 |
圆粒米 |
斤 |
2.50 |
3 |
五常稻花香 |
斤 |
4.80 |
注:大米品牌质量档次需相当于或优于以下品牌质量标准:恋美香、瑞龙泉、鼎盛。
四标段:海参
序号 |
品种类别 |
规格 |
单位 |
控制单价(元) |
1 |
活海参 |
|
斤 |
90.00 |
2 |
淡干参 |
40-50头 |
斤 |
2700.00 |
3 |
盐渍参(大火候) |
32-34头 |
斤 |
600.00 |
4 |
盐渍参(大火候) |
50头 |
斤 |
850.00 |
5 |
盐渍参 |
40头 |
个 |
16.00 |
6 |
盐渍参 |
35头 |
个 |
18.00 |
7 |
盐渍参 |
30头 |
个 |
20.00 |
8 |
盐渍参 |
25头 |
个 |
25.00 |
9 |
盐渍参 |
23头 |
个 |
26.00 |
10 |
高压参 |
20头 |
个 |
70.00 |
注:本项目中各项清单报价不得超过以上控制单价,否则否决其投标。
五、服务期限:两年。
六、配送地点及配送要求:集团权属单位指定地点。中标人在供货前需根据集团权属单位要求提供相应产品的样品,经集团权属单位同意后方可供货,若样品不符合要求,集团权属单位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更换。
七、付款方式:根据中标人实际供货情况进行付款,在中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进行付款,付款周期不超过一年。
八、应急供货时间:接采购人供货要求后1小时内供货完毕。
九、调价机制:投标人在报价时需综合考虑季节等方面对产品价格的影响,中标后采购人不再接受中标人因时令变化等原因的价格调整。中标人若因市场行情等其他原因调整价格,需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整。
第四章 评标原则、程序与方法
一、评审原则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为本次评标的基本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投标人,同时,在评标时恪守以下原则:
1.客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靠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2.统一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采用统一标准进行评标。
3.独立性原则: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
4.保密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及熟知情况的有关工作人员必须对每位评委的评标意见和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不得外泄。
5.综合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评审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中标人。
二、评标程序
1.宣布评标纪律;
2.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3.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
4.核对评审专家身份;
5.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6.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7.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招标文件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实质性条款一览表》中符合性检查条款。
8.属于无效投标的,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投标文件中不符合之处而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采购代理将通知投标人,并说明无效投标理由;属于有效投标文件的,将进行下一轮次的询标和澄清、说明或补正。
9.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1)对有效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前后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应在要求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且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依据评审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0.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对有效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进行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按综合得分高低列出中标候选人排序,若总分相同,以报价得分高的排前;若总分、价格得分都相同,则以投标技术方面得分高的排前。
1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均予以废标
(1)合格的投标人或参加投标的企业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控制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三、评标方法
(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打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投标人排序。
(2)评标细则:
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编号 |
评分标题 |
评分标准 |
性质 |
分数 |
1.01 |
报价 |
对每项清单单价进行评审,每项清单的得分为30/N分,满分30分。 报价明细总数为N项,投标人所报单项单价满足招标文件且报价最低的价格为评审基准价,得30/N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分项报价得分=(分项评审基准价/分项报价)×30/N。 本项得分等于分项报价得分之和。 |
价格分 |
30.00 |
|